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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术、归谬法与逻辑学—论墨家的归谬推理
   

[提要]本文从中国逻辑史上的一个典型事例,即墨家辩论术(辩学)的核心,归谬法(归谬推理)的运用、总结和推广,分析辩论术、归谬法与逻辑学的内在联系。

[关键词]辩论术;归谬法;逻辑学

 

一、引言

 

辩论术、归谬法和逻辑学,有内在联系。辩论术是辩论的技巧方术,归谬法是揭露对方矛盾,以战胜对方的方法,逻辑学是辩论术和归谬法的升华。古希腊哲学家和中国古代诸子百家辩论,都极善运用归谬法。

古希腊辩论术(一译辩证法)Dialectic的本意,是归谬法。辩论术(辩证法)Dialectic,在西方逻辑史上,从古代到近代,长期兼作逻辑学的总称。明末西方传教士葡萄牙人傅泛际( P.F.Furtado1587-16531621年来华)和李之藻合译首部西方逻辑著作《名理探》,原文是辩论术(辩证法)Dialectic。归谬法在辩论术和逻辑学中居核心地位。

《墨子·小取》定义归谬法:“推也者,以其所不取之,同于其所取者,予之也。”墨子别称为“明小不明大”、“知小不知大”和“不知类”,实质是归谬法。墨家运用和总结归谬法,为诸子百家常用,是争鸣辩论的有效工具,影响深远,对今人的思维表达大有助益。中外归谬法对照如表1

 

1  中外归谬法对照

 

类型

名称

要点

别称

墨辩

以其所不取之,同于其所取者,予之也

明小不明大,知小不知大,不知类

逻辑

Dialectic

揭露对方矛盾,以战胜对方的方术

辩证法,归谬法,归于不可能reductio ad impossibie

 

二、墨子归谬论证的运用和总结

 

归谬法,是从对方论点出发,引出荒谬(包含逻辑矛盾,或同已知事实和真理矛盾),从而驳倒对方论点的方法。公式:

 

(P(Q¬Q))¬P

 

读为:如果P(对方论点),那么Q并且非Q(矛盾),那么非P(否定对方论点)。用古汉语表达的中国名辩,没有使用这样的公式,但也有自身独特的表达方式。

 

(一)比喻自相矛盾

 

墨子运用归谬法的第一种形式,是创造性地使用各种比喻,具体、形象、生动形容论敌自相矛盾的荒谬背理。

1.命人包而去其冠。《公孟》载儒者公孟子说:“贫富寿夭,全然在天,不可损益。”又说:“君子必学。”这是既否认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又承认人的主观能动作用,自相矛盾。墨子反驳说:“教人学而执有命,是犹命人包而去其冠也。”即教人学习,又坚持命定论,就像既叫人戴帽子包裹头发,又叫人把包裹头发的帽子去掉,荒谬背理。

2.无客而学客礼,无鱼而为鱼罟。《公孟》载儒者公孟子说:“无鬼神。”又说:“君子必学祭祀。”墨子说:“执无鬼而学祭礼,是犹无客而学客礼,无鱼而为鱼罟也。”即既认为鬼神不存在,又主张君子一定要学习祭祀鬼神的礼节,就像无客却学客礼,无鱼却做鱼网,自相矛盾。

3.禁耕求获。《节葬下》载墨子说,统治者厚葬,财富埋地下,长久服丧。“以此求富,此譬犹禁耕而求获也。”用禁耕求获,比喻厚葬久丧与求富的矛盾。

4.负剑求寿。《节葬下》载墨子说,统治者以长久服丧,败男女之交,求得人口众多,就像“负剑求寿”,荒谬背理。

5.掩目祝视。《耕柱》载鲁国贵族季孙绍与孟伯常治政,互不信任,闹矛盾,不从建立信任入手,解决矛盾,却到丛林神祠祷告说:“愿神灵保佑我们和好!”就像遮住眼睛,祷告神灵说“保佑我什么都看得见”,荒谬背理。

6.少见黑曰黑,多见黑曰白。少尝苦曰苦,多尝苦曰甘。《非攻上》批评天下君子,把小偷抢叫“不义”,却把大偷抢(攻伐掠夺)叫“义”,就像“少见黑曰黑,多见黑曰白,少尝苦曰苦,多尝苦曰甘”,荒谬背理。

