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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系统论的哲学考察
 

题解

哲学是一定时代人们对世界总的看法的知识体系。部门科学是一定时代人们对世界各个细部看法的知识体系。总的看法依赖于细部的看法,哲学要不断概括部门科学的成就,从部门科学中吸取信息。所以,随着部门科学取得重大的新突破、新发现,以及新学科的产生,哲学也要向前发展,甚至发生变革。

在上世纪中期,同辩证唯物主义的产生有密切关系的部门科学成就是能量守恒和转化学说、元素周期率、细胞学说和达尔文进化论等等,本世纪初期对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发生重大影响的是量子力学和相对论等等,本世纪中期诞生了三门横向跨界新型学科——信息论、控制论、系统论,同时分子生物学中对DNA遗传信息编码的研究取得重要突破,它们开始对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发生尚难以估量的巨大影响。辩证唯物主义哲学要从这些新学科中吸收新范畴、新思想,以丰富原有的范畴体系,使原有的原理获得修正、精确化、具体化。

拿系统论来说,在短短三十年间,它已形成了由具体应用的系统方法,系统方法论(系统工程、系统分析),系统理论分论(如控制论、大系统理论),一般系统论(关于系统的元理论)组成的庞大的科学体系。系统论中广泛使用着像系统、元素、关系、结构、信息、功能、状态、熵、组织、秩序、控制、稳态、模型这样一些概念,它们对自然界的物质系统、社会组织系统和观念系统都普遍适用,有上升为哲学范畴的潜在可能。系统论探讨的整体观念、秩序观念、平衡观念、稳定观念、和谐观念、优化观念,它们都有可能作为新思想要素来丰富辩证唯物主义的原理。然而,哲学并不只是消极地从部门科学中吸收信息和寻求例证,作为最高等级方法论的哲学还有为新兴学科开辟道路的任务。它要努力为这些学科的发展指明方向、做出预见,特别是当新兴学科遇到了用一般科学方法论和具体科学方法论暂时解决不了的困难的时候。

近三十年来在建立一般系统论方面就遇到了很大的困难,无论L·冯·贝塔朗菲从理论生物学出发以开放系统为中心运用微分方程等数学手段建立的一般系统论,还是A·И·乌约莫夫从辩证唯物主义普遍联系原理出发运用参量方法和数理逻辑手段建立的一般系统论,以及其他学者类似的尝试,都还没获得公认的成功。所以系统论还是哲学思维可以翱翔俯瞰的一个领域。我们可以,也有必要对其中的概念、原理从哲学高度来进行思考、揣测和预见。系统论的一个主要特点是它扬弃了自然、社会和意识三大领域的差别,扬弃了实体和过程的差别,把一切都无差别地抽象成系统。系统论只承认和研究不同系统之间的同型性,它确实提供了一种新的观念构架和科学范式。此外,一般系统论的创始人曾提出了建立系统哲学(系统本体论、系统认识论、系统价值论)的设想,这种设想虽然没实现,但这种僭望并未消失。有人甚至认为系统论将取代唯物辩证法。所以,系统论同哲学的关系,具体来说同辩证法的关系就成了一个值得认真研究的问题。

我们的观点是很明确的:第一,唯物辩证法和系统论是不同等级的科学方法论,它们之间的关系不是取代,而是相互渗透;第二,唯物辩证法是系统论的哲学基础和指导思想。从唯物辩证法出发可以对系统论中尚未解决好的许多问题做出预见;第三,唯物辩证法要从系统论中吸收新范畴、新思想,这可能会带来某些积极的变革。

我们拟题“对系统论的哲学考察”正是要在这三方面作初步的尝试和探索,以期引起更多的同志来研究和讨论这些问题。

什么是系统

首先,系统不是精神自由的创造,而是客观存在的,这是唯物主义系统观的基本观点。这一点是迄今人类全部认识史上的结论,也只能从这方面来证明。

从宇观世界来看,人类最先认识到地球所在的太阳系是一个系统,进而认识其他恒星系统,扩大认识到恒星集团系统、星系系统、星系集团系统,以致宇宙系统。从微观世界来看,我们的认识从分子系统深入到原子系统,再深入到原子核系统,直到基本粒子系统。从基本粒子到宇宙,物质世界是一个空间尺度相差极大的多层次系统。从宏观世界来看,科学已经证明,在独特的条件下,地球上形成了能抗拒增熵的普遍趋势,通过吸入负熵(信息)来增加内部秩序性、结构复杂性和相应的功能复杂性的系统。经历有机小分子、有机大分子、单细胞生物、多细胞生物,最后到人体和人的大脑这样的阶梯,形成了在地球这一点上垂直于宇宙系统层次平面的系统等级序列。从生物群落发展出来的人类社会也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多层次、多等级的复杂大系统。人类劳动的创造物,从简单工具、到机器、到自动化工厂、到电子计算机,都是人造的客观存在的物质实体系统。

另一方面,作为理论研究对象的系统都是观念模型,这是另一类系统。或者说这是“系统”的另一层含义。它可以被表示为各种形式的几何图形、网络图形、表格、概念体系、数学公式等等,它们都是观念形态的系统模型。这种系统是客观存在的物质实体系统在人脑中的抽象,不过它不是一个感性的具体形象,而是理性的具体形象,是一种关系总和的形象。纵观科学史,我们可以看到,理论性的科研活动总是同建立观念系统模型以及在这种模型上进行逻辑推导分不开的。例如物理学家研究原子,先后就有汤姆逊模型、卢瑟福模型、玻尔模型等等关于原子的物理模型,在此基础上再建立数学模型。运动过程、变化过程、发展过程,以致人的实践活动过程,也都被抽象成一定的数学模型来加以描述和研究。除此之外,人脑还有非凡的产生信息的能力以及造成新的信息编码结构的能力,所以人也可以在头脑中造成现实中没有的各种系统模型。如马克思所说“这正是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1]

在系统论中则把各种形式的物质实体系统和观念系统模型统统抽象为系统。

那么,究竟什么是系统呢?也就是说,系统的定义是什么呢?A·И·乌约莫夫用数理逻辑方法对34个不同的定义进行分析、概括,得出这样一个双面的定义:“任一客体,其中有那么一种满足某种预先确定的属性的关系,那就是系统。”“任一客体,其中有那么一种处于某种预先给定的关系中的属性,那就是系统。”[2]值得注意的是这里讲的“客体”在俄文为“Οбьект”,可理解为研究的“对象”;作为系统研究的对象,当然既包括物质实体系统,又包括观念系统模型。这里讲的“关系”加上了“预先确定的属性的”这样一个限制,可作这样的理解:每一种特定的关系都是每一种特定属性之间的关系。亚里士多德早就认识到这一点,他写道:“如果一个东西被称为与别一个东西相关,而用语又正确,那么,虽然所有不相关的属性都被除开,而只保留那一个借以正确指称两者相关的属性,则所说的互相关联仍然会存在。如果说‘奴隶’的相关者是‘主人’,那么,虽然所说的主人的所有不相干的属性如‘两足的’、‘能获得知识的’、‘有人性的’等等皆被除掉,而只有‘主人’这个属性单独保留下来,则所说的存在于他和奴隶之间的互相关联将仍然不变。”[3]由此还可以知道,任一客体,由于它有多种属性,所以其中就可能有多种“预先确定属性的关系”。因此也就可以在多种属性和关系上被看作系统。系统的绝对性和相对性就更容易理解了:任何基质上都可能实现多种系统,任何一个构成系统的元素又都可能存在于多种系统之中;可是,不相对于某种属性或关系是无法谈任何一种系统的。

