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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剥削的经济-伦理体系及其终结的命运—论马克思《资本论》中的伦理观
   

“把《资本论》归结为伦理学的构想是一种儿戏”[1],阿尔都塞如此断言。《资本论》中确实不存在一个现存的伦理学——它作为揭示资本主义经济运动规律的科学体系,贯注了一种伦理中立的客观立场。这是没有疑义的。

然而,我们不能据此否认《资本论》中有伦理观。不仅如此,我认为,隐含在《资本论》字里行间的伦理观,是理解马克思揭示资本剥削或资本主义剩余价值秘密的更为深层的不可忽视的视角。本文试图表明:

(一)马克思由劳动价值论看待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合理性,是马克思《资本论》中的伦理观与资本主义伦理观的根本分歧之所在。

(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遵循的逻辑,是以“资本的耗损”为出发点和价值标准,它使“劳动的耗损”被遮蔽并使“劳动者劳动”的地位被剥夺或被异化,进而使得“死劳动”堂而皇之地支配“活劳动”,这是一种让“剥削”成为“伦理”的政治经济学——我们称之为:一种资本剥削的经济-伦理体系;马克思《资本论》的科学形式中隐蔽着的伦理观针对这一经济-伦理体系的批判揭示了其必然终结之命运。

一、《资本论》的“前提”:马克思伦理观与资本主义伦理观之对立

《资本论》是一本什么样的书?这已有定论。它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经典巨著,旨在客观分析资本主义经济运动规律,揭示资本剥削之秘密,阐明资本之产生、发展、直至消亡的客观历史规律。然而,当我们以一种超越“科学”意义上的哲学眼光来阅读《资本论》的时候,我们就会看到,在《资本论》的“科学”(或者经济科学)面孔之后,深深地蕴含着对资本剥削的经济-伦理体系的深度分析与批判,因而一种逻辑在先的伦理观之梳理与批判无疑是《资本论》隐蔽的理论思维前提。我们对这个前提的考察,实际地揭示出马克思伦理观与资本主义伦理观的分歧与对立。它一方面关涉到马克思思想形成的具体历史语境中伦理观之形成及其对《资本论》的道德哲学意义的先行筹划;另一方面关涉到马克思在《资本论》之“科学”叙事语境中伦理观的先行置入。

国内学术界有一种近乎成为“教条”的观点认为,马克思思想形成经历了从青年时期到成熟时期的转变,即从青年时期不成熟的伦理人本形态到成熟时期以《资本论》为代表的科学形态。国外此种观点亦有代表性。(以阿尔都塞为代表)应当承认,此种观点的确获得了一种文本学或文本诠释学的支持,在某种意义上切中了马克思思想发展的语境特质和演进轨迹。然而,据此将伦理形态(或人本主义形态)的马克思思想和科学形态的马克思思想看成是完全断裂或对立的两阶段,并得出成熟时期的马克思思想是一种“科学”而非“伦理”,(甚至与“伦理”无涉,因而得出《资本论》中没有伦理学的结论)便是大可商榷的了。我们不拟就此展开辩论,仅限于指证:如果从马克思早期思想探索到《资本论》时期以科学形态呈现之相互关联看,马克思《资本论》的科学形式实际上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隐蔽前提,即一种针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伦理观上的颠覆、批判和革命。

马克思思想的“总问题”实际上有一个非常重要但往往又被忽略的“伦理轴向”,它是我们理解马克思哲学变革的关键。①只有当马克思对剥削、私有财产制度、社会阶级、劳动、资本、历史、社会存在以及国家与意识形态等新对象进行思考时,那构成马克思思想整体的“总问题”才得以显现。为了探究马克思“总问题”的性质,有必要重提被阿尔都塞反复强调的青年马克思“重新退回”的阅读史。[2]即在1843年的《克罗茨纳赫笔记》和未完成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手稿中显示:马克思在莱茵报时期遭遇现实问题后,不仅重读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而且把黑格尔读过的书重读一遍。这种“重新退回”显然不仅仅是为了求证黑格尔的观点,更重要的任务是要“发现黑格尔所研究的那些对象的实际”,即“退回到了黑格尔的此岸”,“退回到了对象的实际”。[3]它在两个方面展现了马克思思想的“总问题”及其呈现的历史语境:其一,从这里马克思开始真实面对“意识形态浓雾”背后的现实;其二,从这里马克思从意识形态束缚(主要指黑格尔解体后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摆脱出来的“问题方式”和“思想方式”已经使他站在了资本主义世界观的对立面。②因此,马克思思想出现了贯穿其起点(青年构想)和终点(成熟时期)的“总问题”,即通过理论思维前提批判,揭破资本主义经济-伦理体系的意识形态浓雾,进而宣告资本剥削的经济-伦理体系之必然终结的命运。我们将这一同马克思思想“总问题”结合在一起的伦理观之突破,称为马克思思想的“伦理轴向”。

