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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单位时代”集体道德行动的特征及其规律——基于社会调查的实证研究
   

改革开放前的单位组织既是安顿人们生活和精神的伦理实体,也是执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道德活动主体,人们很少对单位组织进行伦理争议和道德质疑。随着市场经济的进行,原本具有政治、经济、伦理复合功能的单位组织日益向具有现代意义的技术性组织转变。单位目标及其性质的变化必然导致单位集体道德行动的变化。转型期当代中国单位组织的集体道德行为有怎样的特征?呈现了什么样的规律?为考察单位制度转型给组织集体道德行为带来的影响,本课题组在200610月至20075月期间在江苏苏州、盐城、南京三个城市对这些组织的成员进行了访谈和问卷调查,试图发现组织(经济、政治、文化组织)的道德现状及其相应伦理的问题,以期为当前中国道德建设提供新发现,给出新解释,寻找新对策。

一、研究设计

(一)概念界定

为了进行社会调查,我们在设计问卷时,必须将一般性概念转换成具体的、可以测量的变量。对于本文所涉及到的相关概念作如下界定:

1)后单位时代:是指随着单位体制的改革,国家权力从单位中不同程度地退出,原先单位组织中的一些功能逐渐转由社会中介组织来承担,一些行业和部门的单位组织依然沿袭着单位制的某些特征,属于有着大量非典型单位组织的单位体制转型期。

2)单位、组织:单位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特殊组织形式。中国的单位不仅是专业化的工作场所,而且是负有特殊使命的社会组织。组织是由互动人群构成,具有内在结构和秩序,以实现一定目标的社会实体。问卷设计时,将单位组织这一基本概念进行了变量操作,操作化的结果是将这一概念分解成经济、政治、文化三大类组织。

3)道德:道德就其本质而言,是人类处理个体与类、“单一物”与“普遍物”关系的生存智慧,是对伦理普遍物的分享与获得。

4)集体道德行动:不同于组织成员的道德行动,是组织作为“整个的个体”的道德行为,是体现集体行动理念的道德行动。

(二)调查对象和组织实施

本次调查的基本对象是:企业、政府、文化组织(媒体、学校)等。此次调查的地点,主要选择在江苏省的苏州和盐城两个地区。我们通过问卷调查和座谈等形式先后对江苏苏州地区(包括昆山)和盐城、南京的一些单位组织进行了实地调查,共发放问卷694份,其中有效问卷689份,有效回收率为99.3%。

本问卷调查分二次发放:第一次发放时间是20069月,针对苏州地区不同单位组织(主要是企业和政府)进行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249份,有效问卷246份;第二次发放是20075月,针对南京地区的不同单位组织进行调查,此次共发放调查问卷445分,有效问卷443份。

本调查共召开座谈会三次:第一次在苏州,时间为20069月;第二次在昆山,时间为20069月;第三次在盐城,时间为20075月。

在问卷调查和访谈的基础上,本课题还引用、借鉴了国内外已有的相关调查数据,以便进行比较研究。

(三)调查质量的信度控制

为保证调查质量,我们对调查员培训、调查实施、问卷编码、数据录入、清理等各个环节加强了质量控制。在调查实施中,采用了调查员自查、调查指导员复查、课题组分别核查的三级质量控制方法。全部调查结束后,我们又通过SPSS13.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处理与分析研究,保证了调查数据及其分析的可靠性。

二、研究发现

改革开放前单位组织的集体道德行动逻辑有着明确的可预见性。单位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的一种组织化的社会管理建制,整体呈现出一种“依赖性结构”,即个人对单位的依赖,单位组织对国家的依赖,其道德行动也呈现为一种自下而上的“依赖性向量”。由于单位制度时代的个人利益、单位利益、国家利益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因此集体主义原则是单位组织乃至单位成员的道德行动逻辑。后单位时代市场经济背景下的当代中国,个人、单位、国家之间的利益既有内在的关联也有潜在的冲突,文化多样、利益多元的后单位时代的单位集体道德行动呈现出不同于单位制度时代的集体道德行动逻辑。目前中国组织的道德行动有着什么特征?呈现何种规律?通过研究我们发现单位集体道德行动有着如下的特征和规律:1、道德行动方向多元;2、道德行动动力不足;3、道德行动能力欠缺。

(一)集体道德行动方向多元

集体道德行动开展于社会提供的道德活动空间之中。后单位时代的组织告别了计划经济单位制度时代那种封闭的、依附性的生存格局,置身具有丰富空间特征的伦理世界之中。这一多维开放的现代伦理关系,为集体道德行动方向的多元性特征提供了客观的社会基础。市场经济肯定了单位组织作为相对独立利益集团的合法地位,为集体道德行动多元方向的特征提供了合法性保障和主体性前提。

