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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或改良的选择与历史必然性
 

革命和改良是变革社会的两种基本形式。它们都是由社会基本矛盾引起的,是社会基本矛盾借以实现和解决的两种不同形式,同时又是相互联系和统一的。它们都是人的历史主体性的表现,并受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近年来有人提出的所谓主体性实践哲学,把革命和改良割裂开来,提出要改良不要革命,以为革命或改良是可以任意选择的。这种观点否认了人的历史主体性的最高形式——革命及其同改良的有机联系,缺乏对历史发展的规律性的尊重,是很值得商榷的。

1.革命、社会革命、政治革命

“要改良不要革命”的核心是“不要革命”。这里首先遇到的一个问题是:什么是革命?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中,人们广泛地使用着“革命”这个词,如“科技革命”、“信息革命”、“学习革命”、“经济革命”、“思想革命”、“哲学革命”、“文化革命”、“教育革命”、“政治革命”、“民族革命”等等,这里“革命”二字是指重大变化或变革的意思。因此一般地讲到革命,就不必把它等同于政治革命特别是暴力式的政治革命,以为是关系到千百万人头落地的事,因而产生一种革命恐惧症。《告别革命》一书的作者特别推崇梁启超,说这几年重读了他的文章,觉得他很有远见。然而正是梁启超针对当时“朝贵之忌革也,流俗之骇革也,仁人君子之忧革也”的革命恐惧症现象,尖锐地指出:“革也者,天演界中不可逃避之公例也”,“宗教有宗教之革命,道德有道德之革命,学术有学术之革命,文学有文学之革命,风俗有风俗之革命,产业有产业之革命。即今日中国新学小生之恒言,固有所谓经学革命、史学革命、文界革命、诗界革命、曲界革命、小说界革命、音乐界革命、文字革命等种种名词矣。若此者,岂尝与朝廷政府有毫发之关系,而皆不得不谓之革命。闻‘革命’二字则骇,而不知其本义实变革而已。革命可骇,则变革亦可骇耶?呜呼!其亦不思而已。” [1]梁启超在这里把“革”视作“天演界中不可逃避之公例”,这个思想是对的。他列举的各种革命,对于我们把握革命这个概念也很有启发意义。他认为革命实变革,这从本质上讲也是对的。但革命不等于一般的变革,革命是根本性质的变革,重大的变革。从唯物辩证法讲来,革命意味着质变、飞跃、渐进过程的中断。在社会生活中,这种质变、飞跃是经常发生的。当我们说科技革命、经济革命、思想文化革命、教育革命、政治革命等等时,我们实际上就是指我们在科技、经济、思想文化、教育、政治等方面发生了质变、飞跃,出现了渐进的量变过程的中断,从一种质态过渡到另一种质态。我们所谓的革命,就是这个意思。因此一般说,“不要革命”即不准科技、经济、思想文化、教育以及政治等等发生质变和飞跃,这是不可能的。这是一种只承认量变不承认质变的庸俗进化论,用它来观察人类社会的发展,必然得出一系列错误的结论。

当我们从总体上观察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时,我们所说的革命,是指社会从一种形态向另一种更高级的社会形态的过渡、飞跃,即社会革命。它是社会根本性质的变化,而不是量变或局部的变化。它不仅包括经济基础的变更,而且包括随之发生的全部庞大的思想政治上层建筑的变更。最根本的是经济基础的变更(有时人们正是在这一层次上使用“社会革命”一词)。社会革命的根本问题是要改变社会经济基础,根据生产力的发展消灭过时的生产关系,代之以新的、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社会生产关系,这就势必从根本上改变社会面貌,“使幡然有以异于昔日”。简单的改朝换代、王朝易姓、总统换人,都不能叫做社会革命。马克思说,“亚洲各国不断瓦解、不断重建和经常改朝换代,与此截然相反,亚洲的社会却没有变化。这种社会的基本经济要素的结构,不为政治领域中的风暴所触动。” [2]

单纯政治领域的变动不等于社会革命,但是,消灭过时的生产关系,必然以消灭与这些生产关系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统治阶级、集团为前提。所以,力图消灭过时生产关系的社会进步阶级、集团,必然遭到与过时生产关系紧密相联的统治阶级、集团的反抗,他们必然利用上层建筑的全部暴力来捍卫这种过时生产关系。因此,改变社会经济制度的斗争,必然集中地表现为争夺国家政权的政治斗争,国家政权从反动落后的统治阶级、集团手里转移到进步阶级、集团手里,是社会革命的重要一环。

