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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社会主义建设的客观规律和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
 

总结我国几十年来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要努力把握客观规律,同时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发挥他们的积极性。经验证明,什么时候我们注意努力把握客观规律,同时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发挥他们的积极性,我们的建设事业就前进,就取得了胜利;什么时候我们没有注意努力把握客观规律,没有同时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发挥他们的积极性,我们的建设事业就停滞,甚至出现挫折。在充满挑战与希望的21世纪,中央号召我们要抓住机遇,开拓进取,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搞好各个方面的改革,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在这种情况下,研究尊重社会主义建设的客观规律和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就显得益发重要。

1.社会主义建设必须尊重客观规律

社会主义建设是有其规律的。这些规律是人们自己活动的规律。任何国家的建设事业都受内在的规律支配,所不同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例如,“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品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数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形式,这是不言而喻的。” [1]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与一般国家相比,除了受一般的共同的规律支配而外,还受自己的特殊规律的支配。这是因为一般而言,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和社会意识形态与一般国家特别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不同。例如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意识形态,对于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因此,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是否结合以及结合得好坏,会加速或延缓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进程。目前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于这样一个阶段,又有着与一般社会主义建设不同的特殊规律。例如,我们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只能实行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如此等等。由于历史原因和国际环境的原因,我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将是一个很长的历史发展过程。目前,我们对这个阶段的状况、矛盾、演变及其规律的认识在许多方面还知之不多,知之不深,随着过程的发展,支配这个过程的规律也会变化和发展,一成不变的东西是没有的。

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是客观存在的。所谓客观存在,是说这些规律存在于我们的头脑之外,不管我们是否承认它,认识它,是喜欢它还是不喜欢它,它都在我们头脑之外独立地存在着,并以铁的必然性在发挥着作用。有人以为自然规律可以说是客观的,但对于社会规律则不能说是客观的,因为社会历史活动是人们自己的活动,而人是有意识的,是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诚然,就各个个人、各个社会集团或政党来说,他们的活动是受主观愿望支配的,但是从整个社会来看,人们是相互作用的,并且往往是彼此冲突、互相矛盾的,最后融合成一个总的合力,这种总的合力是一种不同于各单个意志、力量的新的力量,它不自觉地、不自主地起着作用,所产生的结果往往是谁都没有希望过的,所以以往的历史总是像一种自然过程一样进行。而且社会发展的主要的和决定的因素是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社会存在和发展的规律归根到底是建立在经济条件基础之上的,而经济条件是一种物质的、纯粹实际地存在着的力量,这也从根本上决定了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性。以往的社会都是按照它本身所固有的客观规律向前发展的,社会主义社会也是如此。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的规律,如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的规律、价值规律、商品供求规律、货币流通规律等等,都是客观地存在着的,并以它所固有的方式起着作用。我们的任务是要认识它,研究它,在实践中遵循它、利用它。如同毛泽东在谈到价值规律时所说的那样:“实行那个客观存在的价值法则。这个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只有利用它,才有可能教会我们的几千万干部和几万万人民,才有可能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否则一切都不可能。” [2]

