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可持续发展已是人类共识。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社会发展是否健康,不再取决于经济增长的快慢,甚至不再单纯取决于经济增长带动起来的暂时的社会繁荣和人民安居乐业,而取决于它走的是不是可持续发展之路。
当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人类共识后,主要问题便不再是要不要可持续发展,而是如何实施可持续发展。自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发表《人类环境宣言》以来近30年的时间里,世界各国政府、领导人和学者进行了一系列讨论,签署了一系列文件,发表了一系列宣言,环境危机非但没有缓解,反而更加令人担忧。此为何故?窃以为,并非人们不欲作为,而是可持续发展目前面临许多不能解决或不能有效解决的难题,概括起来,可归纳为四个方面:
一、 技术难题
经济学家发现,人们在从事自己的活动时是以个人为出发点的,一般来说,他们只关心自己,至于别人怎样,那是别人的事情,与我没有关系;因此,“经济人”想方设法追求个人收益最大化,并在这一过程中表现出强烈的投机倾向。然而,无数“投机者”在追求个人收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尽管发生了人们认为必定要发生的冲突,最终却能趋向“均衡”,不仅使经济运行获得动力,资源也能得到优化配置。而这一连“经济人”自己也始料不及的结果之所以发生,是因为在相互博弈的“集体行动”中,人们就“怎样才是对自己最有利的” 这一点达成了共识,由此形成规则并遵照执行。其中重要的一条规则便是明晰产权。
依据这一认识,主张自由市场经济的经济学家们认为,明晰产权对保护生态环境至关重要,它不仅是生产资源优化配置的有效手段,而且是环境资源优化配置的有效手段。在他们看来,生态环境之所以遭到破坏,保护生态环境的努力之所以成效甚微,人们之所以对生态环境不够珍惜爱护,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空气、水系、野生动植物等在目前的状态下均属公共物品。这些公共物品不是生产企业或厂家按照市场交易规则提供的,而是自然赋予的;是每个人都可以消费的,却又不是必须或必然为此而要付费的;面对这样一些有如此特点的环境要素,个体所凭依采取行动的只能是他们自己的需要和偏好,由此便会不可避免地导致外部不经济,即将废弃物不加处理排向公共领域,产生对自己有利(降低企业内部生产成本)对社会有害(增加他人或社会成本)的结果。由是,经济学家的政策建议是:如同在生产资料领域中所做的那样,在环境领域中明晰产权,将环境要素的损耗计入生产成本,使外部因素内部化,即可保护生态环境。
尽管经济学家的政策建议有局限(在产权明晰的领域如矿产资源同样存在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如能实行,也不失为一条解决问题的途径。但恰恰在实行方面,技术上的问题使理论上的建议遇到困难:土地、林木、矿产资源等可以划分界定,空气、水系如何划分界定?精确界定是明晰产权的前提,倘若这一前提不能保障,理论上的可能性如何转化变为操作层面的现实性?
二、 理性难题
科学家中有一部分人对生态环境的前景持乐观主义态度。他们认为,伴随科学技术进步,人类可以对自然事物有更深切的了解,从而能够更合理地安排自己的行动;可以通过更多更大更有效的发明和创造找到替代资源,解决环境污染,平衡生态系统,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
毫无疑问,科学技术是极其重要的,是实施可持续发展绝对不可或缺的,在今天的情境中,离开科学技术根本无法设想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然而也必须看到,今天我们所面临的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正是人类借助科技力量造成的。机械的运用加快了树木的砍伐,开山劈路使原本一体的生态区域被强行切割成大大小小的许多格子;化学的运用释放出许多自然界成百上千年也难以融解的有害物质;核反应堆被告知安全系数极高,物理学却不能避免切尔诺贝利事件的发生……如果说过去人类在自然面前是弱小无助的,则今天的情形已完全不同,科学技术的巨大力量已使人类强大到这种程度,其不经意的一个举动完全可能造成自然界的巨大灾变,以至于当我们面对今天特定情境中的生态环境问题时有理由说,人类一不小心,其所作所为便可能正是在借助科学技术的力量更快地为自己挖掘坟墓!
