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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的矛盾分析法
 

矛盾分析的理论和方法,在毛泽东方法论体系中占有核心和基础的地位。它贯穿于毛泽东方法论的各个层面。毛泽东方法论的各种具体方法,从辩证法的视角看,可以说都是建立在矛盾分析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的,是矛盾分析法的展开和体现。实事求是的方法,实际上是主体和客体、主观和客观的矛盾分析法;抽象和具体的方法,是抽象和具体的矛盾分析法;群众路线方法,是领导和群众、集中和民主的矛盾分析法;阶级分析法,是阶级矛盾的分析方法;等等。所以,不懂得矛盾分析的理论和方法,就不可能正确理解和真正掌握毛泽东方法论。

1. 对一切作两点、两方面的分析

承认矛盾,是捕捉矛盾、分析矛盾的前提,更是解决矛盾,做好工作的前提。如果客观事物中不存在矛盾,那末,不管你怎么细心观察,也是发现不了矛盾的,不管怎么认真捕捉,也是捕捉不到矛盾的。自然,也就谈不上分析矛盾,提出解决矛盾的办法了。所以,承认矛盾的客观性和普遍性,是矛盾分析方法的首要前提。

对于矛盾的客观性和普遍性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创始人和继承人,都作了肯定的回答。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对杜林否认矛盾的客观性和普遍性的论点,做了深刻的批驳。杜林认为,矛盾等于背理,因而它在现实世界中是不可能出现的。他说,矛盾的东西是这样的一个范畴,这个范畴只能归属于思想组合,而不能归属于现实,在事物中没有任何矛盾,或者换句话说,真实地产生的矛盾甚至是背理的顶点。恩格斯说,矛盾等于背理,这个命题也许像直不能是曲、曲不能是直这一命题一样,对于常识来说,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微分学不顾常识的一切抗议,竟使直线和曲线在一定条件下相等,并由此达到那坚持直线和曲线等同是背理的常识所永远不能达到的成果。[1]

恩格斯认为承认矛盾的客观存在是辩证思维的本质。他说,如果我们用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来考察问题,即把事物看做是静止而没有生命的,各自独立、相互并列或先后相继的时候,我们在事物中确实碰不到任何矛盾。但是一当我们从事物的运动、变化、生命和相互作用方面去考察事物时,亦即用辩证法的思维方式去考察事物时,情形就完全不同了。在这里我们立刻陷入了矛盾。运动本身就是矛盾,甚至简单的机械的位移之所以能够实现,也只是因为物体在同一瞬间既在一个地方又在另一个地方,既在同一个地方又不在同一个地方。这种矛盾的连续产生和同时解决正好就是运动。

恩格斯还指出,既然杜林断言运动是不可理解的,他本人就违反自己的意志而承认了这种矛盾的存在,因而就是承认:有一种客观地存在于事物和过程本身中的矛盾,而且这是一种实际的力量。恩格斯说,既然简单的机械的位移本身已经包含着矛盾,那末物质的更高级的运动形式,特别是有机生命及其发展,就更加包括着矛盾。生命首先正是在于:生物在每一瞬间是自身,同时又是别的东西。所以,生命也是存在于物体和过程本身中的不断地自行产生并自行解决的矛盾;这一矛盾一停止,生命也就停止,死亡也就到来。同样,在思维的领域中我们也不能避免矛盾,例如,人的认识能力的无限性和有限性的矛盾。人的内部无限的认识能力和这种认识能力仅在外部被局限的而且认识上也被局限的个别人身上的实际的实现,二者之间是矛盾的。这一矛盾是在至少对我们来说实际上是在无穷无尽的、连绵不断的世代中解决的,是在无穷无尽的前进运动中解决的。

总之,恩格斯对矛盾的客观性和普遍性的精湛分析表明,矛盾是客观事物存在的方式,辩证思维就是正确反映事物矛盾运动的思维方式。所以,恩格斯本人也把辩证法称为矛盾辩证法。

列宁对这个问题,同样做了很好的说明。他说,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又说:对立统一规律,“就是承认(发现)自然界的(也包括精神的和社会的)一切现象和过程具有矛盾着的、相互排斥的、对立的倾向。要认识在‘自己运动’中、自生发展中和蓬勃生活中的世界一切过程,就要把这些过程当做对立面的统一来认识。” [2]

列宁的这几句话,说明了什么呢?第一,矛盾是客观存在着的。由此故,他在“承认”二字后面,又在括号内加上“发现”二字。就是说,客观事物内在的矛盾,我们只是去认识、发现、承认,而不是也无须将主观的“矛盾”强加在客观事物身上。第二,矛盾是普遍存在的,具有普遍性。它表现在自然界的、精神的和社会的一切现象和过程之中。第三,矛盾是一切事物自己运动、自己发展的源泉和动力。第四,辩证法的实质就是反映、认识、研究客观事物及其过程自身的矛盾。

毛泽东把矛盾的普遍性概括为两个方面:其一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其二是说,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3]。这里很清楚,毛泽东是从事物发展的内在根源、内在动力的视角,来阐发矛盾的普遍性和客观性的。他说,如果不认识矛盾的普遍性,就无从发现事物运动发展的普遍的原因或普遍的根据。毛泽东始终强调对广大干部进行辩证唯物主义的教育,每当革命队伍内部出现了否认矛盾普遍性的模糊认识时,他总是给以善意的批评教育,使广大干部把矛盾法则贯彻到底,学会照辩证法办事。

有一种观点认为,矛盾不是一开始就在过程中出现,而是待过程发展到一定的阶段才出现的。比如,他们认为在法国革命前,工农资产阶级合组的第三等级中,只有差异,并无矛盾,到革命暴发时,这种差异才发展为矛盾。针对这种观点,毛泽东批驳说,如果那样,那末,在矛盾出现前,过程发展的原因便不是由于内部的原因,而是由于外部的原因了。这便陷入了形而上学的外因论和机械论。他认为,持那种观点的人,不懂得世界上的每一差异中就已经包含着矛盾,差异就是矛盾。即使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工农之间的差异,也就是工农之间的矛盾。只不过这种矛盾,不同于劳资之间的矛盾就是了。但这是矛盾的差别性问题,而不是矛盾的有无问题。

上述“差异就是矛盾”的含义是很清楚的。它不是指毫无关系的事物之间的外在的、表现为“杂多”的差异,而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的又斗争又联结的两个方面之间的差异。也就是说,差异的事物在一定条件下处于一个统一体中,构成了矛盾。毛泽东在读艾思奇的《哲学与生活》一书时批注说:“差别是世上一切事物,在一定条件下都是矛盾,故差别就是矛盾,这就是所谓具体的矛盾。” [4]毛泽东关于差异就是矛盾的科学论断是对内因论的丰富和深化。它告诉我们,矛盾不仅存在于事物发展的一切过程中,而且贯穿于一切过程的始终。所谓旧过程完结了,新过程发生了,说的是旧的统一和组成此统一的对立成分让位于新的统一和组成此统一的对立成分,于是新过程就代替了旧过程。新过程又包含着新矛盾,开始它自己的矛盾发展史。

