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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与价值是否统一和如何统一
 

真理与价值是否统一和如何统一的问题,是从现实社会实践中涌现出来的。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常常碰到这样的现象:一个有价值的东西,未必真;相反,一个真的东西却可能被认为没有价值。上述问题就是针对此种现象提出来的,这是就社会生活层面而言。从理论层面看,人们在认识事物时,在求真的同时也有个价值取向的问题,这就产生了真理与价值是否统一和如何统一的问题,是真理和价值关系的深层问题。

如何理解真理与价值的统一

同任何事物一样,真理与价值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其对立表现在:真理与价值的确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前者是讲认识与认识对象的一致;后者是指人在认识过程中追求的效用和利益,即认识对象能满足认识者什么样的需要。然而真理与价值并非互相隔绝毫无联系,人们在认识事物时,不仅要正确反映对象,即弄清对象是什么,而且还要解决认识对象对人是否有用、有什么用和有用之大小的问题,还包括美丑善恶的问题。真理与价值是同一认识过程的两个方面,它们之间不可分割的联系就是二者的统一。由此可见,真理与价值统一的实质,就是人们在实践的基础上实现认识真理与满足需要的统一,实现真善美的统一。

何谓“真”,即什么是真理?在人类认识史上是有争议的,我国古代把圣贤之言当作真理;欧洲中世纪把《圣经》作为真理;唯心主义哲学把“绝对观念”、“自我意识”当作真理……。可见真理虽然平凡,但要达到认识的统一并非易事。唯物主义认识论、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真理的理解与上述关于真理的解释完全不同。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真理是指人的意识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相符合,或者说,是人的意识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也可以说是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的一致。真理是客观的,一种认识与其对象是否相符、一致,只能由实践来加以确证;而决不能由认识主体任意断定。因此,真理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也不因认识主体的好恶而改变。然而价值这个概念包含着认识主体的需要和对需要的满足,人们对价值的理解存在着极大的差异。这是因为在现实社会中,人群是划分为阶级的,不同阶级之间的物质利益不同,甚至是对立的,对需要和需要的满足也就不同,因而产生了对价值、对善和美的完全不同的理解。同一事物,一个阶级可能认为是善的、美的,即是有价值的;另一阶级则可能认为是恶的、丑的,没有价值甚至是负价值。封建社会末期,封建贵族把新兴资产阶级追求赢利说成是丑的,是一种罪恶,没有价值;然而资产阶级却认为获得利润是最美好的,是真正有价值的。这里涉及价值主体的定位的问题,即以什么价值主体为参照坐标。

现实社会中,人的需要及需要的满足复杂多样,因而人们的价值观和价值取向也就各不相同,必须有一个标准去衡量人的价值取向是否正确和合理。那么,用什么样的参照系统去对之进行确定呢?确立参照系统在不同人那里显然是不同的。我们认为这个参照系统不能是哪个个人,也不应是什么人所创造的理论体系;这个参照系统应有两个内容,一是符合历史发展趋势,二是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也就是说,人们在认识中思考认识对象是否满足人的需要时,这个“需要”应符合社会历史发展规律,要与人民群众的利益相一致。由此不难看出,并不是随便什么价值与真理都是统一的,真理与价值的统一是有条件的,只有那种与历史规律和人民群众利益相一致的价值取向,才是与真理统一的;而那种不符合历史规律和人民利益的价值取向与真理是不统一的,甚至是违背真理的。这是很明显的,历史上的反动阶级他们反历史潮流而动,它们的价值观和价值取向决不可能与真理相统一。

为什么符合历史发展规律和人民群众利益的价值要求与真理是统一的?这是因为任何真理、特别是社会历史领域的真理,就其实质而言,就是对事物、对社会历史规律的正确反映,否则就不能成为真理,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真理总是同人民的利益一致的,这是因为历史是由人民群众创造的,人民群众代表历史发展的方向,正确反映历史规律就是在根本上代表了人民的利益。毛泽东指出:“共产党人必须随时准备坚持真理,因为任何真理都是符合于人民利益的;共产党人必须随时准备修正错误,因为任何错误都是不符合于人民利益的。”[1]人民的利益只有在正确反映客观世界并通过实践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才能获得实现和满足。没有正确的认识,就谈不上用正确的理论指导实践,也就谈不上成功地改造世界;不能成功地改造世界,人民的利益也就失去了实现的条件和基础。因此,真理必然符合历史发展的规律和人民的利益。

真理与价值的统一是具体的、历史的

当然,符合历史发展规律和人民的利益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真理与价值的统一是具体的、历史的,需作深入分析。

