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在建国后领导新中国的经济建设时,表现了很强的人民为本思想,这种思想充分体现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精神,对于我们今天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头一条是人民,第二条是党,第三才是个人
陈云很早就养成了很强的人民为本思想,早在1945年,他在分析如何看待功劳和错误时讲到人民、党和个人三者关系时就指出:“头一条是人民,第二条是党,第三才是个人。” [1]
陈云的这种人民为本思想,真正体现了人民是历史创造者的历史唯物主义精神。按照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党只有正确代表民意时才能领导好革命,才能代表人民管理国家。而任何个人,即使他是杰出的领袖,也只有在他善于联系人民群众、正确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时,才能为人类历史的发展作出一些贡献。
陈云在阐述“人民为什么是第一呢?”的问题时发问道,“可不可以把次序倒转一下,第一是个人,第二是党,第三是老百姓?”陈云认为不能这样看,因为道理是很清楚的:无论哪一条英雄好汉,他死了以后,“老百姓还是要革命的,党还是要继续前进的。可见头一条不是英雄好汉,而是人民。” [2]
陈云在建国后领导新中国的经济建设时,始终把自己摆在人民公仆的位置上,从不把自己摆在人民群众和党之上。他指出,“过去的‘公仆’不做好事,欺压人民,拿高薪而且贪污。现在人民政府为解决老百姓的困难而努力,这才是真正为人民服务。” [3]
陈云在建国后领导新中国的经济建设时,处处体现了人民为本思想,为我们树立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光辉典范。
社会主义经济本质上是“有利于人民”的,经济建设的最后目的是改善人民生活
1956年陈云在党的八大会议上指出,我国经济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是一个“有利于人民的社会主义经济”。[4]这就是说,社会主义经济本质上是“有利于人民”的。这是因为社会主义经济是建立在公有制的基础上。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社会主义的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而不是为了剥削。” [5]
资本主义经济是建立在私有制的基础上的,这种经济不利于广大劳动人民。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的私有制度下,劳动者的劳动是异化劳动,劳动者的劳动产品不但不属于劳动者自己,并且反过来统治和支配劳动者。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是以牺牲工人的生命为代价,来达到少数人的富裕。
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相反,社会主义经济的目的不是为了赚钱,不是为了剥削,而是为了改善人民的生活。
陈云指出,我们“搞经济建设的最后目的,是为了改善人民的生活。”“经济体制改革,是为了发展生产力,逐步改善人民的生活。” [6]陈云的这种经济增长目的论,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经济“有利于人民”的本质,同时揭示了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广阔前景。因为只要把经济发展建立在改善人民生活的基点上,社会消费力的增长就不受限制,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就能达到真正的平衡。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的弊病就在于,由于不是把人民生活的改善,而是把剩余价值的追求即赚钱,作为经济发展的最后目的,结果大多数人的消费被压缩到相当狭小的范围,因此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就和狭隘的社会消费发生冲突,从而不时引发经济危机和衰退。现在西方已注意运用产业政策、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法律手段等办法调控宏观经济,以图解决资本主义生产和狭隘的社会消费之间的矛盾。特别是,他们往往实行资本家和政府合作,通过政府不断扩大采购规模的形式,把资本家的剩余产品尽量包下来,结果政府的财政赤字越来越大,通货膨胀越来越严重,于是他们同时不断鼓吹财政赤字有益论、通货膨胀有益论,以此欺骗麻痹人民。这是以人民利益的牺牲为前提和代价的,并且在实际上,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矛盾并没有达到真正的解决。
以改善人民生活为经济发展目的的社会主义经济,要求我们党和政府的领导人在领导经济建设时,要以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的改善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而不能以别的什么东西例如所谓政绩作为经济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有些领导同志,工作的出发点不是更多地为群众办实事、谋实利,而往往是从个人得失的考虑出发,热衷于宣扬自己政绩的“形象工程”,这样做的结果,往往会加大财政负担,劳民伤财,影响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这种“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完全背离了人民,背离了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目的,是不可取的。
发展农业是头等大事,国家经济要摆在人民有吃有穿的基础上
