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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伦理如何为后人类时代的道德辩护--以“人类基因干预技术”的伦理为例进行的讨论
   

一、后人类时代的隐忧:道德的绝望希望

生命伦理之为问题,和今天这个时代遇到的最为严峻的以基因干预技术为代表的生命科技现象密切相关。它前所未有地推进着某种关乎后人类时代人类生存的生命伦理之问题的“凸显”:我们如何为后人类时代的人类道德进行辩护。

人们总是在对于时代的把握中,来理解我们自己的制作、劳动和自由生命,从而理解人自身和一般意义上的人类生命本质。生命有春华秋实,有潮起潮落,有春光明媚,也有阴雨绵绵,有生,有死,有永恒之向往,亦有大梦初醒之幻灭。生命的印迹、年轮以及岁月沧桑,都凝聚成为人类生命的时间性表出,有如一支“时代精神”之歌谣,它的主旋必定是人之生命的“此在”。然而,令我们必得深思的事情乃是:今天,人之生命的“这一”存在或“这一”规定,在他的生产、制作、技艺、道说、交往和劳动的自由生命之展现中,把人自身即人之生命作为对象。这是我们时代的“哲学”事件,其重要性超过了古希腊世界的“苏格拉底之死”和基督教世界的“耶稣·基督之死”。它通过人类基因干预技术使人之生命的自由展现,进入到了一种至为深层的伦理悖论:那使生命成为自由的“人类的制作活动”开启了对“创制生命和表出时间”的自由生命的生产干预。

我对于这种技术运用所展开的伦理前景的第一反应,是想起了狄更斯《双城记》开篇的吟唱: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这是一个充满智慧的时代,也是一个最为愚笨的时代;这是一个明媚的岁月,又是一个黑暗的岁月;是一个充满希望的纪元,也是令人绝望的纪元;这是一个一切都在我们面前展现的时代,也是一切都向我们封闭的时代。”[1]

狄更斯对时代的描述,用到我们今天生活的时代,恐怕最贴切不过了。我们今天是在彼此对立的各种体验中感受或者经历着时代的技术革命及其所带来的伦理困惑和道德两难。人类的技术在今天展现了非常广阔的应用前景:我们对于身外自然的控制,已经深入到物质粒子内部,例如科学家正在抓住“原子”为人所用;而我们对人自身自然的控制,亦深入到了人类基因图谱的详尽描绘,且表现出广阔的技术应用前景。但是,几乎与此同时,人们对现代技术的应用也持有很大的质疑:那些看上去具有美好前景的技术应用,是否意味着人类道德世界的“黑夜”之降临?技术上的“能做”是否经得起道德上的“应做”的推敲与质疑?为人类在疾病治疗、身体强化和生殖选择等方面带来福音的基因干预技术,是否同样在伦理关系、道德生活方面给我们带来某些难以应对的“干预”,或者毋宁是使我们面临前所未有的道德上的“绝望”?

问题的关键,仿佛是一个老生常谈的“技术”和“伦理”如何关联的问题,或者“技术世界”与“伦理世界”如何建立联系的问题;然而,由于这一层面的技术与伦理的关联,在具体方式上,是由人类基因干预的技术筹划所进入的生命伦理境域,它涉及到人类基因干预技术在其世界展现或技术谋划中,如何进入或者如何应对源自人类生命本质或人类生命自由的伦理质询和伦理辩护,因而这个问题构成了当代道德论争和生命伦理学理论探讨的前沿问题。

那么,技术的本质是什么?海德格尔曾经说,技术的本质是一种“座架”,这种“座架”构成了现代人的基本生存规定。我们看到,技术已经主宰了整个世界,它规定了我们的生活轨迹和生活道路。有人曾经提出一种非常悲观的“三段论”式的推测:

大前提:“人类必然灭亡”;(从一种绝对意义上,我们无法反驳这一论断)

小前提:通过技术进步,延续人类生命并最终取代人类生命的是“克隆人”;

(对小前提的补充:通过技术进步,延续克隆人的生命并最终取代“克隆人”的是“克隆人”与“机器人”混合的“智能机器人”;——如果从一种绝对意义上,我们亦无法对这一小前提给予有力的反驳)

结论:机器人或者智能机器人最终会取代人类。(这是许多科幻影片对人类提出的警告,同时又是我们不大愿意看到且不会赞同的一个结论)

