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位于北美,与美国为邻,在历史上曾是英属和法属殖民地。加拿大就是在和英、法、美的相互依存又相互斗争中逐渐独立、发展起来的:一方面,加拿大依赖于与英、法、美,尤其是与英、美的工业、商业、贸易往来,步入资本主义社会,并迅速发展成为世界经济强国;另一方面,加拿大又为自身的民族独立,与英、法、美在经济、政治、文化领域展开了一次又一次的斗争,逐渐形成了自身的经济、政治、文化体系。加拿大与英、法、美的这种相互依赖和相互斗争构成了加拿大历史发展错综复杂的局面,从而形成了加拿大步入资本主义社会、步入发达经济强国的特殊道路,也决定了加拿大文化发展的多元化的格局。加拿大文化发展的多元格局影响着加拿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形成了加拿大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多元路向。在这里,我们仅以论述当代著名的加拿大马克思主义哲学家本·阿格尔、马里奥·本格、凯·尼尔森的马克思主义学说,展示当代加拿大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多元格局。
一、本·阿格尔:作为方法的唯物辩证法
本·阿格尔,加拿大著名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当代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重要代表人物。本·阿格尔从社会历史的角度考察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把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视之为一种方法,即“一种把解放理论和关于社会主义可能性的设想与被压迫人民的日常斗争联系起来的方法”[1],展示了从社会历史方面理解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哲学路向。
本·阿格尔在他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概论》一书的开篇,就明确表述了他对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解:“马克思主义不是一件陈列在东欧和中欧自然历史博物馆玻璃柜内的文物”,相反,它“可能关系到美洲工人和北美大学学生的生活;非极权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像自由民主一样可以为北美所接受”;“马克思主义是一个与无论是在办公室还是在工厂都不能支配其劳动过程和劳动产品,而仅仅是雇佣劳动者的工人密切相关的充满生机的理论体系。”[2]从对马克思主义的这一基本理解出发,本·阿格尔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不应是一种思辨的方案,而应当是一种联结理论与实践、变革现实的方法;对这种方法的修正和改造,就构成了西方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基本线索,反过来,也可以说,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形成和发展是以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为蓝本的。了解马克思本人的辩证法是把握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基点。很明显,本·阿格尔对唯物辩证法的研究集中于两个重心上:第一,在唯物论和辩证法两部分中,他偏重辩证法,以辩证法为唯物辩证法学说的基本内容;第二,在从马克思、恩格斯到列宁以及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全部历史发展中,他偏重马克思的辩证法,以马克思的辩证方法为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基础和全体。他对马克思辩证法的特征和理论模型的研究,就体现了他对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
(一)马克思辩证法的基本特征
在本·阿格尔看来,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有两个主要组成部分:一是关于共产主义制度下的人类解放观;二是关于历史变革的理论及经验构想。这两部分的内容决定马克思的辩证法有两个基本特征:非决定论和经验性。
1.非决定论
本·阿格尔认为,历史的进步与变革总包含两方面的因素:社会结构动力和人的意志。历史决定论把历史发展完全归结为社会结构动力,否定人的意志;历史唯心主义则把历史的发展完全归结为人的意志,归结为纯主观的因素。长期以来,由于第二国际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对马克思思想的解释,马克思哲学被看作是历史的经济决定论。这是对马克思思想的误解。事实上,马克思的辩证法是非决定论的。这首先表现在对历史发展因素的说明中。马克思的辩证法把人的意识同社会结构的动力联系起来,既从具体的物质条件出发,又不忽视改变这些条件所需要的人的意识、意志和动机。在马克思看来,社会变革是结构动力和人的意志综合作用的结果,它既不能归结于纯结构因素,也不能归结于纯主观因素。本·阿格尔认为,这种强调社会变革的结构要素和意志要素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思想就体现了马克思辩证法的非决定论特征。
本·阿格尔强调,马克思的辩证法的非决定论特征还表现在马克思对革命实践的定义上。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提出了“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的命题,把革命实践定义为“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这一定义既强调了社会变革的结构条件,又看到了主观认识对革命实践的反作用,即如果被压迫阶级不能认识和把握变革的条件、可能性和必然性,就不会有革命的到来。本·阿格尔指出:“这种把革命实践的结构方面和主观方面联系在一起的做法,明确揭示了马克思辩证法的非决定论的性质。”[3]