计划经济时代单位制度背景下的组织伦理设计缺少也无需对天然道德载体的单位组织进行伦理规约,当单位组织被赋予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地位后,缺少伦理规约和道德约束力量的组织必定会以自身利益作为行为价值取向。社会转型引发的组织伦理关系变迁及单位组织利益独立性的肯定,加剧了组织伦理价值观念的变化。当个人利益与组织利益发生冲突时,当代中国的单位组织的道德行动已不再遵循单位制度时代那种唯上级集体的“依赖性向量”,出现多元化特征。当问及单位在处理组织与个人关系时,被调查者中50.8%的人认为应在倾向于组织利益的同时兼顾个人利益,26.1%的人认为应该完全遵从组织利益,10.3%的人认为应以最大化个人利益为主,还有12.9%的人感到困惑。这些数据表明,单位制度时代具有明确、单向度的单位集体道德行动已经遭遇分解,道德行动中呈现多元特征,不到三分之一的组织沿袭传统伦理以集体为原则的价值取向,差不多一半的组织具有将集体与个人利益相结合的伦理价值取向和道德决策能力,单位集体道德行动体现了单位制度转型社会的特征。

(二)集体道德行动动力不足

当代中国单位集体道德行动动力的不足,既体现在精神动力的失却也体现在社会动力保障机制的缺乏。

现代社会转型导致了人类道德活动空间的变化,传统道德哲学提供的理论及其原则已无法解释和应对现代社会复杂的道德状况,便产生了伦理危机。伦理危机状态下的单位组织在没有道德这一“最好动力”的境况下,便会听由“最强动力”也即市场经济效益原则的支配,加剧道德信仰的丢失,精神动力的失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群体性和社会性的道德问题已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政府规制的不完善、权力和金钱对社会生活的入侵,使得组织道德缺场的现象日益严重。尽管92.9%的人们希望由个人组成的组织,也应该如个人一样具有良心,承担道德责任,但事实上,多数组织在决策时缺乏道德意识。数据的统计结果显示,只有29%的人明确认为组织决策对道德有所考虑,44.3%的人认为组织决策时应该考虑道德,但不清楚实际工作中是否考虑,但13.4%的人认为组织决策时从来没有考虑道德问题,13.3%的人表示不知道。这些说明现实组织的道德处于“出场”状态,这在某种程度上折射出集体道德行动的精神动力不足。

集体道德行动动力的不足还反映在集体道德行动的社会动力保障机制的缺乏上。善恶报应、“德—得”相通是中国传统的道德信念及其伦理赏罚机制,也是集体道德行动的社会保障机制,虽然观念形态上人们还认同和怀念这一机制,但中国企业家系统2007年进行的调查数据表明[1],“德—得”相通这一机制在现实社会已遭遇破坏,30%的企业家认为,在目前阶段,讲诚信的企业往往吃亏;与之相关,50%的企业家认为社会诚信环境缺失是导致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原因之一;20%的企业家认为其合作伙伴中经常发生不讲诚信的情况。这说明,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伦理赏罚机制已经遭到破坏,当前中国单位集体道德行动动力的社会保障机制已经丧失。

(三)集体道德行动能力欠缺

现代社会是一个高度分化又高度整合的社会,要求有着相对独立性的组织具有较强的道德认知、决策和行为能力,调查数据表明,当前中国单位组织的道德能力有待加强。集体道德行动能力的欠缺体现在组织道德意识的不足和决策及行为能力的不足之上。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行,传统单位组织天然具有的伦理特征逐渐退化,作为社会工具性质的功能性特征突出,组织呈现出“去伦理”的倾向,组织道德意识的不足。调查数据表明,当前中国单位组织道德自觉意识不足的问题已较为明显,具体体现在组织伦理语境的失却和伦理共识的缺少上。被调查者中,48.8%的人表示过去六个月中没有听到本单位人员谈论伦理道德方面的事,41.5%的人表明听说过一两次,只有9.7%的人表明经常听到。组织伦理话语的缺失表征了组织的伦理盲视,这种盲视表明了组织道德意识的淡化。

