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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马克思和怀特海
 

究竟应当如何看待现代西方社会和文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科学与人文之间的冲突”?这个问题既是每一个关心当今人类发展方向和趋势的人都感同身受、希望找到确切答案的现实问题,同时也是一个广泛涉及多种学术领域、具有极大的综合性和学理深刻性、因而可以从各种角度出发加以探讨和研究的问题。本文试图从我自己正在建构和不断完善的“社会个体生成论”(The Social Individual Growing-up Theory)的基本立场和方法论视角出发,通过概略考察西方思想史上最杰出的三位大思想家,即黑格尔、马克思和怀特海的“过程”思想的基本特征,从探讨西方学者思维方式的转变的角度,论述“科学与人文之间的冲突”在思维方式方面存在的基本根源。囿于篇幅,这里的探讨和论述只能是非常简要的,更加详细的讨论只能留待将来的机缘。

那么,黑格尔、马克思和怀特海对“过程”进行的研究和论述,究竟分别具有哪些基本特征?他们所揭示的、必须对西方哲学传统思维方式进行彻底变革的历史使命,又与我们今天探讨和研究“科学与人文之间的冲突”有什么启发意义?我们又应当如何立足于这样的启发意义,寻找并确定我们自己的学术探索的基本方向?

在我看来,这里的第一个问题主要与他们研究和论述“过程”、或者说与他们当初选择“从过程”角度研究各自感兴趣的领域和问题的时候,所具有的研究目的、研究取向、研究方法和研究结果联系在一起;第二个问题所探讨的,是“过程”研究与西方哲学传统思维方式的彻底变革的关系,以及因此而出现的这种彻底变革与“科学与人文之间的冲突”的关系;对最后一个问题的探讨则意在表明,这三位思想家的“过程研究”的基本出路,都在于对既具有社会现实性、又具有历史传统性的社会个体加以充分的重视和认真的研究,而这也将是我们探讨、研究和最终克服“科学与人文之间的冲突”的基本出路。

一、为什么选择这三位思想家?

从表面上来看,如果我们把黑格尔、马克思和怀特海放在一起加以探讨,绝大多数中外学者都不免会感到奇怪:因为他们之中的一位是集西方传统哲学研究成果之大成、通过以“绝对理念”为核心建立庞大的思辨哲学体系的哲学家,一位是以为无产阶级革命和专政提供理论指南为天职、以批判现实的“实践哲学”为依据、以经济学和政治学研究为主的革命导师[1],最后一位则是立足于19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上半叶的自然科学研究成果、力图从“宇宙论”出发、通过建立宏大的机体论“过程哲学”纠正其传统学术弊端的现代形而上学家,因此,他们的时代背景、学术使命、研究取向和研究结果都有非常重大的差异,因而这种感觉不是毫无依据的。

不过,从他们都以自己所特有的立场和研究视角关注、研究和论述过“过程”而言,特别是从他们通过进行这样的研究而在西方学术史上所产生的巨大影响、所获得的学术地位而言,我们可以毫不勉强地说,自西方思想史有史以来,他们既是通过研究和论述“过程”而昭示必须对西方传统思维方式进行彻底变革的思想家,也由于其因此而取得的、各具特色的丰硕成果,而已经完全有资格被称为西方思想史上最杰出的“过程思想家”[2]。因此,就强调和研究“过程”而言,特别是就通过这样的研究而揭示西方哲学传统思维方式变革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而言,把他们放到一起加以探讨是有充足的学理依据的。

(一)、黑格尔过程思想的基本特征

总的来说,以往绝大多数中外学者在探讨和研究黑格尔的哲学思想的时候,往往要么主要关注其与马克思哲学之间的各种联系,要么主要涉及他从集西方传统哲学研究成果之大成的角度所得出的、具体体现在哲学之诸分支研究领域之中的积极成果或者消极后果,甚至要么仅仅把他及其哲学体系“当作一条死狗”而弃置于脑后,而基本上很少对其特定的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论——亦即其通过论述“绝对理念”的永恒运动而体现出来的“强大的历史感”,以及在研究和建构其思辨哲学的过程中随处体现出来的“过程”思想和方法,特别是没有对其以“辩证逻辑”的名义阐述的辩证法,与西方哲学传统思维方法之间的关系,予以足够的重视和具体、深入、全面的探讨和研究[3]

在我看来,不仅从表面上看,这种状况具体表现为以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无法实现“恰当对接”为特征的、已经产生了诸多不良后果的西方哲学基本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的发展困境[4],而且,从深刻的学理性探究的意义上说,这种状况所提出来的研究取向和研究方法,也从根本上忽视了黑格尔此举对于彻底解决西方哲学史上由来已久的本体与现象、一与多、动与静、永恒与流变、存在与生成、心与物、决定论与意志自由、事实与价值等传统形而上问题,所具有的启发意义。

