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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孟子的政治思想
 
孟子生于战国中期,“当是之时,秦用商君,富国强兵;楚、魏用吴起,战胜弱敌;……天下方务于合纵连横,以攻伐为贤,而孟子则继承发扬孔子的思想,乃述唐虞、三代之德(《史记·孟子列传》),希望以王道之德政而不是以霸道之力政来结束战乱,统一天下。孟子在政治上伸张的道德理想主义,虽然当时被认为是迂远而阔于事情,但是在中国历史上发生了深远的影响,乃至在现代也仍有其重要的意义。
一、仁政思想
孔子的核心思想是仁者爱人,其在政治上的根本主张乃是为政以德。这两点至孟子则发展为仁政思想,而仁政的哲学基础乃是性善[1]。孟子说:
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孟子·公孙丑上》
不忍人之心即是恻隐之心,也就是人皆生而即有的仁心。先王指尧舜和三代之王。在孟子看来,先王与普通人一样,都是性善的。他们把生而即有的不忍人之心施之于社会政治,于是就有了不忍人之政,即仁政。这就是说,君主只有施行仁政,才符合其人性;反之,则违背了人性。因为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是符合人所共有之人性的,所以用其治天下可以得到人民的普遍拥护,即可运之掌上孟子总结三代“废兴存亡”的历史教训,指出:“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国之所以废兴存亡者亦然。”(《孟子·离娄上》)
孟子先后游说魏、齐等国的君主,希望他们效法三代之王,施行仁政,以结束战乱,统一天下。他对梁惠王说:地方百里而可以王。王如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深耕易耨,壮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长上,可使制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孟子·梁惠王上》)他在齐国,也说:“夏后、殷、周之盛,地未有过千里者也,而齐有其地矣。鸡呜狗吠相闻,而达乎四境,而齐有其民矣。地不改辟矣,民不改聚矣,行仁政而王,莫之能御也。……当今之时,万乘之国行仁政,民之悦之,犹解倒悬也。”(《孟子·公孙丑上》)在孟子看来,“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当时的魏、齐等国已经是“万乘之国”,其地其民都已超过了汤与文王之时,如果施行“仁政”,则人民悦之,如解“倒悬”,敌国的“坚甲利兵”可以战而胜之,统一天下之势是不可阻挡的。
孟子又说:“尧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孟子·离娄上》)意思是说,“仁政”并非只是善良之心,而是由此善良之心以推行一套社会制度。这套社会制度,在孟子看来,就是“先王之道”。孟子说:
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均,谷禄不平。是故君污吏,必慢其经界。经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孟子·滕文公上》)
孟子主张正经界、均井田,也就是要恢复西周时期土地公有的井田制。孟子描述井田制的“大略”说:“方里为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同上)春秋以降,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变革,西周时期的井田制逐渐向土地私有制过渡,至战国时期各国相继变法,土地私有制已成为主流。土地私有虽然有利于各国“富国强兵”,但其弊病则是国家税敛无度,社会贫富分化,以致“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孟子·滕文公下》),“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汉书·食货志》)。孟子主张恢复井田制,意在避免土地私有的弊病,使人民“有恒产”,国家“省刑罚,薄税敛”。孟子说:
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是故贤君必恭俭、礼下,取于民有制。(《孟子·滕文公上》)
    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孟子·梁惠王上》)
