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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给历史唯物主义定位
 

历史唯物主义被恩格斯誉为马克思一生中两个最伟大的发现之一。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标志着马克思新世界观的诞生。但我们目前如何看待历史唯物主义的地位?

很多版本的哲学教科书和文章都给予了错误的回答,总体上看主要有以下四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传统推广论”,即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是把辩证唯物主义的原理推广(即贯彻)到社会历史领域的结果[1]。第二种观点是“逆向推广论”,即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而辩证唯物主义则是历史唯物主义应用到自然领域的结果。第三种观点是“同时产生说”,即马克思恩格斯“把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同时运用于自然领域和社会历史领域,同时产生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2]第四种观点是“分支学科说”,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哲学,是“说明人类历史的唯物主义哲学”,或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哲学。[3]历史唯物主义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学科群的最高层次,而是分支学科。

以上这些观点都给予历史唯物主义以错误的定位。这主要是因为没有正确地把握马克思恩格斯的真实思想历程,从而未能真正揭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划时代的独创性的贡献。

纵观马克思的思想轨迹,他是以社会问题的研究为发端的。马克思的博士论文是研究德漠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鸡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但他并不是为研究自然哲学而研究自然哲学,实际着眼的却是社会问题,即通过对伊壁鸠鲁的原子偏斜说的肯定,弘扬自我意识、自由意志在社会历史中的作用。马克思的理论兴趣起初集中在社会历史领域,正如他在1841年底至1842年初在为博士论文撰写的新序言草稿中所强调的“由于从事更能引起直接兴趣的政治和哲学方面的著作,现在还不允许我完成对这些哲学体系的综述,由于我不知道何时才有机会重新回到这一题目上来”[4].

黑格尔的思辩哲学给马克思早期的思想以很大影响,但在1842年至1843年主编《莱茵报》期间,马克思所信奉的黑格尔的哲学思想与他在现实社会中所接触到的物质利益问题发生了冲突,产生了使他“苦恼的疑问”,这即国家政治制度与物质利益的关系问题。按照黑格尔的国家观,家庭、市民社会、国家是伦理观念发展的三个阶段,家庭、市民社会是国家的概念领域,是从属于国家的,即是说,不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而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马克思发现,研究现实的社会生活现象时,用当事人的意志来解释一切,忽视经济利益、社会地位和各种关系的客观本性是绝对千了不通的。按照黑格尔的思想,国家家应该符合国家的概念,这才是真正的国家,但是“任何国家、任何婚姻、任何友碗都不完全符合自己的概念”[5],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马克思着手研究社会发展的历史,他先后阅读了有关英国、法国、美国、德国等国家的历史著作及其他政治著作,如瓦克斯穆特的《革命时代的法国史》、兰克的《德国史》、林加尔特的《英国史》、施米特的《法国史》、孟德斯鸿的《沦法的精神》、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等等,他所研究的成果体现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一书中。在这里,马一克思批判了黑格尔唯心主义的国家观,认为黑格尔的错误思想根源在于他的“逻辑的泛神论的神秘主义”“把一切头脚倒置了”[6].正确的思想应该是家庭和市民社会本身把自己变成国家,它们才是原动力。什么是“市民社会”?马克思最初认同黑格尔的提法,将其称为“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接着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又提出“市民社会阶级”是“市民社会的一部分”。“市民社会”这一概念也就是后来提出的“生产关系”概念的雏形。

在这里,马克思对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的初步判断实际上是其新世界观得以产生的最初理论生长点。在此基础上,马克思认为需要对“市民社会”作深人的剖析。他高度重视政治经济学对哲学研究所起的作用,认为“历史之谜”的谜底隐藏在政治经济学的领域中,“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寻求”[7]

所以,马克思突破从哲学到哲学的思路,把针对“副本”(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推进到针对“原本”(资产阶级经济学和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批判。正是通过对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使马克思的哲学研究拥有了坚实的现实基础,同时也打开了崭新的思维空间—提出了新世界观的最基本的思想即科学的实践观。马克思早期的经济学研究成果首先体现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中。在这里,马克思明确离开用自由精神直接诊释世界的思维框架,而第一次把人的劳动作为社会历史过程的基础。“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8]。但这时,马克思把劳动区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异化劳动,一种是作为人的本质的生产即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异化劳动就是指现实社会即资本主义社会的物质生产:工人在生产过程中仅仅被当作“劳动的动物,当作仅仅有最必要的肉体需要的牲畜”。他们的劳动是像动物一样仅仅是“谋生的手段”[9]

这种异化劳动还是私有制产生的根源,在私有制特别是资本主义私有制中,社会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的发展,阶级、国家的发展都受到异化劳动的发展规律的制约。而后一种劳动即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则充分体现人的本质力量,马克思认为,这种劳动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实现。在共产主义社会中,人们的劳动主要不是为了谋生,而是使人得到全面发展,在这种劳动中,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矛盾都会迎刃而解。[10]

