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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命题•符合——情境语义学视野下的“真”
   

情境语义学是20世纪80年代产生的一种语义理论,主要创始人是美国逻辑学家巴威斯(J. Barwise)和语言哲学家佩里(J.Perry)。情境语义学立足“情境”对自然语言的语义问题所作的阐释和刻画,有力地推动了意义与真理论的研究,在学界产生了广泛影响。本文重点考察情境语义学对“真”问题的研究。

在有关“真”的认识中,符合论的观点可谓源远流长,亚里士多德、洛克、罗素、早期的维特根斯坦、奥斯汀等都是符合论的倡导者和坚持者;情境语义学对“真”的认识承继了奥斯汀的思想,同样具有符合论的特性。“事实”、“命题”和“符合”是其三个不可或缺的核心概念,其中事实是真之参照,命题是真之载体,符合是真之界说。本文即从事实、命题、符合三个层面入手,通过与传统真理符合论的比较,分析和讨论情境语义学视野下的“真”。

一、情境语义学视野下的“事实”

无论在日常生活还是科学研究中,“事实”都是被广泛使用的一个概念。然而,要回答“什么是事实,却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罗素曾明确指出:“严格地说,事实是不能定义的。”[1]尽管如此,传统真理符合论的倡导者如罗素、维特根斯坦等还是对“事实”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说明。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事实”不是指“世界上一个简单的事物”,而是指“某物具有某种性质或某些事物具有某种关系。”[2]与原子命题、分子命题的分类相对应,事实可以分为原子事实、分子事实。其中,原子事实是最基本、最简单的事实,从中不能再析出其它事实;分子事实是原子事实的复合。

第二,事实具有客观性。正如罗素所说,“大多数的事实的存在都不依靠我们的意愿;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把它们叫作‘严峻的’、‘不肯迁就的’或‘不可抗拒’的理由。大部分物理事实的存在不仅不依靠我们的意愿,而且也不依靠我们的存在。”[3]

第三,现实世界由各种各样的事实组合而成,事实属于现实世界。

第四,事实决定命题的真伪,“事实是使得命题为真或为假的东西”。[1]具体说来,原子命题的真假取决于它是否与原子事实相符合,分子命题的真假取决于组成它的原子命题的真假。

综合以上几点不难看出,传统的真理符合论者对“事实”的认识较为笼统:除了原子事实和分子事实的区分,他们没有对影响命题及其真值的“事实”做出进一步的研究,这使得其对事实与现实世界之间关系的刻画较为粗糙。换句话说,尽管罗素等主张事实决定命题的真伪,但其对事实以及事实与现实世界关系问题上的简单化处理,使得他们实质上以现实世界为参照来考量命题的真值(例如,如果命题p所描述的事态在现实世界中成立,那么p就是真的)。罗素虽然也曾间接涉及事实的变动对于命题真值的影响,如他指出:“如果我说‘现在正在下雨’,那么,在某种天气条件下,这句话是真的,而在另一种天气条件下,这句话则是假的。这种使我的这句话成真或者成假的天气条件,就是我所说的‘事实’。”[3]但他对真理符合论的核心论证、对命题真值的逻辑刻画始终没有把动态因素考虑进来。

情境语义学对“事实”的认识与传统的真理符合论则有所不同。主要表现在:

第一,情境语义学借助“情境”概念,将影响命题及其真值的事实作了分类。在其看来,与命题及其真值相关的事实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个是与话语情境相关的事实,一个是与描述情境相关的事实。例如,当我说“你正坐着”,与“我”有关的事实是与话语情境相关的事实,而与“你”有关的事实是与描述情境相关的事实。情境语义学对这两类事实或者说两类情境的区分,为进一步考察命题及其真值奠定了基础。

第二,以话语情境和描述情境的区分为基点,情境语义学深入考察了不同类型的事实在决定命题及其真值中的作用。在其看来,话语情境影响话语的解释,而描述情境决定被解释后的话语的真或假。[4]例如,相对于我所看到的情境而言,话语所表达命题真;相对于更大的情境而言,话语所表达命题就可能假。总之,从制约命题及其真值的角度看,话语情境的影响是间接的,描述情境是衡量命题及其真值的直接参照。

情境语义学对话语情境、描述情境的区分,表明其对“事实”的认识比传统的真理符合论更为具体;对话语情境、描述情境在决定命题及其真值中的作用的考量,表明其对事实与世界的关系的认识比传统的真理符合论更为深入。

二、情境语义学视野下的“命题”

