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是从我国当代社会中滋长起来的一种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邪教组织和意识形态,它以气功为名,以强身健体为诱饵,大肆宣扬唯心主义和有神论的谎言迷信,引导人们追求虚无缥缈的“天国”生活,沉迷于“修炼”、“圆满”、“升天”,结果害死了许多人。现在人们都在谈论,李洪志鼓吹的那些荒唐透顶的歪理邪说竟有那么些人相信,其原因和根源何在?可以说,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多年来我们放松了唯物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社会历史观的教育,以致唯心主义和有神论思想在一些人的头脑中比较无节制地滋长蔓延,最终酿成了法轮功这样一种反人类、反社会的怪物、怪胎。现在,受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欺骗和蒙蔽的多数人已经醒悟,法轮功组织在国内已基本瓦解,但是李洪志和法轮功的一些骨干分子勾结国际反华势力负隅顽抗,仍在欺骗一些中毒较深的法轮功信徒制造事端,一些法轮功痴迷者为求“圆满”、“升天”、“上层次”而自杀、杀人的事件时有发生。事实表明,法轮功的危害实质是唯心主义和有神论的危害,揭批法轮功必须揭批其唯心主义和有神论,只有用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和主体性理论,才能真正铲除法轮功邪教的歪理邪说,帮助那些执迷不悟者真正清醒过来。
1、不是超常科学,而是谎言迷信
法轮功出于其唯心主义和有神论本质,疯狂地反对科学。李洪志说,“人类现在的科学,实质上是站在一个错误的基点上发展起来的,对宇宙、对人类、对生命的认识都是错误的,所以在修炼界,我们修炼的人根本就不承认现在的科学,认为它是一个错误。”(《法轮佛法——在美国讲法》)他还诬蔑现代科学是宗教,并且是邪教:“科学这个宗教它是让你从物质上引导你到精神上相信。而一般宗教是从精神上引导你对物质的真正认识。科学它不叫人重德,不叫人从善。叫人发泄一切欲望破坏着人类生存的环境,破坏着人类的本性和人的规范。从这一点上看,这个科学又是个邪教。”(《法轮佛法——在欧洲法会上讲法》)李洪志还胡说什么“这个科学,正因为它的肤浅,导致了人类社会道德的败坏”。(同上)他还胡说科学“永远都探测不到这个宇宙的奥妙”,“认识不到微观物质存在的具体形式”,它“达不到更高的认识”,它已经“走到了极端”,“发展到今天已经到顶了”,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李洪志对科学的种种攻击,彻底暴露了法轮功的反科学本质。科学的态度是实事求是,它不相信任何超自然的存在物。科学和宗教是根本不同的。把科学说成是“这个宗教”是荒唐的。说科学不叫人重德从善、从而导致人类社会道德败坏的说法,也是站不住的。科学由于其在生产中的应用而转化为巨大的生产力,极大地改善了人们的物质生活状况,从而从根本上改善了人们的思想道德状况。而且我们所说的科学,并不限于自然科学,还包括社会科学。社会科学中就有专门叫人重德从善的道德科学,即马克思主义的伦理学。还有专门研究生态的伦理学,它正是叫人不要“发泄一切欲望破坏着人类生存的环境”。当然,科学不可能一下子穷尽所有的真理,一下子就探测到这个宇宙的全部奥妙和微观物质存在的所有具体形式。但是,昨天没有认识到的,今天会认识到;今天没有认识到的,明天会认识到。科学永远是发展着的。由于客观物质世界不断发展的本性和人类认识不断发展的本性,科学的发展永远也不会到顶。事实上,现在的科学正在日新月异地发展,不仅向宏观领域发展,也在向微观领域发展,并且在加速发展。
李洪志疯狂地攻击科学,是因为科学同迷信是根本对立的。科学的基点是唯物主义和实事求是,迷信的基点是唯心主义和幻想。科学是迷信的克星。李洪志很清楚这一点,他指责科学说,“它也不知道人干了坏事有报应,你讲起来有神,它就说你迷信,”“你讲因果报应,科学就说你是异端邪说。”李洪志胡吹自己有遥视功能,可怜的是却指望不到科学为其论证。李洪志在说自己有遥视功能时说,“我坐在这里可以看到北京的景象,看到美国的景象,看到地球那边去。有人理解不了,从科学上也理解不了。”(《转法轮》)李洪志对资产阶级文艺复兴以来人类社会所普遍形成的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的社会风气和思想倾向感到压力很大,说:“你要反科学,虽然它不会杀死你,但会群起而攻之,谁都说你是迷信,谁都说你是可笑,它会把你从社会中贬得一钱不值”(《法轮佛法——在欧洲法会上讲法》)。为此,他在对其信徒讲法时不服气地说:“你们圆满的时候给人类带来一个壮举。我是这样想啊,叫所有大法弟子不管要不要身体,都带着身体飞上天,不要身体的在空中虹化掉,然后飞走。这样会造成一种历史上从来没有的辉煌,给人留下一个深刻的教训。人不相信神,让神真实地体现给人看。”(《法轮佛法——在欧洲法会上讲法》)李洪志想用信徒修炼圆满时“带着身体飞上天”的“壮举”来宣告科学的失败、迷信的胜利,这就完全暴露了法轮功的谎言和迷信本质。