人民有了“恒产”(土地、园宅),才能有为善的“恒心”。如果国家不予人民以“恒产”,人民的生活困顿,“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此惟救死而恐不赡,奚暇治礼义哉!”(同上)这样,人民就没有为善的“恒心”,其行为就免不了放荡不轨。等到人民犯了罪,国家从而刑之,那就是张着罗网来捕民。“仁人在位”,不能这样做,所以贤明的君主必须恭敬节俭,礼待臣民,“取于民有制”,即按照井田制的“九一而助”或“什一而赋”来收取赋税。贤明的君主“制民之产”,必须使人民的物质生活有所保障,然后教之为善,即“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同上),则人民依从之就容易了。显然,孟子的“仁政”设计符合孔子的“先富后教”思想(参见《论语·子路》)。
孟子强调,“使民养生丧死无憾”,是“王道之始”(《孟子·梁惠王上》)。而“王道”的完成则是“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人伦明于上,小民亲于下”(《孟子·滕文公上》)。孟子最终认为,社会伦理的价值高于物质生活的价值。他说:“人之有道也,饱食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同上)因此,虽然“先富”重要,但“后教”才能使人成为真正的人。
孟子在游说齐宣王时,以齐宣王不忍杀牛衅钟而“以羊易之”,“见其生,不忍见其死”,启发齐宣王扩充此仁心,即可“保民而王”(《孟子·梁惠王上》)。然而,齐宣王不仅有此仁心,而且更有着“欲辟土地,朝秦楚,莅中国而抚四夷”的“大欲”(同上)。虽然孟子极力主张只有施行仁政才能满足此“大欲”,但是当时的君王更倾向于以“富国强兵”的实力和暴力来统一中国,而此后秦始皇也正是依循法家的暴力统一的路线,实现了天下一统的帝业。历史的进程似乎证明了孟子的仁政思想“迂远而阔于事情”,但是在以后延续两千年的“秦制”或“秦政”中,仁政的思想一直是儒家批判政治现实的利器和追求理想社会的目标。在当今的时代,虽然政治上的巧取豪夺也仍不可避免,但是政权的合法性最终要取决于民意,即取决于执政者是否施行能得到人民普遍拥护的“仁政”。当然,今日的“仁政”已经不是古代的“正经界,均井田”,而是制今日之民的“恒产”,使人民的物质生活普遍富裕(而不是贫富悬殊),并且在提高物质文明的同时更重视精神文明、道德伦理、和谐社会的建设。就此而言,孟子的仁政思想有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它虽然“迂远”于古代,但是更切近于现代,因为历史已经进步了,政治上的道德理想主义正在逐渐化入人类的社会进程之中。人类的历史可以说就是不断地追求理想,而理想不断的化入现实的历史。
二、王霸之辨
王霸之辨亦可说是德力之辨。孟子主张的“仁政”是德政、“王道”,与其相反的就是力政、“霸道”。孟子说:
以力假仁者霸,霸必有大国。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如七十子之服孔子也。(《孟子·公孙丑上》)
孟子主张以仁德的“王道”来统一天下,只有“以德服人”,才能使人心悦诚服。他反对“以力服人”的“霸道”,也就是反对法家以严刑峻法驱民耕战,凭借“富国强兵”的实力和暴力来统一天下。孟子说:
君不行仁政而富之,皆弃于孔子者也。况于为之强战!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于死!故善战者服上刑,连诸侯者次之,辟草莱、任土地者次之。(《孟子·离娄上》)
“君不行仁政”,则君主没有仁德,其“富之”只是“富国”而非富民,这是违背孔子思想的。为了争夺土地、城池,“杀人盈野”,“杀人盈城”,这就如同“率土地而食人肉”,其罪大恶极,死有余辜。因此,那些善战者应该服重刑,其次是那些连诸侯的纵横家,以及那些破坏井田制、专任“地力”而富国的人[2]当时的政治大潮正如《史记·孟子列传》所说,各国都在追求“富国强兵”,“战胜弱敌”,“天下方务于合纵连横,以攻伐为贤,而孟子则大义凛然地反潮流,述唐虞、三代之德,倡仁政,反霸道,主张以德服人的王道。
