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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维语义学及其认知内涵概念
 
 
二维语义学(two-dimensional semantics)是在过去二、三十年间逐渐形成起来的一种语义学理论。[1]特别是在最近几年,由于大卫 · 查默斯(David Chalmers)在这方面的出色工作,[2]二维语义学理论及其应用正在引起广泛热烈的兴趣和讨论。[3]二维语义学的兴起主要是由于下列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在语言哲学方面,二维语义学似乎是有潜力从一种新的角度对语言哲学中的一些核心难题提出解答,这些难题包括狭义内容(narrow content)和广义内容(wide content)之争、命题态度(propositional attitude)问题和空名问题、以及关于自然种类词和专名的意义理论的争论。二是在心灵哲学方面,查默斯等哲学家在二维语义学的理论框架中对关于意识的物理主义理论进行了批判,这一批判引起了物理主义哲学家们的反驳,双方在这一当前心灵哲学最前沿课题上的激烈辩论也导致了人们对二维语义学理论本身的深入关注。
本文的目的是对二维语义学理论作一个初步的介绍和讨论。在现有的不同版本的二维语义学理论中,我认为查默斯的理论框架最可信也最有前途,因此在下面的第一节中我将集中介绍他的理论。查默斯二维语义学理论的核心是所谓的认知内涵(epistemic intension)概念,第二节中我将介绍和分析对这一概念的几种主要的反对意见,这其中以关于认知内涵琐碎性的反对意见最为严厉;当把这一反对意见应用到专名领域时,查默斯自己的辩护也是有缺陷的,这些我会在第三节中加以解释和说明。最后在第四节中,我将试图运用自己对专名问题研究的一个结果来对认知内涵概念作一种阐述和辩护。
一、查默斯的二维语义学理论框架
查默斯的二维语义学理论涉及许多概念和相关课题,限于本文的篇幅和目的,我将集中介绍以下四个最基本的概念。
1、内涵(intension):一个表达式(expression)在这里是指一个陈述句或者是象专名、自然种类词之类的句子的组成部分。给定一个表达式,这个表达式的内涵是从可能世界到这一表达式的外延(extension)的一个函项(function),一个句子的外延是指它的真值而一个专名或自然种类词的外延则是它的指称。
二维语义学的中心思想是一个表达式的外延是以两种不同的方式依赖于世界的可能状态的:一是认知依赖(epistemic dependence),这是指表达式的外延依赖于现实世界(actual world)的呈现方式;二是指虚拟依赖(subjunctive dependence),这是指在现实世界的特征都已经固定的情形下,表达式的外延还依赖于世界的反事实(counterfactual)状态。对应于这两种不同的依赖性,一个表达式就具有两种不同的内涵,这两种内涵以不同的方式将表达式的外延和世界的可能状态联系起来。在二维语义学的框架中,这两种内涵被看作是体现了一个表达式的意义或内容的两个不同的维度。
2、认知可能性(epistemic possibility)及情形(scenario):一个陈述(statement)是认知可能的(epistemically possible),如果它不能被先天推理(a priori reasoning)所排除。例如,暮星是晨星这个陈述就是认知可能的,因为我们不能通过先天推理排除暮星就是晨星这一可能性。当然我们先天地也不能排除暮星不是晨星这一可能性,因此,暮星不是晨星这一陈述也是认知可能的。同样的道理,水是H2O”以及水是XYZ”这两个陈述都是认知可能的。
