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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以人类价值的总协调为己任
 
“哲学何为?”或“哲学是什么?”此乃“哲学”这个学科特有的历久常新的问题。在上个世纪30年代,中国哲学家张东荪就写过一篇文章,题为《哲学究竟是什么》。有意思的是,他首先为提出这个问题的“合法性”作了辩护。他说:
哲学的性质颇有些奇怪的地方。学科学的大学生虽然在第一年级未必能知道所学的那一门学科(例如物理学或化学或生物学)究竟是什么,然而等到学到第四年级终了,毕业以后必可明白其性质。但学哲学的大学生往往等到学完了四五年以后,方才恍然大悟,自己能够提出一个问题曰:哲学究竟是什么?……可见学科学是愈学愈明白,对于对象愈得有所确信;而学哲学则愈学愈加怀疑,其结果愈须反躬自问。然须知学哲学而学会了怀疑,知道问哲学究竟是什么,这乃是学哲学的成功,并不是失败。不但学哲学的学生有此情形,即我们研究了几十年的人亦是如此。[1]
我是学哲学学得不是很成功的一个,乃至在研究生毕业差不多十年之后才有了对“哲学究竟是什么”的困惑,其缘是读了在《中国文化》杂志上先发表的冯友兰先生著《中国哲学史新编》的“总结”。这篇“总结”的第一部分是讲“哲学的性质及其作用”,亦即讲“哲学是什么”以及“哲学何为”。先生先用“负的方法”来说哲学“不是什么”,即“哲学不是初级阶段的科学”,也不是“人类知识发展到现在的最高的产物”,亦即不是“太上科学”。先生说,“这是它的性质所决定的。真正哲学的性质,如我在《新理学》中所说的‘最哲学的哲学’,是对于实际无所肯定,科学则是对实际有所肯定。”如果用“正的方法”来表述,先生认为,“哲学是人类精神的反思”,或者说“哲学是对于人生底,有系统底,反思底思想”。哲学的作用就是:“看着似乎是无用,但可能是有大用。哲学不能增进人们对于实际的知识,但能提高人的精神境界。” [2]
以上先生的观点对我的内心有很大的震动。因为先生提到毛泽东对哲学的看法,即“哲学则是关于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的概括和总结”,这种观点(以及“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说”)是我们以前从哲学的教科书中所学到而且一般都接受的。先生还提到建国以后哲学系的教育情况:“当时的哲学工作者根据毛泽东的思想,认为要学习哲学,必须以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为基础,规定哲学系的学生在一、二年级必须先学一点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于是就开了一些课,讲授一些类似某种科学大纲或概论的课程。……这种制度,从实践上证明是行不通的。” [3]先生所说的情况,在我们文革后入学时仍基本如此,当时的北大哲学系曾为我们开了高等数学、生物学和现代物理学等自然科学概论的课程,而我们对于这些知识也是尽量吸收而惟恐不及的。
先生的《中国哲学史新编》“总结”,引起我内心的震动,遂产生“哲学究竟是什么”以及“哲学何为”的困惑。因为我对先生的观点参悟不透,故此困惑持续几年,后来看到商务印书馆出了一本翻译的小册子,作者是西班牙的何·奥·加塞尔,书名是《什么是哲学》,于是“对症下药”,试图通过读此书来解决心中的困惑。此书对西方历史上的“哲学活动”特别是近代以来经历的从实证主义到实用主义的“反哲学时期”作了“根本的分析”,从而提出“人是可以进行‘有意义的思考’的生物”,而哲学就是出自人的本性的对宇宙的“整全的”认识,或者说“哲学——就是关于‘宇宙’可言说的一切” [4]。我当时认为,哲学必须言说,这类似于冯先生曾经指出的“哲学是说出或写出之道理”;而作者所谓哲学是对宇宙的“整全的”认识,则是与我们通常所说的“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说”相通的。我尤其肯定了作者关于“宇宙的基本实在就是‘我的生活’”,“寻求实在的哲学活动也是生活的一部分”的思想,认为这是与我们通常所说的“生活、实践的观点是认识论的首先的和基本的观点”相通的。
读加塞尔的《什么是哲学》,使我近乎回到了哲学教科书中的传统观点,当然,这是一种“否定之否定”的回复。我当时还强调,宇宙的基本实在不仅是“我的生活”,而且是“我们的生活”。因此,哲学应该以“我们的生活”为基点,对宇宙有“整全的”认识,从而指导“我的生活”和“我们的生活”[5]