与王霸之辨相联系的是义利之辨。孟子在游说梁惠王时,王问:“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未有仁而遗其亲者,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王亦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孟子·梁惠王上》)孟子在此讲的义利之辨,即是道义与私利之辨。“上下交征利”的“利”,不是孔子所说“因民之所利而利之”(《论语·尧曰》)的公利,而是“放于利而行,多怨”(《论语·里仁》)的私利。梁惠王虽然说的是“利吾国”,但其不行“仁政”,则此“利吾国”并非利民。孟子强调“仁义而已矣”,旨在劝说梁惠王施行仁政,对人民先富之、后教之,君主“与民偕乐”,如此则“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
孟子虽然说“何必曰利”,但是在其“仁义而已”的表述中也包含着《易传》所谓“利者,义之和”的思想。孟子对梁惠王说,如果王、大夫和士庶人“上下交争利”,则“国危矣”。“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只有倡行仁义才能使家庭和睦,国家稳定。不仅如此,如果施行仁政,则“仁者无敌”,“不王者,未之有也”(《孟子·梁惠王上》)。孟子对齐宣王也说,用“兴甲兵,危士臣,构怨于诸侯”的方式,以求实现“辟土地,朝秦楚,莅中国而抚四夷”的“大欲”,那是“缘木而求鱼”。如果施行仁政,“使天下仕者皆欲立于王之朝,耕者皆欲耕于王之野,商贾皆欲藏于王之市,行旅皆欲出于王之涂,天下之欲疾其君者皆欲赴诉于王”,那么,哪个国家也不能抵御强大的齐国,“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同上)。
如果说义利之辨是要稳定国家内部,那么王霸之辨则是要用“以德服人”的方式来结束战乱,统一中国。孟子认为,“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当汤伐桀,武王伐纣时,“以至仁伐至不仁”,“民望之,若大旱之望云霓也,归市者不止,耕者不变,诛其君而吊其民,若时雨降,民大悦”(《孟子·梁惠王下》),因此,“仁人无敌于天下”(《孟子·尽心下》)。如果齐宣王能够施行仁政,“以万乘之国,伐万乘之国”,其他国家的人民也会“箪食壶浆以迎王师”(《孟子·梁惠王下》),如此则“行仁政而王,莫之能御也”。
为了论证“仁人无敌于天下”,孟子甚至否认《尚书·武成》篇关于武王伐纣时“血之流杵”的记载(《孟子·尽心下》)。显然,孟子把正义的战争理想化了,而其“以德服人”“仁者无敌”的思想在当时不免受“迂远”之讥。但是,孟子的王霸之辨在今天看来也仍有其重要的价值,即其中蕴含了“软实力”的思想。“软实力”(soft power)一词由美国的约瑟夫·奈在1980年代首创,它是与“硬实力”(hard power)相对而言:硬实力是那种强制他国的能力,而软实力则是指吸引、劝服他国的能力;硬实力凭借的是军事和经济手段,而软实力则源于一个国家的文化、道德、政治制度和价值观的感召力。9·11以后,约瑟夫·奈批评布什政府的单边主义政策和发动伊拉克战争,强调软实力是“世界政治的成功之道” [3]。当然,约瑟夫·奈在强调软实力的作用时也仍然肯定软实力必须结合硬实力,而孟子的王霸之辨则只是单方面地伸张了“以德服人”的道德理想主义。
在孟子之后,汉代的王充主张“德力具足”。他说:
治国之道,所养有二:一曰养德,二曰养力……此所谓文武张设,德力具足者也。事或可以德怀,或可以力摧。外以德自立,内以力自备。慕德者不战而服,犯德者畏兵而却。……夫德不可独任以治国,力不可直任以御敌也。(《论衡·非韩》)
如果说孟子的王霸之辨可谓首倡了软实力论,那么,王充的“德力具足”则表达了软实力与硬实力相结合的思想。十分可贵的是,王充在讲到“力”之不可缺时,仍然强调“内以力自备”,“犯德者畏兵而却”,即硬实力主要用于防御而不是用于侵略。
三、民本思想
孟子的仁政思想具有强烈的民本意识,其最鲜明的表述就是所谓“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贵”的本义是富贵、高贵,其引申义则相当于今所言“最有价值”。如《论语·学而》篇载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即以“和”为最有价值。《孝经》云“天地之性(生)人为贵”,即以人为最有价值。孟子说:“欲贵者,人之同心也。人人有贵于己者,弗思耳。人之所贵者,非良贵也。”(《孟子·告子上》)此处所谓“良贵”,即指每个人自身固有的价值。“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意谓人民与社稷君主相比是最有价值的,或者说,人民是国家社会的价值主体[4]
“社稷”是国家祭祀的土、谷之神,其神坛亦为国家的象征。孟子说:
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得乎天子为诸侯,得乎诸侯为大夫。诸侯危社稷,则变置。牺牲既成,粢盛既洁,祭祀以时,然而旱干水溢,则变置社稷。(《孟子·尽心下》)
