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本性是利己的还是利他的,人之初性本善还是性本恶,这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几千年来哲人和贤达在这个有永恒性的问题上进行着无休止的争论。本文拟就人的利己行为、利己心理和私心产生的根源作深入探讨。
概述人性的系统模型
英国的动物行为生态学家R·道金斯在1977年写了一本书《自私的基因》,科学出版社于1983年出版了中译本。此书的目的是研究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在生物学上的意义。他对决定一切生物结构、性状和行为的遗传基因(DNA大分子)的特性作了详尽的讨论,并辅以大量动物行为的实例作为印证,说明无情的自私性是遗传基因这种大分子的本质属性,从而决定了作为表型的生物个体的行为的自私性。R·道金斯先生把人的自私本性追踪到娘胎里去了,追踪到精子和卵子当中去了,这无疑是朝建立科学的伦理学迈出的重要的一步。但我不想就此止步,还想向前推进一个层次。
同时还需要指出,我并不同意R·道金斯先生不加分析地把人特有的自私性和自私行为外推到一切生物和DNA大分子上。自私和利己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就生物这个层次来说,它们都有努力维持自身生存和生命延续下去的本质属性,这是利己性。人是一种生物,当然也有这种利己性,并由此产生了大量的利己行为。人人都要呼吸、喝水、吃饭、睡觉、娱乐、晒太阳、治病、结婚、养育子女等等,这些都是利己行为,但并不被谴责为自私。被谴责为自私的是人所特有的那种有意或无意地损人以利己和损人不利己的心理和行为。但我们不能不承认,一切自私性和自私行为都是从利己性和利己行为发展来的。因此,利己是广义的自私,自私是狭义的利己。我们现在要更深入地揭示人的利己本性,证明它是人性中最深刻的一种本质属性。为此我们首先来建立一个人性的系统模型。
科学抽象就是要寻找对象差异中的共性,或变异性中的不变性,建立简化的模型。近代兴起的还原论的方法,总是寻找对象共同具有的物质实体(如同样的分子,同样的原子),把它们作为差异的共同基础。反之,系统论的方法则力图找到对象差异性中共同的组织结构,找到不同过程中的组织性的不变性,把它们作为差异的共同基础。用系统论的观点来看人,我们碰到的每一个人都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差异性的组合,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没有任何两个人在各方面是完全一样的。但我们深入一个层次看,每个人都隶属一定的社会组织——国家、民族、阶级、政党、家庭、单位、团体等等,每一种社会组织都赋与其成员一些共同的属性。但所有这些社会组织又都从属于一个最大组织——人类社会,每一个人都有作为人类社会的一员所具有的共性,不具备这些共性我们决不承认其为人。再深入一步看,人类是动物进化来的,人在身体组织构造和生理机能方面同动物,特别是高等脊椎动物,有许多相同之处。作为一种动物的人,同植物、微生物一起,又有作为生物而区别于无生物的共性。最后,包括人在内的地球上的生物,同相当多的无生物一样,都是在地球特定条件下自然形成的处于稳定状态的开放系统,更具体说是一个耗散结构。因此,我们可以说,具体的每一个人,第一是独特的个体,第二是社会组织成员,第三是人,第四是动物,第五是生物,第六是耗散结构。这样我们说建立了一个最简单的人性的系统模型。我们可以按这六个层次(六个概念)的外延大小画出这个模型,还可以按这六个层次(六个概念)的内涵多少,即所把握住的共性(不变性)的多少,画出这个模型。按外延来看,这六个层次逐一扩大,就是说,每个层次(概念)包含的对象越来越多;但若从内涵来看,这六个层次逐一缩小,也就是说每个层次(概念)把握的共性越来越少,越来越抽象。因而最后一个概念(层次)“耗散结构”其外延最大,内涵最少,最抽象。可是它把握住的共性带有最大的一般性,因而正好把握住了人的最普遍的、根本的、本质的属性。每一个人都是一个耗散结构,都具有耗散结构所共有的属性。我们研究人的利己本性和利己行为当然应当从这里开始。
对利己性和恶的数学分析
首先需要说明,我们这里所讨论的系统,是有全部现实丰富性的客观存在的物质实体系统。系统,特别是依靠消耗物质和能量维持自身稳定状态的系统,最初怎样从无秩序的混沌状态中产生出来,已由普利高津的耗散结构理论和哈肯的协同学进行了论证,我们这里没有转述的必要。因此,这种系统是给定的。它自身状态的变化是它的内在行为,它同环境进行物质和能量的交换是外在行为。我们要判断系统的行为是利己的还是利他的,应当有一个标准。这种系统的主要量度是信息和熵。信息是系统的秩序和组织化程度的量度,熵是系统混乱和组织解体的量度。按照物理学和信息论中已有的数学证明,我们可以把信息解释成负熵。这样我们就有了一个单一的判据——熵。若系统的行为是使自己内部的熵值保持不变或减少,从而能维持自身的存在和发展,那就是利己行为;反之,若系统的行为是使环境熵值保持不变或减少,从而提高了环境的组织化程度,那就是利他行为。
