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伦理学是根据新时期社会道德关系、特别是劳动者的道德关系中所出现的新变化和新特点而产生的一门新兴学科。本文试就劳动伦理学的对象、意义和任务等问题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劳动伦理学的对象
劳动伦理学,是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它与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关系十分密切。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为劳动伦理学提供了理论基础,它的基本原理、观点和方法对于劳动伦理学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劳动伦理学这门新兴学科的开拓和研究,又为不断丰富和完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体系增添了新的实际内容。
劳动伦理学是以劳动者的道德问题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它不仅考察劳动的经济现象和社会现象方面,更着重于把劳动作为一种社会道德现象来考察。它研究在现代化的社会生产领域中,同劳动者有关的道德关系、道德需要、道德规范和道德要求等道德问题。它从劳动者、劳动集体、社会这三个层次的联系上,探究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相关的一些新的理论问题。例如:劳动产品的质量在社会上产生的道德效应,劳动生产率与人们道德水平同步提高的规律;劳动者的道德水平与整个社会道德面貌之间的关系以及重视劳动者的物质利益与提高劳动者的道德觉悟的关系等。可以说,它是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基本观点在劳动者道德实践活动中的具体运用,同时又是在劳动者的社会活动基础上的道德理论、道德规范、道德实践活动的有机统一。
劳动伦理学有丰富的研究内容。譬如:劳动在整个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劳动者的价值,劳动与人格完善,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者的需要、动机和行为,劳动者在劳动集体内部形成的各种道德关系,劳动者的一般道德规范,培养劳动者的共产主义劳动态度的方法和途径,劳动集体在整个社会道德活动中的地位,劳动集体的自控系统,劳动集体多功能的相互贯通、相互作用,等等。它不仅重视提高劳动者个人的道德水平、劳动集体的道德水平,而且重视劳动者的道德水平在提高整个社会道德风貌中的重要作用,以及怎样结合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去提高劳动者的道德觉悟。这就使之与劳动经济学、劳动社会学、劳动管理学、劳动心理学、劳动法学等与劳动有关的学科从性质上明显地区分开来。
职业道德虽然也研究劳动者的道德间题,并且在内容上和劳动伦理学有着相互渗透、相互贯通的方面,但二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第一,劳动伦理学侧重于从整体上研究现代工人阶级的各种道德问题,同时也涉及到农民、干部、知识分子等属于劳动者范围的一切人的道德问题。而职业道德仅对某一具体职业的从业人员提出一定的道德要求和标准,只能适用于一定的职业范围或职业领域。比如,对营业人员的道德要求:诚信无欺,文明经商,礼貌待客等,一般只适用于商业服务行业。
第二,从反映调整的关系来看,职业道德主要探讨在职人员与其服务对象的关系。劳动伦理学则主要研究劳动者在劳动集体内部形成的各种道德关系和道德问题。它既从静态上去认识和研究某一劳动集体内部以及与该劳动集体内部有关的各类道德关系的横向联系,也从动态上去理解和把握某一劳动集体内部各种道德关系的纵向联系与历史变动性。
第三,从目的上看,职业道德对在业人员提出一些具体的道德要求、规范,目的在于提高从业人员的道德觉悟、道德修养水平,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劳动伦理学的目的则在于怎样谐调劳动集体内部的各种道德关系,为提高劳动生产率提供道德上的保证。
二、研究劳动伦理学的意义
开辟劳动伦理学这一新的研究领域,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第一,劳动是人类社会中最基本、最富有内容的道德活动方式。劳动不仅改造着自然界,而且也完善着社会关系和人类自身。
劳动是人类最基本的社会活动,它是人类生存、延续的基础,是人的社会行为中具有决定意义的、核心的部分。劳动的社会职能主要表现在:其一,劳动是人类所特有的活动,它直接的目的是改变自然物的状况来满足人类自身的生存需要和发展需要;其二,无论在何种社会形态下,劳动创造社会财富。尽管物质财富的本源是自然物,但它经过劳动的加工、制作,改变其存在的形态,使之成为社会的产物,而不单纯是自然的产物。其三,劳动改造和完善社会。因此,劳动伦理学认为,劳动首先反映的是人和自然的关系,同时也蕴含着深刻的社会关系和道德关系。劳动者是历史的创造者、社会实践活动的主体,因而也是道德活动的主体。
第二,是现代化科学管理体制的要求。