本·阿格尔认为,马克思的辩证法的非决定论特征也体现于对理论与实践关系的说明上。在马克思看来,革命的变革既需要理论又需要实践。没有理论,阶级斗争就会是无目的的和空想的;没有实践,马克思主义理论就没有将自身转化为现实、转化为实现社会主义的手段。如果说理论体现了历史发展的必然性,那么,实践则体现了力图实现历史必然性的目的。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就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性与历史发展的目的性的结合。而把历史发展的目的性引入革命变革,正体现了马克思的辩证方法与决定论的类似自然科学的“科学方法”之间的区别,体现了马克思辩证法的非决定论特征。
2.经验性
在本·阿格尔那里,马克思辩证法的经验性特征表现于马克思辩证法的方法论和理论之中。从辩证法的方法论看,马克思的辩证方法主要是以经验为根据的。他对资本主义内在矛盾的分析并不是预设一种逻辑的演绎规则,而是着重于分析资本主义的经济和政治。从辩证法的理论看,马克思以经验规定历史发展的主观因素。在马克思那里,人的意识、人的存在以及人的实践活动都是现实的、经验的存在。
本·阿格尔认为,马克思辩证法的经验性特征从根本上把马克思的辩证法与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区别开来了。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通过对异化的经验性的分析,把异化现象从黑格尔的自我意识的行程中解放出来,结合人的解放分析了异化产生和消亡的历史前提和现实的条件。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和《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通过对人的存在的历史前提的分析,通过对人的生产过程的分析,揭示了意识形态的形成和本性,消除了意识形态的神秘性和欺骗性,从而完成了对德国古典哲学的唯心主义历史观的清理。可以说,马克思正是通过经验的方法而超越德国古典哲学的。
本·阿格尔还认为,马克思辩证法的经验性特征也是与非决定论特征相联系的。马克思辩证法的非决定论把人的意识、人的实践纳入历史的发展过程中,把历史的发展看作是一个“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的过程,这本身就把以往哲学家们对世界的解释扩大到对世界的改造,把人的历史的经验的活动纳入了历史的进程之中,从这一意义上说,马克思辩证法的非决定论特征本身就蕴含着经验性特征。同样地,辩证法的经验性特征也规定非决定论特征。辩证法的经验方法使马克思的方法区别于自然科学的方法,从而避免了方法论的决定论;辩证法的经验的理论内容不仅使马克思的辩证法克服了历史决定论,而且也避免了陷入主观意志论。在本·阿格尔看来,正是马克思辩证法的非决定论特征和经验性特征及其相互联结,规定了马克思辩证法的理论模型,从而也决定了马克思辩证法的当代意义。
(二)马克思辩证法的理论模型
本·阿格尔认为,马克思的辩证法是由三个部分构成的:(1)异化的理论和对异化的批判;(2)深深植根于内在矛盾的制度的理论;(3)危机的理论和过渡的战略。“异化理论和对异化的批判”表述了马克思关于在共产主义条件下人的解放的思想。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从哲学思辨的高度考察了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异化劳动,概括地指出了异化劳动的四个特征,提出解决异化问题的方法是实现共产主义。马克思把共产主义叫做“人和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认为共产主义将实现人的类生活和他的特殊个体的统一,人的存在本身和人的活动的统一;共产主义还将解放人的感觉,根本改变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使人的本质的目的和意图外化。在马克思看来,在通过解放人的感觉而改变的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中,自然界不再是仅仅对人有用的存在,它还具有美学的甚至精神的特征,反映和促进“同人的本质相适应的感觉”,使人类能够恢复他们与自然界的创造性的、自我创造的关系。马克思的这些思想表明,马克思的异化理论和异化批判是直接与共产主义理论、进而同人的解放理论相联系的。“内在矛盾理论”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深层的结构性矛盾所作的逻辑分析。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依据其经济理论对资本主义的经济运行机制作了深刻的分析,揭露了资本主义制度下价值和剩余价值生产的秘密,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存在的不可克服的矛盾。“危机理论和过渡战略”是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危机和向社会主义转变模式的思想。在这一部分,马克思从经验的层次上考察了早期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模式,提出了由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最初设想。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论述了向社会主义过渡使用暴力革命的必然性和不可避免性,而在晚期著作中又常常流露出对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渐进的、非暴力的、甚至议会民主式方式的思考。在本·阿格尔看来,马克思辩证法的这三部分内容表现了马克思在不同层次上对人类历史发展的各个因素的思考:异化理论是从哲学的层次上思考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主观因素;内在矛盾理论是在政治经济学层次上逻辑地展开人类历史发展中的客观的、结构的因素;危机理论是在经验层次上思考主观认识客观和实现社会主义的历史条件和可能性。因此,要了解马克思的辩证法,这三部分内容是缺一不可的。本·阿格尔明确地指出这一点:“马克思的辩证法只有在把异化理论、内在矛盾理论和危机模式(它把对结构性崩溃的认识与能动的阶级斗争联系起来)结合起来的时候才是完整的。”[4]