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是客观的,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我们只能对它加以认识和利用,而不能加以废除、取消,也不能制定或创造新的规律,或对这些规律加以改造。支配一定现象的规律是随着一定现象的产生而产生,随着一定现象的消失而消失的。人类历史领域中的规律大多数是在一定历史时期中发生作用的,以后随着新的历史条件的出现,它们就让位于新的规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支配原来一定现象的规律被消灭,而是由于出现了新的历史条件而失去效力,退出历史舞台。支配人类历史活动的新的规律并不是由人们的意志创造出来的,而是在新的历史条件的基础上产生的。例如随着金属货币的采用,就会产生一系列支配金属货币使用的规律,这些规律对于用金属货币进行交换的一切国家和历史时期都是起作用的。而随着金属货币的废除,一系列支配它的规律也就自行退出历史舞台,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规律本身被消灭,一旦采用金属货币,这些规律又会起作用。客观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也是不能进行创造、制造或改造的。唯心主义哲学家否认规律的客观性,认为规律是由人创造的,他们说,“人是自然规律的创造者”,“人把规律给予自然界这一说法要比自然界把规律给予人这一相反的说法有意义得多。” [3]唯物主义承认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客观规律,认为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中的规律、规则、定律、原理等仅仅近似正确地反映着客观存在的规律,这些科学规律的表述形式是主观的,是由人创造的,但这些科学规律本身、它们的内容是客观的,因而从根本上说,人们也不能随意制造或废除科学规律。通过科学规律的熟练运用而达到对客观规律的支配和把握,能够从心所欲地消灭一些现象或创造一些新现象,这种情况也不意味着客观规律被消灭或创造,相反,这说明客观规律受到了尊重,得到了正确的认识和运用。有的人认为,由于人们通过认识和掌握客观规律,就能限制它们起作用的范围,可以防止他们的可能有的破坏作用,使之有利于人们自己,这样,就使规律得到了“改造”或“根本改造”。这种意见也是不对的。规律本身是根本不能改造的,所能改造的只能是它起作用的范围和条件。在前苏联理论界,有些人认为,由于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特殊的作用,国家领导人和社会领导机关能够废除现存政治经济学规律,能“制定”、“创造”新的规律。他们断定,社会主义制度下经济发展的规律是由社会领导机关所“创造”、“改造”的。实际上,在社会主义社会,国家领导人和社会领导机关同任何社会的国家领导人和社会领导机关一样都不能取消、创造或改造经济规律,而且由于社会主义国家的特殊性质,它的领导人和领导机关更应该尊重经济发展规律,在正确认识和深刻把握这些规律的基础上制定出正确的、符合实际情况的经济发展战略和发展计划,否则会产生严重后果,对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我们不能取消、废除这些规律,也不能制造新的规律或改造规律,我们只能尊重这些规律,努力把握这些规律,使之为我们服务。自由不在于否认客观规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并根据这种认识来加以利用。客观规律在我们还没有认识和考虑到它们的时候起着盲目的、强制的、往往是破坏性的作用,一旦我们认识了它们,掌握了它们的特点和起作用的方式和条件,那么我们就会使之服从我们的意志,通过对它们的利用来达到我们的目的。客观世界的规律性决不意味着我们在客观规律面前是无能为力的,只能让自己去做规律的奴隶。实践证明,人们只要认识了规律,掌握了它们,就能限制它们起作用的范围,利用它们来达到我们的目的,从而达到对规律.的驾驭,做规律的主人。今天,除了在天文、地质等过程中,人们确实即使认识了它们的发展规律,也无什么力量和手段来控制它们。但把这些过程除外,在许多情况下,人们是能够通过对客观过程的内在规律的认识来利用和控制它们的。这一点特别适合于人类社会,尤其是社会主义社会。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就说明了这一点。同时我们遭遇的挫折也说明,社会主义建设还有许多未被我们认识的必然王国。江泽民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强调要“立足于新的实践,把握住时代特点,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现实中的重大问题,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的规律、对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对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的认识”。[4]我们一定要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加强对这些规律的认识,深入调查研究,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包括自然科学知识和社会科学知识,逐步使自己的认识合乎规律,最后达到能够完全自觉地掌握和利用规律,实现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

2.社会主义建设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

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我国人民群众成了社会和国家的主人。这里所谓人民群众,是指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农民阶级、解放军指战员、干部以及其他劳动群众。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人、农民以及其他社会阶层在就业和分配方式上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他们是社会和国家的主人这种历史地位没有变。他们是中国有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主体,我们所进行的一切工作都是为着他们的,又都是由他们去实行和完成的。