人们或许会说,进行这种推测的人一定是“科幻电影看的太多了”。但在我看来,这一危言耸听的预测,尽管不可思议甚至不可理喻,但它却以一种极端地方式表达了我们这个时代的隐忧:即技术对人类文明以及对人之生命的控制,可能会出现一种我们不愿意看到的“绝对”后果:它可能会使我们面临不可预料的“伦理灾难”。我们当然不愿意把事情想“绝对”;但是,现代技术至少在“人类基因干预技术”这一范例中,已经展露出通过技术的应用进行“克隆人”(或者“复制人”)、“强化人”或“干预人之自然生命过程”的“绝对可能”。于是,机器时代的明朗逻辑中,隐匿着“机器人”统治(或者智能机器人?)的幽暗身影。

未雨绸缪!我们要提前思考这个问题!如果人类的前景果真如此的话,在后人类时代,人类的道德前景和道德希望究竟是怎样的?这样的问题看似非常遥远,但理论上我们则不能回避。科学技术的发展起源于对自然的控制,人控制自然的能力在今天,尤其在生命科学领域越来越大,已经进入到了基因层面的控制。我们今天开始接近于要思考一种和以往不同的全新的人类境遇。这个境遇就是:人用来控制外部自然的力量已经反过来开始控制我们自身。因此,围绕基因干预技术之应用的伦理讨论,不再限于针对技术层面的“能做”或“应做”;我们必须由此设想,在后人类时代的人类境遇中重新反思“人是什么”,进一步思考人的本质,思考人的生命伦理之规定。即是说,生命伦理在当今技术所展现的后人类的世界历史进程中必须面对如何为人类的“道德希望”进行辩护的难题。

二、生命伦理的精神“祛魅”与“第一因的消解”

人类基因干预技术的产生及其在临床医学中的应用,比如在辅助治疗、人体强化、生殖干预、(成人或生殖系)基因治疗、基因强化、遗传控制等领域所拥有的应用前景,既是一次前所未有的技术革命,同时也是一次引发人们伦理观变革的哲学革命。如果我们对这一技术的革命性质进行深入思考,就会透过它在技术上的变革,触及到它在哲学思维方式上产生的深远之影响;亦即,它对传统的哲学世界观,以及由这种世界观所界定的人之自由、人性、尊严和宗教形而上学根基提出了挑战,在某种程度上产生了颠覆性的后果。这一后果就是:第一因的消解。

毫无疑问,哲学起于人的自我反省或自我认识,它要探讨事物是其所是的根本。在这样的探究中,传统哲学形而上学设置了一个唯一真实的存在,也即能够把所有存在归属于自身的那样的一个统一性的存在。传统哲学对生命的理解,是从这样一个作为唯一真实存在的本体世界出发来理解生命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从而理解时间、空间、历史、过去、现在、未来,理解人在大地上的劳作、繁衍生息和本真自由,理解有限的人类生命在这个广阔无垠的宇宙中如何安身立命。这是传统形而上学的哲学世界观所设定的对事物根本之“是”的思考。它把生命的问题还原为“是”本身的本体论问题。在这一思维方式的支持下,哲学和神学在中世纪合流。而随着基督教的传播,理性扩展到了整个世界。因此,在中世纪结束之后的启蒙运动的努力下,理性开始成为一尊新的“神”。它取代了“上帝”原有的地位。这个时候,人的本能欲望,人的自然本性,人的自由意志,人的自然规定(包括人的需求和欲望)和人的自由,成了现代性道德论证和道德辩护的出发点和归结点。它既是哲学的起点,也是哲学的终点。现代科学,尤其是现代技术,作为这种合理化的运思或筹划的现实展现,代表了传统形而上学的一种展开了或者实现了的形态。换句话说,哲学形而上学对“第一因”的本体承诺或预设,在现代技术的“强求”和“座架”之支配和统治中得到了比较充分的、至为典型的体现和实现。