李洪志疯狂地反对科学崇尚迷信,同时却又把自己的迷信邪说“法轮大法”吹嘘成亘古未有的超常科学、宇宙中的最高真理,妄图用他的迷信邪说来取代科学。李洪志吹嘘说,“(法轮)‘佛法’是最精深的,它是世界上一切学说中最玄奥、超常的科学”,“可以为人类洞彻无量无际的世界。”(《转法轮》)又鼓吹他的所谓佛法“把古今中外,天文、地理、历史、化学、物理、天文物理、高能物理、哲学,好像是很多范畴都概括进去了,”(《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是宇宙从上到下的一个最大的、能够给宇宙的众生、不同层次的神和人开创生命环境这样一部大法,”(《法轮佛法——在欧洲法会上讲法》)它“等于给人留下了一部上天的阶梯”。(《转法轮》)相比之下,“无论是哲学也好、天文学也好、物理、化学、人类的历史等等,人们觉得很复杂,它其实很简单,都是佛法范围之内在最低的人类的那点儿东西”,“佛才是最高的科学家”。(《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李洪志的这套“超常科学”论、“最高科学”论,最具欺骗性,不少人正是从这里跌入法轮功的谎言和迷信之中。例如一位毕业于湖南农业大学园艺系的年轻人回忆说,他看完《转法轮》后,感觉真是太玄了,太超常了,修炼之后可成佛、道、神,于是开始迷恋起法轮功,在政府明令取缔法轮功后仍不醒悟,几次致电省政府为法轮功鸣不平,甚至把从因特网上转载下来的法轮功宣传材料加以复印并到处散发,直至看了中央电视台播发的几位法轮功痴迷者在天安门广场引火自焚的悲惨场面后,才真正认识到追随邪教法轮功最终害人害己的恶果(《一位原“法轮功”练习者的“转化日记”》,光明日报2001年2月8日第3版)。
事实说明,法轮功根本不是什么超常科学,而是谎言迷信。科学同谎言迷信的斗争,说到底是唯物主义同唯心主义的斗争。法轮功疯狂地反对科学崇尚迷信,散布有神论,实质是疯狂地反对唯物主义,主张唯心主义和虚幻的抽象的主体性——神。我们要用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和主体性理论彻底揭破法轮功的唯心主义本质,帮助法轮功痴迷者真正醒悟过来,回到唯物主义的思维方式和正常人的生活道路上来。
2、世界统一于物质,主体是人不是神
法轮功从其唯心主义的有神论的立场出发,认为在现实的物质世界、现实的空间之外,还存在着一个所谓“法轮世界”、“天国”、“另外的空间”、“高层的空间”,那里住着神、佛、天人、真人、外星人,他们控制着地球上人类社会的发展。李洪志说,“人类社会的整个发展过程,是受外星人控制和推动产生、发展的。”(《法轮佛法——在北美讲法》)在他看来,地球不过是宇宙的垃圾站,地球上的人都是宇宙中不好的人从宇宙的另外各个空间掉下来的,“因为他不符合那一层宇宙的法的要求的时候,那么他只能往下掉。直至掉到常人这个状态来了。返不回去的,就只有继续轮回直到业大销毁。”(《转法轮》)而修炼法轮功,目的就是返本归真,回到天国。这种以神压人、贬低人类的关于存在有天上和地上两个世界的思想,在中世纪宗教的影响下曾长期统治着人们的头脑。但是资产阶级革命以来的哲学和科学的进步早已证明,这种两个世界的思想是不正确的。整个世界是统一的。除了我们生活于其中的、包括地球在内的这个现实世界之外,不存在所谓“天上的世界”、“天国”、“另外的空间”。我们自己所属的这个现实世界,是唯一真实存在的世界。
李洪志认为神支配世界,整个世界统一于他的所谓真、善、忍。他说,“佛性——真、善、忍,那就是构成宇宙的东西”,“它就是佛法的最高体现,它就是最根本的佛法。”(《转法轮》)李洪志否认世界统一于物质。他说,“物质和精神是一性的”,“宇宙中任何物质,弥漫在整个宇宙中的所有物体都是灵体,都是有思想的”,另一方面,“人的大脑发生的思维就是物质。”(转引自《光明日报》1999年8月12日)又说,“心性包括德”,“德是一种白色的物质”,因此,“像我们过去所认为的是人的精神性的东西,意识形态中的东西,它完全是一种物质存在。”(转引自《现代谎言——李洪志歪理邪说评析》第82-83页)李洪志混淆了物质和精神的区别,也就混淆了人和物的区别,得出了“任何物体都是活的”结论。他说,“不只是人、动物,还有植物都有生命,在另外空间里任何物质都会体现出生命来。当你的天目开到法眼通层次的时候,你会发现石头、墙,什么东西都会跟你说话,打招呼。”(《转法轮》)他甚至胡吹沙子里也存在人,有黄人、白人、黑人,还有古代装束的人。总之,所有的一切都有生命,连最小的粒子也是生命。这种万物有灵论的原始思维方式引导他得出任何物质都有真、善、忍的结论。他说,“人有物质身体,可只有物质身体还构成不了一个完整的人,还必须有人的脾气、秉性、特性、元神存在,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独立的人。我们这个宇宙也是一样,万事万物,这是物质存在的一面,同时存在着真、善、忍特性。任何物质中都包含这种特性,极小的微粒中都包含有这种特性”,“空气微粒、石头、木头、土、钢铁、人体,一切物质中都存在着‘真、善、忍’这种特性。”