应该说,读加塞尔的书只是部分地缓解了我心中的困惑,或者说只是阶段性地解决了我对“哲学是什么”以及“哲学何为”的认识。这种心中仍潜存的不安,在我读皮亚杰的《人文科学认识论》时才又得到纾解。
皮亚杰的这本书是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写的一个关于“人文社会科学”的报告。他把“人文社会科学”分为四组,即把探求“规律”的学科,如心理学、社会学、语言学、经济学等等,归于A“正题法则”科学;把那些以重现和理解在时间的长河中展开的社会生活的全部画卷为己任的学科归于B组“人文历史科学”;C组是具有“规范”意义的“法律科学”;而最后一组是“极其难于分类的一组,即哲学学科,因为献身于这类学科的学者们对应归入这一名称之下的各分支的意义、范围、甚至统一性,意见颇不一致”。但他又说:
唯一肯定的命题——因为各学派看来都同意这一点,是哲学以达到人类各种价值的总协调为己任,也就是说达到一种不仅考虑到已获得的认识和对这些认识的批评,而且还考虑到人类在其一切活动中的各种信念与价值的世界观。[6]
皮亚杰并没有明确地界定“哲学是什么”,但明确地说出了“哲学何为”,即“哲学以达到人类各种价值的总协调为己任”。按照皮亚杰所说,这是“唯一肯定的命题——因为各学派看来都同意这一点”。我想,皮亚杰可能高估了哲学各学派对这个命题的“同意”度。不过,我本人是很同意这个命题的。
“哲学”(philosophy)在古希腊的本义是“爱智之学”。此中的“智”不是指一般的智慧,更不是“小聪明”,而是一种大的智慧[7]。中国古代没有“哲学”之名,但很早就有“哲”和“哲人”的表述。《尚书·皋陶谟》有云:“知人则哲”,《尚书正义》注:“哲,智也,无所不知”;疏:“哲,大智也,无所不知”。“哲”在中国古代也是指“大智”。孔子临终时慨叹而歌:“泰山坏乎!梁柱摧乎!哲人萎乎!”(《史记·孔子世家》)所谓“哲人”显然亦是指“大智”之人。
“哲学”在古希腊曾被认为是“人类知识的总名”,有“无所不知”之义。亚里士多德说:“我们先假定:哲人知道一切可知的事物,虽于每一事物的细节未必全知道”;但古希腊哲学的“急务”(所谓“第一哲学”),则亦如亚里士多德所说,“它研究‘实是之所以为实是’,以及‘实是由于本性所应有的秉赋’”,亦即研究关于“形而上学”的知识,哲学家“所考察的都是普遍真理与原始本体” [8]。中国古代的“哲人”也是“无所不知”,但其首重“知人”,如《论语·颜渊》篇记载樊迟问“知”,子曰:“知人”;亦如孟子所说:“知者无不知也,当务之为急……尧舜之知而不遍物,急先务也”(《孟子·尽心上》),此“先务”即是先“知人”。但《中庸》云:“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因此,中国古代的哲学是“究天人之际”,亦即研究普遍的“天人之学”。
哲学是“爱智之学”,或“希哲之学”(“希”如周敦颐《通书》所谓“圣希天,贤希圣,士希贤”之希)[9],此“智”或“哲”是指“大智”。那么,此“大智”应当“何为”呢?难道此“大智”真如亚里士多德所说只是“为求知而从事学术,并无任何实用的目的” [10]吗?用冯友兰先生的话说,哲学虽然“无用”,但它应该有“大用”。我之同意皮亚杰对“哲学学科”的那个表述,就是认为哲学的“大用”应该是“以达到人类各种价值的总协调为己任”。
古希腊哲学虽然只是“为求知而从事学术”,但它实际上已是对人类各种价值的一种“协调”,即它把“求知”或“求真”置于其他的价值之上。而中国古代哲学在这一点上却更为明确,即其“知天”是为了“知人”,“推天道以明人事”,其宗旨是“爱人”,把“原善”(善即“爱人”)和“为治”(治即“安民”[11]置于其他的价值之上。中国古代有“三事”(正德、利用、厚生)之说,中国哲学就是在此“三事”中作一个以“正德”为先的“总协调”(虽然这种“总协调”还须随时代的发展而再协调,“三事”之外也还须有科学意义上的致知、政治意义上的立制以及审美等等相对独立的价值)。《易传·系辞下》云:“精义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过此以往,未之或知也。穷神知化,德之盛也。”可见,《易传》的“大智”(“精义入神”、“穷神知化”)就是要协调“崇德”与“利用安身”之间的关系。周敦颐的《太极图说》从“无极而太极”讲起,最后落实到“圣人定之以中正仁义而主静,立人极焉”,“极”即最高的价值标准。“横渠四句”中的“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其要所“立”者也是要立一个生生之“理”,即价值的标准、生活的准则。
