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古《诗序》两端留白简的意含
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中被命名为《孔子诗论》的一篇,笔者称之为“古《诗序》”,后文将论之。
楚简古《诗序》完整简的长度为55.5厘米,约合当时二尺四寸,现有完、残简二十九支,共约一千零六字,笔法讲究,字体秀美,系一人书写。简文书写方式可分两类:一类整简写满,我们称之为“满写简”,简文完整者每简大约有五十四至五十七字。另一类简两端留白,我们称之为“留白简”,字数大约三十八至四十三字。而留白简的内容带有概论的性质。这种情况很像后世书籍中将一定内容“低格写”的作法,但古《诗序》留出如此大的天头和地头,几乎近于一种“奢侈”。整理者可能鉴于这样一些因素将有留白的简文放在前面,并称为“诗序”。
由邢文先生主编的《国际简帛研究通讯》第二卷第二期发表了李学勤先生重排的简序,对比原来所排简序,改变颇大。我个人认为其中至少有三个大的意群相对完整,而其中第二十一、二十二号简与第六号简相编连,并按简文的重复规律补加缺字后,可谓天衣无缝。今举其例:
……孔子曰:《宛丘》吾善之,《猗嗟》吾喜之,《鳲鸠》吾信之,《文王》吾美之,《清【庙】吾敬之,《烈文》吾悦(二十一)之。《昊天有成命》吾》【】之。《宛丘》曰:“洵有情”,“而亡望”,吾善之;《猗嗟》曰:“四矢反”,“以禦乱”,吾喜之;《鳲鸠》曰:“其仪一兮,心如结”也,吾信之;《文王》曰:“文王在上,於昭于天”,吾美之;(二十二)【《清庙》曰:“肃雍显相,济济】多士,秉文之德”,吾敬之;《烈文》曰:“乍(亡)竞唯人”,“丕显唯德”,“於乎前王不忘”,吾悦之。“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贵且显矣,颂……(六)
这一段落的编连无疑是准确的。但解决了一个简文编连的问题,却带来一个更难理解的问题,就是那些两端留白简的意含是什么?因为第二十一号和第二十二号简属满写简,而第六号简属留白简,这样一编连,留白简就放到满写简后面去了。以前出土的竹简有过这种情况:本来有的字后来脱掉了。李学勤先生因此推想,此文本来都是满写简,后来因某种自然和人为的原因一部分简文的字迹脱掉了。但为什么六支简脱字会如此齐整,却难以解释。并且有学者又去过上海博物馆亲眼看过原件,看过原件后即否定了这一推想,因为这些简端留白处并未见写过字的痕迹。
笔者看到李学勤先生这种编连后,首先认为编连准确,一定是如此。但必须对这些留白简的现象作出合理、圆满的解释,这种编连形式才容易被人接受。笔者想过多种可能性,都被自己一一否定了,而再仔细研究简文时,发现满写简之间文意连贯,留白简之间文意间断,脑子里于是闪出一个答案,它既简单又合理。留白简的真正意含,并不是所谓“诗序”,而是意味:“此类是残简!”就是说,竹书抄写者所用的底本已经有残简,他大概知道竹简残缺的大致字数,因此在抄写时预留了一定的空白,一是向读者提醒这部分是残简,二是希望有朝一日找到完本,将缺字补齐。如果这一分析不误,那么,这篇简文在当时已经是珍本,抄写者与简文作者之间已经有了一定的历史间隔。假如此竹书的抄写年代与郭店一号墓墓葬时间接近,大约在公元前三百年左右,而竹书作者在春秋、战国之交,那时间已经有一、二百年了。而这一时期正处于一个历史传承的断裂性时代,即如清代学者顾炎武所指出,自周贞定王二年(公元前467 年)至周显王三十五年(公元前334年)凡一百三十三年之间“史文阙轶,考古者为之茫昧。”“春秋时犹宴会赋诗,而七国则不闻矣。……不待始皇之并天下而文、武之道尽矣。”[1]从古到今,一直有文献遗佚的现象,这里有社会政治的原因,也有非政治性的原因。而文献的佚失并不是一个早晨便销声匿迹了,而往往还要经历一个相当时期的孤本、珍本、残本的阶段。这是书籍流传史中很常见的现象,但它反映在此一出土文献中却是一个特例,因为在它从下葬到出土的两千余年的漫长过程中遭到的残损,很容易掩盖其简文内容本已残缺的真相,[2]人们往往不从这方面去想它。[3]
二、改换简文排序思路
如上所言,两端留白的简文的意含既然不是所谓《诗序》,而是残文的标识的话,那就要考虑改换简文排序思路。
首先考虑这些残文原来在竹书的什么位置,我认为可以有两种考虑:一是全部在篇末;二是篇首、篇尾可能都有残简。因为留白简的内容基本是概论性质,如果全置于篇末,于心似觉不安。因为古人作文极其考究,我们所知道的就有所谓“草创之,讨论之,修饰之,润色之”;“约而达,微而臧”等等讲究,篇首一定有概括性的论点。有鉴于此,笔者从第二种考虑出发,以李学勤先生的排序为基础试着进行重排。排好后与李先生的排序颇有异同,现分列出两种排序,以资比较和说明。表中数字为上海博物馆整理出的《孔子诗论》的简号。甲为李学勤先生的排序,乙为笔者的排序。