如果一个陈述是认知可能的,那么很明显地有许多确定的情形和这个陈述相容(compatible),这里一个情形是指一个在最大程度上确定了所有细节的认知可能性。举例来说,水是XYZ”这一陈述就相容于许多关于XYZ在现实环境中的确切分布以及现实世界中可能发生的其它所有的事的认知可能假设,每一个这样在最大程度上确定了所有细节的认知可能假设(即认知可能性)都对应于一个情形。我们可以在直观上这样来理解情形这个关键的概念:一个情形就是指在我们先天所知的约束下,一个在最大程度上确定了所有细节的现实世界的可能状态或者说是可能性。
3、认知内涵:一个表达式的认知内涵是从情形到它的外延的一个函项。认知内涵的存在性是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即在给定关于现实世界的足够多的信息之后,我们就能够判断得知给定表达式的外延。以这个自然种类词为例,在一个情形 (现实世界的一个可能状态)中,如果象水一样的液体的化学结构是H2O,那么在这个情形中的外延(即指称)就是H2O,因此对应于这个情形,的认知内涵的函项值就是H2O。在另一个情形(现实世界的另一个可能状态)中,如果象水一样的液体的化学结构是XYZ,那么在这个情形中的指称就是XYZ,因此对应于这个情形,的认知内涵的函项值就是XYZ
从上面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到,这个词的认知内涵似乎可以被下面这个描述特性所表达:具有象水一样现象特性(即无色、无味、无嗅、可解渴的液体等等)的那种物质。但是查默斯强调说这种描述型的表达虽然是对的认知内涵的一种很好的近似,但它决不是认知内涵本身,严格地说认知内涵本身就只是一个函项。另一方面,查默斯指出,从对的认知内涵的描述型的近似表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关于的意义我们在认知上可以先天地把握一部分,而认知内涵概念则体现了这部分意义。也就是说,关于这个词的意义,我们在认知上先天地知道水是指具有无色、无嗅、无味、能解渴等现象特性的那种物质,过去我们认为这就是这个词的意义的全部。在普特南和克里普克的工作之后,我们意识到这些摹状词至少不能穷尽这个词的意义,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些摹状词就不能构成这个词的意义的一部分。粗略地说,查默斯的二维语义学理论就是要用认知内涵这个概念来为以上这种传统的描述型理论的直觉作辩护。
4、虚拟内涵(subjunctive intension):在现实世界的特征都已经被固定之后,一个表达式的虚拟内涵是从反事实可能世界到它的外延一个函项。仍然以为例,如果在现实世界中象水一样的物质是H2O,在这一点已经被固定之后,那么根据克里普克和普特南的理论,在任何一个反事实的可能世界中,这个词都固定地指称H2O这同一种物质,因此的虚拟内涵对应于每个反事实可能世界的函项值都恒定地为H2O。由此可见,二维语义学理论试图用虚拟内涵这个概念来概括和体现普特南和克里普克对指称及意义理论的新发展。总结起来,在二维语义学的理论框架中,认知内涵和虚拟内涵被视为是体现了一个表达式的意义的两个不同的维度;前者反映了我们先天所知的某些描述特性,后者反映了我们后天发现的某些现实世界中的事实,二维语义学强调这两者都与语义相关。
二、对认知内涵概念的几种反对意见
对查默斯的二维语义学理论的批评意见很多,有的批评是误解,有的批评涉及认识论、形而上学等方面的问题,[4]我在这里集中讨论分析三种与语义学密切相关的对认知内涵概念的反对意见。