有一种观点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动力不是矛盾,而是全体人民的团结、友谊、合作。针对这种观点,毛泽东多次指出,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他说,社会上的事情总是对立统一的。社会主义社会也是对立统一的,有人民内部的对立统一,有敌我之间的对立统一。在我们党内,也有各种对立的意见。在人们的思想方法方面,实事求是和主观主义是对立的。一个工厂,一个合作社,一个学校,一个团体,一个家庭,总之,无论什么地方.无论什么时候,都有对立的方面。他还指出,无论什么世界,当然特别是阶级社会,都是充满着矛盾的。许多人不承认社会主义社会还有矛盾,因而使得他们在社会矛盾面前缩手缩脚,处于被动地位;不懂得在不断地正确处理和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将会使社会主义社会内部的统一和团结日益巩固。他还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论十大关系》等著作中,全面地、深刻地论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各种矛盾,从而坚持了矛盾普遍性的原理,为推动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不是有些事物有矛盾,有些事物没有矛盾;也不是有的时候有矛盾,有的时候没有矛盾。矛盾是事事、时时都存在的。据此,毛泽东指出,一切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一分为二,这是个普遍的现象,这就是辩证法。” [5]毛泽东把这种一分为二的方法通俗地称之为“两点论”,也就是作两方面的分析的意思,如他在《学习和时局》一文中讲到“对于任何问题应取分析态度,不要否定一切”时就说,“应作两方面的分析”。[6]这种“两方面的分析”,也就是“两点论”,就是“一分为二”。

“两点论”的方法,或者说两方面分析的方法,是把唯物辩证法的矛盾普遍性原理运用于实际工作的通俗说法,也是最基本的科学分析方法。“两点论”的方法内容十分丰富,其中的分析原则和对立面的结合原则是最基本的内容。

第一,分析原则。

“两点论”、“两分法”,作为思想方法,就是主张任何事物和过程都都是由矛盾着的两个方面构成的,因而都是可以分析的,都是可以“一分为二”的。这是两分法的本质内容。毛泽东指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不同质的对立的东西的统一,大到宇宙天体,小到分子,原子,都是可以一分为二的。社会生活本身也是矛盾的统一,一个国家、民族、政党,乃至人们的思想,没有一处不存在矛盾,没有一种事物是不可以加以分析的。如果承认一个事物是不可分析的,就是形而上学。“在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统一体总要分解为不同的部分,只是在不同的具体条件下,内容不同,形式不同罢了。” [7]

有些人误认为一分为二、两分法就是找出好与坏、优点和缺点,这是把两分法的一种具体内容同两分法的多种具体内容混为一谈了。毛泽东指出:“一万年都有两点。将来有将来的两点,现在有现在的两点。” [8]时间、地点、条件不同,事物的性质不同,矛盾对立统一的内容和形式也就不同,因而两分法的具体内容也就不同,不能拿两分法的某一具体内容代替它的活生生的多方面内容。

对两点论和两分法的另一种误解,是把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关系简单化,把“一分为二”理解为“二要素”论,认为系统论高于矛盾论,因为系统论是多要素论。这种看法同样是一种机械论的矛盾观。毛泽东早在《矛盾论》中就已指出,单纯的过程可能只有一对矛盾,复杂的过程则有一对以上的矛盾,各对矛盾之间又互相构成矛盾。他在《论十大关系》一文中,曾就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问题列举了十大矛盾;而在《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中,他在分析战争中战略问题时,曾列举了近40对矛盾。所有这些均说明,任何事物都是复杂的矛盾体系。由此可见,矛盾分析并不排斥系统分析,真正的矛盾分析是与系统分析一致的。而且,由于对立的统一是从大量的、现实的具体事物中抽象出来的最本质的关系,万事万物都是这一本质关系的具体表现,系统论本身也有整体与部分、要素与要素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所以,系统论不仅不会取代矛盾论,而且要以矛盾观点作为该学科的指导原则。

第二、对立面的结合原则。

对立面的结合原则是毛泽东辩证法中的一个重要思想,这一原则与分析原则是相辅相成的。分析原则告诉人们不能把事物看成是铁板一块、整齐划一、纯而又纯的东西,也不能只看到或强调一个侧面而否定另一个侧面。结合原则是告诉人们要从矛盾双方的对立中看到同一性,看到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的互相转化,采取适当的形式和措施,使矛盾的双方相互依存和转化,向符合人民利益的方向发展。

矛盾双方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我们不仅要看到矛盾双方的斗争性,而且要看到它们之间的同一性。列宁指出:“辩证法是一种学说,它研究对立面怎样才能够同一,是怎样(怎样成为)同一的——在什么条件下它们是相互转化而同一的。” [9]又说:“发展是对立面的‘斗争’”,“发展是对立面的统一” [10]。毛泽东继承和发挥了列宁的思想,提出:“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 [11]

对立面的结合方法更强调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是矛盾同一性原理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早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就提出了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任务与方法,为了实现这一重大的历史使命,他又相继提出并论证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一般和个别相结合、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统一性和独立性相结合等一系列方法原则。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他认真总结了苏联、东欧各国经济畸形发展的经验教训,明确提出了一系列对立面结合的具体问题和应采取的重要方针。在《论十大关系》中,他在论述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的关系、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系时,指出要看到它们之间相反相成的方面;在论述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以及中央和地方关系时,指出对各方面要有全面的观点,要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在论述党和非党的关系时,提出要善于在对立面的相互比较、监督中工作。毛泽东关于对立面的统一和结合思想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辩证法的矛盾理论,在理论和实践上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2. 着重地分析矛盾的特殊性问题

要能正确地解决矛盾,仅仅认识了矛盾的普遍性还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知道矛盾的特殊性。因为,矛盾的普遍性只解决了世界上的事物都是矛盾,都包含着矛盾的问题,而没有回答世界上的事物何以是五光十色、千姿百态的问题;或者说,矛盾普遍性只告诉了我们研究的对象是矛盾,它与其它事物相同的方面;而没有告诉这一对象何以与别的事物不同以及有哪些不同的问题。不知道对象的特点,就不能算是了解了对象。要知道世界上的事物何以是千差万别的,亦即要了解对象的特点,就需要研究矛盾的特殊性。只有把握了事物矛盾的特殊性,了解了对象的特点,才能提出真正切合实际的解决事物矛盾的方案。

所以,矛盾特殊性问题,是矛盾分析方法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它是将矛盾分析作为一种理论,作为一种指导思想,转换为一种可以操作的方法的关键。或者可以说,在矛盾理论中,矛盾普遍性原理更多地具有世界观的色彩和功能,而矛盾特殊性原理则更多地具有方法论的色彩和功能。矛盾普遍性原理告诉我们,什么是事物的真正本质,应从什么角度去认识事物、分析事物,就是说,它只是给我们指出了一般性原则。矛盾特殊性原理则告诉我们,如何具体地把握具体的对象,如何具体地认识和分析这一具体对象,并根据对象的特殊本质,提出解决事物矛盾的具体方案。

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史上,马克思已经提到了关于矛盾的特殊性的问题。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把现实中的实际矛盾逻辑化并把它们变为逻辑概念的矛盾时说:“……对现代国家制度的真正哲学的批判,不仅要揭露这种制度中实际存在的矛盾,而且要解释这些矛盾;真正哲学的批判要理解这些矛盾的根源和必然性,从它们的特殊意义上来把握它们。但是,这种理解不在于象黑格尔所想象的那样到处去寻找逻辑概念的规定,而在于把握特殊对象的特殊逻辑。” [12]很清楚,马克思这里所说的从“特殊意义”上把握矛盾及其根源,“把握特殊对象的特殊逻辑”,实际上便是要求人们把握、认识事物矛盾的特殊性和特殊本质。

列宁依据新的时代的特点,研究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矛盾特殊性的学说。他反复强调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重要意义,认为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他指出:“马克思辩证法要求对每一特殊的历史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 [13]所谓“对每一特殊的历史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实际就是关于矛盾的特殊性问题。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列宁还发现、提出并科学地论证了社会主义社会所特有的非对抗性矛盾。

以上说明,马克思和列宁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和使用“矛盾特殊性”这个概念,但他们已经触及到这个问题,并已明确意识到有关这个问题的重要意义。但对于怎样研究矛盾的特殊性,从哪些方面具体地分析矛盾的特殊性,他们却未能在理论上加以系统地阐明。