概略说来,我认为黑格尔的“过程”思想主要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第一、“过程”的彻底性:在他看来,万事万物无不处于“绝对理念”的辩证运动过程之中、无不是这种辩证运动过程中的组成部分;尽管他曾经为“绝对理念”的运动过程设置了某种“终结”,但从他所谓“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这样一种观点来看,这种“终结”也同样是辩证的、处于过程之中的;

第二、晦涩的思辨性:总的来说,他的“过程”观主要是作为研究方法而存在、为他建构“绝对理念”学说服务的;而这样一来,他便由于把一切都归结为“绝对理念”并加以相应的探讨和论述,而使其过程思想具有了非常突出的思辨性——从某种意义上说,就像怀特海过程哲学的思辨性妨碍了中西方绝大多数学者的理解、吸收利用过程那样,这种思辨性和相应的晦涩性也是他的理论被一些人置之不理的重要原因之一[5]

第三、一定的社会性:这一点最突出表现在他在《精神现象学》之中有关主奴关系及其辩证转化的论述上;在我看来,尽管他的社会哲学思想从属于他的“绝对理念”理论体系,但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因为是西方思想史上的首创而具有学理方面的开拓意义,而且,对我们今天从“过程”角度审视、探讨和研究社会个体的现状及其发展态势仍具有宝贵的方法论启发意义。

第四,基本思维方式的扬弃性:这突出体现在他对康德及其以前的西方哲学传统思维方式的批判和改造上——即通过批判所谓“断言我们在获得关于食物的化学、植物学或动物学性质的知识以前,就不能饮食”、“在冒险下水以前要学会游泳”的观点[6],来具体展开他自己关于“绝对理念”辩证发展的理论体系。毋庸赘言,虽然他仍然完全立足于西方哲学传统的寻求真理的认识论取向展开其哲学体系,但是,我们却不应当忽视他因此而具体表现出来的、对这种传统思维方式进行的根本性变革——在我看来,这恰恰是我们探讨和研究他的“过程”思想所绝对不能忽视的最为宝贵的方面,因为如果没有这种变革,研究者就会仍然停留于“二元对立”的平面化传统思维方式上,也就根本不可能对探讨和解决“科学与人文之间的冲突”提供什么启发了。

第五、非个体性:毋庸赘言,在黑格尔的庞大哲学体系之中,具有总体性的、不断辩证发展的“绝对理念”处于主导地位,现实社会个体及其命运并不是他所充分关注的焦点,尽管他的理论体系之中充满着对主体自由的关注和强调。这样一来,这种以获得真理为根本取向的“绝对理念”的辩证运动,实际上就掩盖了现实社会个体、吞没了本来已经存在的社会哲学成分,变成了为他构建纯粹思辨的抽象体系服务的手段。

(二)、马克思过程思想的基本特征

尽管没有创立严格意义上的系统、完整的哲学理论体系,但是,几乎任何人都不会明确地否认马克思具有崭新的哲学思想。这不仅是因为他确实通过对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哲学理论的批判扬弃,展示了在西方思想史上具有彻底的开拓创新意义的哲学思想,而且更加重要的是,他从深切关注人类的命运、特别是从关注无产阶级的现实命运的角度着眼,通过把这种哲学思想运用于研究经济学、政治学等重要的社会科学理论,以实践为基础建立的政治经济学和广义的社会哲学理论体系,取得了无与伦比的巨大成功、产生了迄今仍然广泛存在的世界性深远影响。那么,马克思为什么能够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功、产生如此深远的影响呢?

在我看来,这从根本上说是因为,马克思不仅由于把关注的焦点转向社会哲学领域而实现了对西方哲学传统研究领域的根本性突破,而且更加重要的是,他在强调世界的客观物质性和社会实践的基础上,对黑格尔关于一切都处于辩证运动过程的基本立场和方法论视角进行了彻底的批判和扬弃。因此,可以说他达到了西方哲学有史以来的思维水平的最高峰。

在我看来,马克思的“过程”思想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第一、强烈的现实性:与西方思想史上的以往任何思想家相比,马克思对社会现实的关注、对无产阶级的生存状况、命运和发展前途的关注都是最突出的;而且,这种关注可以说是他的所有学术研究的最根本出发点——这不仅体现在他对西方以往所有各种形而上学体系的彻底批判扬弃上,而且也构成了他的“过程”思想的根本依据,因为以往的形而上学体系都由于追求共时性的、绝对普遍有效的“真理”,而从根本上忽视了作为其根本基础而存在的、不断发展变迁的特定社会现实;而且,马克思所面对的资本主义制度和无产阶级生存状况,本身就是处于“过程”之中的社会发展变迁的结果。这样一来,其结果便具体表现为,马克思的“过程”思想不单纯是“学理性”的,而是同时具有特别突出的现实色彩。

