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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主义和地球的有限性
 

自由主义和地球的有限性

 

 环境伦理的出现被誉为伦理学史上的一场革命,相对于现代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传统来说,它的理论倾向具有“颠覆性”。美国哲学家克里考特认为:“环境伦理是对那些照常营业的环境伦理的严峻挑战” [1]。那么,这种环境伦理学的革命性究竟体现在什么方面?换句话说,它要向现代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传统挑战什么?从环境伦理学所提出的主张和价值目标来看,我认为它主要挑战的是3个方面:(1)挑战人类中心主义;(2)挑战自由主义;(3)挑战资本主义。这其中,最能反映环境伦理的革命性、“颠覆性”的是挑战自由主义。

我们知道,环境问题的出现以及要求我们在理论上予以回应,是在20世纪670年代以后,而这正是自由主义和市场经济在全世界范围内高歌猛进并取得普及的时期,在这意义上,环境问题爆发的原因与自由主义和市场经济以及它们所鼓励的人对物质利益的追求有关,而以保护环境为其目标的环境伦理应该是对这种时代精神的反叛,其核心在于反对自由主义,对自由实行限制,实现环境正义。尽管也有人不承认环境伦理与美国的自由主义的矛盾关系,比如《大自然的权利》的作者纳什就认为“它(环境伦理)不应被理解为是对传统美国思想的背叛,而应被理解为是对美国传统哲学的扩展和新的应用” [2]。但我认为,环境伦理是对美国式自由主义的挑战,它不可能在自由主义的框架内得到合理的解释,相反,环境伦理必须建立在对自由主义批判的基础之上。本文就从这一问题意识出发,从自由主义与有限性的关系角度来论述一下自由主义所面临的困境,从而揭示环境伦理挑战自由主义的“革命性”和“颠覆性”本质。

    . 自由主义的无限空间的假定

地球是一个有限的球体,早在30几年前,“罗马俱乐部”就曾经发出了这一警告。在《增长的极限》的报告里,作者们得出了如下结论:地球能够维持人类和经济发展的资源是有限的,在这样一个有限的封闭系统中,如果任由人口和经济自由发展的话,那么总会有一天地球的资源会耗尽,人口和经济因此而陷入衰退状态[3]。而且,环境问题也表现出了有限性的特征。我们知道,环境问题主要由资源枯竭和环境污染这两个方面构成。从资源的角度来看,现在地球矿物资源的月开采量不仅已经大大超过产业革命以前人类所使用的矿物资源的总量,而且从主要矿物资源的储藏量和开采速度来看,银、铜、铅的可开采剩余年数仅为3040年,石油为40年,天然气为60年左右[4]。如果人类找不到可替代能源或者改变不了现有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的话,那么人类早晚有一天会陷入资源枯竭的危险境地。不仅如此,从环境污染的角度看,地球上可供污染和破坏的空间也呈现出不足,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所排出的废弃物已经接近地球净化能力的极限。一个最突出的例子就是地球温暖化问题:全球变暖、海平面上升、异常气候,这不仅会淹没那些低地国家的陆地,使有限的耕地进一步缩小,而且有可能带来生物多样性的减少等生态灾难。以至于现在有人对“罗马俱乐部”的结论提出了怀疑,认为地球上经济和人口的衰退并不一定因资源枯竭而起,因燃烧石油等所排除的二氧化碳就足以在人类耗尽最后一滴石油前,使人类社会陷入衰退状态。

从以上可以看出,地球是有限的,环境问题的出现印证了这一再简单不过的事实。既然如此,我们政治、经济以及整个的社会意识形态就应该建立在这一事实的基础之上。但是,遗憾的是,近代以来的自然科学、经济学以及哲学和伦理学大多是建立在“地球是无限的”这一假设的基础上的。从哥白尼的“日心说”到牛顿力学,近代自然科学的确立突破了地球是一个封闭的球体这一传统观念,建立起来了一个空间和运动都是无限的新宇宙观。这一宇宙观投射到了经济学上,近代经济学家在建构市场经济理论时几乎都忽略了自然的极限。就是古典经济学家中少有的几个意识到土地“稀少性”的人也仅仅把这当成了理论上的假设,只存在于想象中,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人们尽管可以对这种可能性忽略不计。例如,李嘉图就在《经济学及赋税原理》的开头,就曾经明确表示商品的增加是无限的,另一为代表人物穆勒也曾把“无限的产品”作为其《经济学原理》的基本前提。这就如同天文学家警告地球公民:“地球早晚有一天因陨石下落或者其他灾难而毁灭”,但在这一灾难发生以前,你无需“杞人忧天”,去为地球的毁灭做准备。德国的经济学家汉斯·依姆拉(Hans Immler),曾对经济学理论中的自然概念进行了考察,得出了如下结论,即近代经济学甚至包括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都存在着一个自然处于“恒常状态”的假设[5]。按着这一结论,地球上的资源是无限的,自然的净化能力是无限的,地球上存在着一个可以满足所有人的欲望的无限空间。这也正是近代经济学把整个自然界置于市场外部的原因。