马克思思想的“伦理轴向”表明马克思伦理观与资本主义伦理观的断裂、异质与对立,其展现过程可视为是对《资本论》的道德哲学意义的先行筹划。从马克思思想形成的历史语境看,马克思伦理观属于其哲学世界观变革的有机组成部分,伦理问题是一个与人的命运或人之解放的历史唯物论处境与诉求紧密相关的问题。不是理性,亦非精神,而是构成我们与世界之基本真实联系的政治经济动力,即一种物质生活的生产或再生产本身,一种与“劳动者劳动”相联系的人之实践,才是马克思区别于以往一切旧哲学的关键所在。因此,马克思思想的伦理观之轴心是在“劳动”与“伦理”的关系维度呈现出来的。这一伦理轴向的展开路径是马克思实践批判的唯物主义所诉诸的意识形态批判和政治经济学批判两条逻辑线索,其问题方式是要“破除‘普遍永恒资本’的符咒”,③基本论题是通过确立“使劳动成为伦理”的伦理观来祛除“使资本剥削成为伦理”的资本主义伦理观。因此,如果从马克思思想的伦理轴向上审理《资本论》的理论思维前提,就必须密切关注“劳动”与“伦理”的关系。我们强调此解读或诠释维度的重要性,主要基于如下三个理由。

第一,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思想形成时期的“政治-哲学争论”,使马克思思想的重心转向了更为根本的经济学语境中的“经济-伦理批判”。在经历了1843年的针对黑格尔的“重新退回”式的广泛阅读后,马克思意识到:“对思辨的法哲学的批判既然是对德国迄今为止政治意识形式的坚决反抗,它就不会面对自己本身,而会面向只有用一个办法即实践才能解决的那些课题。”[4]这一时期的阅读使马克思看到了以黑格尔哲学及其解体为代表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与以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为代表的英国政治经济学之间的同质性和一致性。对马克思而言,如果说对思辨的法哲学批判只是“联系副本”,那么对英国国民经济学批判则是“联系原本”进行的批判。[5]黑格尔将“实体”或“精神”描述成伦理上普遍之物,与亚当·斯密将“私有财产”或“资本”理所当然地看作是伦理上普遍之物,本质上并无二致;而黑格尔哲学的神秘外壳不仅仅在其唯心主义,且还在于其所持有的“政治经济学立场”,即对“资本”之无批判的态度,其本质是一种隐蔽在“精神”或“理性”概念下的“资本的立场”。[9]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了 “拯救辩证法”的历史任务。考虑到这个任务是在《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以及《共产主义》两个手稿后马克思再读黑格尔时提出来的,同时考虑到《资本论》跋中马克思再一次谈及辩证法作为《资本论》研究方法,我们可以将一种经济学语境下对“普遍永恒资本”之“符咒”的破除与“劳动者劳动的立场”(与“资本的立场”相对立)之确立看作是马克思在其思想形成过程中进行的“经济-伦理批判”的重要表征。首先是私有财产制度和私有财产的普遍本质呈现为一种伦理的“伪善”,即根本的不公正总是隐匿在作为私有财产运动之“正当性”或“合理化”结果的“外化劳动”或“异化劳动”中。其次是资本剥削的技术性含义以经济规律的“科学”面目遮蔽了其非技术性意义,即伦理意义,因而马克思提出如下任务:“……必须弄清楚私有制,贪欲和劳动、资本、地产三者的分离之间,交换和竞争之间,人的价值和人的贬值之间,垄断和竞争等等之间,这全部异化和货币制度之间的本质联系。”[6]再次是阶级的界定被诉诸于一种经济-伦理体系下的劳动伦理秩序,即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最后是人的解放首要地应当被理解为一种伦理解放,即让劳动者的“劳动”回归其作为人之自由生命本质的伦理普遍性,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宣告资本剥削的经济-伦理体系之终结以及资本主义制度作为以往一切剥削制度发展顶点之必然灭亡的命运。