墨子的比喻,与韩非的“矛盾之说”,异曲同工,有启发逻辑思维,避免矛盾谬误的功效。墨子比喻自相矛盾如表2

 

2  墨子比喻自相矛盾

 

序号

本体

喻体

1

教人学而执有命

犹命人包去其冠

2

执无鬼而学祭礼

犹无客学客礼,无鱼为鱼罟

3

以厚葬久丧求富

譬犹禁耕求获

4

以久丧求众

譬犹负剑求寿

5

互不信任祷告神灵保佑和好

譬犹掩目祝视

6

小偷抢叫不义,

大偷抢攻国叫义

少见黑曰黑多见黑曰白,

少尝苦曰苦多尝苦曰甘

 

(二)明小不明大(知小不知大)

 

墨子运用归谬法的第二种形式,是指出辩论对方“明小不明大”(或“知小不知大”)。如《尚贤下》载墨子说:“今王公大人有一牛羊之财不能杀,必索良宰;有一衣裳之财不能制,必索良工。“有一疲马不能治,必索良医;有一危弓不能张,必索良工。”“逮至其国家则不然,王公大人骨肉之亲,无故富贵,面目美好者,则举之,则王公大人之亲其国家也,不若亲其一危弓、疲马、衣裳、牛羊之财与?我以此知天下之士君子,皆明于小而不明于大也。”“明小不明大”,即自相矛盾,荒谬背理。

《鲁问》载墨子对鲁阳文君说:“世俗之君子,皆知小物,而不知大物。今有人于此,窃一犬一彘则谓之不仁;窃一国一都,则以为义。譬犹小视白谓之曰,大视白则谓之黑。是故世俗之君子,知小物而不知大物者,此若言之谓也。”“知小不知大”,即自相矛盾,荒谬背理。

墨子运用归谬法的第二种形式“明小不明大”(知小不知大)如表3

 

3  明小不明大(知小不知大)

 

概括

明小不明大

知小不知大

对象

有一牛羊之财不能杀,必索良宰。

有一衣裳之财不能制,必索良工。

有一疲马不能治,必索良医。

有一危弓不能张,必索良工。

治国,骨肉之亲,无故富贵,面目美好者,则举之

窃一犬一彘谓之不仁。

窃一国一都则以为义

 

(三)不知类

 

墨子运用归谬法的第三种形式,是指出辩论对方“不知类”。《公输》载鲁班为楚国造云梯,准备攻打宋国,墨子见鲁班说:“北方有人侮辱我,想请您帮我把他杀掉。”鲁班说:“吾义固不杀人。”即我讲仁义,从来不杀人。墨子说:“义不杀少而杀众,不可谓知类。”讲仁义不杀少,更应不杀众。“杀少”和“杀众”同属“不仁义”一类。“义不杀少而杀众”,违反同一律和矛盾律,“不知类”即荒谬背理。

 

(四)悖概念

 

墨子运用归谬法的第四种形式,是指出辩论对方“悖”。是元语言的语义概念,意即自相矛盾、荒谬和背理。如《耕柱》载墨子说:“世俗之君子,贫而谓之富则怒,无义而谓之有义则喜。岂不悖哉!”贫穷说富有就愤怒,无义说有义却喜欢,这是自相矛盾,荒谬背理。《贵义》载墨子说:“世之君子,使之为一犬一彘之宰,不能则辞之;使为一国之相,不能而为之。岂不悖哉!”屠宰猪狗,不会就推辞。做宰相,不会却不推辞。这是自相矛盾,荒谬背理。墨子运用归谬法的第三和四种形式对照如表4

 

4  “不知类”和“悖”

 

概括

不知类

对象

义不杀少而杀众

贫而谓之富则怒,无义而谓之有义则喜

使之为一犬一彘之宰,不能则辞之。使为一国之相,不能而为之

 

(五)概念命题矛盾

 

墨子运用归谬法的第五种形式,是指出辩论对方论点中有概念和命题的矛盾。如《非儒》说儒家主张“君子必古服古言然后仁”。墨家的反驳是:“所谓古之言服者,皆尝新矣。而古人言之服之,则非君子也。然则必服非君子之服,言非君子之言,而后仁乎?”即儒家论点,包含概念和命题的自相矛盾。从概念说,古人穿古服,说古言,在当时都曾经是新的,按照儒家的逻辑,古人就都成了非君子。从命题说,儒家的主张就成为:一定要穿非君子的服装,说非君子的语言,才成为君子,符合仁义标准。这是自相矛盾、荒谬和背理。

