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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规定及其形态建构
 

探索和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形态是一个综合性的动态进程,需要各方面的通力合作,包含着概念辨析、问题探讨、内容更新、体系调整、形态建构等全方位的具体工作,而最为重要的,在我们看来,还是准确地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规定,这对于我们的全部研究工作尤其是新哲学形态建构具有规范和导向的作用。在拙著《哲学研究方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出版)等中,笔者曾经依托于对元哲学问题的探讨和对哲学发展史的梳理,提出了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质和相关分支哲学问题的一些看法,引起了学界的关注,也引出了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本文拟就目前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结合笔者对它们的认识过程和现实理解谈些粗浅的看法,与学界同仁共同探讨。

一、全面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规定

马克思主义哲学到底应当叫做辩证的唯物主义、历史的唯物主义、实践的唯物主义还是别的什么,十多年来哲学界一直存在着较大的争论,有些观点之间还相当对立。对此我们曾经提出过一种综合性的理解方式,主张在与历史上和现实中的各种非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比较中全面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规定,把唯物性、辩证性、历史性、人道性(为人性)、实践性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几个最为基本的规定,相应地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看做辩证的、历史的、

人道的(为人的)、实践的唯物主义。这种看法应该说是长期探索和思考的一种结果。

我们这一代人从开始学习哲学,便被告之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我在1977年考上大学前读到的第一部哲学专业教材,就是艾思奇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当时为之所吸引,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后来走进哲学的专业殿堂,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习和理解大体上还是在这种构架之中展开的。在80年代中期关于哲学改革与发展的讨论中,尤其是在中国人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更加着力研读马克思的原著,尤其是早期哲学著作,注意把握其哲学观,特别注意到马克思关于实践的唯物主义的思想,曾经在当时较早撰文提出和阐发实践的唯物主义及其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发展的意义(《“实践的唯物主义”及其方法论启示》,《福建论坛》1987年第3,《新华文摘》1987年第8期全文转载)。以后还与导师夏甄陶教授一道撰写了一些文章,参加了当时哲学界关于实践唯物主义的大讨论。当时我们对于实践唯物主义的关注与认定,主要是认为它更好地从功能的角度表达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规定,凸显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要以唯物主义的方式帮助人们科学合理地解释世界,而且帮助人们能动有效地改造世界的特性,因而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功能规定,促使其在科学与实践中更快地发展。

而对于当时有学者谈到的“实践本体论”和“实践一元论”等,我们并不认同,一直持保留的态度。我们也不赞成把实践的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对立起来,或者以实践唯物主义来取代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反之亦然。我自己后来没有更多地专门撰文谈论实践唯物主义的问题,主要是感到对于像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这样一些重大的问题还需要更加深入和慎重地进一步思考和研究,同时也是有感于人们对实践唯物主义的理解差别太大。

90年代中期提出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质的综合性理解,既是从一个新的高度学习和研究西方哲学史而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本性的一种时代性领悟;也是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视野及其自我超越的可能途径的一种积极探索。哲学的发展既是新哲学对于已有哲学的革命性变革与整体性超越,又有极强的历史延续性和思想承接性。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人类文明全部精华的时代性积淀与提升,应当包含历史上各种哲学的合理思想精粹,又能扬弃其历史局限与理论片面性,特别是找到自己独特的理论和实际基点,并在此基础上将各种思想精华加以整合,形成自己的特别规定性,才能真正有所突破和超越。在《哲学研究方法论》中,笔者以自己的思路探讨哲学的系统发生与历史演进,勾勒了人类哲学思维的原始发生和由本体论向着认识论、主体论、实证论、人本论思维方式发展的历史进程,将马克思主义哲学定位于实践论的思维方式,并在实践论的基点上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规定加以系统整理,认为唯物性、辩证性、历史性、人道性(为人性)与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几个基本规定,它们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历史上和现实中的各种形式的非马克思主义哲学既联系起来又区别开来,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几个基本内核。当然人们也还可以从其它的角度概括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规定,但在我们看来,只有在这多种规定的统一中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才能够使之既相关于又超越于历史上和现实中的各种形式的旧唯物主义、唯心主义哲学,并在实践性的基点上形成自己的特别的规定性体系和全面本质,达到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种综合性理解方式,展示出马克思主义哲学所具有的理论包容性和思想丰富性(参见拙著《欧阳康自选集》,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综合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规定,从思维方式方面看,有几个关键的方法论要点。

