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思想家马克斯•韦伯强调区分责任伦理和信念伦理,其旨在于说明世界诸宗教伦理的差异及其对人们行为的不同影响,进而阐明世界诸宗教伦理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不同价值。抛开韦伯的研究,我们认为,韦伯区分责任伦理和信念伦理对于社会伦理建设也有重大意义,既可以注重二者差异,有针对性地分别建设,也可以把握二者的联系,使二者的建设互相促进。确立中国企业家责任伦理的信念伦理背景,可以为中国企业家责任伦理建设构筑坚实的信念基础,从而强有力地推进中国企业家责任伦理的建设。
一、企业家的责任伦理和信念伦理
韦伯将宗教伦理分为责任伦理和信念伦理,认为不同的伦理导致不同的社会行动类型,不同的社会行动类型对社会产生不同的影响。韦伯说:“我们必须明白,一切具有伦理意义的行动,都可以归属于两种准则中的某一个之下;而这两种准则,在根本上互异,同时有着不可调和的冲突。这两种为人类行动提供意义的准则,分别是心志伦理(Gesinnungsethik:翻译很多,可译为信念伦理、终极目标的伦理意图伦理、专心致志的信念的伦理、心情伦理、信仰伦理等)和责任伦理(Verantwortungsethink)。这倒不是说心志伦理就不负责任,也不是说责任伦理便无视于心志和信念。……不过,一个人是按照心志伦理的准则行动(在宗教的说法上,就是‘基督教徒的行为是正当的,后果则委诸上帝’),或者是按照责任伦理的准则行动(当事人对自己行动可预见的后果负有责任),就是说人们必须为自己行为的[可预见]的后果负责),其间有着深邃的对立。”[1]韦伯认为,信念伦理主张一个行为的伦理价值在于行动者的心情、意向、信念的价值,它使行动者有理由拒绝对后果负责,而将责任推委于上帝。责任伦理认为一个人的行为的伦理价值在于行为的后果,它要求行动者对自己的行为后果义无旁顾地承担责任,并以后果的善补偿或抵消为达成此后果所使用手段的不善或可能产生的副作用。信念伦理属于主观的价值认定,行动者只将保持信念的纯洁性作为责任,责任伦理则要求对客观世界及其规律性的认识,要求行动者要审时度势做出选择。
作为实践行为的伦理准则,责任伦理与此岸性相联系,信念伦理与彼岸性相通。站在责任伦理的立场思考问题,无法排除对目的合理性关联的认识。责任伦理是入世的伦理,是在行动者对事物的奉献中达成的,它把善恶的准则放在行动后果上,要求以此岸性和对行动意义的内在一贯性认识为前提。责任伦理的建设,显然不能简单地为功利而责任或者为责任而责任,而要将对行为后果负责的意识内化,为行为者所接受,形成一种长久的信念或责任感,从而再外化为行为,并将这种行为反复以成习惯,成为自然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
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感是企业家责任伦理的直接体现。企业家对自己的社会责任的感知和体悟更多的是直接基于其对自我利益和社会功利的认知和维护,即使出于其对自我利益的认知和维护,只要于他人和社会无害,当然也应该得到社会伦理的肯定。企业家的行为并不一定总是与其功利追求一致,其行为也可能是为了维护自我信念,并不一定有功利收益,甚至于可能有自我功利的牺牲。信念伦理可以为责任伦理的履行提供强劲的心理动力。信念伦理与责任伦理的取向一致,可以推动企业家自觉地、主动地履行社会责任。如果履行社会责任与功利追求一致,没有信念伦理的支持,影响的只是履行社会责任的意志力强度,但是,如果履行社会责任与功利追求不一致,没有信念伦理的支持,企业家对社会责任的履行就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
二、企业家的信念伦理与责任伦理的内在关联
韦伯关于信念伦理与责任伦理的区分影响了后来学者对二者关系的认识,受韦伯影响,学者们更多关注的是信念伦理与责任伦理的差异,忽视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并且往往重视责任伦理,而轻视信念伦理。这不仅影响了信念伦理的建设,而且严重影响了社会责任伦理的建设。
其实,马克斯•韦伯在强调信念伦理与责任伦理的“极其深刻的对立”的同时,也承认二者的内在关联,他特别指出,他区分信念伦理与责任伦理,并不是说信念伦理就是没有责任心,责任伦理就是没有信念,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必然有信念与责任的统一,“从这个意义上说,心志伦理和责任伦理不是两级相对立,而是互补相成:这两种伦理结合起来,构成了地道的人、一个能够有‘从事政治之使命’的人。”[2]实际上,不只是对于有“从事政治之使命”的人是这样,而是对所有的人来说都是这样,一个伦理人格健全的人必然是信念伦理与责任伦理统一的人。随着社会的现代化,社会不断理性化和“祛魅”,信念伦理作为社会伦理主体失却了社会基础,但是信念伦理走下圣坛,逐渐淡化,并不意味着被人们完全抛弃,况且这并一定是人类社会的福音,因为这意味着责任伦理失却其心理基础和精神目标。