首先,真理总是具体的,总是特定认识主体的认识与特定对象的一致,不能脱离具体的条件和对象去谈论真理,离开了具体就离开了真理。

其次,历史是人们存在和活动的历史,没有人的活动就没有历史,历史规律就是通过人的活动而表现出来的。作为人的历史的活动,在阶级社会里是以阶级活动的形式出现的。一个阶级的活动除受特定社会条件制约外,主要由这个阶级的利益和需要所决定。因此,这里就发生了一个该阶级的利益和需要与历史规律和人民利益之间的关系问题。历史上的任何阶级都是生产发展的产物,都有其产生的必然性。一个阶级当它去实现自己的历史使命时(不论其是否意识到)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从当时现实社会来看,它的认识和活动可能是不道德的,是违背甚至是践踏人民利益的,因而也就不符合真理;然而从历史的长远发展来看,它的认识和活动却是合乎规律的,具有真理性。马克思在论述19世纪英国对印度的统治时就讲了这种情况,他说:“从人的感情上来说,亲眼看到这无数辛勤经营的宗法制的祥和无害的社会组织一个个土崩瓦解,被投入苦海,亲眼看到它们的每个成员既丧失自己的古老形式的文明又丧失祖传的谋生手段,是会感到难过的;但是我们不要忘记,这些田园风味的农村公社不管看起来怎样祥和无害,却始终是东方专制制度的牢固基础,……成为传统规则的奴隶,表现不出任何伟大的作为和历史首创精神。”[2]正是这个缘故,马克思指出:“如果亚洲的社会状态没有一个根本的革命,人类能不能实现自己的命运?如果不能,那么,英国不管干了多少罪行,它造成这个革命毕竟是充当了历史的不自觉的工具。”[3]为什么违背当时人民的利益还能起到推动历史的作用呢?这是因为:第一,人民利益有眼前和长远之分。英国统治者的罪行看起来是违背了印度人民的眼前利益,但却符合人类历史发展的长远利益。人民的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既是矛盾的,可又是统一的。长远利益归根到底包含着眼前利益,也就是说,人类历史进步、发展了,总是符合人民利益的。第二,能不能使人民的眼前利益丝毫不受损害又使历史获得发展即实现人民的长远利益呢?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任何历史进步总要付出代价。一部分人民利益的牺牲正是历史发展中不可避免的。马克思引用歌德的诗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我们何别因这痛苦而伤心,

既然它带给我们更多欢乐?

难道不是有千千万万生灵

曾经被帖木儿的统治吞没”[4]

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真理与价值的统一是具体的、历史的。就是说,我们不能离开具体的历史情况,空泛地抽象地去讲真理与价值的统一。

实践是真理与价值统一的基础和途径

无论是认识真理还是价值的实现都必须通过实践。实践是真理与价值统一的基础和唯一途径。

实践的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生产实践、科学实验和变革社会的实践。这三大实践活动是推动社会历史前进的最主要的实践活动,它能给人民带来利益和满足人民的需要。其中特别是物质生产活动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它决定其他一切实践活动,也是最有价值的实践活动。不论什么时代,物质生产的发展总是历史进步的动力和表现,也总是与人民的利益相符,因为只有在物质生产的发展中人民的利益才能得到满足和提高。一个阶级的社会实践是不是进步的,是不是有价值及价值之大小?就看它能否推动社会物质生产的发展及其发展的程度。资产阶级及其所代表的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曾极大地解放了被封建制度所束缚的生产力。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资产阶级在它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5]这是资产阶级的历史功绩。因此,不能简单地说资本主义生产仅仅给资本家带来了价值,给工人带来的是负价值。应当看到:资本主义生产对整个人类的进步和发展所做出的巨大贡献。要把价值和利润区别开来。在资本主义社会,利润是工人在生产过程中所创造的剩余价值,被资本家无偿占有,这是不合理的;而资本主义生产发展推动社会进步,对于整个人类是很有价值的,这应予以肯定。

在资本主义制度里,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工人靠出卖劳动力为生。工人所创造的财富绝大部分被资本家占有,造成了资产阶级的富有和工人阶级的贫困。这种情况特别是在资本主义发展的早期尤为严重,由于资本家对工人的残酷剥削,致使工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极其恶劣,生命遭受严重摧残。但这并不是生产力发展的过错,也不能叫做物质生产实践所带来的负价值。从根本上讲,这是资本主义制度的问题,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问题。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家占有大量生产资料,是经济上的统治阶级,从而使它在国家政权中、在政治上也成为统治阶级。这种经济、政治制度为资本家私人占有、剥削无产者提供了绝对保证。设想一下,如果生产资料不为私人所占有,而为全社会、为社会全体成员所占有,创造的财富为社会全体成员平等享用,那么,上述那种不合理现象将不复存在。要真正实现这一点,就必须改变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也就是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必然取代资本主义的深刻根据和理由。只有实现共产主义(社会主义是它的低级阶段),彻底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消灭剥削,使社会生产力有更高更快的发展,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进而实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共同富裕,社会成员才能平等地享受社会生活资料。