在本·阿格尔看来,马克思辩证法的这三个部分不仅从不同的层次、不同的方面构造起马克思辩证法的理论模型,而且也历史地展现出马克思思想发展的轨迹,反映出马克思是一位思想连贯、而在不同发展阶段又有不同侧重点的思想家。“异化理论和异化批判”产生于马克思思想的早期。在这一时期,马克思通过揭示异化劳动,批判资本主义的不合理性,主张以共产主义解决异化的“历史之谜”。在晚期的《资本论》中,他并没有放弃早期的异化理论,只是减少了哲学的思辨,增强了对资本主义的精确的经验和概念的分析,从而构成了他思想发展的第二阶段。在《资本论》的第3卷,马克思已提出了危机理论,构成了他思想发展的第三个阶段。马克思第三阶段的思想并没有完全成熟,其理论也不如前两部分完善、严谨,但却体现了马克思辩证法发展的趋势,为马克思主义的发展提供了现实的理论基础。从马克思早期的异化理论到晚期的内在矛盾理论和危机理论的提出表明,马克思的辩证法思想始终是围绕资本主义、实现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而展开的。
本·阿格尔还认为,马克思辩证法的三个部分还构造了马克思主义思想史的基本模式。第二国际正处于资本主义内在矛盾尖锐化的时期,于是,第二国际的理论家们十分重视马克思辩证法的内在矛盾理论,创造出具有决定论特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这是马克思主义的第一种类型。20世纪40—50年代,资本主义发展处于平稳、缓和时期,这一时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们不再思考发动革命的问题,而是致力于对资本主义异化现象的揭露和批判,他们对马克思辩证法的研究由内在矛盾理论转向了异化理论,创造了非决定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这是马克思主义的第二种类型。20世纪70年代始,资本主义再度陷入危机,向社会主义过渡已具备了充分的现实的条件。在这一历史条件下,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们的兴趣又转向了马克思辩证法的危机理论和过渡战略。由于危机理论和过渡战略处于经验层次,且在马克思那里并不完善,就需要各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们根据具体的历史环境去加以修正和改造。本·阿格尔认为,修正和改造危机理论和过渡战略的历史环境最主要的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消费所引起的生态危机。由于这一历史环境,马克思主义今天的危机理论“既强调资本主义的内在结构矛盾(导致马克思称之为利润率趋于下降的矛盾),又强调发达资本主义加深异化、分裂人的存在、污染环境以及掠夺自然资源的趋势”[5]。这就促使马克思主义危机理论走向了“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生态学马克思主义”认为,由于资本主义的过度生产和过度消费,生产异化已扩张到消费异化,造成了生态危机,并将取代生产危机。新的生态危机动态是由“期望破灭了的辩证法”引起的。所谓“期望破灭了的辩证法”指的是这样一种情况:即在工业繁荣和物质相对丰裕的时期,本以为可以真正源源不断提供商品的情况发生了危机,而这不管愿意与否,无疑将引起人们对满足方式从根本上重新进行评价。“期望破灭了的辩证法”第一可以导致对人的需求的重新表达;第二可以使人们对从劳动中获得满足的前景改变看法。因此,正是“期望破灭了的辩证法”的动态过程展示了进行社会主义变革的有力的动力。在这里,马克思的辩证法充分地表达出自己的特色:即在理论和实践相互作用的基础之上,获得了理论、研究和行动相结合的形式。这是马克思主义的第三种类型。
在当代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中,本·阿格尔尤其注意马克思主义北美化的问题。他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北美化应当是马克思主义与美洲民粹主义的融合。只有通过这种融合,北美马克思主义才能“植根于由来已久的民粹主义文化形态之中,从而创造一种非极权主义的、分散化的、非官僚主义的社会主义——这是一种可把(美国的)民主制度与(欧洲的)社会主义结合在一起的社会”[6]。
本·阿格尔对马克思辩证法的全部研究,向我们提供了一种马克思主义现代发展的新思路: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不应局限于某一时期某一思想家的思想,而应返回到马克思本人的思想,把马克思的理论与全部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史结合起来,发现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内在的理论契机和现实的历史基础。
二、马里奥·本格:作为本体论的辩证唯物主义
马里奥·本格是加拿大著名哲学家,他以对唯物主义的精确化和系统化研究而跻身于当代世界哲学名家之列。他研究唯物主义学说的最基本的观点是:唯物主义作为一种哲学,既不能等同于享乐主义的道德学说,也不能混淆于“用以描述实在的认识论学说”[7],而应当是一种本体论的学说。这种本体论学说所持的基本观点是:“真实世界是唯一地由物质性的事物构成的”[8]。从这一哲学观出发,本格视野中的辩证唯物主义是以唯物主义为本体、以辩证法为形式的思想体系;恩格斯和列宁所创立的物力论和突现论是这一思想体系的主体部分[9]。很明显,由于知识结构的差异,本格与本·阿格尔在择取辩证唯物主义的研究重点上,在选择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经典作家及其思想上,都存在着明显的不同,从而也决定了他们在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上的差异。
(一)辩证唯物主义的特征
