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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墨辩看逻辑的理论和应用
   

 [内容提要]分析从墨子辩术的应用逻辑、对象逻辑,到墨辩元逻辑,从墨辩元逻辑,到诸子辩术逻辑应用的飞跃,说明中国古代逻辑从应用到理论,再到应用辩证运动的原由、过程和脉络.从墨辩逻辑的产生、发展过程,探索逻辑理论和应用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机理,寻求现代逻辑理论和应用的历史借鉴。

[关键词] 墨辩;逻辑;理论;应用;对象逻辑;元逻辑

 

一、墨子应用逻辑、对象逻辑,到墨辩元逻辑

(一)墨子应用逻辑、对象逻辑

继老子、孔子之后,生活于前5世纪的墨家创始人墨子,首创自觉的辩术,为战国前期初具规模、自成体系的应用逻辑,是后期墨家著作《墨经》总结系统辩学的丰富素材。借鉴希尔伯特、塔尔斯基、罗素等把理论、科学、语言和研究分为对象和元不同层次的观点,把墨子辩术和应用逻辑,称为对象逻辑,把后期墨家的系统辩学,称为中国古代逻辑理论,用古汉语元语言工具表达的第一层次元逻辑,墨辩的现代研究,运用贯通古今中外的现代语言和方法,是第二层次的墨辩逻辑。墨子辩术、应用逻辑和对象逻辑,包含中国古典元逻辑的理论因素,是墨辩逻辑质变过程的量变积累和局部质变。

1.墨子自觉运用归谬法和归谬式类比推理。《墨子·公输》载,鲁班为楚国造云梯,准备攻打宋国。墨子见鲁班说:“北方有人侮辱我,请您帮我把他杀掉。”鲁班说:“吾义固不杀人。”墨子说:“义不杀少而杀众,不可谓知类。”

《尚贤下》载墨子说,天下君子,日常说话做事,知道尚贤使能:有一牛羊不能杀,必索良宰。有一衣裳不能制,必索良工。有一疲马不能治,必索良医。有一危弓不能张,必索良工。治理国家,不知尚贤使能,用王公大人骨肉之亲、无故富贵、面目美好者,像让哑巴当外交官,聋子当乐队指挥,是明小不明大。

《鲁问》载墨子说,世俗君子,知小不知大:窃一犬一彘叫不仁,窃一国一都叫义,像看见一点白说曰,看见很多白说黑。

《非攻上》载墨子说,窃桃李、鸡犬猪、马牛、衣裘、戈剑,天下君子说不义。杀一人,一重不义,有一死罪。杀十人,十重不义,有十死罪。杀百人,百重不义,有百死罪。大不义攻国说义,像少尝苦说苦,多尝苦说甘。这是归谬式类比推理。

2.墨子用比喻,具体、形象、生动说明对方议论的自相矛盾、荒谬和背理。用“命人包而去其冠”,形容儒家教人学而执有命;用“无客学客礼”、“无鱼做鱼网形容儒家执无鬼而学祭礼”;用“禁耕求获”形容统治者“用厚葬久丧求富”;用“负剑求寿”形容统治者“用厚葬久丧求人丁兴旺;用“掩目祝视”形容统治者勾心斗角、祷告神灵。墨子比喻,与韩非矛盾之说异曲同工,有启发逻辑思维、避免逻辑矛盾的意义。

3.墨子用“悖”的元逻辑语义概念,说明对方议论的自相矛盾、荒谬和背理。《耕柱》载墨子说:一人贫穷,说他富有就愤怒,无义说他有义却喜欢。《贵义》载墨子说:世上君子,让他杀狗猪,不会就推辞,让他做宰相,不会却不推辞。这都包含自相矛盾、荒谬和背理。

古汉语从言或从心,指思维、表达的逻辑矛盾、荒谬和背理。《说文》:悖,乱也。《玉篇》:悖,逆也。《集韵》、《韵会》:悖,音背意同。背、北通。北,古背字。《说文》:北,乖也,从二人相背。五代宋初徐锴说:乖者相背违也。《集韵》:北,违也。清段玉裁说:乖者戾也,此于其形得其义也。”“是自相矛盾、荒谬和背理。