第二、彻底的批判性:毋庸赘言,马克思通过强调世界的客观物质性、强调社会实践所具有的根本性学术地位,通过对黑格尔的辩证客观唯心主义体系进行彻底的“颠倒”,对西方以往所有各种形而上学体系都进行了彻底的批判扬弃:“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的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 [7]这样一来,马克思一方面通过彻底批判以往的抽象形而上学理论体系,打破了“观念王国”,用完全把“过程”思想蕴涵于其中的“实践哲学”实现了彻底的哲学思维方式的变革,因而使这种理论产生了无比巨大和深远的学术影响;但另一方面,他也由于并未建立起系统完整的哲学理论体系,而使继这种批判之后必须进行的理论建设并未彻底完成。

第三、鲜明的革命性:马克思建立在社会实践基础之上的哲学思想,完全是为了无产阶级的解放运动而进行研究和论述的,这显然会使其“过程”思想具有非常鲜明的革命性。在我看来,这种革命性虽然有具体指导无产阶级革命的巨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但是另一方面,它也使马克思没有进一步系统论述和完善其将“过程”思想蕴涵于其中的“实践哲学”,从而在基本理论观点、特别是在研究方法论方面,都留下了不少使后人难以为继的理论研究难点[8],并且由于比较强烈的意识形态特征而使一些人难以清楚认识其重要意义。

第四、突出的社会性:如果说与学院派哲学家相比,马克思没有构建系统完整的哲学理论体系似乎不尽人意,那么,贯穿于马克思思想始终的、强烈的社会性,则几乎是其他任何一位哲学家所难以相比的——在我看来,此举尽管未能形成严谨的理论,但却不仅使他的思想对推动社会现实的变迁产生了无与伦比的深远影响,而且,也从学理角度极大地拓展了西方哲学的研究视域,既使“过程”思想贯彻到社会领域之中并产生了卓有成效的成果,也因此而为西方哲学研究探索其根本出路,即走向“社会科学化”指明了方向、开辟了道路[9]

最后,个体的被遮蔽性:由于时代的要求和限制,马克思也同样没有对现实社会个体予以应有的充分关注——总的说来,他更多地研究和论述的是“类”、“无产阶级”,因而没有对现实社会个体的诸多方面予以足够全面和深入的探讨、研究和论述;而这样一来,他对现实的人的关注和研究就基本上停留在“类”的层次上,没有进一步对现实个体进行更加具体和深入的研究。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们更是从追求“科学真理”的愿望出发,通过自己各种各样的探讨和研究而把这种缺陷进一步强化了。实际上,这种做法使建立在“实践”基础之上的社会哲学研究难以深入下去,因而从“过程”研究的方法论角度来看,也使马克思的思想仍然停留在无法把“类”和“个体”完全统一起来的水平上。

(三)、怀特海过程思想的基本特征

与西方哲学史上强调和研究过程的其他哲学家相比,怀特海的“过程”思想虽然体大思精,更加明确、系统、全面和完整,不过,其具体遭遇虽然不像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哲学那样,但也相差无几——也就是说,自从他于20世纪上半叶提出其系统的“机体论”过程哲学以来,将近一个世纪已经过去,但这种哲学无论在今天的西方学术界、还是在包括中国在内的东方哲学界,都仍然处于边缘地位、难以发挥主导作用。究其原委,除了语言晦涩、体系庞大以外[10],最根本的原因似乎是“过程”思想与西方哲学史有史以来的主导性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格格不入——实际上,我们从这里可以看出一个非常有趣的转折点:既然当今西方文明生活之中存在、甚至可以说处于支配地位的“科学与人文之间的冲突”,而这种现状又与这种一直处于主导地位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紧密相关,那么,研究者们为什么不转而考察一下“过程”思想究竟什么是有益于解决这个方面的各种问题?在我看来,答案是完全肯定的,尽管还需要我们做更多的工作。

概略说来,我认为怀特海的“过程”思想主要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第一、基础的坚实性:与西方历史上绝大多数传统形而上学哲学家不同,怀特海完全是从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崛起的——他对数学和物理学理论的精湛研究和相关成果已经证明了这一点。这显然不仅使他的理论阐述论据坚实、逻辑严密,同时也突出地表明,一直作为西方哲学传统思维方式之根本基础而存在的自然科学研究,也已经出现了根本性的转折。尤其难能可贵的是,怀特海作为一个饱受西方科学和哲学传统思维方式陶冶的思想家,却能够洞察这种思维方式的种种弊端并独辟蹊径进行“过程哲学”研究,这不能不说他是目光锐利、高瞻远瞩了。

第二、批判的深刻性:怀特海对西方哲学传统思维方式的批判不仅非常明确,而且非常深刻——他的批判所针对的是通过本体与现象、一与多、动与静、永恒与流变、存在与生成、心与物、事实与价值、决定论与意志自由等根本性形而上问题体现出来的,西方哲学基本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的二元分裂对立传统;人们从他对“误置具体性”的谬误和“完善词典”谬误的批判中,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这一点。因此,这种批判是极其深刻的,只要人们加以认真对待,完全可以产生振聋发聩的效应;而且,怀特海的过程哲学也正是通过这样的“破”而“立”起来的。

