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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和价值系统
 

“价值”最早的译出,并且是大家熟悉的,恐怕要数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和《资本论》两书的开头所讨论的“使用价值”、“交换价值”和“一般价值”。问题就从这里开始产生了:政治经济学讨论的这三种“价值”同社会学、人类学和哲学讨论的“价值”是一回事吗?如果不是,关系怎样?接下来的问题是:在英文哲学书里讨论“价值”(value)多用复数形式“values”,为什么?用中文究竟应当怎么翻译?这里每个译者都会碰到的难题是中文的普通名词一般都没有复数词尾,惟称呼人的名词和人称代词有,如“同志们”、“你们”、“他们”,可是这里的“价值”不是人,不能译成“价值们”,译成“诸价值”、“若干价值”、“多种价值”放到具体的语境中又显得唐突。据我所知和个人的经验,译者就只好根据自己对“values”的理解意译(猜译)为“价值观念”或“价值标准”。可是,这样的理解正确吗?这两意译恰当吗?

马克思在《资本论》的开头写道:“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的物”,“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使用价值只是在使用或消费中得到实现”,“使用价值同时又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1]“使用价值”没什么好研究的:米饭吃了饱肚,钢笔用来写字,电灯照明,汽车跑路;哲学绝不是研究数不清的那么些物品的数不清的使用价值。哲学也不是要研究商品的交换价值。因为,如马克思所说:“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这个比例随着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不断改变”,“作为使用价值,商品首先有质的差别;作为交换价值,商品只能有量的差别,因而不包含任何一个使用价值的原子”。[2]这种交换价值及其波动是由经济学中的市场学和价格学来研究。在现代市场上,各种商品的交换价值都以货币形式明码标出了,还用得着哲学来研究吗?最后,哲学也不是要研究作为“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合题的一般价值,即由“抽象的人类劳动”构成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因为这个问题早就有了现成的答案:“作为价值”一切商品都只是一定量的凝固的劳动时间”,更明确地说就是“生产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3]

马克思阐明的这三个概念——“使用价值”、“交换价值”和“价值”,虽然均不是哲学研究的对象,可是给我们找寻哲学的研究对象提供了线索。第一,哲学研究的“价值”的承担者必须具有使用价值,即它要对人有用,能满足人的需要;第二,必须要有交换价值,即它的使用价值须能够同其他的使用价值相交换;第三,不能有价格,因为有价格的东西都属于经济学所研究的商品的范畴。

按照上面三条标准来寻找,任何一个神智健全的人都会发现,哲学要研究的“价值”的承担者,第一个就是人自己。但是这里所说的人不是作为有形的存在的肉体的人,因为肉体的人虽然肯定既有使用价值又有交换价值,但同时他是有价格的:既可明码标价在古代的奴隶市场上出售,又可以换取工资的形式在现代劳动力市场上变相地出售。

作为哲学要研究的“价值”的承担者的人是指精神性的人,即自我。作为生物遗传过程和社会文化遗传过程这两种生产过程的产物的自我,被赋予了各种潜在的能力,这些能力无疑既有使用价值,又有交换价值,但却没有价格。作为即时存在的自我是他的精神世界,即心灵,其中的每种组分都是有使用价值的,如知觉使自我获得外部表象,知性的各种知识帮助自我进行创造性的思维和完成各种任务,理性起监控和指导的作用,情欲推动人进取,意志保证自我采取行动并坚持到底。同时,心灵又是有交换价值的,如俗语所说:“人心换人心,八两换半斤”。可是,人的精神世界——心灵却没有价格。最后,作为历时存在的自我是生命,其使用价值是完成多种业绩和任务,其交换价值是与他人的生命一命抵一命,但生命定不出价格——“人是无价之宝”。