系统观念把唯物辩证法关于事物和现象普遍联系的思想具体化了,这是A·И·乌约莫夫在《系统方式和一般系统论》一书中从哲学上解释系统时提出的一个重要观点。我们同意这样一个观点,也基本上同意他对“联系”所作的论证。他认为联系的客观性说明系统的客观性;联系的本质性既表现于客体的系统表示对客体是很重要的,又表现于没有任何客体可处在系统之外;联系的多样性决定了系统的多样性;联系的相互性意味着在任何基质上最低限度可构成两种有相反方向和系统形成关系的不同系统;联系的普遍性决定了把客体作为系统来考察的普遍性,即任何客体,特别是任何客体的集合,都可被看作系统;联系的自反性说明自身同自身的关系也可形成系统;最后,联系的相对性说明没有绝对的系统和绝对的非系统。

然而,在他的系统定义中却没有使用“联系”,而使用了“关系”。究竟什么是“联系”?什么是“普遍联系”?“联系”与“关系”有什么关系?对这几个问题乌约莫夫的论证却是不能令人满意的。例如他正确地捍卫了关系的客观性,但又把联系定义为:“完成了的,外部的关系”。即是说,有一部分,甚至是很大一部分关系不是联系,可是它们同联系一样也是客观的。由此就会得出结论:按照后一部分关系形成的系统同唯物辩证法普遍联系的规律没有关系,因而唯物辩证法就只能是一部分系统的基础,而不可能是所有系统的基础。这显然与他上面的观点矛盾。为了把对系统的理解科学地、完整地、全面地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基础上,我们有必要对上述问题重新做哲学考察。

辩证唯物主义哲学讲的“联系”是指事物和现象以及现象和现象互相连接、互相依存、互相影响、互相作用、互相决定、互相产生的过程。世界是一个整体,任何事物和现象都同其他事物和现象有着不可隔绝的、极其丰富和复杂的联系——不是直接的联系,就是间接的联系;不是必然的联系,就是偶然的联系;不是有形的联系,就是无形的联系;不是现象的联系,就是本质的联系——绝对孤立的事物和现象是没有的,这就是普遍联系的含义。人类的科学活动主要就是发现、认识、记录事物和现象之间的联系。凡是被发现、认识和记录下来的联系,我们称之为关系。在科学上我们用概念、判断、符号、公式、图表等等来记录关系,并称之为关系表达式。联系是作为过程的关系,是动态的关系,是自在的关系;关系则是作为存在的联系,是静态的联系,是为我的联系。它们是互为前提、互相依存的。联系同关系的一致性和区别就是这样。在语义学上我们能找到一个有力的旁证,至少在汉语、英语、俄语这三种语言中,“联系”这个词又做动词使用,又做名词使用(在俄语中有名词形式),而“关系”这个词一般只做名词使用,不能做动词使用(在俄语、英语中都没有动词形式)。由联系和关系的一致性就可以推论出,关系也有联系的一切性质,即关系也有客观性、本质性、多样性、相互性、普遍性、自反性、相对性;因而由关系决定的系统也都有这些性质。

举例来说,乍一看,猫、红三叶草、田鼠和土蜂并不是都有明显的联系或关系。经达尔文观察和试验,他发现红三叶草要靠土蜂传花授粉才能繁荣,田鼠吃土蜂的蜜时毁坏蜂巢并消灭很多幼虫,猫吃田鼠,所以多养猫能使红三叶草繁荣。因此我们说这四者之间有关系,是互相联系的。我们把这种关系记录下来就是一个小的生态系统模型。

通过以上论证,我们就能更好地理解“联系”和“关系”的一致性。物质实质系统和观念系统模型的一致性,以及系统观念是普遍联系原理的具体化和用“关系”来定义系统并不矛盾。我们对“什么是系统”就能更全面、更完整、更深刻地认识。

系统作为哲学范畴

我们认为,现在“系统”不仅是部门科学中的概念,不仅是横向跨界学科中的概念,而且正在上升为一个哲学范畴。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是封闭的、僵化的范畴体系,而是开放的、发展的范畴体系,它有必要把“系统”作为哲学范畴加以吸收,为此,我们就需要对“系统”作为一个范畴在哲学上的意义进行考察。

马克思主义认为,哲学范畴是反映世界本质属性和本质联系的思维形式,是各门科学中普遍使用的基本概念,每一个或每一对范畴都是人类认识史的一定阶段的产物并随着认识史的发展而逐渐丰富、深化和精确化。我们认为“系统”完全符合这些条件。

欧洲语言中“系统”这个词来自古希腊语,本意是“放在一起”的意思。亚里士多德部分依赖于整体、整体大于各部分总和的思想,柏拉图《巴曼尼得斯篇》中一和多的辩证法,以及毕达哥拉斯“整个有规定的宇宙的组织,就是数以及数的关系的和谐系统”[4]这样“大胆得惊人”的思想,均代表系统思想的萌芽阶段。在漫长的中世纪,现在仍可以找到潜在的系统思想的蛛丝马迹。像库斯的尼古拉的“对立物协和”理论,布鲁诺的系统世界观,都可作例证。在近代科学史上,各门科学先后达到了对具体系统的认识。天文学中哥白尼、托马斯·赖特、康德对天体的认识,生物学中居维叶、施莱登、施旺、微耳和、达尔文、海克尔对生物系统及系统发育的认识,物理学中对物质结构的认识,化学中对元素周期系统的认识,格式塔派心理学对心理系统的认识,都可作为例证。在哲学上黑格尔最早把哲学史讲成精神的“系统发育”的历史。在历史和经济学中马克思运用系统方式建立了社会系统模型并研究了资本主义经济这个复杂大系统。运筹学十几个分支及专门描述系统特征的若干数学学科的诞生说明数学从函数时代(分析时代)进到系统时代。但认识史上真正的系统时代是从本世纪中期开始的,这是系统思想的成熟阶段。

