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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马克思主义对马克思历史观的解释概览
   

自卢卡奇始,西方马克思主义对马克思历史理论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过。围绕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历史唯物主义在当代历史条件下是否依然有效以及如何理解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辩证关系及其相互作用的机制等问题,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从各自的角度作出了种种不同的解读和阐释,其中较具代表性的有“总体论”、“结构论”、“实证论”、“补充论”、“重建论”、“ 维护论”、“阐释论”等。本文将对这些观点进行梳理并作简要的分析。

一、      总体论

总体论是早期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卢卡奇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中提出的一种新的解释。卢卡奇声称,“不是经济动机在历史解释中的首要地位,而是总体的观点,使马克思主义同资产阶级科学有决定性的区别。”[1]这一解释直接颠覆了对马克思历史观的传统理解即强调经济首要性的历史唯物主义,开辟了把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化的先河,它不仅在当时具有震撼的作用,而且对后来的法兰克福学派、东欧“新马克思主义”等流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促使卢卡奇用总体的观点取代经济在历史解释中的首要地位,是因为在他看来,资本主义之所以没有在20世纪20年代摇摇欲坠的混乱局面中崩溃,是由于无产阶级未能形成自觉的阶级意识,而第二国际理论家关于资本主义会自动崩溃的机械决定论对这种状况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此,他试图转换视角,从总体性的角度论证无产阶级作为同一的历史主体—客体的历史地位,进而唤起无产阶级对自己应负历史使命的自觉认识,即自觉的阶级意识。卢卡奇论证的思路是,在社会历史领域内,总体就是主体与客体的同一。在现代社会里,只有阶级才能作为一个总体。资产阶级由于其阶级立场的局限性不可能达到总体性的认识水平,唯有无产阶级才能达到对总体的认识,这是无产阶级的阶级地位决定的。无产阶级自觉的阶级意识就是总体性的认识。因为对于无产阶级来说,只有认识整个社会,才能认识自身的阶级地位,无产阶级对自我的认识也就是对社会总体的认识。而一旦无产阶级意识成熟为自觉的阶级意识时,就真正实现了主体与客体、思维与存在、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无产阶级也因而真正成为历史的同一主体-客体,成为改造现实的决定性的力量。

应当肯定,卢卡奇对第二国际理论家观点提出质疑是有着积极意义的,因为后者把马克思的历史观变成了一种庸俗的经济唯物主义和宿命论,因而有必要正本清源,还马克思历史观以本来面目。但是第一,由于卢卡奇把经济在历史解释中的首要地位这一唯物史观的重要命题混同于第二国际机械的经济决定论,由否定后者及至否定前者,这使他不是靠近而是远离了马克思主义的立场;第二,经济在历史解释中的首要地位并不与总体的观点相矛盾,恰恰相反,它是以总体的观点为前提的。问题的关键在于对总体内涵的理解上,卢卡奇与马克思有着天壤之别。马克思的总体指的是社会有机体,即以生产方式为基础的各种社会因素相互制约、有机联系所构成的整体。马克思正是通过对社会有机体的研究形成了科学的唯物史观。而卢卡奇把总体看作黑格尔式的主体-客体的同一,这就使得他错误地把总体的观点同经济在历史解释中的首要性对立起来,最终走向了意识决定论的主观唯心主义。

二、      结构论

1960年代,法国的阿尔都塞把结构主义方法引入马克思主义研究领域,提出“有结构的整体”的概念对抗卢卡奇的总体论,试图以此来恢复马克思历史理论的科学性。与卢卡奇的总体概念截然不同,“有结构的整体”不是主体-客体的同一体,而是指由经济、政治、意识形态等不同层面所构成的整体。从这种整体概念出发,阿尔都塞认为马克思主义实质上是一种“理论上的反人道主义”,马克思的历史观是一种“多元决定”的历史观。