对自我的能力、精神和生命的价值的意识叫自我价值意识。自我价值是一种内在存在,是潜在的价值,必须通过各种实践活动才能外化,对象化,实现为真实的价值。我们平常说的“自我实现”实际上就是“自我价值的实现”的紧缩语。在人一生的成长过程中,自我价值意识是发生和成熟较晚的一种意识,相应地在人类思想史上(或哲学史上)它也是晚近才出现的一个观念。自我价值意识是价值和价值系统的基础。

就我的阅读范围而言,我发现哲学家们在讨论价值(价值观念)时,往往忘记了一个基本事实,价值仅存在于交换关系中。什么交换关系?从系统论的观点看,那就是人同环境的交换关系。接下来,第一个问题就是拿什么去交换?一个发育和受教育完成的人,他能拿出去同环境交换的是他对环境做工的能力,他的精力和生命。一个对自己潜在的能力、精力和生命有自我价值意识的人,当然会考虑,他把自己一生的能力、精力和生命到环境中去交换什么是最值得的。那就是他一生刻意要追求的,那就是他做出的价值选择,所选定的就是他的价值目标。不同时代的不同的人,做出了差别很大的选择。仅就其最高的价值选择来看,我就可以举出这样一些实例:有的人最高的价值选择是性,如小说《金瓶梅》中的西门庆,时下有那些发誓要“千人斩”而到台湾等地买春的日本男人。有的人是食,笔者曾遇一男士,平生有钱就用来吃、喝、抽,曾笑言:“死后可留下一副好下水。”有的人是钱,如莫里哀名剧《悭吝人》中的主人公,目前中国社会中的许多“大款”。有人是权,林彪反党集团里的成员和“四人帮”就很典型。还有些人是名,那些到处给自己制造名人效应的人可做代表。

当然,在人类社会里还有更高的价值目标,个人还有更高的价值选择。如基督徒选择上帝,佛教徒选择涅槃,道士选择顺应自然,儒生选择道德完美。在现代社会里,我们还看到许多科学家为科学真理献身,艺术家为美呕心沥血,革命志士为人民献身,教师为学生耗尽毕生心血,当然还有很多人仅仅为小家庭劳碌一辈子。

不同人对不同的最高价值目标所做的千差万别的价值选择清楚地告诉我们,他们对自我的价值和人生的意义确实有大不相同的理解,看来在他们各人的脑子里确实有自己关于价值的独特的抽象概念在起作用。所以,把英文词“values”意译为“价值观念”似乎有一定的道理。美中不足的是“价值观念”按字面意思是“关于价值的观念”,英文词“values”可没有这层意思。正确的理解应当是“价值观念”即“有价值的那些观念”。

个人对人生意义的理解和价值的追求通常不是一个,而是两个、三个、多个。如果它们发生冲突,不能兼得,必使个人陷入两难,甚至多难的困境;个人就只能忍痛割爱,并被迫做出单一的选择。在那种情况下,决定取舍就得有个标准——孰轻孰重,孰前孰后。这可能就是“价值标准”的含义和用途。

《论语·卫灵公》里讲:“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孟子·告子》里讲:“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这两段话为后世儒生立下了“杀身成仁”和“舍生取义”的价值标准。

另一个显见的例子是《三国演义》里的徐庶,他忠于代表汉室的刘皇叔,憎恨“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奸雄曹操。可是,当他接到被曹操软禁大营中的老母的“手书”之后,就陷入了“忠孝”不能两全的困境,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他被迫做出了以“孝”为先的价值选择,忍痛揖别刘备,去了曹营。

国外传来的属于价值判断的著名的例子,是柔石译的裴多菲的那首小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它清楚地告诉我们,在那位年轻的革命诗人的心灵里有这样的价值标准:“爱情的价值高于生命的价值,自由的价值高于爱情的价值。”这样看来,把“values”译成“价值标准”似乎也有道理,特别是,如果人们能正确地将“价值标准”扩展地理解为“价值判断所依据的标准”,那就更好了。