陈云在领导国家经济建设的过程中,从人民的生活出发,针对我国农业薄弱的实际,始终认为发展农业是头等大事。陈云在统购统销后不久,就敏锐地感觉到,我国土地少,人口多,农业生产赶不上工业建设的需要,将是一个长期的趋势。他指出,吃穿的供不应求,实质上是工农业矛盾的反映。我们对粮食的需要量一天一天地增加,但是粮食来源不足。1953年12月开始实行的统购统销,就是为了解决全国粮食供需之间的矛盾。在新中国的经济建设中,陈云总是依据暴露出来的农业与工业的矛盾,努力寻求农业与工业的平衡。他指出,我们讲平衡,主要是工业和农业的平衡。搞建设,必须把农业考虑进去。所谓按比例,最主要的就是按这个比例。这是一个根本问题。
陈云从人民生活出发,强调国家经济一定要摆在人民有吃有穿的基础上。他说,“如果我们不能解决人民的吃饭穿衣问题,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便站不稳,必然还要回头补课。……应该对搞工业的同志讲清楚,工业占重要的地位,但老百姓要吃饭穿衣,是生活所必需的,经济不摆在有吃有穿的基础上,我看建设是不稳固的。”1962年,陈云在《中央财经小组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农业问题,市场问题,是关系五亿多农民和一亿多城市人口生活的大问题,是民生问题。解决这个问题,应该成为重要的国策。”1985年他在一次讲话中又强调指出,“十亿人口吃饭穿衣,是我国一大经济问题,也是一大政治问题。‘无粮则乱’,这件事不能小看就是了。” [7]
陈云的这些主张,充分体现了把国家经济建立在人民有吃有穿的基础上的思想。
正确处理建设和民生的关系,在财力物力的供应上,人民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必须先于基建
陈云在经济建设中,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是建设与民生的关系问题。
陈云经常强调,“一要吃饭,二要建设”,就是说首先要保证人民生活,改善人民生活,有余力再搞建设,必须做到一能吃饭、二能建设。他认为这是我们经济工作的一个重大方针。
为了正确处理建设与民生的关系问题,陈云提出了“先生产,后基建”的基本原则,即“在财力物力的供应上,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必须先于基建”,他认为“这是民生和建设的关系合理安排的问题”。[8]他指出:“为了照顾民生和建设,应该是在照顾必需的最低限度的民生条件下来搞建设。在物资的分配上,首先应该照顾到必需的民生的生产,保证必需的民生(当然不是大吃大喝),有余再搞建设。这就是既要建设又要人民,这样的建设才是可靠的。” [9]
我们国家在建国后的经济建设过程中,基本建设战线太长,这是一个老问题。出于尽快改变贫穷落后面貌的良好愿望,我们经常发生基本建设不量力而行,超出国家财力物力可能的情况。陈云反复说明决不能采取这种做法,一再强调建设规模的大小必须和国家的财力物力相适应,防止经济建设规模超过国力的危险。他一再强调,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必须兼顾,必须平衡,在这个问题上要出毛病关系就大了。他说:“建设规模的大小必须和国家的财力物力相适应。适应还是不适应,这是经济稳定或不稳定的界限。……经济稳定极为重要。建设的规模超过国家财力物力的可能,就是冒了,就会出现经济混乱;两者合适,经济就稳定。” [10]
陈云这种注重和强调正确处理建设和民生关系的思想,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由于后起的发展中国家面临的工业化任务,以及尽快摆脱落后的强烈愿望,这些国家往往采取比较激进的片面发展重工业的战略,我们国家也免不了这样。特别是从1958年大跃进到1978年三中全会以前,由于指导思想上的“左”的倾向,我们在经济建设中走上了一条重建设轻民生、高积累低消费的片面发展工业的道路,结果导致国民经济比例关系严重失调,人民生活没有随着生产的发展而得到应有的改善,严重影响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和建设社会主义的热情,妨碍了经济建设事业的尽快发展。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对经济发展作了战略上的调整,把片面发展转到了平衡发展轨道,把人民生活的改善放到突出位置,即所谓“还人民的债”。尽管如此,长期以来形成的片面发展的思维方式和做法并没有从中国经济建设的舞台上消失。1978年以来不时出现的经济过热,都是首先表现为固定资产投资严重膨胀,超过了国民经济的承受能力。这些都表明,陈云关于正确处理建设和民生的关系,走“既要建设又要人民”的发展道路的思想,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稳定市场供应和物价,真正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陈云经济发展思想的一个核心内容是组织好人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稳定物价,真正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陈云从人民的生活出发,非常重视市场供应的稳定。他指出,社会主义商业“担负着调节生产和需要、组织供需平衡的责任”,这个责任非常重大。他说,“商业工作天天同人民群众打交道,管吃、穿、用,管油、盐、柴、米。不要看不起这些,这是人民的大事。我们共产党必须天天关心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11]
陈云认为,解决国内市场供应问题的次序,是先吃后穿,吃的方面,先粮食后副食品。建国后随着经济建设的展开,一部分农村人口转入城市,吃商品粮的城市人口加多,但是由于我国粮食生产增长缓慢,农村提供的商品粮有限,所以商品粮供需矛盾突出。在这种情况下,陈云一方面建议努力发展粮食生产,同时主张实行统购统销办法,有计划地安排城乡人民吃粮。陈云对副食品的供应抓得也很紧,例如蔬菜供应问题,他指出,“保证蔬菜供应,稳定蔬菜价格,是城市人民的普遍要求。购买力愈低的人,对这个问题就愈关心。” [12]
陈云主张搞商业工作必须同生产联系起来搞,才能搞得好。他说,“搞商业的人,只管市场、不问生产的年代,已经过去了。”他指出,组织猪、鸡、鸭、蛋、鱼的供应,必须从生产入手,定出有效办法。发展养猪、养鸡、养鸭,国营、集体、个人三种形式可以同时并行,三条腿走路。他同时强调指出,要安排好日用必需品的生产,在安排工业生产的时候,应该专门拨出一部分原料和材料,满足日用必需品的生产。他对安排市场供应的运输问题也很关注,主张在运输紧张时,要优先安排供应市场物资所需要的运输力量,特别提到工业不要去和农业、商业争短途运输力量。[13]