毛泽东则结合领导中国革命的实际经验,第一次系统地提出并论证了矛盾特殊性的概念。他认为,认识一个事物,必须注意它和其他事物的共同点。但是,尤其重要的,成为我们认识事物的基础的东西,则是必须注意它的特殊点和“特殊的本质”。特殊的本质,是由事物内部包含着的特殊的矛盾决定的。任何事物内部都包含着自身特殊的矛盾,亦即任何事物都有自身的矛盾特殊性。由特殊的矛盾或矛盾特殊性决定的事物的特殊本质,就是世界上诸种事物所以有千差万别的内在的原因,或者叫做根据。如果不研究矛盾的特殊性,那就无从确定一事物不同于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质,就无从发现事物运动发展的特殊的原因,或特殊的根据,也就无从辨别事物,无从区别科学研究的领域。这就是说,如果不懂得矛盾的特殊性,不注意事物的特殊的本质,那我们对事物的认识就是浑沌的、模糊的、不清晰的,实际上也就没有正确认识它。自然也就谈不上提出正确的、合适的方案,对事物进行我们所期望的改造。

矛盾的特殊性,就是矛盾的个性、相对性,也是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内在根据。离开了矛盾特殊性,就谈不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也就谈不上用不同的方法解决不同的矛盾这样一个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必须严格地遵守的原则。

毛泽东哲学思想发展的逻辑主线是实事求是,即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所以,他对唯物辩证法的突出贡献,不仅表现在他首次明确地提出了“矛盾普遍性”的概念,对矛盾普遍性和客观性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述和发挥,更重要的是他把矛盾特殊性作为矛盾理论的核心问题,对“矛盾特殊性”概念作了深层次的研究。他在《矛盾论》中明确地说:“关于矛盾的特殊性的问题应当着重地加以研究,并用足够的篇幅加以说明。” [14]

矛盾特殊性之所以成为毛泽东研究的重点课题,主要是因为革命队伍内部的教条主义者不懂得矛盾的普遍性即寓于矛盾的特殊性之中,他们不了解研究具体事物矛盾的特殊性,对于指导革命实践的发展有何等重要的意义。他们不了解马克思主义最本质的东西,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就在于具体地分析具体的情况。中国革命的实践和理论上的迫切需要,决定了毛泽东“着重地分析矛盾的特殊性的问题” [15]

毛泽东从五个方面揭示了矛盾的特殊性,从而提出了一个分析矛盾特殊性的理论体系。毛泽东指出,各个物质运动的形式的矛盾;每一运动形式在各个发展过程中的矛盾;每一发展过程的矛盾的各方面;每一发展过程在其各个发展阶段上的矛盾,以及每一发展阶段上的矛盾各方面,都有其特殊性。[16]这五个方面是对矛盾特殊性的总体概括,对于我们全面把握现实具体的矛盾是很重要的。

首先,世界上各种物质运动形式中的矛盾,都有其特殊性。自然界的运动和社会运动不同,思维的运动也不同于自然界的运动和社会的运动。即使是同一领域中的各种事物也各有其特殊性。任何运动形式,其内部都包含着本身特殊的矛盾,这种特殊的矛盾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客观根据。从物质运动形式的矛盾特殊性入手,就是把握那种决定事物质的特点的矛盾,这是深入认识矛盾特殊性的起始环节。

其次,研究矛盾的特殊性,不仅要把握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点,“而且要研究每一个物质运动形式在其发展长途中的每一个过程的特殊的矛盾及其本质。” [17]每一种物质运动形式,在它发展的长途中,呈现出若干过程,每一过程都是由其所包含的特殊的根本矛盾所规定的。在社会这种运动形式中,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的社会性质所以有区别,就是因为它们所包含的根本矛盾(即生产力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是各不相同的。毛泽东指出,一切运动形式的每一个实在的非臆造的发展过程内,都是不同质的。我们的研究工作必须着重这一点,并且必须从这一点开始。

毛泽东指出,为了暴露事物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在其总体上、在其相互联结上的特殊性,就必须暴露过程中矛盾各方面的特殊性,因为“只有从矛盾的各个方面着手研究,才有可能了解其总体。” [18]所谓了解矛盾的各个方面,就是了解它们每一方面各占何等特定的地位,各用何种具体形式和对方发生互相依存又互相矛盾的关系,在互相依存又互相矛盾中,以及依存破裂后,又各用何种具体的方法和对方作斗争。

再次,在“物质发展的长过程中的各个发展阶段,情形又往往互相区别”。所以,为了认识事物发展的特点,只了解事物的不同过程的特点是不够的,还要把握同一过程中出现的不同阶段的特点。这是因为决定过程性质的根本矛盾在各个发展阶段上采取了逐渐激化的形式。并且,被根本矛盾所规定或影响的许多大小矛盾中,有些激化了,有些是暂时地或局部地解决了,或者缓和了,又有些发生了。因此,过程就显出阶段性来。例如,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就区分为大革命时期、土地革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等阶段,这些不同阶段的矛盾都带有特殊性。这表明,注意研究事物发展的阶段性,是深入了解事物矛盾特殊性的途径之一。毛泽东说:“如果人们不去注意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人们就不能适当地处理事物的矛盾。” [19]

最后,对事物发展阶段的研究,不但必须在其联结上、总体上把握该阶段的矛盾的特殊性,还必须进一步分析每一阶段中的矛盾的各方面的特点。这是因为,不仅每一阶段的矛盾有其特殊性,不能一律看待,而且矛盾的各方面也各有特点,也不能一律对待。只有从每一阶段矛盾的各个方面着手研究,才有可能了解该阶段矛盾在总体上的特殊性。

总之,要认识事物矛盾的特殊性,既要从横的方面研究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点,也要从运动发展的观点研究同一事物在其发展过程及其阶段上的特点,还要研究事物内部矛盾的各个方面的特点。分析事物矛盾的特殊性的过程是由外向内、由过程到阶段、由总体联结到各个方面的一步步深化、一步步具体化的认识过程。

3. 重点是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毛泽东指出,在矛盾特殊性的问题中,还有两种情形必须特别地提出来加以分析,这就是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

毛泽东认为,在复杂的事物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的矛盾存在,其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的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

同样,在矛盾着的两方面中,必有一方面是主要的,他方面是次要的,其主要的方面,即所谓矛盾起主导作用的方面。[20]

这里所说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区分,是解答事物中诸种矛盾关系的特殊性问题,而主要矛盾方面和次要矛盾方面的区分,则是解决矛盾诸方面关系的特殊性问题。

所以,这两种特别重要的情形正是对上述矛盾特殊性的五种情形的重要补充。换言之,在研究事物发展过程或阶段的矛盾特殊性时,重要的是在诸种矛盾关系中找到主要矛盾(或根本矛盾);而在研究事物内部矛盾诸方面的相互关系时,重要的是找出在矛盾中起主导作用或决定作用的方面。

这就是说,在把握事物的本质过程中,不仅要一般地分析决定事物性质的特殊性,尤其要抓住规定其本质的“主要的”特殊性。

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就是决定事物本质,使之区别于他事物、过程和阶段的最主要的东西。从提出矛盾特殊性的五种情形到提出主要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的理论,从思维行程来说是从抽象到具体,从方法论角度看,则使抽象的理论原则具有了可操作的特性。

毛泽东不仅对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的涵义作了明确的规定和系统的论证,而且指出了这两条原则的客观基础。为什么诸种矛盾和矛盾的诸方面有主要的和次要的区别呢?毛泽东指出,根本的原因在于事物的矛盾力量的不平衡性,在于矛盾之间以及矛盾诸方面之间的差别性或特殊性。“无论什么矛盾,矛盾的诸方面,其发展是不平衡的。有时候似乎势均力敌,然而这只是暂时的和相对的情形,基本的形态则是不平衡。” [21]