以变革过时生产关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革命必然集中地表现为政治革命,在阶级社会里,它通常表现为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政治大革命,而这种政治大革命,一般总是以暴力革命的形式进行的。这主要是因为反动统治阶级不愿自动退出历史舞台,他们总是运用强大的暴力机器即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等来镇压革命阶级,而不是革命阶级的过错。革命阶级为了实现自己的任务,不得不使用革命的暴力反对反革命的暴力。但是即使在阶级斗争的社会里,在一定的情况下,也会出现不流血的革命。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在争夺统治权的斗争中,如马克思所说,“爆发了两次霹雳般的震动,即1640年和1688年的革命”,[3]这后一次革命同前一次比较起来虽然是微不足道的,因为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统治主要是由从1640年到1649年的内战和革命奠定基础的,但它却以所谓“光荣革命”载入史册:当威廉和玛丽率领一支军队在英国登陆,国王詹姆斯没有抵抗就逃走了,因为连他的士兵也遗弃了他。这是一场不流血的革命。它说明当革命阶级的力量比较强大、统治阶级也看到大势所趋、人心所向时,和平的革命是有可能发生的。

总之,革命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有暴力革命,也有非暴力革命,把社会革命等同于暴力革命,以为革命必流血、残忍,因而“不要革命”,这不仅是对暴力革命的必要性缺乏理解,也是对革命形式的多样性缺乏理解。

2.革命的必然发生和主体性

所谓主体性实践哲学从“情感本体”和“心理主义”出发,认为历史的发展完全是偶然的,革命的发生完全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愿望,说什么“革命其实是一种情绪化的东西”,“后来情绪变成疯狂,变成盲动。”这种唯心主义的历史观完全不能理解:历史上真实发生的革命都是有其深刻的原因的,随着革命条件的成熟,革命就必然要发生,这是不以某个阶级意志、某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社会革命的最深刻的原因,在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马克思把这点讲得最清楚:“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刻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4]马克思在这里明确地说明了当生产关系变成生产力的桎梏即严重阻碍生产力的发展时就会发生社会革命,因而社会革命的根本任务就是变更生产关系、随着变更全部庞大的思想政治上层建筑,以解决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的矛盾,即改变旧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建立和发展新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以便保护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为了不致丧失已经取得的成果,为了不致失掉文明的果实,人们在他们的交往(commerce)方式不再适合于既得的生产力时,就不得不改变他们继承下来的一切社会形式。……例如:各种特权、行会和公会的制度、中世纪的全部规则,曾是唯一适合于既得的生产力和产生这些制度的先前存在的社会状况的社会关系。在行会制度及其规则的保护下逐渐积累了资本,发展了海上贸易,建立了殖民地,而人们如果想把这些果实赖以成熟起来的那些形式保存下去,他们就会失去这一切果实。所以就爆发了两次霹雳般的震动,即1640年和1688年的革命。” [5]由此可见,人们借以进行生产、消费和交换的经济形式是暂时的和历史性的形式,随之而建立的思想政治上层建筑也是暂时的和历史性的形式,它们都将被不断发展着的生产力所推翻。“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为首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 [6]人们按照自己的物质生产力的发展建立相应的生产关系、社会经济制度和思想政治上层建筑,整个社会都将随着物质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变更自己的形式。