又如《非儒》说,儒家主张“君子循而不作”。《论语·述而》载孔子说:“述而不作,信而好古。”“循”即“述”。儒家认为君子只遵循古人,叙述传承,而不创作创新。墨家的反驳是:“古者羿作弓,伃作甲,奚仲作车,巧垂作舟,然则今之鞄函、车匠,皆君子也,而羿、伃、奚仲、巧垂,皆小人邪?且其所循,人必或作之。然其所循,皆小人道也。”即古代羿、伃、奚仲和巧垂,发明弓箭、铠甲、车子和舟船,现在的皮、车等工匠,因为传承古代工匠的技术,没有创造,就都成了君子,而古代羿、伃、奚仲和巧垂等发明家,却都成了小人。并且现代工匠所遵循传承的技术,一定要先有人创作出来,按照儒家的逻辑,这些创造者都成了小人,现代工匠所遵循传承的,也都成了小人的道理。这是自相矛盾,荒谬背理。墨子运用归谬法的第五种形式,指出辩论对方概念和命题的矛盾如表5

 

5  概念和命题矛盾

 

儒者

墨者

君子必古服古言然后仁

所谓古之言服者,皆尝新矣。而古人言之服之,则非君子也。然则必服非君子之服,言非君子之言,而后仁乎?

君子循而不作

古者羿作弓,伃作甲,奚仲作车,巧垂作舟,然则今之鞄函、车匠,皆君子也,而羿、伃、奚仲、巧垂,皆小人邪?且其所循,人必或作之,然其所循,皆小人道也

 

三、《墨经》归谬论证的运用和总结

 

(一)《墨经》归谬论证的运用

 

《小取》两次批评论敌说:“此与彼同类,世有彼而不自非也,墨者有此而非之,无他故焉:所谓内胶外闭,与心无空乎内,胶而不解也。”A1A2两种议论同类,世人赞成A1,不以为非,墨者赞成A2,却以为非,构成矛盾、荒谬和背理。《墨经》运用归谬法如表6

 

6  《墨经》运用归谬法

 

概括

内胶外闭,与心无空乎内,胶而不解

对象

此与彼同类,世有彼而不自非也,墨者有此而非之

 

(二)《墨经》归谬论证的总结

 

鼎盛于前5世纪的墨家创始人墨子,首创自觉辩术,如归谬法等,是战国前期初具规模,自成体系的应用逻辑,为后期墨家《墨经》总结系统辩学的丰富素材。

借鉴希尔伯特、塔尔斯基、罗素等把理论、科学、语言和研究分为对象和元(后设)不同层次的观点,把墨子的辩术和应用逻辑,称为对象逻辑,把后期墨家的系统辩学,称为中国古代逻辑理论,是用古汉语元语言工具,表达第一层次的元逻辑。现代学者加工改制,创造转化的中国古代逻辑体系,是用现代语言工具,表达第二层次的元逻辑。

墨子的辩术、应用逻辑和对象逻辑,包含中国古代元逻辑的理论因素,是墨辩逻辑质变过程的量变积累和局部质变,如提出“明小不明大”,“知小不知大”,“不知类”,“悖”概念等。《墨经》用古汉语作为元语言工具,对墨子辩术的应用逻辑、对象逻辑,进行元研究,作出系统的理论概括,建构辩学的元逻辑。其对归谬法的概括,舍弃当时争鸣辩论的具体内容,呈现用古汉语表达的纯理论形态。

1.归谬法的定义

《小取》说:“推也者,以其所不取之,同于其所取者,予之也。”这种论辩方式的程序步骤和特点,是提供一个证明,论证对方所不赞成的A2论点,跟对方所赞成的A1论点,属于同类,把这个证明给予对方,如果对方对不赞成的论点,改为赞成,那么对方就被我说服。如果对方对不赞成的论点,坚持不赞成,则对方就陷于自相矛盾,荒谬背理。