事物发展的不平衡性,是宇宙间存在的普遍规律。矛盾和矛盾诸方面发展的不平衡性正是事物发展不平衡性的重要表现。正是这种客观规律,使任何事物及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着根本矛盾和非根本矛盾的关系,在事物发展阶段中存在着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关系,在矛盾的内部存在着主要的矛盾方面和次要的矛盾方面的关系。这种客观存在的主要和次要的关系,是我们在分析矛盾特殊性时碰到的基本的关系结构,能否找出这种关系结构,是我们能否准确把握事物本质和特点的关键所在。

矛盾间及其诸方面间的主次关系结构指的是它们在矛盾总体中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分析它们的主次关系结构属于结构——功能的整体性分析。这种结构和功能的整体分析对于把握事物的特殊本质和特殊规律有重要意义。人们分析事物的矛盾及其特殊性,目的在于掌握它的特殊本质。而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都与事物的性质直接相关。毛泽东指出,根本矛盾是决定过程的基本性质的矛盾,主要矛盾是规定过程的阶段性质的矛盾,而“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 [22]因此,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是我们把握事物的性质和特点的钥匙。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主要矛盾方面和次要矛盾方面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一定条件下,它们都是可以互相转化的。当原来的主要矛盾解决了,或主要矛盾虽未解决,但由于条件的变化而下降为次要矛盾的地位,其他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时,事物的发展都会显现出阶段性的变化。同样,矛盾双方主次地位的变化,事物的性质也就随之起变化。因此,把握了主次矛盾和矛盾的主次方面的变化,可以帮助我们认识事物的性质的变化。

毛泽东从矛盾发展不平衡性的原则出发,提出了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的理论,并把这种理论运用于实标工作,形成了抓重点、抓中心工作的方法,以及适时转移工作重心、抓中心工作带动一般工作等具体方法。

第一、抓重点。

抓重点就是分析工作中矛盾的主次,用全力找出事物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的方法。

集中精力抓住主要的矛盾,通过解决主要矛盾带动其他矛盾的解决,是毛泽东领导方法中最具特色的方面之一。他曾多次强调抓主要矛盾的重要性,明确地提出要把抓“主要矛盾作为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出发点” [23]

毛泽东批评教条主义主观地、片面地、表面的看问题,就是说他们不知道本质的看问题,不懂得或不善于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他在《关于农村调查》中指出:十样东西,调查了九样;看来是全面了。但如果九样都是次要的,把主要的丢掉了,就仍然没有发言权。毛泽东强调典型调查,而不主张泛泛的调查,道理也在这里。这表明,看事物要看到全体或全面地看问题,“全面性”主要不是个量的概念,全面性并不等于面面俱到、开中药铺,而是要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或本质。

从实践方面看,抓住主要矛盾是统帅全局、抓住中心工作的基本环节。毛泽东指出:“在任何一个地区内,不能同时有许多中心工作,在一定时间内只能有一个中心工作。” [24]中心工作和主要矛盾是联系在—起的,只有抓住了主要矛盾,工作才会有中心、有重点。在现实生活中,在一定时期总会有许多的工作,但其中必有一种工作是中心,它的存在和解决影响着其他工作的进展和解决。如果上级机关不分轻重缓急地同时指定下级机关做多项工作,形成很多的“中心工作”和凌乱无秩序的状态,这就说明他们对于客观存在着的各种矛盾关系没有认识清楚,还没有找出主要矛盾或主要矛盾方面。列宁指出,“政治事变总是非常错综复杂的。它好比一条链子。你要抓住整条链子,就必须抓住主要环节。决不能你想抓哪个环节就故意挑哪个环节。” [25]紧紧抓住历史事变的中心环节,这是一项关系到全局成败的领导艺术。毛泽东在《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一文中,曾用下棋来作比喻,指出任何一级的首长,应当把自己注意的重心,放在那些对于他们指挥的全局来说最重要最有决定意义的问题上,而不应当放在其他问题上。领导全局是这样,小范围的工作也是这样。一个部门如果在主要矛盾和工作重心上“差之毫厘”,就会在实际工作中“谬之千里”。毛泽东十分注意抓主要矛盾和中心工作,在每一重大的历史事变面前,他总是比别人站得高,看得远。这种远见卓识正是建立在对历史运动的本质和规律的洞察和把握基础上的。

第二、预见矛盾的转化,适时转变工作重心。

研究主要矛盾,要时刻注意到矛盾的转化问题,抓中心工作,也要时刻注意工作重心的转移问题。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矛盾的区分是具体的,有条件的,不是永远不变的。在客观历史进程中,因为出现了新的条件,原来的主要矛盾可能转化为次要的矛盾,而原来的次要矛盾也可能转化为主要的矛盾。当某一客观过程已经从一个阶段向另一个发展阶段推移转变时,必须善于使我们的认识也跟着推移和转变,使新的革命任务的提出和新的工作方案的提出,适合于新的情况的变化。革命时期情况的变化是很急速的,如果我们不能随之而转变工作重心,就无法引导革命走向胜利。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方面的主要和次要地位的转化,工作重心的转移,在历史进程中是经常发生的。领导者的责任,不仅要立足全局抓好中心工作,还要预见到重点和非重点的转化。所谓预见性,就是预见历史发展的趋势,预见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转化,抓住当下的主要环节,不失时机地推动下一个环节。

对伟大事变的敏感是建立在对左右全局的主要矛盾的变化的明察之上的,只有紧紧抓住主要矛盾及其转化机制,才能预察事变怎样发展以及向何处发展。毛泽东在指导中国革命历程中,为我们提供了许多巧妙地判定革命链条中的中心环节,抓住主要环节推动下一个环节的光辉事例。从大的方面说,从城市中心论到以农村包围城市的转变,从土地革命战争到抗日统一战线的建立,从民主革命到社会主义革命的转变,党和国家工作重心的转移,都同毛泽东对国内主要矛盾及其变化的科学分析相联系的。

就一个具体的历史时期来说也是这样。在抗日战争最艰苦的岁月,毛泽东把整风运动和大生产运动作为渡过困难、深入发展的中心环节,为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和解放战争的顺利发展奠定了决定性的基础。在解放战争的初期,毛泽东着重抓了战争的战略、战术和土地改革两件大事,保证了解放战争的顺利发展。在解放战争转到战略反攻的时候,在新解放地区的政策问题成为中心问题,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就会站不住脚。他指出,蒋介石已经孤立了,但这并不等于我们已经胜利,如果在政策上犯“左”倾错误,革命仍然不能胜利。毛泽东就是这样抓住每一个中心环节,一环一环推动下去,直至民主革命取得彻底胜利。

“重点”和“中心”作为哲学概念和方法论原则,其内容是具体的历史的。它总是随着时间、地点和条件的变化而变化。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重点,不同的范围也有不同的重点,重点问题不是静止的、不变的,它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随情况的变化而变化,一成不变的中心或重点是没有的。所以,抓住主要矛盾和工作重点并非易事,在解决矛盾的过程中考虑并发现可能出现的新的主要矛盾,就更加不容易了。毛泽东曾指出:在一个时期有一种主要倾向,但它又掩盖着另一种倾向。在一定的条件下,另一种倾向就会上升为主要的倾向。例如,在反对“左”倾的时候,往往会滋生出右的倾向,如果注意不够,将“左”倾一直反下去,可能就会出现右倾的错误。因此,注意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注意工作重点与非重点的转化,是一种重要的领导艺术。邓小平同志是创造性地运用毛泽东关于主要矛盾及其转化学说的典范。他不仅带领全党果断地结束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倾向,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轨道上来,而且在思想战线也提出了注意两种倾向的问题。打倒“四人帮”以后,邓小平反复强调反对“左”的错误。他说;“从一九五七年到一九七八年,我们吃亏都在‘左’。” [26] “几十年的‘左’的思想纠正过来不容易,我们主要是反‘左’,‘左’已经形成了一种习惯势力。” [27]当右的思潮开始露头时,他又以敏锐的洞察力强调反“左”要防右。他说:“解放思想,也是既要反‘左’,又要反右。三中全会提出解放思想,是针对‘两个凡是’的,重点是纠正‘左’的错误。后来又出现右的倾向,那当然也要纠正。” [28]邓小平关于在反对“左”的错误倾向斗争中,要始终注意防止和反对右的倾向的论述,不仅表现了他的高度的政治敏锐性,而且表现在当一种倾向引发另一种倾向时,能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善于引导全党及时正确地开展两条战线的斗争。