有人说,这不是科学技术的责任,责任在人类对科学技术不当的使用。不错,不当使用是一个原因,但问题在于,正当使用就能够免于危害的发生吗?事实证明,不能。于是,进一步的解释是:在历史的一定阶段上,人们的认识是有限的,科学技术是有限的,基于有限的认识,运用不完善的科学技术,难以避免危害发生。这一解释的潜台词是,随着人类认识能力的提高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完善,过去不能解决的生态环境问题现在可以解决。的确,人们只能拥有历史允许他们拥有的力量(科学技术),做历史允许他们做的事情(认识和实践),后一代人的行动会比前一代人合理一些,因而有限的过程可以包含希望,包含未来发展希冀的内容。但这毕竟只是多种可能性中的一种,是复杂情形中的一个方面,因此我们有理由追问:在达到了那个被认为可以解决问题的高级阶段后,人们的认识是怎样的?科学技术是怎样的?我们显然不能说认识已经无需继续,科学技术达到了它的顶峰,因此答案很明确,人们的认识仍是有限的,科学技术仍需发展完善。不仅科学家的认识是有限的,科学技术所体现的人类理性也是有限的。这意味着,科技乐观主义者所希冀的解决其实只具有相对意义,科技高度发展阶段问题解决所凭依的仍然是有限认识,仍然是有限科技,仍然是有限理性。过去曾经因为认识有限和科技有限导致过危害的发生,将来也无法保证有限认识和有限科技不会导致危害的发生,谁知道拎着草绳会牵出什么?
理性的有限性引出一个难题:实施可持续发展应当有一个标准,用于衡量人的行为怎样叫做可持续的,怎样叫做不可持续的。目前人们广泛认可和接受的挪威前首相布伦特兰夫人对可持续发展的规定――“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仅是一个最一般意义上定义,它并没有告诉我们怎样叫做“满足当代人的需求”,怎样叫做“不对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衡量标准其实就是可持续发展意欲达到的目标,可持续发展战略不能没有目标,确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不能没有标准。然而,理性的有限性使我们无法把握一种具有确定性和普适性的标准;而如果我们所依据的标准只是一种相对标准的话,遵照它而实施的可持续发展行动就始终存在背离初衷的危险。
三、 人性难题
在追溯空气、水系、野生动植物等资源何以因人们不珍惜而遭受严重破坏或浪费时,可以给出两个回答:一是认识原因,即人们不了解资源的稀缺性,不懂得生态环境对于自身和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性,故而在“自然资源无限”、“自然容纳消解废弃物的能力无限”两种无意识支配下,集全力于解决如何征服自然的问题,做出许多孩子做的事情;二是利益原因,即人们了解资源是稀缺的,生态环境对人是重要的,但从利益角度考虑,珍惜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对自己“内部不经济”,故而明知故犯。认识原因不在我们讨论之列,因为它发生在“无知之境”,不是当前的主要问题,不存在不可解决的难题。利益问题大不相同,什么事情和利益纠缠在一起便难以理清,一种主张触及到人们的利益便难以推行。
利益是社会发展的内驱力,“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1]利益指人的社会化的需要。需要满足是利益追求的要旨所在,“社会化的”不过是满足的形式,即需要通过交往在社会关系中达致满足。尽管现实中产生的需要和能够满足的需要是有限的,但在本性上,人的需要是无限的,它永远不会停留在一个水平,一种满足一旦达到,欲望之矢很快就会瞄上新的目标。利益满足体现了“为我关系”。“为我关系”对于人来说具有天然的合理性。正是需要的不断产生和追求,造成人类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提升。问题在于,人的许多需要,特别是那些由铺天盖地的广告炒作起来的需要、那些在宦官式服务中得到满足的需要,是人的真正需要吗?它们所制造出来的欲望的无底洞穴是需要填平的吗?如果说人类为了自己生存发展不得不改变自然使之符合人的内在尺度从而对本原自然生态环境有所损害是不得不付出的代价的话,那么以享乐为底蕴的虚假需要实在没有什么合理性,而恰恰是它们加快了人对自然索取的速度和力度,成为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
其实,何谓满足何谓不满足是一个心理成分居多的问题,它在很大程度上是人的一种感受,而这种感受是非常相对的。过去梦寐以求的东西,变成现实后很快就会身价大跌,过去的人不会因为没有它而痛若,现代的人不会因为有了它而快乐;过去的人以为得到它才是最大的幸福,现代的人认为能够让自己幸福的是另外一个东西。于是我们不得不问:如果不满的满足带来的仍是不满,以生态环境为代价去填充欲望的沟壑究竟有多少意义?然而,我们能够矫正这种欲望满足的本性吗?还要补充一点,可持续发展也是为了人的利益,但这里的利益指人的长远利益、根本利益,而人们追求利益时的特点在于,他们往往注重眼前利益,要的是当下的满足,任何与当下无关的东西,在他们看来都不是真实的。这种“近视”的特征我们能够改变吗?