第一个反对意见,限定性不足(underdetermination)问题:前面提到,认知内涵概念是用来体现我们先天所知的那部分意义或者说是语义内容的,这种存在于我们头脑中的内容通常称为狭义内容,而存在于我们头脑之外的内容则称为广义内容。在其《心理语义学》一书中,[5]福多(Jerry Fodor)把一个思想的狭义内容定义为从思想所在的语境(context)到此思想在此语境中的广义内容的一个函项。在其1991年的工作中,[6]布劳克(Ned Block)指责福多的上述提议含有限定性不足的缺陷。布劳克抱怨说在福多的理论框架中,我们根本就不清楚应该怎样估算和决定那个代表思想的狭义内容的函项在贯穿思想所在的种种语境中的函项值。这其中主要的问题是:在横贯思想所在的所有可能世界语境中,究竟什么东西可以是恒定不变的,而这不变的东西又能是在直觉上符合所谓的狭义内容的?布劳克分析说对这个问题有三种可能的解答,但没有一个是可行的。第一,如果只有作为心灵中的一个符号的词是恒定不变的,那么所得的函项值就会变得乱七八糟。例如,在一个所有能力合格的说话者用母牛这个符号去指称雪这样东西的可能世界语境中,作为母牛这个词的狭义内容的函项的值将是雪,这在直觉上当然是不可接受的。第二,如果只有外延是恒定不变的,那么作为狭义内容的函项就变得琐碎而无意义。例如,的狭义内容就会在每个可能世界语境中挑出H2O作为它的函项值。第三,如果有人说在贯穿所有这些语境时保持恒定不变的就是一个表达式或者一个思想的狭义内容时,那他等于什么也没说,因为我们要问的就是作为恒定不变的狭义内容究竟是什么。
对于上述的反对意见,查默斯回答说福多的函项是某种版本的语境内涵(contextual intension),而只有语境内涵才会面临所谓的限定性不足的问题。因为在决定一个词的语境内涵在一个具体语境的函项值时,我们必须看这个词在此语境中是如何被运用的,因此才会出现在一个用母牛指称雪的可能世界中,母牛的语境内涵的函项值是雪。而查默斯说他的认知内涵就不同,一个词的认知内涵只是由我们的语言社区在用这个词时的原始思想中的现象特性所决定,即使是在一个用母牛指称雪的可能世界中,母牛的认知内涵的函项值仍会由我们的原始思想中关于母牛的现象特性所决定,因此其结果决不会是雪。另外,这些原始思想中的现象特性就是在横贯所有可能世界语境时保持恒定不变的东西,而这个东西决定了作为狭义内容的认知内涵。
第二个反对意见,整体论(holism)问题:在其1991的同一篇论文中,布劳克还批评说福多关于狭义内容的语境主义论述面临着整体论困难。因为根据福多的理论,没有两个人能有相同狭义内容的思想,除非他们俩是彼此一模一样的复制品。另外,每当一个说话者获得了一个相关的信念,她的思想的狭义内容就会随之而变化。这个所谓的整体论问题实际上是建立在这样一个整体论假设之上的,即一个说话者关于一个词的思想的狭义内容和这个说话者关于这个词的信念的整体(即全体)都有关。
对于这个反对意见,查默斯回应说认知内涵并不会导致上述的两个反直觉的后果。首先,两个非常不同的说话者的思想可以拥有相同的认知内涵,比如,他们关于我是一个哲学家的思想就具有相同的认知内涵,这个相同的认知内涵可以由这个说话者或思想者(我)是一个哲学家来近似地表达。另外,并不是关于一个词的所有信念都会影响这个词的认知内涵的,例如,我刚喝了水这个信念就不会改变我在任何给定的情形(现实世界的可能状态)中决定这个词的指称的行为,我仍会去挑选那个情形中象水一样的液体作为的指称。[7]
第三个反对意见,琐碎性(triviality)问题:布劳克和斯道内克(Ned Block and Robert Stalnaker1999年在《哲学评论》(Philosophy Review)上发表了一篇重要文章,[8]在其中他们对查默斯的二维语义学理论提出了下列严重的挑战。按照查默斯的理论,一个词的认知内涵是从情形到这个词在相应的情形中的指称的一个函项。这其中情形是在最大程度上给定了所有细节的现实世界的一个可能状态,但查默斯没有说明在最大程度上给定了所有细节究竟是什么意思。