第二,一般说来,马克思思想中“经济-伦理批判”的视域,并非其成熟形态的理论视域,且马克思“青年构想”中以“劳动与伦理”为轴向的“应然尺度”也为成熟时期的马克思所不取;然而,它作为实践批判的唯物主义的初始条件,无疑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和政治经济学批判的逻辑起点。从这一意义上看,马克思与同时代的西方思想家一样遭遇到现代性课题。例如,马克思的“经济-伦理批判”隐寓在他的有关阶级斗争的道德合理性论题之中,而这个论题不只是针对资本主义社会,而是针对一切剥削制度。马克思与资本主义经济学家(比如亚当·斯密)或社会理论家(比如后来的马克思·韦伯)的区别在于,他将私有财产或资本剥削的经济-伦理体系看作是一种本质上不合理的现代政治经济体系。马克思的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必定是通过阶级斗争演进的,比如说西欧社会经历了奴隶制、封建制到资本主义制度的演进,可能朝着社会主义并最终是共产主义社会发展。社会演进的机制是阶级斗争,即被剥削阶级反抗剥削阶级的斗争。当然,如果仅限于指证这一历史事实,这一理论充其量只是一种历史考证学的伦理宣言;然而,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并没有停留在这一“经济-伦理批判”的逻辑起点上,它要探索社会演进的更深层的原因:生产方式与交往方式、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毫无疑问,马克思《德意志意识形态》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奠基性文本,确实改变了《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呈现的理论视域:它通过一种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的科学表述,使呈现在马克思思想开端处的“经济-伦理批判”的理论视域,隐而不显地“融化”于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科学形式中。这样一种视域的转变同样表现在《资本论》的科学表述中。这是马克思思想中非常明显的“去伦理”的文本呈现路径。毫无疑问,这种“去伦理”的科学表述形式是马克思伦理观以“劳动的立场”反对“资本的立场”的最终落实,因而马克思思想之科学形态的理论表述(例如《资本论》)实质上是将一种伦理观视为不言而喻的理论思维的前提。

第三,马克思伦理观基于“劳动的立场”而非“资本的立场”,这一立场既呈现在青年马克思关于劳动概念的人类学理解中,亦隐含在《资本论》关于劳动概念的经济学理解中;由于这一理由,我们强烈关注马克思“成熟著作”与“青年构想”之间的延续性和断裂。④正如德国哲学家伊林·费切尔所言,“…对马克思而言,理解其整个国民经济学和政治学著作的钥匙就在于他的早期哲学著作,只有从这里出发,后来的那些著作才能作为整体而被人们正确地认识。” ⑤从马克思将劳动理解为人的自由生命本质(类生命本质)开始,他实际上是从一种人类学的劳动概念进入“使劳动成为伦理”的批判视域。与黑格尔将“伦理”诠释为以“共同本质”(实体或“精神”)为中介的主体间承认不同,马克思第一次把社会劳动本身理解为一种承认的中介和可能出现由异化劳动而来的“不公正”与“歧视”。这种思想结构上的相似至少表明,人类学的劳动概念(即类本质的劳动)虽然在青年马克思的经济学笔记中(特别是在1844年手稿)是作为一种针对资本主义国民经济学进行批判的伦理观基础,但它却是马克思并未完全摆脱“哲学”(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哲学)束缚的表记。“类本质”、“异化劳动”以及“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诠释模式,构成了马克思尝试破除资本剥削的经济-伦理体系的最初(然而不成功)理论探索。⑥其积极意义在于:一方面,它提出了马克思思想的“伦理轴向问题”;另一方面,它表明一种哲学性质的“伦理绝对”(劳动)并不能够成为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绝对基础。这意味着,首先必须进行一种历史观或者历史哲学的解蔽,以摆脱“哲学”的束缚,并使“劳动的立场”真实地进入政治经济学批判。这样,一种“使劳动成为伦理”的伦理观建立在唯物主义历史观基础上,它将“资本”或者“资本剥削的经济伦理体系”看作是一个动态的运动。换言之,资本剥削的破坏性自我扩张的逻辑,必然使得社会生产力达到这样的阶段:由“资本的立场”所生产的生产力,不再是生产的力量,而是破坏的力量。[8]这同时意味着,必须进行一种更为根本的经济观或者经济哲学的解蔽,以摆脱“经济学”的束缚,使“劳动的立场”真正成为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原则。因此,对马克思而言,他的伦理观作为其思想“总问题”的伦理轴向,表现为由“劳动的立场”所确立的“实践批判”的两大视域:它具体体现为“意识形态批判”和“政治经济学批判”。如果说“意识形态批判”使得马克思的伦理观建立在唯物主义历史观基础上,那么“政治经济学批判”则赋予了这一伦理观以“劳动价值论”的基础并在《资本论》中使“劳动”成为解蔽“资本剥削”的“主轴”。⑦因此,由“劳动与伦理”的关系所构成的伦理观的分殊与对立(马克思伦理观与资本主义伦理观的对立)既是《资本论》隐蔽的理论思维前提,也是我们今天正确理解《资本论》的前提。