甲:10;14;12;13;15;11;16;24;20;27;19;18;8;
9;17;25;26;23;28;29;21;22;6;7;2;3;4;
5;1。
乙:4;5;1;10;14;12;13;15;11;16;24;20;27;
23;19;18;17;25;26;28;29;8;9;21;22;6;
7;2;3。
经过这样重排后,一篇结构讲究、逻辑清晰、语意连贯、首尾呼应的孔门论《诗》佳作便朗然呈现在我们面前。现略作分析和介绍:
一、本文现以第四号简为首简,立论由比喻起句,符合《诗》以赋、比、兴起句的特点:“曰:诗,其犹重门欤?”(关于“重门”的识读,说见后。)门之设置,其义有二:一为通道,二为防害。东汉李尤《门铭》曰:“门之设张,为宅表会,纳善闭邪,击柝防害。”[4]周代建立采诗观俗及以诗立教的制度,亦有“纳善闭邪,击柝防害”的用意,故论者将《诗》比作“重门”。
接着的第五号简借《清庙》一诗提出“王德”的观念,进一步讨论诗有统一信仰(“敬宗庙之礼,以为其本”)的宗教性功能,以及倡导王道(“秉文之德,以为其业”)的政治性功能,下文应该是“肃雍显相,济济多士,以为其〖〗”一类的话,“肃雍显相”之意为“敬和明助”,是讲邦族之人助祭的,意谓诗亦有团结邦族的功能,等等,而这些都是“王德”的要目,因此第一号简中的“行此者,其有不王乎”一句,正是行此德目的结语。由此看来,第一号简正是应当编连于此的篇中之简。整理者將“行此者,其有不王乎”一句看作《子羔篇》末句或看作他篇内容,并将此简作为此篇的首简,是个很大的误解。
在第一号简中接下去又提出“诗亡〖〗志、乐亡〖〗情、文亡〖〗言”的论点,其中〖〗字,竹书整理者依文义释读为“离”,李学勤、裘锡圭、周凤五等先生又将其释读为“隐”。“离”与“隐”二字不同,然意义亦有相通之处,即“离”有脱离之义,而“隐”有蔽离之义。此三语概述了诗、乐、文的特点以及学诗、述诗的规则。此三简共分三章,与简文中原有的两个分章号正好相合,也说明这种排序是很合理的。
二、接下去的十支简的排序与李先生的排序完全相合,这一部分内容基本是围绕“动而皆贤于其初”的诗教观点展开论述的。此外,李先生的排序在第二十一号简以后也是很完美的。
三、此出土竹书比较麻烦的是第八、九、十七、二十三、二十五、二十六、二十八、二十九号简,这一部分相当凌乱。若解决好这八支简的各自位置,首要的问题是看哪支简可以同第二十一号简相接,我经过对《诗经》本身的反复研究,发现第九号简的最后两句“《菁菁者莪》则以人益也;《裳裳者华》则”与第二十一号简开头“贵也”有内在关联,试补上两个缺字,就可以衔接成这样:“《菁菁者莪》则以人益也;《裳裳者华》则【以人】贵也。”非常整齐优美。《裳裳者华》一诗描写贵族的奢华气派的场景,这一评论是很恰切的。
再次是第八号简与第九号简的连接,上博藏简整理者早已将两简编连在一起,虽然编对了,但却基于一种错误的理解,因为这两支简中诗的篇次与今本《诗经》的篇次相比正好是互错的,两简之所以相接,只是因为第八号简末的残断处有“伐木”二字,第九号简前面有“实咎于己也,天保”几个字,在今本《诗经》中《天保》篇是接着《伐木》篇的,所以将两简编连在一起。但实际上“伐木”二字在这里并不是作为篇名,而是引《小弁》一诗中的话。今从《小弁》一诗中摘出两字补其残缺,文义便通了:“伐木【掎矣】,实咎于己也。”意思是别人偷伐树,他用绳子拉住树不让它倒,结果偷伐树的罪名落到他的头上。
还有一支简不好处理,就是第二十三号简,简中用了第一人称“吾”:“《兔罝》其用人则吾取”,简文中凡有第一人称“吾”字者基本都是引用孔子之语,而此简究竟应放在哪里呢?反复研究后,发现在第二十、二十七、十九、十八号简中孔子借评论《杕杜》一诗提出交际和用人之道,将此简放在第二十七号简与第十九号简之间刚好合适。
这几支简确定位置后,第十七、二十五、二十六、二十八、二十九号简所构成的一个意群,可以单独成章。
四、末段:李学勤先生的排序为第七、二、三、四、五、一号简。我则将第四、五、一号简置于篇首,篇末则为第七、二、三号简,即以论乐声结束,并且所论顺序为:《颂》、《大夏》、《小夏》、《邦风》,这与《礼记·乐记》结尾的方式相合。本篇始论诗,终论乐,首尾相应。
这样调整好的简序,简与简之间有了明确稳固的的内在联系,不再有游移不定的个简,一些简文之间的凌乱现象基本被克服了。在调整简文编连的基础上,我又重新确定简文章次,顺其意群段落,共分十章。(见附一:《古〈诗序〉复原方案》)。
三、关于风、雅、颂的顺序
从笔者所排定的简文来看,孔门论《诗》基本上是顺着风、雅、颂的次序的,但在第十章中却又是以颂、大夏 、小夏、邦风为序的。为什么一篇竹书中会同时出现两种排序方式呢?