所谓“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即是说“得民心者得天下”;若得天子之心,则只可为诸侯;得诸侯之心,只可为大夫。此所以民心最为重要。“诸侯危社稷”,是说诸侯国君所行无道,其“社稷”(国家)将不保;在这种情况下,为保“社稷”就应“变置”,即更立新的君主。此所以君主的价值“轻”于社稷。国家祭祀土、谷之神,为的是风调雨顺,人民生活安好,如果仍然干旱水涝,那就应“变置”社稷的神位。此所以社稷的价值虽然重君,但轻于民。
孟子在劝说君主施行仁政时,总是以如此则能“得天下”而诱导之,其价值主体似游移于君主一边。但孟子说:“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为也。”(《孟子·公孙丑上》)可见“得天下”亦是以人民为价值主体。
孟子肯定“汤武革命”。齐宣王问:“汤放桀,武王伐纣,有诸?”孟子对曰:“于传有之。”王曰:“臣弑其君可乎?”孟子曰:“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孟子·梁惠王下》)在孟子看来,桀、纣既然害仁害义,那就失去了君主权力的合法性,此“残贼之人”不可谓之“君”,而只可谓之“一夫”(独夫)。汤武征伐是“诛一夫”而非“弑君”,这是孟子把孔子的“君君”“正名”思想用于伸张“汤武革命”的合法性。
在孟子的思想中,人民虽然是国家社会的价值主体,但非政治权利的主体。君权的合法性不是直接来自于人民,而是归于“天”。孟子讲到尧舜禅让,他说:“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因为天下并非天子一人之天下,所以天子不能决定将权力让与谁。那么,“舜有天下也,孰与之?”孟子说:“天与之”,此“天与之”不是天“谆谆然命之”,而是“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尧荐舜于天而天受之,暴之于民而民受之。”“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天与之,人与之,故曰: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孟子·万章上》)这里虽然有“人与之”的因素,但此因素只是国事治、百姓安之,表明“民受之”。尧荐舜于天,显之于民,舜的“行与事”能使“天受之”、“民受之”,这就表明了“天”要将君位传给舜。这里显然是“君权神授”的观点。孟子又引《尚书·泰誓》所云“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说明“天”的意志来源于民的意志,天命论与民本思想、君主制结合在一起(《尚书》中形成“天—君—民”的政治结构,这一政治结构在儒家的政治思想中一直延续)。民本而不是“民权”[5],君主的权力不是直接得之于民,而是得之于“天”。
关于禅让与传子,孟子否认“至于禹而德衰”。他所谓“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即君主权力的继承是实行禅让还是传子,亦是决定于“天”。尧、舜的儿子“不肖”,故实行禅让;禹的儿子“贤”,故传之于子。“其子之贤不肖,皆天也,非人之所能为也。”(同上)这里的“天”有“莫之为而为”、“莫之致而致”的命运之天的意思。孟子又说:“匹夫而有天下者,德必若舜、禹,而又有天子荐之者。故仲尼不有天下。”(同上)这里提出了“匹夫”接受禅让必须具备的两个条件,一是“德必若舜、禹”,二是“有天子荐之”。孔子因为没有后一个条件,所以孔子“不有天下”。孟子又说:“继世以有天下,天之所废,必若桀、纣者也。故益、伊尹、周公不有天下。”(同上)这实际上提出了类似“汤武革命”的条件,即“革命”的对象必须是像桀、纣那样的“天之所废”,而代之有天下的当然也必须是像汤、武那样的“天之所与”。
孟子与齐宣王讨论卿与君权的关系。孟子说,卿有“贵戚之卿”和“异姓之卿”的不同。王曰:“请问‘贵戚之卿’。”孟子说:“君有大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易位。”齐宣王“勃然变乎色”,孟子说:“王勿异也。王问臣,臣不敢不以正对。”齐宣王“色定,然后请问‘异姓之卿’”。孟子说:“君有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去。”(《孟子·万章下》)这就是说,在君有大过而不听多次谏阻的情况下,本姓的“贵戚之卿”可以改变其君位,拥戴本姓之贤者为新的君主;而“异姓之卿”在这种情况下则只可辞官而“去”,此亦孔子所说“以道事君,不可则止”(《论语·先进》)的意思[6]