“理论上的反人道主义”是指马克思不是从抽象的人的本质出发来说明人类历史的发展。与此相应,在马克思的历史观中,人并不是作为历史主体的身份出现的。阿尔都塞认为,从马克思的观点看来,历史是没有主体的过程,个人在历史上所起的作用,是作为过程的体现者的作用,而不是作为过程的主体的作用。历史过程的真正主体是结构,人在历史过程中的作用是由生产关系的整体结构决定的,个人按照由再生产社会形态的机制指派给他们的位置充当资本家、个人等角色,他们只是这种生产方式的“载体”和“使役”。因此,“人”没有历史,而只有封建制度的历史,资本主义制度的历史等。所谓“人是历史主体”的观点只不过是意识形态的虚构。

“多元决定”论是表明,历史运动中的一切要素:生产力、生产关系、政治法律制度、意识形态、外部环境等构成一个相互关系、彼此制约的复杂结构整体,任何一个环节、要素,都是社会整体的存在条件,其中经济因素起着归根到底的决定作用,但上层建筑不是社会经济结构的简单现象,相反,它本身参与历史的必然性和偶然性,正因为如此,才形成了社会形态不平衡的关系,而革命的可能性就依赖于这种不平衡关系所产生的特殊条件,这样,“经济的辩证法从不以纯粹的状态起作用;在历史上,上层建筑等领域在起了自己的作用以后从不恭恭敬敬地自动引退,也从不作为单纯的历史现象而自动消失,以便让主宰一切的经济沿着辩证法的康庄大道前进。无论在开始或在结尾,归根到底起决定作用的经济因素从来都不是单独起作用的”。[2]在强调上层建筑的相对独立性和历史作用的同时,阿尔都塞依然维护经济归根到底的决定作用,但这种决定作用不是线性的,而是通过整体的结构起作用。这种“‘归根到底的矛盾’从不亲自出现在历史舞台上(‘最后决定的钟声将永远不会敲响’),人们不能把矛盾作为‘当事人’直接抓住”。[3]它是藏在历史“当事人”幕后的导演,由它决定由谁“出场”,什么时候出场,扮演什么角色。比如在古代政治扮演了主要角色,在资本主义社会经济扮演了主要角色。

阿尔都塞关于马克思主义是“理论上的反人道主义”的观点在当时对于消解人道主义马克思主义的影响曾经起过振聋发聩的作用,“多元决定”论对后来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更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应当说,这些命题对于维护马克思历史理论的科学性具有一定的意义。但只见结构不见人的解读却把马克思的历史观引入了唯科学主义的歧途,这显然是对马克思历史观的另一种误解。相形之下,意大利“实证主义马克思主义”代表德拉-沃尔佩和科莱蒂力图在马克思历史理论的科学框架中为人的能动性保留一席之地的努力更值得肯定。

三、实证论

德拉-沃尔佩和科莱蒂同样怀有恢复马克思历史理论科学性的旨趣,但与阿尔都塞通过直接消灭“人”来恢复马克思历史理论科学性的结构论不同,他们提出的“实证论”试图把科学性和人的能动性融合在一起。他们认为,马克思提出的“社会生产关系”这一历史唯物主义核心概念汇合了西方哲学史上唯物主义决定论和唯心主义人道主义传统的思想,从而把历史研究真正纳入了科学的轨道。科莱蒂对此说道:“单方面强调人的物质性是哲学唯物主义的主要基础。当然,一旦人们承认自然界的存在,就不能不承认人也是自然实体,作为一个物质自然存在的人是一个动物。但这个特殊自然种属是通过其创造社会关系而区别于一切其他动物的。用亚里士多德的话来说,人是一个政治动物,人生活在社会中并且有一部历史。对于历史唯物主义来说,正是他们存在的这个方面才是主要的。人作为一个自然存在的特殊性在于,他在涉及其他人。这种双重关系就是马克思在‘社会生产关系’概念中把握的东西。马克思认为,离开社会关系,即同其他人的关系,就不能有生产——即人们对自然的关系;而在人们之间,则不可能有任何关系不是人在生产中同自然的关系的一个函数。对于人的‘本质’的特殊性是要在其在社会的表现中寻找的,人的本质是一个社会历史主体”[4]