信念伦理是责任伦理的基础。在生活中,企业家的信念伦理是民族文化在企业家心理的积淀和凝聚,集中体现企业家对生命的根本问题、道德基本情感的理解,对其生活方式的方方面面具有范导作用,当然,也会影响其企业经营行为。信念伦理往往是作为企业家思考问题的心理前提发挥作用,其影响是潜移默化的,一般情况下,没有主体反思,人们难于察觉它的影响。
信念伦理是责任伦理的归宿。马克斯•韦伯说:“直接支配人类行为的是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利益,而不是理念。但是由‘理念’所创造出来的‘世界图像’常如铁道上的转辙器,决定了轨道的方向,在这轨道上,利益的动力推动着人类的行为。”[3]不论是责任伦理还是信念伦理都是构成这个世界图像的色素,但是,信念伦理是这个世界图像的色彩基调。信念伦理是指导人们行为的核心价值观,责任伦理应该与其保持价值取向的一致性,责任伦理的价值旨归应该是信念伦理。对于行为主体来说,信念伦理具有更多的价值合理性,而责任伦理则具有更多的工具合理性。
随着改革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社会现代化、理性化、祛魅的进程加快,传统的神圣、崇高的信念伦理逐渐淡化。然而,社会伦理建设只强调责任伦理,致使社会伦理缺失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商界缺乏诚信、尔虞我诈;学界抄袭严重、学术腐败;政界贪污腐化、权钱交易。责任伦理建设不仅关乎企业经营,而且是社会的普遍问题。企业家伦理建设,看似责任伦理问题,其实质却是现代社会失落的信念伦理的再塑。信念伦理是民族伦理文化的积淀和凝聚,不同的民族的人有不同的信念伦理。确立中国企业家责任伦理的信念伦理基础必须充分挖掘中国传统文化资源。
李泽厚先生将道德分为宗教性道德和社会性道德,他所说的宗教性道德与韦伯的信念伦理不尽相同,但是其含义也很相近。李泽厚先生认为中国传统的宗教性道德以儒家学说为主干,“天地国(1911年后改‘君’为‘国’)亲师”的信仰集中体现着中国人的宗教性道德情感和观念,儒家的这种传统可以追溯到荀子的“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4]。中国儒家伦理是一个由仁孝出发,推己及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四海之内皆兄弟”,而至“天人合一”、“民胞物与”的伦理思想体系。中国人“天地国亲师”的信仰是儒家伦理的民间信仰的表现形式。此为中国人之为中国人的精神内核,它是中国社会现代化不能丢弃的中国人之本,也是中国社会现代化的内在精神动力所在,现代社会责任伦理建设应该以其为信念伦理的基础。
三、中国企业家责任伦理的信念伦理基础
儒家伦理是中国人生存的伦理信念。现代社会一切社会伦理制度建设以及社会成员个人道德建设都不能摆脱传统文化的背景。现代中国企业家的责任伦理建设也应该以儒家信念伦理为基础。
(一)亲亲仁孝、爱家爱国与企业经营目的
儒家伦理认为仁爱是中国人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伦理原则。仁爱就是亲亲、尊尊,“亲亲,仁也;敬长,义也。”[5]亲亲是事亲、尊亲、爱亲、孝亲,主要是孝父,尊尊就是敬长。《孝经》说:“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6]儒家伦理将仁孝作为伦理道德的出发点、基础和根本,孔子说:“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7]为了确立这个根本,儒家伦理将孝悌抬高到至高无上的地位,《孝经》说:“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8]经过历代儒家思想家的强化,仁孝成为中国人的基本伦理信念。
近现代社会以来,尽管儒家传统伦理受到社会革命的巨大冲击,仁孝作为中国人的基本伦理信念却仍然发挥着巨大作用,它仍然是绝大多数中国人最根本的价值取向,体现着中国人对人生终极目的的认知,生活的目的就是光宗耀祖,人生的主要任务是上敬父母,造福妻儿以及子孙后代,子孙绵延不绝是中国人超越生命有限性的根本方式。
中国现代伦理建设不能脱离中国人的传统信念伦理背景。中国现代企业家责任伦理建设也应该从仁孝的信念伦理出发。传统中国商人把“创业立家,垂裕后昆”[9]作为投身商业的直接动机。明末新安商人程周用“创业垂统,和乐一堂”[10]来形容自己为家族兴盛而努力创建商业帝国的雄心壮志。儒家家族本位的伦理思想,不仅催生了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勤奋、节俭、诚信、无私奉献等经济伦理思想,而且也使得企业家为了家族利益而进行劳动成为近乎神圣的义务,这即是对祖先恩德的报答,也是实现利济苍生的基本途径。