格雷林指出,“围绕着真理概念所产生的错综复杂的问题之所以为数众多和令人烦恼,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一开始讨论真理问题,哲学家们就在何种东西是真值承担者这个问题上莫衷一是。”[5]语句、命题、陈述、判断这四者中的哪一个是合适的真值载体? 传统的真理符合论者都以命题为载体来讨论真;从情境语义学对“真”的探讨看,它也把命题作为直接的真值载体;这表明,在真值载体的选择上二者不存在分歧。以下将撇开这一点,集中分析和讨论二者的分歧所在——命题的本质问题。

命题的本质是什么?对这个问题的最早讨论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在他看来,命题是思想的符号,是对事物的性质、状态或关系等的描述:“一个简单命题是一个有意义的陈述,它根据时态区别,以现在时、过去时或将来时表示主词有某种情况或没有某种情况。”[6]现代逻辑学家弗雷格认为,命题是语句的意义或思想内容。他说:“我并不认为‘命题’指的是思维的主观活动,而应指思维的客观内容,它可以成为许多人的共同财富。”[7]罗素指出,“一个命题可以定义为:当我们正确地相信或错误地相信时,我们所相信的东西。”[8]上述学者有关命题本质的论述虽有差异,但其在命题的具体表达方面却不存在什么分歧:通过pq等符号来表达命题是最常见的方式;如果考虑到命题所描述的事态,则可以将命题进一步具体化。例如,“张山有红桃A”所表达的命题p可以记作:p =[张山有红桃A];说谎句“本命题不是真的”所表达的命题可以记作:f =[Fa f]。这种表达方式意味着,传统的真理符合论者对命题本质的认识实际上具有或隐含着如下共性:第一,命题是句子的意义,是句子所表达的内容;第二,命题是抽象的,是摆脱了索引性及特定场合限制的抽象语句;第三,命题是客观的,“命题必须对于不止一个的语言使用者是有效的,从而它们的存在不能依赖于某个特定的说话者,这一事实要求命题具有客观性。”[5]

情境语义学派在命题本质的认识上与传统的真理符合论者存在较大差异。造成这种差异的根源在于真理符合论的倡导者之一——奥斯汀有关陈述的思想的影响。众所周知,奥斯汀在谈论真时选择了“陈述”这个载体,在他看来,话语通过两种方式,即描述性约定和指示性约定与世界联系起来:“描述性约定把语词(=语句)与在世界上发现的情境的类型,即事物、事件等联系起来。指示性约定把语词(=陈述,即实际说出的语句)与在世界上展现的某些历史情境联系起来。”[9]对奥斯汀的这一认识,巴威斯等在继承中又有所发展,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没有沿用奥斯汀所选择的真之载体“陈述”而将其修正为“命题”。在巴威斯等看来,命题是(成功的)陈述所作出的有关世界的断言,命题与陈述在两个方面有所不同:其一,陈述在本质上比命题更精细,因为不同的说话者完全可以使用不同语句作出不同陈述而表达同一命题。假设现在我对小张说“我很疲倦”,小张重复我的话对我说,“你很疲倦”。很明显,小张与我的话语使用了不同的语句,表达了不同的陈述,但却做出了相同的断言,因而表达了相同的命题,具有相同的真值。其二,陈述可以因预设失败而缺乏真值,例如当阳台上空空如也时,某人指着阳台说“阳台上的花是红色的”,该陈述就因预设失败而缺乏真值;由于命题仅仅是预设被满足的陈述所作出的断言,所以命题必有真假而与间隙无关。由此看来,把命题作为基本的真值承担者而把陈述看做派生或间接的真值承担者更为自然。

其次,将奥斯汀有关陈述的理解贯穿到情境语义学对命题的刻画中。按照奥斯汀,人们通过话语所做陈述A实际上包括两个部分:作为世界的组成部分的现实或历史情境sA;表达该陈述的话语所描述情境的类型TA。在巴威斯等看来,尽管奥斯汀本人并未使用“命题”概念,但据其描述的精神实质可进一步建立“奥斯汀型命题”。一个奥斯汀型命题也由两部分组成:由指示性约定决定的情境sA以及由描述性约定决定的类型TA。巴威斯等称第一部分为与命题相关的情境,AboutA),它是现实世界的有限部分;称第二部分为命题的要素类型,TypeA),它是由与语言相关的描述性约定决定的情境的性质。巴威斯等进一步给出了奥斯汀型命题的形式化表达,指出一个奥斯汀型命题p可以记作:p={sT}p={Aboutp);TypeA} p= {s[σ]}(σ表示p所描述的事态)。