第三、研究视域的辽阔性:毋庸赘言,怀特海的“机体论”过程哲学不仅高屋建瓴,而且研究视域非常辽阔——无论宏观世界、中观世界、还是微观世界,无不在其“过程”视角的审视范围之中,其中的任何一种事物都无不成为他所谓的、作为“实际存在物”(entities)而存在的“机体”。从这种意义上说,他这种“一以贯之”的“过程”思想确实是前无古人了。不过,他同时也表现出某些牵强色彩,因为说所有这些事物都处于“过程”之中、都由于“过程”而存在虽然不错,但把原子和宇宙天体都看作是和生物体一样的“机体”、甚至说它们也都具有“主观感受”维度,则显然会模糊它们之间存在的种种界限、或者说会使它们之间的界限失去实际存在的效力,从而也会使对于这些界限的研究结论失去解释力。

第四、研究视角的推延性:众所周知,怀特海的过程哲学研究的原始基础是以数学、物理学为主的自然科学,他是从研究自然科学的哲学问题出发,通过吸收生物学的发展成果,逐步扩展其研究视角、走向构建其“机体论”过程哲学的。因此,他的基本理论框架具有浓厚的“宇宙论”色彩,而对社会领域和宗教领域的探讨和研究则体现出了“研究视角的推延”——也就是说,他是把主要通过研究自然科学而形成的“过程”思想和研究视角,推广并运用于对社会领域和宗教领域的探讨和研究;而这样一来,就出现了这种推广的合理依据、或者说合法性的问题;因为出于竭力追求研究结果的普遍有效性的缘故,西方哲学传统思维一向是忽视社会哲学研究的,怀特海也基本上是如此[11]。在这种情况下,不仅“过程”思想与社会哲学与生俱来的联系没有得到应有的突出,怀特海“过程”思想也缺少了必要的社会哲学方法论维度,难以直接为我们今天研究和解决“科学与人文之间的冲突”提供直接有效的启发。

最后,现实社会个体缺乏性:和黑格尔、马克思一样,怀特海也没有对现实社会个体诸方面进行必要的重视和研究——在我看来,这种情况所产生的后果不仅直接威胁到他自己的研究成果和理论的有效性[12],而且从根本上说,也为他解决西方哲学史上特有的“殊相”与“共相”、“事实”与“价值”的二元分裂对立状态设置了难以逾越的障碍;因为“殊相”本身便与现实社会个体的认识过程紧密相关,“价值”及以之为依据的评价更是这种个体的主观世界由于特定的生成过程所特有的,因此,忽视现实社会个体并不单纯是一个研究视域大小、研究侧重点差异的问题,而是事关整个哲学研究事业成败的关键性方法论问题。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到,作为西方思想史上最重要的三位论述“过程”的思想家,黑格尔、马克思和怀特海虽然各具特色,但其共同点是都从强调“过程”思想的角度出发,对西方哲学传统的思维方式进行彻底的清理和批判,并且都由于其特殊的立场局限、时代局限、或者研究视角及方法论方面的局限,没有对现实社会、特别是现实社会个体予以充分的重视和研究。那么,对于我们今天研究和解决“科学与人文之间的冲突”来说,这些思想具有什么启发意义呢?

二、“过程”思想的启发与作为出路的社会个体生成论

我们之所以不惜篇幅概述黑格尔、马克思和怀特海的过程思想的基本特征,主要目的在于揭示“过程”研究对西方哲学传统思维方式的彻底变革性,以及进行这种根本性变革所面临的巨大的艰巨性,同时概略展示这种研究必须充分关注处于历史传统和现实社会文化背景之中的社会个体诸方面——下面,我们就来简要地看一看,这种“过程”思想,究竟是不是对我们探讨、研究和解决“科学与人文之间的冲突”具有宝贵的启发意义。

(一)、“过程”思想的启发意义

我们今天面临的问题是,存在于当今西方现实社会之中的“科学与人文之间的冲突”究竟是怎样形成的?毋庸赘言,这种冲突具有多方面的、深刻的历史原因和现实原因,不过,如果我们不是仅仅从包括经济、政治、环境、文化等具体操作层次上着眼,而是从深刻地考察西方传统思想的基本思维方式入手,进一步深入探究其认识根源和思想习惯根源,那么,我们就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到,自亚里士多德的时代起开始产生和形成、到西方进入现代以后逐渐成熟并开始发挥主导作用的西方思想基本思维方式和认识模式,一方面发挥了卓有成效的破除迷信、通过推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不断为人类创造巨大物质财富的作用,但是,另一方面,也许正因为如此,人们对这种思维方式和相应的认识方式越来越信赖、使之大有取代上帝而成为新的信仰对象的趋势,因而根本看不到、甚至可以说根本没有意识到,它本身也会包含不利于现实主体的、抑制包括信仰维度在内的主观世界和主观感受的意味。