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富裕和幸福。我们不断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不是为了别的,就是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需要。我们之所以努力发展经济,目的是为了不断增加城乡居民的收入,改善他们的吃、穿、住、用、行的条件,医疗卫生条件及其他生活条件,以便使他们过上富裕的生活。我们之所以努力发展教育科技事业,繁荣社会主义文化,目的是为了使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受教育的机会和享受文化成果的充分权利,使人们的精神世界更加充实,实现人们思想和精神生活的全面发展。我们之所以进行社会主义的民主和法制建设,目的是为了保证人民群众能充分行使民主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的权利,保证人民群众能依法管理好自己的事情,实现自己的愿望和利益。我们之所以进行改革和开放,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江泽民强调,“必须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改革和建设的根本出发点。人民是我们国家的主人,是决定我国前途和命运的根本力量。党的全部任务和责任,就是为人民谋利益,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为实现自己的根本利益而奋斗。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党的一切工作和方针政策,都要以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最高衡量标准。这是我们观察和处理问题的一个根本原则”,又强调,“在整个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都要努力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群众共同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改革越深化,越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正确地统一和结合起来,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把他们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只有这样,我们的改革和建设才能始终获得最广泛最可靠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5]与此相对照,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出现有所谓“政绩工程”,它不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而是某些人为了向党和人民要位子和权力。有些地方甚至连工资都不能按时发放,却在不顾条件,片面追求所谓“政绩工程”、“脸面工程”、“气魄工程”,以便受到上级的尝识、提拔和重用。显然对这种无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劳民伤财的做法,必须坚决反对。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实现自身利益的根本力量。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是一项伟大的事业,完成这一伟大事业,必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首创精神。凡事都在人为,未有不为而成者,未有不尽力而为而成伟大事业者。老子提倡过无为哲学,但那是有特定涵义的,是说统治阶级不要多事,尽量不要打扰老百姓,与民生息,这实际上正是调动老百姓的积极性的一种方法。中国长期地处在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中,社会发展缓慢,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缺少一种奋斗、进取的精神。欧美先进的资产阶级国家之所以先进,原因之一,就在于这些国家在资产阶级的领导下,比较充分地发挥了它们那个民族的人的主体性、积极性。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讲到,资产阶级在历史上曾经起过非常革命的作用,它创造了完全不同于埃及金字塔、罗马水道和哥特式教堂的奇迹;它完成了完全不同于民族大迁移和十字军东征的远征。资产阶级使生产工具,从而使生产关系和全部社会关系不断地革命化。不断扩大产品销路的需要驱使资产阶级奔走于全球各地,他们到处落户,到处创业,到处建立联系。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资产阶级使未开化和半开化的国家从属于文明的国家。资产阶级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了一个新世界。资产阶级能够做到的,无产阶级难道不更应该做到吗?

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除剥削和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在实践中真正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为进入共产主义创造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性。没有全体人民的干劲和聪明才智的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决不会体现出来。

我们的国家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由于它是一个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经济比较落后,加之人口众多,所以虽然目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由于底子薄,我们仍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的生产力还不发达,商品经济和国际国内的市场也不甚发达。在一些边远和落后地区,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济还占相当比重。在上层建筑方面,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所必需的一系列条件还不充分,封建主义的残余和迷信思想、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和小生产的习惯势力在社会上还有相当影响,并且经常侵袭着党的干部和国家公务员队伍。所有这些状况表明,我们今天仍然没有超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在这样一个阶段,我们必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能动性和首创精神,实行全民奋起、艰苦创业,以便逐步地把我国由一个农业人口占多数的农业国,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的现代化国家,实行中华民族的伟大的复兴。

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变动大动荡的时代。世界各种矛盾在深人发展,不少国家和地区的民族矛盾、领土争端和宗教纷争日益突出,甚至造成流血冲突和局部战争。经济全球化日益发展。发展中国家面临着发达国家在经济与科技上领先的压力。发达国家的贸易和投资往往使穷国的发展速度减慢或停滞不前,使穷国经济环境更加恶化,陷入依赖富国的困境。在国际政治生活中,强国享有某种特殊的地位。他们凭借其经济上的优势,垄断着国际事务,随意干涉别国内政,在国外到处驻军,推行霸权主义与强权政治。经济文化落后国家在国际政治生活中一般被人看不起,没有什么发言权,即使有发言权也无多大影响力,他们往往是强国推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受害者。我国由于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的说属于经济文化落后国家。我们要想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顶住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压力,维护国家主权和独立,并对世界的和平和发展有所贡献,就必须改变自己经济文化落后的面貌。而要改变落后面貌,就必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今天,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是要靠自己的发展。要改善我们的生活,增强综合国力,离不开发展;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离不开发展;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全社会的文明程度,离不开发展;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离不开发展;要坚持一国两制方针,和平统一祖国,离不开发展;要振兴中华民族,使中国岿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也离不开发展。而要发展,就必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否则就不可能发展。

3.根据客观实际和主体情况,综合处理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大关系

尊重社会主义建设的客观规律和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落实到具体实践中,就是要根据客观实际和主体情况,综合处理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各种矛盾和关系,特别是那些事关全局的重大关系。