“社会革命是社会基本矛盾发展的必然产物。” [7]社会革命的发生源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和冲突,这种矛盾和冲突发生时,社会就会发生危机,诸如经济危机和政治危机等,从而引起各种社会矛盾特别是阶级矛盾的尖锐化,因而导致社会革命的发生。欧洲的资产阶级革命没有一次事先没有商业危机和财政危机。1640年开始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是这样,1789年开始的法国大革命是这样,1848年的欧洲革命也是这样。而当资产阶级社会还处在普遍繁荣的情况下,无产阶级要想进行革命也是不可能的。“在这种普遍繁荣的情况下,即在资产阶级社会的生产力正以在资产阶级关系范围内一般可能的速度蓬勃发展的时候,还谈不到什么真正的革命。只有在现代生产力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两个要素互相发生矛盾的时候,这种革命才有可能。”所以,“新的革命只有在新的危机之后才有可能。但是新的革命的来临象新的危机的来临一样是不可避免的。” [8]通常所谓革命形势,是以“经济的和政治的危机”这句话简略地表达出来的。这时被压迫阶级、阶层的贫困和灾难超乎寻常地加剧,产生了愤怒和不满等容易导致革命的“情绪”、“情感激流”。这种“情绪”和“情感激流”决不是无缘无故地产生的,是“非常神秘”的、“不可捉摸”的东西,相反,它正是被压迫阶级、阶层所遭受的贫困和灾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苦难的抗议,是对无情世界的叹息,又是对美好世界的憧憬。它表示被压迫阶级、阶层不愿照旧生活下去。同时统治阶级、集团的政治危机导致上层也不能照旧生活下去,不能照旧维持自己的统治。所有这些客观变化总起来就叫做革命形势。“但是,不是任何革命的客观形势都会引起革命。有了革命的客观形势,再具备革命的主观条件,才能引起革命。” [9]主观条件就是:被压迫阶级、阶层的真正觉醒,由一个所谓“自在的阶级、阶层”变成一个“自为阶级、阶层”,革命的阶级、阶层,他们的革命觉悟和组织程度的提高,革命口号和纲领的提出,革命理论和革命政党的形成,以及革命统一战线的形成等等。而当这些革命的主客观条件具备时,革命就势必会发生。在这种情况下,无论你怎样想“不要革命”,也是不可能的。

革命的发生具有必然性,同时具有主体性。革命是人民的历史主体性的最高表现。马克思说,“只有人民才能完成革命” [10],“革命是人民权利的法律依据;人民根据革命提出自己的强烈要求。” [11]人民群众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像在革命时期那样以新社会制度的积极创造者的身份出现,往往能够作出从市侩的渐进主义的狭小眼光看来不可思议的奇迹。革命是人类社会历史中最有生气、最重要、最本质、最具有首创精神的决定性关头,它往往使一个民族“五年就走完在普通环境下一百年还走不完的路程”。[12]所以马克思主义讲实践主要是讲革命的实践,认为“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和改变事物的现状。” [13]马克思之所以批判费尔巴哈,就是因为他对于实践只是从它的卑污的犹太人活动的表现形式去理解和确定,把实践误解为不过是吃吃喝喝,人与人之间的琐碎交往而已,而不知道“革命的实践”为何物。费尔巴哈致力于把宗教世界归结为它的世俗基础,但是他不了解,对于这个世俗基础,首先应当从它的矛盾中去理解,然后用排除这种矛盾的方法在实践中使之革命化,使世俗基础在实践中受到革命改造。所以马克思批评他说,“正是在共产主义的唯物主义者看到改造工业和社会制度的必要性和条件的地方,他却重新陷入唯心主义。” [14]

所谓主体性实践哲学说,“革命确实有巨大的破坏力量,它可以改变人们的存在方式……结果社会本身的组织机能、管理机能和建设机能就退化了。”“革命就容易使人发疯发狂,丧失理性。”“革命固然可以破坏一切,但不能创造一切。”“革命只是一种破坏性的力量,它破坏了一种政治框架之后,并没有提供新的政治框架,因此,革命后一定会留下一种政治真空,而填补这种真空,除了再次专制,别无选择。”“老是革命,整个民族的生命能量就在革命中耗尽了。”如此等等,讲了这么多革命的害处,然而除了上述第一句和第二句话具有一定的相对真理,其余都是根本不能成立的。革命确实有巨大的破坏力量,例如英国经过1640-1688年的资产阶级革命,“一切旧的经济形式、一切和它们相适应的社会关系、曾经是旧的市民社会的正式表现的政治国家,当时在英国都被破坏了。” [15]为什么要破坏呢?因为这些旧的生产关系成了生产力发展的桎梏,而旧的上层建筑则以保护这种旧的生产关系为满足,为了不致丧失已经获得的生产力,为了把已经获得的生产力从旧的生产关系的桎梏下解放出来,就必须破坏这种旧的生产关系及保护它的旧上层建筑。只有把这些东西破坏了,生产力才有救,社会才能发展。只有破坏旧的腐朽的东西,才能建设新的健全的东西。不破不立,不塞不流,不止不行。而在破的同时,也就在建设新的东西。革命不同于无政府主义的单纯破坏,不同于打家劫舍的强盗行径。革命者在破坏旧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之先,就已经有了新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框架,例如中国革命在破坏旧的土地制度时就已经有了新的土地制度框架,在破坏旧的中华民国时就已经有了人民共和国的框架。革命的破坏是用新框架取代旧框架,不存在没有任何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框架的真空时代。新的框架尽管不可能一下子就很完善,需要在今后的实践中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但是由于它解决了社会在旧框架时期慢慢积累起来的社会基本矛盾,解放和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建立了社会后来长期发展的根基,因而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宣告了资本主义框架对封建主义框架的第一次大胜利,它的意义不限于使英国本国成为第一个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和殖民帝国,曾被誉为“不落的太阳”;而且在于它对整个人类历史都发生了巨大的影响。它标志着资本主义生产时代的开始,而资产阶级仅在它不到100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纪所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正如列宁所指出的:“现代的文明的美国的历史,是由一次伟大的、真正解放的、真正革命的战争开始的”。[16]18世纪美国人民以武装斗争驱逐了英国殖民者,赢得民族独立,为资本主义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继英国之后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头等国家。”举凡今日文明诸国,没有一国未经历过社会革命。“革命是历史的火车头”,马克思的这句话形象而深刻地说明了革命在历史发展的重大作用。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每一次“跃迁”和革命,都使社会本身的组织机能;管理机能和建设机能跃迁一个数量级甚至更多,这就是革命的巨大破坏作用所带来的巨大的建设作用。