与近代的市场经济相对的是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的道德原理,这一道德原理也是建立在无限空间的基础上的。自由主义的中心原则在于“不危害他人的原则”,即个人只要不危害他人,就拥有绝对的自由。但是,这一原则在实际应用上需要足够的空间。比如说,人有抽烟和不抽烟的自由,在一个封闭的、狭小的屋子里,吸烟行为可能会危害不吸烟者的利益,但是如果这个空间是开放的,而且有足球场那么大,那么吸烟也许就不会危及不吸烟者的利益,因为在他们之间产生了距离。在这个意义上,“不危害他人的原则”是有条件的,这就是无限空间的存在,如果没有无限空间的存在,这一原则是不可能得到彻底贯彻的。其实也正是因为如此,我们才能理解为什么在自由主义的体制下,废油、废水、核废料这些有害物质被安置在远离人们居住的地方,比如1000深的地下或是荒芜人际的某个地方。

不仅如此,自由主义的平等观念也要求有一个无限空间的存在。平等首先是经济上的平等,针对社会中存在着的严重的贫富不均,自由主义也提出了许多平等主义的道德理想,比如,功利主义就曾设想过通过增加社会财富总量来解决分配不均问题。但是在现实中,这一方案面临无法操作的巨大困难,因为要消除分配不公、贫富差别,最起码要给穷人提供追赶富人所需的资源和空间,否则任何有关平等的许诺都是一句空话。几百年前,欧洲的穷人之所以能够在北美大陆迅速脱贫致富,实现了与英国和欧洲大陆的平等,是因为当时那里有大量“无主”的土地;欧美人和日本人之所以在短短的几十年里完成现代化,除了技术革新以外,也得益于他们向海外的扩张、对殖民地的掠夺,也就是发展空间的存在。而现在,这样的空间几乎不复存在了。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Amartya Sen)曾宣称,发展中国家只要引入自由主义的经济和制度就能解决贫穷、人口和环境问题[6],但是他过于乐观了。从现在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贫富差距以及地球的资源储藏量和净化能力来看,发展中国家的人民即便原封不动地接纳西方自由主义的经济和政治制度,恐怕也很难过上美国人那样奢侈的生活,因为,已经没有相应的空间了。况且,在自由主义条件下,人的欲望是无限的,要想满足所有人的无限欲望,在理论上靠有限的空间是不可能的。

唯一与无限空间的假设相悖的是自由主义的责任概念。个人自由以及平等的实现需要无限的空间,但在自由主义条件下,个人所承担的责任却是有限的,这实在令人感到意外。因为,根据“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原则,既然你要求无限的自由和平等的权利,那么也就应该负起无限的责任。但事实却不是这样的。在现实中,个人只对与自己行为直接相关的他人或社会负责,而且只在一定范围内负责,超出了这一范围则无法对个人课以义务。比如说,尽管救死扶伤是我们所提倡的道德原则,但是对于非洲难民因饥饿而大量死亡,我们却很少能感到援助的责任,原因是他们与我们在空间上相去甚远,而且又没什么直接关联;我开车只要遵守本地的交通规则即可,至于汽车的尾气排放会不会导致一些低地国家的沉没,以及我放牧会不会给其他地区带来“沙尘暴”则超出了我的责任范围。在这个意义上,自由主义的责任概念是有限的,它并没有同它所追求的自由和平等在范围上一致,权利和义务在实际贯彻时并不是对等的。