(《转法轮》)因此,真、善、忍就成了“宇宙的特性”,并且是“宇宙的根本特性”、“宇宙中最根本的特性”。李洪志认为,“万事万物都产生于这种宇宙特性”。他说,“真、善、忍就能够把最本源的物质——最本源的那个东西还不能完全叫其物质,把最本源的东西聚合成原始最微小的原始物质。形成后把它结合成各种极微粒物质,又把这种微粒物质分化结合成各层空间的土、石头、金属元素、光和时间——宇宙中的各种基础物质。然后进一步生化,产生更大的物质,因此产生了万物。”(《转法轮》)在他看来,宇宙中万事万物所由产生的“最本源的那个东西”还不能完全叫其物质,是所谓真、善、忍把它聚合成最微小的原始物质,然后生成万物。可见精神的真、善、忍是第一性的东西,原始物质是第二性的东西,前者派生出后者,并由此产生万物。这种唯心主义的实质是:它把本来只属于人所独有的以思想为前提的伦理道德属性真、善、忍,从具有真、善、忍的人那里分割开,把它神化为脱离了人的所谓“佛性”,然后通过“物质和精神是一性的”原始思维“万物有灵论”,把它强加给一切事物,认为万事万物都具有真、善、忍这种伦理道德属性,万事万物都是由真、善、忍这种伦理道德属性产生的。这种唯心主义同一般唯心主义相比,差别在于:一般唯心主义是把人的智力特性——思维同具有思维的人分割开,然后把它变成第一性的东西,由它决定和派生出万物;而李洪志的这种唯心主义是把人的以思想为前提的伦理道德特性——真、善、忍,同具有它的人分割开,然后把它变成第一性的东西,由它决定和派生出万物。这两种唯心主义尽管有所不同,但实质是一样的,都排斥和否定世界的物质统一性,而以思想或以思想为前提的东西作为宇宙的根本特性和万物的本原。
法轮功否认世界的物质统一性,认为神和真、善、忍决定一切,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是由神创造的,而且很容易。李洪志说,“一个人要做什么事情得通过他的手和脚。而神就不需要手脚,他用思想就能做,他一想就造出物体,这就是神为什么有这么大能力。而人是最笨的,人要通过自己本身的体力劳动,忙来忙去,最笨的一种方式。而且神要做什么事情,不像人一样用人的这个时间去做。他用最快的那个空间的时间去做,所以在人类的时间场当中就觉得一念即成。”(《法轮佛法——在北美讲法》)李洪志不仅说神一想就造出物体,而且一想就造出人,他说,“更大的神只要一想就能把你造出来。任何物体都是活的;给你造出了外形之后,再造出内脏。人觉得人体非常复杂,而对大智大觉的神来说是小事一桩。”(《法轮佛法——在美国讲法》)然而李洪志所说的神在现实世界中是根本不存在的,它们只不过是人的思想所创造出来的虚幻的非真实的东西,是人们思想的产物,所以实际情况是:是人创造了神,而不是神创造了人。李洪志颠倒了神和人、思想和物质的关系,这就陷入了可笑的唯心主义。
马克思的唯物主义揭明,所谓神不过是支配人的异己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虚幻的反映,神和人的关系,不过是人和他头脑中的一种虚幻反映的关系,这种虚幻反映不是主体,主体是人,虚幻反映是作为主体的人所具有的一种虚幻的主体性、能动性。但是这种虚幻反映一经创造出来,往往不为作为主体的人所支配,相反却反过来支配把它创造出来的人。“神的观念永远是奴隶制(最坏的、没有出路的奴隶制)的观念,它一贯麻痹和削弱‘社会感情’,以死东西偷换活东西。神的观念从来也没有‘使个人同社会相联系’,而是一贯用把压迫者奉为神这种信仰来束缚被压迫阶级。”(列宁:《致阿·马·高尔基》,《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46卷,第368页)“神不过是由于人在自己不发达的意识的混乱材料中的反映而创造出来的。”(恩格斯:《英国状况 评托马斯·卡莱尔的“过去和现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650页)神的产生的最深刻的根源是由于人受异己力量的支配和愚昧无知。在原始人看来,自然力是某种异己的、神秘的、占强大优势的东西,由于不能理解和支配这种自然力,于是他们就用人格化的方法来同化自然力,把它们想象成同人相类似的东西,这样就产生了最初的神,产生了诸如雷神、火神等等这类具有人格和意志的想象的存在物。后来异己的社会力量也获得了这样的反映,产生了诸如战神、爱神、财神之类的东西。后来许多神又融合升华为一个万能的神,诸如上帝、天主、真主(安拉)、玉皇大帝等。这些最高的神本身是许多现实的人的抽象,因而本身又是一个抽象的形象。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的进步,各种神和上帝的地盘日渐缩小,不断让位于无神论。“无神论是对神的否定,并且正是通过这种否定而肯定人的存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31页)。今天任何一个民族要想发展自己,肯定自己的存在,它就必须采取科教兴国的战略,迷信鬼神就不可能兴国而只能败国。李洪志大肆宣扬有神论,妄想用神学取代科学,这在今天任何一个地方、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实现。