四、 政治难题
环境保护问题现在已经成为政治问题。在发达国家提供经济援助的文件中,在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协议中,常可见到环境保护的条款。发达国家要求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中加大环保力度,限制和淘汰造成污染破坏的企业或行为。相似情形也发生在民族国家内部,环境保护运动同样将目光盯在落后地区的经济行为上。
应当承认,发展中国家(或落后地区)因其经济发展而造成的破坏,在全球(或国内)环境问题中正在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发展中国家(或落后地区)某些具有普遍性的做法,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即使不是背离的,也是相距甚远的。但发达国家的要求遭到发展中国家的强烈抵制,环保运动的呼声也沉寂于落后地区无言的对抗中。发展中国家和落后地区的人们并非不想保护生态环境,他们之所以采取一些抵制和反抗行动,主要基于以下理由:你们曾经污染过,你们以污染为代价换来发展,过上了舒适的生活,你们通过各种渠道将你们舒适的生活展现给我们,并且常常以此讥笑甚至欺负我们,我们为什么要受欺负?我们为什么不能过舒适的生活?显然,发展中国家和落后地区的人们是从自身强大富裕的前提出发考虑环境保护的。于是我们遇到以下问题:这种考虑有没有合理性?发展中国家和落后地区的人们有没有权利过舒适的生活?在既定的历史条件和基础上,发展中国家和落后地区的经济活动能够摆脱已被实践证明会造成环境污染和破坏的生产方法、生产方式、工艺流程、技术设备吗?如果不能,并考虑到发展中国家和落后地区人们尽快致富的心理和行为,可持续发展能实现吗?
这是一个人与人的关系问题,它以共同富裕为取向。如果我们承认发展中国家和落后地区人们的心声有合理性,谁也没有权利剥夺他们过舒适生活的权利和自由,那么,实施可持续发展就主要是解决陈旧落后的生产方式方法、工艺流程和技术设备问题。这一问题单靠发展中国家和落后地区自己解决,要经历较长的时间,付出较大的甚至无法挽回的环境代价,因此,发达国家、发达地区应当向发展中国家和落后地区提供大量的、优惠的乃至无偿的援助。在今天的世界里,在市场逻辑支配下,对人的关系的这种调整可能吗?
以上四个难题相互关联,它们能否解决关系到可持续发展是否可能。而解决这些难题还有一个困难:生态环境平衡有自己的阈值,一旦突破则不可逆,今天生态环境承受的压力已接近或达到其阈值的边际,留给我们解决问题的时间因而是有限的。
提出以上难题并非否定可持续发展的努力,相反,正视问题方有可能解决问题,也才是可持续发展的题中应有之意。可持续发展是一个世世代代都会面临的问题,人类永远不会最终得到它,但人类永远不能放弃追求它。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82页。
【参考文献】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
(原载《现代哲学》2002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