归谬式类比推理、自相矛盾的比喻等,是墨子辩术和应用逻辑,《墨经》概括“辩学”元逻辑的对象逻辑,包含“不知类”、“明小不明大”(知小不知大)和悖概念等中国古典元逻辑的理论因素,是墨辩逻辑质变过程的量变积累和局部质变。

(二)墨辩元逻辑

《墨经》用古汉语作为元语言工具,对墨子辩术的应用逻辑、对象逻辑,进行元研究,作出理论概括,建构“辩学”的元逻辑。其对归谬式类比推理的概括,舍弃当时争鸣、辩论的具体内容,呈现纯理论的形态。

1.归谬式类比推理的定义。《小取》:“推也者,以其所不取之,同于其所取者,予之也。”是墨家对归谬式类比推论的命名。它在范围和外延上,比现在所谓推论的概念小。现在所谓推论概念,范围和外延包括演绎、归纳和类比等推论形式,《小取》所谓,指与归谬法相结合的一种特殊类比推论。

《小取》所谓的推论根据,是其所不取之其所取者两组命题类似程度的比较。指辩论对方。指赞成。其所不取之,指对方所不赞成的命题。如在辩论开始,鲁班不赞成杀多人(宋国百姓)是不义的命题。其所取者,指对方所赞成的命题。如在辩论开始,鲁班赞成杀一人是不义的命题。

《小取》所谓的推论程序,是我方给出论证(予之也):对方对于两组同类命题,一,一不取,构成矛盾、荒谬。如墨子论证:杀多人(宋国百姓)是不义杀一人是不义的命题同类,鲁班赞成杀一人是不义的命题,不赞成杀多人(宋国百姓)是不义的命题,陷于不知类的矛盾、荒谬。根据强调重点的不同,《小取》所谓,可以叫归谬式类比,或类比式归谬。

2.归谬式类比推理的规则。《小取》总结归谬式类比推理的规则,是以类取,以类予有诸己不非诸人,无诸己不求诸人以类取,以类予规则的含义是:处于思维交际中的各方,对某一命题的证明和反驳,都应根据事物类同和类异的原则。《经说上》对类同和类异的定义是:有以同,类同也。”“不有同,不类也。即事物在某方面有共同性,叫做类同。事物在某方面没有共同性,叫做不类类异)。如墨子在说服鲁班和楚王时,遵守以类取,以类予的规则:论证杀多人(宋国百姓)是不义杀一人是不义,都是不义一类,批评鲁班赞成杀一人是不义的命题,不赞成杀多人(宋国百姓)是不义的命题,陷于不知类,楚王攻宋有窃疾的富邻人同类

以类取,以类予的规则,坚持在证明、反驳中,对同类命题,采取同一肯定和否定的断定,相当于遵守逻辑同一律的要求。《荀子·正名》说:凡同类同情者,其天官之意物也同。即凡同是人类,具有同样的性质,其天生认识器官对事物形成的认识,也相同。同理,凡同类事物,具有同样性质,处于思维交际中的各方,对反映该事物的命题肯定和否定的断定,应该相同。如鲁班肯定杀一人是不义,就应该肯定杀多人是不义,因为杀一人杀多人,同属不义一类。这是思维交际中,保持语义、概念、命题逻辑同一性的本体论、认识论和语义学根据。

有诸己不非诸人,无诸己不求诸人规则的含义是:甲、乙命题同类,对方肯定甲命题,就不能非难我方肯定乙命题;对方不否定甲命题,就不能要求我方否定乙命题。如杀一人是不义杀多人是不义的命题同类,鲁班肯定杀一人是不义的命题,就不能非难墨子肯定杀多人是不义的命题;鲁班不否定杀一人是不义的命题,就不能要求墨子否定杀多人是不义的命题。