二、《资本论》中的伦理观:从“劳动的立场”看资本剥削的经济-伦理体系

马克思思想中内隐着的伦理轴向典型地体现为“资本主义之批判”与“意识形态问题”。如我们所说,这两者构成了马克思“实践批判”的两条线索,即政治经济学批判与意识形态批判。马克思《资本论》及其手稿中的伦理观,可以看作是这一内隐的伦理轴向在《资本论》科学表述形式中的深层诉求。换言之,当哲学家或者伦理学家在阅读《资本论》时,他们首先碰到的是《资本论》的论述形式,即《资本论》非但不是一种伦理论述形式,且作为一种科学论述形式而表现出一种显明的“去伦理化”。因为《资本论》中的伦理观,不是简单的针对资本剥削的道德批判,而是通过使“劳动的立场”摆脱资本剥削的伦理遮蔽而成为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基本原理,进而使得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秘密包括其合理性(剩余价值)在一种“劳动价值论”或者“价值规律理论”的视域中得到揭示。《资本论》呈现出来的科学形式与其中隐而未显但却是作为前提存在的伦理轴向或伦理观的复杂关系,使得《资本论》的阅读本身甚至可能成为一个哲学问题。阿尔都塞在《读〈资本论〉》中提出“双重阅读”(即征候阅读)的方法,可能对于我们透过《资本论》的科学表述切中其中隐蔽的伦理观有所助益。⑧按照阿尔都塞的论述,这种方法是在同一运动中把所读的文章本身中不可见之物揭示出来并使之与另外一篇文章发生联系。⑨毫无疑问,马克思的伦理观在《资本论》中即是那不可见但却真实存在的东西,而在与马克思曾经阅读的古典经济学、黑格尔哲学(包括费尔巴哈哲学)和青年马克思的文章和手稿(例如《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等著作和文章关联起来的“征候阅读”中,某种伦理观上的关联、断裂、延续和转换就会由微而显。由此,我们问:《资本论》中不可见但却真实存在的马克思伦理观到底是什么?对《资本论》的伦理解读,使我们可以据此对该问题作如是回答:它是马克思“劳动的立场”的最终确立,且通过“劳动的立场”而非“资本的立场”看待、剖析和批判那种建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资本剥削的经济-伦理体系。

1、马克思的发现:以“伦理”看待“劳动”

毫无疑问,《资本论》面对的对象是资本主义生产之总过程,而该过程表面上看是由资本-利润、土地-地租、劳动-工资“三位一体”所构成的资本主义生产与分配形式;这个被资产阶级国民经济学家视为“合理秩序”的经济-伦理体系,在马克思看来是一个有待解开的“谜”。马克思的伟大发现正是要揭露资本主义国民经济学理论和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极力试图合理化的资本主义经济-伦理体系。这在《资本论》中通过剩余价值理论得到了详尽阐述。马克思本人指证《资本论》中最好的地方:一是揭示了依不同情况而表现为使用价值或交换价值的劳动的二重性;二是撇开其特殊形态(利润、利息、地租等等)而对剩余价值进行研究。⑩马克思后来再次指证《资本论》中的发现:即他在分析商品的时候,不限于考察商品所表现的二重形式,而是立即进一步论证了商品的这种二重存在体现着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二重性,即有用劳动(创造使用价值的劳动的具体形式)和抽象劳动(作为劳动力消耗的劳动);进一步,论证了剩余价值本身是从劳动力“特殊的”使用价值中产生的,等等。(11)显然,马克思的伟大发现是从人类历史性生产活动的基本视域出发,即劳动者“劳动”的历史视域出发,来看待凝结在商品中的劳动的二重性并从对劳动的使用价值的特殊形式(即资本控制形式)的分析中揭示资本剥削的秘密。(即剩余价值论)因此,马克思与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根本区别表现在以何种方式看待“劳动者劳动”这一历史性生产活动:

(一)“劳动者劳动”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不仅表现为一般性的商品交换关系,而且表现为历史上独特的雇佣劳动与资本之间的交换;因此,工人的劳动与资本家的剥削之间所构成的社会交往方式,形成了以“劳动”为主轴或以“资本”为主轴的两个完全不同的伦理世界。是以“伦理”看待劳动,还是以“伦理”看待资本,是马克思与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在起点上或者立场上的本质不同。例如,马克思分析资本主义与斯密分析资本主义的主要区别在于:斯密试图证明,个人的利己行为会导致对所有人有利的结果,因此包括“劳动者劳动”在内的利己行为的集合对社会而言是最优的;而在马克思看来,对自身利益的追求并不出自“劳动者劳动”的本性,它建立在由“资本雇佣劳动”所造成的劳动之分裂及其价值之分裂的基础上的,它将导致无政府状态、危机和私有财产制度本身的解体。

(二)《资本论》中的剩余价值理论,由于把“劳动”看作是由劳动力所体现的历史性生产活动,使得隐含在商品中的劳动的“价值表现”得到了解蔽;这是一个经济学的伟大发现,也是一种伦理世界观的重大突破,它将伦理普遍性的重心由“资本”移向“劳动”,因而“好像晴天霹雳震动了一切文明国家”。(12)于此,马克思“以伦理看待劳动”的思路,经历了由抽象的人类学范式(以1844年手稿为代表)进入到具体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论域转换。因而,在这一过程中,揭示“异化劳动”的秘密(人的本质同人相异化以及人同人相异化)是一个起点,而揭示“价值表现”的秘密,即价值作为人类劳动的物化表现(商品形式成为劳动产品的一般形式)以及剩余价值作为劳动力的价值表现,则可视为其完成。

(三)在马克思的《资本论》中,以伦理看待劳动,成为突破“资本尺度”(或“普遍永恒资本”)的伦理观的入口;它意味着将资本主义国民经济学家“颠倒的世界观”(即赋予“资本统治”以伦理普遍性或伦理正当性的世界观)重新颠倒过来。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及由“资本-利润、土地-地租、劳动-工资”三位一体所构成的“经济体系”时指出:在这个“经济的三位一体”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神秘化,社会关系的物化,物质生产关系和它的历史社会规定性的直接融合在一起的现象已经完成:这是一个着了魔的、颠倒的、倒立着的世界。在这世界里,资本先生和土地太太,作为社会的人物,同时又直接作为单纯的物,在兴妖作怪。”[9]

(四)因此,马克思对“资本统治的逻辑”的消解,同时也是对“资本剥削的经济-伦理体系”的消解;它一方面旨在批判为“资本控制”进行辩护的伦理理论与伦理现实,另一方面旨在确立以“劳动”为轴心的伦理世界观。

(五)总起来看,“资本与劳动的关系”,作为一个“全部现代社会体系所围绕旋转的轴心”,[10]界划出两种伦理观(或者两种正义论)的根本区别:其一,从资本的逻辑出发,必然产生出一种使“资本雇佣劳动”(劳动力)成为一种社会正义的伦理,这是一种“以伦理看待资本”的伦理观;其二,从劳动的立场出发,则必然透过价值规律看到剩余价值之秘密以及“资本的积累就是无产阶级的增加”的普遍的不公正,这是一种“以伦理看待劳动”的伦理观。