这个时代的特点是:生产的规模越来越大,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生产的组织管理问题越来越突出。人类面临全球性的粮食问题、能源问题、人口问题、军备竞赛问题、生态问题、征服宇宙问题。这些问题规模庞大,关系众多,极为复杂,原有的科学方法不足以解决这些问题,系统分析、系统工程作为新的方法论便应运而生。生物学、经济学、管理科学、社会学、生态学相继成为科学的前沿阵地,线性因果关系的思维方式在这些学科中不敷应用。广泛使用电子计算机是这个时代的特征,它也引起科学方法的变革。规模越来越大的科学的“信息爆炸”逐渐造成传统科学的解体和系统科学的诞生。总之,人类已进入一个研究复杂大系统、建造复杂大系统、管理复杂大系统的时代。

我们不能不同意贝塔朗菲的意见:在现代科学和生活的各个领域都需要新的思维方式,新的观念和新的范畴,各种迹象显示,它们都是以“系统”范畴为中心,只有系统范畴才能提供一个普遍适用的“基础构架”(basis of a framework)。“这是思想基本范畴的一种变化。”“这个表面上看来平淡、抽象而且空洞的概念,其实充满隐秘的内涵、酵素和爆炸的潜在能力。”[5]按照哲学史上许多范畴产生的规律,系统观念在扩张为多之后又会紧缩为一,成为一个范畴而被吸收到哲学中来,这就是系统范畴在认识史上的意义。

从以上的论述,再联系前面我们对系统客观性的论证,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系统是自然、社会、意识存在的方式。在哲学上,要从现代科学高度来讲本体、讲唯物主义、讲物质结构、讲时空、讲生命起源,讲生物进化、讲社会、讲意识形态都不能不使用“系统”。系统的层次模型和等级模型组成的系统立体网络模型是现代科学提供给我们的最合理的世界观。这是系统范畴在本体论上的意义的第一方面。另一方面,系统性是世界的本质属性。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整体,又分割为部分;世界是连续的,又是间断的;世界是无限的、无界的,又是有限的、有界的;世界是混乱的,又是有秩序的;世界是有结构的,可是任何结构又都注定要改变和瓦解。这些相互矛盾的属性,正是世界的本质属性。它们都集中到“系统”这个哲学范畴中了。只有深入理解这些属性,才能真正理解系统性和系统范畴;同时,只有引入系统这个范畴,才能更好地在哲学上反映世界的这些本质属性。这是系统范畴在本体论上另一方面的意义。

在认识论方面,除了作为客体的外部世界如上面论证的那样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之外,作为主体的人脑也是一个在基质、结构、功能和行为方式方面最复杂的超级物质实体系统。人的认识活动就是主体系统与客体系统以实践为中介发生的相互作用。客体系统的信息通过感觉器官输入,在人的神经系统中经过编码、传输、过滤、重新编码、与原有信息结构结合、储存、变换这样许多我们远远没搞清的复杂过程,然后形成的指令再传到效应器,反作用于客体系统,其结果又作为反馈信息输入,修正下一步的行为。我们所说的这个反映过程,决不像镜子反映阳光那样简单。作为认识活动成果的人的知识是一种信息编码结构系统。列宁说:“要真正地认识事物,就必须把握、研究它的一切方面、一切联系和‘中介’。”[6]所以人类的知识总是从直接的片面的知识,进到系统的知识。知识的系统性是知识真理性的前提。系统论否定了线性因果链而代之以整体因果观。结果被看作系统整体的行为,或系统状态的连续演变,而状态的演变在系统模型中一般取决于多个状态变量而不是一个变量。最后,作为中介的人的社会实践早不像猿人用手打击石块那样简单。现在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大多数都是既包括人员、材料、设备、资金,又包括信息、决策、计划、事项、工作这样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系统。这是从无到有的发展过程,创造过程。以运筹学为数学工具的“系统工程学就是使从无到有的创造过程合理化的科学”。[7]我们不可能不在系统范畴内来研究实践。以上几方面足以说明系统范畴在认识论研究方面的重要意义。

在做了这些考察之后,我们可以说,“系统”完全有资格成为一个新的哲学范畴,并且还会成为一个基本范畴。我们认为“系统”范畴是“事物”范畴科学化的替代物。“事物”本是日常生活用语,类似“东西”(俄语中的“вещь”,英语中的“things”也如此)。在汉语中这个词的两个词素分别代表“物体”和“事情”,所以物质实体和过程被统称为事物。以现代科学的眼光来看物质实体和过程都是系统,在科学上也是把它们作为系统来研究,所以,“系统”作为现代科学提供给哲学的一个词语在很多情况下代替“事物”这个词,是很自然和恰当的。

作为一个哲学范畴,系统是理性把握住了的事物,或者更形象地说是理性透视了事物,这样的事物不再是一个浑沌的、笼统的表象,而是各个方面、各种关系的总和,是理性具体的表示方式。系统范畴为哲学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框架,有了这个框架,现代科学的许多有哲理意义的信息都可能吸收到哲学中来,许多哲学问题就能得到更精确的研究和表达。

下面我们选择唯物辩证法的若干问题,以系统为基本范畴,试作考察。

系统和矛盾

唯物辩证法的核心范畴是矛盾,系统论的核心范畴是系统。现在我们来考察它们之间的关系,看看如果把系统作为基本范畴来研究矛盾,情况会怎么样。

什么是系统?按照А·И·乌约莫夫的第一个定义“任一客体,其中有那么一种满足某种预先确定属性的关系,那就是系统”,最简单的系统是一个客体,其中有两个元素,它们具有某种属性,因此其间存在一种满足这种预先确定属性的关系。

什么是矛盾?我们在新编《辞海》上找到这样一个定义:“事物内部对立着的诸方面之间的互相依赖又互相排斥的关系。”这个定义不能令人完全满意,还有必要根据经典著作家的论述加以发挥和补充。根据他们的论述,辩证法讲的“矛盾”就是“对立统一”。统一物分裂为两个对立面,这两个对立面互相联结、互相贯通、互相渗透、互为前提、互相依赖、互相合作、互相转化,这种性质叫做一致性、统一性或同一性,其间存在的关系叫做一致关系、统一关系或同一关系;另一方面,两个对立面又互相有差别、互相排斥、互相对立、互相对抗、互相斗争,这种性质叫做斗争性或对立性,其间存在的关系叫做对立关系。这种两个对立面之间存在的又同一又对立的关系叫做对立统一,又叫做矛盾。

由这两种规定我们可以看到,矛盾是一种特殊的系统,因为它是客体内部存在的两个对立面之间满足对立统一性质的又同一又对立的关系。这个系统的特殊之处在于两个元素间存在的是两种关系,一种是同一关系,另一种是对立关系,结合在一起成了矛盾关系。

那么,系统是不是矛盾呢?或者说,系统里是不是一定有矛盾呢?这个问题就不能直接简单地回答了。但有一点我们是清楚知道的,系统中有关系。因此我们可以先考察关系同矛盾之间的关系,待搞清楚了之后再回过头来回答上面的问题。