3、人生意义在于学习、工作、贡献,不在于什么“修炼”、“圆满”、“升天”
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认为世界统一于物质,主体是人不是神,人生意义在于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在于学习、工作、贡献。法轮功的要害是根本否定人的主体地位,它从神学世界观出发,认为地球上的人都是宇宙中不好的人从宇宙的另外各个空间掉下来的,人生意义在于通过修炼而圆满升天,回到天国。所谓升天、回到天国,就是他们常说的“肉身留下,元神离去”,即人们通常所说的“上西天”、“死亡”。法轮功对死亡的态度与常人不一样,一般人都很珍惜生命,不愿去死,对死是恐惧的,而法轮功则认为死是件很有意义的事,死是从地球这座“宇宙的垃圾站”脱离开,升到那“金砖铺地”的“法轮世界”、“天国世界”。为此,法轮功要求练习者逐渐地把常人希望生存的各种执著心、欲望都去掉,不要珍惜身体,有病也不要去找医生。李洪志在讲法牛不止一次地说,“放下常人的一切,接受生死的考验”,“放下生死就是神,放不下生死就是人”。正是在这类妖言的蛊惑下,不少法轮功练习者有病不医,有工不做,有家不问,整天打坐练功,诵读李洪志的邪说“经文”,结果练功者的头脑全部为李洪志的所谓“消业”、“圆满”、“升天”、“上层次”等所控制,做出有病不医致死、自杀致死致残、杀人害命等许多荒唐、愚昧之举。
李洪志张牙舞爪,肆意歪曲传统佛教、道教中的一些思想和解放前民间传说的一些迷信思想,抛出了一个所谓“忍病消业”说,说什么人的“生老病死都是有因缘关系的,都是业力回报。”(《转法轮》)“由于人生生世世所做的一些不好的事,给人造成灾难,给修炼者造成业力的阻力,所以会发生生老病死的存在”,“人生生世世都在造业,自己的业力促成了自己下一世、这一世的困难、痛苦、磨难、缺钱、多病。”(《法轮佛法——在美国讲法》)李洪志所说的“业力”是指“人生生世世所做的一些不好的事,……这是一般的业力,还有一种思想、名利色气等发出的意念。”(同上)他从现代科学中剽窃一些词汇,对它作了一种四不像的描绘:“业力,那个黑色物质业力场。它是属于阴性的东西,属于不好的东西。而那些不好的灵体,也是阴性的东西,都是属于黑的。”(《转法轮》)这样看来,业力好像是真的存在,可是李洪志又说业力实质上“是在另外的空间里的问题反映到这个空间来”的,它在“另外空间里存在”。由此可见,业力是根本不存在的。可是李洪志却根据这种根本不存在的所谓业力,对人的疾病的原因及其处理办法提出了一套害死人的歪理邪说。他说,造成有病的根本原因是业力,由于业力是在另外空间存在,因此疾病是不能根治的,只能采取忍痛消业的办法,就是要忍着痛,受些苦,从而把前生所造的业还了,消了,就好像把欠了的债还了似的。这样坏事变好事,你前生造的业甚至转化为德。李洪志说,“吃苦就是消业,从而转化成德。你是承受了很大的病了,所以你自身的业力也要得到转化,因为你付出了,承受多大,转化多大,都变成德。”(《转法轮》)按照李洪志,你只有忍痛消业、偿还业力之后,你的病才能好,你才能得到幸福。具体怎样忍病消业呢?这就是要修炼法轮功。“练功的人的功自动就在消灭病毒和业力。”(《法轮佛法——在美国讲法》)“在修炼心性的同时会消去业力,转化为德。”(《转法轮》)而要修炼,就要忍痛受苦,抛开和看淡人间的亲情、友情,甚至自己的生存欲望和生命。“修炼就得在磨难中修炼,看你七情六欲能不能割舍,能不能看淡。你就执着于那些东西,你就修不出来。”(《转法轮》)要修炼就不能求医吃药,“吃药是把业力压了回去,就不能够清理身体,因此也就不能治病。只有过了这一关,你就是一个超常人。”(《法轮佛法——在美国讲法》)李洪志宣扬有病不应看病吃药、忍痛就能消业、就能病好的“忍痛消业”说,其后果就是致使许多人患病后拒绝去医院,不打针、不吃药,贻误治疗,使病情加重,最后导致死亡的可悲下场。
法轮功修炼的最后目的就是所谓“圆满”、“升天”,因为法轮功认为地球是宇宙的垃圾站,肮脏得很,而他们所想象的处在另外空间的“法轮世界”、“天国世界”则无限美好,在那里能过上极其幸福的生活,而达到这一点并不难,只要放下生死,一瞬间就完成了,因而他们采取或自焚,或上吊或投水等自杀方式摧残生命,演成了一幕幕令人震惊的自杀惨剧。这种自杀惨剧在政府明令取缔法轮功之前就屡有发生,在政府明令取缔之后仍时有发生,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特别是自2000年6月以来,李洪志在海外通过明慧网相继抛出《走向圆满》、《排除干扰》、《正法修炼走向圆满》、《窒息邪恶》、《除恶》、《去掉最后的执著》、《忍无可忍》等一系列所谓新“经文”,大讲什么“破坏大法的只是一小部分恶势力”,“顶着压力走出来证实法的弟子是伟大的”,威胁那些已对其谎言迷信有所觉醒的法轮功练习者已“处在极其危险之中了,如果不醒悟,将成为破坏法的鬼”,威胁与诱惑并用地说,“当这次考验结束时,所有的坏人都将被神销毁;能在考验中走过来的大法弟子都要圆满地离开;留下来的人要在极苦地偿还历史上所欠下的恶业中消去罪恶才能进入历史的下一步”,如此等等,煽动法轮功练习者为了“最后的圆满”,“放下生死”,去掉“对生命的执著”,勇敢地走出来“证法”。