现代技术在今天所展现的世界图景,与传统形而上学所预设的世界图景,具有某种同质的类似。

比如说,柏拉图在《理想国》中设想了一种优生优育的正义的理想城邦,这是柏拉图构画的一个形而上学的梦想或愿景。如果我们把今天的技术所实现出来的生殖干预与柏拉图的优生优育的“乌托邦”做一个比照,就会发现:当形而上学尚停留在想象的世界中之时,它还是一种哲学,或者属于哲学的范畴;然而,当形而上学的人文理想蓝图,作为一种现实“工程”被展现出来或者被实现出来的时候,它便可能是“技术”或者“政治”。第一因无疑是哲学形而上学所设计且被描述成具有绝对支配地位的存在,也是形而上学在寻求存在之存在的这样一个基本规定中抓住不放的东西。这样一种东西一旦展现出来,在政治上就表现为对意识形态同一性的诉求,在技术上就表现为一种技术“座架式”的展现。这是形而上学通过哲学作为一种意识之展现,或者通过技术作为一种意志之展现,能够建构或者进入人之“伦理世界”的可能性进路——这种同一性变成了一种绝对的普遍性,这种绝对普遍性使得现代技术具备了构造人之伦理世界的潜质。

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应看到,形而上学的梦想和憧憬一旦展现为一种政治意识和技术意志的现实运作,它恐怕不再会是一种美好的梦想或愿景。它是否会演变成为扼制或扼杀人之生命自由的“梦魇”?我们不能否认人类曾经广泛遭遇过这种“善恶”逆转的悲剧命运。事实上,今天的世界实情,出现了同样一种令人忧虑的事实,此即尼采所说的“上帝之死”的情形,或者福柯所说的“人之死”的情形。我们需要对这两个“死亡”事件进行反省。不论是上帝之死还是人之死,要表达的其实都是那种专断的理性、唯一的本质和超感性绝对的消解,也就是形而上学的最高价值的自行贬值和消解。这种消解就是我们所说的“第一因的消解”。

第一因的消解,使我们对道德问题的思考失去了传统哲学和传统的伦理学所依凭的绝对基础和根源。我们不再拥有一个“唯一的道德”来指导和规范我们的行为。唯一道德的合法性的丧失,是同现代性和整个现代文明相伴而生的。我们在技术的座架中和资本控制的逻辑中所面临的实情就是:形而上学的“第一因”的消解是通过它的现实展现来完成的。换句话说,我们在技术的座架统治和资本控制的逻辑中看到了“第一因”已经成为一种支配现实的实体性的物质力量,于是它作为一种形而上学的“精神”存在也就丧失了魔力。这实际上是“精神”自身的祛魅。由于“第一因”的消解或精神自身的祛魅,必然带来道德多样性问题,不同信任或传统中的现代人都会依据其理性推论提出各自的道德诉求,它使现代人不得不面临恩格哈特所说的“道德异乡人”问题。这个问题对于我们思考的主题而言,意义在于:我们可能要在哲学上寻求一种突破,才能理解今天的技术及其在人的生活世界中的应用。如果说没有一种统一性诉求,没有一种精神本源,没有一种能够将一切存在者归属于其中的存在本身的设定,没有了第一因,没有了超验根基,这就产生了一个回避不了的问题,即陀思妥耶夫斯基在《罪与罚》中不断追问的那个问题:“如果没有了上帝,是不是一切都是可以做的?”

现代文明中第一因的消解、终极存在的取消和上帝的死亡,前所未有的拷问现代人的良心和良知。因为当一切都是可以“做”的时候,技术行进的轨迹就没有任何禁区,没有应该不应该,只有能或不能。

与第一因消解这个命题相关联的,对于基因干预技术的伦理思考在哲学层面上的挑战就在于:基因技术在治疗、增强和生殖问题上的应用,使人类进入一种道德困境;这些难题,迫使我们思考究竟有没有上帝,人是否能取代上帝。在此一维度,我们反复强调,人类基因干预技术的出现及其现实应用,所能展开且已经展开出来的问题域,不只是一个技术问题或者技术革命的问题,其深层上是哲学或伦理思维的变革。这虽然是一个很具体的技术伦理或科技伦理问题,但它根本上是对整个传统、整个文化的追问,甚至是对整个文明的反省和思考。如果我们的研究没有进展到这样的一个地步,没有进展到对造成整个现代文明和科学技术发展所呈现的道德难题的根源进行一种刨根究底的思考的话,那么我们探索的道路仍然是一种浮光掠影式的技术描述,而不能触及这种技术对我们的世界和人生带来的从根本上或者根源上的改变。