中国现代诸多企业家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经营企业的目的仍然是光宗耀祖,上敬父母,造福妻儿以及子孙后代仍然是现代诸多企业家的内在信念,在他们看来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社会主流意识形态所倡导的责任伦理建设应该实事求是,社会责任要求只有在真正契合行为者的内在伦理信念的时候,社会责任才能由外在要求转化为内在伦理自觉。
儒家伦理仁爱孝亲的信念伦理,不仅强调上敬父母,造福妻儿,而且由“仁孝”出发,推己及人,强调“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四海之内皆兄弟”,而至“天人合一”、“民胞物与”。在儒家的伦理思想体系中,仁爱是最根本的价值追求,孝是仁爱的根本,有孝心才有了道德的根本,有孝心的人才能成为讲信义的朋友,才有可能善待他人。《孝经》说:“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11]同时,一个有孝心的人才能成为忠臣,成为有益于社会的人。“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12]肯定儒家仁爱孝亲的伦理观念是现代企业家应该拥有的伦理信念,契合现代中国企业家内在价值的基本状态,它可以为企业家的责任伦理建设奠定基础,同时,可以为企业家的经营活动提供崇高的行为目的,企业家应该不断创造良好的企业效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守法经营,造福乡里,造福社会,为国家强盛做贡献,维护生态平衡,为后人保持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诸如此类的社会责任都是仁爱孝亲、爱国爱家的儒家伦理的基本信念。
(二)忠恕仁和与人本管理
在传统的中国社会中,血缘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中国人确立了以血缘亲疏为主要依据伦理准则,这种血缘伦理是个别主义的,依据血缘亲疏确定伦理感情的浓淡;同时,它是情感主义的,情、理、法是处理人际关系的次序原则;最后,他强调重义轻利,求和息争。血缘伦理是中国人的基本伦理信念,是现代企业家管理伦理基本规范建构不可或缺伦理信念基础之一。
中国人比附血缘关系的处理来处理一切社会关系,把非血缘关系拟血缘化,依据处理血缘关系的原则处理一般社会关系,把君臣、官民、师生等有高低贵贱差别的关系比附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主张君臣如父子,事君如事父,主张师道尊严,师生如父子,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把地方官称为父母官,把同学、同事、同仁、战友等平等的关系比附为兄弟姊妹的关系,甚至于不是简单的比附,而是从文化的角度将非血缘关系拟血缘关系化,即拜把子、认干爹干妈。儒家伦理从爱亲出发,推己及人,主张仁者爱人,四海之内皆兄弟。
儒家伦理倡导修身齐家、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处理社会人际关系的以情、理、法为原则次序的中国模式,重视的是人际之间情感的培养,由亲情到友情,再到泛爱众,直至民胞物与。在这个模式中情为至理,法律制度也必须尊重这种感情。西方社会是以工商文明为基础的社会,生人关系是主要的社会关系,社会人际关系处理以法、理、情为基本模式,即使熟人关系的处理也被纳入这种模式,理性的、客观的法律规范和制度是处理社会人际关系根本原则。
人际关系处理的中国模式在现代社会建设中确实存在诸多的问题。社会制度的建设必须将情、理、法为原则次序,调整为以法、理、情为原则次序,社会一般公共关系处理也应该遵循法、理、情的原则次序。但是情为至理是中国人的根本信念,不可能完全放弃,况且,即使现代社会以公共生活为主,私生活也不可能废弃,即使生人关系是主要的社会关系,熟人关系也占有重要地位,在私生活和熟人关系处理中,中国传统的以情、理、法为原则次序的处理社会人际关系的模式应该有其存在的空间。
现在中国企业内部的人际关系应该说既不是社会公共关系,也不是家族内部血缘关系,即使家族企业,也不是纯粹的血缘关系,或者说兼有社会公共关系和亲缘关系,人际关系的处理因此更加复杂,单纯法、理、情的模式或者单纯情、理、法的模式都难于使企业内部关系和谐有序,强化内在凝聚力,增加企业竞争力。笔者认为综合法、理、情和情、理、法两种模式,构建理、情、法的模式更适合中国特色的企业管理。