为了理解此一问题,我们不得不说远一点。西周时期,“学在官府”,《诗》曾作为西周王朝贵族子弟教育的重要内容,而掌管其事者则为乐官,即“乐正”,《周礼·王制》说:“乐正崇四术,立四教,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王太子、王子、群后之太子、卿大夫元士之嫡子、国之俊选,皆造焉。”《诗》在当时其体裁不可能无主次之分,其篇章也不可能漫无次序。那时《诗》的排序可能是什么样的,我们不得而知。(西周是宗法制度极其严格的时代,《诗》的排列顺序是否也体现宗法等级秩序呢?如果是这样,那当时诗、乐排序的准则有可能首先是《颂》,这是《诗》中最高规格的体裁,用于宗庙祭祀;其次是《大雅》;再次是《小雅》,最后是《国风》。而《国风》中各国的顺序也可能依与周王室关系亲疏远近来排列。当然这只是一种推想。)
自平王东迁后,王纲解纽,礼坏乐崩。宋代叶适评论这一时期《诗》教、《乐》教发生的巨大变化,说:“自文字以来,《诗》最先立教,而文、武、周公用之尤详,………及教衰性蔽,而《雅》、《颂》已先息,又甚,则风谣亦尽矣。虽其遗余犹仿佛未泯,而霸强迭胜,旧国守文,仅或求之……”[5]鲁国因为是周公的封国,而得有“周乐”。相传鲁国的乐官太师挚曾对诗乐作过一次大的整理。《论语·泰伯篇》载孔子曰:“师挚之始,关雎之乱。”依郑玄的解释:鲁太师识《关雎》之声,而首理其乱。《隋书·经籍志》说:“王泽竭而《诗》亡,鲁太师挚次而录之。”朱彝尊说:“按:如《隋·志》所云,则二《南》之始《关雎》,《雅》始《鹿鸣》、《文王》,《颂》始《清庙》,皆鲁太师次而录之者,故《论语》曰:‘师挚之始,关雎之乱’是也。”[6]这便由整理《诗》的音声之乱,扩及整理《诗》的篇次之乱。鲁太师挚的生平不详,他应该在吴季札之先。
《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吴国公子季札访问鲁国,“请观于周乐”,鲁国使乐人依次为之歌《周南》、《召南》、《邶风》、《鄘风》、《卫风》、《王风》、《郑风》、《齐风》、《豳风》、《秦风》、《魏风》、《唐风》、《陈风》、《郐风》、(《曹风》)、《小雅》、《大雅》、《颂》。这就是所谓“周乐”。它除了《鲁颂》和《商颂》之外,差不多包括了今本《诗经》的全部内容。这是较早而详细的记叙风、雅、颂顺序的资料。
鲁襄公二十九年是公元前544年,当时孔子只有七岁。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在孔子的童年时代,《诗》的次序已按国风、小雅、大雅、颂的顺序排列了。后来孔子是基本认同这样的编排的,《论语·阳货篇》记载“子谓伯鱼曰:‘女为《周南》、《召南》矣乎?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欤!’”《周南》、《召南》是《诗经·国风》第一、二两部分,孔子以其为《诗经》的代名辞,表明孔子是赞同以《国风》为《诗经》之首的。今本《诗经》的《国风》篇次与上述《左传》所记周乐的次序相比较,从《周南》至《齐风》,两者顺序全同,《齐风》以后两者顺序则有不同。杜预认为今本《诗经》是经由孔子删定的,故有此不同。
从文献上看,当时人讨论诗乐,也有以颂、大雅、小雅、国风为序者,如《礼记·乐记》记载子贡向师乙问乐,师乙对他说:“宽而静,柔而正者,宜歌《颂》;广大而静,疏达而信者,宜歌《大雅》;恭俭而好礼者,宜歌《小雅》;正直而静,廉而谦者,宜歌《风》。”同是乐官,师乙之排序如此,而鲁乐官为吴季札奏周乐之顺序又如彼。合理的解释是:《诗》乐作为教材的编次是一回事,《诗》乐作为讨论对象时又是一回事。讨论时既可以从风、雅、颂的顺序说,也可以从颂、雅、风的顺序说,讨论者可以根据自己所要表达的思想选择一种方便的形式。大概由于“周乐”本身的特点和作用,讨论乐声时,多以颂、雅、风为序。
四、关于几个重要字的识读
古《诗序》中有几个重要的字,学者辨识不一,然而所争只在仿佛形似之间,未能鞭辟入里,今先就这几个重要字加以讨论。
(一)释“ ”
此字在古《诗序》中凡二见,今列之于下:
1、第四号简:“其犹 门欤?”
