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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石
 

20世纪后期,中国共产党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确立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并大胆采取了一系列相应的改革开放措施,从而使古老的中国焕发起前所未有的生机和活力,以富有成果、朝气逢勃、充满信心的新面貌步入了21世纪。事实可以证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方向道路的选择,对于在当代条件下、在中国这块土地上推进社会主义的事业,具有怎样巨大的实践威力和理论创造力。

邓小平理论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理论基础和精神旗帜。这一理论作为“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以邓小平同志一向具有的务实风格,在恢复中国共产党“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保持“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传统的基础上,不仅总结了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经验和教训,提出了适合于当今时代和中国条件的社会主义建设新观念、新战略,而且触及了当代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和人类发展的许多深层理论问题。同时,他所倡导的改革精神和实事求是思维方式,在推动中国思想解放和社会变革方面发挥了无比巨大的作用。

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理论的思想十分丰富而深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理论基石。本文试从哲学的角度阐述其中几个观点。

一、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价值”与“真理”的统一

究竟什么是社会主义?它在何种意义上是一种先进的、从而必然胜利的社会制度?从方法论上看,关于社会主义历史合理性的论证,必须包含“历史真理论”与“社会价值论”两个方面及其统一:“历史真理论”回答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根据”问题;“社会价值论”回答社会主义的主体力量和利益导向问题;只有这两个方面的根据充分并且彼此统一,才能在理论和实践上充分把握社会主义的本质和特征。我们看到,在整个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对此有过几种不同的理论形态,同时也造就了社会主义的不同命运:

――最初的空想社会主义者们是一些具有崇高情感和献身精神的人,他们无情地揭露和批判了资本主义的丑恶,真诚地向往并坚信:凭借对“绝对真理、理性和正义的发现”,可以创造一种全新的、优越的社会制度取而代之。这种以单纯的价值构想为特征的社会主义之所以成为空想,正如恩格斯指出的,是因为它的理想脱离了社会历史的现实。在空想社会主义者看来,资本主义的现实“表现出来的只是弊病”,而不是同时也孕育着消除弊病的要求和条件。因此他们并不注重从现实的经济关系和阶级矛盾中寻找改造社会的合理方式,而是从抽象的人性、道德、幸福、自由等观念出发去构想和实施自己的社会主义。正因为如此,它“一开始就注定要成为空想的,它越是制定得详尽周密,就越是要陷入纯粹的幻想”。(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版,第724页。)

――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继承并发扬了前人追求人类解放和美好前途的一切崇高理想信念。但它绝对不同于空想社会主义之处,就在于认识到“共产主义对我们说来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这个运动的条件是由现有的前提产生的”(《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版,第87页。);“首先把它置于现实的基础之上”(《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同上第732页)马克思恩格斯解决了社会主义的历史根据和必然性问题,意味着它从一种单纯的价值观上升为具有科学真理性的学说;解决了社会主义的阶级基础和主体力量问题,意味着它从一种抽象的价值观上升成为一种现实具体的价值观;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便成为价值和真理统一的、完整的、真正科学的历史观。这是社会主义思想史上最伟大的成就。

――此后一百多年来的正反面经验表明,在坚信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性与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的价值取向之间,存在着发生各种偏差的可能,社会主义者能否始把握二者之间的合理统一,是决定社会主义事业成败的基础。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出现的“左”倾教条主义错误,特点就是将“社会主义”与人民群众的具体利益、要求和实践割裂甚至对立起来,把社会主义当成了仅仅靠外部力量(如行政权力)强加于现实、强加于群众的东西,从而使其失去了应有的基础和活力。这是使现实的社会主义运动遭受种种失败和挫折的主要思想理论根源。

这一重大理论上的缺陷,在邓小平理论中得到了坚决的纠正。在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思想的一系列贡献中,最具特色也最具冲击力的,是他旗帜鲜明地把价值观念和价值标准引入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和判断标准之中,或者不如说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建了真理与价值统一的科学社会主义观。邓小平毫不怀疑社会主义最终胜利的历史必然性,始终坚信社会主义的方向是正确的,坚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和社会主义的未来目标是一定会实现的。针对已往主要是“左”的错误所表现出来的片面性,他更加强调指出:社会主义能否实现,社会主义的本质和优越性能否体现出来,不会是一帆风顺,总是存在着搞好搞不好,能不能正确理解,能不能采取正确的政策等一系列关键问题,不解决这些问题,就没有现实的社会主义。而这一切都取决于在实践中是否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否坚持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基础,是否能够使全体人民走向共同富裕,达到让“人民满意”的效果,等等。这就牢牢把握往了社会主义的两个客观必然性基础:一个是生产力发展的根本作用和趋势,另一个是人民群众的历史地位和价值选择,从而在动态实践的高度上,重新完整地确立了价值与真理高度统一的、自觉的科学社会主义观。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解的一大实质性突破。这一突破对于改变旧有的社会主义观念及其实践模式起到了决定性的推动作用。

二、社会主义的现实形态:“什么是”与“如何建”的统一

邓小平理论的中心内容,是提出并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带根本性的问题。与对问题的回答和阐述相比,他在提出和回答这个问题上所表现出来的思想方法、思维方式本身,更具有重大的创新意义。