我们用种加属差的方式把矛盾定义为一种特定的关系,那就证明只有有关系的事物之间或模型的元素之间才可能有矛盾,没有关系的事物或模型的元素之间就不可能有矛盾。这并不是新的发现,黑格尔认为希腊哲人伊壁鸩鲁就有“矛盾”要在“关系”中发生的思想,“如果把它们孤立起来,它们就不会相互矛盾,因为只有存在着关系的地方,才会出现矛盾。”[8]由于关系都存在于系统之中,所以矛盾必存在于系统之中。

那么,是不是所有的关系都是矛盾呢?我们说,根据上面的定义,并不是任何一种关系都是矛盾,只有那种又同一又对立的关系才是矛盾。但是,任何一种关系都潜在地是矛盾。我们可以从两方面来证明这一点。

关系有量的属性,这从直观现象中很容易发现;如果关系没有量的差别,就不会有那么多人拉关系走后门了。在哲学史上黑格尔早就明确指出:“关系也有量的本性。”[9]在乌约莫夫的书中就专设了一章对三个生产管理系统关系的复杂性进行数学计算。此外,如前面所介绍的,他认为任何客体都有无限多的属性,因此其间就有无限多的关系,我们建立系统模型只是相对于某种预先确定的属性把某一种关系抽象出来。因此即便这种关系是最明显的、占主导地位的关系,我们也不能否认还有很多隐匿的、暂时居次要地位的关系潜在地存在着。从哲学上来研究控制论的著名德国学者G·克劳斯也有类似的思想,他写道:“任何现实物质系统都有无穷多的关系、方面和特征”,他还引入了“关系丰度”这个概念。[10]让我们以两个国家为例,就A国和B国都是国家这个属性来说,它们有同一关系。AB都以第三国C为敌国而建立了同盟,它们有一致关系。A依赖B的石油,B依赖A的粮食,它们有依存关系。但在两国的贸易中A有顺差,B有逆差,所以AB有差别关系。两国的意识形态和政治制度截然不同,又有对立关系。两国又在争夺一块领土,因而有斗争关系。还可以举出很多很多。这许多关系概括到哲学上就是对立同一关系,即矛盾范畴。可见,当我们按某种预先确定的属性把其间的一种关系抽象出来时,它不直接地是矛盾,但也潜在地是矛盾。关系不但有量的属性,还有质的规定性。我们把同一、吸引、依存、平衡、和谐这些关系排列起来,又把差别、排斥、对立、对抗这些关系也排列起来,是不难发现这些关系是有质的等差的。唯物辩证法认为一切事物都在运动、变化、发展,当然事物之间的关系也是运动、变化和发展的。黑格尔在这方面的思想很丰富,他写道:“同一过渡为差异,差异又过渡为对立。”“同一、差异和对立之过渡为矛盾。”[11]马克思也有类似的论述,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他曾写道:“这种两重性的有区别的存在,一定发展为差别,差别又一定发展为对立和矛盾。”[12]所以,任何一种关系,即便是同一关系,它也有发展成差别、对立和矛盾的潜在可能性,并且实际上差别、对立和矛盾也是这样发展的。因而从关系质的变动性我们也可以说,任何一种关系,潜在地就是矛盾。

总结这两方面,我们就可以说,关系即矛盾,不是明显的、激化的矛盾,就是隐匿的、潜在的矛盾。

由这个结论我们就可以明确回答前面提出的问题。最简单的系统,只有一种关系的系统就是一个矛盾或一个潜在的矛盾。复杂系统包含许多关系也就包含许多矛盾和潜在的矛盾。在这个意义上,系统论把唯物辩证法关于矛盾的一个重要思想具体化了。

最早的关于矛盾的思想,即朴素的对立面同一的思想和观念模型在古希腊的赫拉克利特时代和中国的《易经》时代就形成了。黑格尔对辩证法的最大贡献是承认和论证矛盾的普遍性,引入“否定之否定”和“三分法”。唯物辩证法关于矛盾的思想不同于古代哲人朴素辩证法和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它认为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过程是多因素、多关系的总和,是多种矛盾交互作用的统一体。在186818给恩格斯的信中,马克思曾“嘲笑施泰因的‘死板的三分法’,认为把三分法同唯物辩证法混为一谈是荒谬的”。[13]恩格斯在给约·布洛赫和康·施米特的两封信中谈到,在实际应用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去描述某个历史时期时,要注意到“一切因素的交互作用”,“有无数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而由此就产生出一个总的结果,即历史事变”。并且还明确提出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形而上学的两极对立在现实中只是在危机时期才有。”[14]在列宁著名的“辩证法十六要素”中,“关系总和”的思想就占了四条,计有 “(2)这个事物对其他事物的多种多样的关系的全部总和……;(5)事物(现象等等)是对立面的总和与统一……;(7)分析和综合的结合——各个部分的分解和所有这些部分的总和、总计……;(8)……每个事物(现象、过程等等)是和其他的每个事物联系着”。[15]毛泽东同志在《矛盾论》中也阐述了类似的思想:“复杂的过程则有一对以上的矛盾。各对矛盾之间又互相成为矛盾。”还把这种情况比喻成“烟海”。[16]1926年和1938年中国显然处在恩格斯讲的那种“危机时期”,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毛泽东同志在运用唯物辩证法作分析时,在抓住主要矛盾的同时,仍然对多个方面、多种关系、多对矛盾进行全面分析。至于分析和平建设时期的中国社会,在《论十大关系》一文中,这种方法的运用就更明显了。

这些论述充分地说明,事物是多个方面、多种关系、多种矛盾的总和的思想是唯物辩证法固有的重要思想,而系统论正是把这一思想具体化了。建立系统模型正是使我们能够从多个元素、多种关系的总和上来把握事物,从整体上来把握事物。并且,系统模型是进一步建立数学模型运用电子计算机来研究复杂事物的基础。

从这里我们还可以看到,无论唯物辩证法还是系统论对现实世界提供的解释都是“1分为N(1N<∞)”,N是模型中元素数目。若模型中关系的数目为M,则M取值的区间必同N是一样的,即1N<∞。如果无视客观世界的复杂性,对任何事物,特别是对那些没处在“危机时期”的复杂大系统,一律简单套用“两分法”或“三分法”,那就会犯形而上学的错误。

以上我们着重考察了唯物辩证法关于矛盾的思想同系统论关于系统的思想一致的地方。当然,这两种思想还有不一致的地方。仅从基本思想倾向来看二者就有很大的差距。辩证法认为矛盾着的对立面的同一性、统一性、平衡、稳定是相对的,对立面的对立、斗争、不平衡、不稳定是绝对的。甚至认为:“凡是有矛盾的地方,便只有解体,便只有自我扬弃。”[17]唯此,“矛盾是推动整个世界的原则”。[18]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辩证法被称为“革命的代数学”。可是系统论注意的重点却是系统内部的一致关系,以及怎样调整关系,怎样利用反馈信息保持平衡,保持稳定,追求和谐,追求系统结构和功能的优化。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把系统论称为“建设的几何学”。正像几何和代数是不同的学科那样,辩证法关于矛盾的基本思想倾向和系统论关于系统的基本思想倾向毕竟是有差别的。但是,正像几何同代数在解析几何中融合到一起那样,我们也可以瞩望这两种基本思想的融合。