是墨家对归谬法的命名。墨家的概念,比现代“推理”或推论概念的外延小。现代“推理”或推论概念的外延,包括演绎、归纳和类比等形式。墨家的概念,除分析对方论点概念命题的矛盾(纯演绎推理)外,在多数情况下,是归谬法(演绎法)与类比推理的结合。根据强调重点不同,可称归谬式类比推理(简称归谬类比),或类比式归谬推理(简称类比归谬)。

这种论辩方式的根据,是其所不取之其所取者两组命题类同程度的比较。指辩论对方。指赞成。其所不取之,指对方所不赞成的命题。其所取者,指对方所赞成的命题。如在墨子鲁班辩论的开始,鲁班赞成义不杀少”,不赞成义不杀众”,墨子论证义不杀众”与义不杀少”同类,批评鲁班“义不杀少而杀众,不可谓知类”,鲁班被墨子说服。

归谬法是运用矛盾律的反驳论证方式。在西方逻辑史上,归谬法的广泛应用,极大地刺激和促进了系统逻辑学的诞生。古希腊芝诺、苏格拉底、柏拉图,都极善运用归谬法,为亚氏逻辑的创立准备条件。归谬法辩方式dialectic,是辩 (辩证法)的统称,长期兼作逻辑学的总称。

在百家争鸣中,墨子率先运用和总结贯穿矛盾律的归谬反驳方式。《墨经》对这种归谬法定义和规则的总结,言简意赅。的论证方式,有归谬法的演绎必然性和逻辑性,又有类比推理的生动形象性,富有说服力,感染力,是争鸣辩论的得力工具,行之有效,所以为诸子百家所喜用和常用。

2.归谬法的规则

《小取》总结归谬法的规则,是以类取,以类予有诸己不非诸人,无诸己不求诸人以类取,以类予规则的含义是:处于思维交际中的各方,对某一命题的证明和反驳,都应根据事物类同和类异的原则。《经说上》对类同和类异的定义是:有以同,类同也。”“不有同,不类也。即事物在某方面有共同性,叫做类同。事物在某方面没有共同性,叫做不类类异)。如墨子在说服鲁班时,论证杀众杀少,同属不义之类,批评鲁班赞成杀少为不义的命题,不赞成杀众为不义的命题,陷于不知类的逻辑混乱。墨子在说服楚王时,论证楚国攻宋,与富人有窃疾同类

以类取,以类予的规则,坚持在证明、反驳中,对同类命题,采取同一肯定和否定的断定,相当于遵守逻辑同一律的要求。《荀子·正名》说:凡同类同情者,其天官之意物也同。即凡同是人类,具有同样的性质,其天生认识器官对事物形成的认识,也相同。同理,凡同类事物,具有同样性质,处于思维交际中的各方,对反映该事物的命题肯定和否定的断定,应该相同。如鲁班肯定杀一人是不义,就应该肯定杀多人更不义,因为杀一人杀多人,同属杀人不义一类。这是思维交际中,保持概念、命题逻辑同一性的本体论、认识论根据。

有诸己不非诸人,无诸己不求诸人规则的含义是:A2A1命题同类,对方肯定A1,就不能非难我方肯定A2;对方不否定A1,就不能要求我方否定A2。如杀一人是不义杀多人是不义的命题同类,鲁班肯定杀一人是不义,就不能非难墨子肯定杀多人是不义;鲁班不否定杀一人是不义,就不能要求墨子否定杀多人是不义

有诸己不非诸人,无诸己不求诸人的规则,表明处于思维交际中的各方,对于同类命题,具有同等肯定和否定的权利和义务。在真理和逻辑面前人人平等。有诸己不非诸人,无诸己不求诸人规则的含义,相当于遵守矛盾律的要求。鲁班肯定杀一人是不义,而非难墨子肯定杀多人是不义;不否定杀一人是不义,却要求墨子否定杀多人是不义,必然陷于矛盾,违反矛盾律。

坚持以类取,以类予有诸己不非诸人,无诸己不求诸人的规则,是坚持同一律、矛盾律的要求,以保持议论的一致性、一贯性,避免逻辑矛盾和混乱,是正确思维和成功交际的必要条件。《墨经》总结归谬法如表7

 

7  《墨经》总结归谬法

 

定义

推也者,以其所不取之,同于其所取者,予之也

规则

以类取,以类予。有诸己不非诸人,无诸己不求诸人

 