其一,要切实超越哲学研究中两极对立的形而上学思维模式。合理形态的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内核之一,也是马克思哲学超越于旧唯物主义的机械论与形而上学的关键点,应当在我们的哲学研究中自觉地加以贯彻。遗憾的是人们在哲学研究中自觉不自觉地往往仍然囿于两极对立的思维模式。比如将实践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等绝对地对立起来,在二者之间搞非此即彼,就很难说是一种辩证的思考。当代科学与哲学发展的重要特征是在深度分化的基础上高度综合,以至有人把我们的时代叫作综合的时代。我们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工作者如果仍然停留于机械论和形而上学的二分思维方式,不仅必然无端生出不少无谓的争论,又何以能够使我们的哲学跟上时代的步伐?

其二,要保持一种开放性和建构性心态,发挥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包容性。例如,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于旧唯物主义的又一个关键之点,就是特别关注人类的现实生存状态和前途命运。一些西方学者攻击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人学“空场”。对此我们当然不同意。但很难否认的是过去我们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和哲学研究中,确实没有给予“人”以足够的重视和应有的地位。这就迫切需要我们来研究、来建设、来发展,证明和论述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特别地位和丰富内容。为此首先应将对人的关注确定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基本内核。正是基于这种考虑,我们把人道性(为人性)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基本规定。也许有人出于对“人道主义”一词的敏感而对此有所保留。其实在我们看来,在这里到底是叫“人道性”还是叫“为人性”、“人本性”,“人性”还是“人类性”,或其它,这并不那么重要,这在很大的程度上是怎么表述更好更准确的问题,而问题的关键之点是首先必须在我们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视野中真正重视人、关心人、研究人。我们希望能够通过深入的研究找到马克思主义哲学关心人的特殊理论视角和对其研究成果的最佳表述方式。我们坚信,只要马克思主义哲学真正关心了人,走近了人,把握了人,并具有了与人的现实生活与前途命运密切关联的足够丰富的科学内容,它就有可能在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中更好地发挥作用,造就出人们对它的真切需要,人们也才有可能亲近和关心马克思主义哲学。而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于人的关心实际上是通过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工作者的自觉努力来实现的。在这种意义上,马克思主义哲学确实是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工作者对人的特别关注和专门研究而与人的生存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

其三,要深入开展对于实践问题的专门研究并真正以此为基础来统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其它规定性,切实立足当代人类实践来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形态。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上述规定性中,实践性是最为关键和重要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革命的实质,也是统摄其它规定性的总纲。对于实践性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特殊重要地位,我国哲学界是普遍承认的。但从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形态的高度来看,对实践的研究又还相当不够。一是缺乏对于马克思实践理论的专门系统的深层研究,也就难以从根本上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于历史上哲学的超越性,也难以更好地论述马克思哲学的当代价值。二是从与人的本性的本质联系方面来理解和研究实践还非常不够,因此对于实践在人的生存与发展中的基础和超越作用方面缺乏足够的理论阐发。三是对于当代人类实践的本质和特点缺乏足够的哲学关注,因此难以准确把握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现实实践基础。

在我们看来,实践不应当被看作一个抽象的哲学概念,而应当是马克思哲学的本真精神,也是理解马克思哲学的理论向导,还是哲学地把握人类实践的重要思路和方法,是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形态的最重要的理论前提和最根本的现实基础。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在我为自己所设计并一直从事的元哲学层面、中西马哲等分支哲学间关系层面、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发展层面和社会认识论这四个层面的研究中,实践问题是自觉地贯穿其中的。特别是有感于实践问题研究的薄弱,近年来我和一些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生们正在分别对实践生存论、实践意志论、实践批判论、实践规范论等开展专题研究,希望能够在此基础上深化对于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的研究,出版《实践哲学丛书》,以为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形态做一些必要的基础性理论准备。

 

二、综合性地开展问题探索、体系调整与形态建构

 