哲学不是宗教的信仰,而是一种“爱智”或“希哲”的活动,是“说出或写出之道理”。因此,哲学的确立价值(以及价值的层次)不是诉诸天启的真理和神秘的默想,而是诉诸对宇宙和人生的“整全的”认识,此所以中国古代哲学是“推天道以明人事”。在现代社会,“推天道以明人事”已经在知识上和价值上有很大的局限,因此,现代哲学的“以达到人类各种价值的总协调为己任”,必须“考虑到已获得的认识和对这些认识的批评”(此所以“分析哲学”有其哲学的合法性),还必须考虑到“人类在其一切活动中的各种信念与价值的世界观”(此所以哲学是以“关于世界观的学说”的形式来协调人类的各种价值)。因此,哲学的活动不仅是对知识命题作“逻辑的分析”,也不仅是提出一种“关于世界观的学说”,而是应该在此基础上来达到人类各种价值的总协调,以指导“我的生活”和“我们的生活”。
冯友兰先生说,“哲学是人类精神的反思”。我认为,这种“反思”并不是“对于实际无所肯定”,而是应该包括“考虑到已获得的认识和对这些认识的批评”,以及“考虑到人类在其一切活动中的各种信念与价值的世界观”。先生说,“哲学不能增进人们对于实际的知识,但能提高人的精神境界”。我认为,学哲学的人对于“实际的知识”还应该尽可能地有一个“整全的”认识(因为是“尽可能”,所以哲学的认识永是“未济”),不如此就不足以来担当达到人类各种价值的总协调的己任。先生的“新理学”要使人立于“物之初”和“理之全”,这实际上也是一种对宇宙和人生的“整全的”的认识(此处不谈冯先生对“真际”与“实际”的划分)。先生说,哲学的“大用”在于“提高人的精神境界”。我认为,这是哲学之“大用”的一个重要方面,而哲学除了提高个人(“我的生活”)的精神境界之外,还应该为民族、为人类(“我们的生活”)提供一种协调的价值观。
先生多次讲“旧邦新命”是他一生学术著作即“三史六书”的“所以迹”。而中华民族如何实现“旧邦新命”,这在先生的《新事论》(副题为《中国到自由之路》)中有集中的表达。这种表达并非只是“对于实际无所肯定”,也并非只是提高个人的精神境界[12]
最近读了周国平先生的一篇短文,题为《哲学不只是慰藉》。此文从德波顿的《哲学的慰藉》讲起,这本书“选择西方哲学史上六位哲学家,从不同角度阐述了哲学对于人生的慰藉作用”。周国平指出:
人生中有种种不如意处,其中有一些是可改变的,有一些是不可改变的。对于那些不可改变的缺陷,哲学提供了一种视角,帮助我们坦然面对和接受。在此意义上,可以说哲学是一种慰藉。但是,哲学不只是慰藉,更是智慧。二者的区别也许在于,慰藉类似于心理治疗,重在调整我们的心态,智慧调整的却是我们看世界和人生的总体眼光。因此,如果把哲学的作用归结为慰藉,就有可能缩小甚至歪曲哲学的内涵。[13]
我觉得哲学之所以在一定意义上说是一种慰藉,乃是因为哲学可以提高人的精神境界;而哲学之所以能够提高人的精神境界,则是因为哲学的智慧可以提供一种“我们看世界和人生的总体眼光”,亦即提供一种对宇宙和人生的“整全的”认识。然而,这种“总体眼光”或“整全的”认识又不只是提高个人的精神境界,不只是慰藉“我的生活”,而是还应该为人类的“我们的生活”提供一种协调的价值观。是重视“我的生活”(个人本位)还是重视“我们的生活”(集体本位),这也是哲学史上争论的价值问题之一,哲学的智慧也应该为“我的生活”和“我们的生活”提供一种协调的价值观。
就“我的生活”而言,其最大或终极的问题是生死问题,西方有哲学家甚至把人的存在归结为面向死亡的存在。但中国的道家(而非道教)为了精神的“逍遥”乃至齐生死,以达到生活的“悬解”[14]。而中国的儒家更对生死持一种“未知生焉知死”或“乐天知命,故不忧”的态度。儒家之所以轻视生死问题,显然是因为儒家更重视“我们的生活”。当然,儒家也丝毫不轻视提升个人的精神境界。王夫之曾论生死非儒者之“大事”:
浮屠氏以生死为大事。生死者,一屈一伸之数,天之化,人无得而与焉,知命者不立乎岩墙之下而可矣,恶足以当大事哉?君子之大事,在仕与隐。仕隐者,君子之生死也。(《宋论》卷十四)
在宋明理学中,“仕与隐”(又谓“出处进退之道”)确实成为儒者之“大事”。所谓“明体达用”或“内圣外王”,即在宋明的王权之下儒者必须保持“仕与隐”的志向和节操。节操者,即“孔颜乐处”;志向者,即“举而措之天下,能润泽斯民”。此二者缺一,即非宋明的新儒学。范仲淹在《睢阳学舍书怀》中有云:“瓢思颜子心还乐,琴遇君恨即销。”周敦颐在《通书·志学》篇亦有云:“志伊尹之所志,学颜子之所学。”此可见在宋明新儒家那里,提升个人的精神境界与其对“我们的生活”的重视是结合在一起的。而“横渠四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事开太平”)则更明确地表达了要为人类确立价值准则的情怀。