本格把辩证唯物主义看作是由恩格斯和列宁提出的物力论和突现论的思想。所谓物力论,就是指承认物质是能动的,而不是静止的这样一种观点;所谓突现论,就是指承认物质系统具有构成成分所不具有的性质的事实,承认生物系统的特殊性,鼓励用较低水平的性质和过程去寻求对突现现象的解释。本格认为,物力论和突现论不只出现在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体系中,它们还存在于科学思想中,譬如,经典物理学就已指出了物质的能动性,化学研究化合物的结构和组成以及它们的形成和化学转变,即事物的质的变化,达尔文研究生物物质的变化,等等。但是,辩证唯物主义的物力论、突现论与科学的物力论、突现论不同。辩证唯物主义的物力论和突现论是在哲学思辨层次上展开的,而且重点是研究社会的物质转化,这就决定了辩证唯物主义不同于历史上其他唯物主义的特征:其一,辩证唯物主义伴随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巩固而发展,是科学与意识形态的统一;其二,辩证唯物主义是辩证形式的唯物主义,它是由一系列被称之为辩证关系的假设构成的。对于第一个特征,本格并不反对科学与意识形态的结合,他明确提出:“我们不应当因为唯物主义与某种意识形态相一致或相抵触而对它表示接受或拒斥。”[10]但是,他反对那种坚持哲学从属于意识形态,即使科学的东西从属于意识形态的观点,指出,哲学与意识形态之间的正常关系是意识形态从属于哲学。他说:“一种意识形态若不是只同由于对真理的自由探索而获得进展的科学和哲学相一致,它就不可能既是真实的又是有效的。”[11]对于第二个特征,本格基本上持否定态度。他认为,从本体论的角度看辩证法,辩证法是混乱的、含混的,由它所构造的物力论、突现论只能是推理的,而非经验的,这完全与现代科学背道而驰,因此,应当用现代科学形式对之进行改造,以精确的形式逻辑来代替模糊的、不科学的辩证形式。从这一评价出发,本格对唯物论与辩证法作了批判的改造。
(二)现代科学与唯物论
本格把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区分开来,认为这两部分对世界物质性的说明方式是不同的:辩证唯物主义的突现论认为精神也是由物质进化而来的,是坚持了世界的物质一元论,可看作现代科学研究精神进化的哲学背景;而历史唯物主义则把历史活动划分为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经济基础是第一动力,本质上是物质的,上层建筑是非物质的、观念的,这是典型的精神——物质二元论的说明方式。由于这两部分的说明方式不同,其改造的方式也不同,对于辩证唯物主义,应当用现代物理学、生物学、现代生理心理学、内分泌心理学、药物心理学、神经学等实证科学的成果去充实,消除其中对物质的虚构和假设;对于历史唯物主义,则应用系统的物质观来取代。系统物质观的基本观点是:“人类社会可以被设想为由人类构成的实在的(物质)系统。这个系统又可以分解为四个主要的由个体组成的子系统:生物的、经济的、文化的和政治的系统。一个社会的文化无论怎样原始,都是由信息联系结合成的系统,正如生物是由亲属关系和社会关系结合起来、经济是由劳动和交换的联系结合起来、政治是由管理和权力关系结合起来的一样。因此,一个社会的文化可以被看成一个物质的系统(尽管并不是物理系统)。因为它是以非物理的(突现)性质如创造和传播知识、技术诀窍和艺术为特征的。”[12]本格认为,唯物主义经过这两方面的改造,就可从自然到社会都坚持唯物主义的一元论,并消除思辨性,达到科学研究的水平。
本格认为,经过改造的现代科学的唯物主义应当具有以下特征:
(a)精确的:每一具有使用价值的概念是精确的或是可以精确化的;
(b)系统的:每一假设或定义都属于一个假设—演绎体系;
(c)科学的:每一值得采用的假设都是与现代科学相容的——因此,必定是与现代科学共存亡的;
(d)唯物主义的:每一实体都是物质的(具体的),而且每一观念的客体最终都是某个大脑中的一个过程或是大脑过程中的一个类别;
(e)物力论的:每一客体都是可变的——存在就是转化;
(f)系统论的:每一实体都是一个系统或是某个系统的一个成分;
(g)突现论的:每一系统都具有它的成分所没有的性质;
(h)进化论的:每一突现都是某一进化过程中的一个阶段。[13]
根据这些特征,本格提出了新的物质定义。新的物质定义由四个相互联系的定义构成:
定义1:“对象X是一种物质客体(或实体),当且仅当,对于每一参照系Y,若Sy(x)是关于x的状态空间,那么Sy(x)至少包含两个元素;不然的话,x就是一种非物质的客体(或非实体)。
更简明地表述:
μx=df(y)(若Sy(X)是关于X的状态空间,则有|Sy(x))|≥2)。”[14]
在这一表述中,μ读作“是物质的”,df是物质μx的函数,表示物质客体x的各种性质、状态函数等,2表示物质客体的状态空间的数量。本格认为,这一定义可把每一客体的集合分为实体和非实体。由此构造出:
定义2:“物质是(等同于)所有物质客体的集合。
用符号表示:M=df{x|μx}。”[15]
M是一个集合,因而是一个概念,而不是一个实体。它是过去、现在和将来的所有实体的总和,是谓语μ的处延。进而,本格还用对“实在”的说明进一步定义物质:
定义3:“一个客体x是实在的,当且仅当,或者(a)至少存在另一客体y,在x不存在的情况下,它的状态会有所不同,或者(b)x的每一成分都改变着它的另外一些成分的状态。”
定义4:“实在是真实客体所构成的集合。”[16]
定义4的“实在”是广泛的,不仅包括客体,也包括主体,这样,实在的定义不仅规定着自然物的客观物质性,而且规定着社会物乃至人的客观物质性。这就把客体的集合扩展为一切事物的集合,大大拓展了物质实在性的内涵。
经过本格改造的唯物主义的物质定义与列宁从哲学意义上下的物质定义有了很大的差别。如果说列宁的物质定义是哲学的,那么,本格的物质定义则是带有形式逻辑特点的实证科学的。这种物质定义的差别,表现出本格改造唯物主义的方式是使哲学唯物主义实证化。
(三)变化模式与辩证法
本格充分肯定哲学研究变化、发展的意义,提出“关于存在的研究是与发生的研究相结合的。”[17]这就是说,哲学研究存在就是要研究发生、研究转化。但他反对以辩证法为哲学研究变化、发展的基础。他认为,由黑格尔、恩格斯、列宁所建立的辩证法原理并不能“构成变化理论的充分基础。它们充其量只是可能发展成为一种理论的胚胎。”[18]在本格看来,辩证法之所以不能构成变化理论的充分基础,就在于它缺乏精确性、详尽性和系统性,因而不能与事实相对照。辩证法的对立统一、量变质变和否定之否定三大规律无不如此。
首先看对立统一规律。本格认为,在这里,几乎每一个概念都是不精确的、不能成立的。比如,关于每一事物都有一个对立面的观点就不能成立。所谓事物的对立面,就是指一事物、性质的反事物、反性质。关于“反事物”这一术语可以作四种解释:(1)一个给定事物的反事物是该事物不存在(如光线的对立面是黑暗)。但不存在的东西是不能与该事物相对立的,即一个事物的辩证对立面不能是无,可见,这个定义是不充分的。(2)一个给定事物的反事物是该事物的环境,即在事物的整体或宇宙中作为该事物的补足物。但是,互相补充的事物之间并不一定有对立或斗争,所以,这个定义也是不合格的。(3)一个给定事物的反事物是这样一种存在,它与给定的事物结合会在某一方面并在一定程度上破坏它。这一定义也不合适,因为,人们无法保证任一给定事物的反事物存在,而且,即使在有反面事物的情况下,它们也可以并不是唯一的,如灭火除了用水之外,还可用许多灭火剂。(4)给定事物的反事物是这样一种存在,它与该事物结合会产生第三种事物,第三种事物以某种方式既包含又取代了这两者。现代科学证明,两个事物结合产生的是完全不同类型的事物,并不是先前事物的扬弃,有的事物结合是相同实体的结合,而不是相反实体的综合。由此可见,上述四种解释都不符合辩证法。对立统一规律中关于每一种性质都有相对立的性质的论点、关于任何事物都是对立面统一的论点所发生的情形也同样如此。