正是在这些邪恶召唤的诱导下,法轮功痴迷者的群体性自杀行为迅速增多,一批批已沦为李洪志精神奴隶的法轮功痴迷者,愚蠢而荒唐地走上了“集体升天”的“殉法”之路。典型的是发生在2001年1月23日下午天安门广场上7名法轮功痴迷者的自焚事件。这7名均系河南开封人,他们在来北京前(有一名即陈果已在北京)在家就做好自焚、进入天国世界的准备,在开封站与送行者相约“天堂见”。他们认为“天国世界”就是金子铺的,路是金子的,鸟是金子的,什么都是金子的,人体也是金的。在北京紧锣密鼓地准备期间,他们还醉心地交流升入“天国世界”、进入天堂后的美好滋味,并相互鼓励。57岁的刘云芳还给12岁的刘思影讲故事。讲“天国世界”如何美好,天堂里全是金子,修炼好了到了“天国世界”就能当法王,当了法王就会有好多人侍候你。年轻的陈果担心自焚时“会不会痛”,当时王进东就教训她“这是常人的感受,练功的人不会疼的,一下子就会升入天堂了。”刘葆荣也说,“神要先出来,不能有常人的想法”。公安机关调查证实,这些人是受了李洪志经文所说“放下生死”、“走向圆满”的影响而决定自焚的。公安机关在这些当事人在北京藏匿的房间里查获了一批法轮功书籍、录音带、录像带、传单等物品。据刘葆荣说,她到天安门广场喝下汽油准备自焚是由于她认为:李洪志在他的经文中和讲话中老是说,还有一部分人没“走出来”,如果我再不“走出来”,就实现不了真正的圆满。她说她当时认为,“圆满”就是去“天国世界”,是很好的事情,是瞬间的,不会有痛苦感觉的。当值勤民警上前制止其自焚,将其带走,在警车中,她还大喊,“让我升天,让我升天!”可见这些法轮功痴迷者中毒之深。刘葆荣回想起这场荒唐悲惨的自焚事件后悔不迭,说,“按照‘大法’说的,达到一定境界,圆满升天时烟应该是白的,一瞬间就达到了,元神走了,肉身留下,变成舍利子。可她们烧的时候全是黑烟。没想到会那样。”
法轮功痴迷者为了“圆满”、“升天”、“上层次”,不仅自杀,而且杀人,特别是一些与他们亲近的人。他们或是认为这些人是妨碍他们修炼、圆满、升天的魔而杀害之,或是把杀害这些人作为升天圆满的一个条件,或是深爱着这些人,想和这些人一道升天享福而杀害之。1998年2月26日,江苏省吴江市法轮功练习者吴德桥在家练功时,感到自己已经“成佛”,当其妻沈玉珍制止其练功时,吴德桥认为练功时有女人在身边会受到影响,便到厨房拿起菜刀,对其妻连砍数刀,将其妻杀死;1998年4月8日早晨,山东省新泰市泰山机械厂工人王安收在他父亲劝阻其练功督促他快去干活时,他抄起一把铁锹就往他父亲头部猛击,活活将其父打死。他把他父亲看成一个碍手碍脚的“老虎精”,把妻子看成一个“狐狸精”,说他们都是“魔”;1999年1月7日,山东省威海市法轮功练习者董宁为实现其预先拟定的先杀人再自杀的度人度己计划,乘其车间一工友不备,拿起一个模具就朝其头部猛击,由于紧张未中要害。第二天,董宁乘其父生火做饭,顺手拿起一把菜刀朝其父砍去,其父及时躲过。由于两次“度人”计划未实现,急得董宁抄起一把小刀闯入邻居姜文彩家,搂住76岁的姜文彩老人的脖子就刺,姜的儿子听到呼救声赶到与之搏斗,民警及时赶来,将董宁捕获,问其杀人动机时,董宁说,当时他脑子里就好像有人叫他把人带走,带走亲人,带走朋友,只要带走一个人就能圆满;1999年12月6日晚,辽宁省辽河油田职工法轮功练习者佟岩将6岁女儿用菜刀杀死在自家床上,自己光着脚跑到楼外,口中念着“升天、升天……”。佟岩说,“当晚有一个魔对我说,如你把女儿杀了,就能修成佛”;2001年4月16日,广西融安县农民法轮功练习者兰云长梦见李洪志指点他找个伴儿才能升天圆满,便来到本村80岁的孤寡老人韦少明家,用斧头猛击其头部,将其活活打死。他说,“我杀他是为了带他上天过好日子,如果我不带他去,我自己也上不了天,他先去,我很快也会‘升天’”;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特别令人震惊的是,2001年11月25日,北京的法轮功痴迷者傅怡彬用菜刀接连砍死其爱妻和父亲,砍伤其母亲。砍时3个人拼命挣扎,他就拼命砍。他说他生怕时间不够,有人来把这个事情搅黄,出问题。他父亲肚子露出来了,他用刀砍这里发现是软的砍不进去,于是就找喉咙要害的地方砍。他说那会儿他的感觉就是跟砍木头桩子、砍树没什么区别,虽然遍地是血,他也不害怕,觉得很正常。当询问其为什么要这么干时,他说,“我把他们杀了,整个我们这一个大家子,修炼成了以后,到了极乐世界,永享快乐。”“我是孝敬心,使他(们)脱离苦海,到一个更高境界,更高层次去”。他说他实际上是在救他们的性,而且是永远还他们一个真命,当他们从他手里修出来以后就是真命。当救人的人来了,说这还有气,那还有气,救救什么的时候,傅怡彬大不以为然,认为人太执著,这些人对这个肉身这么看重,当离开肉身的时候简直是不得了。但是他却说,“我这个肉身有用,我要用他去修‘元婴’。”“为了修‘元婴’……我把他们杀了以后,他们3个人的‘元神’、‘本体’直接人我的小腹,然后形成太阳、地球、月亮这种宇宙结构,在我的小腹、丹田处不停地转。”他说他已经不是人了,他已经修成真人了,真人就没有感情。他说,“我修‘善’,‘善心’有了就要有杀心。现在,我必须得起杀心,然后我才能上一个层次。”他还说,“我想这种事情,要看你站在什么角度上看问题。