三、技术展现的伦理境域与世俗生命伦理的理性诉求

由此,我们确乎可以断言,现代技术的本质关联着我们对世界的重新理解。那么,今天的世界是怎样的?从我们所知的一些事实看,人们今天在讨论代孕母亲、亲子鉴定、干细胞治疗、基因配对、生殖克隆,甚至基因武器或基因炸弹等等。在这样的一个世界,人们确实感受到了雅斯贝尔斯50多年前所说那种情形:这是一个人们愈来愈需要引领的世界,是一个愈来愈更易于为普遍焦虑和不安“迷蒙双眼”的世界;如果从技术的无穷无尽的推陈出新及其技术甚至科学之“不思”或者“非思”的征候看,现代技术对这个世界的“引领”更像是一个“疯子”领着“盲人”在行走。

在现代世界的高度分化和高速流动中,现代技术在不到半个世纪的时间内所展现的潜力和运行速度可用“疯狂”两个字来描述。如果考虑到技术和世界的这种关系,我们今天的真实感受就是:不管你愿意还是不愿意,你都已经被抛到这个急速旋转的技术世界中,与这个由技术之去敝驱动的世界一起旋转。技术的本质和世界的本质从没有像今天这样,以一种超乎寻常的方式关联起来。以往我们只是把技术当作工具,但现代技术已经进入到对生活世界的“座架”统治、对世界图景的设置、对生命的强化修补甚至渗透到我们的自由和情感之“干预”的境域。我们必须思考在这一境遇中,人的世界尤其是人的交往世界展现出来的那些最基本的区分,这些区分使我们必须考虑人的道德自由和伦理认同的重要性,以及这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

在现代性的实践和交往体系中,道德或者道德世界本身分解成为一系列的片面。现代人在理解人的时候,或者基于利益,或者基于行动的效果、动机、理由等,都可以获得一种对道德颇具主观性的理解。另外一方面,认同问题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伦理认同是和承诺和承认联系在一起的。由于整个地球已经进入到因特网的时代,在一个信息方式逾越了传统的社区、地缘和身份地位限定的人类处境中,人类的认同或承认方式与传统相比有着根本的不同。现代性认同是建立在一种平等的、民主的、对话的、协商的基础之上,而不是由一种强制的威权体系所规定。现代性的认同以自由为前提,所以伦理对立面之间的相互关联和相互和解是现代性伦理精神之根本。这对于我们理解人的劳作、创制和技艺,以及人的实践具有不可忽视的价值。制作、技艺、劳作是人的活动。福柯谈到“人之死”的时候指出,它涉及到现代人可能出现的三种规定和人文科学的“三面体”:活着的人;工作的人;说话的人——生物学对人的生命本质和整个地球生命本质进行思考;而社会学和经济学思考人的工作、交往和人的劳动;但这还不够,人和动物最大的区别是人要去言说他的劳动、工作和生命,这就是语言和话语方式。从这一意义上,福柯同时认为人文学科一诞生就已死亡,因为人一下子被肢解为由知识分门别类进行研究的对象。我们透过福柯的论述看到,现代性最缺乏的是对人的统一性的把握,这导致了“人”被科学或者人文科学肢解掉了,人被“扼杀”了。今天,生物学已经进展到了对人的基因层面进行解码,这是了不起的成就;而基因干预技术不但对外在自然进行改造,还用在了人体上,用在通过克隆技术“造人”上。由此,今天的人类劳动用凭借着技术理性的威力,使基因的世界也被人化了。我们必须思考基因的世界被“人化”之后产生的道德后果。

我们看到,技术本身展现的世界区分,与西方主导的全球化所产生的交往实践的世界区分一道,使今天讨论的问题变得非常复杂。究其原因在于,在当今人类的伦理道德生活和文明体系中,“伦理”的实体性“置根”,愈来愈被“伦理”的境域化“布展”或者“区隔”所取代。“伦理境域”这个概念,形象地表达了我们这个时代的“伦理”和“道德”之发生,存在着一种“随缘构境”的现象学处境或者技术现象学机制。比如说,在最初的人工授精技术应用到生殖干预领域并进行试管婴儿实验的时候,它使人们不得不面对由该技术的推广应用之“构境”而出的(“自然出生的人与由人工授精出生的人之间的关系所形成”的)伦理境域。同样,透过这个概念,我们今天如此设想:在基因干预技术的“随缘构境”中,当人们在某一天突然第一次遭遇由该技术的应用所创造的“克隆人”或者“强化人”之时,人们如何对其作为“人”的人之“类性”的道德地位进行诠释和辩护?这个问题,在现代技术的“随缘构境”所展现的伦理境域中显然是已经清晰可辨的道德哲学难题。它涉及到我们如何对技术与伦理之间存在的一种现象学阻滞进行清理的难题。若非如此,技术本身展现的世界区分,便不可能有一条道路通向技术所展现的关乎人之自由生命本质的伦理世界。