在此基础上,德拉-沃尔佩和科莱蒂力图把马克思的历史理论解释为一门实证的经验科学。德拉-沃尔佩指出,马克思对于科学理论的唯一贡献,就是承认在一个历史特定的范围内,各种表面上孤立的物质现象实际上是互相规定、互相表现的,这个庞大的社会整体归根到底是由经济基础形成的。进一步看,他所观察到的模式,是否定和逐步扬弃的模式,也就是说,资本主义形成了一个文化世界,这个文化世界又取消和超过了它自身的那个决定一切的生产结构。因此,德拉—沃尔佩认为,马克思的理论是符合科学的逻辑的。经验的社会科学家们按照普遍接受的经验研究方法的法则搜集证据,将使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灭亡的预见具体化,同时为正在酝酿的阶段斗争提供爆炸性的燃料。历史将变成一门经验科学,这门科学也是唯物主义的和革命的。科莱蒂追随德拉—沃尔佩的这一思想。他认为,科学上有效的假设,是对主体以反映方式所经验到的客观行为模式作出的概括。因此,马克思所描述的那些客观的、由经验证实的趋向,只是当作无产阶段进行解放斗争的背景才有意义。历史上并没有一个与活动者的自觉决断无关的机械主义的模式会自动导致革命。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的演绎假设就是革命行动的号召,即事实上的科学真理,实际上表现了工人阶级日益增长的不满和社会主义抱负。它们的科学性,是被经验证据以及所研究的那些人的实际作为所肯定的。

由上可见,德拉-沃尔佩和科莱蒂的理论同阿尔都塞的理论既相同又相不同。相同之处在于,它们都力图维护马克思历史理论的科学性质;不同的是,在德拉-沃尔佩和科莱蒂所理解的马克思历史理论框架中,人并不是历史的玩偶,而是历史的积极参与者,这就了避免了把马克思的历史理论变成抽象的公式。另一方面,由于是在科学的框架中谈论人的作用,同时也就避免了卢卡奇非决定论的错误。因此,尽管德拉-沃尔佩和科莱蒂的理论带有实证主义的面罩,但他们把人的因素纳入马克思历史模式所作的探索是值得肯定的。

四、补充论

“补充论”是以承认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为前提的,但却认为这些原理是有缺陷和有待完善的,因此需要进行补充。“弗洛伊德主义马克思主义”者赖希、弗洛姆就是这种观点的代表。他们认为,马克思的历史理论过于强调宏观的社会因素方面,而忽视了微观的心理因素,因而不能有效地说明诸如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相互作用的内在机制等问题。为此他们主张把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特别是其心理结构理论补充到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中,进而弥补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不足。赖希的“性格结构”概念和弗洛姆的“社会性格”概念的提出,都是这一意图的体现。

 “性格结构”是确认“性格盔甲”的存在。“性格盔甲”是指自我对本我及外部世界的反应样式。他认为,“性格盔甲”不仅仅具有生物功能,而且还具有引导人们按照社会的需求行动的社会功能。赖希认为,“性格盔甲”作为人的相对稳定的行为模式,起源于童年时期的社会化过程,是儿童的自然冲动与社会所强加于这些冲动的挫折相互冲突的产物。而一旦了解了人的性格结构的形成过程,也就理解了经济发展过程如何转化为意识以及意识如何具有相对独立性。家庭,教会和学校都是特定经济状况的产物,它们所创造的适应这个社会政治和经济制度所必需的性格结构的过程,也就是特定经济发展过程转化为意识的过程。另一方面,意识形态不是简单地把经济放置到头脑中的,而是被铆进个人的性格结构之中去的。由于性格结构具有稳定性、自主性、独立性,所以意识形态也具有相对独立性,而不会随着经济发展过程的消失而自行消失,它还会顽强地起作用。