陈云从人民的切身利益出发,对稳定市场物价问题极为重视,认为这对保障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是必要的。陈云坚决主张保持物价稳定,甚至是温和的物价上涨也不主张。他指出,“有人说,‘温和的’物价上涨,是可以刺激生产的,这种说法我们认为是不妥当的。物价的波动,只能打击生产,使经济停滞。这是后退的办法。”他指出,稳定市场与全国人民的生活都有关系,因此,“物价稳定不仅有经济意义,而且有政治意义。” [14]陈云甚至把稳定市场物价摆在仅次于战争的地位。1950年随着抗美援朝战争的爆发,他就抗美援朝开始后财经工作的部署应该分别先后的问题讲到,战争第一,这是无疑问的。第二应该是维持市场,求得金融物价不要大乱;第三才是其他各种带投资性的经济和文化的支出。
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陈云继续强调稳定市场物价的重要。1980年,他在《经济形势和经验教训》一文中指出,“现在既没有出现国民党时期发金圆券的形势,也没有出现解放初期财经统一、物价稳定以前那种形势。应该说,现在的经济形势是开国以来少有的很好的形势。但要看到不利的一面。除了若干种国家规定不准涨价的商品以外,许多商品都在涨价,涨价商品的面相当大,影响人民的生活。这种涨价的形势如果不加制止,人民是很不满意的。经济形势的不稳定,可以引起政治形势的不稳定。” [15]1988年当时中央主要负责人提出要用主动涨价和同时提高工资的办法进行价格、工资改革,陈云对此表示很大的疑虑,特别谈到物价上涨后不拿工资的农民怎么办,表现了陈云对占中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的切身利益的关注。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平息后,陈云分析这场风波的原因,指出:“一九八八年八九月间,我们曾经计划在五年内物价和工资每年都提高百分之十。我们是物资缺乏的国家,这样做的结果,必然会发生抢购、提款风潮。这是这次动乱的一个重要原因。反革命分子利用了这一点。他们煽动青年学生和社会上一部分人,反对我们的党和政府。现在物价上升幅度减慢,是靠财政补贴来取得的。物价猛涨的危险,并没有过去。”“动乱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影响面大,不仅在城市,而且波及农村。” [16]
为了稳定物价,真正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中低收入人民的切身利益,陈云坚决反对通货膨胀。他指出,“通货膨胀对国家经济与人民生活上的破坏作用很大”。[17] “通货膨胀,什么人都要吃亏。实际上有钱的人,并不保存很多的现钞,吃亏最大的首先是城市里靠薪资为生的人,其次是军队,以及党政机关的人员。” [18]1962年,他在《目前财政经济的情况和克服困难的若干办法》中又一次强调指出,我们必须坚决扭转通货膨胀的趋势。否则,将不利于工农业生产的恢复,不利于市场的稳定,不利于经济建设的开展。
为了抑制通货膨胀,保持物价稳定,陈云指出,在进行经济建设投资和贷款时,必须照顾现金和物资的平衡情况,货币发行量必须适度。他说,钞票是物资的筹码,发行钞票必须有可以相抵的物资,钞票发得太多,会造成通货膨胀。
为了抑制通货膨胀,陈云特别指出要注意财政收支平衡。他指出,现在我们不能讲物价绝对不涨,因为物价涨落的因素是很复杂的,有生产的多少,需求的状况,运输的条件,以及时局的、心理的因素等等。但是这些都不能最后决定金融能否稳定,起决定作用的是财政概算的平衡与否。他指出只要财政收支和信贷是平衡的,社会购买力和物资供应之间,就全部来说也会是平衡的。陈云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反对财政赤字有益论,认为财政有赤字,不是借债,就是要向银行透支,向银行透支就是多发钞票,多发钞票则引起物价上涨,物价上涨则人民要吃亏。所以陈云主张,“永远不打赤字财政。从全局看,在几大平衡中,最基本的,是财政平衡。要扭转当前混乱的经济局面,首先要靠财政平衡、特别是中央财政平衡。” [19]
陈云的一生,可以说是为人民反通货膨胀的一生。在建国初期他领导和主持了统一全国财经、稳定金融物价的斗争,结束了国民党政权留下的恶性通货膨胀,人们称这场稳定金融物价的斗争其意义“不亚于淮海战役”。三年困难时期,为了治理当时的通货膨胀、平衡财政赤字,陈云想了许多办法,特别是搞了几种高价商品,一下子收回60亿元货币,市场物价就稳定了。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陈云仍从国计民生出发,一如既往地坚持反通货膨胀的立场,反对货币发行过量,反对固定资产投资和消费需求增长过猛,努力防止通货膨胀的发生和扩大。
回顾陈云一生的反通货膨胀实践,使我们看到一个以人民为本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和政治领导人始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坚定立场和远见卓识。
在经济建设中要注意听取人民的意见,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经济发展的速度要以人民的要求为准
陈云在领导新中国的经济建设时特别注意听取人民的意见,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他强调,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发动广大群众和干部对我们的工作提意见。只有根据大家的意见,切实改正我们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才能把人们的积极性调动起来,真正把工作做好。他反复指出,我们党是一直坚持群众路线的,在各项工作中都应该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力量。要解决依靠群众的问题。疑难不决的事情,要请教群众。没有这一条,不能算马克思主义者。
陈云认为,有关经济建设的大问题,最好是人大通过议案以前,在报纸上公布,征求人民意见,大家讨论,不应急于定案。1957年他在《解决吃穿问题的主要办法》中说,“我认为农业上的大问题,许多工作上的大问题,可以在全国展开讨论,这样做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对中国农业如何发展,不仅共产党内有意见,社会上很多人也有意见。一切好的意见,我们都应该吸收过来。” [20]