其次看量变质变规律。本格认为量变质变的表述本身就不确切。量变质变规律表述为质“转化”为量以及量“转化”为质的法则,而质与量不是对立的,量或者是事物的一个集合的数(比如一个城市的人口),或者是某个定量的性质的数值(比如某一事物从一种状态转变为另一种状态的概率)。若把质等同于性质,那么,无论哪一情况下,量都不与质对立。如果说一种质的性质转化成一种量的性质以及相反的转化是有规则的自然过程的一部分,这显然是不符合事实的。
最后看否定之否定规律。本格认为,否定之否定规律中“辩证的否定”的措辞是不确定的,论点也是不明确的。首先,如果x的辩证的否定–x是继x之后的,那么这两者就不可能结合以构成第三客体,因为对x的“扬弃”包含有x的死亡。其次,这一论点断言,每一发展都是进步,事实上,它是说:–x高于x。这就忽视了停滞和衰退。最后,最重要的,“扬弃”这一概念是模糊不清的。一种模糊的语句几乎不能对它的真值进行判断。
本格也否定辩证法的普遍性。他认为,辩证法对事物变化的概括并非适用于所有事物、所有性质和所有变化,它能得到证例,但也可以得到反证。同时,辩证法不可能同时适用于物理客体和概念客体,因为根本就不存在对物理客体和概念客体两者都成立的普遍理论。
本格尽管从表述形式上否定了辩证法,但却在内容上肯定了辩证法。他认为,辩证法提出了关于变化的发展的基本原则,即肯定:每一实在事物均处于流动状态之中,在任何过程中必定会出现(或丧失)新的性质。这一原则应为所有的本体论所共有。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可以说,辩证法能够成为发展理论的胚胎。
本格肯定辩证法的内容,否定辩证法的表述形式,其思路、其目的都在于对唯物论的改造,即在肯定辩证法的基本内容、基本观点的基础上,用现代实证科学的形式去加以改造,使其在内容和表述形式上都精确化、系统化、科学化。在这一点上,本格表现出了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中的科学主义思潮的特征。
本格以对唯物主义的精确化、系统化的研究在西方哲学界享有盛誉。不可否认,本格为唯物主义的现代发展提出了一条新思路,但是,他企图使唯物主义本体学说科学化、实证化,使人类的辩证思维形式化的做法又表现出他哲学思路的片面性,即他只看到唯物主义与科学的联系,把精确化看作是唯一的,而没有看到唯物主义与人类现代生活、人类文明发展的联系,没有悟到哲学本体与人类精神的关系,也就看不到唯物主义不可精确化的一面。这种片面性也表明他对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还缺乏透彻的理解,因此,他以现代科学成果改造唯物主义本体论是否成功、可行,他对辩证唯物主义的批判、改造是否合理,都还是一个尚待探究的问题。
三、凯·尼尔森:马克思主义道德学说研究
近百年来,马克思主义的道德学说一直因被视之为批判资本主义、建立社会主义的基础理论而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占居重要地位。20世纪70—80年代,加拿大著名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凯·尼尔森结合加拿大的社会现实和当代社会科学的发展,从清理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的道德学说入手,对马克思主义道德学说的基础和社会功能作了新的说明,推进了马克思主义道德学说的研究,形成了加拿大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新路向。
(一)道德学说的历史唯物主义基础
凯·尼尔森认为,长期以来,马克思主义道德学说的研究都是在价值和事实之间各执一端:在第二国际,这种价值和事实各执一端的状况明显地表现于伯恩施坦和考茨基、普列汉诺夫的学说中。伯恩施坦从道德的角度强调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非人化的意义,提出了“伦理学社会主义”理论,认为社会主义的道德只能建立在社会主义价值的基础上,而不能建立在所谓的客观的中性的社会科学的基础上。这实质上是否定了道德学说的客观的科学基础。与伯恩施坦相对的是考茨基和普列汉诺夫。他们强调社会理论的科学性及其在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中的地位。在他们看来,马克思的社会理论的全部意义就在于发现了现代社会发展的经济规律,这个规律证明了资本主义发展到社会主义的必然性。因此,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学说不能像伯恩施坦所认为的那样建立在伦理学、价值学的基础上,而应当建立在社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马克思的伦理学应该是一种社会的科学理论。由于考茨基和普列汉诺夫仅仅从经济决定论的角度理解社会的发展规律,因而他们在强调道德学说的科学基础时,是根本否定价值因素、否定人的自由及其道德动因的。第二国际马克思主义者们在道德学说上的这两种对立观点发展到现代,就明确地表现为如何看待道德学说的历史唯物主义基础的问题。以伍德(Wood)为代表的一派,从历史唯物主义对道德的定义出发理解道德的历史唯物主义基础,其结果否定了以历史唯物主义为道德学说基础的意义。他们认为,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规定,一切道德信仰、观念都是意识形态,都或明或暗地表现着阶级的利益。然而,如果道德是表现阶级利益的,就无客观性可言了。由此看来,以历史唯物主义为道德学说的基础,必然使道德学说丧失理性基础。与之对立的一派,则从历史决定论的角度理解道德的历史唯物主义基础,其结果把道德归于认识论的领域。历史决定论否定人的动因,否定道德的责任,只承认历史的必然性。从这一基本观点出发,他们认为,道德学说就是对历史必然性的认识,就是要知道在某一特定的历史环境中什么东西是对的,什么东西是错的;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什么是人类所期望的,什么是人类所不期望的。尼尔森认为,这两种观点都是错误的,前者否定了道德学说的客观基础,后者否定了道德的动因,而否定道德的动因本身就是与道德学说的本质相矛盾的。这两种观点错误的根源就在于,没有正确地理解道德的唯物主义基础,因此,要正确地把握马克思主义的道德学说,消除种种误解,就必须首先研究道德学说的历史唯物主义基础。