2、马克思伦理观的科学基础:劳动与剥削

毫无疑问,资本主义作为一种剥削制度,与以往一切剥削制度相比有着实质的不同:它是通过“资本”对“劳动”的剩余价值剥削而建立起来的一种现代世界体系,是一种由“资本之统治”和“劳动之反抗”的二元对立所构成的“全球现象”。伴随着资本积聚的进程,资本的垄断与工人的反抗遵循着两种相互对立的正义理念或伦理观念:一方面是建立在“劳动者劳动”基础上的“正义”;另一方面是建立在“剥削者剥削”基础上的“正义”。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的最后一章表明:此乃是资本主义生产“最美妙”的地方,即它不仅不断地再生产出雇佣工人本身,劳动的供求关系以及工资的变动也限制在资本主义剥削所容许的范围内,而工人对资本家的绝对从属关系也就得到了保证,且这种“主-奴”关系更多地被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家描述成一种劳动力买卖的自由契约关系。[11]这里的关键词“劳动”与“剥削”拥有了一种“技术性”内涵:它们似乎变成了一个伦理中立的概念,而不再附加上道德的赞誉或谴责。亦即,在道德上受到赞誉的“劳动”一词,与在道德上受到遣责的“剥削”一词一样,在《资本论》的语境中似乎被赋予了“科学的”或者“伦理中立的”内涵。然而,马克思《资本论》在从抽象到具体的概念论证中对资本主义经济运动规律的揭示,作为一种围绕“劳动”与“剥削”的概念轴心展开的辩证运动,实际上是马克思“劳动的立场”的伦理世界观的真实体现。《资本论》确立了一种基于“劳动”的正义论,瓦解了一种基于“剥削”的正义论,因而奠定了马克思伦理观的科学基础。

(一)“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的科学基础。

《资本论》第一卷的前九章极其抽象晦涩,这一方面是由于马克思重新启用并赋予了黑格尔的辩证法以新的形式和内涵,另一方面是由于马克思重新启用并赋予了古典经济学家的劳动价值论以新的形式和内涵。在马克思的时代,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如西欧和北美的经济学家)主张通过预设私有制、利润以及或多或少的自由市场来考察资本主义体系并建构其模型,且在只能考虑价格的情况下探讨模型之功能,例如边际学派就没有与价格不同的价值概念。然而,马克思则是沿用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深入到资本主义的秘密,即剩余价值剥削,并且表明资本主义经济体系是一个使“剥削”合理化的经济-伦理体系,因而它的命运必然是“剥夺者被剥夺”。劳动价值论以及以之为基础的剩余价值学说,揭示了由资本对劳动的购买所导致的“物”对“人”的控制或奴役。它构成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理论架构,能够将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人类学的伦理批判和政治经济学的科学批判结合在一起,从而赋予“劳动的异化”以一种精确而科学的意义。(13)从这一意义上,劳动价值论不仅从经济学意义上而且从伦理学意义上奠定了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的科学基础。(14)

(二)“剥削”的道德难题是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的逻辑起点。

“剥削”与“劳动”这两个概念在《资本论》中作为一种“统计量”,既有实证性之目的,也有规范性之目的。剥削的实证性用法是指“资本剥削”体现为“利润”,因而“工人受到剥削”被说成是利润之由来。剥削的规范性用法则是指“工人受到不公正的对待”。(15)那么,如何看待“剥削”的规范性内涵?或者进一步,如何看待“剥削”的道德性问题?在《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从对“资本剥削”体现为“利润”的分析进展到对“资本剥削”体现为“不公正”的分析,是通过利润率下降规律的揭示和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分析进行的。马克思通过分析“资本主义积累”展开了被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遮蔽的“资本剥削”的规范性或道德性的维度。

“资本剥削”隐含着不公正的经济-伦理体系的“秘密”,尤其在资本的原始积累中,初始分配的不平等或者“不公”不仅造就了一个富有的资产阶级,而且造成了一个靠出售“活劳动”为生的无产阶级。例如,英国的圈地运动就是一个明显的抢劫和掠夺的例子。同样,由于技术变革,“资本的积累”可能会以更为隐蔽的方式进行“掠夺性”的剥削,(比如在20世纪中期绿色革命之类的短期技术变革中)因而伴随着大量人口的无产阶级化,而且这一过程变换着不同的形式持续存在于资本统治的逻辑中。