2、第二号简:“《颂》, 德也,多言後,……”
竹书整理者将此字隶定为“坪”,释读为“平”,李学勤先生、李零先生、刘信芳先生、此前笔者皆从其释读;而周凤武先生隶定其字为“旁”,于第一例解释“旁门”为“四通之门”; 冯胜君先生隶定相同,而于第一例释读为“坊”;何琳仪先生隶定其字为“塝”,于第一、二例读为“广门”和“广德”;俞志慧先生隶定其字为“坊”, 于第二例读为“溥德”;杨泽生先生将其字隶定为从“土”从“雱”之字,读为“滂”或“广”;等等。诸家所释,虽义有可通,然于字形皆仿佛形似,未得其真。
此字字形怪异,不见于字书,笔者细究文义,猜想其字可能为“重”,然而字形差别较大,几次索考,失之交臂。然而进一步研究,还是认为它可能是古“重”字,于是突发奇想,将此字左下所从,换位于此字上部,即成“ ”字,此字见于《字汇补》:“ ,重之本字。”虽然偏旁部首换位,在古字中是常见现象,但这种小部件的换位方式,却比较罕见,以致学者视其为“怪字”,而难以辨识。按:此字从一从田从壬,或省一从田从壬,是一个指事会意兼形声字,《说文》:“壬,象物出地挺生也。”段玉裁注:“上象挺出形,下当是土字也。”土字成文,上象挺出形,不成文,故“壬”字属合体指事,谓于地中挺出芽苗,合“田”字而言,谓春种秋收,年复一年,有重复之义,此当是“重”字造字之本意。而《说文》说“重,从壬,東声”,不仅不明“重”之造字本意,且切断了与“重”本字的联系。实际“重”又是以“壬”为声符的,《集韵》:壬,丑郢切,音逞。“逞”古音定母耕部平声,“重”古音定母東部平声。定母双声,耕、東旁转迭韵,逞、重音近可以通转。
由上所考,以上两个文例可以读为:1、第四号简:“其犹重门欤?”“重门”之语亦见于《易传》和《管子》,《周易·说卦》:“重门击柝,以待暴客。”《管子·揆度》:“重门击柝,不能者,亦随之以法。”门之设置,其义有二:一为通道,二为防害。东汉李尤《门铭》曰:“门之设张,为宅表会,纳善闭邪,击柝防害。”[7]周代建立采诗观俗及以诗立教的制度,亦有“纳善闭邪,击柝防害”的政治用意,故论者将《诗》比作“重门”。2、第二号简:“《颂》,重德也。”《老子》第五十九章有“重积德”,《尚书·盘庚上》有“积德”,皆“重德”之意。盖《周颂》歌颂后稷以至文王、武王、成王的累世之德,故曰:“《颂》,重德也,多言後,……”原来“多言後”三字语意不显,由于释出“重德”二字,其意义就清楚了:虽然《周颂》歌颂周人先祖的累世之德,但主要歌颂的还是文王、武王、成王等後王之德。
(二)释“ ”
“ ”字在古《诗序》中凡三见,今列之于下:
1、第十三号简:“《鹊巢》出以百两,不亦有 乎?”
2、 第十一号简:“《鹊巢》之归,则 者【百两矣。】”
3、第二十七号简:“如此可,斯雀(爵)之矣, 其所爱,必曰:吾悉舍之,宾赠是已。”
“ ”,学者辨识不一,李学勤先生、李零先生释读为“离”;周凤武先生于第一、二例释读为“俪”,于第三例释读为“离”;何琳仪先生释读为“荡”;俞志慧先生释读为“远”;等等,笔者以为,除了何琳仪先生指出此字从“鬯”外,诸家所释于此字之形、义皆差之较远。
先辨字审音。此字从彳从止从午从鬯,可以隶定为“ ”,“ ”为古“鬯”字,见于《殷虚书契前编》一·二三·七;二·三七·七;四·十七·七以及《戬寿堂所藏殷虚文字》二五·十;四三·五等,《说文通训定声》:“鬯,酿黑黍为酒曰鬯,筑芳草以煮曰鬰”,鬯鬰用于祭祀降神和敬奉宾客。“ ”或“十”在上古是“午”的两种写法,《仪礼·大射仪》“度尺而午” 注:“一纵一横曰午。”疏:“午,十字。”因此,“ ”是一个会意兼形声字,从彳从止,通常可以写为“辵”(“辶” ),其义为“走”;也可以理解为“行”和“止”,此字取此义,合“鬯”字而言,意谓“敬迎”,迎至而止。而“午”为声符,“午”古音疑母鱼部上声,与“御”为同音字,“御”甲骨文写作“ ”,从午从卩,亦由“午”得声,古音亦是疑母鱼部上声,因而“ ”通“御”。两字的区别在于一从“鬯”,一从“卩”,聞宥曾指出,“卩”古写象人跪而迎迓形。后来“御”字通行,而“ ”字遂废而不用。
再从以上三例观其文义。此字在第一、 二例中作迎迓解, “出以百两,不亦有御乎?”意谓“出(送)以百两”“御(迎)者”亦当“百两”。“《鹊巢》之归,则御者……”复原其句当为“《鹊巢》之归,则御者百两矣。”正是对“不亦有御乎?”的回答。
第三例是关于《有杕之杜》一诗的,此诗写招待贤士以酒食,引伸之义为纳贤赐爵。按:“御”除了“迎”的意义外,还包含如下数义:一、劝侑也。《礼记·曲礼上》:“御食于君”注:“劝侑曰御。”二、进用也。《荀子·礼论》:“时举而代御”注:“御,进用也。”三、给与充用也。《诗·小雅·吉日》:“以御宾客,且以酌醴。”疏:“御者,给与充用之辞。”以此数义来看“御其所爱,必曰:吾悉舍之,宾赠是也”一语,将此字释读为“御”字,与文义非常贴切。
(三)释“巽寡德故也”