3.矛盾律

《经上》说:辩,争彼也。《经说上》举例解释说:或谓之牛,谓之非牛,是争彼也。是不俱当。不俱当,必或不当。辩论是有关同一对象(彼)的矛盾命题之争。一人说:这个动物是牛。一人说:这个动物不是牛。这是有关同一对象(彼)的矛盾命题之争。辩论是争彼,即争论矛盾命题的是非。

《墨经》用元语言的语法概念(否定词,全称量词,特称量词,模态词、必然推出关系)和语义概念(不当,相当于真、假),对矛盾律的理论概括。这是《墨经》用古汉语的元语言工具,对墨子运用矛盾律的议论,进行第一层次的元理论概括。不俱当用符号表示为:

 

¬(p¬p)

 

并非“p”和“非p”同真,即矛盾律。这是用现代逻辑和科学语言,对墨辩进行第二层次的元理论分析。墨家对矛盾律作出理论概括,指出像“这个动物是牛”和“这个动物不是牛”两命题的真假值规律,是“不俱当,必或不当”,即不能同真,必有一假。

《墨经》用“这个动物是牛”和“这个动物不是牛”两命题“不俱当,必或不当”这种方式,表示矛盾律,同亚里士多德逻辑本质一致。亚氏说:对立的陈述不能同时为真。”“相反论断不能同时为真。不同的是,《墨经》通过实例分析,把矛盾律理解为两个矛盾命题、判断或语句的关系,亚氏除了有时理解为两个“相反的叙述”或“互相矛盾的判断”的关系,即思维、认识、表达的规律之外,在更多场合,则主要是或首先是把矛盾律理解为事物的规律,即本体论、存在论规律,这容易导致把逻辑规律与世界观的规律混为一谈。《墨经》的表达,不会出现这种误解。这是《墨经》对矛盾律理论概括的特点。《墨经》矛盾律与亚氏逻辑对照如表8

 

8  《墨经》矛盾律与亚氏逻辑对照

 

案例

真值规律

亚氏

谓之牛,谓之非牛:争彼

不俱当

对立陈述不能同真

解释

不能同真

 

符号

¬(p¬p)

 

 

4.悖论

1)言尽悖

《经下》说:“以言为尽悖,悖,说在其言。”即“一切言论是虚假的”自相矛盾,论证的理由在于“一切言论是虚假的”本身是言论。《经说下》说:“悖,不可也。之人之言可,是不悖,则是有可也。之人之言不可,以当必不当。”即虚假就是不成立。如果这个人这个言论成立,就是有并不虚假的言论,有成立的言论。如果这个人这个言论不成立,认为它恰当必然不恰当。

《墨经》指出论证的关键是“说在其言”,即“一切言论是虚假的”中“言论”、“虚假”的概念,涉及自身,自我相关。这是对悖论成因的深刻理解,用归谬法巧妙揭示论敌议论中的逻辑矛盾。

玄奘译印度陈那《因明正理门论》论自语相违似宗(自相矛盾的错误论题)的举例,是“一切言皆是妄”,与“言尽悖”论同。亚氏在《形而上学》中说:“说一切为假的人就使自己也成为虚假的。”(1012b1520)“从一切断语都是假的这一主张,也会得出,这话本身也不是真的”。(1063b3034

古希腊有“说谎者”悖论。克里特岛人爱庇门德说:“所有克里特岛人说的话都是谎话。”如果这句话真,由于它也是克里特岛人说的话,则这句话本身也是谎话,即假。如果这句话假,能推出其矛盾命题“有克里特岛人说的话不是谎话”,不能推出这句话真。这是一种不典型的语义悖论,后把“说谎者”悖论表述为“我说的这句话假”,是典型的语义悖论:由真推假,由假推真。《墨经》批评的“言尽悖”论,同爱庇门德的“说谎者”悖论相似。悖论是自相矛盾的恒假命题。语义悖论是涉及语言的意义、断定和真假等概念的悖论。《墨经》语义悖论与因明对照如表9

 

9  《墨经》语义悖论与因明对照

 

传统

语义悖论

墨辩

言尽悖

因明

一切言皆妄

逻辑

一切命题是假的;所有克里特岛人说的话都是谎话;我正在说的这句话是假的

 