当然,“资本剥削”的不道德及其“掠夺”本性,总是被实证性的“公平交易”之“利润”所掩盖。判定何种资本积累的行为构成“掠夺”是困难的,而资本主义的历史充满了通过明显不道德的手段积累财富的事实,例如人们经常例举美国印第安人以24美元的价格将曼哈顿的土地卖给荷兰人的故事。问题的关键在于,资本主义的历史同时也充满了以道德上令人尊敬的方式获取财富积累或初始分配的事实,如通过技术创新、企业家的冒险、运气等。显然,仅仅从“资本剥削”的经济-伦理体系的功能视角指证“工人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并不能由剥削的规范意义得出资本剥削的经济-伦理体系之必然终结的结论。

由此,马克思伦理观旨在指证:“资本剥削” 的不道德是一种结构性的不正义。因为资本主义生产在结构形态上包含了两个方面:劳动过程(即使用价值的形成过程)和价值增值过程(即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而作为劳动过程和价值增值过程的统一,就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即商品生产的资本主义形式。这种生产关系在生产商品的同时,也生产出一种基于资本或者由“资本的立场”所创设的“正义的观念”。资本家作为人格化的资本,被资本的力量驱使着,狂热地追求“价值的增值”;由于他们榨取剩余劳动的方式和条件同奴隶制、农奴制相比,是一种历史的进步且更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关系的发展,因而在一种相对于奴隶制或者封建制的资产阶级“革命”伦理的话语体系下,“资本占有剩余价值”便似乎没有包含不平等或者不正义。美国学者伍德(Allen Wood)甚至指证:如果没有剩余价值,没有工人提供无偿的劳动,没有剥削,那么就不会有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资本占有剩余价值不仅是正义的,而且任何阻止这种占有的尝试都是绝对不正义的。[12]

这意味着,在资本主义的经济伦理体系的结构形态内,资本剥削的正义性(或者道德性)是由“资本的立场”进行授权的,它宣告了一种“剥削之有理”、“奴役之合理”、“雇佣之为正当”的资本主义的“正义论”逻辑。马克思《资本论》力图对这个建立在资本逻辑基础上的“正义论”进行一种彻底的理论思维的前提批判,因而是从破除资本主义经济伦理体系的意义上,动摇那种支撑“资本剥削”的结构性制度架构的。马克思试图表明,唯有破除这种建立在剩余价值剥削或奴役基础上的经济伦理体系,真正体现正义诉求的“劳动的立场”才能得以呈现。这一分析表明,“剥削”的“不道德”不能由资本主义规范体系加以诠释,而是由资本主义经济伦理体系的结构性的不正义或者不道德所界定。因此,对资本主义经济伦理体系的道德哲学批判,只有落实为一种唯物史观基础上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才能切中“资本剥削”的道德难题。由此,马克思《资本论》通过经济范畴的“人格化”,使得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核心指向一种经济-伦理批判,从而宣告了“资本剥削的经济-伦理体系”必然终结的命运。

 

【注释】①马克思思想的“总问题”这一提法来自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一书中对青年马克思思想的结构分析,阿氏强调“总问题”在理解某个特定思想整体中的重要意义。我们这里借用阿氏的“总问题”概念,是为了突出强调“使马克思成为马克思”的问题方式或思想方式与马克思对资本剥削的经济-伦理体系的深刻批判紧密相关。我们称之为马克思思想中的“伦理轴向”。

②他不再像青年黑格派那样在资本主义世界内部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世界进行批判,而是从根本上颠覆资本主义制度的意义上对其意识形态的虚假性进行批判和揭示。

③我们这里借用了梅扎罗斯在《超越资本:关于一种过渡理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中的表述方式,该书第一章的标题即是“破除‘普遍永恒资本’的符咒”。

④在这一点上我赞同英国哲学家I.梅扎罗斯关于马克思与黑格尔关系的论述,参见梅扎罗斯著,郑一明等译:《超越资本:关于一种过渡理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53页。