组织道德行为能力除体现在组织道德意识之中,还体现在组织道德决策和行为能力之上。调查数据表明,当代中国单位组织的道德决策和行为能力有待增强。被调查者中,10.7%的人认为企业组织决策和行为时“唯利润至上”,51.4%的人认为企业主要考虑利润很少考虑社会道德责任;31.6%的人认为企业在考虑利润的同时逐渐考虑社会道德责任;6.2%的人认为企业在赢利的同时能自觉承担社会道德责任。这些数据表明,转型社会的中国只有极少的企业组织具有很好地协调自身利益与社会利益的道德能力,大多数企业不具备这方面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能力。

三、分析与讨论

上述调研结果表明,当代中国组织集体道德行动有着不同于单位制度时期单位集体道德行动的特征和规律。从组织伦理学的角度来看,组织是一个在有限理性制约下不断演化变动的生命体,集体道德行动不简单取决于组织领导者或其成员的道德行为和素质,且与文化传统依赖、组织伦理设计、制度伦理环境、社会伦理资源相关。当代中国单位集体道德行动在传统伦理“路径依赖”与市场经济“自然法则”的双重影响下现实地呈现,在个体德性与“伦理场域”的相互关联中辩证地开展,在社会现实的伦理需要和伦理理论的创新发展中健康地运行。

(一)伦理“路径依赖”与市场“自然法则”之间的紧张——集体道德行动的现实逻辑

尽管单位制度的社会管理方式在当代中国已有所变化,但单位制度的某些特质特别是其文化情感功能在依然有着很强的生命力,它对单位组织及其单位成员的行动依然有着很大的影响。当代单位组织行为,一方面受制于传统伦理的“路径依赖”,另一方面听从于市场经济的“自然法则”,呈现出一种内在紧张。

这种内在紧张呈现在组织道德实践中便是当代中国最为典型的“伦理—道德”悖论:一方面,组织以“伦理的实体”面貌出现,体现为集团内部的伦理性;另一方面,组织以“不道德的个体”状态行动,体现集团外在的非道德性。在问及“单位在处理个人、组织、社会关系时以什么利益为重”时,14.4%的人认为以单位职工的利益为重,69.8%的人认为以单位、集团的利益为重,13.1%的人认为以与单位相关的社会的利益为重,还有2.7%的人有不同的回答。这些数据显示,伦理“路径依赖”与市场“自然法则”的双重支配决定了集体道德行动的现实逻辑,目前中国单位组织大多是自发且有着异化倾向的伦理实体,组织尚未成为自觉的道德主体。计划经济时代单位制度背景下的组织伦理设计缺少也无需对天然道德载体的单位组织进行伦理规约,当市场经济赋予单位组织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地位后,缺少伦理规约和道德约束力量的组织必定会以自身利益作为行为价值取向,这种以单位集团利益为取向的行为很可能造成一种恶,这被阿伦特称之为“恶的平庸”,它不同于传统道德哲学视野中的恶,是一种无意识的、囿于习惯的恶,这种恶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以一种伪善的样态出现,不为人所认识和警觉,具有严重的危害性。要使集体道德行动的现实逻辑具有伦理合理性,必然进行伦理的设计和道德的制约。

(二)个体德性培育与“伦理场域”建设之间的关联——集体道德行动的建设对象

现代社会生活中存在的大量道德问题,是由组织不道德行动引发的。如何进行组织的道德建设?组织道德建设的对象应为个人还是社会环境?

传统道德哲学包括当代主流伦理一直将道德建设关注的中心放在个体德性之上,个体德性的道德教育一直是我们强调的重点。市场经济席卷、工具价值推崇的今天,“德”仍然是当代社会教育中未予放弃的要求(孩子从入学起,就有各种思想品德课,作为优秀学生指称的“三好学生”,“德”放在第一位),“德”也是政府所提倡的道德价值。中宣部、全国总工会、国务院“纠风办”等部门多年来也十分强调并着力推进。但我们的道德努力和建设成效间却存在着巨大的落差。原因何在?调查研究表明,这可能与我们与“伦理场域”建设的重视不够或道德培育方法的不当有关。长期以来,我们把社会道德建设的重任托付于宣传教育部门,我们在宣传、教育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精力,希冀通过宣传工作者和教育工作量的努力完成时代重任。事实证明,在急剧转型和变迁的现代社会,传统的道德培育方法已遇到困境。因为领域分离的现代社会,“伦理场域”极易异化,而调查数据表明,“伦理场域”与道德活动主体的行为关联极大,如,当问及“工作的态度、价值的取向受单位领导和周围同事的影响程度”时,被调查者中,10.7%的认为影响程度非常高,36%的认为影响程度高;44.7%的人认为影响程度一般,只有5.5%的人认为影响程度低,所有人都认为个体道德活动一定会受“伦理场域”影响。