总之,孟子虽然有鲜明的民本思想,但没有赋予人民以政治权利。君主的权力得之于“天”,而不是得之于民。君主的继承和废立,必须是“天”之所命,或只有“贵戚之卿”为保本姓的“社稷”才可改君主。
孟子曾经批评墨子、杨朱的思想乃“无父、无君,是禽兽也”(《孟子·滕文公下》),可见孟子的政治思想中只有君主制一种政治体制,别无其他的选择。以后,董仲舒立“三纲”之名,谓“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汉书·董仲舒传》)。二程说:“为君尽君道,为臣尽臣道,过此则无理。”“父子、君臣,天下之定理,无所逃于天地之间。”(《程氏遗书》卷五)这些都是把君主制绝对化,不利于民主制的产生。但是,与此相伴随的是,民本的思想也一直延续。如董仲舒说:天之生民,非为王也;而天立王,以为民也。故其德足以安乐民者,天予之,其恶足以贼害民者,天夺之。”(《春秋繁露·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程颢作县官时“凡坐处皆书‘视民如伤’四字,常曰:颢常愧此四字”(《程氏外书》卷十二),程颐向皇帝上书也屡引《尚书》所云“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参见《程氏文集》卷五《上仁宗皇帝书》、《为君应诏上英宗皇帝书》)。至明清之际的黄宗羲,他说:
古者以天下为主,君为客,凡君之所毕世而经营者,为天下也。今也以君为主,天下为客,凡天下之无地而得安宁者,为君也。……然则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向使无君,人各得自私也,人各得自利也。呜呼,岂设君之道固如是乎!(《明夷待访录·原君》)
这里显然仍是民本的思想,但是黄宗羲在痛陈了君主制的祸害之后,竟然提出了“向使无君”的问题(即如果君主制的祸害不能免除,则“无君”也可以是一个选项,而非无君即“禽兽也”),这在儒家的政治思想中是一个很大的变化[7]。这个变化不同于孟子,然而与孟子的民本思想又有着密切的渊源关系,此所以黄宗羲仍然肯定“孟子之言,圣人之言也”(同上)。
四、“格君心之非”
孟子说:“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恶于众也。”(《孟子·离娄上》)在孟子的思想中,虽然“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但君主实居于政治权力的最高位,“天下国家”的治乱兴衰决定君主之一身。故孟子说:“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国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此“身”首先是指君主之身,因为“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同上)。
孟子见梁襄王,王问:“天下恶乎定?”孟子答:“定于一。”王又问:“孰能一之?”孟子答:“不嗜杀人者能一之。”(《孟子·梁惠王上》)所谓“不嗜杀人者”,就是能够“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的君主。在孟子看来,天下可以“定于一”,而这个“一”必须是一个“不嗜杀人”的、仁慈的、施行仁政的君主。倘若君主不仁、不义、不正,那就需要“大人”(大儒)来“格(正)君心之非”(《孟子·离娄上》),如此则“一正君而国定矣”。
孟子继承孔子的“举贤才”(《论语·子路》),“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论语·八佾》)的思想,他要求君主“尊德而贵士”,“尊贤使能”。孟子说:“贤者在位,能者在职,国家闲暇。及是时,明其政刑,虽大国必畏之矣。”(《孟子·公孙丑上》)又说:“仁者无不爱也,急亲贤之为务。”(《孟子·尽心上》)孟子强调君主对贤者要“尊”、“亲”,君臣之间虽然有权势的高下之分,但也有双向的道德义务。孟子对齐宣王说:
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雠。(《孟子·离娄下》)
“君臣之义”在孟子的思想中首先是君主要“尊贤”、“贵士”。臣对君主不是一味的顺从,“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孟子·滕文公下》)。臣对君主也不是完全的依附,“无罪而杀士,则大夫可以去;无罪而戮民,则士可以徙”(《孟子·离娄下》)。