有诸己不非诸人,无诸己不求诸人的规则,表明处于思维交际中的各方,对于同类命题,具有同等肯定和否定的权利义务。在真理和逻辑面前人人平等。有诸己不非诸人,无诸己不求诸人规则的逻辑含义,相当于遵守矛盾律的要求。鲁班肯定杀一人是不义的命题,而非难墨子肯定杀多人是不义的命题;或者不否定杀一人是不义的命题,却要求墨子否定杀多人是不义的命题,必然陷于逻辑矛盾,违反矛盾律。

坚持以类取,以类予有诸己不非诸人,无诸己不求诸人的规则,是坚持同一律、矛盾律的要求,以保持议论的一致性、一贯性,避免逻辑矛盾和混乱,是正确思维和成功交际的必要条件。

墨家用先秦古汉语,对这种归谬式类比推理定义和规则的论述,言简意赅。这种归谬式类比推理的论证方式,既有归谬论证的逻辑必然性,有很强的逻辑力量,又具类比推论的生动性、形象性,富有说服力、感染力,是争鸣、辩论的得力工具,行之有效,为诸子百家喜用常用。

诗以咏之:墨家论推意深长,定义规则有高论。归谬反驳理必然,类比推论意感人。类取类予同一律,有无人己勿矛盾。中外逻辑理相通,铺路搭桥古为今。

3.自觉运用墨子“悖”概念,从百家争鸣中总结典型悖论。如言尽悖悖论、非诽悖论、学无益悖论和知知之否之足用悖论,进行归谬反驳。

4.用古汉语元语言工具,总结矛盾律的元逻辑规律。《经上》说:辩,争彼也。《经说上》举例解释说:或谓之牛,谓之非牛,是争彼也。是不俱当。不俱当,必或不当。辩论是针对同一个对象(彼),所发生的一对矛盾命题的争论。如一人说:这个动物是牛。一人说:这个动物不是牛。这是针对同一个对象(彼),所发生的一对矛盾命题的争论。辩论就是争彼,争论矛盾命题的是非。

《墨经》用元语言的语法概念(否定词,全称量词,特称量词,模态词、必然推出关系)和语义概念(不当,相当于真、假),对逻辑矛盾律作出理论概括。这是《墨经》用古汉语的元语言工具,对墨子运用矛盾律的议论,进行第一层次的元理论概括。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说:对立的陈述不能同时为真。”“相反论断不能同时为真。墨家的表述,同亚氏逻辑本质一致。不俱当,必或不当用符号表示为:

 

¬(p¬p)(p¬p)

 

并非“p”和“非p”同真=“p”或“非p”必有一假=矛盾律

可导出:

“p”真,或“非p”真=“p”或“非p”必有一真=排中律

这是用现代逻辑和科学语言,对墨辩进行第二层次的元理论分析。

二、墨辩元逻辑,到诸子百家逻辑应用

(一)明察秋毫,不见舆薪:孟子学墨

墨家运用和总结的归谬式类比推理,为百家争鸣提供普遍有效的辩论工具,对诸子百家有重大影响。《孟子·梁惠王上》载,孟子游说齐宣王,说服齐宣王实行仁政理想,向齐宣王设问:假定有一人向您报告:“我的气力,能举起3000斤的重量,但拿不起一根羽毛;我的眼睛明亮,足以看清秋天鸟兽新生毫毛的末端,但看不见一车柴火。”您相信吗?齐宣王回答:“不相信。孟子联系齐宣王施政中的矛盾,指出:“如今您的恩情好心能使动物沾光,却不能使百姓受惠,这就像拿不起一根羽毛是不肯用力,看不见一车柴火是不肯用眼,百姓生活不安定,是您不肯施恩。您不实行仁政,是不肯做,不是不能做。”

在辩论中,从对方议论引出矛盾,从而驳倒对方的方法,叫归谬法。孟子的归谬说词,在思维逻辑和语言艺术上占优势,有很强的论证力和说服力。孟子用明察秋毫,不见舆薪的比喻,成为众所周知的成语。

孟子善辩,与墨子学术观点不同,攻击墨子兼爱,是无父,是禽兽,但孟子在辩论方式上,熟炼运用墨子首创的归谬法。《孟子·告子上》说:无名指不如人知恶,道德不如人不知恶,是“不知类”。不知类,是墨子首创的应用归谬法的代名词、惯用语,用来说服鲁班,止楚攻宋,被孟子继承,发扬光大。