在我看来,我们可以从基本目的、研究方式、研究步骤、研究结论和促成的人生目标这五个角度出发,通过简要考察这种思维方式和认识方式所具有的基本特征,看一看它究竟是不是包含着这样的意味;如果是,那么显而易见,主要由黑格尔、马克思、怀特海的“过程”思想体现出来的,从根本上对这种思维方式和认识方式的批判和扬弃,就会对我们今天探讨、研究和解决“科学与人文之间的冲突”提供宝贵的启发。

1、西方传统思想所包含的基本思维方式和认识方式的主要特征

概略说来,我认为西方传统的基本思维方式和认识方式主要具有以下四个基本特征:

第一、其基本目的是竭力“追求客观和普遍有效的真理”——也就是说,它以认识主体和认识对象的分裂和对立为出发点、立足于客观因果性,竭力寻求客观知识及其终极基础和依据、或者说竭力寻求普遍有效的“绝对真理”。这种基本意向不仅没有关注人生的主观性精神寄托,反而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对主观世界的各个方面加以抑制[13]。这样一来,真理和作为其基础的事实便成为成为人们注意的焦点,而由现实社会主体的各种主观感受、价值评价和信仰构成的人文领域的所有各个方面,则都被当作不利于认识者得到这样的“真理”的成分而受到了压抑和排斥,并因此而被忽略了。

第二、其研究方式主要是采用“共时性分析(synchronical analysis)”——也就是说,它主要关注作为客观事物的研究对象的现状,力图通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抽象、分析和研究步骤,得出有关客观对象之当下规律的“普遍有效的”知识,即得出相应的所谓“普遍”真理,而不顾、或者至少可以说不重视对这种对象的来龙去脉进行的“历时性分析(diachronical analysis)”,似乎这样的“普遍有效”完全可以把所有各种“历时性分析”及其结果都囊括在内了。这样一来,主要以“历时性”和“过程”、而不是以“共时性”的方式存在并发挥作用的所有各种人文现象,也就根本不可能得到充分关注和研究了。

第三、其各种各样逐渐得到完善的研究方法和步骤,基本上都是为了使其所得出的研究结论尽可能“形式化”、“纯粹化”和“精确化”——也就是说,它坚信,只有经过纯粹理智的抽象和形式化而得出的、关于客观事物之规律的所谓“绝对精确的”认识结果,才是知识和真理、才具有“绝对的普遍有效性”。而这样一来,所有各种无法纯粹化、形式化和精确化的认识对象及其成分,包括那些具有社会性、主观性、过程性和质料性的社会成分和人文因素,也就都不可能进入它的考虑范围之内了[14]

第四、其所得出的所有各种研究结论,基本上都与现实主体深刻的精神生活和主观感受无关——也就是说,虽然它的上述基本趋向、研究方式和研究步骤,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类的物质生活和精神解放需要”为口号的,并且实际上也从一个特定的角度(即“求知”的角度)体现了作为主体的人所具有的精神性“终极关注(ultimate concern)”的一个方面,但是,由于上述三个方面所必然产生的影响,它所得出的研究结论却要么像自然科学那样仅仅涉及纯粹客观的对象,要么在涉及包含主观成分的人类社会和文化生活维度的时候,无法完全坚持原来的基本立场、贯彻当初的基本要求,而只能自觉不自觉地“大踏步后退”,因而不仅无法正确对待和研究人的精神生活,还几乎把人的主观感受完全抛在了一旁。

最后、其所激发和促成的人生目标,基本上表现为“无限的征服性和攫取性”——也就是说,它一方面通过把自然界、甚至把人都需求和欲望都看作是可以无限认识、开发和利用的对象,表现出对它们进行的“无限的征服性和攫取性”,同时另一方面,作为其认识结果而存在的科学技术所创造出来的、不断激增的巨大物质财富,又从现实角度进一步强化了这种具有感官享受表面性的“无限的征服性和攫取性”。显然,这样一来,它就促成了一种“恶”的无限循环,从而促成了我们今天所看到的“科学与人文之间的冲突”。

显然,具有上述五个基本特征的西方思想传统思维方式和认识模式,在一方面促成和不断推进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的发展、为人类提供越来越丰富的物质财富的同时,实际上也在另一方面表现为对包括主观感受和主观体验在内的、人文科学的几乎所有各个领域,都以不同的方式和手段加以忽视、限制、甚至拒斥;而且更加重要的是,这种基本倾向不仅因为通过悠久的历史过程凝结成了西方传统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的有机组成部分而具有非常强大的惯性,而且,还通过不断创造出越来越多的物质财富、通过不断刺激和促成以感官肉欲消费为实质内容和主要特征的当今社会生活的“时尚”(fashions),进一步强化了人们对科学技术的信赖乃至“信仰”,因而从根本上、从基本思维方式和认识模式的意义上,构成了当今“科学与人文冲突”的最深刻、最主要的根源之一。