连类而及

我坚信世界上根本没有任何信念之类的东西:本身是“信念”。

我发誓:我要违反一切誓言:本身是“誓言”。

我的心情无法用任何语言表达:本身是用语言表达心情。

在某处张贴一张布告,上书严禁在此张贴一切布告:本身是在此处张贴布告。

某建筑物有刻划“严禁在此刻划”:本身是在此刻划。

一位哲学家宣称“一切都是不可知的”:本身是希望人知这一点。卢克莱修《物性论》:如果有人认为任何东西都不能被认识,那么他也就不能知道这一点能否被认识,我也就拒绝和他讨论。

一文章标题“无题”:本身是题,意味“有题”。

有人说“我跟您完全不能相比”或“我哪里能跟您相比”:本身是相比。

《论语·公冶长》:子谓子贡曰:女与回也,孰愈?对曰:赐也,何敢望回?回也,闻一以知十。赐也,闻一以知二。子曰:弗如也,吾与女弗如也。

释文:孔子对子贡说:你和颜回两个人,哪一个更强些?子贡回答:我怎敢和颜回相比?他听到一件事,能推知十件,我听到一件事,只能推知两件。孔子说:比不上他,我同意你说的话,是比不上他。--望了,比了。宋邢昺疏:望,谓比视也。

古希腊毕达哥拉斯半费之讼,合同的争议和法庭的判决,是对象语言和元语言的混淆。

问一个人你下一句话将讲一个“不”(对象语言),对不对?请回答“是”或“不” (元语言)。回答:“是。”肯定将讲一个“不” (对象语言)。回答:“不。”(元语言)说“不” (元语言)讲“不”(对象语言),讲了“不” (元语言)。用元语言“不”,否定讲对象语言“不”。同一语言符号“不”,有对象语言和元语言的歧义不能混淆。

 

2)非诽

《经下》说:“非诽者悖,说在()弗非。”《经说下》说:“非诽,非己之诽也。不非诽,非可非也。()不可非也,是不非诽也。“诽”是批评缺点、错误。“非诽”,即反对一切批评。墨家认为提出这一论点的人,陷入自相矛盾。因为提出“反对一切批评”,就连自己“反对一切批评”这一批评也反对了。如果不反对一切批评,那么有错误就可以批评了。如果有错误不能批评,这本身也导致对“反对一切批评”论点的否定。因为对方正是把批评,视为错误来反对的。墨家用归谬法揭示“反对一切批评”论点的自相矛盾。

儒家主张“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公羊传·闵公元年》),孔子提倡“父为子隐,子为父隐”。(《论语·子路》)《经说上》批评儒家主张的“圣人有非而不非”(圣人见人有非,不非其非,即不批评其错误)。墨家认为批评是正常的。《经上》定义说:“诽,明恶也。”诽即非人之非(批评别人错误)。《经下》说“诽之可否”,“说在可非”,《经说下》说“论诽之可不可以理”,即讨论批评的可否,以是否合乎道理为标准。

3)学无益

《经下》说:“学之益也,说在诽者。”《经说下》说:“以为不知学之无益也,故告之也,是使知学之无益也,是教也。以学为无益也教,悖。”即学习是有益的,因为反对这一论点的人,必然陷入自相矛盾。对方认为人们不知道“学无益”的论点,所以告诉别人,教别人,这等于否定“学无益”,而承认学有益。墨家用归谬法,揭示“学无益”论的自相矛盾。

4)知之否之足用

《经下》说:“知知之否之足用也悖,说在无以也。”《经说下》说:“论之非知无以也。”即“知道自己是知道,还是不知道,就够用了”的论点,是自相矛盾的。因为讨论它,是想让人知道它,别人若是仅宣称自己不知道它,你肯定会认为不够用。这是用归谬法,揭示论敌的自相矛盾。

论语·为政》说:“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老子·71》说:”知不知,上。不知知病。夫唯病病,是以不病。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这就是《墨经》批评的“知知之否之足用”(知道自己是知道,还是不知道,就够用了)的论点。墨家主张积极求知(特别是自然知识),反对道儒两家对知识的消极态度。《墨经》对悖论的归谬反驳,与印度、西方逻辑相通,说明东西方人类思维规律的一致性。

 

四、墨家归谬论证的推广

 