布劳克和斯道内克让我们考虑这样一个英文单词:“coumarone”(这是另一种无色的液体,不是H2O,而是C6H4OCHCH,中文有翻译成薰草酮的)。假设你(象大多数以英文为母语的人一样)根本不知道这个英文单词是什么意思,你甚至不知道“coumarone”是指什么类型的东西:物质的或心灵的?它是指一种数学图型,或一颗恒星,或一种昆虫?你一点都不知道。可以说你关于这个词的思想的狭义内容是一片空白。但是布劳克和斯道内克指出,如果给定的每个情形含有关于现实世界的足够多的信息,特别是关于现实世界中的有关专家是怎样用这个词的信息,那么你在每个给定的情形中都能正确地挑出这个词的指称,结果你便知道了这个词的认知内涵,尽管你关于这个词的思想的狭义内容是一片空白。从这种意义上来说,认知内涵是琐碎且无意义的,因为任何人都可以正确地确定它,而且事先脑子里不需要任何相关的狭义内容或狭义知识。
查默斯承认这对他的理论来说是一个严峻的挑战。但是他辩论说我们可以这样来改进和完善关于情形这个关键概念的论述,以便能解决上述难题。查默斯说在给定的情形中,“coumarone”这个词可以不出现,这样只有关于现实世界的现象层面的信息,一个知道这个词的狭义内容的人,会去查询具有相关现象特性的物质的内在化学结构是什么,然后决定这个词在此情形中的指称。而对和这个词相关的现象特性一无所知的人是无法在此情形中确定“coumarone”这个词的指称的。这样一来,“coumarone”这个词的认知内涵就不是什么人都能确定的了,因此它的认知内涵就不是琐碎和无意义的了。[9]
我们看到对于象“coumarone”“water”这样的自然种类词,查默斯对琐碎性问题的解答是有效和可行的。但是接下来在处理关于专名的琐碎性问题时,查默斯的解答却出现了令人意外的不连贯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反直觉的后果。
三、对琐碎性反对意见的进一步探讨
在对涉及自然种类词的琐碎性问题作了上述令人满意的答复之后,在同一篇文章的同一节中,关于涉及专名的琐碎性问题,查默斯的回答却有点令人意外。查默斯说在涉及象哥德尔G?del)这样的专名时,给定的情形中所包含的信息必须要比上述涉及自然种类词时给定的情形所包含的信息要多。具体来说,给定的情形中需要包括对这个专名熟悉的人的信息,特别是他们的和这个专名有关的心灵状态的信息,并且他们的相关的心灵状态是含有哥德尔这个词项的。查默斯进一步说,如果一个人被告知一个给定的情形中他所在的语言社区中的成员运用哥德尔这个专名的历史过程,那么即使是这个人事先没有关于哥德尔的任何实质性的知识,他仍能得知哥德尔是一个伟大的数学家,并能确定哥德尔这个专名在此情形中的指称。
查默斯的上述回答一方面是情有可原的,因为象这样的自然种类词往往有几个突出的现象特性(无色、无味、无嗅、可解渴的液体等),并且大多数能力合格的说话者在懂得这个词的意思后,都能掌握这些现象特性并且用这些现象特性去决定这个词的指称。因此在决定这个词的认知内涵时,即使给定情形中不含这个词,能力合格的说话者仍能通过这几个突出的现象特性去挑出在此情形中的指称。但是象哥德尔这样的专名就不同了,专名往往没有几个特别突出的现象特性为大多数能力合格的说话者在懂得这个专名的意思后所共同掌握。因此在决定哥德尔这个词的认知内涵时,如果给定情形中完全不含哥德尔这个词,那么绝大多数能力合格的说话者,即便知道某些关于此专名的现象特性,都仍不能正确地决定这个专名在此情形中的指称。这也许是为什么查默斯要求给定的情形中含有我们语言社区关于这个专名的用法的历史,因为只有在社区用法的历史框架中,一个专名的指称才能被正确地确定。
然而另一方面查默斯的上述回答是令人意外的,因为根据上述的回答,琐碎性问题似乎是根本没有得到解决。假设我对哥德尔这个专名一无所知,我不知道它是指一座山、一条河、一个村庄、或是一只青蛙,但是只要一个给定的情形中含有我们语言社区关于这个专名的用法的历史(并且哥德尔这个词项也包含在这些用法中),那么我就会轻易知道这个专名原来是指一个人,一个伟大的数学家,并且能在社区用法的历史框架中挑出这个专名的指称。也就是说本来我关于这个专名的思想的狭义内容是一片空白,但是我却能得知这个专名的认知内涵,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专名的认知内涵就变得琐碎和无意义了。