既然如此,我们从考察黑格尔、马克思和怀特海的“过程”思想之基本特征的角度出发,探究“过程”思想通过对西方哲学传统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的彻底批判扬弃,而对我们今天探讨、研究和解决“科学与人文之间的冲突”所具有的启发意义,也就不是毫无根据的一厢情愿之举了。那么,“过程”思想的启发意义究竟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2、“过程”思想的启发意义

毋庸赘言,“过程”思想具有非常丰富、迄今为止尚未得到人们充分认识的诸多方面内容,因此,我们在这里对其基本特征的论述,乃至对其以这些基本特征为基础的、有关“科学与人文之间的冲突”的启发意义的简要论述,都带有非常明显的探索性,并不是、也不可能是终极性的定论。在我看来,这种启发意义主要通过“过程”思想的以下几个基本特征表现出来:

第一、从对象本身的角度来看,由于“过程”思想坚持认为,包括研究者的研究对象和研究结论在内的所有各种事物,都处于持续不断、永不休止的运动过程之中。所以,它要求人们在以社会实践为基础客观地面对其认识对象、改造对象和他们自身的时候,不再仅仅集中关注当下的共时性维度,而是必须同时自觉地逐渐形成重视发展变迁的心态和视角——这意味着,人们不仅需要了解这些对象的现状、知其“然”,更需要进一步认识和把握其“来龙去脉”、把握其“所以然”。只有这样,才有可能逐渐形成和拥有开放和宽广的胸怀,才有可能更加恰当地认识、把握和对待这些认识对象和被改造对象。根据这种要求来看,我们不仅需要考察西方哲学传统思维方式在造成今天的“科学与人文之间的冲突”过程中所发挥的种种作用,而且必须进一步探讨和研究扬弃这种思维方式的具体方法和途径——在我看来,单纯地反对、甚至简单抛弃这种思维方式的做法,实质上恰恰是对这种思维方式的具体表现。

第二、从强调所有各种事物都通过“过程”而相互联系起来的角度来看,“过程”思想要求人们不再单纯地运用西方哲学传统思维方式为了获得“共时性”“普遍真理”而采用的孤立、静止、片面地认识态度,而是必须通过对这种做法进行扬弃,进而从各种事物普遍联系、特别是从不断生成和发展的角度来对待它们——这意味着,我们不仅需要把作为我们的对象的外界事物看作是普遍联系、不断生成的,而且必须把我们自己的主观世界也同样看作是通过普遍联系的“过程”而不断生成的。这样一来,我们就必须结合认识与感受、个体与社会、历史与现实、人与自然等诸多方面,通过具体探讨和研究通过当今“科学与人文之间的冲突”这种客观现象表现出来的、人的精神境界的生成过程之中出现的各种“错位”和问题,寻找克服这种冲突的正确方向和有效途径。

第三、从“过程”思想所要求的、研究者应当采取的方法论视角的角度来看,我认为,它要求研究者不仅重视和引进“历时性”视角,而且还必须将之与其运用的“共时性”视角有机结合起来!在这里必须强调指出的是,“过程”思想虽然寻求对上述西方哲学传统思维方式的彻底变革,但这种变革绝不意味着彻底抛弃其所一贯坚持的“共时性”视角,而是必须对这种视角进行扬弃——这既意味着,研究者绝不能因此而抱克拉底鲁所谓的“人一次也不可能踏入同一条河流”的极端虚无主义态度[15],而是必须时刻通过进行自觉反思,真正恰当地把这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并使之真正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同时,这种要求其实也从根本上提出了我们不得不加以认真对待和解决的、把我们引向“社会个体生成论”的一个难题:究竟什么人、究竟具备了什么素质和水平,才有可能真正把这两者有机结合起来?

最后、必须以社会实践性为一切“过程”研究的基础:在我看来,马克思虽然没有形成自己特有的、以社会实践为基础并蕴涵“过程”于其中“社会哲学理论体系”,但是,他的这种哲学思想却既扬弃了黑格尔的“绝对理念”客观唯心主义体系所具有的、抽象思辨的“宏大叙事”色彩,同时也不像怀特海“机体论”过程哲学那样基本上没有把对社会领域的研究置于主要地位,而是完全立足于社会领域,通过“实践”这个集对世界的认识过程、改造过程和主体自我的发展过程于一体的切入点,通过自己特有的既唯物、又辩证的开拓性研究,为“过程”思想研究开辟了既宝贵又广阔的研究领域。这是极其重要的,因为不仅包括研究者本人在内的所有现实的社会个体,都是在特定的生活世界之中通过“过程”不断生成的、都带有由其特定的现实社会背景和历史文化传统塑造的视界,而且,包括其认识过程和成果在内的所有各种行为举止及其结果,也都必然在社会世界之中进行并发挥作用,所以,离开了现实的生活世界和作为其“来龙去脉”的特定的历史文化传统,包括对世界的认识过程、改造过程及其结果在内的所有人类活动及其结果,都根本不可能得到确切的理解和研究。