保持中国情、理、法的模式中强调情理的价值传统,把法律只是作为人际关系处理的最终手段,营造人际关系的温馨感情,促进和睦和谐。与中国传统的情、理、法的模式不同,不再将亲情作为维护人际关系的根本追求和主要方式,而是将人际关系的处理建立在客观公正的原则基础上,把理智作为主要的方式,明确个人的利益所得,在公平分割利益的基础上,反对斤斤计较,弘扬宽宏忍让。把中国情、理、法的模式的由亲亲仁孝到忠恕仁和改造为以忠恕仁和为基础,以亲亲仁孝为辅助。
与西方法、理、情的模式不同,不把法律作为协调人际关系的主要方式,也不刻板地贯彻企业规章制度,但是发扬西方法、理、情的模式中重视理性,尊重客观原则、制度、规范的特点,把它作为企业管理的基础。
把传统儒家的忠恕仁和的信念伦理作为企业人本管理的基础,可开创中国特色的企业文化。企业家保持忠恕仁和的信念伦理可以既保证和谐企业内部人际关系,又可以维护自我固有的内在信念。
(三)尊贤敬师与人力资源开发
孔子是一个伟大的教育家、政治家和思想家,生逢乱世,孔子的思想和政治抱负,在当时的社会中没有得以实现的空间,孔子的思想能够对中国社会产生久远的历史影响,主要依赖于其作为教育家,培养了诸多弟子,弟子将其言论汇编成集,《论语》流传万世,孔子名垂千古,儒家形成了尊师的传统,孔子成为万世师表,得到崇拜和供奉。中国传统民间信仰“天地国亲师”中的师,主要指的就是孔子。
自然经济是感性经济,在自然经济社会中,生存的感性经验比在工商经济为主的社会中,占有更重要的位置。生存的感性经验的传承不仅要靠言传,更要靠身教。所以,尽管师者在人类文明的任何体系中,都得到充分的尊重,但是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显然具有更重要的地位。李泽厚认为:“‘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韩愈)。‘传’什么‘道’,‘授’什么‘业’,‘解’什么‘惑’?我以为,从中国传统来说,这指的是历史的经验教训。经验的历史主义不仅是中国实用理性的特性,而且也是中国整个文化的特征。‘师’的真实意义就在这里。对历史,包括对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历史经验教训的认识、理解和情感,从甲骨、金文的记述到诗词歌赋中的大量怀古、咏史,就都在这个‘师’的范围之内。培育对历史经验教训无可否认的绝对性情感,正是摒弃各种相对主义的重要方式。它是值得倡导的宗教性私德内容之一。”[13]李泽厚认为,师者的教育,如对日本人大屠杀等历史事件的绝对性伦理情感,“便使关注‘对、错’的社会性道德受到情感上关注‘善、恶’的宗教性私德的影响。”[14]在这个过程中,尊贤敬师成为中国人宗教性道德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现代化“祛魅”的过程中,师者的晕轮也逐渐暗淡。特别是中国社会革命过程中所谓的“文化革命”中对师道尊严的批判对中国人尊贤敬师的伦理信念产生了重大冲击。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竟然导致人们力图将高校产业化的努力,致使诸多学生认为自己与学校和老师的关系只是商品买卖的关系。尊贤敬师的伦理信念的淡化,对中国社会建设产生了重大影响,不仅恶化了师生关系,而且影响了人们对知识的敬畏,致使人们只是注重知识的工具合理性、实用性,实用性知识人们趋之若鹜,纯粹的知识被人们弃之如弊履。
尊贤敬师的伦理信念的淡化也影响了中国现代企业家责任伦理的建设。在企业管理中,不能真正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人才和知识都只是被当成是企业盈利的工具,在人力资源管理中不能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人本管理的缺失反过来致使企业的人才难于培养企业忠诚意识,工作人员甚至是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都只是将工作作为赚钱谋生的手段,不能真正敬业、爱业,更不能崇业和圣业,甚至于不能真正勤业。带着企业的商业机密频繁跳槽,乃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企业工作人员三年内不能到同行竞争企业就业的规定成为一纸空文。
企业人本管理不仅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而且要充分尊重每一位员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企业家应该贯彻中国传统儒家尊贤敬师的伦理信念,确立人人都是我师,人人都是人才的理念。孔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15]企业家应该充分尊重每一位员工的人格和价值,看到员工的不同素质,才能充分挖掘每位员工的潜质,给每位员工提供自我实现的机会,才能为企业创造最大的效益。