总之,自由主义所需要的是一个开放的无限的空间,地球却是一个封闭的有限的球体,二者在原理上是矛盾的。而环境问题所表现出来的是有限性的特征,则更是凸显了这一矛盾的尖锐性,使自由主义的前提露出了破绽,这恐怕是自由主义的创始者们没有想到的。

二.有限性与自由主义的矛盾

环境问题的有限性要求我们从哲学的高度进行如下的改变:第一,必须改变近代以来的无限宇宙观,把我们行动方案置于有限的空间这一前提之下;第二,既然地球的有限性无法改变,那就必须对自由,主要是人的生殖和经济自由进行严格的限制,把人口的数量和经济的发展水平控制在自然界所能容纳的范围之内。但是,从无限到有限、从自由到对自由的限制,这不仅与近代自由主义的成立过程背道而驰,而且与自由主义的基本价值观直接冲突。因为,在自由主义看来,人的生殖欲望和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应该是最自由的两个领域,也是近代社会所要保障的最基本的权利,没有绝对充分的理由它们是绝对不能被限制的,限制它们就等于违背了西方民主社会的基本原则。

事实上,即变环境问题严重到今天的这个程度,自由主义的这两个圣域仍然没有受到触动。根据联合国的推测,1950年世界的人口为25亿,而现在的人口已经接近65亿,在短短的50几年的时间里,世界人口已经增加了近40亿,而且现在仍然以每年约8000万人的速度增长,预计到2050年,世界人口将增加到90亿。尽管地球人口已经过剩,或者说将要过剩,但是一个家庭生不生孩子、生多少孩子则还是个人自由的领域(中国等少数实施强制计划生育政策的国家和地区除外)。联合国在1967年就曾把人的生育自由写进了《关于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宣言》,强调个人在生殖问题上的自主权。同样,过度的经济开发和对资源的掠夺性利用已经污染了环境,使地球资源面临着短缺危险,这已经是一个不争的科学事实,但人们为满足自己的欲望所从事经济活动仍然是自由主义的圣域,我们的社会似乎仍然相信亚当·斯密的话,即个人只要追求自己的利益,就会在“看不见的手”的引导下最终促进公共的利益。在自由主义条件下,人对经济利益的追逐是不能被限制的,因为它是符合道德的。

但问题恰恰是如果不对自由进行限制的话,所有人都可能失去满足欲望和自由的先决条件:地球环境。这恐怕是人类迄今为止从未遇到的矛盾。美国的经济学家加勒特·哈丁(Garrett Hardin)曾经用一个著名的“公有地的悲剧”的比喻形象地刻画了这一矛盾:在一块公共的牧场里,牧民每增加一头牲畜,都会获得相应的利益,但牲畜的增加也必然会给牧场的草地带来损失。因牲畜头数的增加而产生的利益被特定的饲养者获得,而由此所带来的损失却由“公有地”上的全体牧民来承担。因此,对每一个牧民来说,增加牲畜所获得的利益要远远大于他所受到的损失。在自由主义的条件下,每一个牧民都是具有经济头脑的“经济人”,他们都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地增加牲畜的头数。结果,草地因过度放牧而衰竭,牲畜因食物不足而饿死。“公有地”在人们追求自己最大利益的过程中走向灭亡,悲剧诞生[7]

哈丁所说的“公有地”决不仅仅指公共牧场,它还包括地球上所有具有公共财产性质的事物,比如土地、天空、矿藏和海洋等这些人类赖以生存的公共资源。不仅如此,这一公共资源上的悲剧还适用于环境污染问题。我们知道,资源的使用总会产生相应的废物,比如二氧化碳、污水、废热等等,如果排放的废物超过了自然的净化能力,就会引起严重的环境污染。为了防止环境污染,每一家企业和个人必须尽可能地减少废气和污水的排放,但是由于大气、海洋和森林的公共性质,对于合理的“经济人”来说,与其自己花钱净化废气、污水,还不如先排出去,让所有人去承担治理污染所需的费用,因为这样做可以节省自己的费用。这也就是为什么如果没有来自政府和法律的强制,造纸厂不会自觉安装污水净化器、火力发电厂不会自愿安装脱烟、脱硫机的原因。