孔子说:“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论语·宪问》)又说:“鸟兽不可与同群,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天下有道,丘不与易也。”(《论语·微子》)“为己”即是提升个人的精神境界,而个人又须为“斯人之徒”(人类)担当一种社会的责任,即从“修己以敬”达到“修己以安人”,乃至“修己以安百姓”(《论语·宪问》)。记得梁漱溟先生曾为中国文化书院题辞曰:“孔门之学乃为己之学,而己又是仁以为己任的己,此所以孔子周游列国,席不暇暖。”准此,哲学的作用不仅是提升个人的精神境界,而且还应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一种价值观。质言之,哲学是以达到人类各种价值的总协调为己任。
冯友兰先生在《新原人》的“自序”中说:“‘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事开太平。’此哲学家所应自期许者也。” [15]在《中国哲学史新编》“总结”的最后,先生亦引“横渠四句”,并且说:“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16]当我们今日在探讨“哲学何为”时,亦应以此自勉。
 
【注释】
[1] 张东荪:《科学与哲学》,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171页。
[2] 《三松堂全集》第10卷,河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653-656页。
[3] 同上书,第654页。
[4] 何•奥•加塞尔:《什么是哲学》,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36-3761页。
[5] 参见拙文《随着生活之树发展的理论是常青的——读<什么是哲学>》,载《文史哲》1998年第1期。
[6] 让•皮亚杰:《人文科学认识论》,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版,第8页。
[7] 参见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对“智慧”的诠释,吴寿彭译注云:“‘智慧’(σοφια)一字出于伊雄语,其要义有三:⑴一般聪明与谨慎,⑵敏于技艺,⑶学问与智慧。其后在学术方面分别了小巧与大智,遂以此字专主大智。”见《形而上学》,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4页。
[8] 同上书,第45661页。
[9] 日本近代哲人西周最先把“philosophy”翻译为“希哲学”,后改为“哲学”。在1874年出版的《百一新论》中,西周说:“将论明天道人道,兼立教法的philosophy译名为哲学。”
[10] 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第5页。
[11] 中国古代哲学家的“原道”实即“原善”,戴震的主要哲学著作是《原善》。司马迁论先秦六家要旨,谓此皆“务为治者也,直所从言之异路,有省不省耳”(《史记•太史公自序》)。
[12] 参见拙文《旧邦新命——冯友兰先生的文化情怀和文化观》,载《传统与创新》,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13] 周国平:《哲学不只是慰藉》,载《中华读书报》2004113
[14] 参见拙文《庄子的薪火之喻与“悬解”》,载《道家文化研究》第6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
[15] 《三松堂全集》第4卷,第463页。
[16] 《三松堂全集》第10卷,第666页。
 
(原载:《新哲学》第四辑,大象出版社2005年版。录入编辑乾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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