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必然会遇到一些带全局性的重大关系,这些重大关系的存在和发展,从根本上决定了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和方向。因此对这些重大关系的正确处理,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1956年,毛泽东在听取了中央工业、农业、运输业、商业、财政等34个部门的工作汇报后,从中看出了一些有关当时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重大关系,综合起来一共有10个,并写了著名的《论十大关系》,它对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江泽民同志总结概括了新的历史经验,于1995年作了著名的《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的讲话。这篇讲话对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也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这篇讲话一共讲了12个重大关系,这12个重大关系同毛泽东讲的十大关系相比,有些是相同的或大体相同的,有些则是新提出的,反映了新时代的特点。当前我们遇到的比较突出的重大关系有:信息化和工业化、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产业的关系,东部中部发展与西部开发的关系,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先富和后富、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市场经济和思想道德建设的关系,经济全球化和民族经济发展的关系,对外开放和西方对我的分化、西化的关系,如此等等。随着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我们还会遇到和提出新的重大关系。处理这些关系,都需要我们尊重社会主义建设的客观规律,同时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统观全局,精心谋划,根据客观实际和主体情况综合地加以处理,以便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

综合处理这些关系,首先要从运动和发展中来把握它们。要看到这些重大关系是变动的、发展的。特别是现代社会由于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而处在快速的发展过程中,这必然导致这些重大关系的变化和发展,而这些重大关系的变动和发展,反过来又加速了整个社会的发展。例如在上个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重工业在我国的工业结构中占有突出的比重,现在的比重则下降了,而第三产业特别是信息产业的比重则在逐步上升。我们的社会由此正在从以发展重工业为主的社会向信息社会过渡。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当停止用过去的工业社会的模式来观察和处理当前现实中的重大关系,应当转而用新的信息社会的观点和思维方式来观察和处理这些重大关系,把信息产业的发展放在突出的位置。还要看到,这些重大关系之间都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这些关系都是矛盾,各对矛盾之间,又互相成为矛盾,由此组成了一个巨大的矛盾网络,组成了现代系统论所讲的“巨系统”。因而这些重大关系的总体发展就呈现出复杂的态势,对于它们的全面系统的把握也就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我们应当运用现代科学系统论、信息技术和数理统计等现代化手段,来对这些重大关系进行系统的分析和综合,力求全面地把握它们的变化和发展,从而制定出正确的计划和策略。

根据主客观情况综合处理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大关系,特别需要我们尊重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历史的发展是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所推动的,整个伟大的发展过程是以在经济基础上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形式进行的。实践证明,这一基本原理是颠扑不破的,它使我们在看来迷离混沌的历史现象中看出贯穿于其中的基本线索,从而开辟出把人类历史当作一个十分复杂、充满矛盾但又是一个有规律的过程来研究和把握的途径。我们在处理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大关系问题时讲主体性和客观规律的统一,最根本的,是要遵循这一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按照这一基本规律,我们在处理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大关系问题时,就要遵循现阶段我国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的内在规律,牢牢把握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同时要正确处理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正确处理经济同文化、经济同政治等诸多关系,防止和克服认识上和工作中的片面性。对这个问题我们应当给予高度注意。江泽民同志说,“我们是历史唯物主义者,承认生产力在社会发展中的最终决定作用。但是,我们又是辩证唯物主义者,充分肯定精神对物质、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政治对经济的强大的反作用。这两个方面我们都要认识到。” [6]我们一定要综观全局,精心谋划,真正做到使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协调发展,以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正确地处理这些重大关系,关键在于实事求是,弄清这些关系变化发展的实际情况,同时要考虑主体的能动性和需要。首先是要把这些重大关系的实际情况弄清楚,要从这些关系的实际变化情况中找出它们变化发展的特点和规律,用以指导我们的实践。要在客观规律性的基础上考虑主体的能动性,考虑我们能够做什么,不能够做什么,对主体的能动性作出恰当的评估。江泽民同志指出,“搞建设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充分考虑地方财力和群众的承受能力”。[7]为此我们要对主体的需要作出比较确切的估计。例如在经济工作中,有时我们能够生产的东西却不为人们所需要,供给和需要产生了矛盾,产品过剩,造成积压和浪费。可见我们应当根据客观情况和我们的能力和需要的情况,合理地作出行动计划。为此就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调查问题的现状和历史,调查我们的能力和需要的实际情况。当前,我国的国民经济正以较快的速度发展,情况的变化很快也很多,新的情况和问题不断地出现,而这些情况和问题又是错综复杂地联系着的,因此,我们必须经常不断地进行调查研究工作,随时掌握这些重大关系的变化情况,经常对人民群众主体的能动性和需要的情况作出恰当的评估,以便及时作出决定,避免主观主义和盲动主义的发生。