此外,现代技术展现特定伦理境域的事实,使我们联想到“普罗米修斯盗取天火照亮人间”的“神话”。而现代人利用科技理性的“光芒”来开疆辟土的活动也属于同样性质的“神话”,它的逻辑是由科学、技术、经济“三位一体”的本质来规定的。我们看到,科学上的发现、技术的发明以及这种发明的经济的效用,非常迅捷地结合在一起。科技、经济的一体化意味着现代技术之“随缘构境”的世界展现和以往科学纯粹的认知、惊异和求知不同,它使今天的人类生存不可避免地成为一种技术生存。技术生存的本质是将“求知”旨趣结合进了“求利”冲动之中。同时,技术生存亦是一种必须具备伦理条件的生存,亦即技术生存必须要考虑使用技术的伦理条件。这使我们不得不断言,技术生存是现代技术展现世界之区分的特有形式,它使“伦理普遍性”或者“伦理整体”分隔或化身为特定的“问题境域”或者“伦理境域”。从这一意义上,技术生存回避不了伦理问题,或者说它本身就是一个伦理问题。

我们从现代技术展现的伦理境域的现象学实情看,基因干预技术所预制的“事情本身”,必须得到一种道德上的辩护,否则它的应用便丧失了道德上的理由,或者不具备道德合理性。这种辩护可能是功利主义的、宗教的、契约主义的,也可能是道义论的。毫无疑问,今天的伦理学已经开始思考这一技术应用的伦理条件。特别是在基因干预技术的应用过程中涉及到了一种悖论:技术是我们世界的一种扩展,但在技术扩展的过程中最后却扩展到我们自身,使我们自身也成为人化自然的一个部分。人的实践活动的最大特点是“对象化”。对象化的本质是把纯粹自然打上人的印记,使其成为人化的自然。人的对象化活动如果反过来应用到人身上的时候,就会涉及到对人之为人的伦理普遍性之重审。于是,在基因生殖干预技术之应用的例子中,我们进入到了人的对象化活动的自反运动的“临界点”。在此临界点上,我们再一次面临反省或追问:人的自由生命本质究竟意味着什么?马克思说,它意味着人是由自己创造的,自己展开的。对于基因干预技术而言,最难理解的一个理论难题就是如何理解自由。因为,无论从何种意义上而言,这种干预都是对自由的干预。在基因层面的干预尤其如此。它涉及到一些非常具体的伦理道德问题:例如,如何干预?谁来干预?征求了谁的同意?以何种合法程序来干预?等等。