“公有地的悲剧”的本质是一个自由主义与有限性冲突的悲剧。如果我们有用之不竭的资源,有广阔无垠的垃圾场,这样的悲剧恐怕永远不会发生。但是,不幸的是我们已经不再拥有这样的无限空间。那么,我们怎么样才能避免悲剧?答案非常简单,即只能对不能限制的自由进行限制。但是,在如今这样一个崇尚自由的世界里,让人们放弃对自由的追求谈何容易,自由主义者们所想到的首先就是去寻找协调自由与有限性冲突的妥协方案。但是,这样做就会出现了一个极为重要的伦理问题:由于有限加重了公平的份量,我们怎样分配有限的空间才算是合乎正义?在这样一个人口过剩,且存在着南北差别和严重贫富不均的世界里,不限制自由会不会破坏本已失衡的公平?下面我将考察有关这一问题的两个方案,看看它们是如何处理有限和公平的关系的。

三.“救生艇伦理”

哈丁曾提出了一个旨在解决“自由主义和有限性矛盾”的方案:“救生艇伦理(lifeboat ethics) [8]他把地球比喻为一个漂浮着许多救生艇的大海,这些救生艇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富人们乘坐的发达国家的救生艇,另一类则是穷人们乘坐的发展中国家的救生艇。发达国家的救生艇人员有限,比较适中;而发展中国家的救生艇则因人口众多而出现许多落水者。当这些落水者挣扎着游向发达国家的救生艇时,发达国家应不应该搭救他们,让他们登上自己的救生艇呢?哈丁着重考察了这种状况下的可能会出现的4种选择:第一,让所有的落水者上船;第二,只让一小部分人上船;第三,出于利他主义,将自己的座位让给落水者;第四,干脆不让落水者上船。

第一种选择显然是人道主义的选择。因为,人人平等且每个人都有生存权,让落水者上船合乎正义。但问题是如果允许所有落水者上船,救生艇会因超载而沉没,“彻底的正义会带来彻底的覆灭”。尽管有“生死与共”这样的超平等主义,但理性的人大多不会做出这种选择。第二种让一部分人上船的做法看似合理(因为这样做毕竟会拯救一部分落水者),但也会面临让谁上船、如何做到公平筛选这类难题;况且,既然对一部分人网开一面,那么自然会有大批落水者蜂拥而至,随着船员的增加和混乱的升级,也许船上的人必须做出“要么杀死那些强行登船的落水者,要么允许所有的人上船”的选择,其结果同第一种选择一样,救生艇随时都有颠覆的危险。第三种选择诉诸的是人们的良心,是无私的利他主义。自己下船,而让落水者上船,这样做的结果就是使道德高尚者选择死亡,能够生存下来的都是利己的小人,因为肯以他人的生命为代价爬上救生艇的人绝不可能是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在救生艇状态下,利他主义的选择结果会使利他主义者遭到彻底的淘汰,这显然是最糟糕的一种选择。第四种选择保护的是只是现有乘客的利益,其结果会使落水者全部死亡。这虽然是一种利己主义、或者说是集体利己主义的选择,但是这毕竟可以保住艇上富人们的生命安全。尽管这违背正义、极端残酷,但是这可能是救生艇状态下的最佳选择。因为“有限”、“稀少性”叫你别无选择,这就是哈丁的结论。

“救生艇伦理”出发,哈丁建议发达国家拒绝来自穷国的移民,因为移民会给富国带来灾难。不仅如此,富国还应该停止对发展中国家的人道援助,因为援助不仅不会使穷国脱离苦海,相反会使穷国的人口增加,最终连累发达国家以及整个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哈丁的理论得到了自由主义世界相当一部分人的赞同,前洛克菲勒基金会副总裁内科医生艾伦·格雷格就曾有“人类是地球的癌症”的说法,认为正如癌症不会因获得食物而被治愈一样,对穷国的援助同样不能解决他们的人口问题[9],言外之意是为发展中国家提供粮食无异于是在为癌细胞提供营养,这无疑会加速地球这一机体的死亡。《人口爆炸》的作者艾里克(Paul Ehrlich)也同样认为,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最终会威胁整个地球的福利,因此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应该采取类似于战争中救治伤员的“三分法”的政策,只援助那些粮食生产和人口之间维持恰当比率的国家。由于大部分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的大部分和印度等都属于那种既贫困又无法限制人口的国家,因此按着“三分法”所采取的政策实质上就是放弃援助,让发展中国家自生自灭,靠饥饿和疾病等“自然规律”来削减它们的人口。  