第三、中心工作和一般工作相结合。

从全局着眼,抓住主要矛盾,抓住工作中的主要环节,是重点论的核心内容。除此之外,还有另一方面的内容,就是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其他方面的工作。中心工作与一般工作相结合的方法,就是在抓主要矛盾的同时,注意次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方面的解决。除了集中精力抓住中心工作以外,对于其他第二位、第三位的工作,也要统筹兼顾.适当安排。毛泽东把这种工作方法形象地比喻为“弹钢琴”的方法,就是在工作中分清轻重缓急,抓住中心,又照顾全盘,互相协作,使各项工作有秩序的开展。在全部工作中抽出重点和要点,目的在于有所侧重,把握全局,以纲带目,中心工作了然在胸,才能提纲挈领地抓好全盘工作。所以,各级领导对于主要工作,不但要“抓”,而且一定要抓紧。“什么东西只有抓得很紧,毫不放松,才能抓住。抓而不紧,等于不抓。” [29]所谓抓紧,就是要有决心和恒心,一抓到底,不见成效决不收兵。但是突出重点和中心工作,并不意味着只顾中心,取消其他。如果只抓中心工作,不抓一般工作,表面上好像重视了事物主要矛盾的原理,但是却割裂了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以及矛盾主次方面的相互联系,实质上犯了形而上学一点论的错误。中心工作和一般工作是对立的统一。一方面,主要矛盾的解决,规定和影响着其他问题的解决,中心工作的展开为—般工作的完成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一般工作和中心工作一样,也是革命事业不可缺少的,一般工作任务完成的如何,反过来也会不同程度地影响中心工作的完成状况。例如,在民主革命时期,革命战争是中心,其他工作包括经济建设都是环绕着它、服从于它的。但是,毛泽东并不因为革命战争是中心工作而忽视经济工作;相反,他认为“革命战争的激烈发展,要求我们动员群众,立即开展经济战线上的运动,进行各项必要和可能的经济建设事业。” [30]他批评有些人口讲一切服从战争,但又骂搞经济工作为“右倾”,不懂得“如果取消了经济建设,这就不是服从战争,而是削弱战争。只有开展经济战线方面的工作,发展红色区域的经济,才能使革命战争得到相当的物质基础” [31],保证革命战争的胜利。解放后,在《论十大关系》中他又以农轻重的关系、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的关系为例,进一步讲了抓好非重点,以非重点促进重点的重要意义。在重点和非重点的关系中,我们既要反对忽视重点、离开中心去抓一般工作,也要反对“唯中心”论,搞“单打一”,把中心工作绝对化,取消其他工作。事实证明,以中心工作为由排斥、否定其他工作,以部分代替全体,其结果必然会削弱、取消中心工作本身。

4. 关键是发现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联结

毛泽东指出:“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的关系,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过程中,并贯串于一切过程的始终,“所以它是共性,是绝对性”;矛盾的特殊性是说,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侧面都各有其特点,“因为矛盾的各各特殊,所以造成了个性。一切个性都是有条件地暂时地存在的。”

毛泽东指出,矛盾的共性和个性是相互联结的,每一事物不仅包含着矛盾的普遍性,而且包含着特殊性,矛盾的共性“即包含于一切个性之中,无个性即无共性。假如除去一切个性,还有什么共性呢? [32]因此,“当着我们研究一定事物的时候,就应当去发现这两方面及其联结,发现一事物内部的特殊性和普遍性的两方面及其互相联结。” [33]他指出,“这一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 [34]

列宁在其哲学研究中对一般和个别的相互关系给予了特别的关注,他在谈到辩证法的要素时指出:“每个事物(现象等等)的关系不仅是多种多样的,并且是一般的,普遍的。每个事物(现象,过程等等)是和其他的每个事物联系着的。” [35]后来,他在《谈谈辩证法问题》一文中,进一步论述了一般和个别的辩证关系。他指出,个别和一般是相互联系的。一方面,“任何个别(不论怎样)都是一般”,个别一定与一般相联而存在;另一方面,“一般只能在个别中存在,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他以树叶是绿的、伊万是人、哈巴狗是狗等命题为例,揭示了一般和个别的辩证法。他明确的说;“在任何一个命题中,好象在一个基层‘单位’(细胞)中一样,都可以(而且应当)发现辩证法一切要素的萌芽,这就表明辩证法是人类的全部认识所固有的。” [36]列宁揭示了命题中的一般和个别的辩证法。毛泽东的重要贡献是把一般和个别的关系与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联系起来,并升华为辩证法的精髓,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

既然矛盾的共性和个性是相互联结的,那么,研究任何事物的矛盾都应把共性和个性结合起来,既不能以一般代替个别,也不能以个别代替一般,要在个性研究中注意把握共性,也要在共性指导下来研究个性。

毛泽东指出,“必须研究矛盾的特殊性,认识各别事物的特殊的本质,才有可能充分地认识矛盾的普遍性,充分地认识诸种事物的共同的本质”。[37]认识事物总是从个别事物开始,才能形成一般概念,找到事物发展的普遍原因和普遍根据。而且一般理论如果不以新的个别的认识丰富自己,就会变成僵死的枯槁的东西。因而,在认识了一般以后,人们总是以它为指导,去重新认识和把握其他个别,从而使这个一般得到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辩证法的一般并不是排斥个别的一般,而是自身体现着丰富特殊性的一般。正如列宁所说:“绝妙的公式:‘不只是抽象的普遍,而且是自身体现着特殊的、个体的、个别的东西的丰富性的这种普遍’(特殊的东西和个别的东西的全部丰富性!)!!很好! [38]

关于矛盾个性认识离不开关于矛盾共性的认识。认识的真正任务在于经过感性认识到达理性认识,即到达一般。恩格斯说:“一切真实的、详尽无遗的认识都只在于:我们在思想中把个别的东西从个别性提高到特殊性,然后再从特殊性提高到普遍性;我们从有限中找到无限,从暂时中找到永久,并且使之确定起来。” [39]而在这个过程中,还离不开一般的指导,没有一般性的理论指导,便不能正确地把握个别,使之上升到一般。

毛泽东指出,由于事物范围的极其广大,发展的无限性,所以,在一定场合为普遍性的东西,而在另一一定场合则变为特殊性。反之,在—定场合为特殊性的东西,而在另一一定场合则变为普遍性。例如,资本主义制度所包含的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的矛盾,是所有有资本主义的存在和发展的各国所共有的东西,对于资本主义说来,这是矛盾的普遍性。但是资本主义的这种矛盾,乃是一般阶级社会发展在一定历史阶段上的东西,对于一般阶级社会中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说来,这是矛盾的特殊性。然而,当着马克思把资本主义社会这一切矛盾的特殊性解剖出来之后,同时也就更进一步地、更充分地、更完全地把一般阶级社会中这个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的普遍性阐发出来了。[40]