这些问题离不开具体历史、文化和人类道德文明发展演进的宏观背景。从整个人类历史文化,尤其是现代性文明的发展演进的特点看,现代技术展现特定伦理境域的运动与“上帝的人类精神化”运动是一脉相承的。而这个“上帝的人类精神化”借助于科学、理性、民主、自由、独立等助力,使世俗生活在道德上变得越来越合理,它使现代技术的展现活动及其“随缘构境”的本质,成为道德上必须得到辩护的事情:一方面,世俗的事功在新教伦理中具备神圣性,而世俗的利益追求也在资本主义伦理中成为“道德”的同义词;另一方面,现代技术展现特定伦理境域的方式,使“上帝”彻底地隐身于一个更为俗世的技术展现。因此,在技术的展现本质中,隐含着诸神的退隐和精神自身的祛魅。世俗化的人类因素,使我们这个时代愈来愈凸显“理性”,也愈来愈缺失“精神”。这表明,世俗化的技术展现是和神圣的宗教因素彼此异质的,技术化生存所要展现的伦理世界和伦理境遇是人的伦理规律,其核心不是“精神”,而是“理性”。从这个意义上思考基因干预技术的伦理问题,不论是行动的效果,还是正当的约定或者正义的秩序,实际上是对于技术生存进行了一种道德合理性之辩护。这些立足于世俗化的人类生存境遇或人类因素的道德合理性辩护或论证也恰恰是最难以反驳的,因为它们是从人的现实生活世界中产生出来的。人的生命本质离不开人的欲望、本能、偏好和对一种美好世界的向往。如果正视人的这样一种现实规定,那么我们就不得不应对功利主义、个人主义、利己主义、契约主义所提出的为世俗化的人的因素提供道德辩护的问题。基因干预技术展现出来的道德难题可能也源于这个方面。我们可以基于功利主义的理由来使用它,也可以用正义论、道义论的理由等来赞成或反对。但是,基因干预技术提出的挑战,又是针对我们的理性所提供的诸种道德理由。我们所说的“理性”显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理性概念,而是一个现代性的理性概念,它总是和权衡、称量、测定、可行性论证和后果预测联系在一起。它和传统意义上的本质理性或者唯一理性不同,它不是唯一的理性(reason),而是众多的理性(reasons)。世俗化的人类因素所展现出来的道德合理性之所以成为问题,是因为世俗人类活动出现了多样性的理性诉求的或者合理性诉求。从这样一个角度来看,基因干预技术的道德合理性问题,显然会提出一种最基本的诉求,即需要在一般的人类意义上形成一种道德宪章或者道德程序,即需要确立一些最基本的道德行为的立法原则。这些原则正是生命伦理学要去应对和解决的。所以,从世俗的人类因素的意义上来看,生命伦理学呈现出一种可能:它是在一种对话、沟通、协商的意义上形成某种基本的共识,以及基于这种最基本的共识构成指导技术研究、技术应用或者是科学实验的道德宪章。应该承认,这种道德宪章在今天很难达成,未来能不能出现也不好预测。但是,我相信,科学家、哲学家、经济学家和政治学家,等等,以至于一切关注人类技术未来和伦理未来的有识之士,最终会走到一起来,就一些重大的关涉人的前途命运的问题进行协商,这是一条使生命伦理学成为商谈伦理学的必由之“路”。生命伦理学要想使道德变得可行而不是使道德变得空疏,使道德变得有用而不是一种苍白无力的说教,它就必须参与改变这个世界,而不是变成只是在黄昏时起飞的“密涅瓦的猫头鹰”。

四、道德论辩的枢机:如何在“干预”中“守护”人的自由生命

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穷其一生思考的中心论题之一,就是使道德变得可行的普遍立法原理。他的基本的思路是:在认识领域确立“人为自然立法”的原理;在道德领域确立“人为自己立法”的原理。但是,康德设定的作为主体的这个“人”或者“自己”实际上是一种抽象。一旦思考具体的技术伦理问题,“人为自己立法”就变得非常具体了。这时“人”分成为一个个的个体。

实际上在康德的论题中,“人为自己立法”不是指我们只是为自己个人立法,而是指在人类的意义上确立一种普遍性的道德准则,而且我们也只有在人类的意义上才能思考一种普遍适用的道德准则。而我们今天思考这样的问题,在文化冲突、意识形态冲突、基本利益冲突甚至是最根本的信仰冲突等等这样一些冲突中,普遍法则、普遍道德、普遍伦理如何可能?这里我们说“人为自己立法”,那么我们的自由行动所应该遵循的普遍法则究竟是谁对谁确立的法则?是谁对谁说的法则?这些问题显然涉及到一个一个非常具体的“伦理境域”问题。

人类在控制自然、征服自然、对自然进行“祛魅”的努力中,在意志和意识层面经历了一种最基本的改变。如果我们从自由和自然的区分出发,那么今天的区分显然是把自由的领域变成行动的领域,而把自然的领域变成了认识的领域。这个区分在技术展现的视野中,表现出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这就是,在意识现象和意志自由这两者之间的关联变成了一个即时呈现的总是不断变动的世界处境。现代技术在座架式的展现中表现出人类理性的强大威力。由弗兰西斯·培根“知识就是力量”、“控制自然”的口号和科学对宗教的胜利,激发了人类要去设想、筹划并重新构造一个新世界的宏图大志。各种类型的乌托邦就是在这样的一种场景下建立起来。对自然的征服和改造在某种程度上是人的自由的一种体现。一般认识论中的自由的概念,就是对自然的必然性的认识和利用,即使说要利用、应用这种自然的必然性达到控制和改变自然的目的。今天的生命技术基因技术最典型的体现了这样一种对自然的祛魅。我们要思考的问题是,这种祛魅如何反过头来变成了对人自身的自然的一种祛魅。当生命的诞生和死亡都是可以控制的时候,人类宣告对自身的自然的祛魅业已完成了,同样也宣告人类可以代替上帝的位置。上帝造人。今天是人来创造自己。所以对自然祛魅的可能性极限,就是对人自身自然的这种祛魅。

