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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罗花郎道的三教和合
 

在新罗古代,选美、审美活动是广泛征集人材的主要方法。由于少女的嫉妒行为引起了不幸事件,所以就以美男代替美女重开审美活动。而美男的选择要比美女的选拔更加严格。参选者必须是德行高尚的良家子弟,即不仅要有外形美,还要将门第、品德等内在美也列为选拔标准。选出的美男代替原来的源花成为审美的主角,称为“花郎”。因为“花郎”本身就是“选士”,即国家所聘之人才,所以新罗花郎就成为左右国家未来兴衰成败的关键人物,成为实现国家至高理念的生力军。而“花郎”的精神信仰、思想理念、行为规范渐演绎为“花郎道”。在这重意义上,可以说“花郎道”是新罗时代的核心与精华,是新罗精神的凝结体。

新罗学者崔致远(公元857年一?)在他的名著《鸾郎碑序》[1]中如是说:

国有玄妙之道,日风流。设教之源,备详《仙史》。实乃包含三教,接化群生。且如入则孝于家,出则忠于国,鲁司寇之旨也。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周柱史之宗也。诸恶莫作,诸善奉行,竺乾太子之化也。[2]

这一著名的碑序文,对于花郎道形成的根源和内容实质作了精辟的论述。其要点是强调花郎道是儒释道三教和合的产物。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新罗汲取的中国儒释道三教的性质问题。对此,金忠烈有明确的阐述:“当时,新罗吸取的中国儒教是先秦时代重视实践道义的原始儒家思想。而道教也非宗教的,是结合自然主义的老子和智慧主义的庄子的精神自由之道教思想。再者,佛教也正是中国化的天台、华严与纯粹宗教性的涅槃、净土、弥勒思想。上述之三教是在现实的基础上建设理想国家时,适于担当重要角色的因素。儒教的道义规范使人自觉人生的意义和价值所在,道教的精神自由扩大了生活的浪漫与智慧,佛教的佛国净土则予以实现并具体化”。[3]而花郎道的精神就是在汲取并和合这样的三教的基础上形成的。

其一,花郎道对儒教的融合。

花郎道把儒教作为花郎和花郎徒[4]道德伦理修炼的依据。《三国遗事》有这样的记录:

从此(按:从花郎国仙创造起)让人们改恶从善,上对下敬,下对上顺,五常和六艺,三师和六正,都广行于代。

这里的“五常”,是指儒教的仁、义、礼、智、信五个德目,表示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的儒教思想。“六艺”则指礼、乐、射、御、书、数,这是儒教的科目。“三师”指帝王最高的辅佐官太郎、太傅、太保。而“六正”则是六种部类持正确态度的大臣,即圣臣、忠臣、良臣、智臣、贞臣、直臣。由此可见,花郎道在培养高洁的心志、豁达的气质以及陶冶心身如一、言行一致等人格方面,基本上是以研修儒教实践伦理所讲的道义作为精神教育的基础。在儒教实践伦理培育下的花郎多是仁义道德的君子。如《三国史记·斯多含传》记载:公元562年,加耶发生了叛乱,真兴王命伊餐异斯夫前往讨伐。与他同往的花郎稗将斯多含主动请命打先锋。由于他掌握了战机,英勇杀敌,最后取得了胜利。斯多含当时年仅十六岁,随他而来的花郎徒至少有一千余人。作为战胜品,斯多含接受俘虏三百多人,但出于儒教思想,将战俘作为良民放回。王虽下赐好地,但他不受重赏,只请求赐给瘀川边的不毛之地。另一方面,在儒教重义思想教育下,斯多含与一叫作武官郎的人结为知己,宣誓虽不能同生但要同死。武官郎因病死去,斯多含悲痛万分,七天之后也死去,年方十七岁。

关于斯多含的上述记载,大概是有关花郎的最早记录。从斯多含的精神中可以看到爱国、爱百姓、清廉正直和对亲友笃厚的信义,完全可以认为这是修己和安民的儒教实践理念的具体体现。