道德活动主体都是在一定“伦理场域”中进行,也必受“伦理场域”的影响。传统道德教育的“伦理场域”处于自然自发状态,在其中道德教育与道德训练、道德努力与伦理秩序直接自然地同一。领域高度分化的现代社会,出现了道德教育与道德训练脱节以及“伦理场域”与道德努力分离的局面,因此当前社会的道德建设必须意识到这种脱节与分离,调整道德培育方法,在关注个体德性培育的同时重视“伦理场域”建设才能使我们的道德努力奏效。

(三)“尴尬”的伦理样态与道德哲学理论的创新­——集体道德行动的理论前提

我们正处于急剧转型的社会之中,人类道德活动空间的变化要求伦理理论也作相应的转变。当伦理理论未能及时根据现实社会结构的变迁实现道德哲学理论的创新时,社会伦理样态就会呈现“尴尬”局面。调查表明:组织这一集体性道德活动主体在当今中国伦理世界及其伦理关系的现实构建中已经占据主导地位,但现实中组织的伦理 “在场”与传统道德哲学理论及其实践中组织的伦理“缺场”处于相对紧张之中,造成了组织的伦理尴尬。

当今社会,组织对人类生活的渗透已无所不在。一个人从生到死,无时不处于这种或那种组织之中,如医院、幼儿园、各类学校、机关、工厂、商店等。社会转型导致的领域分化加剧了具有不同性质和特征类型的现代组织产生。具有强大行动能力的现代组织,既对其成员的行为价值取向发生明显的作用,也对生活于其中的社会造成巨大的影响。组织化社会中的人们已认识和感知到这种作用和影响,并为伦理世界中组织伦理的缺场而苦恼。调查显示:大多数人认为单位组织对社会伦理环境及道德风尚有很大的影响,其中35%认为组织不道德对整个社会发生严重不良影响,51.2%的人认为影响较大。这些数据说明,组织不是如人们所认为的处于“非道德的神话”之中,也就是说,不管你是否愿意承认,客观世界中的组织具有强烈的伦理特质和道德特征,它需要进行伦理的思考和道德的问责。然而,传统道德哲学中有关组织的伦理理论及道德实践的论述几乎是个盲区,这种组织伦理理论的缺乏便造成了组织成员工作场域的伦理烦恼。当问及工作者烦恼心的由来时,37%的人认为人际关系处理是最费神的事,24.4%的被调查者人认为烦心事来自于专业技术能力不足,18.9%的人认为工作中的不快来自于所受待遇的不公正,9.9%的人认为工作中的烦心事来自于工作环境差,还有9.7%认为工作中的不快来自其他方面原因,如工资待遇、工作压力以及莫名其妙的原因等等。它表明,伦理困惑及道德难题的处理已成为工作中最为烦恼的问题,远远超过专业问题及工作境遇及待遇问题。

以上一组数据展现给我们这样一幅伦理图景,当前中国组织在现实的伦理世界中正处于“尴尬”的样态:一方面,组织已成为一个强大的“伦理场域”影响着组织成员也影响着社会的伦理道德;另一方面,组织这种伦理特质和道德特征却未全然进入伦理学理论的研究视域。这种“尴尬”的伦理样态,体现了一种内在的紧张,也暗喻了一种转型。这是一种机体不适和过渡的生命状态,既可能成为生命急转直下的临界点,也可能成为机体走向健全的转换点。它昭示着中国伦理道德的建设已经进入一个重大转折和转换的关键期。根据社会现实需求的创新的道德哲学理论是确保集体道德行动的理论前提。

四、结论

当代中国单位组织正处于从传统伦理向现代伦理转型的过程之中,应该说,这是一个失范与建构、裂变与提升并存的伦理变迁过程,处于伦理建设急需加强的关节点上。单位及其单位制度“仍然在今天的中国社会中作为一种社会的基本结构,作为一种统治的形式以及作为一种制度顽强地表现着自己的存在。忽视这种社会存在,忽视研究和理解这种社会存在,我们就很难深刻地理解今天的中国社会及其发展,我们就很难理解今天中国社会成员的行为方式与特征,进而也就很难从根本上把握中国今天的社会。”[2]只有立足于中国单位制度变迁的社会语境,客观把握目前单位集体道德行动的特征和规律,依据组织伦理理论的创新应用,才能更为有效地进行当代中国社会的道德建设。

【参考文献】

[1]http://www.ceis.gov.cn/Item/964.aspx

[2]李汉林.中国单位社会:议论、思考与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3.

(原载《道德与文明》2010年第4期。录入编辑:红珊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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