革命不仅改造了社会,而且也改造了人,改变了人们的存在方式,但不是“使人发疯发狂,丧失理性”,而是使人民群众中的智慧和力量得到前所未有的发挥。人民群众经过革命的锻炼,会形成新的品格,产生新的观念、需要和语言。所以马克思说:“革命之所以必需,不仅是因为没有任何其他的办法能推翻统治阶级,而且还因为推翻统治阶级的那个阶级,只有在革命中才能抛掉自己身上的一切陈旧的肮脏东西,才能成为社会的新基础。” [17]

马克思以前的旧唯物主义者知道人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改变了的人是另一种社会环境和改变了的教育的产物,但是它不了解,社会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教育人的人一定要先受教育,而社会环境的改变和人的自我改变,都有赖于革命的实践。

诚然,革命往往免不了牺牲,革命是要付出代价的。但是同革命所引起的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一代新人的成长相比较,革命的牺牲成倍地得到了报偿。相反,长期维持历史上过时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给社会造成的损失,比革命所造成的全部牺牲要大得多。在地球上长期维护过时的奴隶社会制度、封建社会制度不变,其代价是无法计算的。正因为如此,那些为革命而献身的烈士在各国都受到人们永恒的怀念和敬仰。每逢盛大节日,人们都往烈士墓上献花,以表达对他们的崇敬哀思与感激之情。这是应当的。如果像《告别革命》那样,对烈士们说什么“革命其实是不必要的”、“革命必将带来灾难”,这不仅是对那些为革命而献身的烈士和先辈的侮辱,也是对整个人类历史的侮辱。

3.革命和改良的辩证法

一般所谓的改良,是指改善、改进的意思,如改良土壤、改良品种、改良工具以及改良政治等。社会变革意义上的改良,是指在同一社会制度基础上,对该社会制度作某些形式上的调整、改善、改进,而不改变该社会制度的根本性质。这与用新的进步的社会制度代替旧的落后的社会制度从而使社会性质发生根本变化的社会革命完全相反。梁启超在《释革》中说,“Reform者,因其所固有而损益之以迁于善……Revolution者,若转轮然,从根柢处掀翻之,而别造一新世界,”“Ref.主渐,Revo.主顿;Ref.主部分,Revo.主全体;Ref.为累进之比例,Revo.为反对之比例”,[18]这样讲是有一定的道理的。社会革命是社会变革的质变形式,是社会由一种质态、形态向另一种形态的突变或飞跃,而社会改良是社会的量变形式,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革,这二者是有区别的。