毛泽东说,就人类认识运动的秩序说来,总是由认识个别的和特殊的事物,逐步地扩大到认识一般的事物。人们总是首先认识了许多不问事物的特殊的本质,然后才有可能更进一步地进行概括工作,认识诸种事物的共同的本质。当着人们已经认识了这种共同的本质以后,就以这种共同的认识为指导继续地向着尚未研究过的或者尚未深入地研究过的各种具体的事物进行研究,找出其特殊的本质,这样才可以补充、丰富和发展这种共同的本质的认识,而使这种共同的本质的认识不致变成枯槁的和僵死的东西。这是两个认识的过程:一个是由特殊到一般,一个是由一般到特殊。人类的认识总是这样循环往复地进行的,而每一次的循环(只要是严格地按照科学的方法)都可能使人类的认识提高一步,使人类的认识不断地深化。

毛泽东指出,教条主义者在这个问题上的错误,就是割裂了一般和特殊的辩证统一,他们把一般真理看成是凭空出现的东西,把它变成为人们所不能够捉摸的纯粹抽象的公式,完全不懂得人类认识的两个过程的互相联结——由特殊到一般,又由一般到特殊,他们完全不懂得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

5. 采用客观的全面的观点,对具体矛盾进行具体分析

毛泽东提出,研究问题,忌带主观性、片面性和表面性。所谓主观性,就是不知道客观地看问题,也就是不知道用唯物的观点去看问题。所谓片面性,就是不知道全面地看问题。例如:只了解中国一方,不了解日本一方,只了解共产党一方,不了解国民党一方,如此等等。这就叫做片面地看问题,或者叫做只看见局部,不看见全体,只看见树木,不看见森林。表面性,是对矛盾总体和矛盾各方的特点都不去看,否认深入事物里面精细地研究矛盾特点的必要,仅仅站在那里远远地望一望,粗枝大叶地看到一点矛盾的形相,就想动手去解决矛盾(答复问题、解决纠纷、处理工作、指挥战争)。他指出,片面性、表面性也是主观性,因为一切客观事物本来是互相联系的和具有内部规律的,人们不去如实地反映这些情况,而只是片面地或表面地去看它们,所以是主观主义的。[41]他要求对具体矛盾进行具体分析,“不要带上任何的主观随意性,而必须从客观的实际运动所包含的具体的条件,去看出这些现象中的具体的矛盾、矛盾各方面的具体的地位以及矛盾的具体的相互关系。” [42]

毛泽东指出,避免矛盾分析的主观主义的最好方法,是向实际情况作调查,一切从客观实际出发。他一直强调,“必须努力作实际调查,才能洗刷唯心精神”,[43]强调“认真调查研究,对具体问题作出具体的分析,而不是抽象的主观主义的分析,这是马克思主义的灵魂。” [44]他批评那种不从实际出发,而是从定义出发来评判所发生的各种见解和争论的方法是不正确的。他说,“我们是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主义叫我们看问题不要从抽象的定义出发,而要从客观存在的事实出发,从分析这些事实中找出方针、政策、办法来。” [45]

毛泽东指出,要调查有关问题的真实情况就要“迈开你的两脚”,到实地作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也可以召集那些明了情况的人来开个调查会,把你所谓困难问题的“来源”找到手,“现状”弄明白。为了弄到真实的材料,毛泽东提倡讨论式的调查会,他认为只有这样才能近于正确,才能抽出结论。他说“不作讨论式的调查,只凭一个人讲他的经验的方法,是容易犯错误的。那种只随便问一下子,不提出中心问题在会议席上经过辩论的方法,是不能抽出近于正确的结论的。” [46]

毛泽东从学生时代起,就注意利用书报收集有关问题的资料,这也是一种调查研究的形式。他说,“问题之研究,有须实地调查者,须实地调查之……无须实地调查,及一时不能实地调查者,则从书册、杂志、新闻纸三项着手研究” [47]。在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为了弄到报纸,有时派人化装成老百姓到附近城镇请小商人代订一些报纸,甚至动用军事手段到敌占区抢报纸。他还规定红军每次上山打土豪和筹款时要加上一项任务,就是到国民党机关或邮电局搜罗一批报纸带回来。新中国建立后,为了掌握全国的真实情况,他经常利用在自己身边工作的同志作调查,规定每一个警卫战土回家探亲时,都要报告家乡的真实情况。战士的调查报告,他都亲自听汇报或批阅。他还经常派身边的同志分赴全国各地,按照要求实地调查有关情况,通过他们掌握全国的基本情况。

为了发现问题的真相,不为各种假象所迷惑,毛泽东强调要对调查材料作全面的分析和综合,不能满足于孤立的、片面的、看不到事物发展规律的观察。毛泽东认为调查研究的整个过程同时就是分析和综合的过程。他说,“什么叫问题?问题就是事物的矛盾。那里有没有解决的矛盾,那里就有问题。既有问题,你总得赞成一方面,反对另一方面,你就得把问题提出来。提出问题,首先就要对于问题即矛盾的两个基本方面加以大略的调查和研究,才能懂得矛盾的性质是什么,这就是发现问题的过程。大略的调查和研究可以发现问题,提出问题,但是还不能解决问题。要解决问题,还须作系统的周密的调查工作和研究工作,这就是分析的过程。提出问题也要用分析,不然,对着模糊杂乱的一大堆事物的现象,你就不能知道问题即矛盾的所在。这里所讲的分析过程,是指系统的周密的分析过程。常常问题是提出了,但还不能解决,就是因为还没有暴露事物的内部联系,就是因为还没有经过这种系统的周密的分析过程,因而问题的面貌还不明晰,还不能做综合工作,也就不能好好地解决问题。” [48]

关于调查要同分析相结合,周恩来也有一段重要的指示。他说:“我们下去调查,必须对事物进行分析、综合和比较。事物总存在内在的矛盾,要分别主次;总有几个侧面,要进行解剖。各人所处的环境总有局限性,要从多方面观察问题;一个人的认识总是有限的,要多听不同的意见,这样才有利于综合。事物总是发展的,有进步和落后,有一般和特殊,有真和假,要进行比较,才能看透。” [49]周恩来的这一论述,对于我们怎样在调查时进行分析综合,把握对象事物的真实情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毛泽东指出,认识的真正任务在于经过感性认识到达理性认识,即将丰富的感觉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工夫,造成概念和理论的系统,也就是到达对问题的本质和全体的把握,到达对具体矛盾的客观的全面的认识。这时候问题的面貌明晰了,你对那个问题的性质也就明白了,因而对那个问题也就有了解决的办法。毛泽东说,“一篇文章或一篇演说,如果是重要的带指导性质的,总得要提出一个什么问题,接着加以分析,然后综合起来,指明问题的性质,给以解决的办法”。[50]这时,我们对某一个具体矛盾的认识算是完成了。然而又没有完成,因为我们对这个矛盾的认识是否真正客观全面,还需放到客观实践中去检验、修正和发展。除了少数情况,往往须反复多次,才能真正到达于和客观过程的规律性相符合的认识,在实践中得到预想的结果。这就是认识过程的辩证法。

6. 光辉的范例:《论持久战》关于中日战争的矛盾分析

《论持久战》是毛泽东于19385月抗战接近一周年的时候写的。当时台儿庄胜利刚过,徐州失守武汉紧张,亡国论和速胜论的意见甚嚣尘上;“最后胜利是中国的”这样一种持久战的意见,也在人们中间流传着,但仅限于空洞无物的了解。总之当时人们的思想很混乱,可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而高层的人们由于看不清抗战的整个局势、趋势和前途,因而无从决定自己的整套的方针和做法。在这种情形下,毛泽东认真总结了自七七卢沟桥事变以来10个月抗战的经验,写出了《论持久战》这篇光辉著作。

在《论持久战》中,毛泽东运用矛盾分析法,对中日战争进行两点的也即两方面的分析,即把中日战争当作两个活生生的相互排斥的对立面的统一来认识,而不是简单的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仅发表一些敌我双方伤亡的数字和国土沦陷面积的统计报告数字,如此而已。