一方面系统论要以辩证唯物主义作为哲学基础和指导思想,研究系统中与一致关系并存的不一致关系,研究系统中的矛盾,不仅研究系统中每一个关系可能激化成矛盾,而且要研究系统整体的矛盾,研究那些使系统两极分化、破裂、瓦解,造成新的发展的矛盾。应当指出,在上面我们虽然强调了复杂大系统是关系总和的思想,但是即使在这样的复杂的大系统中依然有主要矛盾,譬如在系统工程的计划协调技术中就正确地强调了“找紧急线”,这就体现了寻找系统中的主要矛盾的思想。[19]还应当指出,即使是复杂大系统也会趋向“危机时期”,出现极化。小的例子如细胞繁殖在破裂之前就有趋向两极分化的过程,大的例子如世界政治关系这个复杂大系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及战后的十几年内就明显地两极化。现在则不是那样了,正在走向多极化。系统论要从动态、从变化、从发展来研究系统,不可能不注意从系统整体上来研究矛盾。

另一方面,辩证法也有必要吸取系统论在调整关系、保持平衡和稳定、追求和谐和优化方面的研究成果,来丰富关于矛盾的理论。在这方面,毛泽东同志为我们做出了榜样。在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之后,为适应新时期的新课题,他及时发表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论十大关系》两部著作,丰富和发展了唯物辩证法关于矛盾的理论。沿着这个正确方向,进一步吸收系统论的成果,研究怎样避免出现对抗性矛盾,怎样把矛盾钝化为差别,怎样缩小差别求得平衡和建立一致关系,怎样保持稳定,怎样调整关系优化一个大系统以利于发展,是大有可为的。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对于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无疑有巨大意义。

论系统质

下面我们来考察系统量的规定性和质的规定性。

系统量的规定性主要是指组成系统的元素的数量和关系的数量。随着元素数量和关系数量的增加,系统会出现新质。由两个元素一个关系组成的系统不会有循环线路,而三个元素三个关系组成的系统就有循环线路。现代大型电子计算机元件的数目的数量级是106,而人脑细胞的数量级是1010 ,仅从这一点来看,目前的计算机也不可能有人脑的全部智能。系统质的规定性却比较复杂,我们不能不详加考察。苏联哲学博士В·И·库兹明最早论证了系统质问题,我们就从对他的观点进行考察开始。他专门论系统质的文章发表在1973年,现将他对三种质的界说译录如下:

“科学已揭示了三种不同的质,它们是被物质世界的各种属性和关系规定的。第一种是自然的、物质结构的质。这种质的规定是基于其属性、组成和不同质的形式的全部多样性。任何自然存在物——土、水、气、火、岩、铁、花、马等等——都由于自身的物质的或物质结构的质态而有这种规定性。

第二种质是功能的质。这种质的规定性是基于另一原则——功能或效用。在此情况下物质的规定性失去了自身指称的意义并且指称的作用为功能的作用所代替。人们在自然中发现的这一现象成了所有社会质的规定的基础。因而,‘第二自然’人所制造的一切物品正是按照这种质的原理来规定的。桌子、椅子、茶壶、小刀、斧头等等都可作为例证。这些物品可用不同的物质材料来制造,材料的质在这种情形下没有意义,主要要看它们自身的效用、自身的功能。它们名副其实的质正在于这些。

对于揭示第三种质——系统质——人类应首先归功于马克思。同前两种质的规定性不同——那两种总是物质存在体中固有的,不管这种物质存在体是物质本身,或是其特有形式和功能——最后这种质是总和的或整体的质。所以,在具体的物质和现象中,完全可以肯定它们不是属于物质性的,它们只能属于系统的某种总的特征或整体的‘比例的部分’。当谈到复杂的社会质的情况下,系统质常反映本质的基本关系。作为在所有质的规定性当中最复杂的系统质,一般是不可能观察到的,因为只有用科学的分析才能揭示它们,并且得是那种从整体上来把握整个系统的分析”。[20]

1976年出版的《马克思理论和方法论中的系统性原则》一书中,В·И·库兹明重复了上述观点,但对系统质的解释略有出入,引录如下:“第三种质是总合的整体的质。因此,在具体的社会事物或现象中,这种质从结构上说可以是没有具体的形态(如价值、无形损耗等等)的,并且可能只是作为系统状态的某种一般特征或整体的‘比例部分’而存在于其中。”[21]

归纳起来,库兹明认为“系统质”有以下几个特征:(1)“是总合的或整体的质”;(2)“没有具体的物质形态”,“一般是不可能观察到的”,“只有科学的分析才能揭示它们”;(3)只能“作为系统状态的某种一般特征或整体的‘比例部分’而存在于其中”。

反复钻研这些界说,应当承认,很难把握真谛,还产生了怀疑。对第(1)条我们可以想到,任何质都有整体性,都不能切割为部分;对第(2)条我们可以想到,任何质也没有物质形态,都是不可能直接观察到的;第(3)条最不好把握,看他举的例子我们才可能大致明白那是什么意思。他以“商品”为例,认为商品的第一性的质是材料的自然质,第二自然质是使用价值。“价值是商品的高级的社会的质,是商品的系统的质”,“它是由社会劳动生产力现有水平和具体的地点和时间条件决定的。这种价值形式是社会总劳动的一定的比例部分。”[22]

到此我们不得不去查一查马克思对使用价值和价值是怎样论述的。马克思写道:“作为使用价值,商品首先有质的差别;作为交换价值,商品只能有量的差别”,“因此,就使用价值说,有意义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质,就价值说,有意义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量,不过这种劳动已经化为没有质的区别的人类劳动。”[23]我们看到,库兹明说“价值是商品的高级的社会的质,是商品的系统的质”,可是马克思说:价值是商品中包含的没有质的区别的人类劳动的量,两相对比,我们很难同意库兹明的观点,尤其很难同意这种“系统质”正是马克思在分析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时首先揭示的。

我们还注意到,库兹明认为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在商品同人的关系中以及商品在社会系统的功能中体现出来的,这么一来,使用价值不也成了“系统质”了吗?因为这种质是在“商品—人”的系统中以及商品所在的社会系统中体现出来的,它跟价值作为“系统质”是在商品交换系统中体现出来的是一样的。

用这种观点来看人,就更成问题了。马克思说:“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4]因此任何人都有多种系统性,岂不也有多种“系统质”吗?今有一中年男子,在工厂生产系统中是个好工人,在他的家庭系统中是个很糟的家长,在职工篮球队系统中是个优秀前锋,假如被运到奴隶市场上,由于身体强壮,在贩卖奴隶的系统中他有很高的价值,如此等等,那么他到底有多少种“系统质”呢?