社会革命和社会改良这两种变革形式的区别根源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矛盾运动的不同状态。当一个社会的生产关系基本上适合生产力的发展,上层建筑基本上适合经济基础的发展,这时的社会变革只要对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中的某些缺点、弊端、罅漏加以革除即进行某种程度的改良就可以了,而不必“从根柢处掀翻之”、“别造一新世界”;相反,当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而上层建筑力图保持原有的生产关系、反对建立新的生产关系因而与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生冲突,这时就要通过社会革命的形式来加以解决,“从根柢处掀翻之”,代之以一个新的世界。所以革命和改良各有所宜,二者不可乱用。关于这点,梁启超下面这段话也说得很好:“其事物本善,而体未完法未备,或行之久而失其本真,或经验少而未甚发达,若此者,利用Ref;其事物本不善,有害于群,有窒于化,非芟夷菹崇之,则不足以绝其患,非改弦更张之,则不足以致其理,若是者,利用Revo.”。[19]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讲来,什么时候宜进行革命,什么时候宜进行改良,并不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愿望,而是取决于客观的社会基本矛盾的现实情况。离开客观的社会基本矛盾情况,抽象地提出革命比改良好,或者反过来提出“要改良不要革命”,都是不对的。马克思主义者不同于无政府主义者,它承认争取改良的斗争,承认争取改善劳动者状况的斗争,尽管这种改善仍然不触动统治阶级手中的政权。但与此同时,马克思主义者又最坚决地反对改良主义者,反对他们直接或间接地利用改良来限制广大人民群众的革命意向和活动。马克思主义者根据社会基本矛盾学说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能够冷静、清醒地考虑、权衡和检查“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什么活动领域要善于采取革命的行动,而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什么活动领域要善于改用改良主义的行动”,[20]并把这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

革命和改良各有所宜,二者又是密切联系的。首先,改良是以革命为前提的。要进行社会改良,首先要以一定的社会经济制度为前提,而一定的社会经济制度是通过社会革命产生出来的。一定的质决定一定的量,量变是以质变为基础的。还没有进行社会革命,还没有建立起新的社会制度,要谈对它的改良是不可能的。这正如一篇文章,还没有草创出来、大体未就,就谈对它的修改、改善、改良,是办不到的。英国资产阶级在1640-1689年的革命后所进行的一系列社会改良举措,如议会为了确保1689年的胜利而制定的《权利法案》,授予天主教以外各教派信仰自由的《宽容法案》,1701年通过的《王位继承法》,1707年制定的使苏格兰和英格兰组成一个真正统一王国的《联合法》,以及1688年“光荣革命”后议会的“两党制”和“内阁制”惯例的形成,并因此在1832年选举改革以后,特别是在1867年和1928年之间的一系列改革,把选举权逐步扩大到工业资产阶级、城市工人和农村农民,等等,都是资产阶级革命后的改良,通过这些改良,英国逐渐成了一个政治民主的国家,它不仅利用这种政治上的民主来增进上层阶级的福利,同时也在适当地增进工人阶级和下层群众的福利,缓和阶级矛盾,以继续维持它的运转,并向前发展。欧美各国的资产阶级在经过一场革命、夺得社会的统治权后,也都相继进入一个各种立法、司法、行政制度的逐步完善的和平发展时期。所以这一切改良、改善措施,都是在先前革命的基础上发生的。改良是革命斗争的副产品。不知社会改良是以社会革命为基础的,盲目模拟当时欧美的社会改良,曾是上一世纪我国一些人的通病。针对当时那种以为模拟欧美日本当时所谓改革,而“遂可以善其后”的倾向,梁启超曾正确地指出:“彼等皆曾经一度之大变革,举其前此最腐败之一大部分,忍苦痛而拔除之,其大体固已完善矣,而因以精益求精、备益求备。我则何有焉? [21]梁启超在这里看出了要改良先要进行革命,改良是在革命的基础上发生的,反对邯郸学步,盲目模拟欧美的社会改良,这是符合社会革命和社会改良的辩证法的。

改良以革命为前提,同时又以革命为归宿。革命阶级在摧毁了反动统治阶级的统治、掌握了政权并经过一系列有利于他们自己的政策调整和社会改良之后,生产力就会以一定的速度和规模发展起来,这些以较快速度发展的生产力,到了一定的发展阶段,便同现存生产关系发生矛盾,于是新的社会革命的时刻就到来了。而真正的革命者,这时不仅要有勇于进行革命的决心,而且在根本性变革的条件还不甚具备时,需要耐心细致地进行量的准备工作,即对社会进行改良,不断改善被压迫阶级的处境,积蓄革命力量。以为举行社会革命不需要有一个准备时期和积蓄力量的过程,把希望寄托在突然的一击上,这种看法和做法在实践中已被证明是完全错误的。质变总是以一定的量变作为必要的条件,只有经过一定的量的积累,才会引起根本性质的变化。质变是量变的结果和归宿。卢森堡说,“社会改良和社会革命之间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为社会改良而斗争是手段,而社会革命是目的。” [22]这句话是合理的。有如烧一壶开水,我们一度一度提高它的温度,这是“改良”,但是目的是要把它烧开,使它发生“革命”,离开这个目标,我们一度一度提高它的温度,进行“改良”工作,就毫无意义。甚至相反,当我们想把它结成冰时,我们一度一度提高它的温度,非但不是“改良”,而是“改坏”了。改良主义者只承认改良否认革命,认为改良就是一切,目的是微不足道的,把最终目的弃置一旁,主张无目的的改良,盲目的改良,这种改良犹如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对于实践来说是非常危险的。另一方面,只讲革命,不讲改良,只讲目的,不讲手段,也必将陷入盲动主义。