(一)孟子

晋鲁胜《墨辩注序》说:“孟子非墨子,其辩言正辞则与墨同。”孟子与墨子学术观点不同,攻击墨子兼爱是“无父”,是“禽兽”,但在辩论方式上,孟子熟炼运用墨子首创的归谬法。逻辑本来并不是某个学派的私有财产,而是超越学派的人类普遍思维工具。

《孟子·告子上》说:今有无名之指,屈而不伸,非疾痛害事也,如有能伸之者,则不逺秦楚之路,为指之不若人也。指不若人,则知恶之,心不若人,则不知恶,此之谓不知类也。”即有人无名指弯曲不直,就到处医治,即使走到秦国、楚国都不嫌远。无名指不如别人,知道厌恶,心性道德不如别人,却不知道厌恶,这叫“不知类。”“不知类”,是墨子应用归谬法的代名词,惯用语,曾用来说服鲁班,止楚攻宋,被孟子继承,发扬光大。

《孟子·梁惠王上》说:“吾力足以举百钧,而不足以举一羽;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而不见舆薪。”即我的气力能举起三千的重量,却拿不起一根羽毛。我的眼睛明亮,足以看清秋天鸟兽新生毫毛的末端,却看不见一车柴。孟子的归谬说词,用“明察秋毫,不见舆薪”的比喻,成为众所周知的成语,普遍效法的思维表达范例。

 

(二)庄子

《庄子·胠箧》(qū qiè区妾,从旁开箱偷窃)说:“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即窃一腰带钩,要杀头;窃一国,却做诸侯。司马迁《史记·游侠列传》更简化为:“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这是极简明的运用归谬法的范例。

 

(三)公孙龙

《公孙龙子·迹府》载,公孙龙反驳孔子六世孙孔穿说:“夫是仲尼异楚人于所谓人,而非龙异白马于所谓马,悖。”即孔子把“楚人”和“人”区别开来,却非难公孙龙把“白马”和“马”区别开来,自相矛盾。这是归谬法的运用。

 

(四)吕不韦

《吕氏春秋·听言》说:“今人曰:‘某氏多货,其室培湿,守狗死,其势可穴也。’则必非之矣。曰:‘某国饥,其城郭卑,其守具寡,可袭而篡之。’则不非之:乃不知类矣。”即现在有人说,某氏富有,屋后墙潮湿,守门狗死,可以挖洞偷他。这一定会遭到非议,但假如说,某国遭遇饥荒,城墙低矮,守城器具少,可以偷袭而篡夺之。则不被非议。这是归谬法的运用。

 

(五)刘安

《淮南子·泰族训》说:“夫指之拘也,莫不事伸也;心之塞也,莫知务通也:不明于类也。”即手指弯曲,都会设法伸直,但心思堵塞不通,却不知道设法打通,这是“不明于类”,即“不知类”的错误,是归谬法的运用。

 

(六)王充

论衡·祭意篇》说:“知祭地无神,犹谓诸祀有鬼:不知类也。”以墨子的“不知类”为说,揭露论敌自相矛盾,这是归谬法的运用。

 

(七)现实运用

墨家所运用和总结的归谬法,通过诸子百家的普遍运用,深深地渗透于后人的思维方式和表达习惯。加拿大人朗宁1893年生于湖北襄樊,父母是美籍传教士。朗宁喝中国奶妈的乳汁长大,不料他30岁回加拿大竞选省议员时,反对派的人竟诽谤他说:你是喝中国人的奶长大的,你身上一定有中国血统。朗宁针锋相对地反驳他们说:据权威人士透露,你们是喝牛奶长大的,你们身上一定有牛的血统。(见《北京晚报》1984811)这说明归谬法的运用,极富论证性和说服力,是重要的辩论工具。

 

参考文献

1孙中原:《中国逻辑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

2.孙中原:《中国逻辑学》,台北:水牛出版社1993年版。

3. 孙中原:《逻辑哲学讲演录》,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2008.5.30-6.1两岸逻辑教学学术会议论文,收入林正弘主编《逻辑与哲学》,台湾台北学富文化事业有限公司2009年版,第545-563页。以本文内容,曾演讲于台湾辅仁大学、元智大学、云林科技大学、北京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国际儒学院、北京逻辑学会、武汉大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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