就其具体工作而言,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需要各方面的努力,包含着问题研究、内容更新、体系调整与形态建构等多方面的具体工作。这各种具体工作之间既不是彼此孤立与割裂的,更不是相互排斥和对立的,而是互为条件、相互依托、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对于某一个或一些研究者来说,他们可以由于自己的研究兴趣和学术背景而有所侧重,主要专注于其中的某一个或几个方面,即便如此,他也必须同时关注和依托于其它方面的研究成果和进展。而对于哲学界来说,则这各个方面的工作缺一不可,正是人们从不同方面的研究和探索,构成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研究这一系统工程的必不可少的内在组成部分。提出和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形态,其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就是认为应当把这不同方面的研究内在协调起来,形成一个相互补充、相互支撑的系统工程,促成我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从研究方式到理论内容与结构体系的整体性更新与发展。

哲学形态是哲学的理论内容与结构体系的具体的和历史的动态有机统一。哲学的理论内容和结构体系本身都是哲学形态的构件,但它们本身不能单独地直接等同于哲学形态。只有当它们在具体的历史条件下内在有机结合了,才能构成一定的哲学形态。从发展的角度看,哲学形态的变革与更新既有待于理论内容的更新,也有待于结构体系的调整,但却尤其依赖于对新内容与新体系的有机整合与动态建构(参见拙文《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形态的几个前提与方法问题》,《新华文摘》2000年第12)。因此,以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形态作为我们的努力方向,就对问题研究、内容更新、体系调整等都提出了一种更为宏大的整体背景意识和有机动态性要求。

对于历史上和现实中的重大哲学问题的广泛关注和深度追问在当前我们的哲学研究中有着特别重要的地位。它们是哲学研究得以深化和取得突破的关键。然而从哲学形态学的角度来看,哪些问题是哲学问题,哪些哲学问题是当代哲学的重大问题,这都取决于我们对于当代哲学的理解,和对于它们在当代哲学形态建构中的作用的理论定位。所有的具体哲学问题,无论其大小,都不过是当代哲学问题群中的某种元素或构件,它们之间都是相互关联的。相应地,对于所有具体哲学问题的深入研究都离不开宏观的哲学背景意识,都需要把对具体哲学问题的探索纳入到一定的哲学理论构架之中,给其一个科学合理的理论定位,否则对问题的理解就可能是离散的和孤立的,很难达到必要的深度和高度,难以获得实质性的进展。应该说,通过20多年的努力,我国哲学在问题研究方面已经取得了相当的成就,目前的任务正在于将其上升到形态学建构的高度。正是在这种意义上,笔者曾经在纪念真理标准讨论20周年时提出, 20年来我国的哲学研究经历了一个由真理标准探讨到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形态的发展历程(《从真理标准探讨到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形态》,《新华文摘》1999年第3)

哲学体系的改革主要指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的改革。各种哲学专著当然也有体系问题,但那主要是由所述具体问题的内涵逻辑决定的,人们对问题本身的关注大大超过了其体系和表述方式。教科书问题在其他国家也许不那么明显和突出,但在我国则显得格外重要。这从根本上来说不仅由于我们主要是从学习前苏联的哲学教科书入手开始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还特别在于我们正在继续通过教科书而培养下一代哲学工作者,把我们的哲学观念和哲学成果传向未来。教科书的水平在很大程度上表征着我国的哲学研究水平并极大地影响和制约着我国的哲学教育和教学水平。哲学教科书改革问题在我国已经提出了十多年了,但迄今为止尚未搞出既有时代性新体系、新内容、新特点又能得到普遍承认的新编哲学教科书,这不能不是一件相当令人困惑也特别值得深入研究的事。这一方面表明了教科书改革之不易,是一个长期的和动态的建构过程,另一方面也要求我们对教科书的改革方向和新编思路加以反思,找出其中的关键所在。