根据这一番考察,我们对库兹明提出的系统质就更难于把握,也更难于贸然表示同意了。[25]

然而系统既然有量的规定性,一定就有质的规定性,可是“系统质”这个概念确实没在系统科学的各种书籍和论文中出现,因而也没成为系统科学研究的主要对象。系统科学研究的主要对象是“状态”,那么“状态”的哲学含义是什么呢?是系统的量还是系统的质呢?我们不妨先对它作一点哲学考察。

状态作为一个哲学范畴有很老的资格,在亚里士多德的“十范畴表”中它就占了一个席位,他指出“状态则是指一种很容易改变并且很快地让位给其对立物的情况。”[26]康德很怪亚里士多德把“状态”这种“纯粹感性形象”列入哲学范畴,认为它不能于“悟性概念表中有任何地位”。[27]这个结论可能失于草率和武断。在黑格尔《逻辑学》中,在论质的部分附带论及状态,话虽不多,内容却相当丰富和深刻。

他写道:“假如发生了这样或那样的状态,那就是要从外在影响和关系去理解某物。状态所依赖的这种外在关系和由他物决定的东西,出现为偶然的东西。但它却是某物的质,依靠外在性,有了状态。假如说某物自身变化。那么,变化是归在状态之内的;在某物那里,状态是将变为他物的东西。某物本身在变化中仍然保持,变化只涉及他有的不经久的外表,并不涉及它的规定。……但是规定又自为地过渡为状态,状态也过渡为规定。……规定和状态的互相过渡。……状态也属于某物自身,某物随状态而改变自己。”[28]从这些论述我们得知黑格尔说出了状态的七条性质,每一条都加深了我们对状态的认识。

第一条说某物的状态受制于“外在影响”,这使我们想到,任何一物都是实物系统,“外在影响”就是系统的输入和输出,输入输出什么呢?不外是物质、能量和信息。利用输入输出物质、能量和信息影响系统的状态正是广义的控制的含义。

第二条说某物的状态受制于“关系”,我们立刻想到我们正是从关系来定义系统,系统论很注意研究调整关系来改变系统的状态或获得一种状态。

第三条说“某物的质,依靠外在性,有了状态”。这话换一个方式来说,我们就可以得到状态的一个定义:状态是质的外在性。内在性的质外化出来就表现为状态。

第四条说“凡变化都在状态之内”,这就告诉我们状态是有界限的,因为无界限就没有内外的区别。在黑格尔哲学中变化的界限就是“尺度”(),因此我们说状态是有尺度的,超过了这个尺度某物就不再是某物,亦即该系统就不再是那个系统。

第五条说某物的变化(状态的改变)不涉及它的规定。按黑格尔的术语,某物的规定就是某物的质。这就是说,在一定的尺度以内,状态的变化是不引起质变的。

第六条说“某物随状态而改变自己”。这就是说状态的变化超过了一定的尺度,某物就失去原有的规定,即发生质变。

第七条说“规定和状态的互相过渡”,这就是说规定(内在的质)可以外化为状态,状态也可以内化为规定。它们不是互相隔绝的,而是互相联系,互相过渡的。

总结以上的考察,我们可以得出一些初步的看法。状态跟质相同之处是:整体性,不可切割成部分,同样要由量来表示和描述。状态跟量相同之处是:都是外在的规定性,在时间中连续地变化,有度的界限,可以跟质相互过渡。综合起来看,状态是一种总量,或者说整体的量。系统状态是系统整体的瞬时代表。虽然它有整体性,但由于它不断变化,又有量的无限性,我们不可能把它作为系统质的规定性。然而我们可以由此继续前进去探索系统的规定性。为此我们转到系统论中去考察状态。

让我们从三个实物系统开始考察。系统S1由自感应线圈和电容组成。系统S2由螺旋弹簧吊着砝码组成。系统S3是一个单摆。就这三个实物系统的物质基质来看,它们是不同的东西。就它们的结构和功能来看,它们是不同的装置,S1是电气装置,S2是力学装置,S3是机械装置。如果把前面这两种质都不加考虑,只把它们都当成分别由若干状态变量描述的动态系统来看,在通电和受到一定的作用力之后,它们都有状态的变化,并且都有无限多的值。它们都是振动系统,各自振动的振幅都随时间衰减,其变化规律都服从阻尼振动公式A=A·e-Bt ,如把它们状态变化描成图线则都是逐渐衰减的正弦函数曲线。因此我们说,系统S1S2S3,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动态系统。

系统理论怎样解释上面这种情况呢?系统论认为,如果把系统的物质基质抽象掉了,剩下的就是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如果再把结构和功能抽象掉了,剩下的就是系统的行为方式,它一般是可以用数学公式来描述的。

那么,什么是系统的行为呢?什么是系统的行为方式呢?在系统论中,我们把系统在时间中先后相继出现的各个状态的集合叫做系统的行为。系统行为的整体叫做系统的行为路线。系统的全部行为路线就构成了系统的行为方式。相同的系统有相同的系统行为方式,不同的系统有不同的系统行为方式,系统的行为方式是系统的规定性,所以,我们初步认为,系统的行为方式是系统质。相对来说,决定系统行为方式的系统的所有状态就是系统的量。

如果我们仔细考察,就会发现,在系统论中正是按照系统的行为方式来划分系统。封闭系统、开放系统、控制系统、稳定系统、超稳系统、多稳系统、自组织系统、自学习系统等等,它们质的区别正在系统的行为方式上。

系统和发展

哲学、社会科学的很多概念现在还没有精确的定义,这给研究、写作和讨论问题带来很大的麻烦。这种情况我国学术界已痛切地感受到了。但要解决这个问题却不很容易。今日自然科学中大部分概念都有精确的定义,这是很多科学家长期努力的结果。譬如微积分里的各个概念得到公认的精确的定义是用了一百多年时间的;法国数学家柯西在这方面贡献最大,为此,他在数学史上就享有更崇高的地位。

现在我们考察“系统和发展”,这个“发展”就很不容易说清楚。可是不说清楚,我们的考察就难以进行。所以,我们不得不勉为其难先对“发展”本身做一点考察。

我们常常把辩证法定义为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变化、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这里说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三个概念是否是同一?如果不同,它们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历史上有很多著名的哲学家和科学家都曾对这三个概念代表的三种过程加以区别、比较以及寻找它们之间的关系。综合他们的观点,我们认为:广义来看,就运动是物质的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来看,宇宙中发生的一切过程都是运动。但运动形式有质的不同,有简单的、低级的运动形式和复杂的、高级的运动形式。我们可以把所有的运动形式抽象成不同质的三种过程:运动过程、变化过程、发展过程。这里说的运动过程是指狭义的运动,它可以抽象地表示为质点在时间和空间中的位移。变化过程除了包括空间位置的改变之外,还包括性质的改变、数量的增减、状态的改变等等,它可以抽象地表示为在状态空间中状态的运动。发展除包括以上种种变化之外,它独有的特点是质的飞跃,有理由设想,可以把它抽象地表示为在质空间中质的运动。没有运动就不会发生变化,没有变化就不会造成发展。所以我们可以说,扬弃了运动是变化,扬弃了变化是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范畴是最具体的范畴,发展过程是最丰富的过程,说唯物辩证法是研究发展的一般规律的科学是不错的。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经典著作家有时把唯物辩证法定义为关于普遍联系的科学,有时定义为关于发展的科学,这两种定义应当是统一的。前面我们已经论证了系统论关于系统的思想怎样把唯物辩证法关于普遍联系的思想具体化了,那么,系统论关于系统的思想理应把唯物辩证法关于发展的思想也具体化。对这个问题,我们准备从系统的发展和发展的系统这两方面试作考察。