搞现代化建设,单靠金钱刺激或单靠精神鼓励来激发劳动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是行不通的,必须采取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其中许多问题需要通过道德的调节、道德的控制去解决。因为(1)劳动者不是自然人,而是社会人。人们除了为满足必要的物质生活条件而劳动外,社会和个人心理的因素、道德意识对劳动者积极性的发挥产生重要影响。(2)简单的工作方法和严格的管理条例对劳动者的制约是必要的,然而劳动者的精神面貌、道德状况也直接影响着劳动生产率水平的提高,并从根本上影响着整个社会的道德风尚。(3)劳动者各种需要的多层次性。美国心理学家马斯罗(A•B•Maslow)提出“需要层次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敬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美国哈佛大学科学家麦克利兰(D•C•Maclelland)认为,人的基本需要有三种:成就需要、权力需要、情谊需要。他们的看法有一定的合理性。我们认为,人还有一种需要,即道德需要,而且属于高层次的需要。人们在社会中生活,不仅有其他各种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而且还有一种要求人格不断趋于完善的需要。这种需要一方面表现为对自身的品性的陶冶和修养;另一方面也表现为对他人、对集体的道德上的要求。因此,对劳动者需要的满足方式和程度也会成为影响劳动生产率的因素之一。当然,人的需要是一个具体的、历史的范畴,在现代社会条件下,劳动者的需要应该包括哪些内容需要根据不同情况作具体研究。
第三,是劳动集体特有的道德职能的需要。
首先,劳动集体是劳动者求生存、求发展的重要基地。劳动集体内部的各种道德关系,劳功的社会环境,对劳动成员意识的形成与改变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
其次,物质财富的分配,劳动者的文化生活、教育培训等任务主要由劳动集体来担负,社会自身的矛盾也是通过劳动集体直接反映到劳动者身上。这些矛盾首先是靠劳动集体来处理,而处理的如何,会直接影响劳动者的劳动情绪和态度。
再次,劳动集体多种职能的互相作用对劳动者的道德有重要影响。劳动集体有多种职能,如:目标职能、经济职能、管理职能、协调职能等。如果一个劳动集体的生产目的正确,产品质量好、信誉高,集体内部各种关系和谐,又有科学的管理方法,那么,这个企业不仅会有较高的劳动生产率,而且对于劳动者的全面发展和人格完善,对于整个社会的道德面貌,都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反之,一个企业的生产目的不端正,一切向钱看,以次充好,见利忘义,不顾产品的社会效果和道德效应,损害人民和国家利益,那么,要求这个劳动集体去激发和培养劳动者为社会主义生产的积极性,重视劳动者的共产主义道德教育,显然是不可能的。
第四,从伦理学理论本身的发展来看,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理论体系还处在不断改革、不断完善的阶段,开展一些应用学科的研究,对于具体和深化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一些基本原理和观点,对于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体系的建设也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此外,还可以进一步发挥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在今天的社会生活、生产活动中的积极作用,真正实现以“实践—精神”的特有方式来认识和掌握世界。
三、劳动伦理学的任务
劳动伦理学的首要任务是探究劳动者、劳动集体的道德状况对劳动生产率和全社会道德面貌的影响和作用。
在现代化的大生产中,企业不仅要对自己的物质产品承担责任,还应当对自己生产的社会环境、政治、道德等后果负责。如果一个企业只考虑产品的经济效益,无视他们的劳动活动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甚至破坏生态平衡,造成环境污染,就不是一个对社会真正负责的劳动集体。现代化的劳动分工使各种劳动活动、各个生产环节之间的依赖关系更加紧密,各种各样的劳动关系、劳动活动形成一个复杂的经济关系网,同时也是一个社会关系网。劳动集体内部、劳动集体与社会的各种道德关系的处理得当与否,必然影响劳动者生产积极性的发挥。企业的一切管理过程和劳动过程都要通过人去实现。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文化知识结构的合理,无疑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因素,然而,道德水平不高的劳动者,不可能很好地发挥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力的需要和价值时认为,“劳动力的价值规定包含着一个历史的和道德的因素。”[1]马克思的这一思想对于指导我们正确地认识今天劳动者的道德价值及其在提高劳动生产率中的作用,仍然是有意义的。劳动伦理学就是要根据劳动者各种道德关系的矛盾特殊性质,总结出反映劳动者与劳动者、劳动者与劳动集体、劳动集体与社会、国家等各种利益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道德理论,并探讨在现代科学技术发达的时代对劳动者进行道德评价、道德教育、道德修养的新方式,以谐调劳动者之间、劳动集体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使劳动者树立起共产主义理想,从而在根本上促进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同时又使整个社会道德不断进步。