毛泽东着重考察了整个中日战争矛盾的特殊性。他指出“中日战争不是任何别的战争,乃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和帝国主义的日本之间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进行的一个决死的战争。全部问题的根据就在这里。” [51]

毛泽东对中日战争矛盾的双方分别地做了考察,指出日本的军力、经济力和政治组织力是强的,但其战争是退步的、野蛮的,人力、物力又不充足,国际形势又处于不利。中国反是,军力、经济力和政治组织力是比较地弱的,然而正处于进步的时代,其战争是进步的和正义的,又有大国这个条件足以支持持久战,世界的多数国家是会要援助中国的。——这些,就是中日战争互相矛盾着的基本特点。

根据上述中日矛盾及其双方的特点,毛泽东批驳了亡国论,指出亡国论者不能把握中日矛盾的特殊性,对于中日矛盾双方的强弱、大小、进步退步、多助寡助几个相互矛盾着的基本特点,只看重了强弱一个矛盾,把它夸大起来作为全部问题的论据,而忽略了其他的矛盾。他们只提强弱对比一点,是他们的片面性,他们将此片面的东西夸大起来看成全体,又是他们的主观性。亡国论者主观地和片面地只承认亡国一个可能性,否认解放的可能性,更不指出解放的条件和为争取这些条件而努力。所以在全体说来,亡国论者是错误的。

根据中日矛盾及其双方的特点,毛泽东批驳了速胜论,指出速胜论者同样不能把握中日矛盾的特殊性,对于中日矛盾双方的强弱只看重了大小、进步退步、多助寡助几个相互矛盾着的基本特点,他们或则根本忘记了强弱这个矛盾,而单单记起了其他矛盾;或则对于中国的长处,夸大得离开了真实情况,变成另一种样子;或则拿一时一地的强弱现象代替了全体中的强弱现象,一叶障目,不见泰山,而自以为是。总之,他们没有勇气承认敌强我弱这件事实。由此犯出或大或小的错误来,这里也是主观性和片面性作怪。速胜论者不知道战争是力量的竞赛,在战争双方的力量对比没有起一定的变化以前,就要举行战略的决战,就想提前到达解放之路,是没有根据的。其意见实行起来,一定不免于碰壁。

根据中日矛盾及其双方的特点,毛泽东回答了抗日战争“为什么是持久战”这一个问题。他指出,只有依据中日矛盾双方全部对比的基本因素,才能得出正确的回答。因为单说敌强我弱,就有陷入亡国论的危险。单纯地以弱敌强,无论在理论上,在实际上,都不能产生持久的结果。另一方面,单说敌是小国我是大国,或单说敌退步我进步、敌寡助我多助,也是一样。大并小、小并大的事都是常有的。进步的国家或事物,如果力量不强,常有被大而退步的国家或事物所灭亡者。多助寡助是重要因素,但是附随因素,依敌我本身的基本因素如何而定其作用的大小。因此,我们说抗日战争是持久战,是从全部敌我因素的相互关系产生的结论。敌强我弱,我有灭亡的危险。但敌尚有其他缺点,我尚有其他优点。敌之优点可因我之努力而使之削弱,其缺点亦可因我之努力而使之扩大。我方反是,我之优点可因我之努力而加强,缺点则因我之努力而克服。所以我能最后胜利。这一切,又规定了战争不能速胜,而只能是持久战。总之抗日战争的长期性和随之而来的残酷性,是明显的。敌人不能整个地吞并中国,但是能够相当长期地占领中国的许多地方。中国也不能迅速地驱逐日本,但是大部分的土地将依然是中国的。最后是敌败我胜,但是必须经过一段艰难的路程。

毛泽东根据中日战争矛盾及其双方的基本特点,认为整个抗日战争将走完下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敌之战略进攻、我之战略防御的时期。这一阶段日军大举进攻,中国大片的国土特别是一些大城市将沦陷。这一阶段我所采取的战争形式,主要的是运动战,而以游击战和阵地战辅助之。游击战争在此阶段中将乘着敌后空虚有一个普遍的发展,建立许多的根据地,威胁到敌人占领地。

第二个阶段,是敌之战略保守、我之准备反攻的时期。此阶段内,敌之企图是保守占领地,以组织伪政府的欺骗办法据之为已有,而从中国人民身上尽量搜括东西。此阶段中我之作战形式主要的是游击战,而以运动战辅助之。这个阶段将是最困难的时期,然而它是转变的枢纽。中国的最后胜利不决定于第一阶段大城市之是否丧失,而决定于第二阶段的努力。

第三个阶段,是我之战略反攻、敌之战略退却的时期。这个阶段收复失地,单只靠自己的力量还是不够的,还须依靠国际力量和敌国内部变化的援助,因此加重了中国的国际宣传和外交工作的任务。这个阶段我所采取的主要的战争形式仍将是运动战,但是阵地战将提到重要地位。

在上述三个阶段中,敌我力量的变化将循着下述的道路前进:中国由劣势到平衡到优势,日本由优势到平衡到劣势,中国由防御到相持到反攻,日本由进攻到保守到退却——这就是中日战争的过程,中日战争的必然趋势。

怎样进行持久战和怎样争取最后胜利?为此,毛泽东依次说明下列的问题:能动性在战争中,战争和政治,抗战的政治动员,战争的目的,防御中的进攻,持久中的速决,内线中的外线,主动性,灵活性,计划性,运动战,游击战,阵地战,歼灭战,消耗战,乘敌之隙的可能性,抗日战争的决战问题,兵民是胜利之本。

这些问题集中到一点,就是要根据中日矛盾及其双方的特点,充分发挥我们的主观能动性。毛泽东指出,我们反对主观地看问题,但不是反对主观能动性,这种能动性,我们名之曰“自觉的能动性”,是人之所以区别于物的特点。一切根据和符合于客观事实的思想是正确的思想,一切根据于正确思想的做或行动是正确的行动。我们必须发扬这样的思想和行动,必须发扬这种自觉的能动性。战争的胜负,固然决定于双方军事、政治、经济、地理、战争性质、国际援助诸条件,然而不仅仅决定于这些;仅有这些,还只是有了胜负的可能性,它本身没有分胜负,要分胜负,还须加上主观的努力,这就是指导战争和实行战争,这就是战争中的自觉的能动性。坐着不动,只有被灭亡,没有持久战,也没有最后胜利。战争是力量的竞赛,但力量在战争过程中变化其原来的形态。在这里,主观的努力,多打胜仗,少犯错误,是决定的因素。客观因素具备着这种变化的可能性,但实现这种可能性,就需要正确的方针和主观的努力。这时候,主观作用是决定的了。

《论持久战》这篇著作,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采用客观的、全面的观点,具体考察了抗日战争的矛盾及其双方的特点,并根据这个特点,说明亡国论是错误的,速胜论也是错误的,抗日战争是持久战;说明抗日战争将依次走完敌之战略进攻我之战略防御、敌之战略保守我之准备反攻、我之战略反攻敌之战略退却三个阶段,并围绕着怎样进行持久战,具体阐明了如何在战争中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如何进行广泛的政治动员,如何运用正确的战略战术和主观指导,紧紧地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去夺取战争的最后胜利。抗日战争的整个过程,证明了《论持久战》的分析是完全正确的。

《论持久战》既是一部伟大的军事著作,同时又是一部伟大的哲学著作。它说明,“战争问题中的唯心论和机械论的倾向,是一切错误观点的认识论上的根源。他们看问题的方法是主观的和片面的。或者是毫无根据地纯主观地说一顿;或者是只根据问题的一侧面、一时候的表现,也同样主观地把它夸大起来,当作全体看。……因此,反对战争问题中的唯心论和机械论的倾向,采用客观的观点和全面的观点去考察战争,才能使战争问题得出正确的结论。”《论持久战》是研究战争和贯穿于其中的辩证唯物论和唯物史观的极其重要的著作。它处处充满了辩证法,充满了唯物主义,在观察事物的方法论意义上有着普遍的价值。