处理这些重大关系,需要我们尊重实践。实践是联系思维和存在、主体和客体的桥梁和纽带,它不但具有普遍性的品格,而且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我们要在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努力认识和把握这些重大关系变化发展的情况和规律,通过实践来检验和修正我们的认识和计划,通过反复实践,逐步使我们的认识和计划合乎实际和客观规律。我们要善于总结实践经验,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从对实践经验的总结中找到一些规律性的东西,用以更好地指导我们今后的实践。我们要善于使自己的思想和计划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正如江泽民同志所指出的,“随着实践的发展,认识会不断深化,还会出现新的矛盾和问题,各方面的关系也会发生变化,所采取的方针和政策也必然会有所调整。” [8]总之,根据客观实际和主体情况综合地处理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大关系,需要我们经历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样一种完全是辩证发展的过程。适应和驾驭这种辩证发展过程,需要我们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加强调查研究,集中群众智慧。下面就来进一步研究这个问题。

4.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不断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境界

尊重社会主义建设的客观规律和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根据客观实际和人民群众主体的情况综合地处理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大关系,需要我们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党的群众路线,在实践中不断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境界。

开辟新境界,首先是要解放思想,把我们的思想从某种不正确的固定的思维方式和主观偏见中解放出来,真正使思想处于活跃状态,勇于实践和探索,敢想、敢说、敢做。只有这样,我们的认识才能不断向前发展,才能不断地加深对已有问题的认识,同时不断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从而使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不断提高,逐步地从客观世界获得自由。过去搞革命,除了客观条件成熟之外,正是靠着一大批思想解放、独立思考、敢说敢为的革命者,才取得了革命的成功。今天我们搞建设,无疑需要有一大批思想解放、善于开动脑筋想问题办事情的建设者。没有一大批这样的思想解放的建设者,我们就不可能完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使命。当前国际环境复杂,我们正是在这种环境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民主和法制建设。处在这样一种情况,我们只有解放思想、开动脑筋想问题,勇于实践和探索,才有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正确的方针和计划,从而取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如果我们的思想受着某种不正确的思想方式和主观偏见的束缚,条条框框很多,不愿开动脑筋想问题,说话做事依照陈规,遇事拿本本和文件,一切照抄照搬照转,那我们的生机就会被遏止,四个现代化也就没有指望。