(四)民胞物与、天人合一与企业经营境界
一个将军的人格决定其军队的作风,一个企业家的人格决定一个企业的经营境界。正如将军是军队的灵魂,一个企业家是一个企业的精神象征。
企业家是现代社会最值得重视的社会群体。企业家不仅为国家提供税收,为百姓创造就业机会,而且企业家是社会的精英,时代的民族英雄,时代民族潮流的引领者,杜维明曾说有什么样的企业家,就有什么样的社会。
企业家要承担引领时代民族潮流的使命,就不仅要做一个企业领袖,而且对于世界各大文明,也要有一定的敏感度,心中应该有一副明晰的世界图景,这个世界图景既包含政治图景、经济图景,更有文化图景。美国最有影响力的企业组织AspenInstitute,每年暑期都会组织一批顶级企业家前往艾思顿山庄,在那里精读古希腊哲学等经典读本。完全不接触任何与企业有关的东西,只是讨论人文研究中的经典。杜维明认为美国企业家对于人文经典所抱的认真态度,让他记忆深刻。
塑造现代中国真正的企业家,必须强化其人文情怀,在其内心世界勾画清晰的世界图景,这幅世界图景的基调应该是中国传统的人文精神。塑造现代中国真正的企业家,就是塑造中国现代化的理想人格。中国传统儒家伦理天人合一、民胞物与的人生境界应该是中国现代化的理想人格的灵魂。
宋代大儒张载在其著名的《西铭》中说:“干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16]张载《西铭》表达了一种参天地、赞化育、兼万类、成就众生的阔大胸襟,寄寓了一种深沉浩荡的心态意识。宋明及其以后的中国儒家都认为张载的《西铭》将儒家思想的精华集中体现出来了,他将儒家传统的天人合一表述为民胞物与,使儒家理想的人生境界得到了进一步升华。
打造中国现代企业家责任伦理的信念伦理基础,就是要构建中国现代企业家的精神家园,民胞物与应该是这个精神家园的支柱。只有企业家将民胞物与作为理想人生信念,才能创造企业经营的至臻境界。
合法经营,发展经济,创造就业机会,依法纳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是企业经营的良好状态,但还不是企业经营的至臻境界。企业经营的最高境界依赖企业家将自己民胞物与的伦理信念贯彻于企业经营。贯彻民吾同胞的精神,首先要视万民为同胞兄弟,不仅要以人为本,关爱自己的每位员工,而且要用事父母的孝心、待兄弟的爱心对待社会上的所有人;其次,不仅要搞好企业经营,而且要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和社会慈善事业;再次,不仅要坚持绿色生产、降低能耗、尽量减少对生态的破坏,而且要关爱自然万物,用事父母的孝心、待兄弟的爱心对待自然万物,使自我身心与自然一体,也使企业能够与自然一体,促进自然生态的和谐有序。
【参考文献】:
[1][德]马克斯•韦伯:《学术与政治》,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59-261页。
[2][德]马克斯•韦伯:《学术与政治》,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72页。
[3][ 德]马克斯•韦伯:《学术与政治》,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77页。
[4]荀子《荀子•礼论》
[5]杨伯峻:《论语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507页。
[6]《孝经•开宗明义第一》
[7]杨伯峻:《论语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页。.
[8]《孝经•三才章第七》
[9]张海鹏等编:《明清徽商资料选编》,黄山书社1985年版,第470页。
[10]张海鹏等编:《明清徽商资料选编》,黄山书社1985年版,第224页。
[11]《孝经•天子章第二》
[12]杨伯峻:《论语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页。.
[13李泽厚:《伦理学纲要》,人民日报出版社2010年版,第57页。
[14]李泽厚:《伦理学纲要》,人民日报出版社2010年版,第57页。
[15]杨伯峻:《论语译》,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72页。
[16]张载集•张子语录。
(原载《河北大学学报》2011年第4期。录入编辑:红珊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