有系统就有边界,就有内外的区别,就有产生私利和利己行为的潜在可能性;同时,有了系统就有相对于系统来说的环境,我们可以把环境定义为外在于任意系统的所有其他系统,因此,所有的系统都互为环境。为了系统和环境就有了“我”和“你”,“己”和“他”,有了产生利己行为和利他行为的潜在可能性。这种潜在可能是否表现出来,怎样表现出来,则要依系统的不同而不同。按照热力学第二定律,发生在封闭系统内部的物理过程的一般趋势是趋向熵值增加,即趋向概率增大、无序和组织瓦解的状态。封闭系统同环境没有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其内部只有上述增熵过程,并且是不可逆过程。我们用ds表示系统的熵值,则ds≥0。用我们设立的评价系统行为的伦理学意义的标准来判断,封闭系统的行为不是利己的,而是害己的。但由于它的行为不涉及环境,所以不利他,也不害他。可以说,任何封闭系统的行为是损己不利人,只是自我戕贼。
图1 耗散结构熵流示意图
上图所示的是一个具有耗散结构的开放系统。我们用双向的箭头表示该系统同环境有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过程。开放系统熵值总的变化可用方程式:ds=des+dis表示,des代表由输入带来的熵值变化,dis是系统中不可逆过程造成的熵增加量。按照热力学第二定律,dis只能是正的,所以我们恒有dis>0,而作为系统同环境进行交换所取得的des则可正可负。设des是正的,即des>0,那就是说系统不但内部不断增熵,而且从外部不断吸入熵,因而系统决不可能保持稳定状态,一定会迅速解体。我们已经知道,一切生物都是处于稳定状态的开放系统,因而它们决不可能是这样一种系统。
薛定谔有一句名言:“有机体是靠负熵来养活自己的。”对于包括人在内的一切生物来说,只能有一种情况,都是des<0,为了清楚起见,我们把它明确写成-|des|。于是我们有公式ds=-|des|+dis。按照|des|的值等于、大于和小于dis这样三种可能性,我们就得到下面三种情况:
(1)ds=-|des|+dis,dis>0,当|des|>dis,则ds<0
(2)ds=-|des|+dis,dis>0,当|des|=dis,则ds=0
(3)ds=-|des|+dis,dis>0,当|des|<dis,则ds>0
情况(1)说明系统从环境取得的负熵超过了系统的增熵,因此系统不但能保持稳定状态,而且能朝提高有序性和组织化程度的方向发展,即出现自组织行为;作为一种生物体来说,就是能生长发育。情况(2)说明系统从环境取得的负熵刚好能抵消系统的增熵,因此系统仅仅保持稳定状态,生物体一生很长时间是处于这样一种状态。情况(3)说明系统从环境取得的负熵不足以抵消系统的增熵,为保持稳定状态,系统不得不降低自身的有序性和组织性,这就是生物体缓慢的自然衰老过程。由此可见,作为开放系统,任何生物体在同环境的交往中始终要赢得一个负熵值(-|des|),其做法就是把组织化程度高的物质和能量形式吸收进来,把组织化程度低的物质和能量形式排泄出去。这是使自己减熵而使环境增熵的行为,因而是损人利己的行为。利己性是包括人在内的一切生物体的一种本质属性,其最深刻的根源就在于此。具有耗散结构的开放系统的这种利己本性不但为包括人在内的一切生物个体所秉有,而且还是其他具有自组织能力的开放系统共同的本质属性。任何一种生物的群体,人类建立的家庭、工厂、国家,以致整个人类生态圈,作为开放系统,它们无不无情地损耗环境求得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单就这种利己行为本身来看,无可指责,因为这些系统只能如此。
并且,只有通过这种行为系统内部才出现了更复杂的组织结构,聚集组织化程度高的物质和能量,然后系统才有对外做功的能力和行为。相对于在我们这个星球上发生的上升的演化过程来看,这种利己行为是始终在起作用的最主要的推动力量,因此它是推动发生在我们这个星球上的进化和历史的“恶”。
可是,就这些开放系统的这种利己行为的后果来看,却不是无可指责的。一个人或一个家庭对地球环境造成的损害是微不足道的,但汇拢在一起, 经过逐级放大,整个人类生态系统对大气圈、水圈、生物圈的损害却早已达到惊人的程度。森林滥遭砍伐,大批动植物灭绝,河湖海洋被污染,高空的二氧化碳层产生温室效应,臭氧层被破坏,于是大自然就用风暴、水灾、旱灾、土地沙漠化、缺少饮用水、癌症等狂怒的表现来报复。我们正在自食其“恶”!