解放思想的根本是实事求是,是从客观存在的实际中找出其固有的规律性,坚持在一切工作中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以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邓小平说,“解放思想,就是使思想和实际相符合,使主观和客观相符合,就是实事求是。” [9]我们之所以要解放思想,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目的就是为着实事求是,找出客观事物的规律,使自己的思想合乎实际。而要真正做到解放思想,摆脱不正确思想的束缚,就必须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是解放思想的动力和源泉。通过不断的实事求是,我们的思想就会越来越解放,越来越不受错误观念的束缚。而我们的思想是不是真的解放了,是不是真的排除了错误观念的支配和影响,判断的唯一标准,就是看我们所解放的思想是不是实事求是,是不是合乎实际。实事求是是解放思想的目的、方法、动力和检验的标准。只有做到实事求是,才是真正的解放思想。离开实事求是去解放思想就会陷入主观偏见和幻想。过去的左倾盲动主义者幻想在一个早晨就拿下全国的大城市,立马在全国建立起红色革命政权,这种思想似乎是很解放的,但是不实事求是,结果导致失败,使许多人掉了脑壳。后来我们坚持实事求是,摆脱了各种“左”的右的错误思想的束缚,使我们的主观和客观基本符合,制定出一套实事求是的路线、方针、政策,结果引导革命到达于胜利。1958年我们也提倡过解放思想、敢想敢说敢于,其正确的一面是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迫切要求改变我国经济文化落后状况的普遍愿望,其缺点就是有些不实事求是,忽视了客观的经济规律,急于求成,夸大了主观意志和主观努力的作用,结果出了偏差,使国家和人民遭受了重大损失。当前改革开放中的许多问题都要求我们解放思想,打破传统落后观念和错误思想的束缚,提出一套新的观念、思想和办法,而要做到这一点,只有实事求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和实际相结合才能做到。解放思想的过程就是一个实事求是的过程,就是一个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从而达到主观和客观相一致的过程。实事求是是解放思想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要真正坚持实事求是,必须注意解放思想,摆脱各种错误思想的束缚和影响。实事求是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要求我们用发展的变化的观点去看待世界,去研究事物在发展变化中所表现出来的新的特点和规律,而这一切只有通过摆脱旧的落后的思维方式,实行解放思想,才能做到。客观实际是不断变化的,如果我们的思想受着过去的思维定势的束缚,我们就不能够使我们的思想随着客观实际的变化而变化,就不可能用新的眼光和观念观察世界。实事求是的本质就是要使我们的思想和实际相符合,使主观和客观相一致,而我们头脑中的主观偏见则是我们想达到这种相符合和相一致的最大障碍,它往往妨碍我们看清最简单的事物,更不要说去把握事物内部的规律。哲学史上一些唯心主义哲学家鼓吹“存在就是被感知”,“心外无物”,“规律是人造的”等等如此不合乎实际的歪理邪说,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的思想被禁锢在唯心主义偏见的牢笼中而不能自拔,坚信一切都在他们的心中,都在他们的思想中。实事求是的关键是一个“求”字,它要求我们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开动脑筋想问题,而这只有通过解放思想才能做到。相反,如果我们的思想受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思想处于僵化或半僵化状态,那么“求是”的“求”字也就不存在了。我们讲实事求是就是要从周围存在的实际情况出发,“求”出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而不是我们主观臆造的规律,作为我们决策的依据,制定出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计划,而一旦人们的思想为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所束缚,一切只唯书、唯上、不唯实,在这种情况下就很难做出正确的决策,以指导我们的实践取得成功,很可能作出害死人的错误的政策,导致实践的失败。无数事例说明,要真正实事求是必须解放思想,解放思想是事实求是的基本条件或前提,是实事求是的必然要求。那种以为可以离开解放思想而去实事求是的想法和做法是完全错误的。

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要解放思想就要实事求是,就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以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解放思想的根本目的、方法、动力和检验标准都在于实事求是;另一方面,要坚持实事求是,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世界,使自己的思想合乎实际,又必须解放思想,破除不正确的、落后的思维定式和主观偏见对自己思想的束缚和影响。江泽民同志指出,“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是统一的,应一以贯之。不解放思想,教条主义盛行,不可能做到实事求是;离开实事求是,脱离实际,脱离亿万群众创造性的实践,不是真正的思想解放。” [10]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是以追求真理为目的,追求思想和实际相符合、主观和客观相符合。我们的任务就是要在实践中坚持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统一,使我们的思想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加符合社会主义建设的客观规律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

在实践中真正做到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统一,关键在于实行党的群众路线,实行这一“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11]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他们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他们的智慧也是无穷无尽的。我们讲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最重要的是要密切联系和依靠人民群众,充分考虑群众的利益、情绪和意见,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决策作用。我们一定要善于向群众请教,善于把他们的意见集中起来,整理成系统的意见,然后又将修改后的意见放到群众的实践中,如此经过多次反复,把我们的计划和决策搞得更正确、更科学。我们一定要始终不渝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广泛深入动员和组织群众,切实改进党和国家机关的工作作风和领导方式,克服党和国家机关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我们一定要体察民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努力掌握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领导艺术和方法,把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尊重客观规律有机地统一起来。江泽民同志强调:“我们一定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根本工作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保证路线方针政策和大的决策不发生问题”。[12]我们相信,只要我们真正做到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和党的群众路线,我们一定能够统一全国人民的认识,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实践中不断开辟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境界。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68页。
[2]《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34页。
[3]转引自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154页。
[4]江泽民:《论“三个代表”》,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167页。
[5]江泽民:《论党的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322323页。
[6]《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460页。
[7]江泽民:《论“三个代表”》,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92页。
[8]江泽民:《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文件》,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6-27页。
[9]《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64页。
[10]江泽民:《论“三个代表”》,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74页。
[11]毛泽东:《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1991年版,第899页。
[12]江泽民:《论党的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281页。

(原载李为善、刘奔主编《主体性和哲学基本问题》,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出版。录入编辑:乾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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