《论持久战》由于用异常清晰而又符合实际的判断回答了当时困扰人们思想的种种问题,使人们对当时战争的发展过程和前途有了一个清楚的了解,因而在国际国内产生了重大影响。一位外国记者评论说:“不管他们对于共产党的看法怎样,以及他们所代表的是谁,大部分的中国人现在都承认毛泽东正确地分析了国内和国际的因素,并且无误地描绘了未来的一般轮廓。” [52]

这部著作不仅在当时的解放区发生了重大影响,甚至在国民党统治区也产生了重大影响。据程思远回忆,“毛泽东《论持久战》刚发表,周恩来就把它的基本精神向白崇禧作了介绍。白崇禧深为赞赏,认为这是克敌制胜的最高战略方针。后来白崇禧又把它向蒋介石转述,蒋也十分赞成。在蒋介石的支持下,白崇禧把《论持久战》的精神归纳成两句话:‘积小胜为大胜,以空间换时间。’并取得了周公的同意,由军事委员会通令全国,作为抗日战争中的战略指导思想。” [53]

在我们党内,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陈云,经常提到《论持久战》,几乎每隔几年就要讲一次。

19421119,陈云在《在西北局高干会上的讲话》中讲到学马列著作时首先就提到《论持久战》,他说到:“搞政治要有一个基础。毛主席的《论持久战》、《新民主主义论》,马克思和列宁的著作,这些不是电影,是写的书。如果连字还认识不多,许多基本知识都不知道,怎么去学?” [54]

194727陈云在《怎样才能少犯错误》的讲话中讲道,“正确的意见往往就是由系统地驳倒不正确的意见而产生的。……毛主席的著作都是采取这个办法写的。如写《论持久战》,他先收集速胜论和亡国论的论据,经过分析、批驳,得出抗日战争只能是持久战这个正确的结论。” [55]

195672陈云在《倾听各方意见,改进工作方法》的讲话中说,“工作中有缺点,人家给发现了,使我们有改进的机会,这有什么不好?看看毛主席的《论持久战》、《新民主主义论》,其中每个问题都考虑到反对的意见。” [56]

1977823陈云在《回忆长征前后》的谈话中说,“我们打不赢就插到敌人后方去,打运动战。毛主席多次讲过,不能拿主力去拼,应该打持久战。那时我还不懂,去问过毛主席。后来在延安时毛主席写了《论持久战》,看后觉得有道理,明白多了。” [57]

19781210陈云在《关于当前经济问题的五点意见》的发言中讲到“交换、比较、反复”时说,“所谓比较,一是左右的比较,例如毛主席论持久战,比较了中国和日本的情况,既反对速胜论,又反对亡国论,正确的结论是持久战”。[58]

19813月陈云在《对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几点意见》中讲道,“这一时期毛泽东同志写了许多重要的著作,例如《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实践论》、《矛盾论》、《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问题》、《论持久战》、《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战争和战略问题》、《新民主主义论》等等。我们党里头没有第二个人写出这样好的著作。这是了不起的功绩。”又说,“现在我们的干部中很多人不懂哲学,很需要从思想方法、工作方法上提高一步。只有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上、工作上才能真正提高。要把《实践论》、《矛盾论》、《论持久战》、《战争和战略问题》等著作选编一下。还要选一些马恩列斯的著作。” [59]

1987717陈云在《身负重任和学习哲学》的谈话中说,“那时我们读的书,除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有关著作外,还有毛主席的《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实践论》、《矛盾论》、《论持久战》等,也读点别人的著作。毛主席《论持久战》这篇文章,给我的印象特别深。台儿庄一战,一部分人被胜利冲昏了头脑。毛主席冷静地分析了当时的各种情况,就亡国论、速胜论还是持久战这个问题,先在小范围讲了一次。讲后我对他说,是不是可以在大一点范围给干部讲讲,他同意了。后来毛主席自己动手把讲稿整理出来,印发给大家。《论持久战》一文的公开发表,震动了解放区,也震动了国民党统治区。”陈云还说,“现在我们在新的形势下,全党仍然面临着学会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这项最迫切的任务。” [60]

1990124陈云在《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交换、比较、反复》的谈话中讲到比较时说,“比较,就是上下、左右进行比较。抗日战争时期,毛主席《论持久战》就是采用这种方法。他把敌我之间互相矛盾着的强弱、大小、进步退步、多助寡助等几个基本特点,作了比较研究,批驳了‘抗战必亡’的亡国论和台儿庄一战胜利后滋长起来的速胜论。毛主席说,亡国论和速胜论看问题的方法都是主观的和片面的,抗日战争只能是持久战。历史的发展证明了这个结论是完全正确的。” [61]

一篇《论持久战》,引得陈云赞不停。是什么使得《论持久战》具有如此的魅力呢?我看主要就是该著作所运用的矛盾分析法、两方面分析法,也就是陈云所讲的比较法。比较的基本形态是两个方面的比较,其本质也是一个“二”字,这与毛泽东所说的“两点”论、“作两方面的分析”、要了解“矛盾各方的特点”、“暴露过程中矛盾各方面的特殊性”等说法,其实是一致的。

 

【注释】
[1]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58-159页。
[2]列宁:《谈谈辩证法问题》,《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306页。
[3]《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05页。
[4]《毛泽东哲学批注集》,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201页。
[5]《党内团结的辩证法》,《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498页。
[6]《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938页。
[7]《在中国共产党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416页。
[8]《论十大关系》,《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285页。
[9]列宁:《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90页。
[10]列宁:《谈谈辩证法问题》,《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306页。
[11]《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372页。
[12]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359页。
[13]列宁:《论尤尼乌斯的小册子》,《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57页。
[14]《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04页。
[15]《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04页。
[16]《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17页。
[17]《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10页。
[18]《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12页。
[19]《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14页。
[20]《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22页。
[21]《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22页。
[22]《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22页。
[23]《毛择东农村调查文集》,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6页。
[24]《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901页。
[25]列宁:《俄共()中央委员会的政治报告》,《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49页。
[26]《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49页。
[27]《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28页。
[28]《邓小于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79页。
[29]《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42页。
[30]《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19页。
[31]《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20页。
[32]《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19-320页。
[33]《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18页。
[34]《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20页。
[35]列宁:《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91页。
[36]列宁:《谈谈辩证法问题》,《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307308页。
[37]《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10页。
[38]列宁:《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83页。
[39]恩格斯:《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54页。
[40]《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18页。
[41]《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12页。
[42]《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19页。
[43]《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12页。
[44]《关于重新提倡调查研究》,《思想方法工作方法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第390页。
[45]《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53页。
[46]《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16页。
[47]《毛泽东早期文稿》,湖南出版社1990年版,第401页。
[48]《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39页。
[49]周恩来:《调查研究,实事求是》,《思想方法工作方法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第392-393页。
[50]《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39页。
[51]《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447页。
[52]金冲及主编:《毛泽东传》,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494页。
[53]金冲及主编:《毛泽东传》,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495-6页。
[54]《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65-266页。
[55]《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45页。
[56]《陈云文集》第3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52页。
[57]《陈云文集》第3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433-434页。
[58]《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35页。
[59]《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4页、285页。
[60]《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61362页。
[61]《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71-372页。

 

(原载李景源主编、李为善等撰写的《毛泽东方法论》,当代中国出版社1993年版。有补充修改。原标题为《矛盾分析的理论与方法》。录入编辑:乾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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