我们可以看出,在“手稿”中,马克思是从理想的劳动出发,把人的本质作为一种“应该”即理想化的劳动与社会现实即人的“类本质的异化状态”对立起来,这显然存在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痕迹。他没有进一步说明产生“异化”现象的历史原因,没有看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必然性,还没有对现实的物质生产的内在矛盾、发展规律和历史作用作出科学的说明。但对于一个新思想的开创者来说,重要的不是还存在多少旧思想的痕迹,而是那些突破了旧思想的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新芽。接着在《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一书摘要》中,马克思进一步阐明了“手稿”中的思想,也把物质生产分为两种,一种是作为人而进行的生产,即“手稿”中所说的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另一种是谋生的劳动,即“手稿”中的“异化劳动”。这同样是从理想的生产劳动出发批判现实的生产,把理想的生产作为人类社会的基础。

1844年下半年合作的《神圣家庭》一书中,马克思恩格斯开始把现实的物质生产作为历史的基础。他们批判了青年黑格尔派把历史与自然科学和工业分开的错误观点,提出了两点基本思想:第一,物质生产是历史的基础,历史的发源地就在尘世的粗糙的物质生产中,不在天上的云雾中。第二,不去认识某一历史时期的工业生活本身的直接生产方‘式,就不能真正地认识这个历史时期[11]。这里提出了一个明确的任务,就是要研究现实的物质生产的内在矛盾和发展规律,并在此基础上揭示它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在18453月写下的《评弗里德里希·李斯特的著作<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手稿中,马克思首次摆脱了费尔巴哈的影响,不再先验地设定人应该是什么,而是看到了生产活动的现实性、历史性。“谈论自由的、人的、社会的劳动,谈论没有私有财产的劳动,是一种最大的误解。‘劳动’按其本质来说,是非自由的、非人的、非社会的、被私有财产所决定的并且创造私有财产的活动”[12]

随着创新思维的不断延伸,一个新的思想逻辑框架终于诞生了。18454月,马克思写下了一个要点式的提纲,即著名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正是在这个“提纲”中,马克思提出了其新世界观的基础即科学的实践观,从而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在“提纲”中,马克思一开头就批评了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一切旧唯物主义的直观性,指出它们的主要缺点就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13]。马克思从实践概念出发对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的本质、社会的本质作出了科学的诊释,即环境的改变和人的自我改变相统一的基础是实践,人的本质在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14]

人类社会的历史都是实践的发生与发展的历史。“提纲”是新世界观即历史唯物主义的“天才萌芽”(恩格斯语),不是系统的理论表述,历史唯物主义的系统理论阐发是在1845年下半年至1846年马克思和恩格斯合作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在该书中,他们在肯定了自然界对于人的社会实践的优先地位的前提下,进一步确证了实践是人类世界存在与发展的基础。他们批判了费尔巴哈把人周围的“感性世界”视为自在的天然物,而没有看到这个“感性世界”已经是人的实践的结果。“他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先于人类历史而存在的那个自然界,不是费尔巴哈生活其中的自然界,这是除去在澳洲新出现的一些珊瑚岛以外今天在任何地方都不再存在的,因而对费尔巴哈来说也是不存在的自然界”[15]。这里所说的“不存在”,并不是说没有经过实践改造的自然是不存在的,而是说费尔巴哈把已经作为历史结果的、人们周围的自然环境视为自在的天然存在物是理想化的想法,是不现实的。同时,“形态”还在“提纲”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实践内部结构,明确把生产实践活动与其它活动区别开来,指出生产实践决定一切其它活动,如政治活动、宗教活动、脑力活动等。马克思恩格斯还深刻揭示了生产实践的内在矛盾运动即社会历史主体(现实的人)与社会历史客体(人周围的感性世界)的矛盾运动。“历史不外是各个时代的依次交替,每一代都利用以前各代遗留下来的材料、资金和生产力,由于这个缘故,每一代一方面在完全改变了的环境下继续从事所继承的活动,另一方面又通过完全改变了的活动来改变旧的环境”[16]

主体通过实践改变了客体,而同时客体也改变了主体。在“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还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首次作出了表述。他们从社会活动中区别出实践活动,从实践活动中区别出物质生产活动,物质生产的运动规律最终决定着历史的发展;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即“交往形式”),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形态由低级向高级不断发展的最终推动力。这是人类世界发展的客观必然性。同时,这种客观必然性在其不断实现的过程中内在地包含了人们的价值选择,在其现实的展开中体现着合乎人们价值选择的方向。在“形态”思想基础上,《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和《资本论》则对历史唯物主义作了进一步丰富和发展。马克思经过哲学—政治经济学—哲学的思想历程而创立新的世界观即历史唯物主义。我们可以看出,历史唯物主义并不是“传统推广论”认为的是把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在社会历史领域应用或贯彻的结果,也不存在“把唯物主义和辩证法运用于自然领域和社会历史领域,同时创立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同时产生说”。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立一开始并不是所谓的“一般唯物主义”,而是在扬弃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基础上直接创立历史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这一概念是后来恩格斯在1892年写作的《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一书英文版导言中提出的,而在“提纲”中,马克思首先称之为“新唯物主义”。新唯物主义的“新”是什么?承认自然界的先在性只是新唯物主义与旧唯物主义的共性,而不是新唯物主义的本质特征。确认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是人类社会历史的基础,才是新唯物主义的“新”之所在。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观点,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最显著的特点,正是从这个角度,马克思恩格斯在“形态”中也把自己的哲学称之为“实践的唯物主义”。而从历史唯物主义是具有辩证发展性质的唯物主义角度上看,历史唯物主义也被称为“辩证唯物主义”。