然而英文词“values”毕竟只有一个“value(价值)加上名词复数词尾“s”,字面上既无“价值观念”的意思,又无“价值标准”的意思。若将这两个词语按我上面分析的稍作展开,明确地表述为“有价值的观念”和“价值判断所依据的标准”,再译回英文,应当是“ideas of value”和“standards for value judgment”。可是,在我读过和译过的英文论著里,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两个词组。查根据第三版《韦伯斯特国际大辞典》和《牛津大辞典》编译的收词和词组最富的《英汉辞海》,也没有这样两个词组或类似的词组。同“value”词条并列的词组词条只是“value system”和“value judgment”。

那么,什么是“value(价值)?在该词条下给出的几条词义解释里,与我们这里讨论的问题有关的有两条:“8:某种本质上有价值的或吸引人的东西(原则、性质或实体)——常用复数形式。”“3a:相对的价值效应或重要性:优越的程度——优先阶梯中的一种状况。”  请注意!这里讲有“价值的东西”是“原则性质或实体”,总之偏向于是抽象的东西,而不是具体的实物。这同在本文的开头我受马克思商品价值理论的启发得出的第三条是不谋而合的。

我们现在已经生活在一个商品的海洋里,周围有难以数计的商品,它们都有一定的价格。举例来说,一辆奔驰轿车值60万元,一套高级组合音响标3万元,一辆山地车800元,一双高档皮鞋400元,下至一斤猪肉8元,一斤大米1.40元,等等。可以说,每一件标有价格的商品都是人生活所需要的,否则就不会生产出来卖,甚至是很吸引人的东西,否则就不会有人来买,但却不是“某种本质上有价值的……原则、性质或实体”,所以它就不是这里讲的“价值”。

但是,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东西,它们也是我们生活所需要的,所珍视的,是吸引我们去追求的,但却不是可以用金钱来衡量和购买的,因而没有价格。举例来说,自然环境值多少钱?事业值多少钱?人格值多少钱?道德值多少钱?名誉值多少钱?良心值多少钱?贞操值多少钱?友谊值多少钱?我们回答不出来。我们确实知道它们对人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很值钱,甚至比一切能用钱买到的商品都值钱,但就是说不出一个价格来。它们正是“某种本质上有价值的或吸引人的”对人生有重要意义的“原则、性质或实体”;没有价格,但构成了价值。

这并不是说人不追求那些有价格的东西。不,人追求,但仅仅作为商品来追求。任何有价格的商品须先上升,被抽象成无价格的概念,才能跻身价值的殿堂,成为人生追求的目标,获得与其他价值平起平坐的地位。鲍鱼、熊掌不是人生追求的价值,“美食”才是人生追求的价值;狐皮大衣、金项链不是人生追求的价值,“高级穿戴”才是人生追求的价值;面值50元、100元的人民币不是人生追求的价值,“金钱”才是人生追求的价值。只有像“美食”、“高级穿戴”和“金钱”这种有价值而无价格的抽象概念才配与“爱情”、“健康”和“环保”等价值摆在一起作价值比较,并获得一定的地位。

所以,一般来说,哲学研究的“价值”都是对人有重要意义而又不可能定出价格的抽象概念,它们是自我发现的生命的意义并成为自我实现所刻意追求的目标。

大约十年前,我曾同《哲学译丛》的编审孟庆时先生一起复校一篇译文。他提出,为什么一定要把英文的“values”译作“价值观念”或“价值标准”呢?可不可以径直译作“价值”?对此我有同感,但是缺乏深入的研究和可靠的依据,因此不敢贸然做出肯定的回答。现在我敢有把握地回答:可以,而且应该将英文词“values”准确地按字面意思译作“价值”,既便于理解,也便于对它做理论研究。至于“value”为什么“常用复数形式”,很简单,无论在个人头脑里,还是在每一种文化中,“value”经常是以“复数形式”存在——人们总是追求多种价值,而这些“价值”处在一种相互比较而形成的高低次第中,各自拥有相对的重要性。正如我们前面引的《英汉辞海》对“value”的“3a”条解释所言:“价值”还表示“相对的价值效用或重要性:优越的程度——优先阶梯中的一种状况。”