人类社会的演进,是一个渐进性的改良和突变式的革命变革互相转化的过程。当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便与现存生产关系发生冲突,这时就会发生社会革命,并在革命的基础上建立起新社会。新社会又接着开始了渐进的改良过程,通过渐进的改良,社会处在相对稳定的发展过程中,生产力获得了新的发展。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它和现存生产关系又发生矛盾,于是新的社会革命的时刻又来到了。如此循环不已,往复无穷。所以在社会变革问题上,无论是否认社会改良的“激变论”,还是否认社会革命的庸俗进化论,都是错误的。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革命和社会改良是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由此形成不可分割的联系,并在它们的联系和统一中来把握他们。

历史上有些革命,往往表现为带有一定改良性质的革命,而有些改良,乃属带有革命性质的改良。《告别革命》一书所津津乐道的“英国式的改良”,实质上指的是带有一定妥协性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因为当它说“我赞成英国式的改良,不赞成法国式的、暴风骤雨式的大革命”时,只有把前面一句的“改良”读做“革命”,才能和后面所说的革命作为同类项来加以对比,否则就是不可比的了。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是以所谓“光荣革命”结束的,它对封建势力的摧毁并不彻底,因而带有一定的改良性质。但尽管如此,从根本上说,仍是一场真正的社会大革命,它宣告了新的资产阶级社会秩序的诞生,对全欧洲和全世界都产生了影响。因此把这样的革命仅仅理解为一种改良,是根本不符合历史实际的。况且,任何一次真正的社会大革命,总是包含有高潮、低潮和新的高潮等多个阶段,在低潮时,往往显示出一些改良的特征。例如英法两国的资产阶级革命一开始都经历了君主立宪阶段,这个“君主立宪”正是《告别革命》一再说道的“改良”,而且也确实是改良,不过是属于总的革命过程中所带有的改良成份罢了。而革命,说到底,不过是彻底的改良。所以革命和改良这两极是相互贯通的,在它们之间划一道鸿沟,要这个不要那个,是不可能的。

历史上一些较大的改革,往往表现为带有一定革命性质的改良。俄国1861年农奴制的废除,是由农奴主实行的资产阶级改革,它是俄国历史上封建生产方式过渡到资产阶级君主制的转折点,因而具有一定的革命性质。但这种所谓“自上而下革命”不可避免带有一定的改良性质,改革后仍保留有大量的封建残余,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仍受到较严重障碍,从而导致往后的一系列革命。在武力推翻实际统治日本达数百年之久的封建幕府制度的基础上开展的日本明治维新运动,使日本从封建社会过渡到资本主义社会,因而带有一定的革命性质,但明治维新保存了不少封建残余,因而这场运动又带有一定的改良性质,这种改良性质使日本往后成了一个带有封建性的蛮横的资本主义国家,积极发动对外的侵略。中国的戊戌变法运动的目的是挽救民族危亡和发展资本主义,因而带有革命性质,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叙述百年来的革命运动时,戊戌变法就是其中之一。但是这场运动希望在不根本改变封建制度的前提下发展资本主义,因而又带有改良性质,并且失败了,导致了往后的一系列革命。总之历史上一些较大的改革,往往既具有革命性的一面,又具有改良性的一面,只看一面,忽视另一面,就认为某国没有革命,改良比革命好,是形而上学的。

4.中国革命发生的必然性和改良主义的失败

中国从1840年的鸦片战争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其间经历了一系列的革命运动。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里列举的就有鸦片战争、太平天国运动、中法战争、中日战争、戊戌变法、北伐战争、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此后就是解放战争。这一系列的革命运动是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属于民主革命性质,参加的主要有农民、工人、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它包括两个阶段,即1919年以前主要由资产阶级领导的旧民主主义革命,和1919年以后主要由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所谓中国革命,包括这两个前后相连的阶段。