尼尔森从两方面思考道德学说的历史唯物主义基础:
第一方面是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性质的思考。尼尔森认为,马克思在研究历史唯物主义的时候并不是从认识论的角度建立历史发展中的因果联系,把历史的发展描绘为事件A决定事件B,再决定事件C,而是要建立关于时代社会变化的理论。在这个理论中,马克思仅仅承认生产力的发展引起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这种矛盾促使社会革命或迟或早发生,从而导致生产关系变革的可能性增长。马克思谈到的生产关系、上层建筑变革的不可避免性都只是对那种有十分可能性的情况的假设,正是在这种可能性中,马克思承认了人的动因、人的自由的作用。在这里,马克思对历史变化的说明没有丝毫的历史决定论、经济决定论的特征,相反,是把历史的必然性与人的动因、人的自由很好地结合起来了。经济决定论的错误在于仅仅从认识论的角度,而不是从社会学的角度理解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从尼尔森的观点看,要使历史唯物主义摆脱决定论,就必须从社会学的角度把历史唯物主义看作是关于时代社会变化的社会科学理论。
第二方面是如何看待历史唯物主义与道德学说的关系。尼尔森认为,以前的马克思主义者都是从哲学本体论或认识论的角度考察历史唯物主义与道德学说的关系,从而使道德研究在方向上发生了偏差。从哲学本体论的角度考察历史唯物主义与道德学说的关系,就是要以哲学的研究对象规定道德的研究对象,哲学研究形而上的问题,道德也必须研究道德的本质等形而上的问题,这就使道德研究完全被纳入历史唯物主义的意识形态的研究之中;从认识论的角度考察历史唯物主义与道德学说的关系,就是以认识论的方式,以反映和被反映的方式规定道德的研究,从而把道德纳入认识论研究之中,道德学说也自然成了判断是非、认识对错的学说。尼尔森否定以上两种研究方式,主张从社会学的角度思考历史唯物主义与道德学说的关系。所谓从社会学的角度思考历史唯物主义与道德学说的关系,就是从社会的功能、作用,从历史唯物主义的性质规定道德的性质、作用的方面考察两者的关系,从而把道德学说的研究纳入社会学的研究之中。
通过上述两方面的清理,尼尔森明确了道德的提问方式,确立了马克思主义道德学说的性质。在道德学说研究的提问方式上,尼尔森列举了三种:一种是哲学本体论的提问方式:道德的本质是什么?一种是认识论的提问方式:我们如何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最后是社会学的提问方式:在阶级社会中,道德起作用的典型功能是什么?尼尔森认为,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理论的性质及其与道德学说的关系,马克思主义道德学说应该采取社会学的提问方式,而采用社会学的提问方式,就可使马克思主义的道德学说与形而上道德学说、伦理学的怀疑主义区分开来。在马克思主义道德学说的性质上,尼尔森以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客观性规定马克思主义道德学说的境域主义(contextualism)特性。在他看来,历史唯物主义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说明人类历史的发展,把人类历史描述为一个既变化、发展,又具有客观性的过程,这就深刻地揭示了人类发展的历史客观性。以历史唯物主义为基础,马克思主义道德学说本质上是境域主义的。所谓境域主义,就是从历史的联系中、从客观环境的变化中把握道德的客观性。测定道德变化的合理性。境域主义反对永恒的道德原则,承认道德原则的可变性,在这一点上,它与相对主义有相似之处,但两者在对道德变化的合理性的说明上又全然不同。在境域主义看来,道德变化的合理性是由变化了的客观环境证明的,而在相对主义看来,不同的道德信仰或道德评价系统的合理性是以人们的态度、观点,阶级或个人的信仰体系证明的。可以看出,境域主义在道德变化的合理性上坚持的是客观主义,相对主义坚持的则是主观主义。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明确地批判了永恒的道德原则,正确地阐明了绝对与相对的关系,实际上已经批判了主观主义、相对主义和绝对主义的道德学说,坚持了境域主义的道德观。
通过清理道德的历史唯物主义基础,尼尔森确立了马克思主义道德学说研究的社会学方向,确立了马克思主义道德学说的境域主义性质。从这一基本点出发,他进一步探讨了道德与意识形态的关系问题。
(二)道德与意识形态
在道德与意识形态的关系上,尼尔森着重对马克思主义关于“道德是意识形态”的思想作了社会学的说明。
在尼尔森看来“道德是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道德学说的一个重要思想,然而,在对这一思想的阐发上也发生了以认识论或逻辑学的方式来说明的偏差。这种偏差主要来自对意识形态的不正确说明。按照认识论或逻辑学的说明方式,意识形态被看作是对社会现实的正确的或错误的反映,于是,道德也被当作一种认识方式进行研究。实际上,从社会学的观点看,意识形态主要是对社会起作用的价值规范体系,意识形态的社会性特征规定着道德的社会功能。因此,对“道德是意识形态”的思想也应当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理解。
尼尔森首先对意识形态的社会功能作了深入的研究。
第一步,他通过比较马克思主义与非马克思主义对意识形态的规定,揭示意识形态的内涵。
非马克思主义对意识形态的规定:
1.一种意识形态体现了一个或几个共同体,或一个或几个共同体中截然不同的亚文化的规范、价值或观念;
2.一种意识形态包含行动的原则;
3.一种意识形态包含着关于人和社会的一般理论信念,这些信念可以解释经验,使人们活动的原则合法化;
4.一种意识形态的目的不是促使人类生活和社会发生更替,就是把已建立起来的秩序加以神圣化,为它辩护,以促进,至少是维护统治集团的稳固;
5.一种意识形态把该社会的规范与社会权力的分配问题连接起来。
马克思主义对意识形态的规定:
1.一种意识形态体现了一个或几个共同体的规范、价值或观念;
2.一种意识形态包含着行动的原则,这些原则反映了某一个阶级或主要社会集团的观点,更重要的是为该阶级或主要社会集团服务;