党的八大开会时有一位同志提出,工人代表大会可以撤销厂长、经理。陈云认为这个意见有道理。他说,“监察工作固然重要,但光靠监察工作不行,必须让群众都能讲话,都有积极性。发扬民主可以采取职工代表会、店员代表会等形式,许多大事都要经过代表大会讨论,他们可以向上提出建议,撤销厂长和经理。” [21]
1956年陈云提出,要调整商业系统内部领导和群众之间的关系,部长、局长、经理只能抓大的方面,具体执行还是靠职工。只有依靠他们,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才能把事情办好。如果认为他们什么都不懂,只能听指挥,像算盘珠子那样,拨一拨动一动,商业工作就肯定做不好。
陈云指出,我们进行的体制改革是要打破“大锅饭”,平均主义“大锅饭”实质上也是不干活的人占有干活的人的劳动成果,打破这个“大锅饭”,将会大大调动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干部进行四化建设的积极性,使我国的生产力获得一次新的大解放。
陈云在领导经济建设时始终把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作为追求的总目标,那么,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要以怎样的速度前进?对于这个问题,人们往往有不同的回答。陈云认为,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要以人民要求的速度前进,而不能由国家领导人和主管经济的国家机关说了算。他说,“过去要计委定多高的速度就能定多高,要百分之十就定百分之十,要百分之二十就定百分之二十。这怎么行呢!”他强调指出,“目前人民向往四个现代化,要求经济有较快的发展,但他们又要求不要再折腾,在不再折腾的条件下有较快的发展速度。我们应该探索在这种条件下的发展速度。” [22]
从陈云的整个论述来看,所谓国民经济的发展要以人民要求的速度前进,是指前进的步子既要快,又要稳,要避免折腾和出现大的“马鞍形”。关键是要综合平衡,也即按比例发展。陈云一再强调,按比例是客观规律,不按比例就一定搞不好。经济调整的目的,就是要达到按比例,照顾到各方面协调地前进。
按照陈云,国民经济只要是建立在综合平衡即按比例发展的基础上,快也好,慢也好,都是科学的,合乎人民要求的,因为它是按客观规律办事的。“只要综合平衡了,指标低一点,也不怕。看起来指标低一点,但是比不切实际的高指标要好得多,可以掌握主动,避免被动。”在陈云看来,只要综合平衡了,就是踏步也是科学的。他说,“过去说,指标上去是马克思主义,指标下来是修正主义,这个说法不对。踏步也可能是马克思主义。” [23]
陈云强调指出,从长期来看,国民经济能做到按比例发展就是最快的速度。否则,造成种种紧张和失控,难免出现反复,结果反而会慢,欲速则不达。他一再强调,搞建设,真正脚踏实地、按部就班地搞下去就快,急于求成反而慢,这是多年来的经验教训。
历史的发展充分证明,陈云反复强调的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即按比例发展,的确意味着最快的速度,只有这种按比例发展的速度,才是人民所要求的速度。建国初期和一五期间我国基本能注意做到平衡协调发展,经济发展就快,人民生活改善也较快。随后发生的大跃进离开了综合平衡,结果我们遭受了很大的挫折。
陈云关于整个国民经济要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以人民所要求的速度前进的思想,一直受到一些人的怀疑和反对,特别是1979年陈云主张对国民经济实行第二次调整时,有的高层领导人明确表示不同意见,认为讲调整,受平衡的限制,一平衡就这也上不去,那也上不去,速度上不去,不能说服全党。显然这种意见是在领导经济建设时把党放在第一位,而不是把人民放在第一位,为了全党的荣光,可以不受平衡的限制,以追求经济发展的高速度。这种意见既背离了人民,也背离了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显然是不可取的。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越来越多的人们意识到国民经济的发展要以人民为本,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协调平稳地前进。以胡锦涛为首的党中央所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核心就是以人为本,也就是以人民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而全面协调也就是综合平衡,综合平衡的结果必然是可持续,可见科学发展观和陈云的经济发展观是一致的。
当前我们正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和谐社会的建设,而在进行这一工作时,陈云经济发展观中的人民为本思想无疑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启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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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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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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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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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陈云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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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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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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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0、3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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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5-86、210、3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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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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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陈云文集》第3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34-1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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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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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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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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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4、126-1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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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陈云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8、1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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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7-2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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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金冲及、陈群主编《陈云传》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791、1808、180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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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陈云文集》第2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9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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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陈云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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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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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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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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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10-311、2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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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12、251页。
(本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于2008年6月召开的第二届“陈云与当代中国”研讨会入选论文。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