对人性善恶的系统分析
根据与环境的关系,我们可以把系统划分为开放系统和封闭系统两大类。封闭系统与环境没有物质、能量交换,其内部只有热力学第二定律描述的增熵过程:自身不断走向混乱、衰败、瓦解。封闭系统行为的伦理学意义可以说是绝对的损己不利人。
在开放系统这一大类中,有两种特殊类型值得提出来讨论。第一类型是宇宙中的黑洞,它周围环境的物质、能量只能被它吸收进去而不可能逃逸出来。黑洞只有输入,没有输出,可定为半开放系统(1),其行为的伦理学意义是绝对利己的。
第二类型是像我们太阳这样的恒星,它们在一个很长的时限以内可以不断燃烧自己,向周围环境大量输出光和热。我们地球上万物得以维持生命和生长,全靠太阳的无私施舍。像太阳这样的恒星,只有输出,没有输入,可定为半开放系统(2),其行为的伦理学意义是绝对利他的。可是,终有一天它们会消耗殆尽,然后坍塌成再也发不出什么光和热的白矮星,或中子星,或黑洞。
人既不是封闭系统,又不是黑洞那样的半开放系统,也不是太阳那样的半开放系统,因而其行为的伦理学意义既不是绝对损己不利人,又不是绝对利己,也不是绝对利他。人是一个保持稳态并有耗散结构的开放系统,这种系统要不断同环境交换物质和能量,从中赚一个负熵值以维持自身的存在并反抗走向衰败的自发趋势而走向新生,因而其行为的伦理学意义只能是“损人利己”。这种同人的生存联系在一起的最深刻、最稳定的本质属性是从定义具有耗散结构的开放系统的微分方程推导出来的。它是最终找到的对人的利己本性的科学证明。
利己性就是广义的自私性,它还要沿着人性系统模型的几个层次继续发展,并在一定的条件下自发地转化为自私并产生自私行为。从我们每个人心底深处的神秘空间中,总能无中生有似地产生出利己心理或自私心理,盖源于此;而“私是万恶之源”,因此我们就间接地得到了“人性本恶”的科学证明。
在进化的初始阶段,在系统演化和向上发展的最低层次上,这种利己性和恶是绝对必要的和绝对进步的。因为没有它就没有发生在我们这个星球上的全部进化过程,当然也就没有人类的历史和现代的文明。试想在产生生命的原始海洋中,刚刚形成一批有某种组织性的系统,假如它们很快就把自己内部聚集的秩序、物质和能量大公无私地交还给环境,跟环境达到绝对均衡,那还有什么超出环境向上的进化过程呢?