既然“价值”一般都以复数形式存在,并且按“相对的价值效用或重要性”处在一种“阶梯中”,那么这些“价值”之间就有“AB重要”,“BC重要”,或“AB优先”,“BC优先”的关系。根据我综合国内外诸家的定义对“系统”下的普适定义“系统是我们在对象上发现的具有某种属性的关系”,我可以断言不管是在个人的心灵中,还是在每一种文化中,都存在着价值系统。

如前所述,恰巧在英语中就有“价值系统”(value system)这个词条,在《英汉辞海》里是这样解释的:“value system:社会上已经确立了的价值、准则或目标。”这就启发我们,在每一个社会系统里,具体说是在它的文化里,都有一套“已经确立了的”它的所有成员共有的价值。这正是西方的社会学家们在20世纪初研究“文化”的重大发现,他们以此对文化下了社会学的定义。我们还可以补充说,价值系统是由一个社会或一种文化的那些获得公认的价值组成,这些价值按其相对的重要性,或者说按价值赋值的高低构成等级结构。到此我们就明白了,英文词“values”和“value system”的所指是相同的,我们可以把“values”看做“value system”的缩略表达方式,因而我们除了应该把“values”直译为“价值”外,还可以把“values”扩展译为“价值系统”。采用这两种译法可能要比凭猜测并似是而非地译做“价值观念”或“价值标准”好些。

现在让我们尝试用“价值系统”这个概念来分析一些问题。需要说明的是,要把一个社会或一种文化的价值系统全部搞得很清楚,那会是很大的一个研究课题,非笔者在此稍加思索就能做出,但将其主要部分的大致序列讲清楚却不难。

在儒家文化和儒家文化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系统里,其价值系统内的等级序列大致是这样的:“天”和“天理”被放在最高处,其下是“天下”(国家、民族)和“天子”(君、皇帝),第三等的价值是“家”和“父”,最低一个等级才是“个人”及其“情欲”。在一级结构之下还有二级结构,试以“天理”为例。儒家给“道德”赋予了最高一级的价值,放到“天理”里面,而儒家的道德的主要范畴又有高低不等的价值赋值。原始儒家有五德的价值等差序列:“仁、义、礼、智、信”;新儒家(理学)有四德的价值等差序列:“忠、孝、节、义”。

儒家文化的价值系统是具有A型结构的农业社会(自然经济社会)适用的价值系统。近代西方文化的价值系统则是进化出M型结构的工业社会(市场经济社会)适用的价值系统。两者的结构在许多地方是互相反对的。例如:在儒家文化的价值系统里被排在最低等级的“个人”、“情欲”、“利益”的价值,在西方文化的价值系统里被排在最高等级了。所以,当两种文化在中国相遇当然要发生激烈的冲撞,并引起中国社会发生周期性的振荡。这就是为什么现在还有“亚洲价值观”同“西方价值观”的争辩。

当前美中两国总是在“人权问题”上发生龃龉,我认为与其说双方的“价值观念”不同,不如说双方具有大不相同的价值系统。美国现在采用的价值系统把“自由、民主和人权”的价值摆在最高一级,而中国目前采用的价值系统却是把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以及十一亿人的“温饱”的价值摆在最高一级。因此中国领导人认为,在目前情况下,如果中国换用美国的价值系统,优先使全体公民获得完全的“人权”保障,享有充分的“民主和自由”,那就会危及“稳定和发展”,甚至丧失“温饱”。

个人心灵中的价值系统有两个作用:一是确定个人的人生态度和为行为导向;二是在发生价值冲突时充当价值判断的依据。社会系统的基本关系是利益关系,在现代商品社会里尤其是这样,正如中国古语所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价值判断是利益判断,展开来说,价值判断是权衡利益的轻重得失而决定弃取的判断;但我认为,即便是研究这个问题在先的西方哲学界,也没有把价值判断界定得很恰当。