其二,花郎道对佛教的融合。

佛教精神对花郎的成长有巨大影响。可以说,花郎的魂是风流思想与佛教精神相互融合而形成的。创立花郎道的真兴王是一位虔诚的佛教徒。根据《三国史记》和《三国遗事》记载:

真兴王幼年即位,一心信仰佛教。到他晚年,削发,着僧衣为僧,亲自起名日法云,以此结束了余生。其王妃为此而感动,亦效仿为尼。[5]

真兴王认为,如果风流思想不和佛教的高深哲学相融合,就难以建设理想国家。所以,新罗从创设花郎道开始,就有意识地将佛教思想注人到花郎精神中去。例如花郎徒的成员中就包含有僧侣。这些僧侣称作僧侣郎徒。僧侣郎徒不是年龄很小的郎徒,而是具有相当身分和品位的佛教僧侣。从现存史料来看,最初的僧侣郎徒真慈就是真智王时的一位有名的僧侣。

僧侣郎徒的作用,是以佛教教育出来的人品来发挥花郎顾问的作用,并成为花郎徒的模范,以求花郎道迅速成长与壮大。

花郎道的价值观念是早成大志,献出生命。这种生死观是为国家和民族而生,为义理和价值而死。如果得到这样的死,那么来世出生时,就可以永葆青春而生。显然,这是以因果报应为基础的佛教的生死观。

其三,花郎道对道教的融和。

花郎道以道教的“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而逍遥于山水之间,漫游于自然之中,作为陶冶情操、研磨武艺的一种形式。韩国学术界有一种观点认为,新罗建国初期在治国方面采用老庄无为之治。“又以新罗政体观之,则颇得老庄无为之真髓。其为国之道,暗与黄老合。然无其为老之名,而实己行于为国,如新罗之得其精,盖不学而能之也。”[6]可见,新罗盛行道教。为此,崔致远《鸾郎碑序》中的“玄妙之道”的“玄妙”,亦来自《道德经》第一章: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这表明,道教思想是构成花郎道(风流道)的一个组成要素。而花郎的豪放不羁的举止行动,不为龌龊的俗事而执著的品行,花郎和花郎徒在四方云游中相磨相琢的行为,都与道教有着密切关系。

花郎道融合了儒释道三教思想,但这种融合不是机械的照抄,不是简单的模仿,而是一种创造性的和合。笔者以为这种创造性的和合可以从两个方面去把握:从宏观方面看,花郎道是以具有道教要素的玄妙之道为器(如同消化器官)、以三教为物(如同食物)的“器物和合”。即是说,外来的三教如同食物,被玄妙之道这一消化器官消化吸收后,成为韩国肌体的一部分。从微观方面看,花郎道吸收了儒教的“忠孝”思想、佛教的“诸恶莫作,诸善奉行”的教诲和道教的“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的训条,在自然领悟的基础上,将三教综合,使儒教不仅仅是一种伦理,佛教不仅仅是一种戒律,道教不仅仅是一种处世原则,而是三教互相渗透、相互补充。

这是说,花郎道将儒教的忠孝观(鲁司寇之旨)、道教的无为观(周柱史之宗)、佛教的善恶现(竺乾太子之化)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对此,《韩国哲学史》作了深入的阐释:

值得我们注意的另一重要事实是,新罗人接受三教的方式是很突出的。儒、道、佛三教各自包括着完全不同的、广泛的主张和理论。而新罗人看来具有能够最妥贴地将其重点加以总结的能力。它从儒教中捡出“忠孝”思想,从佛教中捡出“诸恶莫作,诸善奉行”的教诲,还从老庄哲学中挑选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的教训,使之成为一个综合体,而去理解并实践。可见,新罗人具有非凡的综合能力。它不是某种人为固执的作法,而是达到自然领会和科学研究的成熟阶段。实践胜于说教,从更高阶段去分析除恶行善,特别是提倡居家讲孝道,临国讲忠诚,这就不单纯是儒教的道德观和佛教的戒律的理想,而是向更具深度与广度的真理过渡。[7]