诗以咏之:力举百钧举一羽,明察秋毫见舆薪。化为成语传千古,家喻户晓到如今。不肯做非不能做,恩及禽兽当惠民。孟子非墨又学墨,辩技传承无相分。

(二)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庄子和司马迁学墨

墨子首创归谬反驳,有强大逻辑力量、必然性和说服力,在诸子百家争鸣、辩论中迅速普及应用。庄子攻击墨子,但他喜用墨子的归谬论辩方式,语言简练,词锋犀利。《庄子·胠箧》说: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窃带钩杀头;窃国做诸侯。司马迁《史记·游侠列传》简化为: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唐司马贞《史记索隐》说:以言小窃,则为盗而受诛也。小偷小摸,被称为盗贼杀头。窃国大盗,不被称为盗贼,做诸侯。这个归谬论式,已变为成语流传。

(三)不知类:诸子学墨

《吕氏春秋·听言》载吕不韦说:现在有人说:某氏富有,屋后墙湿,守狗死,可挖洞偷。会遭非议。说:某国饥,城墙矮,守具少,可偷袭。不被非议,是“不知类”。东汉王充批评墨子,也惯用归谬论式。《论衡·祭意篇》说:知祭地无神,犹谓诸祀有鬼:不知类。。《淮南子·泰族训》载西汉淮南王刘安说,指头弯曲会设法伸直,心思不通却不知打通,是不明于类,即不知类。诸子百家反驳,都以不知类为说,辩驳形式和语言运用,是墨子归谬论式的传承。墨子论辩方式对各家的影响,说明逻辑工具和方法的共同性。

归谬式类比推理,今人常用。加拿大人朗宁出生于中国,在加竞选议员时,有人说:你是喝中国人的奶长大的,你身上一定有中国血统。朗宁反驳说:根据你们的逻辑,你们是喝牛奶长大的,你们身上一定有牛的血统。归谬反驳,极富逻辑论证力和语言说服力,是不可或缺的辩论工具。

(四)墨子归谬法意义

墨子首创归谬法,是墨家逻辑的精髓,是有效的辩论工具,影响深广,遍及古今。在逻辑史上,归谬法的广泛应用,极大刺激系统逻辑的诞生。古希腊的芝诺、苏格拉底、柏拉图,都善应用归谬法,为亚氏的逻辑概括准备条件。古希腊辩证法dialectic,指归谬法的论辩方式,被作为论辩术、逻辑学的总称。在中国,墨子和墨家率先系统运用矛盾律,进行归谬反驳,在中国逻辑史上占据重要地位。

诗以咏之:归谬之花遍地开,先哲载籍不绝书。窃国大盗做诸侯,小窃为盗却受诛。不知类别不明类,诸子百家语如珠。古今中外重归谬,逻辑硕果从中出。

三、应用逻辑、逻辑理论和逻辑应用

中国古代应用逻辑、逻辑理论和逻辑应用的辩证运动,原由来自百家争鸣辩论的需要,过程是从量到质的对立转化,脉络是由个别到一般,再到个别,由实践到理论,再到实践,由具体到抽象,再到具体,呈现螺旋式前进上升的轨迹。

中国古代诸子百家的应用逻辑,是墨辩逻辑理论产生的基础。墨辩逻辑理论,是诸子百家应用逻辑的升华、提高和系统化。诸子百家的逻辑应用,是墨辩逻辑理论的宗旨、目的、服务对象和发展动因。荀子接续《墨经》,总结“正名”的逻辑体系,从概念论角度,把中国古典逻辑的墨辩形态,向前推进。

从墨辩产生、发展和作用的进程,可看出中国古代逻辑理论和应用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机理,是现代逻辑理论和应用的历史借鉴。

 

参考文献:

[1]孙中原:《中国逻辑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

[2]孙中原:《中国逻辑学》[M],台湾:水牛出版社2003年版。

[3]孙中原:《诸子百家的逻辑智慧》[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

 

(原载《重工学院学2007年第1期,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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