对于上面的质疑,查默斯有两种可能的回应,但是我下面将试图争辩说这两种回应都是不可行的。首先,查默斯可以说专名的认知内涵就是琐碎和无意义的,因为往往一个说话者可以不知道关于一个专名的任何现象特性但却仍能通过他对语言社区中相关专家的遵从(deference)而去指示这个专名的指称。例如,一个说话者可以不知道关于哥德尔的任何现象特性,但仍然说:“‘哥德尔是指我的语言社区中相关专家用它来指称的那个东西。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人关于哥德尔的思想的狭义内容是一片空白,但它仍能以某种方式去指示这个专名在给定情形中的指称,因此专名的认知内涵也许真是琐碎和无意义的。
关于这第一种回应的缺陷,让我们看一个具体的例子。假设有三个说话者AB、和C。其中A知道关于哥德尔这个专名的所有现象特性以及我们社区对此专名的用法的历史,他是关于这个专名的理想的专家。B是这样一个说话者,他对此专名的现象特性及社区用法一无所知,但他会坚持通过对相关社区专家的遵从来指示此专名的指称。最后,C这个说话者不但对关于此专名的正确的现象特性和社区用法一无所知,更有甚者,因为某种不巧的原因,他坚信哥德尔这个词是指某种象菠菜一样的蔬菜(并且他对这一点坚信不移)。
关于哥德尔这个专名,以上三个人的头脑中的狭义内容是不同的,那么这种不同是否与语义相关(semantically relevant)呢?A总是可以用他头脑中的内容独立地正确确定此专名的指称,而B总是不能用他头脑中的内容独立于社区帮助而确定专名的指称。因此AB头脑中的狭义内容的差别总是和指称的确定相关,而与指称确定有密切关联的东西是与语义相关的,因为语义就是确定指称的东西,所以说AB头脑中的狭义内容的差别是与语义相关的。
类似地,B总是能用他头脑中的内容禁止自己去把象菠菜一样的东西错误地当成哥德尔这个词的指称,而C总是因为他头脑中的内容坚持错误地把象菠菜一样的东西当成哥德尔这个词的指称。因此,BC头脑中的狭义内容的差别是和指称确定有密切关系的,所以说BC头脑中的狭义内容的差别也是与语义相关的。
因为认知内涵是指说话者头脑中与语义相关的那部分内容,而从上面的例子中我们看到关于专名,说话者头脑中特定的关于现象特性和社区用法的内容(即信念)往往是与语义相关的,因此专名的认知内涵不可能被减化为只是对社区专家和社区用法的一种遵从,而与具体的现象特性和用法完全无关。换句话说,专名的认知内涵不可能是琐碎和无意义的。
再来看看查默斯的第二种可能的回应。我们知道一个专名的认知内涵是一个从情形到指称的函项。查默斯将所有情形所组成的集合叫做认知空间(epistemic space),他可以将认知空间扩充到非常之大,以至于包含一个专名的社区用法的各种可能的组合的情形都存在于这个专名的认知空间之中。这样的话,那些包含专名所有社区用法的情形只构成了认知空间中的一类情形,而那些不包含任何专名的社区用法的情形构成了认知空间中的另一类情形,在这两个极端的类型之间,还有无数类的情形包含专名的社区用法的各种组合(子集)。在这么大的认知空间中,专名的琐碎性问题就被解决了,因为那些象BC这样对正确的社区用法一无所知的说话者,对应于不包含任何社区用法的情形,他们是无法确定专名在其中的指称的。
但是上述回应策略的缺陷是,当一个专名的认知空间中包含如此之多的情形时,任何两个说话者的头脑中的关于这个专名的内容若稍有不同,你就能找出一些情形,使他们在这些情形中确定专名指称的结果会有所不同。结果就是在持有关于一个专名的不同信念的说话者之间,这个专名的认知内涵会在说话者之间变来变去。这个结果令人难以接受,因为我们语言社区中所有能力合格的说话者,尽管他们关于一个专名的具体的信念不同,但是他们都知道他们在用同一个专名。而这个专名作为我们语言社区的一个公共财产,应该具有相同的认知内涵。所以现在的问题是:对于一个作为我们语言社区的公共财产的专名,它能否具有一个在社区中稳定不变的认知内涵,并且这个认知内涵不是琐碎和无意义的?