中国为什么会发生革命?对此,有的外国人将其解释为因为中国人多和西方新思想的影响。这种解释是很肤浅的。毛泽东在《唯心历史观的破产》里已经作了剖析和批判,这里不再赘述。这里要说的是近年来上述所谓主体性实践哲学,提出了一种可说是与上述唯心主义解释相类似的关于中国革命原因的新解释:中国革命是中国人心理紧张的结果。这种主体性实践哲学说:“进化论观念造成20世纪中国的心理紧张,好象随时都要被淘汰,随时都要被开除球籍,结果自我恐慌,急得要命。……一过分紧张就会发狂。”“一急就想革命。”还说什么,“中国当时如果选择康、梁的改良主义道路会好得多”,“辛亥革命其实是不必要的。”

马克思主义不是把中国社会革命解释为心理紧张的结果,而是从中国社会的矛盾特别是社会基本矛盾的状况来分析革命的原因和革命发生的必然性。

中国的近现代社会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在日本帝国主义大举侵略和占领中国以后,中国又变成了一个殖民地、半殖民地和半封建的社会。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中国长期以来是一个封建专制的国家,广大的农民群众没有生产资料和任何政治权利,过着极端贫困和落后的生活。广大农民和地主阶级长期处于对抗的状态中。据毛泽东在江西时期对兴国的调查,一方面仅占人口6%的地主富农占有土地80%,另一方面,占有人口80%的中农、贫农则仅占有土地20%。因此他得出的结论只有两个字:革命,因而他也益增革命的信心,相信这个革命是能获得80%以上人民的拥护和赞助的。[23]鸦片战争后,帝国主义列强侵入中国,在一方面促使中国封建社会趋于解体,促使中国发生了资本主义因素,另一方面,它们又凭借着船坚炮利,强迫中国腐朽的封建统治阶级订立一系列割地赔款、丧权辱国的条约,利用和勾结封建统治阶级残酷统治和掠夺中国,并用战争直接威胁着中国人民的生存。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处于尖锐的矛盾之中。中国近现代的革命正是在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的基础上发生和发展起来的。

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集中体现为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同中国人民的社会生产力的矛盾。由于封建地主阶级对广大农民的残酷剥削和政治压迫,中国社会的生产力的发展一直非常缓慢。而在帝国主义入侵后,尽管有一部分商人、地主和官僚投资新式工业,使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有所发展,但同时更多的情况是:中国的财力、物力和人力为帝国主义国家所掠夺或摧残。帝国主义国家通过强制向中国贩卖毒品鸦片和战争赔款等方式,掠夺了中国大量的白银——它的血液;通过割地、瓜分势力范围和签定不平等条约等方式,向中国攫取最一般的生产资料——土地,以及矿山的开采权、铁路的经营权等,还通过鸦片的毒害、战争的屠杀和占领城市后的大屠杀,使中国失去了大量的劳动力。帝国主义列强还通过在中国直接经营许多轻工业、重工业的企业,利用中国的原料和廉价劳动力,对中国的民族工业进行排挤压迫,阻碍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在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联合统治和控制下,中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受到了严重的束缚。中国社会的生产力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矛盾,构成中国近现代社会的基本矛盾,这一基本矛盾的激化,必然酿成革命。

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对中国社会生产力的严重束缚和掠夺,直接的结果是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许多人生活在绝对贫困线以下,生存难保。整个社会经济濒临崩溃,国库空虚,这又导致人民生活更加困难。马克思说,“中国在1840年战争失败后被迫付给英国的赔款,大量的非生产性的鸦片的消费,鸦片贸易所引起的金银外流,外国竞争对本国生产的破坏,国家行政机关的腐化,这一切就造成了两个后果:旧税捐更重更难负担,此外又加上了新税捐。……所有这些破坏性因素,都同时影响着中国的财政、社会风尚、工业和政治结构”。[24]随着经济危机,又发生了政治危机,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处于摇摇欲坠之中,为顽固维护自己的统治,封建地主阶级往往更加投降卖国,而这又进一步动摇了他们的统治。如慈禧太后在八国联军攻陷北京及义和团的英勇抵抗失败之后,无耻地向帝国主义表示,要“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完全做帝国主义的忠顺奴仆。而帝国主义列强由于受中国财富和软弱的引诱而不能自拔,更加贪婪地掠夺中国,这又进一步加深了中国经济危机和政治危机。这一切引发了整个中国社会的危机,中华民族的存亡危在旦夕,革命形势日趋成熟。