在《英汉辞海》里对“value judgment(价值判断)做的解释是:“对事物、行为或一个实体价值(如善的,恶的,美的,合意的)的评判。”这里显然把评判善恶的道德判断和评判美丑的美学判断都混同为价值判断了。

在我手边的一本美国的大学哲学教科书里,作者正确区分了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但仍然是错误地将价值判断与道德判断混在一起。他写道:“价值判断有(应当)()()(道德)(不道德)(正确)(错误)这样的词语。”[4]我认为在作者列举的句式中,只有“应当”句式属于价值判断,况且“应当”句式中尚有相当大一部分属于道德义务判断。我认为最典型的价值判断是采用“值得”、“宁……不……”句式的句子。除了前面列举的“杀身成仁”,“舍身取义”等价值判断的实例外,我还可以举出“宁饮建业水,不食武昌鱼”,“宁肯站着死,不愿跪着生”。

包藏在每种文化的价值系统内的那些价值,无疑是文化遗传基因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早已渗透到文化的各种形式当中——从宗教和哲学,到文学和艺术,从教科书到低幼读物,真可谓无孔不入。每个社会的主导文化的价值系统都要通过社会的文化遗传过程传输到每个社会成员的头脑中,代代相传。其结果就是每个社会系统的大多数成员都采用相同或相似的价值系统,这对保持该文化的同一性和该社会的凝聚力是非常重要的。

尽管这样,任何一个社会系统都不可能禁绝它的成员接受非主流文化和外来文化的价值系统,不可能阻止它的某些成员根据自己独特的生活经历而形成新的价值,不可能阻止个别成员的价值系统发生突变。具有变体价值系统的成员将同他们深处的社会和文化格格不入。他们是特立独行者,是弥足珍贵的少数,肩负着造成变异和革新的使命。因此,宽容和保护具有独特价值系统的个体是社会进步和文化进步的必要条件。

系统科学为价值和价值系统提供了一种科学的解释。由贝塔朗菲和拉波波特等人阐述的一般系统论把“目标定向”看作开放的动态系统的基本特征之一。拉波波特进一步明确指出:“我们可以把系统的‘目标’看作是一种由动态过程达到的稳态。”[5]贝塔朗菲则注意到低等生物,如水螅或涡虫的发育过程“从不同的初始条件出发和沿着不同的路线进行却可以达同一终态、同一‘目标’”。[6]

我们还可以补充说,高等生物都有向自然索取,即搜寻对它的生命有价值的目标来满足它自己身体需要的本能。人则不但有这种本能,而且,在成为创造的主体之后,他更多地是接受那些更高的、抽象的、尚未成为实存的目标的导引。拉兹洛认为,那些为个人行为定向的目标即价值。我还可补充说,那些为人的群体(比如社会系统)定向的目标,亦即该群体的价值。人和人的群体作为系统是由价值定向的

现在可以尝试我对系统哲学关于价值和价值系统的理论所做的探索作一小结。

 (1)英文词“values”可直译为“价值”和扩译为“价值系统”,这样译要比以往猜译为“价值观念”或“价值标准”更贴近原文的意思且便于理解和做理论研究。

 (2)如果我们继续沿用“价值观念”这个已用惯了的词语,其含义当不是“关于价值的观念”,而是“被赋予价值的那些观念”。

 (3)哲学和社会学里研究的“价值”是个人刻意追求的人生目标,是自我发现的生命的意义。价值的实现就是自我实现。价值观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人生观。

 (4)价值的语言形式是没有价格的抽象概念,它们被自我赋予高低不等的价值,并以此在个人的心灵里构成一个等级系统——个人的价值系统。

 (5)“人是符号动物”,同时也是价值动物。追求超出个体切身的物质需要的价值是人与动物的又一区别。价值系统平时为人生和行为定向,在发生价值冲突时,个人被迫按照自己的价值系统作出价值选择和价值判断。价值判断是权衡利弊得失的取舍判断,其典型的句法结构是“宁愿……,不愿……”。它既不同于事实判断,也不同于道德判断和美学判断,尽管“道德”和“美”均可构成价值。