那么,结合探讨和研究“科学与人文之间的冲突”这个问题来看,“过程”思想的这些启发怎样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呢?我认为,只有通过诉诸现实社会、诉诸以不断参与社会实践的形式生存发展的现实社会个体,这些启发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二)、作为基本出路的社会个体生成论研究视角

行文至此,我们已经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到,既然上述西方哲学的传统思维方式和认识模式,本身就是“科学与人文之间的冲突”的深刻的认识论根源和思想根源之一,既然以黑格尔、马克思和怀特海为杰出代表的“过程”思想,由于强调对这种思维方式和认识模式进行彻底的批判和变革而有助于纠正其偏差,既然黑格尔的“过程”思想由于其“绝对理念”的抽象晦涩、由于其客观唯心主义的“宏大叙事”而难以直接发挥作用,马克思的“过程”思想主要由于没有建立系统完整的“社会哲学”理论体系、基本上停留于“类”的层次而有待于进一步深化,怀特海的“过程”思想也由于缺乏社会哲学和现实社会个体维度,因而也同样难以直接对社会领域发挥应有的作用,那么,通过进行“过程”研究而探讨、研究和解决“科学与人文之间的冲突”的基本出路究竟在哪里呢?

在我看来,这种基本出路就在于,今天的“过程”研究绝不能像黑格尔和怀特海那样,基本上单纯停留于学理性的探讨,而是必须诉诸本来就通过特定的社会实践而实际存在的社会维度和现实个体维度——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就这里所谓的“社会维度”而言,这种研究不仅本来就包含着同样处于“过程”之中的社会领域诸方面,而且更加重要的是,所有这些研究的进行过程、特别是其具体结论的形成过程和发挥作用过程,都只有通过特定的社会实践领域才是可能的;而就这里所谓的“现实个体”维度而言,要想通过完全认识和把握西方哲学传统的思维方式和认识模式来纠正其偏差,不仅要从其具体生成“过程”的角度着眼,而且有必要认真关注和研究使这种思维方式和认识模式得以形成和不断完善的特定社会个体和社会群体的生成“过程”,以便真正从中找到使其出现偏差、形成弊端的现实根源,并且寻求实际克服这种根源的方法和途径,而不是仅仅停留于纯学术上的批判和具有道德评价色彩和感情色彩的呼吁。此外,更加重要的问题是,如果我们确实把“社会”和“现实个体”都看作是处于“过程”之中的、不断生成和发展的,那么,“科学与人文之间的冲突”究竟是必须加以彻底驱除的恶魔、还是现实的社会个体必然会经历的“天路历程”?

因此,在我看来,通过站在前人的肩膀上进行“过程”研究来探寻克服“科学与人文之间的冲突”的方法和途径,基本出路就在于采用真正能够把“社会”和“个体”有机统一起来加以研究的“社会个体生成论”的基本立场和方法论视角。那么,什么是“社会个体生成论”呢?

概略说来,“社会个体生成论” 是我自己在多年研究美学、西方哲学,社会哲学和文化哲学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和完善的一个基本思路,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基本要点:

第一、包括研究者在内的每一个现实个体,都处于某种由特定社会群体、具体社会环境和历史文化传统构成的生成过程之中;

第二、这种生成过程具有两个方面:一是个体通过相关的各种社会互动过程获得内容日益丰富的社会角色,二是个体的主观世界因此而达到内容越来越丰富的精神境界;

第三、包括学术在内的人类社会生活的每一个方面,都是这种生成过程的结果,都是由不同的社会个体通过这样的过程而不断进行建构的结果;

第四、包括意识形态在内的所有这些方面,都必须从有关这样的社会个体主观世界的生成过程的视角出发进行探讨和研究。

虽然囿于篇幅和目前的研究水平,我们不可能从“社会个体生成论”这些基本立场和观点出发,详细论述究竟如何才能真正使“科学与人文之间的冲突”得到解决,但是,就我们在本文之中所强调的、从“过程”所体现的西方哲学思维方式转变来考察“科学与人文之间的冲突”这种角度来说,我们可以概略指出以下几个方面作为结束:

第一、真正利用包含历时性维度、扬弃共时性维度的“过程”视角,实现哲学基本思维方式和认识模式的根本转变——在这里,通过深刻坚持自觉的反思态度,从“过程”角度对自己的对象进行清晰和恰当的“定位”(location),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第二、使作为研究主体和研究对象而存在的现实主体,都真正做到能够既从“过程”的角度看待对象,又从生成的角度反观自身——只有真正形成这样的“过程”观,才有可能逐渐自觉地克服上述“无限的征服性和攫取性”。

第三、通过进行知识社会学、文化社会学等方面的探讨,使“过程”研究真正能够既通过逐渐深入认识和研究现实个体的社会化“过程”而真正做到“社会科学化”,又通过文化研究、特别是文化哲学研究,真正揭示现实社会个体的主观精神境界的具体表现和“生成过程”,逐渐得到真正的具体化,从而使“宏大叙事”得到扬弃,为我们认识、探讨、研究、乃至克服“科学与人文之间的冲突”,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路漫漫兮,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路正长,但前途是充满希望的。