在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由于严重破坏中国社会的生产力、竭力维护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生产关系和政治关系而引发的中华民族的危机面前,广大的人民群众特别是其中有觉悟的先进分子当然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表示不满和愤怒,萌生一种危机感、责任感、救亡图存意识,总之即主体性实践哲学所谓的“中国的心理紧张”。但中国的这种“心理紧张”,只是中国革命发生的条件之一,而不是它的根据,因为这种心理紧张只不过是对当时社会状况的反映,是对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及其所引发的社会危机的反映。这种心理紧张不是无缘无故地发生的。例如,凡有爱国心的中国人,对帝国主义列强破坏中国社会的生产力,麻痹愚弄中国人的强盗行径不可能不表示愤怒。如列宁所说,“那些到中国来只是为了大发横财的人,那些利用自己的所谓文明来进行欺骗、掠夺和镇压的人,那些为了取得贩卖毒害人民的鸦片的权利而同中国作战(1856年英法对华的战争)的人,那些用传教的鬼话来掩盖掠夺政策的人,中国人难道能不痛恨他们吗? [25]特别是一些先进的中国人,由于受历史上的革命、当时的欧洲革命和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人民反殖民主义革命斗争的影响,萌发了革命意识,他们出版书报,教育人民,组织革命团体,并随着中国社会危机的加深而日益壮大,于是中国革命的条件也就进一步成熟了。

随着革命条件的逐步成熟,反动统治阶级对革命人民的镇压也就愈加严厉。他们严禁革命言论的出版与传播,到处搜捕革命党人,甚至“宁愿错杀一千,也不愿放走一人。”他们甚至对那些并不想从根本上推翻他们,只是希望他们能改好一些的改良派分子也大加杀戮。谭嗣同等“戊戌六君子”就是因主张变法图强而被清政府杀害。事实说明,改良主义在中国行不通。剩下只有一条道路:革命。所以可以说,中国革命是被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逼出来的,这里谈不上什么选择。周恩来在谈到他是怎样走上革命道路时说,“中国有句俗语:‘逼上梁山’。这句俗语就出自《水浒》。我们都是‘逼上梁山’的。人走上革命道路不是先天的,而是由于外来的压迫和环境造成的。但他所以能产生革命性,是由于人的本能中有一种抵抗力,不愿受外来压迫。有一种人,站在压迫方面或帮助压迫的,当然无由产生抵抗力。但大多数人是被压迫的,只不过抵抗力有强弱的不同。有些人抵抗力强,是经过锻炼而来的,有些人抵抗力弱,是因为锻炼不够。”“我自小吃过苦,懂得生活之艰难,所以很短时间内,即转变到马克思的唯物主义”。[26]从周恩来的这段话我们可以看出,中国革命完全是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逼出来的。改良主义者无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同广大人民群众的对抗性矛盾,无视一系列革命条件成熟的历史事实,幻想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能够领导中国变法图强,这是完全不现实的。他们不过是些未经过锻炼的抵抗力弱的人,终于被历史抛弃。

【注释】
[1]梁启超:《释革》,《梁启超文选》上卷,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2年版,第172-173页。
[2]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397页。
[3]《马克思致巴•瓦•安年柯夫》,《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78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2-83页。
[5]《马克思致巴•瓦•安年柯夫》,《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78页。
[6]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形而上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08页。
[7]赵家祥、李清昆、李士坤主编:《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335页。
[8]马克思和恩格斯:《国际述评(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513-514页。
[9]赵家祥、李清昆、李士坤主编:《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337页。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716页。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130页。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8页。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8页。
[1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0页。
[15]《马克思致巴•瓦•安年柯夫》,《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78页。
[16]列宁:《给美国工人的信》,《列宁全集》第28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43页。
[1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77页。
[18]《梁启超文选》上卷,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2年版,第171172页。
[19]《梁启超文选》上卷,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2年版,第172页。
[20]《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12页。
[21]《梁启超文选》上卷,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2年版,第175页。
[22]罗莎•卢森堡:《社会改良还是社会革命?》,三联书店1973年版,第1页。
[23]参见毛泽东:《关于农村调查》,《毛泽东新闻工作文选》,新华出版社1984年版,第64-65页。
[24]马克思:《中国革命和欧洲革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页。
[25]列宁:《中国的战争》,《列宁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355页。
[26]《周恩来同志谈个人与革命的历史》,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中共党史资料》1982年第1辑,第5-7页。

(原载李为善、刘奔主编《主体性和哲学基本问题》,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出版。录入编辑:乾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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