站在儿子、丈夫的角度上,面对的是父母、妻子,是大逆不道;如果站在国家角度上,那是违法犯罪;如果站在‘大法’的角度上,认为这是人间正道。我是站在‘大法’的角度上去做这件事。”深受法轮功毒害的傅怡彬把杀害亲人作为最大的善事,一点也不后悔,相反,当他从电视上得知母亲没有被杀死的消息时,觉得没有将母亲杀死,将其“度”上“天国世界”,是没有尽到责任。北京一位醒悟过来的法轮功痴迷者说,“实际上,练了‘法轮功’迟早都会出这类问题。因为‘法轮功’不珍惜生命,把人的思维引导到了一个极不正常的状态,就会出现自残、自杀、杀人等极端行为。”河北科技大学教师李慧云曾深陷法轮功泥潭,她说她曾多次处于恍惚不安状态,闪现过杀害儿子的邪念,当时她认为,“杀儿子不是害他,而是在帮他,是把他带入‘天国世界’”,她说她第一个想“度”的就是儿子,因为他是她最疼爱的人。2001年12月8日,海南省澄迈县法轮功痴迷者邱德丰(在合肥工业大学读书时迷恋上法轮功)用菜刀砍死亲叔邱俊贤,又放火烧了房子,还准备烧叔叔的尸体,民警问邱德丰为何如此做,邱德丰说,“练习‘法轮功’就是要圆满、升天,我烧二叔的房子和尸体,是准备我马上自杀后,带二叔一起圆满、升天。”
法轮功不讲学习、工作、贡献,一味讲修炼、圆满、升天,导致一幕幕自杀杀人的惨剧。可是对这种现象李洪志怎么说呢?他用“当人不是目的”的理论来加以解释:“在大觉者们看来,当人不是目的,人的生命不是为了做人,就是让你返回去。”(《转法轮》)所以当李洪志听到一些人因修炼法轮功而死亡时,竟无动于衷,相反却说什么这是他们“回家”了,是“功德圆满”了。同样,中毒的法轮功信徒当其“功友”有病死亡时,也竟长期置之不理,尸体也不掩埋,也不告其家人,只是告知远在美国的“师父”李洪志,便将尸体抛入臭水河中。由此可见法轮功的反人类本质和李洪志的极端残忍。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李洪志所讲的真、善、忍的真实的神学含义:所谓真,就是“返本归真”,回到天国,即民间语言所谓“上西天”,死去而已;所谓善,就是对神善,为神牺牲自己和他人的生存权,献出生命,所谓“善心”起自“杀心”;所谓忍,就是“忍病消业”,忍着痛苦把自己的生存权和生命献给神。可是对李洪志本人来说,所谓真,绝不是他所说的返本归真、回到天国,而是“不说大点儿没人信”,说大为真,为了神化自己,尽撤些弥天大谎;所谓善,就是对法轮功学员的死活不去管他。凡忍痛消业能忍好的,是我法轮功的功劳;忍得病情加重了,则是你“业大”、前生造孽多的结果,是活该;忍死了,则是算回到了天国,实现了法轮功人生的目的。横竖我李洪志都有理。而对李洪志本人来说,所谓忍,就是霸道,只能由他胡说八道,任意草菅人命,你却不能对他的说法和做法有半个不字,否则就发动其所谓“大法弟子”对你围而攻之。总之,李洪志的基于神统治世界的“修练”、“圆满”、“升天”的人生观,就是以神为人生目的,人只是作为手段,目的则是要为神和活神李洪志贡献自己的一切直至生命。这种反人类的唯心主义的人生观理论荒谬,用心险恶,后果严重,又极具欺骗性,我们应当揭破其本质,彻底同其划清界限。
4、人民群众靠自己实现自己的幸福,不靠什么神和救世主
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从现实的人及其真实的历史出发,认为支配历史发展的主体是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也是实现他们自身利益的根本力量。正如《国际歌》所说,“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幸福,全靠我们自己。”法轮功痴迷者的可悲之处,不仅在于他们迷信和追求虚无缥缈的天国生活,而且在于迷信李洪志这个所谓的主佛、救世主,对李洪志的话坚信不移,对李洪志《转法轮》这类荒唐透顶的谎言迷信竟日夜诵读,李洪志怎么说就怎么做,对李洪志百般诚心礼拜,以为李洪志一定能给他们带来幸福生活,带来常人得不到的美好日子。许多痴迷者在自杀杀人时口中还念着“李洪志师父”,叫喊着“李洪志师傅救我!”有的痴迷者在自杀上吊前还摆上李洪志的画像,对之焚香礼拜。这都是由于李洪志大搞教主崇拜和精神控制,使痴迷者走上了相信神和救世主的唯心主义道路,完全丧失了自已解放自己能力的结果。
李洪志宣扬有神,宣扬神在控制着地球上人类社会的发展,目的是把自己说成是神。法轮功组织编写的《李洪志先生简介》称他“8岁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功能……功力达极高层次,了悟宇宙真理,洞察人生,预知人类过去、未来。”李洪志吹他自己是“最高的佛”,许多“佛”为了找他,一个蹬一个往上上,结果摔死了许多“佛”。李洪志吹他有无数的法身,长得和他一样,大多数穿佛的袈裟,蓝头发,在另外的空间里,法力像佛一样,自己有独立做事的能力,受主体李洪志的控制,会看护和保护练功者。李洪志还吹他能给修炼者装“法轮”,装在小腹部位,内旋度己,外旋度人,每天24小时旋转不停,人不练法法练人,它比你的生命还高级。李洪志还吹他可以给修炼者开天目,看到另外的空间,可以隔墙看物、透视人体等。他还吹他有一种和天目有直接关系的功能叫做遥视,即坐在这里可以看到地球那边去。他还吹嘘,你练他的法轮功,“如果你真的圆满了,你是修成了一个很大的神,……别说你度你的亲人,你把地球攥在手里也就不费吹灰之力。”(《法轮佛法——在欧洲法会上讲法》)明眼人一看就知,李洪志吹的这些功能,全是些不能接受事实检验的唯心主义谎言。搬运等四大功能何在?法身、法轮何在?天目开过几回?谁修炼法轮功圆满了成了一个很大的神?李洪志曾对他的早期弟子们说,“不说大点儿没人信”。当弟子们要求他演示“四大功能”时,他很生气地说:“没有,哪能演?你们让我演示,就是要出我的洋相,耍猴呢?”可见李洪志所吹的那些神奇的功能,全是些骗人的谎话,是些事实上根本不存在的东西。