到第二层次,在人性系统模型第一层次的基质之上,又叠加上生物遗传基因程序控制系统,于是第一层次突现的利己本性又叠加上第二层次突现的利己性——自我保存和自我实现。DNA大分子的第一种功能是盲目地自我复制,在空间中自我扩张,在时间中自我延续,总之就是保存、延续和扩散自己。第二种功能就是把自己内部微缩的巨大数量的遗传信息外化成生物体的结构信息,按照规定的程序实现一个宏观的表型。任何生物体,从最小的病毒到最大的树和大象,都有这种保存自己的生命,实现自己生命过程的利己性和恶。人是一种生物体,当然也不例外。
在第三个层次上又叠加了所有的动物都有的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和各种器官构成的其他下层系统。它们共同形成动物体内非常复杂的内稳态调节机制,其突现的功能是以信号语言反映身体内部的匮乏状态和需要,并在中枢神经中加工变换成各种欲望。这些欲望驱使动物在外环境中寻找能满足欲望的目标并采取各种主动行为。随着欲望的满足与否,动物体就体验到快乐和痛苦这两种基本的情感。单纯动物性的情欲都是利己的,由这种情欲支配产生的行为都是在寻求自我满足,都是利己行为。人的机体构造同高等动物基本上是一样的,因而是一个充满各种情欲的血肉之躯。情欲加深了人身上的利己性和恶。
在第四个层次上又叠加了一套只有人才有的非常重要的系统。以往人们重视的是人那一双会制造和使用工具的手,其实那只是这套系统的终端效应器。这套系统的核心部位是人身上能处理符号语言信息的大脑皮层,它相当于一台超高级的大型电子计算机。它突现的功能是智能、理性和自我意识。人作为一个有自我意识的主体,他能意识到自身的存在、生存和生命延续的要求,意识到各种欲望和情感体验,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意识到自己内在的价值。他身上种种盲目的利己性就有可能转化为自觉的利己性——自私性。
真正实现这种转化,要到第五个层次人成了各种社会系统的元素之后。人内在的价值体验同样要到外在的社会环境中去寻求实现。从系统的观点来看,价值就是系统所追寻的目标。人是一个具有复杂等级结构的系统,他的价值目标当然也是呈等级结构。追求温饱、舒适、安逸、男女等等是低等的价值目标,追求财产、金钱、名誉、地位、权力等等是中等的价值目标,追求发挥才能、实现理想、完成某种事业、为社会和人类做出贡献等等是高等的价值目标。社会就是受热情驱使的,经过深思熟虑的,努力追求自己的各种价值目标的人们进行竞争和争斗的战场。社会竞争在各个等级的价值领域内同时进行着,它同自然竞争一样激烈和残酷,有时甚至超过了前者。妙巧地牺牲对手以保证自己达到目标始终是获胜者的基本特征。至此人身上固有的种种利己本性终于难以完全避免地要转化成人特有的一种社会属性——自私性,并导致做出种种有意识地损人利己,甚至损人不利己的自私行为。
对善、良心和利他行为的系统分析
我们用系统论的方法研究人性和探讨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对人的绝对的利己本性和人恶性做了科学的证明,并说明从中总可以自发地产生出自私性和自私行为。人们必然要问,那么人性当中的善、良心和利他性,以及人们做出的大量利他行为是从哪里来的呢?我们也有必要对这些问题做一个简要的回答。
首先应当明确指出,在我们建立的人性系统模型的头两个层次上根本找不到任何内在的利他性、良心和善。只是到了第三个层次上,由于人不是由某种嗜血成性的食肉动物进化来的,而是由食草动物猿进化来的。按其本性猿是善于群居的,是不互相残害和更不互相吞食的。只是在比较浅的层次上,在一种相对意义上,我们才可以审慎地说人的本性是善的。
到第四个层次上,人成了有自我意识的主体之后,他能更清楚地体验到自己身心的痛苦和快乐,然后通过语言交流达到互相体验对方身心的痛苦和快乐,人才有了同情心。在同情心的支配下,人不忍损害别人,或至少不忍过分损害别人。当他真的损害或过分损害了别人时,他能体验到别人身心的痛苦。人作的恶反过来在内心惩罚他自己,他会受到自己的内心的谴责,他才有了良心。人人都在不同程度上有了同情心和良心,并且,经过上百万年的进化,它们很可能已经部分地进入了人的生物遗传信息编码结构。同猿,或同现存的黑猩猩相比,人的自然的野性肯定已大大减少了。在这第二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进一步审慎地说,人性本善。