⑤阿尔都塞在《保卫马克思》一书中针对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西方学术界(关于马克思青年时期著作的辩论中的)一种主张“回到青年马克思”的错误倾向进行了分析批判。他认为这只是一场“政治辩论”而不是一种严格科学的“学术研究”。阿尔都塞对当时的这场“政治辩论”进行了描述,他说:“哲学家、思想家和宗教家们都纷纷投入到一场大规模的批判运动中去,他们要马克思回到马克思的本原,要他承认马克思不过是化装了的青年马克思。……这些善良的批评家们只给我们留下一种选择,即承认《资本论》(以及成熟的马克思主义)或者是青年马克思哲学思想的表现,或者是对这一哲学的背叛。这两种情况下,都必须全部修正既定的解释,必须回到体现着真理的青年马克思去。”(路易·阿尔都塞著,顾良译:《保卫马克思》,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36页)我们这里,与阿尔都塞一样,反对“回到青年马克思”来理解全部“马克思思想”;但是,同时,我们认为,关注马克思思想的“青年构想”与“成熟形态”之间的某种延续性和一致性也是非常重要的。它使我们在避免将《资本论》作为一种伦理学来误读的同时,也试图使我们尽量避免把《资本论》看作与伦理无涉的纯粹科学理论之误读。

⑥这一解释模式提供了一个认识当时社会斗争的比较狭隘的道德理论视角。因为,个体在劳动中的自我确证并不能够作为解释阶级斗争的历史哲学依据。因此,从这种人类学的劳动概念的“哲学”束缚中摆脱出来,是通过历史唯物主义的再生产理论或交往理论以及后来政治经济学批判中的剩余价值理论来完成的。

⑦关于马克思劳动概念在不同时期理解上的不同,尤其是青年马克思人类学意义上的劳动概念与《资本论》时期由劳动价值论所理解的劳动概念之间的不同,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研究论题,它关涉到马克思与伦理学问题中最为核心问题的讨论。我们这里重点不是讨论这个问题。

阿尔都塞说:“我们阅读《资本论》,看到《资本论》中可能仍然以看不到的东西的形式存在的东西;而这种‘阅读’⑧的后退通过同时完成的第二种阅读占领了我们所能赋予它的全部领域。”引自路易·阿尔都塞、艾蒂安·巴里巴尔著,李其庆、冯文光译:《读<资本论>》,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第27-28页。

同上书,第21页。

⑨在1867824致恩格斯的信中,马克思对该发现进行过评述。参见阿尔都塞、巴里巴尔著,李其庆、冯文光译:《读〈资本论〉》,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第84页。

⑩在1883年马克思写的《评瓦格纳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再一次谈到了《资本论》中的发现。参见阿尔都塞、巴里巴尔著,李其庆、冯文光译:《读〈资本论〉》,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第85页。

⑩我们这里借用了恩格斯的一句话。恩格斯在1885年为《资本论》第二卷所作的序言中如此追问:“为什么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好像晴天霹雳震动了一切文明国家,……?”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卷,第271页。

⑩马克思使用了两个概念,出卖(Verausserung)和异化(Entfemdung),这两个概念分别从经济学和人类学的不同语境中表达了资本主义社会工人与其劳动的关系,即工人必须出卖他的劳动形式,工人的活动和产品对工人说来是异己的东西。

(14)关于这一点我们不赞同某些西方学者(例如G.A.柯亨)的观点,认为劳动价值论不能作为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的基础。参见G.A.柯亨著,吕增奎译:《马克思与诺齐克之间》,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4页。

(15)关于这两种不同的用法,笔者参考了约翰.E.罗默在《自由的丧失:马克思主义经济哲学导论》(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一书中的有关提法。见该书第59页。

 

 

 

【参考文献】

[1]()路易·阿尔都塞、艾蒂安·巴里巴尔《读(资本论)》,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第159页。

[2]路易·阿尔都塞著,顾良译:《保卫马克思》,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65页。

[3]路易·阿尔都塞著,顾良译:《保卫马克思》,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66页。

[4]马克思著:《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页。

[5]参见马克思著:《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引自《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页。

[6]马克思著:《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引自《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0页。

[7][]伊林·费彻尔著,赵玉兰译:《马克思与马克思主义:从经济学批判到世界观》,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64页。

[8]马克思著:《德意志意识形态》,引自《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0页。

[9]马克思著:《资本论》第三卷,“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部分。引自《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卷,第579页。

[10]恩格斯:“卡尔·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书评—为《民主周报》作”,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卷,第589页。

[11]Marx, Capital Volume 1, Lawrence &Wishart eds, P.720

[12]Allen Wood, “The Marxian Critique of Justice”, in Philosophy & Public Affairs, Vol.1, No.3,1972, P.265

(原载《天津社会科学》,2011年第4期。录入编辑:红珊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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