系统的发展是什么意思呢?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发展的。现代科学越来越清楚地证明,整个宇宙是一个发展过程,自然、社会和人类的思维也是发展的,因此,作为这三个领域共同的基本存在方式的系统,也应当有一个发展过程。这就是说,现存的各种系统并不是从开始到现在都有的,而是一步步发展出来的。

从这个观点出发,我们有理由对А·И·乌约莫夫的一般系统论仅仅从静态来研究系统表示不满,也有理由对L·冯·贝塔朗菲的一般系统论以及他发现的开放系统发展的某些规律性表示赞赏。纵览贝氏全书,他反复阐释的开放系统的一些普遍属性,像整体性、分化、逐渐机械化、中心化、形成等级秩序、趋向稳态、相同终极等等,都涉及到开放系统发展的某些规律性问题。如果我们采用已经获得越来越有力的证明的大爆炸宇宙学假说,就应当承认,现在宇宙中存在的各个层次的系统是在大爆炸以后发展出来的。门捷列夫元素周期系统中每一种元素的原子系统也是在这个过程中发展出来的。它们都还要进一步发展下去。这就是说,无机自然界的各种系统是发展的。

现代科学已充分证明,在我们星球的特定条件下出现的等级系统序列有长达五十亿年的发展史。我想以生命起源和生物发展史为例来说明这种发展过程可以科学地抽象成系统发展过程。现在一般这样描述这个过程:①无机小分子(如氢分子)→②无机大分子(如甲烷分子)→③有机小分子(如氨基酸分子)→④有机大分子(如核酸分子、蛋白质分子)→⑤原核单细胞→⑥真核单细胞→⑦功能分化的细胞→⑧多细胞生物→⑨更复杂的生物。在乌约莫夫的书中有他建立的26种属性系统参量,每一种参量代表了系统的一种属性,可以用来对系统进行描述和分类。我们可以用这些参量粗略地来描述上述过程中的系统发展。例如:①→②是基质同质系统发展成基质异质系统。③→④非链式系统发展成链式系统。④→⑤封闭系统发展成开放系统,完成关系系统发展成非完成关系系统,非基质再生系统发展成基质再生系统。⑤→⑥无中心系统发展成有中心系统。⑥→⑦功能同质系统发展成功能异质系统。⑦→⑧单层系统发展成多层系统;非元素独立自主系统发展成元素独立自主系统。⑧→⑨最终发展成多层次多等级的复杂大系统。由这个例子我们可以推断,社会发展史、科学发展史等等也可以抽象成系统发展史,因为一切系统都是发展的。

发展的系统是什么意思呢?前面我们讲了,发展是质的运动。质是整体的规定性,因此发展是整体的运动,必以整体为单位。整体的任意部分是无法脱离整体单独获得发展的。整体就是系统,所以,发展必以系统为单位。我们把系统作为基本范畴来研究发展问题是很恰当的,它为这种研究的具体化、精确化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范畴框架。

唯物辩证法关于发展的基本命题是这样的,发展是从简单事物到复杂事物,从低级事物到高级事物。或者说,发展是从低级形态到高级形态,从简单形态到复杂形态。前面我们论证了“系统”范畴是“事物”范畴科学化的替代物。在黑格尔的《自然哲学》中他基本上讲清楚了,[29]形态是多系统的整合体,系统是形态的抽象。所以,这个命题就可以说成:发展是从简单系统到复杂系统,从低级系统到高级系统。

什么是最简单、最低级的系统呢?这个问题只有相对的答案而无绝对的答案。资本主义经济这个复杂大系统中最简单的系统是商品。无机界元素周期系统中最简单的系统是氢原子。生物界这个复杂大系统中最简单的系统是单个的细胞,数学这个观念系统中最简单的系统是十个数目字。语言系统中最简单的系统是单音节。所以,《资本论》的叙述以商品为起点,现代的化学教材以氢原子为起点,最新的生物教科书以细胞为起点,数学向来就以数目字为起点,语言学一般以音节为起点。这些具体的起点抽象到哲学上就是系统,最简单的系统,只有两个元素一个关系的系统。多年来我们想寻找用辩证逻辑的方法叙述唯物辩证法的逻辑起点,或许系统范畴是一个恰当的起点。

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是发展的动力,并贯穿于发展过程的始终。前面我们论证了,系统中每一个关系都是潜在的矛盾,系统中充满了关系则充满矛盾。当某种矛盾逐渐激化,系统就会趋向于两极分化。两极的对立和斗争必然突破系统维持的限度,系统就破裂瓦解。唯此我们可以说,矛盾是系统发展的动力,并贯穿系统发展过程的始终。

唯物辩证法发展观的另一个重要范畴是“扬弃”。加拿大著名哲学家M·邦格在《对辩证法的批判性考察》[30]一文中对“扬弃”提出了质疑:“一物X和它的辩证的否定+X,不可能结合形成第三种客体,因为X的扬弃包含着它的死亡:事实上-X接替了X。”可是辩证法认为“X的双重否定,即-(-X),通常是要比X更高级”。对这一点邦格先生是想不通的。他认为,“因为‘扬弃’这概念是模糊的”,所以“发展是螺旋式的,它的每一圈包含了同时又否定了以前的梯级”,这个命题也是模糊的,甚至说它是个“迷雾般的命题”。我们可以在此简要地回答邦格先生的诘难,同时讲讲以系统为基本范畴如何理解扬弃和发展的螺旋形。

这个问题在哲学上本来是讲清楚了的。恩格斯说:“在辩证法中,否定不是简单地说不,或宣布某一事物不存在,或用任何一种方法把它消灭”,而是加以扬弃,既克服又保存,“按其形式来说是被克服了,按其现实的内容来说是被保存了”。[31]或者说“要批判地消灭它的形式,但是要救出通过这个形式获得的新的内容”,[32]并发展出另一种更高级的结构。[33]