所以,实际上,“新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实践的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都是对马克思恩格斯新世界观的不同表述,实质都是一样的。“传统推广论”是受前苏联哲学界的影响而长期在我国哲学界占统治地位的。在前苏联,普列汉诺夫是马克思主义学说的积极传播者,但从他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中,我们可以看出他最早提出了“传统推广论”的思想。他说:“我们用辩证唯物主义这一术语,它是唯一能够正确说明马克思的哲学的术语”[17]。在解释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关系时,他认为,“……因为辩证唯物主义涉及到历史,所以恩格斯有时将它叫做历史的。这个形容词不是说明唯物主义的特征,而只表明应用它去解释的那些领域之一”[18]

在普列汉诺夫看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层面是辩证唯物主义,而历史唯物主义则是应用层面。而在斯大林那里,“传统推广论”得到最明确的表述,“历史唯物主义就是把辩证唯物主义原理推广去研究社会生活,把辩证唯物主义的原理应用于社会生活现象,应用于研究社会,应用于研究社会历史’,[19]。中国最早采用前苏联上述提法的是三十年代张如心的《哲学概论》,“辩证唯物论之运用于社会历史的领域中研究杜会的发展过程和它的规律性—使具体化为历史唯物论即唯物史观”[20]。建国后绝大多数哲学教科书也都使用上述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误释。在哲学思想的内在逻辑中,是否可以从唯物主义出发,在社会历史领域里“推论”出历史唯物主义?这同样是错误的。

爱尔维修早就把他的唯物主义运用到牡会生活方面,但得到的却是唯心史观;费尔巴哈虽然考察自然的时候是一个纯粹的唯物主义者,而一进人社会历史领域,却用宗教的变化解释社会历史变迁,得到的也是唯心史观。造成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从认识根源来看,是因为以往的哲学家不了解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采取的是抽象的与社会历史相分离的哲学立场,所以,在考察社会现象时,他们步人了歧途。

这四种观点还存在一种共同的错误,即把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对象作了狭窄的理解。他们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对象是白然、社会、思维三部分,而辩证唯物主义对应的是“自然”,历史唯物主义对应的则是“社会”。这样,“逆向推广论”便提出辩证唯物主义是历史唯物主义在自然领域推广的结果,有的学者则提出历史唯物主义只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或称之为“历史哲学”,或称之为“社会哲学”。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思想是发展与开放的,随着科学与社会的不断发展,处于不同层次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学科也应建立与完善起来,构成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科群。这其中,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哲学、社会哲学都应该大力发展,但不能把历史唯物主义直接等同于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或社会哲学。

马克思的思想历程始于对社会问题的研究并不等于马克思恩格斯新的世界观只是关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普遍规律的科学。如果历史唯物主义只是特殊领域的哲学,那么哲学是否还具有最高的普遍意义?如果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分属两个层次的话,恩格斯岂不是说马克思没有发现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马克思主义哲学创立时,建立相对独立的历史哲学或社会哲学的条件还不具备,现在看来应属于历史哲学或社会哲学的内容,如社会结构、阶级、国家和社会革命等问题只能放在历史唯物主义中加以阐述。但不能在研究对象上把历史唯物主义与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或社会哲学混淆起来。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学科群的最高层次与核心所在,它的研究对象是自然、社会、人三位一体的整个世界,而不是像历史哲学或社会哲学把“社会有机体”或“社会结构”作为研究对象。在“整个世界”中,“人”是现实的实践主体;“自然”包括自在的白然,但重点是研究通过主体的实践活动而形成的人化自然;“社会”,则是现实的社会关系形式,也是在主体的实践过程中形成的。这三者统一于实践这一基础之上。历史唯物主义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各分支学科是普遍与特殊的关系。历史唯物主义以各门分支学科为基础,各门分支学科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传统推广论”一方面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定义为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并以自然、社会和思维的统一为研究对象,另一方面,又把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对象定为研究人类社会的发展。这种自相矛盾的产生即缘于对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恩格斯的划时代哲学创新这一点未能理解与把握。

【注释】

[1]《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2]肖明主编:《哲学原理》,经济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

[3]杨耕:《“危机”中的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的现代阐释》,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王锐生:《社会哲学导论》,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o卷,第286页。

[5][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184250页。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2页。

[8][9][10][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3156-57101254页。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91页。

[13][14][15][16]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8384-8520-2232页。

[17]普列汉诺夫:《论一元历史观之发展》,三联书店1961年版,第198页。

[18]《普列汉诺夫哲学著作选集》第2卷,三联书店1962年版,第311页。

[19]《联共()党史简明教程》,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一5一一16页。

[20]张如心:《哲学概论》,昆仑书店1935年版,第448页。

(责任编辑  刘龙伏)

原文载《江汉论坛》1998年第1期,录入编辑乔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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