影响教科书改革的原因很多,从哲学形态学的角度看,笔者感到,是否还存在着几个比较重要的思想障碍:一是就体系谈体系,忽视哲学的观念变革对于哲学体系重构的特殊意义。实际上,哲学体系不过是哲学观念的系统化和逻辑化表现形式。20多年来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所取得的最为重要的进步还是在哲学观念的变革方面,它对于整个哲学的发展起着导向和统摄的作用。而哲学教科书的重要任务正在于传承哲学观念和提升哲学意识。如果不在更新哲学观念方面多做文章,要想在旧的哲学观统摄下编出新的哲学教科书恐怕是很难想像的。二是脱离内容谈体系,忽视哲学的内容更新对于教科书体系变革的决定性意义。不少新编的哲学教科书主要着力于调整现有内容的版块结构,而不是关注内容的整体和系统更新,尤其是探讨新哲学内容的内在逻辑。这就一方面使得哲学教科书的体系难以获得实质性的更新,另一方面是哲学研究的许多新成果、新观点也难以在现有教科书中找到自己的合适位置,无法有机纳入教科书体系,造成所谓论坛哲学与讲坛哲学之间在内容和水平方面的巨大差距,使哲学的教育与教学改革远远落后于哲学研究的发展水平和速度。三是自觉不自觉地用已有的教科书观念来要求和评价新教科书,遇到与原有教科书的不同内容、不同提法和不同编排,便首先担心它还是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教科书,这也使得新教科书的编写者总是心怀疑虑与顾虑,难以有重大的突破与创新。四是把教科书看作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标准版,总是希望搞出一种单一的或惟一的权威性教科书体系。实际上,多年来,由于人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已经形成了不同的理解,因此要想做到这一点现在看来已经非常困难。由此看来,教科书改革势在必行,否则不仅不能摆脱旧有教科书的束缚,也无法超越现有的教科书的水平。但要真正写出具有时代特色的全新教科书,又取决于我们能否给教科书一个适当的功能定位。我们认为,哲学教科书的改革力度与更新水平从根本上来说决定于哲学形态的当代发展与当代建构,同时又对哲学形态的当代建构发挥着非常积极的影响。因此,有必要把二者联系起来做一体化的思考,尤其是把对教科书问题的思考提高到哲学形态变革与更新的高度,在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形态的过程中推进教科书内容与体系的时代性更新。

 

三、在理解马克思哲学的真精神与把握时代精神之间保持张力

 

探索和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形态,对于我们的哲学工作者来说,应当有一种明确的自我定位,它所表达的实际上是我们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种当代理解。既然是一种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就有一个我们的理解是否真正符合马克思哲学的原意及其真精神的问题;既然是一种当代理解,就有一个我们能否真正站在时代的制高点来理解,并且达到一种符合现时代的时代特点和时代精神的问题。在把握马克思哲学的本真精神与把握现时代的时代精神这两者之间保持张力,这是我们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形态的两个基本向度。

努力把握马克思哲学的本真精神,这是我们敢于也能够把我们所理解的哲学叫做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依据和必要前提。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一百多年来,许多哲学都在用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名义,或打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旗号,其中不无真知灼见,也不乏对于马克思哲学的误解和歧解。今天我们何以能够理直气壮地把我们的哲学叫作马克思主义哲学,并且站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上与其它哲学开展对话,对那些在我们看来属于对马克思哲学的曲解、歧解和肤浅之解进行批评,甚至说我们已经超越了过去对于马克思种种误解和片面理解?应当承认,这种资格,对于我们来说,既不是当然具有的,也不能说是不证自明的,在很大的程度上要靠我们自己来论证和确立。马克思本人并没有写出一本专门的哲学著作,马克思和恩格斯也没有指定他们的哲学继承人和解释者。马克思哲学的本真精神蕴含在他们的哲学著作中。我们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工作者有依据于中国的实际最好地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良好愿望,也在这方面作出过自己的独特贡献,但能否继续更好地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名义来说话,取决于我们能否更好地研读马克思哲学的基本著作,更好地把握马克思哲学的本真精神。应当看到,并不是只有中国的哲学工作者在从事这项工作,其它许多国家的马克思主义研究者也一直在从事这方面的努力(参见拙文《异化理论、社会主义与人类未来———当代西方学者视野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一瞥》《江苏社会科学》2001年第1)。从解释学的意义上,很难说有最好,只有更好,好就好在看其是否真正来源于和依据于马克思哲学的本文。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高度重视“回到马克思”对于在当代中国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特殊意义,把它看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必要前提。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形态应有当代特色,这就需要努力把握现时代的时代精神。现时代的时代精神蕴含在当代人类生产与生活实践、最新科学技术和世界哲学中。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形态,需要一种明晰的当代视野,自觉地关注当代大实践、大科学和大哲学的最新成果,特别是经济全球化、新科技革命、知识经济与信息网络化等事关人类生存与发展全局的新动向,关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际,从中发现新的哲学问题,提升新的哲学内容。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回到马克思与把握现时代的时代精神,直观看来好像是两个不同的致思方向,实际上具有非常密切的内在相关性。一方面,只有立足于当代实践、科学和哲学来回溯和反思马克思哲学,才能更好地发掘和理解其当代价值和当代意义,另一方面,只有更好地领悟并依据马克思哲学的本真精神,对于现时代的关注才有更加科学的思维构架与更加合理的评价尺度。正是在这两个方面的结合中,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的当代建构才有更加充分的理论依据和时代特色。