以上分析告诉我们,物质生产的发展与人们认识真理和价值取向是不矛盾的。从归根到底的意义上讲,人们认识真理就是为了推动生产的发展,而生产的发展就是为了满足人们的需要。可见,物质生产实践是真理和价值统一的真正基础,也是真理与价值统一的最好途径。

真理的价值与实用主义

在真理与价值关系的问题中,还有一个真理自身的价值问题。这里包含两个问题:一是认识真理的价值;二是真理性认识的价值。

第一个问题是指人的认识达到真理有什么意义,能满足人的什么需要?这个问题比较简单,认识达到真理最突出的意义是排除了谬误,满足了人们追求真理的需要,可以使人减少愚昧和盲从。这种满足是一种精神的满足,它可以使人振奋,增强人的力量,人们常说:“真理在手,所向披靡”;真理能提高人的思想境界,使人心胸开阔,站得高,看得远;真理能给人一种美与善的享受,使人的精神获得滋养和充实,获得真理总是使人愉悦的事。这时真理本身既是认识主体所追求的与认识客体的一致,又是认识主体所追求的需要的满足,达到了真理与价值的统一。

第二个问题是指已经获得的作为观念形态的真理有什么意义,能满足人的什么需要?作为观念形态的真理其最大的价值是能指导人的实践,实现人们对客观世界的改造。如上所说,真理能满足人的精神的需要,这是其价值的一个方面;但从归根到底的意义上讲,真理的价值是在于指导人的实践,成功地改造世界。因为如果不把真理用于指导人的实践,让它仅仅停留在思想观念中,是什么作用都没有的。毛泽东说:“如果有了正确的理论只是把它空谈一阵,束之高阁,并不实行,那末,这种理论再好也是没有意义的。”[6]理论只有掌握群众,才会变成巨大的物质力量。因此,这个问题的实质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问题。这里讲的理论诚如毛泽东所说是指的正确的理论,也就是真理。这种情况下,真理与价值的统一是通过实践而实现的。在人们把认识到的真理付诸实践时,就会使客观世界得到改造,就会产生出人们所希望得到的成果,从而满足了人的需要,也实现了真理的价值。

正因为真理具有以上两方面的价值,所以人们总是不停息地去追求真理,并将其当作最崇高的事业,甚至为了真理,牺牲生命都在所不惜。

在谈实用主义真理观前,先解释一下价值和有用这两个概念。这两个概念的含义基本上相同,一般地讲,有用即有价值;有价值也就是有用。但对有用如同对价值一样,必须做历史地具体地分析。前已论述,兹不重复。

我们承认真理是有价值的,是有用的;但我们不赞成实用主义真理观。实用主义哲学提出“有用即真理”。这种观点一直遭到我国哲学界的批判,我们提出的命题是“真理是有用的,但有用不一定是真理”。但批判尽管批判,实用主义真理观至今影响犹存,甚至有蔓延之势。原因是复杂的。其中之一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追求的价值一部分要通过市场才能实现,而市场不确定的因素很多,它使人的利益的满足带有极大或然性;一夜暴富或一夜一贫如洗,是常见的现象。在现代西方经济理论中,投机已被认为是一种正当的行为,投机成功就能致富;反之则可能倾家荡产。尽管在市场活动中也有个认识的问题;既然有认识就存在认识的正确与否的问题,即是真理还是谬误。是不是投机成功就是达到了真理与价值的统一了呢?就某一局部而言,可以这样讲;但必须明确,投机是一种个人行为,成功或失败对个人具有决定性,对人民的利益和历史发展规律并不具有决定性意义。正因为如此,所以用实用主义真理观指导人的行动,不可能达到真理与价值的真正统一。而我们坚持真理与价值的统一,即把正确认识同人民的利益与历史发展规律结合起来,就能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拒绝实用主义的真理观。

 

(作者惠寄。录入编辑:乾乾)



[1] 《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1095页,人民出版社19916月第2版。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765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3] 同上书,第766页。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766页。
[5] 同上书,第277页。
[6] 《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9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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