弗洛姆的所谓“社会性格”,是指在一个特定文化时期内绝大多数人所共同具有的性格结构的核心,它驱使社会成员按照社会制度所要求的方式去行动。弗洛姆论证说,社会的经济基础产生了“社会性格”,“社会性格”支配着人的思想,正是从社会性格中,各种思想才获得自身的力量和吸引力。例如,资本主义社会是私有财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思想正是该社会的意识形态这座大厦的基石,在这二者之间,就是以“社会性格”作为中介的。另一方面,意识形态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也同样需要“社会性格”这一中间环节。

赖希、弗洛姆的观点明显缺乏科学根据,至少是非常片面的,因为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相互作用的内在机制绝不能仅仅归结于心理学问题。但他们提出要研究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转化机制问题,这种努力是值得肯定的。同时,他们在探讨这一问题时把人的因素(尽管仅仅从心理学角度考察这一问题是片面的)看作是这一机制的中介,这一思路也有可取之处。因为马克思所揭示的历史基本运行规律包括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并不是无人称的,而是包含了人的因素在内并以人的因素为中介的复杂过程,如果忽视人的因素就可能把具体的历史规律变成抽象的公式。从这个角度来看,赖希和弗洛姆所做的尝试无疑是有意义的。

五、重建论

与补充论不同,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代表人物哈贝马斯声称要对历史唯物主义进行“重建”。所谓重建意味着不是修修补补,而是“把一种理论加以分解并以新的形式再予以组合”。这非常贴切地表达了哈贝马斯的理论旨趣。因为他并不否认历史唯物主义概念本身,而是否定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的有效性,即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的学说已经过时,必须用别的范畴来加以取代,例如,应当用“劳动”和“相互作用(交往)”的范畴来取代“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范畴,从而使历史唯物主义获得重生。

哈贝马斯认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这对范畴是同自由资本主义联系在一起的,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这对范畴及其相互作用的原理就不再适用了。因为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中,科学技术已经成为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的发展排除了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制约,排除了所有制对生产的影响;而且由于国家调节作用等因素的出现,生产关系原先所具有的职能变成了历史上过时的东西。哈贝马斯又宣称,生产力也不再如马克思所设想的那样,在任何情况下都具有解放的能力,也不引起解放运动,特别是在生产力的持续增长取决于科学技术进步的情况下,更是如此;科学技术已由解放的潜力变成了统治的手段和意识形态。所以,马克思关于生产力是伟大的解放力量的信条也被历史的发展所淘汰了。


关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关系的原理,哈贝马斯同样认为只适用于自由资本主义。他说,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国家与社会是分离的,以商品流通、商品交换为基础的市民社会是国家的基础;社会只受自由市场规律的支配,这是独立于国家的,是非国家、非政治的。而那时国家的政治活动则属于上层建筑领域;那时的体制框架的合法化直接同社会制度联系在一起,财产制度才能从一种政治关系变为一种生产关系;因为它是在市场及交换社会的意识形态上实现合理化的,因此,马克思根据当时的情况所规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两个范畴是正确的。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情况发生了根本变化。现在国家日益干预生产和交换领域,市民社会结构不再独立地作为国家的前提与基础,而是与国家融为一体了,科学技术也不再以经济基础为转移并对经济基础起决定的作用。现在,调节社会生活的因素是上层建筑和政治,而不是经济基础;政治不再成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而在经济基础的功能中也包含着政府的活动和政治斗争了。因此,马克思所规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理论已失去了作用。

基于上述看法,哈贝马斯要求对历史唯物主义原理进行重建。他主张用“劳动”和“相互作用(交往)”这对在他看来更抽象的范畴取代“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范畴。哈贝马斯说,马克思曾通过对人类劳动的透彻分析,找到了基本的社会关系,可惜马克思却根据生产的模式来理解历史。他认为应当回到更加抽象的劳动和相互作用的关系上,只有借助于“劳动”和“相互作用(交往)”这对范畴的分析,才能理解社会的发展。因为社会的发展不再是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所决定的,而是由劳动和相互作用(交往)的关系所决定的。在这一理论中,哈贝马斯尤其重视语言在交往中的作用。