四、对认知内涵概念的一种阐述和辩护
我们知道认知内涵概念是用来体现存在于我们头脑中的、被我们在认知上所掌握的那部分意义或语义内容。在处理自然种类词和专名时,查默斯始终把认知内涵当作是反映存在于个体说话者头脑中的、被个体说话者在认知上(甚至是先天)所掌握的那部分意义。但是对于一个专名而言,一个个体说话者在认知上所能掌握的相关内容往往是非常有限的(并且不同的说话者头脑中所掌握的内容也往往各不相同),因此仅用一个说话者头脑中的内容往往不能确定专名的指称。查默斯在处理这个难题时,一是让情形含有关于专名的所有现象特性和社区用法,但这样一来认知内涵就变得琐碎和无意义了;二是让认知空间过度扩大化,其后果是认知内涵在说话者之间变来变去,认知内涵减弱成为关于个体说话者殊型(speaker’s token)的概念,而不是关于作为语言社区公共财产的类型(type)的概念。
那么作为一个语言社区公共财产的专名是否能有一个稳定的、不琐碎的认知内涵呢?我认为答案是肯定的,为了论证这一点,我需要自己关于专名指称问题的一个研究结果,[10]这个结果包含下列几个要点。
第一,根据克里普克的工作,一个专名从它的命名仪式开始,在那儿这个专名通过实指或某些摹状词和一个对象联系起来。随后这个专名在我们的语言社区中一代一代地传下来,所有的说话者都意图用这个专名指称同一个对象。但是被克里普克忽略而需要补充的是,后来的说话者们在接受这个专名后,也可能继续和那个他们认为是这个专名的指称的对象打交道。在这个历史过程中,有可能会有多个对象被我们语言社区的成员当作这个专名的指称。我们把这样一幅历史的画面称为这个专名的克里普克网络(Kripkean Network)。
第二,在一个专名的克里普克网络这样一个历史过程中,我们的语言社区产生获得了许多关于这个专名的描述型的用法,这些社区用法集中起来形成了一个类似奎因的信念之网(web of beliefs)的、具有结构的社区用法之网(web of community uses)。例如,关于哥德尔这个专名,它的社区用法之网的中心含有哥德尔是个人,不是一个数字这样非常普遍的描述。在这个网的中间部分含有关于哥德尔的重要的特征和事件,如他的生平成就等。在这个网的外围部分含有关于哥德尔的相对琐碎的描述。
第三,在被我们语言社区曾经当作给定专名的指称的所有对象中,如果存在一个对象,它所满足或者在因果上导致的关于这个专名的社区用法和其它的对象的情况比较起来具有绝对的统治地位,那么这个对象就应该被确定为是此专名的指称。我们可以简称这个对象是给定专名的社区用法之网的占有统治地位的承受者(dominant bearer),由此而得出的结论是:一个专名的指称就是这个专名的社区用法之网的占有统治地位的承受者。
如果以上关于专名指称的论述是有道理的和可行的,那么给定一个象哥德尔这样作为语言社区公共财产的专名,它的认知内涵就可以被明确地表达如下:哥德尔这个专名的指称就是这个专名的社区用法之网的占有统治地位的承受者,其中的社区用法之网含有许多具体的涉及哥德尔的描述型用法,比如哥德尔是算术不完备定理的发明者等等。
下面几点是对上述认知内涵概念的进一步阐述和说明:(1)我们知道一个函项是从它的主目(argument of the function)到它对应的函项值(value of the function)的一个映射。对于上述的认知内涵,它的每一个主目都是在给定专名的克里普克网络中所涉及的对象以及它们与我们社区用法之网的具体关联的一种可能状态,给定一种可能状态,我们就可以判断出对应于这种可能状态的专名的指称,也就是对应的函项值。(2)这个认知内涵在我们的语言社区中是稳定的,不会在说话者之间变来变去,因为它是由我们社区的用法之网所决定,而不是由个体说话者头脑中的内容所单独决定的。另外,这个认知内涵不是琐碎和无意义的,因为给定专名的社区用法包含许多关于此专名的特定的摹状词。(3)让我们回忆一下,认知内涵概念是用来反映存在于我们头脑中的那部分意义或语义内容的。上述版本的认知内涵只是强调这部分意义往往不存在于单个的说话者的头脑中,而往往是存在于我们语言社区中的许多成员的头脑中。但是我们社区作为一个整体,对这部分意义在认知是有所掌握的,因此它就构成了意义的认知部分或者说是语义内容的狭义部分。而最终被确定为指称的那个对象,以及那个对象所具有的许多为我们整个社区所不知的隐藏在世界中的重要的特性,这些则构成了意义的非认知部分或者说是语义内容的广义部分。因此上述的认知内涵概念仍然保留了二维语义学的中心思想。(4)在上述认知内涵的具体表达中含有占统治地位的承受者这一概念,它往往是由许多实用的考量而决定的。这些实用的因素和考量往往是复杂的和含糊的,并没有数学和逻辑意义上的精确性。(5)上述认知内涵概念的定义方法是一个一般的理论框架,可以被推广到自然种类词上去,细节在此就不再讨论。(6)查默斯的认知内涵概念强调个体的和数学逻辑形式化及精确性的重要性。我在上面的讨论中否定这两个因素在决定那怕是狭义语义内容时的重要性,并进一步地转而强调社会的和实用的因素在我们语义学研究中的重要作用。
 
【注释】
[1]下面是有代表性的哲学家以及包含他们各自不同版本的二维语义学理论的工作:
Gareth Evans, “Reference and Contingency,” The Monist 62: pp.161-189, 1977.
Robert Stalnaker, “Assertion,” in P. Cole ed, Syntax and Semantics: Pragmatics, vol. 9, New York: Academic Press, 1978.
David Kaplan, “Demonstratives,” in J. Almog, J. Perry, and H. Wettstein eds, Themes from Kaplan,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9.