对这段话最好的注释是“花郎五戒”,即众所周知的圆光法师的“世俗五戒”。

圆光,俗姓朴氏(或云薛氏),真平王时人。年二十五,游学于中国,留十一年,博通三藏,兼学儒学,于真平王二十二年归国。“世俗五戒’的基本内容为:事君以忠,事亲以孝,交友以信,临战无退,杀生有择。

从“花郎五戒”的德目(忠、孝、信、勇、节制)看,似乎更接近于儒教的思想,但不可将这里的忠、孝、信仅仅看作是儒教思想,将节制仅仅看作是佛教或道教的思想,因为这里的每一戒都是三教和合。

例如“事君以忠”。“忠”是儒教修炼的第一德目和最伟大的功名。尽己与尽心的忠是正德,也是令德,而扩充后的忠是完全奉公。因此,忠本来是自我的完成,后发展为对国家的献身服务。对为政者来说,忠是对臣下的要求;对臣来说,忠是道义上不得不遵奉的至上义务。花郎五戒中,以“事君以忠”为第一戒目,这是因为忠有国家层次上的意义。在新罗,佛教居于帝王或国家之下。也就是说新罗主张国家至上,佛教的存在只是为了实现以佛教思想教化君臣万民。由于新罗如此标榜国家至上主义,因而产生了中国佛教未提及的“事君以忠”这一戒。

道教也讲“忠”,并把“事君为忠”作为一条戒律。《正一法文天师教戒科经》说:“事君不可不忠。”在国家至上主义的新罗,道教具有更浓厚的忠君色彩。《三国史记·金庾信传》记载,庾信十七岁时单身进人中岳的石窟,斋戒告天,祈愿赐予统一三韩成功的力量。突然出现一位神异的老人,向他传授秘法方术。以后,庾信在统一三韩的征战中立下了汗马功劳,被誉为“威武花郎”。金庾信信仰的秘法方术,类似于道教的杂术。

 “事亲以孝”。儒教将孝看作德目之精神(即纯粹情操)的归依。《孝经》说:“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同时,儒教将男女婚姻、生育儿女、奉养父母、传宗接代视为孝的生活。《孟子·离娄上》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乍看之下,儒教的孝与佛教的僧侣生活相悖。但佛教也以孝为至大的德目。如同儒家的《孝经》,佛教有《孝子报恩经》等,记述了佛教关于孝的故事。而且,佛教的孝比儒教的孝的意义更为广泛。宗密的《于兰盆经疏》中说:“戒虽万行,以孝为宗。”《梵网经》中也说“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佛观一切男女,即作父母之想”。新罗僧人元晓在《梵网经菩萨戒本私记》中说:“孝顺者,……以律仪戒为孝,以摄正法戒及摄众生戒为顺,二者以受体为孝,以随行为顺……”将孝视为律义、正当等戒之体,并以顺为用。

道教将“不得不孝”视为第一戒。《太上大道玉清经》卷一《本起品》说:“天尊告曰:第一戒者,不得违戾父母师长,反逆不孝。”

孝不只是儒教的“万德之本,百教之由”,也是佛教和道教的“万戒之宗,百法之至”。

“交友以信”。“信”是儒释道三教共识的德目。儒教“五常”讲仁义礼智信。佛教视“不妄言,信也”。[8]道教《太上洞玄灵宝智慧罪根上品大戒经》讲“与人友言则信于交”。[9]

 “临战无退”。“临战无退”是“事君以忠”的实践运用,亦是新罗人的战争哲学观。所以,“临战无退”在“花郎五戒”中占有重要地位。考查新罗战争史,可以看到“临战无退”戒在新罗统一三韩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花郎临战无退、以死督战的事实,可知新罗人视“临战无退”戒近乎一种信仰。由这种信仰表现出来的大无畏精神,也是花郎道自我主体意识和生死义理价值观的反映。“临战无退”戒与上述三戒的忠、孝、信具有直接关系,这是因为新罗人坚信自己的牺牲必大有助于种族与国家的兴盛。也就是说,新罗举国上下为了实现理想国家,都愿将一身奉献于国家,朝野呈现相互信赖的风气。