孟子认为,臣对君主的尊敬莫过于致其君于尧舜那样的圣王。他说:“我非尧舜之道不敢以陈于王前,故齐人莫如我敬王也。”(《孟子·公孙丑下》)又说:“责难君谓之恭,陈善闭邪谓之敬,‘吾君不能’谓之贼。”(《孟子·离娄上》)“责难君”就是以尧舜那样的高尚道德标准来“责”(要求)君主,“陈善闭邪”就是君主开陈善道,禁闭其邪心,如此才称得上对君主的恭、敬;如果说“吾君不能(致尧舜、行善道)”,那就是害君主,是君主之“贼”。
孟子说:“人不足与适也,政不足间也,惟大人为能格君心之非。”(同上)意思是说,对于“居仁由义”的“大人”来说,君主的用人之非、政事之失,不足以进行批评,只有“格君心之非”才是最重要的。因为“君心”一正,则“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孟子的这一思想受到后儒的极大重视,乃至成为儒家治世的“大根本”。
董仲舒说:《春秋》深探其本,而反自贵者始。(《汉书·董仲舒传》)所谓自贵者始,就是君主的正心开始。故为人君者,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万民,正万民以正四方。四方正,远近莫敢不壹于正……诸福之物,可致之祥,莫不毕至,而王道终矣。(同上)董仲舒并没有说由大人来正君心,但他君而伸天(《春秋繁露·玉杯》),要用天的灾异”“谴告来正君心。至宋代,二程说:
治道亦有从本而言,亦有从用而言。从本而言,惟从格君心之非,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程氏遗书》卷十五)
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天下之治乱系乎人君仁不仁耳。……夫政事之失、用人之非,知者能更之,直者能谏之。然非心存焉,则一事之失,救而正之,后之失者,将不胜救矣。格其非心,使无不正,非大人其孰能之!(《程氏外书》卷六)
二程明确地提出以格君心之非为治道之,这一思想被朱熹、陆九渊所继承。朱熹在给张栻的信中说:
熹常谓天下万事有大根本,而每事之中又各有要切处。所谓大根本者,固无出于人主之心术;而所谓要切处者,则必大本既立,然后可推而见也。……此古之欲平天下者,所以汲汲于正心诚意,以立其本也。(《朱文公文集》卷二十五《答张敬夫》)
陆九渊在给朱熹的信中引孟子曰“幼而学之,壮而欲行之”,然后说:“所谓行之者,行其所学以格君心之非,引其君于当道,与其君论道经邦,燮理阴阳,使斯道达乎天下也。”(《陆九渊集》卷二《与朱元晦》二)陆九渊在给另一友人的信中也说:“古人所以不屑屑于间政适人,而必务有以格君心者,盖君心未格,则一邪黜,一邪登,一弊去,一弊兴,如循环然,何有穷已。及君心既格,则规模趋向有若燕越,邪正是非有若苍素,大明既升,群阴毕伏,是琐琐者,亦何足复污人牙颊哉?”(《陆九渊集》卷十《与李成之》)
儒家把“格君心之非”看得如此重要,但“君心之非”却不是孟子、董仲舒、二程、朱熹、陆九渊等大儒所能格正。孟子“游事齐宣王,宣王不能用;适梁,梁惠王不果所言,最后只能退而与万章之徒序《诗》《书》,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史记·孟子列传》)。董仲舒有一次言灾异有刺讥,被汉武帝下狱,当死,诏赦之,于是董仲舒竟不敢复言灾异(《史记·儒林列传》)。朱熹解释《孟子》人不足与适章,谓欲格君心之非者,非有大人之德,则亦莫之能也”(《孟子集注》),又谓:
大人格君心之非,此谓精神意气自有感格处,然亦须有个开导底道理,不但默默而已。……或曰:设遇暗君将如何而格之?曰:孔子不能格鲁哀,孟子不能格齐宣,诸葛孔明之于后主……亦终不能格之。凡此皆是虽有格君之理,而终不可以致格君之效者也。……要之,有此理在我,而在人者不可必。(《朱子语类》卷五十六)
历史的事实和朱熹的注解都说明,“惟大人为能格君心之非”只是儒家“有此理在我”的主观愿望,而实际上“在人者不可必”,“终不可致格君之效”。
近代的梁启超亦曾评论儒家的“以天统君”、“阴阳灾异”之说,虽然“用心良苦”,“断不足以收匡正之实效” [8]。他又指出儒家政治思想的最大缺点,“在专为君说法,而不为民说法。其为君说法奈何?若曰:汝宜行仁政也,汝宜恤民隐也,汝宜顺民之好恶也,汝宜采民之舆论以施庶政也。是固然也。若有君于此,而不行仁政,不恤民隐,不顺民之所好恶,不采民之舆论,则当由何道以使之不得不如是乎?此儒教所未明答之问题也。……试观二千年来,孔教极盛于中国,而历代君主能服从孔子之明训,以行仁政而事民事者,几何人也?然则其道当若何?曰:不可不钳制之以民权。……(孔教)其立言之偏,流弊之长,则虽加刀于我颈,我固不得为古人讳也。” [9]儒家的政治思想确实有此最大缺点,若要纠正此缺点,“不可不钳制之以民权”。因此,中国近现代的政治转型就是从民本进至民主,亦即从民本与君主制相结合转变为民本与民主制相结合。如果说西方的民主是“以自由为体,以民主为用”,那么中国的民主当就是“以民本和自由为体,以民主为用”。这将是与西方不同的一种新型的民主,亦如我在《中国的民本与民主》一文中所说:“中国近现代的民主思想虽然否定了与民本思想结合在一起的君主制,但在价值观上仍然是以集体主义的民本思想为基础。在西方,民主是以个人自由和资本主义的多元利益的‘市民社会’为基础的。在中国,在集体主义的主导价值观下,如何达成社会整体利益与个人自由的和谐,中国的社会主义的‘市民社会’如何既有一定程度的利益分化又能保持社会的共同富裕,这将是中国的民主需要解决的关键性的问题。”
 