古《诗序》说:“《天保》其得禄蔑疆矣,巽寡德故也。”其中“巽寡德故也”一句,学者训释不一,如,马承源先生训为“馔寡,德故也”,刘信芳先生赞同其说;李零先生先生训为“選寡德故也”;周凤五先生训为“贊寡德故也”;杨泽生先生训为“踐頋德故也”; 何琳仪先生训为“遵路,德故也”;等等。
按:《天保》一诗为祝颂诗,是今本《诗经·小雅》中的第六首诗。传统《诗》学认为,《诗经·小雅》前六诗为燕享之乐,春秋时期,人君宴其臣,乐工歌《小雅》中《鹿鸣》以下五诗。臣受其赐,歌《天保》以答谢,祝颂其君“天降百禄”,“万寿无疆”,以示君臣相与,以礼相待。“《天保》其得禄蔑疆矣,巽寡德故也”,是讲处高位者以谦德处己,“巽”通“逊”,巽,古音心母文部,逊,古音也是心母文部,属双声迭韵通假。《字汇》:“巽,与逊同。”《尚书·尧典》“汝能庸命巽朕位。”蔡沉《书集传》:“巽、逊古通用。”“寡德”为谦辞,《论语·季氏》“邦君之妻……称诸异邦曰‘寡小君’”《集注》:“寡:寡德,谦辞。”此句是说,人君之所以得禄无疆,由其能逊以寡德的缘故。
(四)释“改”与“攺”
关于“《关雎》之攺”,古《诗序》整理者提出:“攺”从攴从巳, 与“改”非为一字。“改”在简文中无义可应,当是从“巳”的假借字,当读为“怡”。 “怡”、 “攺”双声叠韵。
此后,学者关于此字的释读,颇多歧解,如曹峰先生释读为与“止”同义的“已”;周凤五先生释读为“媐”;饶宗颐先生释读为“卺”;笔者曾将其视为双声符字(“妃”省声与“枚”省声的结合)释读为“妃”,读音为“配”;李学勤先生、俞志慧先生释读为“改”。
笔者经过进一步研究,对此字重新加以认识,这种认识不仅仅是回到“改”字的释读,而是牵涉“改”本字的意义及其音类的归部。字书所定“改”字字形最早的是《说文解字》,该书以为“改”从攴己声,将“改”字视为形声字,并将“改”、“ 攺”作两字。后来的韵书根据谐声偏旁划归韵部,因“己”字为见母之部,因此也将“改”字划归见母之部。
实际“改”、“ 攺”应为一字,“ 攺”当是“改”之正字,而从己之“改”或为讹变字。郭店简《缁衣》第十六、十七号简,《尊德性》第四、五号简中的“改”字皆从攴从巳,而非从攴从己,惟此“改”字的写法与古《诗序》“攺”字的写法稍别。前者所从之“巳”的末笔不作钩挑,而后者所从之“巳”的末笔作钩挑,虽写法有异,但皆应作“巳”或“已”读。《韵补》:“古巳午之巳,亦读如已矣之已。”《增韵》:“阳生于子,终于巳。巳者,终已也。象阳气既极回复之形,故又为终已字。今俗以为有钩挑者为终已字,无钩挑者为辰巳字,是盖未知其义也。”按:“改”之正字从巳从攴,是一会意兼形声字,“巳”为地支的第六位数,象征阳气已尽,过“巳”则阴气当令,是以为“改”,“改”从攴,造字时凡表抽象之动者,多从“攴”,如教、收、攻、效之类。郭店简《老子》甲本“独立而不亥”,“亥”即“改”,亥为地支中第十二位数,“亥”象征阴气已尽,过“亥”则阳气当令,是亦为“改”,并且“亥”与“改”古音亦相同。“亥”古音在匣母之部,而“改”字应从“已”字得声,“已”古音亦在之部,为喻母三等字,按照“喻三归匣”的理论,“改”字亦应是匣母之部字,与“亥”为双声叠韵。
最后来看“《关雎》之改”的意思,《关雎》一诗第三章有“寤寐思服”、“辗转反侧”之句,古《诗序》认为“其思賹矣”,“賹”通“溢”,《庄子·人间世》“两喜必多溢美之言”注:溢,过也。即认为其思稍有所过;其四章之后,以好色之愿,反纳于礼,因而古《诗序》作者称其“不亦能改乎?”
五、释“动而皆贤于其初”
古《诗序》中论《关雎》等七首诗是很重要的一章,见于第十、十四、十二、十三、十五、十一号简中,为准确释读和理解其中的文义,须联系具体《诗》篇论述之。
此章开头即说:
《关雎》之攺,《樛木》之时(持),《汉广》之知,《鹊巢》之归,《甘棠》之保,《绿衣》之思,《燕燕》之情,曷?曰:动而皆贤于其初者也。
古《诗序》作者于《邦风》的《周南》、《召南》和《邶风》中选出七首诗,每首诗以一字概括其意含,又以“动而皆贤于其初”一语概括七首诗的共性。所谓“动”,概指人生行为,而“贤”为“崇重”之义,《礼记·礼运篇》“以贤勇知”疏:“贤,犹崇重也。”而“初”为“根本”之义,此语的意思是人生的行为应崇重其根本,这个根本就是“德”和“礼”。
春秋时代,士大夫以《诗》为“义之府”,对《诗》的理解与对《周易》的理解有某种相通之处。《周易》的某一卦象征某一类事象,阐明某一道理。《诗》也是这样,《诗》中的某一篇也象征某一类事象,阐明某一道理,如《关雎》即以象征的手法讨论妃匹之事理,《樛木》即以象征的手法讨论持禄之事理,《汉广》即以象征手法讨论知常之事理,《鹊巢》即以象征手法讨论女德之事理,《甘棠》即以象征的手法讨论“保民”之事理,《绿衣》即以象征手法讨论处乱之事理,《燕燕》即以象征手法讨论处变之事理,如此等等。
《关雎》篇名取于其诗首句“关关雎鸠”,“雎鸠”是一种水禽,生有定偶而不相乱,偶常并游而不相狎。“关关”言雎鸠雌雄相应之和声,喻人类“妃匹”当合礼仪之正。《汉书》卷八十一《匡衡传》载匡衡曰:“臣闻之师曰:‘妃匹之际,生民之始,万福之源。’”