“杀生有择”。儒教的“杀生有择”是以“好生恶死”为其根本精神。人类生活在有差别的世界上,所以不能毫不杀生。对动植物的杀生,主要在实用的层面。如孟子所说“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林木不可胜用也。”这是儒家有关杀生有择的典型例句。

禁止杀生是宗教表现慈爱的最具代表性的行为。但是,佛教和道教并非一边倒向“不杀”,而是如同儒教一样有“杀生有择”的教戒。圆光“杀生有择”戒内容兼备佛教的宗教禁忌和儒教的实用性,但未道破佛教杀生有择的要义。在积极的层面,佛教对于守护正法、有益众生的事,不得已须杀生时也允许杀生,并予以正当化。如《瑜伽师地论》中说:“菩萨戒中,若见利益亦许杀生。”《娑婆论》中亦说:“虎豹豺狼蛇等,伤害加人,杀之无罪。”《梵网经古迹记》说:“若欲放火启命损物,别得杀盗。”可见,佛教允许杀生的重要目的是卫护正法。新罗是一个具体、现实地建设佛法的国家,所以对于阻碍建设的任何存在,应以卫护正当的菩萨义务加以排除。

道教关于“杀生有择”,除了像佛教那样出于守卫正法外,还主张要顺其自然,无为而为。如道教的科律即戒律讲:“依《月令》,春夏禁杀。”《月令》记述了每年夏历(农历)十二个月的时令及与其相关的农作物、动物的发育、生长的关系。如:《月令》认为,孟春之月牺牲勿用牝,禁止伐木,勿杀幼虫、飞鸟、母麛(初生兽为麛)、母卵;季春之月田猎禁用置罘、罗纲、伪兽药等捕鸟兽工具;仲春之月祀不用牺牲等。所以,道教讲的“依《月令》春夏禁杀”的意思是说,春夏季正是生物发育生长的季节,必须禁杀,这是择时择物。而春夏禁杀,是为了等待生物繁殖成熟后,以获取更多更大的果实。这正是道教的“处无为之事”的思想。而圆光对“杀生有择”戒的解说,也反映了这一思想。如他说六斋日和春夏之季不杀生,是择时;马牛鸡犬使畜和肉不足一臠的细物不杀,是择物。择时、择物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这就是道教所主张的自然而然、无为而无不为的“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10]

在这里,忠孝、善恶、无为不仅仅是儒教、佛教、道教的专利,而是具备了普适性。这就是说忠孝、善恶、无为三者会通为一个整体。这个整体以“世俗五戒”的形式表现出来。“世俗五戒”即是儒家的伦理条目,又是佛教的修身戒律,也是道教的处世准则。总之,它是花郎所依据的时代要求。这种三教融会思想在当时新罗统一三韩的现实斗争中,通过花郎的实践活动而得以体现出来。例如向圆光法师征求戒铭的花郎贵山和帚项就以三教和合的五戒反省自身,为统一新罗献出了生命。

根据统一新罗时期的政治意图创设的花郎道,以儒释道三教和合为其基本内容。其三教和合的结果是形成了新罗时期花郎道的时代精神——主体意识。这种主体意识在统一新罗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由此也演化为韩民族的民族性。

【注释】
[1]《鸾郎碑序》中的骛郎系为新罗一花郎。
[2]《三国史记·新罗本纪·真兴王条》。
[3]金忠烈(高丽儒学思想史》第65页。
[4]据《韩国文化史大系》IV(高丽大学民族文化研究所编)第776页说明:“有花郎门户,成一花郎一门户,并有郎徒(门徒)跟随。”
[5]《三国史记·新罗本纪四·真兴王条》。
[6]李能和《新罗道教史》第70页。
[7]参见《韩国哲学史》(上)中译本,第176页。
[8]契嵩《镡津文集》卷三《辅教编下·孝论·戒孝章》。
[9]见《道藏》第六册第887页。
[10]参阅金忠烈《高丽儒学史》第58-60页、67-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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