【注释】
[1] 《孟子•滕文公上》载:“滕文公为世子,将之楚,过宋而见孟子。孟子道性善,言必称尧舜。世子自楚反,复见孟子。孟子曰:‘世子疑吾言乎?夫道一而已矣!’”此处之“道性善”,如朱熹《集注》所说“孟子之言性善,始见于此,而详具于《告子》之篇”;此处之“称尧舜”,当就是《史记》本传所谓“述唐虞、三代之德”。此可见在孟子的思想中,其心性论与社会治道思想是本来结合在一起的,可谓“道一而已矣”。
[2] 商鞅继承李悝的“尽地力之教”(参见拙著《商鞅评传——为秦开帝业的改革家》第5-6页,广西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在秦国变法首先颁布的就是“垦草令”(参见《商君书》之《更法》篇和《垦令》篇,拙著《商鞅评传》第22-23页)。因此,所谓“辟草莱、任土地者”当就是针对法家思想或直接针对着商鞅变法而言。
[3] Joseph S. NyeSoft PowerThe Means to Success in World PoliticsPublic Affairs2004.
[4] 《尚书》云“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左传》襄公十四年载师旷说:“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天之爱民甚矣,岂其使一人肆于民上,以从其淫,而弃天地之性?必不然矣。”荀子说:“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荀子•大略》)此皆以人民为国家社会的价值主体的思想。
[5] 中国古无“民权”一词,至近代西方的民主思想传入后,始有“民权”一词。在孙中山主张的“三民主义”中有“民权主义”,他把美国总统林肯所说“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for the people”翻译为“民有、民治、民享”,认为这就是他的“民族、民权、民生主义”。见《孙中山选集》,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493-494页。梁启超说:“美林肯之言政治也,标三介词以櫽括之曰: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and for the people……我国学说于of, for之义,盖详哉言之,独于by义则概乎未之有闻。”见梁著《先秦政治思想史》,东方出版社1996年版,第5页。
[6] 孔子所谓“以道事君,不可则止”,孟子所谓“君有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去”,此即儒家的“出处进退之道”。后儒对“出处进退之道”的重视,莫过于王夫之所说:“浮屠氏以生死为大事。生死者,一屈一伸之数,天之化,人无得而与焉,知命者不立乎岩墙之下而可矣,恶足以当大事哉?君子之大事,在仕与隐。仕隐者,君子之生死也。”(《宋论》卷十四《理宗四》)
[7] 关于黄宗羲的政治思想及其与中国近代政治变革的关系,参见拙文《中国的民本与民主》(载《孔子研究》1997年第4期、《新华文摘》1998年第4期)和《明代的两大儒与五四时期的德赛二先生》(载《传统文化与现代化》1997年第5期)。
[8] 梁启超:《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64页。
[9] 同上书,第6970页。
                      (原载:《儒林》第三辑,山东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录入编辑乾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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