在过去传统的社会主义观念中,曾有一种机械论的思维方式,把“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当作是“两个”可以彼此分别处理的问题,并且认定:自从有了马克思主义以后,现实生活中“什么是、什么不是”社会主义的东西,至少在理论上已经完全清楚、确定了;只是在“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上,才可能有时不大清楚,需要摸索。这种观念表现在一个曾经个长期流行的提法──“蓝图”之中。以建筑物的“蓝图”来比喻社会主义的未来形态和目标,就意味着确定了一套固定不变的目标、模式和标准,这一套目标、模式和标准只是要求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它本身却可以不受时间空间条件的影响,不需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地形成和改变,等等。正因为如此,在实践中,简单化的“社会主义原则”往往成为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狭隘僵化的一个思想根源。而邓小平所提出的问题,则是对这一传统观念的根本性突破。

邓小平把“什么是、怎样建”作为一个而不是两个问题提出来。他反复强调:社会主义没有固定的模式,而是一个创造性的实践过程;他以实践的、动态化的方式表达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认为社会主义就是“不断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阶级,消除两极分化,达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同时他还十分明确地指出:我国的社会主义能否成功,取决于我们在实践中是否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否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道路,等等。这些论述非常清晰地透露出一种新的思维特征,就是着眼于“什么是”与“怎样建”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统一。

如果也用一个比喻来反映这个思想,那么应该说,这是以“生命成长”的眼光来看待社会主义的发生和发展。马克思从来主张要把人类社会的发展看作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即人类社会机体的生命成长过程,而不是像建筑楼房那样的一次次机械施工过程。马克思曾有一个著名论断:一个时代的人们怎样,是同他们的生产相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版,第6768页。)就是说,人和社会的现实形态如何,是以人们“做什么”和“怎样做”为标志的,而“怎样做”常常比“做什么”更深刻、更重要、更具有决定性。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一种形态、一定阶段、一个可以预见的前途,它的到来也是如此,实际上取决于人和社会自身的实际状态和发展条件(其中最根本的是生产力)如何,以及人们自觉把握的程度如何。“社会主义”并不是、也不应该是一种狭隘、凝固的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它应该并且能够通过自身的改革完善去顺应时代潮流和人民意志,不断开创新的局面,充分显示其应有的历史合理性和优越性。因此,以“生命成长”的眼光来看待社会主义,意味着要放弃既定不变的教条,尊重社会发展的规律和过程性,从自己现实的基础和条件出发,更注重人的具体选择和创造性实践,总之要有一种历史的、实践的思维方式。

这一思维方式必将成为解放思想,创造性地探索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巨大勇气和智慧的源泉。

三、社会主义的主体定位:“初级阶段”与三个标准

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事业主体定位的思想,集中表现在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社会评价标准体系的论述中。

――如何认识中国所处的历史阶段,使全部思想和决策立足于一个科学的可靠的基点上,是一个全局性的主体自我定位问题。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作为中国这块土地上的主人,如果不了解、不重视自己是站在一个什么样的历史起点上,有什么样的条件、能力和切实需要,就不会真正懂得应该和能够做什么。例如我们过去一度把贫穷落后的“国情”仅仅当成有待改变的外部对象,而没有把它同主体、特别是广大普通群众自身的切实需要和能力联系在一起,相反却以为可以按照少数先进分子的单纯愿望和想像去“改天换地”,结果犯了许多“超越历史阶段”的严重错误。近二十年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则是在重新校正了自己的定位,从绝大多数中国人民的实际状况出发,确认我国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并以此为基础调整了目标和措施基础上进行的。所谓“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实质上就是正在发生、正在形成中的社会主义。邓小平提出“一切都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实际出发”,这一看似比过去“后退”的定位,却能够焕发起前所未有的蓬勃生机,并且步步推进,使中国的面貌有了历史性的改变。与以前相比,恰恰是使我们向着自己的理想目标更加前进了。这表明,经过几十年的经历,我们对于社会发展规律和过程的理解,对于社会发展现阶段特征的把握,趋于更加自觉和清醒。

――作为改革开放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邓小平就用什么作来评价我们工作的得失成败问题,先后重申并提出了三个层次的标准,即实践标准生产力标准三个有利于(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实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标准。早在革命年代,毛泽东就曾说过: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在中国人民中所表现的作用的好坏、大小,归根到底,看它对于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其帮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论联合政府》《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1028页。)邓小平结合新的历史条件将其进一步丰富具体化为三个有利于标准,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人对于自己新的历史使命的认识。这三层标准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历史观和社会主义根本任务的角度,为彻底解放思想、创造性地探索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提供了明确的目标,其中饱含着几十年来正反面宝贵经验的结晶。

――解决社会阶段的定位问题与确立应有的评价标准体系,都有一个基本的前提,就是要充分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地位和作用,以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需要、能力和现实反应为根据。对于社会主义事业说来,一个理论、一项政策是否正确,其真理性只有依据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才能得到真正的检验,其价值也只能看最终给人民群众带来了什么才能确定。在此意义上应该说,人民群众的检验也就是实践的检验,在人民群众中是否行得通,也就是在实践中是否行得通。社会主义绝不应该再脱离群众。所以邓小平经常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高兴不高兴”来告诫全党,非常关注执政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状况,认为这是考验党的性质和能力的标志。在首先着眼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他更把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的建设看作是保证人民主体地位的根本形式。在这一思想指导下,我国的民主和法治建设被视作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方向和目标,正在实践中稳步发展着。

 

由于有了上述及其他一些重要的理论观点,我们对于社会主义的理解,已经摆脱了狭隘僵化的所谓“传统模式”,回到科学社会主义创始人所奠定的一般基础上,开始了更具有独特性、创造力发展的新过程。社会主义的历史生命力究竟如何,将通过这一进程而得到证明。

 

(原载《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2002秋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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