显然,哈丁等人在解决“自由主义和有限性矛盾”的问题上,所采取的是一个可称之为“有限的人口可以享受无限的自由”的方案。即把享受自由的人口减少,那么也就等于把有限的空间扩大。10个人来分2个苹果,由于受稀少性的限制,在分配上会出现矛盾,而2个人来分10个苹果,由于没有稀少性的限制,问题就简单多了。的确,若是占世界总人口80%的发展中国家自生自灭,把资源和空间都留给只占世界总人口20%的发达国家,那么“自由主义和有限性矛盾”就可以得到缓解。应该说,这一方案在救生艇状态(稀少性)下不失为一个有效率的选择。但问题是这样一个极端利己主义方案行得通吗?它能够被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人民所接受吗?

答案是否定的。首先,哈丁的方案严重地侵害了分配正义的原则,完全忽视了发展中国家人民的人权,正像有人所批判的那样,他的这一方案具有“反人类”[10]的性质,在实践上也不可能被发展中国家的人民所接受。我们知道,同效率相比,一个社会首先要追求的是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平,平等原理是人们在做各种决策时所要遵守的首要原理。一项提案的好坏不仅仅取决于效率的高低,更重要的还取决于是否对大多数人公平,如果它只对少数人有利,那么它就不可能为多数人所接受,更何况这是生死攸关的大事。其次,“救生艇伦理”是建立在对环境危机原因和责任的错误认识的基础上的。说人口过剩是环境危机的一个原因并不为错,但由此把环境破坏的责任都推给发展中国家则有失公允。因为,不仅发展中国家今天的贫困和人口问题与发达国家的历史责任密切相关,而且从资源消费的角度来看,发达国家的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20%,但却消费了地球80%的资源。哈丁只看到了穷国人口的增加给地球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却没有发现以美国为首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才是资源枯竭和环境问题的罪魁祸首。第三,实际上,世界还远没有陷入到哈丁所描述的“救生艇状态”,之所以出现了众多落水者,是因为分配不公所造成。有人推测,现在地球的粮食产量可以养活比现在多几倍的人口,一部分人之所以挨饿并非因为粮食不足,而是因为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发达国家的粮食浪费造成的。因此,解决问题的核心在于首先实现社会正义。

四.“地球全体主义”

针对哈丁这一极端利己主义的方案,日本的哲学家加藤尚武也曾提出过一个旨在解决“自由主义与有限性的矛盾”的方案:“地球全体主义”。所谓“地球全体主义是指个人和国家的自由应该服从地球整体的利益,从保护地球环境这一整体利益出发,世界各国必须对欲望和自由的总量进行限制的理论。

从这一主张来看,加藤似乎是一个反自由主义的全体主义(totalitarianism)者。但事实上并非如此。他所要限制的只是地球上所有欲望和自由的总量,而并非是每一个具体个人的自由和欲望。但是,既要限制自由的总量又要去保障个人自由,这不是一对矛盾吗?加藤提出了一个使二者同时成立的新公式,即“对内自由,对外限制”,也可以叫做“给个人以自由,对国家进行限制” [11]。意思是说,在国际关系上,国与国之间要实现资源的公平分配,对国家的资源消费和污染物质的排放总量进行限制。然而,在国内政策上则要采取不同原理,即个人有绝对的经济自由,在市场中可以进行自由竞争。从这一公式来看,加藤并没有否定个人自由,而且他与哈丁不同,在解决“自由主义和有限性”的矛盾时,至少考虑到了国家之间的“分配的正义”,也即“公平”问题。

应该说,“给个人以自由,对国家进行限制”是一个很有趣的理论。事实上,目前国际上有关环境问题的努力,例如旨在限制各个发达国家二氧化碳排放量的《京都议定书》就是按着这一思路来进行的。但是,这一理论仍然具有自由主义和理想主义的色彩。首先,这一公式忽视了国内存在的不平等,认同了自由主义的效率和自由竞争,而这些往往是不平等社会结构和国际关系的根源。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资源掠夺、公害输出一般并不一定是发达国家的政府行为(美国除外),往往是发达国家的大企业唯利是图,在追求效率和市场竞争中选择的结果。在这一意义上,想在不改变发达国家内部自由竞争体制的前提下,就建立什么公平的国际关系以及各国人民之间的平等关系是不可能的。“对国家进行限制”的结果可能是:经济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受限制,而发达国家因其经济雄厚且自由竞争而无法受到限制。