 

【参考文献】
1]、[德]马克思.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黑格尔. 小逻辑[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3]、A.N.Whitehead. Process and RealityM],New YorkThe Free Press1978
4]、[德]海德格尔. 存在与时间[M],陈嘉映、王庆节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
5]、霍桂桓. 试论文化哲学研究的基本前提和可能性[J],求是学刊,2003
6]、[美]A. H. Johnson ed. Whitehead’s Anerican Essays in Social PhilosophyNew YorkHarper and Brothers Pulishers1959
 
【注释】
[1] 本文是在为2005101213日在武汉召开的“后现代视野中的科学与精神国际研讨会”提交的论文提纲的基础上,经过进一步修改、扩充撰写而成的;谨此衷心感谢我的老朋友,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主任张廷国教授,和美国过程研究中心中国部主任、中美后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治河博士的盛情邀请,以及为此所提供的一切方便!
[2]严格说来,由于马克思本人并没有建立自己独特和系统严谨的哲学理论体系,所以,假如按照严格的学术标准来看,他似乎并不完全是一位真正意义上的“哲学家”。
[3]毋庸赘言,处于西方思想史开端的赫拉克利特虽然也对“过程”进行过精彩的论述,但这些论述无论就其都是以留下只言片语的方式而存在而言,还是就其对西方学术发展产生的影响来看,都是不可能与这三位思想家相提并论的。
[4]囿于篇幅,我们在这里不可能对此加以比较充分和系统的论证,只能通过举例子“点到为止”。
[5]我认为,无论是不少西方学者把黑格尔当作“一条死狗”来对待、马克思的哲学没有完全建立自己的哲学研究方法论,还是当今西方学术界出现的、形形色色的后现代主义思潮所提出的“破除宏大叙事”的基本意向,实际上都可以看作是这种“发展困境”的具体表现。
[6]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没有建立系统完整的哲学体系的马克思以外,西方学者如黑格尔和怀特海,在其各自的探讨和论述过程中都表现出了一定的思辨性,这是一个非常值得重视和研究的问题——它仅仅是西方哲学传统所特有的现象吗?其在思维方式和研究视角方面的根源何在?可惜我们在这里不可能对此进一步的深入探讨。
[7]参见黑格尔,《小逻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12月版,第3342页。
[8]参见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6页;着重号是原有的。
[9]有些难点非常重要,诸如“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方法论究竟是什么?”、“马克思主义哲学究竟要不要以实践为主要内容建立体系、如何建立?”、“物质与认识和实践的关系究竟是什么?”等等。显然,我们这里也不可能对此加以论述,只好等待以后的机缘。
[10]在我看来,20世纪以后的西方哲学研究,都从不同的立场、研究对象和角度出发,逐步走向生活领域、走向“社会科学化”,几乎没有例外;而马克思的研究则无疑是开了这个方面的先河。
[11]就西方近现代哲学家建立的理论体系而言,所谓“语言晦涩、体系庞大”并不是一种哲学理论不受欢迎的根本原因,比如说,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就符合这两个标准,但却一直是当代中西方哲学界的显学。
[12]就目前掌握的资料来看,怀特海的社会哲学研究成果只有他到美国之后发表的10篇论文(参见Whiteheads Anerican Essays in Social PhilosophyEd. By A. H. JohnsonHarper and Brothers PulishersNew York1959),就其数量、深度和广度而言,显然根本无法与他的“宇宙论”过程哲学的主要内容相比;参见他的《数学与善》第十一节把模式与善恶联系起来加以考察的做法,就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这种“推延性”。
[13]因为人们完全可以有根据地问,为什么只有他的研究及其构建的理论才是正确的,而其他人的不同研究结论则是错误的。
[14]实际上,早在西方哲学兴起之初就存在的关于“真理”对“意见”的争论,实际上已经把为了寻求“真理”而压抑具有社会色彩、主观色彩和“过程”色彩的“意见”这样一种基本倾向清楚地表现出来了。
[15]19世纪下半叶欧洲思想界出现的“科学方法大讨论”,以及此后一直到今天的社会科学研究的发展演变情况,已经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因为迄今为止,人文社会科学(Geistswissenschaften,即humanitiessocial sciences)根本没有由于其研究对象的独特性而发展出相应和基本完善的研究方法,反倒是在追求尽可能彻底的“量化”和“精确化”的道路上“南辕北辙” 地越走越远了。
[16]实际上,西方思想史上并不是只有克拉底鲁是这样,只不过他表现得比较激进罢了;比如说,20世纪初的柏格森、詹姆斯等人在强调“意识流”、以之纠正以往思维方式之孤立割裂弊端的时候,其实也同样表现出了这样的倾向。

(原载《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第五期。录入编辑:乾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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