巴威斯等对奥斯汀型命题的认识和刻画,表明情境语义学对命题本质的认识与传统的真理符合论之间有较大差异。

第一,对命题的构成要素认识不同。虽然都承认命题是句子的意义,是句子所表达的内容,但传统真理符合论视野下的命题仅通过命题所描述的事态得到表征,而情境语义学显然还意识到了“描述情境”对语句所表达命题的影响:一个奥斯汀型命题由话语所指示的描述情境以及情境类型T两部分组成,即p={sT}p={s[σ]},其与传统命题的根本差异是在命题结构的表达中增加了“描述情境”,使得情境要素内含于命题之中,成为命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对命题之抽象性的理解在程度上有所不同。基于传统真理符合论者的命题观,命题通过其所描述的事态得到表征,因而是摆脱了索引性及特定场合限制的抽象语句,抽象程度较高;按照情境语义学的命题观,话语所表达命题总要受到相关情境的制约,没有脱离情境的命题,情境是命题内含的一个重要参数。这表明,情境语义学视野下的命题并没有摆脱索引性及特定场合的限制,因此抽象程度较低。

第三,对命题之客观性的理解在程度上有所不同。基于传统真理符合论的命题观,命题的存在不依赖于某个特定的说话者,对于不止于一个的语言使用者有效;按照情境语义学的命题观,语句所表达命题随着描述情境的变化而变化,而描述情境又受话语情境等因素的制约,随着它们的变化而动态地变化。这使得情境语义学视野下的命题与说话者的联系较为紧密,因而客观性程度相对较低。

第四,对句子和命题的关系认识不同。基于传统真理符合论的命题观,不包括语境敏感成分的句子表达唯一一个命题,包括索引词如“你”、“我”、“现在”、“那个”的句子受语境因素的影响,所表达命题必须借助语境c来确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确定语境c,句子就表达唯一一个命题;按照情境语义学的命题观,任意一句子所表达命题总与描述情境相关,都必须借助描述情境s或语境cs才能确定:不包括语境敏感成分的句子所表达命题须借助相关描述情境s才能确定;包括语境敏感成分的句子所表达命题须借助语境c和描述情境s才能确定。这表明,无论是否包含语境敏感成分,描述情境都是刻画命题的一个重要参数:当描述情境的所指发生变化时,语句所表达的命题就发生相应的变化。因此,仅仅确定语境c,还不足以确定语句所表达的命题。

三、情境语义学视野下的“符合”

传统的真理符合论者常常通过“符合”来定义“真”。情境语义学虽然没有直接使用“符合”这个概念来刻画“真”,但其关于“真”的界定实质上渗透着“符合”的思想,因此也可以归结到符合论的麾下。尽管如此,情境语义学与传统的真理符合论对“符合”的认识仍然存在较大差异,主要表现在:

第一,对“符合”的界定不同。

在传统真理符合论者视野中,“符合”被看作命题与事实之间存在的严格的对应关系,这种对应关系是否成立决定了命题是否为真。在他们看来,语言和世界之间存在严格的对应或逻辑同构关系:分子命题与分子事实对应,原子命题与原子事实对应,名称与对象对应。维特根斯坦曾明确指出,“命题是实在的一种图像”,“命题是实在的一种模型”。[10]正因为如此,传统的真理符合论中的“符合”被认为是以“同构”关系为依据。

情境语义学对“符合”的认识深受奥斯汀的影响。在奥斯汀看来,一个陈述的真假不仅仅取决于语词的意义,而且也取决于在什么情境中进行什么活动。当通过指示性约定与一个陈述相联系的历史事态(即这个陈述所“指示”的事态)隶属于通过描述性约定与用以作出这个陈述的语句相联系的那种类型时,这个陈述便是真的。[9]显然,奥斯汀所理解的“符合”以“约定”为基础,反映的是陈述所指示的事态与语句类型之间的“属于”或“具有”关系。情境语义学对“符合”的认识在秉承奥斯汀观点的同时又有所发展。情境语义学看来:(1)一个陈述A所表达的奥斯汀型命题真,如果A所指示情境sA属于其所断言的情境类型TA,或者说,情境s属于类型[s];(2)“属于”关系可进一步定义如下:情境s属于类型[s](即<s,[s]>ÎOF)当且仅当sÎs;(3)命题{s[s]}真当且仅当sÎs[11]

总之,情境语义学与传统的真理符合论对“符合”的界定在两个方面不同:前者以“约定”为根据,把“符合”理解为情境s属于类型[s]”或sÎs”;后者以“同构”关系为依据,把“符合”理解为“命题与事实之间存在的严格的对应关系”。