另外,人的欲望和经济自由并不是抽象的,它必须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结构下的欲望和自由,但是加藤却完全忽略了欲望和自由背后的社会原因。特别是在人口问题上,他提出了“民主主义意味着大量死亡,而全体主义则意味着繁荣”[12]这一论点,意思是说给发展中国家的人民以自由,将会带来人口爆发,而这会因食物短缺导致人口大量死亡;相反,如果对发展中国家的人民实行全体主义,剥夺他们的生育自由,那么则有可能实现经济成长,最终摆脱贫困。由此看来,加藤还是继承了马尔萨斯、哈丁等人的观点,抛开了发展中国家人口爆发的社会经济原因和不平等的南北构造,光从人的欲望和全体主义的角度来谈人口问题,这是非常危险的。他的“给个人以自由,对国家进行限制”公式在发展中国家应用时,可能会变质为“对国家进行限制,对个人也进行限制”,那么,其结果可能是发展中国家因资源不足和自由不足而毁灭,从而与哈丁的“有限的人口可以享受无限的自由”的方案殊途同归。

总之,自由主义者所提出的两个解决方案都是有缺陷的。它们都在不放弃自由主义的前提下,把对自由和效率的考虑放在了第一位,而对本应该优先考虑的平等放在了第二位。哈丁的方案是干脆不要平等,加藤的方案虽然从表面上照顾到了南北之间和国与国之间的公平问题,但由于他认同了自由主义的效率和自由竞争,忽视了南北之间现存的巨大差别,在结果上仍然违背了平等原则。在这个意义上,他们都是站在发达国家的立场上的,是不可能被发展中国家的人民所接受的。事实上,在国际环境问题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至今也并没有对地球温暖化等要害问题达成什么实质性决议,其原因也在于缺乏正义。

在我看来,鉴于环境问题所具有的有限性特征,任何试图解决“自由主义与有限性矛盾”的方案都应该而且首先必须是公平的,而且这一公平必须建立在旨在缩小贫富差别的社会正义的基础之上。为了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人类应该对个人或国家的经济自由进行限制,不过这一限制必须符合社会正义和环境正义。在环境问题上,自由必须受制于地球有限性这一事实,公平原则应该优先于自由原则,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我认为,环境伦理很难与自由主义两全,环境伦理学挑战的主要是自由主义。

 

【注释】
[1]J. B. Callicott, The Conceptual Foundations of the Land Ethic, in his In Defense of the Land Ethic,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1989. 不过,需要说明的是,克里考特所说的环境伦理不包括“动物解放论”等个体主义环境伦理学,他所指的是整体主义环境伦理学。
[2]纳什《大自然的权利》,杨通进译,青岛出版社,1999年,12页。
[3]丹尼斯•米都斯等《增长的极限——罗马俱乐部关于人类困境的报告》,李宝恒译,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年,〈英文版序〉17页。
[4]文中的数字参照日本环境省编《环境白书》(平成14年版),2002年,68-69页。
[5]Vgl., Hans Immler, Natur in der ökonomischen Theorie, Westdeutscher Verlag, 1985.
[6]阿马蒂亚•森(Amartya Sen)《以自由看待发展》,任赜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
[7]Cf., Garrett Hardin, 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in: Environmental Ethics, 2nd, by K. S. Shrader-Frechette, The Boxwood Press, 1991, pp.242-252.
[8]Cf., Garrett Hardin, Living on a Lifeboat, Bio Science, 24(October ), 1974, pp.561-68.
[9]参照加列特•哈丁《生活在极限之内——生态学、经济学和人口禁忌》,戴星翼、张真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年,272页以后。
[10]K. S. Shrader-Frechette, “Frontier or Cowboy Ethics”and “Lifeboat Ethics” in: Environmental Ethics, 2nd, The Boxwood Press, 1991, p.37.
[11]加藤尚武『環境倫理学のすすめ』,日本丸善ライプラリー、1994年,48页。
[12]同上,72页。

 

(作者惠寄。录入编辑:乾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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