在人身上自然本性和超自然本性是统一的,而人的类生命本质和人的物种本质是不可分的,一旦把这种技术祛魅的力量对准了自己的类生命本质,同时也意味着对社会本质,对我们的自由生命本质也就完成了一种干预和祛魅。基因干预技术展现出一种极端的可能性。如果从这种极端的可能性来思考,“人类终究会灭亡”这个论断绝对不是一种危言耸听,恰恰是人利用科学技术的力量来祛魅人的自然所可能会呈现出的后果。自然出生的人与通过基因技术改造、强化的人以及通过基因生殖技术产生出来的人,如何具有道德地位上的平等权利就变成了一个难题。所以在这样的一个技术展现的世界中,我们可能要思考科学的另外一个方向,即使科学重新具有魅力的方向,一种使人自身、生命自身更有魅力的方向,一种尊重或者遵循自然的方向。对于基因干预技术是否应该强加上一个道德命令?如果这样去制定一种道德法则或者道德宪章,就和这种技术的本性是矛盾的。因为所谓“干预技术”,它就是要干预,如果要求它“遵循自然”,就构成了一个矛盾。这个矛盾取决于我们怎样看待自然,包括身外的自然和人自身的自然,如何看待和人的类生命本质结合在一起的这个通过技术活动所创造出来的人化自然。

在这场针对后人类时代的道德论辩中,问题一方面涉及到基因干预技术展现出来的伦理世界是什么,以及我们如何去在这样一个伦理世界中构建一种技术合理化的道德法则、道德原则;另一方面又涉及到,如何回到生命的本源的意义上来看问题,因为基因干预技术涉及到了生命伦理学的形上根据,它激起我们对生命之大同的那种本源的一种思考:在今天这样一个形而上学终结的时代,我们如何重新思考形而上学的意义?在“上帝死了”的时代,我们思考上帝为什么还要存在,人们为什么还要去期待一个上帝?在一个没有根基的时代,人们为什么总是念念不忘要“知根”?在一个无家可归的时代,我们为何且如何去寻找家园?这些东西,都是生命伦理学思考的根本问题,这些问题是和一些最基本的东西联系在一起的,包括人的概念、人的生命的概念,人的自由和人的伦理规定、人的生命的伦理精神,等等。所以,这样讨论必然会涉及到生命伦理的形而上学根基。这个根基旨在警醒无法无天的人类,在技术不断的进展中,我们必须持有一种敬畏之心。从本源上来说,这种敬畏源自人类生命的本质,源自本真的生命之根。如果我们对生命的“根”不管不顾,只是依照着技术的逻辑去开疆辟土,可能会真的面临克隆人代替人类,机器人代替克隆人的这样一个末日。如此,我们也可能丧失了任何道德希望,人类道德走到终点也就意味着我们的自由终结了。

对生命本身的敬畏是一个理由,是一个要求生命伦理学研究必须切入、必须进展到或者提升到一种形而上学的精神本源或者精神层次的理由。人类生命同属于整个大地生命,而每一个人类的个体生命都属于整个人类生命。每一个个体生命都是整个人类生命和大地生命发展的极致,而大地生命只有到了人的生命这里才表现为一种“类生命”,才表现为一种自由生命。自由生命是从自然生命里发展起来的,本身就是自然生命演化上升的顶点。人既是一种自在的存在也是一种自为的存在,既是一种自然生命本质又是一种自由生命本质。因此指向人的身体强化、生育选择和生命痛苦缓解的基因干预技术,它有自己的条件和自己的限度,不能够伤害人的自由生命本质,必须承诺人的自由生命本质为它的基本的前提。在这样的一个层面上我们涉及到了基因技术展开的一种真实的、不可回避的“伦理境域”问题。在这里,形而上学的生命伦理学与基于世俗化的人类因素所展现的生命伦理学,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

【注释】

[1]参见[]狄更斯著,高奋、陈妹波、张洁译:《双城记》,人民文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页。

(原载《社会科学战线》,2011年第4期。录入编辑:红珊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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