哈贝马斯的重建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20世纪30年代西方资本主义普遍采用凯恩斯主义和科技革命带来的新变化,但据此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已经过时和失去效用的观点显然是站不住脚的。事实上,无论是自由资本主义,凯恩斯主义,还是新自由主义,资本主义并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而历史唯物主义作为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表述,更不存在过时的问题。哈贝马斯所谓的“重建”,实质上是要用他极力主张的交往理论来取代马克思的历史理论。

六、辩护论

与哈贝马斯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已经不适用的“过时论”相反,英国分析的马克思主义流派最著名的代表柯亨在其《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书中明确宣称,他要为“老式的”历史唯物主义即一种传统的理论辩护。

但柯亨同时认为,历史唯物主义的许多范畴是含糊和不严谨的,因此需要引用分析哲学的语义分析方法梳理马克思历史理论的基本概念,使历史唯物主义成为连贯性的学说,从而达到辩护的目的。柯亨首先把社会的物质属性和社会属性作了严格区分。社会的物质属性是社会的内容方面,而社会属性则是社会的形式。“人和生产力构成社会的物质内容,生产关系则赋予这些内容以社会形式。在进入生产关系时,人和生产力具有了这些关系所构成的形式的特征。”[5]接着,他又对“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等范畴一一进行了梳理。如在界定“生产关系”时,柯亨把生产权力与法律权利加以区分。生产权力是指支配生产的实际力量,法律权利则是依法行使的权力和享受的利益。作为说明上层建筑的经济结构,是指支配生产的权力,这一界定避免了因马克思用法律术语把生产关系描述为所有权关系而引起的难于把生产关系同它所要说明的法律上层建筑区别开来的困难。柯亨也反对把生产力归入到经济基础的观点,认为在马克思那里,生产力是社会的物质基础,经济基础是由生产关系单独构成的。他也反对把生产方式与经济结构等同起来,因为生产方式是一种方法或过程,而不是关系。在语义分析的基础上,柯亨阐发了历史唯物主义两个紧密相关的基本命题:“生产力的首要性”和“生产力的发展贯穿整个历史”,并指出,当生产力在一定历史阶段达到一个不再同它从前在其中发展的生产关系(经济结构)相适应的发展水平时,为了保持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适应,生产关系将发生变化,以适应生产力的继续发展。这说明,生产关系的性质是由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说明的。

如果说柯亨上述阐释对马克思历史理论起到一定“辩护”作用的话,那么他影响更大的“功能解释”却是令人质疑的。“功能解释”的要旨是,被解释者的性质是由它对解释者的功能所决定的。例如,生产关系的性质是由它对该生产力的发展有功能所决定的,上层建筑的性质是由它对经济结构有功能所决定的。更具体地说,为什么有这样的生产关系而不是别的生产关系,为什么有这样的上层建筑而不是别的上层建筑,就是因为这种生产关系、这种上层建筑,对现存的生产力和经济结构有促进或巩固的功能。但这种“功能解释”理论并没有多大的说服力,反而受到很多人的批评。例如同属分析学派马克思主义的埃尔斯特就批评说,功能解释不但没有给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增加筹码,相反还因这种解释方式而大大削弱了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的说服力。例如,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问题上,虽然生产力的发展从功能上解释了哪种生产关系是最优的,但却无法说明这种生产关系怎样决定生产力,其作用的机制是什么。同样,如果按照功能解释,那么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就无法提供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充足理由。对柯亨更严厉的批评来自英国著名马克思主义研究者卡林尼克斯。他认为,柯亨对马克思历史理论的“辩护”具有强烈的还原主义倾向,他的观点已经变成否定其他观点的合法性的教条。这种立场正阻碍马克思主义的复兴。[6]

七、阐释论  后现代马克思主义最著名的理论家之一詹姆逊从阐释学的角度来说明马克思历史理论的重要性。詹姆逊肯定马克思主义在认识和解释历史中的优先权,但他认为马克思主义历史阐释模式的“主导符码”,“并不像人们有时所认为的那样是经济学或者是狭义上的生产论,或者是作为局部事态/事件的阶级斗争”(146页),而是“生产模式”本身,它是历史阐释的绝对视域。他在分析“文物研究”、“存在历史主义”、“结构类型学”、“尼采式反历史主义”这四种传统历史解释方法的困境后指出,在马克思主义的生产模式理论中,可以找到解决历史主义困境的方法。