 (6)每个人心灵中的价值系统支撑着他精神境界的质空间,是乃人格的骨架。

 (7)每种文化都包含一套价值系统,并通过文化遗传过程代代相传。价值系统对保持文化的同一性和增加社会系统的凝聚力具有重要意义。

 (8)个人虽然接受了文化遗传输入的价值系统,但总是根据自己独特的经历、教育和人生体验做出选择、增减和改变,从而构建出自己特有的价值系统。无论是个人的价值系统还是社会的价值系统,都是不断改变和不断进化的动态系统。

 (9)人类既然具有多元文化,当然就有多元的价值系统。随着人类文化进化的整合过程,人类的价值系统也会走向整合。

以上是我为系统哲学的价值理论奠定的头几块铺路石,它们显然已自成系统,露出理论的雏形。同时,我认为它是便于应用以解决价值教育的实际问题的。接下来,我还愿发一点余论。

既然我们已经知道每一种文化的核心是一套特定的价值,文化冲突的本质是价值冲突,那么研究文化问题,特别是世界文化的进化、融合和整合,非常重要的一步就是把每种文化的价值系统先分析出来,然后对它们之间的异同和冲突的关键便可一目了然。更进一步可对每种文化的价值系统做历时性研究,从中可以发现文化进化的规律,以及文化进化同社会进化的关系。

系统哲学既然提倡发展多元复合文化,自然就提倡发展多元复合的价值系统。如果一个社会倡导的价值非常单调,特别是这单调的价值层次又相当低,譬如只讲 “吃喝”、“穿戴”,那它就把自己的国民降到几与猪狗同列。试看在另外一些国度里,其国民豢养的宠物的“吃喝”与“穿戴”也非常讲究呢!相反,它们的主人多半根本不把“吃”、“穿”当做价值。这样的社会文化发达,科技进步,经济繁荣,究其根本,实有赖大批追求崇高价值的人士,他们决不把自己降低到仅满足于追求衣食声色和名誉地位的地步。

几年前报上有消息说,有上百条鲸鱼冲上澳大利亚某处海滩“集体自杀”,对这种奇异的现象无人能做出科学的解释。与此相仿佛,请想象一个外星人,他观察到,人类集体的行为,也在以很高的速度越来越严重地毁坏自己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换句话说就是人类也在“集体自杀”。他不是也无法解释吗?可是,我们作为人类群体的一份子,从内部透视能够清楚地知道为什么?是单一的“物质主义”的价值导引的结果,是单纯追求“国民生产总值”(GDP)的结果。因此,要避免“集体自杀”,人类就需要用“人文指数”和“环保主义”的价值来取代“国民生产总值”和“物质主义”的价值。

如前所述,人是价值动物。价值是生命的意义,同时也是生活的意义(在英文里“生命”和“生活”原本就是一个词life)。追求价值就是追求生活得有意义。这意义包括两方面:作为创造主体自我对世界的意义和作为消费主体世界对自我的意义。如果这两种意义(两类价值)其中有一种完全丧失了,或两种都完全丧失了,自我和生命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于是个体就会表现出种种病态,直至自杀。救治的方策是广义的社会教育要帮助每一个社会成员在心灵中建构起多元的(物质的和精神的,现实的和未来的,创造的和消费的)价值系统,同时还要帮助那些病态的和想自杀的人重新找到生活的意义和价值。

【注释】
[1]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4748页。
[2]《资本论》第1卷,第4748页。
[3]同上。
[4] J·P·蒂洛:《哲学——理论与实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192页。
[5] A·拉波波特:《一般系统论》,福建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14页。
[6] L·冯·贝塔朗菲:《一般系统论》,清华大学出版社1987年,第123页。

(199810) 

(录入编辑:神秘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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