3.一种意识形态包含着对人和社会的一般理论的信念,这些信念证明其行为原则的正当性,证明该社会的突出的大众化的自我形象的合理性;
4.一种意识形态的目的是促使敌对阶级或主要社会集团去变更人类生活和社会,或者帮助统治阶级、阶层或主要社会集团去把那些表现其利益并已建立起来的制度神圣化,赋予其合法地位;
5.一种意识形态通常是把被统治阶级的社会世界观神秘化,有时也把统治阶级的社会世界观神秘化,使统治阶级的社会世界观貌似代表社会全体成员的利益;
6.一种意识形态服务于某一阶级或社会集团的更重要的方式,是使那些在思想上从属于该意识形态的人们以扭曲的方式认识自我,理解他们所生活的世界;
7.一种意识形态总是要用统治阶级的世界观去教化被统治阶级的成员,使被统治阶级把统治阶级的世界观及与其相联系的一套规范和社会实践看作是全社会的、与整个社会的利益相一致的,从而达到该社会各群体的联结方式符合统治阶级的世界观;
8.一种意识形态起作用的方式是变化的,在某一时期,它会表现为某一阶级所特有的世界观,而在另一时期又表现为全社会的、为全社会的成员可接受的共同的世界观;
9.在广泛地存在着统治阶级霸权地位的情况下,意识形态普遍地被错误地理解为在道德上是正当的、与全社会的利益相一致的;
10.意识形态的一个有代表性、可变化的特征,是它与为之服务的阶级、阶层或主要社会集团的利益相一致被视为在道义上是不合理的,但在理性上是正当的;
11.一种意识形态还在阶级斗争中起着特殊的作用。[19]
通过比较马克思主义和非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概念,尼尔森指出,马克思主义并不是一概否定非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概念,而是在肯定其合理内容的基础上有所强调并新添了内容:马克思主义所强调的是要在一个更确定的条件下说明意识形态的重要性,强调带有权威性的、歪曲的意识形态的本性;马克思主义新添的是有关阶级的内容,诸如阶级冲突、阶级利益、阶级观点、阶级的神秘化、阶级霸权、阶级社会等等,其分析的基本点,一是强调阶级、阶级利益,二是分析神秘化概念、歪曲了的社会世界观。由于这两方面的分析,马克思主义不仅可以谈论关于人、社会的一般世界观,揭示一般世界观的作用,即有时维护社会群体的团结,有时会促使社会生活的更替,甚至是激烈的更替;而且也可以谈论歪曲了的世界观,指出这种世界观的实质是模糊各种社会关系,并不能充分地适应人类的需要。正是这种强调和新添的内容构成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概念的内涵:意识形态不仅是世界观,而且在阶级社会中是典型的世界观,这些世界观的大部分或者服务于某一确定的阶级利益,或者,更多地是服务于少数几个阶级或某一主要的社会集团。
第二步,尼尔森进一步分析意识形态歪曲世界观的方式。他认为,意识形态歪曲世界观,把世界观神秘化,主要是通过安排和省略事实而实现的。所谓安排事实和省略事实,就是根据阶级或主要社会集团的利益,安排和强调突出某一事实和观点,省略这一事件的背景,从而把广大群众的视野局限于一个狭隘的世界图景之中。在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中,事实是按照加强、至少是保护资产阶级的利益、伤害无产阶级利益的方式安排和省略的。例如,当出现通货膨胀时,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就努力告诉工人们,他们必须压缩工资需求,才能消除通货膨胀,而压缩他们的工资需求又是为了公众的利益,将有利于社会的每一个成员。这种解释实际上只涉及到通货膨胀事实的一个方面,而省略了另一方面。压缩工人的工资需求,可以帮助减缓通货膨胀,但同时也会带来财富的转移,使财富从工人那里转移到资本家手中;压缩工人的工资需求,可以减缓通货膨胀,但其最终结果只是保持资本主义社会的稳定,而根本不会顾及工人和社会大多数人的利益。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强调事实的前一方面,而省略后一方面。这种强调和省略不仅给事实蒙上了假象,而且给人以错误的观点,把人带入了一个狭隘的境界,即使工人和社会的大多数人只注意通货膨胀与自身的关系,简单地认可压缩工资需求的事实,而没有注意通货膨胀的全部背景和各种关系、联系。这样,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就通过对通货膨胀这一事实的安排和省略,制造了一个符合、代表公众利益的假象,使他们的阶级思想、观念以全社会的外貌出现,并得到社会的认可。尼尔森认为,意识形态正是以这种方式制造歪曲的世界观,使世界观神秘化,从而达到为本阶级利益服务的目的。当然,意识形态的神秘化也可以用撒谎的方式进行,如希特勒所做的那样,但更主要的则是通过安排事实和省略事实,即通过安排和突出某些命题,省略其他命题而实现。这是一个以逻辑的方式灌输思想的过程。
在尼尔森看来,既然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概念注重的是意识形态的社会功能,那么,当马克思主义肯定“道德是意识形态”的时候,也就是要以意识形态的社会功能规定道德的社会功能,从而把道德学说的研究也纳入社会学的研究之中。从社会学的角度研究道德学说,道德学说的中心内容不再是对反映的正确与错误的判断,而是对道德的社会作用的阐发。尼尔森依据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概念,明确了道德的社会功能。他指出,道德“同法律和宗教一样,也具有意识形态的功能。在阶级斗争中,道德的典型表现就是起神秘化的作用,它想方设法使人民接受已建立起来的秩序,或者在一种革命的意识形态起作用的时候,它想方设法使人民接受一种新设定的革命的社会秩序。道德虽然有时能作为上升阶级同统治阶级作斗争的一种意识形态的武器,但它主要的还是服务于统治阶级的利益。”[20]尼尔森还具体地说明了道德的这一作用。他认为,,道德对社会的作用,有时是直接地把统治阶,级建立起来的秩序神圣化,更经常的则是努力解释现存的秩序,启发人们去“理解”它,从而达到对统治阶级秩序的认同。显然,道德是以其特殊的方式起着意识形态的作用。这种作用的实质正如马克思所认为的,是使我们错误地相信由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所带给我们的命运。在尼尔森看来,正是由于道德的作用,道德能成为统治阶级统治社会的工具,而且是比政策和军队更为重要的统治工具,因为,对于统治阶级来说,用道德进行统治比用政策和军队进行统治更便利、更稳定。