David Chalmers, The Conscious Mind: In Search of a Fundamental Theory,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6.
Frank Jackson, From Metaphysics to Ethics: A Defense of Conceptual Analysi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8.
[2]查默斯在这方面的代表性工作有:
David Chalmers, The Conscious Mind: In Search of a Fundamental Theor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6.
David Chalmers, “The Components of Content,” in D. Chalmers ed, Philosophy of Mind: Classical and Contemporary Reading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David Chalmers, “On Sense and Intension,” in Philosophical Perspectives, vol. 16, 2002.
David, Chalmers, “The Foundations of Two-Dimensional Semantics,” in M. Garcia-Carpintero and J. Macia eds, Two-Dimensional Semantic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6.
[3]最近两年的重要工作有:
Scott Soames, Reference and Description: The Case Against Two-Dimensionalism, Princeton, New Jerse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5.
Manuel Garcia-Carpintero and Josep Macia eds, Two-Dimensional Semantic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6.
David Chalmers, “Two-Dimensional Semantics,” in E. Lepore and B. Smith eds, The Oxford Handbook of 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6.
David Chalmers, “The Two-Dimensional Argument Against Materialism,” in B. McLaughlin ed, The Oxford Handbook of the Philosophy of Mind,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6.
David Chalmers, The Character of Consciousnes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6.
[4]关于这些批评意见的详细讨论,请参见David Chalmers, “Two-Dimensional Semantics,” section 5, online paper, http://consc.net/papers/twodim.pdf.
[5]Jerry Fodor, Psychosemantics: The Problem of Meaning in the Philosophy of Mind, Cambridge, MA: MIT Press, 1987.
[6]Ned Block, “What Narrow Content is NOT,” in B. Loewer and G. Rey eds, Meaning in Mind, Cambridge, MA: Blackwell, 1991, pp. 33-64.
[7]关于查默斯对这两个反对意见的回答,详细请见David Chalmers, “The Components of Content,” in D. Chalmers ed, Philosophy of Mind: Classical and Contemporary Reading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pp. 624-628.
[8]Ned Block and Robert Stalnaker, “Conceptual Analysis, Dualism, and Explanatory Gap,” Philosophical Review 108: pp. 1-46,1999.
[9]David Chalmers, “The Foundations of Two-Dimensional Semantics,” section 3.6, online paper, http://consc.net/papers/foundations.html.
[10]蒉益民:《专名指称的一种因果描述观点》,《哲学研究》,2006年第2期。
 
(原载《哲学动态》,2007年第3。录入编辑:乾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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