正是在把握马克思哲学本真精神与把握时代精神这两个方面的张力中,我们可以也应当找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多样化和个性化发展的具体途径。回到马克思,这实际上是一种目标或愿望,表明我们对于马克思哲学的本真精神的一种趋向、接近和靠拢,这实际上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重新学习、理解和阐发。至于是否真正“回到”了马克思,以及回到的程度和接近度如何,这很难说有一个绝对的标准,也不可能由一个绝对的权威来加以评定,因此具有很明显的相对性意义。还应看到,回到马克思,作为一个过程,是由许多学者来进行的,不同学者由于其学术背景和学术兴趣,完全有可能关注马克思哲学的不同侧面,分别侧重于马克思哲学的不同方面、不同层次与不同分支,并作出不同的贡献。这就为马克思哲学的多样化发展与全面建构提供了可能。即就对于马克思哲学的同一理论和同一论述,不同的学者也完全可能有不同的理解,并开展讨论以至引起争鸣,这对于克服个体认识的片面性,达成对于马克思学说的全面理解无疑是非常必要的,因此是应当允许甚至鼓励的。而就对现时代的时代精神的理解和把握来说,不同的人们也可能有不同的感受和体验,并得出不同的印象和结论。因此应当说,在知识爆炸的今天,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艰巨任务不再可能由一个或几个人来完成,而是需要许多人以至多代人的通力合作。而每一个人都只能承担其中的一定工作,并发挥有限的作用,这就提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的个性化发展问题。

强调哲学研究的学术个性,既不是首肯离经叛道,更不是鼓励异端邪说,而是给每个研究者及其作用一个适当的学术定位。哲学研究关注共性,但对共性的探讨直接地总是由一个个有个性的人来进行的,因此必然是有个性的。个性不一定就是创新和发展,但真正的创新和发展一定是有个性的,必然经历一个由个人创见向群体共识的发展与转化过程。没有个性特色很难谈得上发展。只有多样化和个性化的研究才能为创新与发展提供可能途径。强调个性化研究的实质,一是鼓励和重视学术的开拓创新,因为创新性和开拓性的工作直接地一开始往往是由一定的个体或群体来实施的;二是要求所有的研究者承认并且能够自觉地意识到自己在理论视野和研究思路方面可能甚至必然具有的片面性与局限性,不把自己置于居高临下,优于他人的地位。应当看到,个人的见解不管怎么高明,最多属于具有个性特色的一孔之见和一得之功,最多也就是与别人的见地具有同样平等的学术地位。由此才能努力克服或者消除各种形式的“话语霸权”;三是要勇于和善于承认他人的研究价值和学术权力,保持一种宽容的心态和开放的学术空间,积极开展学术对话与交流,以真正学术的方式来解决学术歧见与争论。对于学术探讨中的个别不正常现象,也应当以恰当的方式来妥善地加以解决。个性化研究中也可能产生片面性,这并不奇怪也不可怕,多种多样的个性化见地之间的交流与碰撞恰恰是消除片面性的重要途径。个性化也不是不要统一性和权威性,而是要把统一性和权威性建立在通过充分讨论而达成的真正共识与自觉认同的基础之上。正是通过中外许多马克思主义哲学工作者从不同方面、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个性化创造,通过最广泛的学术交流而对各种创造性成果的比较、论争、检验、汰选、过滤、认同、重组、整合等,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形态才能在实践中不断地得到建构、更新和发展。

(责任编辑 干春松)

原文载《哲学动态》2001年第3期,录入编辑乔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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