现代科学的成就,特别是分子生物学的成就,给上述哲学原理提供了有力的论证。

现代科学证明,熵和信息是宇宙大系统中普遍存在的一对矛盾。我们可以简要地把熵看作系统混乱程度的度量,把信息(负熵)看作系统有序程度的度量。按照热力学第二定律,宇宙发展的总趋势是增熵,即趋向混乱。这可以看作一种负发展。可是在地球这样的区域内,由于特殊的条件组合,经过漫长而复杂的过程,形成了能吸入信息(负熵)来抵消自己内部的增熵趋势以维持有序程度并能积累信息以增加有序程度的系统,这就是自组织系统,其最小单位之一是生物细胞。这种发展可以看作正发展。然而,由于宇宙中不可抗拒的规律,细胞经历一定的生命周期就趋向瓦解,这个抗拒增熵的小天地就要消失,一切发展成果就会化为乌有,确实如邦格先生所说“-X接替了X”。幸好细胞内DNA(脱氧核糖核酸)分子结构中记录了代表全部发展成果的遗传信息,它们相当于细胞的构造说明书或制作蓝图。通过复杂的遗传机制,母细胞的DNA可以转录、复制成同样的一份而传递给子细胞,子细胞据此得以把自己再生产出来。于是,否定系统X-X就被系统-(-X)再否定,即被新的系统X′取代。系统X′否定了系统X的形式而保存了系统X的全部内容。在这个过程中,组成DNA大分子的核酸链可能增长,其中记录遗传信息的碱基排列顺序也可能发生突变,因而系统X′就可能“发展出一种更高级的结构”。这就叫系统X′扬弃了系统X。系统X产生、成长、成熟、衰老、死亡的生命周期可以抽象成一个圆形,这圆形就是系统X在状态空间中生命状态变化的轨迹,系统X′以系统X的死亡为新生的起点作同样的生命循环。遗传信息的传递使渐进过程的中断(飞跃)同下一圈的渐进过程成为连续的,它就抽象成连接两个螺旋圈之间的螺距。它标志发展过程中质的提高。如此接续下去就是发展的螺旋曲线。还应当说明,良性循环形成上升的螺旋,是正发展;恶性循环形成下降的螺旋,是负发展。

由此可见,系统内积累的信息的传递和信息变异的积累是扬弃的关键,在系统朝更高级形态发展的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我们可以定量地来说明这个问题。有一种最低等的生命系统噬菌体φ×147病毒,其中的DNA很短,所含的信息若翻印成人类的文字印成书不过一二页。大肠杆菌的DNA1000微米,含有能制造20003000种蛋白质的信息,翻印成书要有两千页。人的每个细胞有染色体23(46),共包含核苷酸80×109对,每条染色体有1.75×108圈,46条总长度达6英尺,包含的全部信息若翻印成书将厚达100万页,远远超过大英百科全书的页码。据此可以说五十亿年生命发展的全部成就都扬弃在人的细胞里了,所以人就成了最高等级的系统,即结构和行为方式最复杂的系统。

生物系统发展的契机给理解人类社会系统发展进程提供了钥匙。在生物系统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出现了神经系统和脑,它们能储存信息编码结构并通过学习传递给下一代。我们注意到,在美国一般系统研究会前会长K·E·保尔丁最近发表的一篇论文中使用了两个新概念:“意识圈”(noosphere)和“意识遗传”(noogenetic)[34],我们同意这两个概念要表达的观念。确实,在比较高等的动物身上这种新的意识遗传机制已开始起作用,到人的身上则达到超过一切的、取得支配地位的重要性。人类世世代代积累下来的信息编码结构,通过语言、文字、纸张、笔墨、印刷术、书籍、报纸、杂志、图书馆、微型摄影、录音机、电子计算机等等记录和传输信息的工具,得以保存、交流和扩充。它们被统称为文化。它们是人类社会大系统中的意识遗传信息,人类社会是靠它们才组织起来和延续下去的。社会爆发革命总以社会信息编码结构发生重大突变(思想革命)为先导。当某个社会大系统瓦解之后,其发展成果总是以文化形态传给下一个社会系统,而新的社会系统只有扬弃了这些文化才能发展出更高级的结构和创造出更高的劳动生产率。某个社会假如把一切新思想通通宣布为异端而加以钳制和扼杀,则必出现社会发展的停滞。毁弃已有文化成果,则必造成社会发展倒退。要重新取得正的发展速度就必然要进行文化复兴运动。一场战争毁灭了社会的大部分物质财富,可是社会文化财富还得以保存,那么社会重建的发展速度会是很快的。这类例子在人类历史上是不胜枚举的。现在,由于科学文化事业的发达,人类社会系统的发展速度不知要比生物系统的发展速度快多少倍,确实有恩格斯说的“与从其出发点起的(时间的)距离的平方成正比的”加速度。

 

【注释】
[1]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202页。
[2]Системный Подход и Общая Теория Систем,AИУемов,Издателъство Мысль,Москва,1978,стр.120.
[3]亚里士多德:《范畴篇》,6a157a30
[4]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1卷,三联书店1957年,第218页。
[5]General System Theory, Foundations, Development, Applications by L.V.Bertalanffy, New York,1968, p10187.
[6]《列宁选集》第4卷,第453页。
[7]寺野寿郎:《系统工程学》,1981年,第1页。
[8]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3卷,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59页;又见列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301页。
[9]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第389页。
[10]G•克劳斯:《从哲学看控制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第94404页。
[11]黑格尔:《逻辑学》(),第6465页。
[12]徐崇温:《保卫唯物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443页。
[13]《列宁选集》第2卷,第584页;该信全文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2卷,第9页。
[1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77487页。
[15]《列宁选集》第2卷,第607页。
[16]《毛泽东选集》四卷合订本,第302页。
[17]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2卷,三联书店1959年,第120页。
[18]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267页。
[19]详见《系统工程普及讲座汇编》(),中国科协普及部编辑1980年,第51页。
[20]Системное Качество,ВИКузьмин,Вопросы Философии,19739стр.82.
[21]В•И•库兹明:《马克思理论和方法论中的系统性原则》,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69页。
[22]В•И•库兹明:《马克思理论和方法论中的系统性原则》,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83页。
[23]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5059页。
[2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8页。
[25]我在1981年写硕士论文时对В•И•库兹明对“系统质”的讲述并没有吃透和完全把握。待到1986年写《人性的系统模型》一文时,我重新研究了这个问题,肯定了库兹明的这一思想,并采用到我建立的“人性的系统模型”当中。为保持我的硕士论文的压缩重写稿的原貌,这里我没做任何删改。——作者于199410月补注。
[26]亚里士多德:《范畴篇》,8b25
[27]康德:《纯粹理性批判》,商务印书馆1960年,第87页。
[28]黑格尔:《逻辑学》(),第118120页。
[29]黑格尔:《自然哲学》,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583564页。
[30]《哲学译丛》1980年第1期,第30页。
[3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78181页。
[3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9页。
[33]列宁选集》第2卷,第443页。
[34] Boulding,K.E.,Human Knowledge as a Special System,Behaviour Science,Vol 26,April,1981.

1981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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