《樛木》描写贵族家庭的康乐生活,诗中类似“乐只君子,福履将之”之语重复出现,君子的康乐生活来自禄位,禄位是人给的,人也能将它收回。《论语》有“四海困穷,天禄永终”的话,《孟子》也有天爵、人爵的区分。此诗在先秦常被引用,并常引伸出以德持禄的思想,认为“德”是保持禄位的根本。因此“《樛木》之时”,“时”当为“持”。
《汉广》,江汉之俗,其女好游。诗中描写一男子在汉水之畔追求一名女子,而此女根本无意于他,此男子于是便放弃了追求她的念头。古《诗序》作者称赞他有自知之明,并引申其义,认为人生不当有非分之想,不应攻取不可能之事,这是人生的基本道理。“不亦知恒乎?”“恒”通“常”,“知恒”就是“知常”或“常识”。
《鹊巢》一诗描写诸侯之女嫁于诸侯的盛大礼仪。《鹊巢》诗中有“之子于归,百两御之”语,古《诗序》中有“《鹊巢》出以百两,不亦有御乎?”(关于“御”字的识读,说见前)。元代朱公迁《诗经疏义》说“两,一车也。一车两轮,故谓之为‘两’。‘御’,迎也。诸侯之子嫁于诸侯,送、御皆百两也。”“出以百两,不亦有御乎?”意谓“出(送)以百两”“御(迎)者”亦当“百两”。下文“《鹊巢》之归,则御者……”复原其句当为“《鹊巢》之归,则御者百两矣。”正是对“不亦有御乎?”的正面回答。《鹊巢》一诗赞夫人有德,仪型家邦,宜受诸侯盛礼,而得其所宜得。其教化意义在于以德修身为齐家之始。
《甘棠》一诗是歌颂召(音、义同邵)公的,召公是文王的儿子,与周公共同辅佐武王。周公主陕以东,召公以太保主陕以西。召公述职,当桑蚕之时,为防扰民,故不入邑中,舍于甘棠树下,而断诉讼。后世思其人而敬其树,因而作《甘棠》之诗。“《甘棠》之保”,“保”当读本字,意谓“保民”。《礼记·文王世子》:“保也者,慎其身以辅翼之,而归诸道者也。”《尚书·康诰》“若保赤子”、《孟子》“保民而王”皆言此义。人们爱召公不是无缘无故的,而是因为“其保厚矣”。此诗教化意义在于以明德为治国之本。
《绿衣》一诗以“绿衣黄裳”为喻,绿为间色,黄为正色,间色为衣而在上,正色为裳而处下,比喻事势颠倒。诗中有“我思古人,实获我心”之句,言己惟思古人以修身为本,察时运盛衰之道而安于义命。
《燕燕》诗中描写一位女性遭人生大变故,而初心不改,诗中有“终温且惠,淑慎其身”之句,为儒家学者所推重。
作者通过七首诗表达这样一种理念,即道德和礼义在人的生命中的根本地位。《诗》教是儒家思想教化的重要方面之一,由《诗》义转出社会、政治、人生的根本意义。
六、释孔子对《宛丘》等诗的评论
古《诗序》中引述孔子对《宛丘》等诗的评论,其文在第二十一、二十二和第六号简中:
……孔子曰:《宛丘》吾善之,《猗嗟》吾喜之,《鳲鸠》吾信之,《文王》吾美之,《清【庙】吾敬之,《烈文》吾悦(二十一)之。《昊天有成命》吾》【】之。《宛丘》曰:“洵有情”,“而亡望”,吾善之;《猗嗟》曰:“四矢反”,“以禦乱”,吾喜之;《鳲鸠》曰:“其仪一兮,心如结”也,吾信之;《文王》曰:“文王在上,於昭于天”,吾美之;(二十二)【《清庙》曰:“肃雍显相,济济】多士,秉文之德”,吾敬之;《烈文》曰:“乍(亡)竞唯人”,“丕显唯德”,“於乎前王不忘”,吾悦之。“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贵且显矣,颂……(六)
这里评述了七首诗,它们是:一、《宛丘》,是《国风·陈风》的首篇,孔子称:“吾善之”;二、《猗嗟》,是《国风·齐风》中的末篇,孔子称:“吾喜之”;三、《鸤鸠》,是《国风·曹风》中的第三篇,孔子称:“吾信之”;四、《文王》,是《大雅》的首篇,孔子称:“吾美之”;五、《清庙》,是《周颂》的首篇,孔子称:“吾敬之”;六、《烈文》,是《周颂》中的第四篇,孔子称:“吾悦之”;七、《昊天有成命》,是《周颂》中的第六篇,由于简文残,不知孔子作何评论(本文对此篇亦不拟评论);等等。孔子为什么于《诗》三百零五篇中选出这几首诗,用富有感染力的“善”、“喜”、“信”、“美”、“敬”、“悦”等主观感受的语辞来褒扬它们呢?要了解其中底蕴,恐怕要知道这几首诗究竟表达什么意思,而孔子借评论其诗要宣扬什么精神?下面提出笔者的看法。
《宛丘》一诗,汉以后的经学家多认为是讽刺陈国巫风盛行的。而孔子却说“吾善之”,他是在什么意义上说的呢?孔子说:“《宛丘》曰:‘洵有情’,‘而亡望’,吾善之。”这里我们要弄清“宛丘”、“望”、“洵”几个字的含义是什么,“宛丘”,特指四方高中央低的高台,是巫舞雩事神的场所,《周礼·春官·司巫》:“若国大旱,则帅巫而舞雩。”又说:“男巫掌望祀、望衍。”郑玄注:“望祀,谓有牲粢盛者”;“衍,读为延,……延,进也,谓但用币致其神。”而“洵”之义是“真”。孔子的意思是说,若能以真情感动天地,即使“望祀”、“望衍”之礼不备也没关系。孔子曾说:“礼,与其奢也,宁俭。”[8] “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9] “礼之用,和为贵。”[10]《宛丘》诗中的这句话与孔子的礼学精神是一致的,所以孔子说:“吾善之。”