詹姆逊所谓的生产模式就是指生产方式,但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总和,“这些共时模式并不是单纯地指定具体和独特的经济‘生产’或劳动过程和技术的模式,它们同时也表示出文化和语言(或符号)生产的具体和独特的模式(同其他传统马克思主义上层建筑中的政治、法律、意识形态等等在一起。)”[7]根据詹姆逊的观点,每一个生产模式都从结构上以差异性区别于其他的生产模式,但没有任何一种模式是“纯净的”,“每一个生产模式都在结构上内含所有其他生产模式”,“每一个‘先进的’生产模式都包含着比它更早的生产模式,早期的生产模式必须被‘先进的’生产模式在其发展中所压制。早期的生产模式沉淀在现存的生产模式中。例如在资本主义里,比它更早的各种模式,和它们的各自异化形式和生产力,以各种层次和作废的方式仍然残留在资本主义之中。但是,不仅过去消失了的生产模式存在于现在模式的非共时性中,而且很明显,将来的生产模式也同样在模式中起作用,这点我们可以从阶级斗争中的各种方式中察觉到。”[8]

詹姆逊还试图解决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他明确反对“经济决定论”,认为需要新的阐释方式来解释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意识形态之间的复杂关系。在他看来,如果不能在经济的“最终的”作用与上层建筑之间发现相互作用的中介网络和关联要素,那么总体性思想就会沦为一个空壳。但詹姆逊认为,马克思主义并没有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方面建立“贴切精微”的概念体系。他赞赏阿尔都塞的“多元决定论”,认为这一理论不仅将政治、经济、文化、宗教各方面视为有“半自律性”的领域,而且又把它们都归入到某种“结构整体”的终极同一性里,即仍然具有经典马克思主义经济决定论的特征。但他同时也认为,阿尔都塞的结构主义方法存在着根本的缺陷。为此,詹姆逊创造了“意识形态素”这一概念,试图解决阿尔都塞无法在意识形态与经济、政治、文化等要素之间找到真正的阶级性联系的难题。詹姆逊认为“意识形态素就是社会阶级在本质上不相容的集体话语的最小可读单位”。进一步讲,他认为意识形态素具有阶级话语的性质。詹姆逊通过“意识形态素”,即通过将意识形态与阶级(经济地位)联系起来考察,而达到了意识形态与上层建筑、经济基础的相互贯通,从而取得了两者结构上的互动性。

詹姆逊的“意识形素”概念令人难以捉摸,而他的生产模式即生产方式概念不仅包含经济在内,而且把政治、法律、意识形态等也包含其中,这明显与马克思的生产方式概念不符。更大的问题还在于,詹姆逊把马克思的历史理论看作仅仅是一种阐释学,是文本的“重写的运作”,实际上否认了马克思历史理论的科学性。

以上种种解释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马克思的历史理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在这些解释中,既有对马克思历史观的误读误解乃至故意歪曲,也不乏严肃认真富有真知灼见的思考。对此,我们既不能人云亦云,也不能简单否定,而应当采取科学的态度,把它们放置到当时的历史背景和具体语境中加以考察,以对话式的方式加以分析,对它们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思考,对它们的错误进行客观的批判,对它们的合理思想加以消化吸收,这样才有助于我们对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的深入研究。

 

【注释】

[1]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76页。

[2][3]路易·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90-91236页。

[4]《访问科莱蒂》,载英国《新左派评论》杂志197478月,第86期。

[5]柯亨:《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1979年牛津版,第89页。

[6]《科学和社会》(Science and Society)杂志,2006年第8期。

[7][8]詹姆逊:《晚期资本主义文化逻辑》第186188页。

 

 

(原载《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9年第12期。录入编辑:佳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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