劳动伦理学的另一任务,是探讨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不同的社会制度下、不同的道德关系基础上劳动的道德意义。
劳动作为一种道德活动方式,它深刻地反映了由生产关系决定的社会道德关系体系的性质。在不同的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和分配关系的条件下,人与劳动的关系不同,劳动的道德意义、劳动者价值的实现也就存在着极大的差异。
在原始占有制条件下,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关系是以血缘联系为基础的,那时候,人类还缺乏把自己同客观世界、包括劳动活动区别出来的能力,人们对自己劳动的道德意义,个人的价值还缺乏最基本的认识。进入私有制社会以后,社会经历了三个不同发展阶段: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由于这三个社会的生产关系不尽相同,各个社会的道德关系便各有特点,劳动的道德意义也不完全相同。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条件下的劳动是强制性的劳动,奴隶和农民因生活所迫不得不给他人出卖自己的劳动,劳动在这样的条件下不可能获得应有的道德意义,劳动被统治阶级视为卑贱和可诅咒的事情。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的道德意义,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一哲学手稿》里讲得很深刻:“劳动者只有当他对自己说来是资本的时候,他才作为劳动者而存在;……资本的存在就是劳动者的存在、劳动者的生活。”换句话说,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劳动,就是资本的需要,是为满足资本家获得更大利润和吸取更大剩余价值的需要。因此,“劳动者生产的越多,他能够消费的就越少;他越是创造价值,他自己越是贬低价值,失去价值;他的产品越是完美,他自己越是畸形;他所创造的物品越是文明,他自己越是野蛮;劳动越是有力,劳动者越是无力;劳动越是机智,劳动者越是愚钝,并且越是成为自然界的奴隶。”[2]
社会主义社会,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劳动者成为生产资料的直接占有者,并且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劳动是每个具有劳动能力的社会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人们对劳动的看法有了根本的改变。劳动是光荣和豪迈的事情,劳动者成为社会普遍尊敬的人。劳动活动成为人格完善的必经之路。
在劳动过程中造就具有共产主义品质、情操和境界的一代新人,也是劳动伦理学的一项重要任务。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特别重视社会实践对培养人们道德品质的重要作用。它认为,只有在社会实践中,在对别人、对集体的各种关系中,人们才能认识到自己的哪些行为是道德的,哪些行为是不道德的,从而在人们相处的道德关系中,逐步改造、培养自己的道德品质。劳动是人类社会实践活动中最基本、最普遍的活动,因而也是培养、陶冶人们道德品质的根本途径。马克思曾经说过:“在改造世界的生产活动中,生产者也改变着,炼出新的品质,通过生产而发展和改造着自身,造成新的力量和新的观念,造成新的交往方式,新的需要和新的语言。”[3]无产阶级的优秀品质就是在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中逐步萌发、形成的。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特别是在现代化的大生产中,劳动活动越来越成为培养人们的灵魂,陶冶人们的情操的最主要的社会实践形式。劳动者的道德规范怎样变成劳动者的道德意识、内心信念,形成劳动者自觉自愿的道德行为,并且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这都离不开劳动者的劳动活动。无产阶级荣誉观、幸福观、义务观的培养和教育,必须在劳动过程中逐渐认识和形成。美国社会学家托夫勒在《第三次浪潮》一书里就认为:“过去大多数经理受到的教育是重视单一的根本任务,而第三次浪潮的大公司则要求注意多种任务:社会的、环境的、信息的、政治的和道德的;注意它们相互之间的密切联系。”[4]托夫勒的这一见解,固然是为了避免资本主义社会的危机和动荡,但也确实反映了当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客观现实。我们有优越的社会制度,有党的正确领导,在劳动过程中培养、造就具有共产主义思想品质的一代新人,不仅非常必要,而且一定能够取得显著的成效。
【注释】
[1]《资本论》第一卷第194页。
[2]《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一九七九年版,第58、46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494页。
[4]《第三次浪潮》三联书店一九八三年版,第310页。
(原载《中州学刊》1986年第04期。录入编辑:红珊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