《猗嗟》诗中有“射则贯兮,四矢反兮,以禦乱兮”之句。按照射礼规则,每人射四支箭,射中靶子的箭要返回原处。此诗句的含义是:射出的四支箭都返回来,可见射箭人射艺之精,这种精湛的射艺,可以防御寇乱。“射”是孔子所倡导的“六艺”之一,孔子说:“吾喜之。”表示他喜欢这种文明竞技精神。
《鸤鸠》一诗中说“淑人君子,其仪一兮;其仪一兮,心如结兮。”这是描写君子注重容仪,其中讲这样一个道理:君子注重容仪,不能谨于此,而不谨于彼,而是平均如一的,所以如此,是因为他的心是专一的。威仪一于外,而心如结于内,引伸出来的意义就是君子应该表里如一。孔子说:“《鸤鸠》曰:‘其仪一兮,心如结’也,吾信之。”意思是说,《鸤鸠》诗中所说的那种表里如一的君子,我信任他。
《文王》一诗的首句说:“文王在上,於昭于天。”其中的“於”,音乌,是个感叹词,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文王既没,而其神在上,昭明于天。周人代商,始于武王,亦由文王之德所致。孔子赞美文王之德,认为其精神充塞宇宙,贯彻古今,因此孔子说:“吾美之。”儒家推崇文王,《诗经·大雅·文王篇》的这句话,可以说表达了孔子的心声。
《清庙》一诗是描写西周王族祭祀活动的诗,诗中有“肃雍显相,济济多士,秉文之德”的话,“肃雍显相”其意是敬和明助,是指助祭的公卿诸侯,“济济多士”是指祭祀执事之人,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助祭之公卿诸侯及与祭执事之人皆能秉持文王之德。孔子说;“吾敬之。”对能秉持文王之德的人,表示敬意。
《烈文》一诗中说:“无竞唯人,四方其训之,丕显唯德,百辟其刑之,於乎前王不忘。”这里的“前王”,是指文王和武王,这首诗的意思是说,文王、武王德业垂于后世,后人仰其德业,思其恩泽,愈久不忘。孔子说:“吾悦之。”为文王、武王事业的后继者不忘其本的精神所高兴。
概言之,孔子通过《诗》教,倡导一种人文精神,所谓 “《宛丘》吾善之”,是“善”其情真;“《猗嗟》吾喜之”,是“喜”其艺精;“《鸤鸠》吾信之”,是“信”其意诚;《文王》吾美之,是“美”其德高;“《清庙》吾敬之”,是敬其有典型;“《烈文》吾悦之”是“悦”其不忘本。
七、传世文献中有无古《诗序》遗文?
古《诗序》对《甘棠》一诗的评论与传世文献有相合之处,我们或许可以把它看作古《诗序》的遗文,并据此遗文所透露的信息思考后世学术传承的相关情况。《孔子家语》说:
孔子曰:吾于《甘棠》见宗庙之敬也。甚矣,思其人,必爱其树,尊其人,必敬其位,道也。
古《诗序》亦有此语,其第五章“孔子曰:……吾以《甘棠》得宗庙之敬,民性固然,甚贵其人,必敬其位;悦其人,必好其所为;恶其人者亦然。”
由此可以证明《孔子家语》中的资料渊源有自,过去有人认为《孔子家语》一书为王肃所伪造,现在应当慎重考虑这种说法。
刘向《说苑》卷五《贵德篇》中引录《甘棠》诗句之后,即引“《传》曰”,其中有“孔子曰:吾于《甘棠》见宗庙之敬也,甚尊其人,必敬其位,顺安万物,古圣之道几哉!”其“甚尊其人”一句又较之《孔子家语》更接近古《诗序》。
刘向所谓的《传》,当为《鲁诗传》,史称浮邱伯传鲁《诗》,楚元王曾从浮邱伯受《鲁诗》,而刘向是楚元王之孙,世传《鲁诗》。而从现存之《毛诗传》和《韩诗外传》看,皆不见在《甘棠》诗注中引孔子论《甘棠》之语。班固《汉书·艺文志》说:“汉兴,鲁申公为《诗》训诂,齐辕固、燕韩生皆为之《传》,或取《春秋》,采杂说。咸非其本义,与不得已,鲁最为近之。”颜师古注说:“与不得已者,言皆不得也,三家皆不得其真,而鲁最近之。”班固说《鲁诗》比较接近孔子授诗本义,此古《诗序》评《甘棠》一诗引述的孔子之语,见于鲁诗传人刘向的诗说中可为一证。
八、《孔子诗论》宜称“古《诗序》”
最后,我们来谈此孔门论《诗》楚简的定位和命名问题。笔者认为,《上海博物馆馆藏战国楚竹书(一)》中的《孔子诗论》的命名值得重新讨论。
从现在重新编连分章的简文内容看,此篇简文是作者在阐发《诗》义时引述孔子之语,并非整篇全是孔子的言论,所以称之为《孔子诗论》,并不妥当。
在笔者看来,应按照传统的说法,称此篇为“诗序”。汉代说诗有齐(辕固生)、鲁(申培公)、韩(韩婴)、毛(毛亨)四家,而四家皆有“诗序”。 [11]齐、鲁、韩三家诗说早亡,而惟《毛诗》及序独传。[12]关于《诗经》的传授,古代较流行的观点是认为孔子、子夏一路下来,所谓“孔子删《诗》,授卜商,商为之序。”[13]先儒有言《毛诗序》为卜商(子夏)所作,[14] 亦有言《韩诗序》为卜商所作。[15]总之,有许多文献都提到子夏传《诗》,并曾作《诗序》。那么,本文拟称之《诗序》与《毛诗序》以及齐、鲁、韩三家诗说有何联系呢?它是否就是子夏《诗序》呢?