李洪志为了宣扬自己是神和救世主,胡编了一套人类文明周期毁灭说和末世说,胡说什么宇宙每次经历了久远年代以后都会发生一起大灾难,只有少数人活了下来,繁衍得多了,最后又出现了文明。人类已经经过了81次这样周期的变化。目前人类又面临大劫难,处于末世时期,主要标志是道德败坏,众神撒手不管,地球就要爆炸。李洪志说现在人类社会的道德观念往下滑得很厉害,“发展到今天人们完全变成了魔性大发的变异人,使众神对人完全失去了信心,这就是神为什么不再管人了的主要原因之一。”(《法轮佛法经文》)并胡说什么地球已经爆炸过两次,20世纪末就面临第三次爆炸。显然,李洪志的这套毁灭说和末世论是毫无事实根据的。历史学家、考古学家已用大量的远古时期的人类化石表明,现在的人类是从好几十万年前的类人猿进化而来的,而不是从什么上次宇宙大劫难中幸存下来的少数人繁衍而来的。认为现在的人类是从上次劫难中的少数人繁衍而来的这种看法,实质上是假定人类从来就有,而不是从不同的东西演化而来,这实际上排除了人类的历史,只承认人有数量的变化。这种形而上学的宇宙观实质是“自然界绝对不变”这样一种见解,是根本不能成立的。至于现代社会是不是道德败坏,也要历史地看。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在道德方面也和人类知识的所有其他部门一样,总的说是有过进步的。”(《反杜林论》1971年版第92页)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道德,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道德。例如,由过去的宗教时代传下来的封建主义道德认为,信神是道德的,信科学是不道德的,而在现代的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看来则反是。李洪志所谓现代社会“十恶”之一就是“迷信科学,变异人类”(《洪吟》),这种以信科学为“恶”、为不道德的道德观,正是封建主义的道德观。以这种落后的道德观来衡量现代社会的道德状况,显然只能得出歪曲的结论。至于用所谓众神不管,地球就要爆炸之类的胡言乱语来推断现代社会处于末世时期,更是不能成立的。人类社会是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到封建主义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这样向前发展的,目前我们正处于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过渡的时代;而从生产力的发展看,人类经历了渔猎时代、农业时代、工业时代、信息时代,目前我们正处于信息时代即知识经济时代。无论是从生产力的发展还是从生产关系的发展看,我们现在都处在一个过去从来没有过的快速发展的时代,根本不是什么末世。李洪志所谓的末世论纯粹是一种唯心主义的谎言。
李洪志宣扬人类周期毁灭和末世的来临主要是所谓业力造成的。按照他的地球是宇宙的垃圾站的理论,人从天上掉到地球上以后,“返不回去的,就只有继续轮回直到业大销毁。所以地球就有多次劫难。”(《转法轮》)由于业大销毁是世界末日到来的根本原因,所以“每次不同周期毁灭时,都是人类处于道德极其败坏的情况下发生的”,(《转法轮》)对此,任何政府和法律都无能为力。李洪志说,“现在社会问题层出不穷,哪个政府也解决不了。民族问题,国家与国家的问题,民族之间的矛盾,许许多多社会犯罪各方面的原因,哪个政府都头痛,谁也解决不了。”并说,“人类制定的法律就是在机械地限制人,封闭人……人都像动物一样被管着,没有出路了,谁也就想不出办法了。”(《法轮佛法——在美国讲法》)李洪志用宗教道德观念“业力”来解释社会的变化,完全否定政府的作用,目的是把自己打扮成唯一的救世主。李洪志吹嘘“多少人我都能管,全人类我都能管”,(《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吹嘘连神能否生存下去,都要靠他的法轮大法来开创生存环境,他的法轮大法是一部“能够给宇宙的众生、不同层次的神和人开创生命环境这样一部大法。”(《法轮佛法——在欧洲法会上讲话》)他还吹嘘地球有三次爆炸,前两次是分别由他的师爷和师傅定的,这第三次爆炸是由他定的。李洪志恬不知耻地说,“我要是度不了你,谁也度不了你。”(《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李洪志宣称只有他才能度人,怎样度人?