尼尔森对道德的社会作用的说明,深刻地揭示了道德学说的阶级性和历史性的统一。一方面,他肯定道德是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发挥意识形态的功能,为某一确定的阶级或社会集团服务,特别是作为统治阶级用以维持统治的工具;另一方面,他又肯定道德的历史变化和发展,肯定道德在主要服务于统治阶级的同时,也可以成为革命阶级建立新的社会秩序的手段。他尤其注意无产阶级的道德的形成和发展及其在人类历史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他的这一思想是与他对道德的历史唯物主义基础的说明相一致的。可以说,尼尔森对道德学说的历史唯物主义基础和意识形态性的探讨,是他研究马克思主义道德学说两个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的方面。它们构成了尼尔森对马克思主义道德学说的完整的把握和说明,是尼尔森研究马克思主义道德学说中的具体问题的基础和出发点。
(三)正义与阶级利益
从马克思主义道德学说的整体把握出发,尼尔森具体地探讨了有关正义的问题。
在研究正义问题上,最有代表性的错误观点是伍德的说明。尼尔森正是在对伍德错误观点的批驳中阐明了他自己关于正义的见解。伍德为了寻求历史发展的道德力量,把阶级利益与道德、正义等对立起来。伍德认为,历史发展的道德力量必须是超阶级利益、超历史的正义标准,因为,正义就意味着公正,要公正就不能带有阶级的利益,即使是无产阶级的利益也不例外。从这一基本点出发,伍德提出,凡是要研究道德正义理论的,都首先要在阶级利益和公正原则之间进行选择:或选择阶级利益,牺牲公正原则,从而放弃正义理论;或者选择公正原则,放弃阶级利益,建立起超阶级、超历史的正义理论。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是强调阶级利益的,尤其是强调无产阶级利益的实现及其在历史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因此,马克思主义本质上是非道德的,也不可能有所谓的正义理论。
尼尔森认为,伍德的观点是根本错误的,其错误的根本是他错误地理解了无产阶级的利益,以致简单地把阶级利益与正义原则对立起来。尼尔森提出,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对无产阶级利益的正确理解应该是:无产阶级的利益事实上不可能与公正原则相冲突,人们也不必在无产阶级的阶级利益与公正原则之间进行选择。因为,第一,马克思主义者坚信:无产阶级的利益是大多数人的利益,其中既包括无产阶级,也包括其他社会集团,如农民、流氓无产者、小资产阶级、大多数知识分子和专家等的利益。第二,在历史的进程中,无产阶级的利益与资产阶级的利益有着本质的区别,比资产阶级的利益有着更为重要的历史地位。在资产阶级利益中,大多数人是不可能享受民主、自主的权利的,即使是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工人在健康、安全方面不再受威胁了,但却依然没有自主权,不能实现自我管理。具体表现在:1、工人没有自己的工厂,不能掌握自己的生产工具;2、工人们不能集体而民主地决定他们应该做什么;3、同样,他们也不能决定在什么条件下去做;4、他们不可能在一个充分民主的环境中享受处理生产产品的决定权。然而,自主权和自我管理恰恰是人类的最高利益,是历史发展中更为重要的方面。无产阶级的利益不仅是大多数人的利益,而且能给人以自主权和自我管理的权利,即能赋予人类的最高利益,促使人类社会由阶级社会进到无阶级社会。这正是无产阶级利益与资产阶级利益的本质区别,这一本质区别证明了无产阶级利益与人类利益的联系,确立了它比资产阶级利益更为重要的历史地位。第三,无产阶级利益并不反对资产阶级利益中赋予个人的权利,它反对的是资产阶级利益不能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实行公民权利。无产阶级利益就是要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实行公民权利,认为只有这样,才是真正道德的。无产阶级利益的这三个内容表明,无产阶级的利益与人类的利益是统一的,因而,它既是阶级的利益,又是最无私的利益,是利益与道德的统一。如果我们站在社会主义一边,就不存在阶级利益与无私的正义原则、利益与道德的选择问题,因为,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如果还存在无私的、超阶级的正义原则的话,那么,它最好也只能通过追求无产阶级的利益而获得。尼尔森还进一步联系马克思关于人的解放的理论探讨无产阶级的阶级利益与正义标准的问题。他指出,在马克思那里,无产阶级的解放是全人类解放的基本条件,无产阶级只有首先解放自己,才能彻底地解放全人类;反过来,也可以说,人类的解放只有经过无产阶级的解放、无产阶级的利益的获得才是可能的;如果不通过无产阶级的解放、无产阶级利益获得的方式,人类解放就是一种幻觉。由此推之,无产阶级的阶级利益与正义原则也是一致的。在阶级社会中,不可能存在超阶级的道德规范、道德标准,或正义原则,如果有的话,只可能通过无产阶级利益的获得而获得。在现实的政治斗争中,我们通过强调无产阶级的利益,就能区分不同的阶级利益,在获得人类利益,实现正义原则中作出正确的选择。
通过对无产阶级利益与正义关系的分析,尼尔森进一步揭露了伍德关于无产阶级利益与正义原则对立的命题的虚幻性。他指出,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和人的解放的理论,显然不存在无产阶级利益与正义原则的对立;如果说,正义原则只是一种意识形态的虚构,那么,也就根本不存在无产阶级利益与正义原则的对立,也就更谈不上在两者之间进行选择的问题了。
尼尔森对正义和无产阶级利益的关系的说明,不仅表现了他的马克思主义的道德学说观,而且体现了他对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基本问题的理解方式和研究思路: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不应从哲学本体论或认识论的角度,而应从社会学的角度加以阐发。尼尔森对马克思主义道德学说的研究,并通过道德学说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理论、意识形态问题的说明,都展示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学内容,从而证明了尼尔森研究工作的重要意义。
【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