以本文拟称之《诗序》与《毛诗序》比较,意旨虽有可通,文句几无相同,因此很难说两者有什么传承关系。由于齐、鲁、韩三家《诗》说早亡,我们无从比较此《诗序》与三家《诗》说的异同。但根据前人研究,三家诗说与《毛诗》有类似的特点,即也谈《诗》本事和美刺说,[16]所谓“《诗》本事”,就是指认哪首诗由某人为某事而作;所谓“美刺说”,即指出哪首诗是歌颂或讽刺什么,因而把一些纯粹的文学作品当成政治教材。此篇《诗序》恰恰无此类内容,反倒可能证明齐、鲁、韩、毛四家《诗》说的所谓“美刺说”、“本事说”之类是汉儒自己的创造。
关于子夏作《诗序》,历史上当有其事。《诗》三百篇遭秦焚书而仍能留传,是由于为人们所讽诵,不独在竹帛的缘故,而子夏《诗序》由于授受少人,可能久已失传。汉代经师附会传闻,托称自家《诗》说传自子夏,其实完全可能是重起炉灶,这一点唐代韩愈就已指出:“察夫《诗序》,其汉之学者欲自显立其传,因籍之子夏。”[17]孔门中子夏与子贡《诗》学最优,《论语》中孔子只称赞子夏与子贡“始可与言《诗》已矣。”关于孔子授《诗》于子夏,子夏作《诗序》之事,传世文献中众口一辞,并无二说。至于此篇《诗序》是否就是失传已久的真本的子夏《诗序》,尚有待证明。
古《诗序》现存约一千零六字,大约有一半文字是引述孔子之语。反复涵咏其文,你会感到文中有两种思维方式,两种语气和风格,其一,即是孔子;孔子论诗,有时不依《诗》三百篇的顺序,并常联类发挥,颇有“随心所欲,不逾矩”的气象,其思维方式表现为一种跳跃式的悟性思维,由读一诗而产生对别一事物的领悟,并由此升华为对一般人性的认识。比如读《葛覃》而悟后稷见贵的道理;读《甘棠》而悟宗庙之敬的道理等等,且孔子语中多使用主体意识很强烈的“吾”字,叙述喜欢使用排比句式,很有气势。文中字里行间体现出一位信仰执着、哲理蕴藉、思想犀利、气象博大的思想巨匠的风范。其二,笔者称之为“序诗者”,他对《诗》的,评论大体顺着《诗》三百篇的次序(与今本《诗经》大体相合),并且比较贴近本文,而较少发挥。具有代表性的是第四章,表现为一种类似三段论式的逻辑思维,先提出论点,然后具体论证,最后归纳扣题。而在文字风格上可以看出刻意修饰的痕迹。《孔子家语·七十二弟子》称“子夏习于《诗》,能诵其义,以文学著名,为人性不弘,好论精微,时人无以尚之。”古《诗序》所表现出的这种文风与子夏的性格颇为相近。如果此竹书被认定为《诗序》之类,其作者只能考虑是子夏。不过,为了慎重起见,我们可以仿照汉代“齐《论语》”、“鲁《论语》”和“古《论语》”的说法,称此《诗序》为“古《诗序》”,以别于后世之《毛诗序》等。
另外,也有学者如王博先生提出此竹书之形式类似《周易·系辞》,《周易·系辞》亦称《易大传》,所以,此竹书亦可称《诗大传》,此说可称有眼光,但反而从一侧面说明此竹书正应称《诗序》,因为《诗序》的体裁本与《系辞》相似,历史上二程与范处义就曾说过,《诗序》(指《毛诗序》)类似《系辞》,如二程说:“《诗大序》其文似《系辞》。”范处义说:“先儒有谓《系辞》为《易大传》,《诗序》为《诗大传》。”[18]由上所述,笔者称此竹书为“古《诗序》”,信不诬也。
【注释】
[1] 《日知录》卷十三《周末风俗》。
[2] 此竹书底本的残缺与此竹书出土的残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其底本残缺,是竹书在流传过程中发生的,篇首篇末有所残缺,但仍然不失竹书的形态,它与现今出土的竹简不可同日而语。
[3] 对于古《诗序》留白简的现象,笔者提出“底本残”的解释,闻者或以为是传奇故事,其实这是件很普通的事情,历史上向来有“断编残简”的说法,而从竹简残断的机率而言,简编首末容易脱简,而且竹简比较容易从两头编绳处断折,此古《诗序》底本的残缺情况与此规律正相符合。
[4] 《艺文类聚》卷六十三。
[5] 《水心文集》卷十二《黄文叔诗说序》。
[6] 《经义考》卷九十八。
[7] 《艺文类聚》卷六十三。
[8] 《论语•八佾篇》。
[9] 《论语•阳货篇》。
[10] 《论语•学而篇》。
[11] 关于齐、鲁、韩三家皆有《诗序》说,请参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诗序”条,以及皮锡瑞《经学通论•诗经》,中华书局,1954年版,第15~16页。
[12] 郑樵《通志》卷六十六《艺文一》:“《齐诗》亡于魏,《鲁诗》亡于西晋,隋唐之世犹有《韩诗》可据,迨五代之后,《韩诗》亦亡。”
[13] 参见吴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
[14] 郑小同《郑志》记郑玄答张逸曰:“《序》,子夏所为,亲受圣言。”后世诸儒多承郑说。
[15] 《新唐书•艺文志》称:“《韩诗》,卜商序,韩婴传,二十二卷。”
[16] 参见皮锡瑞《经学通论•诗经》,第16页、第24页。
[17] 见朱彝尊《经义考》。
[18] 同上。
(原载《中国哲学》第二十四辑。录入编辑:之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