就是逃离到所谓天国,也即他常说的“往高层次带人”。他说处于末世时,“其他空间也一样,它也要赶紧逃离,它也想往高层次上上,提高层次它就可以逃离。”(《转法轮》)“所以佛要度人,就是不让你面临这样的绝境,把你从人的痛苦之中度到天国去,那是真正地、根本地解决人的痛苦问题。”(《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他吹嘘他的法轮大法就是“一部上天的阶梯”,修了他的法轮功就可以到天国。通过修炼法轮功,他“把那金光闪闪的法轮和整个这部法的许许多多东西往你身上下,使你能够修炼,给你净化那已经无比肮脏的身体”,这样在“圆满的时候……带着身体飞上天。”(《法轮佛法——在欧洲法会上讲法》)实践已经证明这实际上就是叫人自杀,如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那样。李洪志口口声声说,“我是来度你的,我就要你那颗向善的心,能够提高上去”,(《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这没有别的意思,就是叫你“善”心大发自杀上西天。所以无怪乎不少修炼法轮功的人最后都走上或上吊或投河或自焚的自杀道路。
李洪志把自己打扮成唯一的救世主,诱使许多人走了上修炼法轮功的迷途,其手段具有极大的欺骗性。李洪志大肆鼓吹修炼法轮功机会难得,说什么“目前,全世界只有我一人在传正法,所以我做了一件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而且在末法时期开了这么一个大门。其实是千年不遇的万年不遇的。”(《转法轮》)“因为六道轮回转生……几百年上千年转一次人……然后你还得转生到那个地方去能够有这个机缘听到他,能够参加这个班。”(《法轮佛法——在美国讲法》)一些封建迷信思想比较严重或对封建迷信思想识别力不强的人,正是在这种六道轮回转生、千载难逢的机遇思想指导下参加了修炼法轮功的班。而一旦参加法轮功班之后,李洪志就用所谓“修炼要专一”的思想控制你,不让你再提以前学过的东西,说那“会把你自己修炼的身体和你所要修出来的一切搞乱,你就无法回家,你在破坏你自己前进的路。”(《法轮佛法——在欧洲法会上讲法》)正是在这种修炼要专一的思想指导下,不少人不顾一切修炼法轮功,有田懒得种,有家不想要,天天在读李洪志的所谓经文,满脑子的什么“神”、“佛”、“末世”、“大劫难”、“赶紧逃离”、“上天国”等等,结果产生严重悲观厌世情绪,轻者精神分裂,重者则走上自杀道路。有的甚至因为要寻找小腹部的法轮而剖腹自杀。对诸如此类严重后果,不少人提出怀疑和批评,甚至见诸报端,可李洪志却要求其信徒绝对听从他,说什么“这世界一切都应听我的,没我不行”,并把那些对法轮功提出异议的人称之为“魔”,号召信徒起来进行所谓“护法”,同“魔”进行斗争。李洪志煽动说,“我们传正法要是没有人来反对,那才是怪事呢!……人到了这一步了,要得法,那魔才不干呢,他要阻碍着你。”(《法轮大法义解》)正是在这种煽动下,一些法轮功信徒操刀杀死劝阻他修炼法轮功的亲人,认为他们是破坏大法的“魔”;也正是在这种煽动下,许多人参加了围攻新闻单位和党政机关、严重干扰社会秩序和法律的犯罪行为。所有这一切表明,唯心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社会历史观具有极大的欺骗性和危害性,我们同他们斗争绝不能掉以轻心、等闲视之。
以上情况表明,法轮功的问题是一个唯心唯物的问题,也是一个关于人的问题,主体的问题。它表明,虽然主体性、主观能动性是人比其他生物远为优越的地方,但是这同时也可能使人陷入痛苦和不幸,甚至过早地丧失生命。这也就是说,在我们面前有两类不同性质的主体性,一种是导致人们过上自由和幸福生活的主体性,这就是唯物主义的主体性,它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思想不离开实际,在实践中不断开辟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新境界;一种是导致人们陷入痛苦和不幸的主体性,这就是唯心主义的主体性,它从一些假想的、幻想的东西出发,思想离开实际,想入非非而不能自拔。前者是具有肯定意义的主体性,正面意义的主体性,后者是具有否定意义的主体性,负面意义的主体性,我们应当选择前者而避免后者。法轮功就是具有负面意义的主体性典型,抽象的虚幻的唯心主义能动性典型,我们应当以此为戒。有的同志认为,讲唯物主义就不能讲主体性,讲主体性就不能讲唯物主义,唯物主义和主体性是对立的,或至少讲唯物主义是没有意义的。法轮功事件充分说明,这种观点是完全错误的。我们应该坚持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和主体性理论,把主体性和唯物主义有机统一起来,而反对一切把这二者割裂开来的错误做法。这就是我们的结论。
(原载李为善、刘奔主编《主体性和哲学基本问题》,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出版。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