第二,“符合”的性质不同

从情境语义学的角度看,任一命题(奥斯汀型命题)p都由指示性约定决定的情境s和描述性约定决定的情境类型T两部分构成,即p={sT}(或p={s[σ]},因此,奥斯汀型命题p的真实际上由两个因素决定:描述情境s和事态σ,它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其一,命题所描述的事态在情境s中成立;其二,情境s与命题所描述事态σ相吻合。对任一奥斯汀型命题p={sT}而言,唯有上述两个条件都得到满足,才能说s属于T,才能说 p是真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情境语义学视野下的“符合”是精致的符合——与之相比,传统真理符合论视野下的“符合”显然只看到了第一个条件,而且对第一个条件中s的认识也是不清晰的。另一方面,对任一奥斯汀型命题而言,当其内含的情境要素发生变化时,命题的真值会随之发生变化。由此,情境语义学视野下的“符合”又是动态的符合——与之相比,传统真理符合论的视野下的“符合”显然是静态的,因为它把“符合”看作命题与事实之间存在的严格的对应关系。

总之,情境语义学与传统真理符合论视野下的“符合”具有不同的性质,前者是精致的、动态的,后者是静态的、粗糙的。

四、结语

对“事实”、“命题”、“符合”等概念理解上的差异表明,从传统真理符合论历经奥斯汀的真理符合论及至情境语义学视野下的“真”,真理符合论已具有不同的涵义,表现出不同的特性。

第一,情境语义学与传统真理符合论对“假”的认识不同。

从传统真理符合论的角度看,致使命题为假的原因是单一的,即现实世界不能使命题所描述的事态成立;从情境语义学的角度看,致使命题(奥斯汀型命题)p={s[σ]}为假的原因较为复杂,需要考虑s[σ]两个因素:当情境s与事态σ不吻合或是情境s中存在相反事态时,都不属于[σ],此时,(奥斯汀型)命题p都为假。

第二,传统真理符合论视野下的真命题,在情境语义学视野下可以为假。同样,传统真理符合论视野下的假命题,在情境语义学视野下也可以为真。

基于传统真理符合论,一个命题为真仅当存在使之为真的事实;在情境语义学视野下,由于情境要素内含于命题之中,因此,句子所表达命题及其真值随着相关情境的变动而变动,它可能在一个情境中表达真命题而在另一个情境中表达假命题;句子所表达命题及其真值动态变化的特性,使得传统真理符合论视野下的真(假)命题在情境语义学视野下中可以为假(真)。

第三,存在这样的语句,在传统真理符合论视野下,它们表达矛盾命题并且一真一假;但从情境语义学的角度看,它们并不构成矛盾命题,因为二者可以都假。

以“克莱尔有梅花3和“克莱尔没有梅花3为例。基于传统真理符合论,二者表达的命题相互矛盾,必然一真一假;而按照情境语义学,二者所表达命题分别可以记作{s[有,克莱尔,梅花31]}{s[有,克莱尔,梅花30]}。当s为克莱尔不出现的情境时,s既不属于类型[有,克莱尔,梅花31] ,也不属于类型[有,克莱尔,梅花30],因此,这两个命题在情境s中都为假。[11]

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到,情境语义学对于传统真理符合论的改进和发展。值得关注的是,这种改进和发展根源于情境语义学对情境、情境与世界之间关系的认知与刻画。在情境语义学看来,情境是现实世界的组成部分,但“情境”不等于“世界”,因为世界非常之大,能够决定每一个问题、每一个陈述的真值,而情境只是一个“部分结构”,它对应于我们事实上所看到的、进行推理的,并且生活于其中的现实世界的有限部分。情境只能决定某些问题的答案,只能决定某些陈述的真值而不是全部。[4]从这个意义上说,只有正确地理解“情境”,才能合理把握情境语义学视野下的“真”。

 

【注释】

[1] 罗素.导言.载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M].贺绍甲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第7.

[2] 罗素.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0,第39.

[3] 当代西方著名哲学家评传(第一卷·语言哲学)[C].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6,第71页、第68.

[4] Jon BarwiseJohn Perry.Situations and Attitudes[M].CSLI Publications1999P6.

[5] A.C.格雷林.哲学逻辑引论[M].牟博译,涂纪亮校.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第31页、第42.

[6] 王路.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说[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第71.

[7] 弗雷格.论涵义和所指.A.P.马蒂尼奇.语言哲学[C].牟博、杨音莱、翰林合等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第398页(注释⑦,译文有变动).

[8] 罗素.论命题:命题是什么和命题怎样具有意义.载伯特兰·罗素.逻辑与知识[M].苑莉均译、张家龙校.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第345.

[9] 转引自涂纪亮.英美语言哲学概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第242页(译文有变动).

[10] 维特根斯坦全集(1)[C].陈启伟译.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第204.

[11] Jon BarwiseJohn Etchemendy. The Liar: An Essay on Truth and Circularity [M].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7 P127.

 

原载《湘潭大学学报》201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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