至于利他性和利他行为则要复杂得多。
我们在生物群中能观察到许多利他行为。A,偶然造成的客观利他行为,例如豆科植物带有的根瘤菌吸收空气中的氮,排出氮化物,恰好为其他植物提供了氮肥;B,互利的利他行为,例如小鸟互相梳理头顶的羽毛和啄食隐藏的蜱;C,隐藏私利的利他行为,例如鸟类哺养幼雏,兽类照料仔崽,其中隐藏着自己那套基因得以延续的私利;D,群体合作的利他行为,例如蚂蚁群把一只昆虫尸体拖回窝去;E,被役使的利他行为,这应当多说几句。从具有自组织能力的开放系统损毁环境的利己行为开始,经过几十亿年的进化历程,现在环境有可能得到报偿了——大型高等动物的躯体内聚积了相当数量的组织性很高的物质和能量,它们有了反过来输出利他行为对环境做功的能力。可惜在任何动物的神经系统里都没有这种指令。只有等出现了人类,驯服了某些大型高等动物,驾驭它们,对它们发出这种指令,它们才被迫做功,输出被役使的利他行为。
在人类的社会生活中,上述五种利他行为早已成为人的相当普遍的行为了。由于它们都是在动物界已有雏型的较低级的利他行为,所以不值得在这里详加讨论。真正把人同动物区别开来的是人特有的高尚利他行为,即自我牺牲的利他行为,或有意识地损己利人的利他行为。
人为什么会违反自己的利己本性做出这类行为呢?动物只接受一套生物遗传信息编码结构的支配,它服从本能,是情欲的奴隶,并且受制于环境;人却接受两套遗传信息编码结构的支配。一个婴儿降生了,生物遗传信息编码结构的主要任务就完成了,随即开始了人的社会化过程。通过广义的教育活动,在长达二十几年的时间内,社会把自己积累的用符号语言记录的文化遗传信息编码结构转录到他的大脑皮层内。人的行为更多地是受他头脑内的语言指令的支配了,因此他才就有可能做出违反本能的,反抗情欲的,积极改变环境的种种行为。
在理性被培养得足够强大的人的头脑中,一般都会形成一个具有等级结构的价值观念系统。各种价值在这个系统中的地位是有等差的,必有一个价值居最高的支配地位,它就成了统摄一个人全部行为的一种力量。有时这种最高的价值是灌输到他头脑中的盲目的信仰,有时则是他自己形成的自觉的信念、理想或道德准则,但不管怎样,只要一个人接受了超出自我的价值的导引,他就能做出某种损己利人的、自我牺牲的高尚利他行为。
利己性是人性中最深最稳固的一种属性,相比之下利他性则比较浅,也不那么稳固。利己是人的先天本能,利他则是后天教育的结果。因此,我们可以有科学根据地说,人的本性是恶,而不是善。人有恶的天然本能,而善则需要培植。从人的利己的恶的本性中总有可能产生出狭义的利己性——自私,所以私是永远斗不完的,即使彻底消灭了私有制也不可能彻底消灭私心。
我得出这些结论并不是因为我对利己、自私和恶有什么偏爱,而只是以科学的态度承认一个客观的事实。并且告诉人们,利己、自私和恶是永远不可能消灭干净的,不管是在一个人身上,还是在一个社会系统内部。因此,我们不应当再把美好社会的实现建立在对人的利己本性的改造和根除上,因为那是永远做不到的。
另一方面,从我建立的系统哲学的人性模型和从中引出的伦理学原理出发,我反对任何宣扬利己、自私、恶和暴力行为的宗教、哲学、文学和影视节目。因为利己、自私、恶和暴力行为是人的本性;人天生就有,天生就会,不需要用教育手段来灌输和增强。相反,社会应当运用一切教育手段来培养其成员的利他主义、自我牺牲和以善化恶的道德品质。事实上,人类所有的进步文化都可用四个字来概括,那就是“惩恶扬善”。那么,我们有可能实现的美好社会的道德原则应当是什么呢?从我们的模型和伦理讨论中可以得出来,那就是“互利和互爱”,或者用中国古代伟大哲学家墨子的话来说,就是“兼相爱,交相利”,这就是系统哲学所提倡的道德原则。它在人与人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人类同自然之间,都是适用的。此外,系统哲学还有一条较低的道德律令:“利己,但不自私。”
(198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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