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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约束论
   

道德约束,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必须遵守一定社会或一定阶级所提倡或认可的行为准则、规范的制约。道德约束是社会正常生活,特别是社会主义社会生活所不可缺少的。道德约束和法律、纪律约束等不同,它主要靠人们的内心信念、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社会心理影响的力量起作用,因而对于一个将社会道德规范要求内化为个人内心信念的人,他是躬行道德而并不感到受强制的。换言之,他是主动地、自觉自愿地也即是自由地选择道德行为的。

可是,近几年来,在有些同志看来,似乎讲道德约束同发挥人的主体自觉性,同人的全面发展是对立的,不相容的,这些看法是不够妥当的。

从伦理思想发展史看,绝大多数伦理思想家都肯定并强调道德约束的意义。孔子讲:“见利思义”,“见得思义”,又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他辨义、利,别人、己,就是强调在处理人伦关系时,要重视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反对个人自私自利。因此他强调人们要约束自己,“修己”、“克己”。

孟子认为社会的人应该受仁义道德的教育和约束,“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为此,他还发挥了一套关于性命关系的议论,他说“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食色等欲望需求,虽是人的自然本能即“性”,但“知命”的君子却不把它们仅仅看成是人性之所需而不顾一切地去追求,因为它是受某种客观必然性即“命”制约的。

主张人性善的孟子尚且强调人的行为要受礼义道德规范的约束,那么,主张人性恶的荀子就更不待言了。荀子明确提出人类生活的特点是社会性(由于时代的局限他只能提出“群”的概念和“群居合一”的命题),并用社会性解释道德的起源,论证社会的人要受礼义道德规范的约束。秦汉以来的伦理思想家,在解释、发挥乃至修正孔、孟、荀的思想学说时,也都强调道德的约束作用。汉代学者讲义利之辨,宋明学者讲理欲之辨,如同春秋战国时期的伦理主张有其阶级的理论的局限性一样,它们也难免有自己的阶级的和理论的局限性,这是自不待言的,但是它们强调人的行为应该受道德约束这一点则是反映了人类社会生活的客观要求和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

西方伦理思想家又怎样看待道德约束呢?英国著名哲学史家梯利讲:“几乎所有的希腊道德理论都怀有秩序、和谐与调和的理想,人应该服从理性的约束、克己,对待一切事情都守中庸之道。”毕达哥拉斯在他一连串的道德格言中有“忍耐”、“退让”、“节制”等道德要求,赫拉克利特强调克制情欲的放纵,他讲:“品性是一个人的守护神”、“扑灭放纵之情,应有甚于消灭火灾”,又讲:“如果幸福在于肉体的快感,那么就应当说,牛找到草料吃的时候是幸福的。”苏格拉底、柏拉图都讲“节制”,柏拉图讲:“节制是一种秩序,一种对于快乐与欲望的控制。”经过他们的提倡和论证,“节制”被定型化为古代希腊“四主德”(智慧、勇敢、正义、节制)之一。亚里士多德强调人的行为要受理性的约束。他讲:“人之与动物、物件的区别适在于置行为之于理性”,“如果同人性的其余部分相比,理性是神圣的。那么,同人的一般生活相比,合乎理性的生活将是神圣的。”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都强调国家和整体利益高于个人和局部利益,个人局部利益应该服从国家整体利益。主张快乐主义的伦理思想家,从德谟克利特到伊壁鸠鲁,也同样讲节制。德谟克利特讲:“应当拒绝一切无益的享乐”,“无节制的愿望是一个儿童的事,而不是一个成人的事”。在他看来,只有做到节制才能保持真正的更大的快乐,“节制使快乐增加并使享受更加强”。他认为能够节制自己的人是勇敢者,“我们应该不仅把对敌人取得胜利的人看作是勇敢的人,而且也把那对自己的欲望取得胜利的人看作是勇敢的人。”他还提出道德约束应建立在义务观念上,“应该不是由于惧怕,而是由于义务,不做有罪的事”。伊壁鸠鲁讲人生目的就是快乐,但他认为追求快乐时要持审慎的态度,德行就是“追求快乐时的审慎权衡”关于这一点黑格尔曾说:“宁可有理性而不幸,不愿无理性而幸运”。资产阶级思想家是主张个人享乐和利己主义的。他们讲“趋乐避苦”、“趋利避害”。但是作为伦理思想家,许多人也并非只讲发展自我,不讲约束自我,洛克就曾经讲过“自由,正如人们告诉我们的并非人人要怎样就可以怎样的那种自由”。霍布斯提出人们必须互相让渡一部分权利,才能结束“人与人象狼一样”、“人人相互为敌的战争状态”,从而达到维持社会和平和保存自己的目的。黑格尔反对抽象理智把自由与必然对立起来,在伦理思想上,他主张义务与自由的辩证统一。他说:“在义务中,个人得到解放而达到了实体性的自由”。他认为主观性、自然冲动是“抽象的自由”、“形式的自由”,他批判这种“自由”,他说:“义务仅仅限制主观性任性,并且仅仅冲击主观性所死抱住的抽象的善。……所以,义务所限制的并不是自由,而只是自由的抽象,即不自由。义务就是达到本质、获得肯定的自由”。

值得提出的是,自六十年代以来,西方伦理学重新转向规范伦理学。这一新的发展趋势的出现,当然主要是由于西方社会科技进步和社会危机的迸一步发展所造成的“道德危机”或“道德真空”而引起的。而临着西方物化的世界,人的情感受到压制,心理平衡受到破坏,自然、社会、家庭、个人都尝受到危机或威胁。西方一些有识的伦理学家把摆脱危机的希望寄托在改造人性、改变人的行为,使人更好地理解自己生活的意义和价值上。因此,在伦理学研究上,他们转向解释人的生活价值,指明人的行动方向,并制定出指导人行动的道德原则规范的规范伦理学。这尽管有很大局限性,但可以说从一个侧面或一个角度说明了在人类社会生活中道德约束的不可或缺和不容忽视。

在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看来,道德约束问题,既是关系到怎样看待个人和社会、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及他人利益的关系问题,也是关系到如何理解意志自由和必然性的关系问题。关于意志自由和必然性问题,恩格斯在批驳杜林时指出:“如果不谈谈所谓的自由意志、人的责任、必然和自由的关系等问题,就不能很好地讨论道德和法的问题。”他又说:“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因此,意志自由只是借助一于对事物的认识来作出决定的那种能力。”这就是说人的主观认识和行为是受客观规律即客观必然性的制约的,它们只有符合客观规律性和必然性的要求,才能达到欲求的效果,即获得自由,道德行为和道德自由也是如此,不过其间的关系更加复杂罢了。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不仅从意志自由和必然性的关系上,而且从人和社会、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及他人利益的关系上,科学地阐明了道德约束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意义。

一定社会和一定阶级的道德原则、道德规范和道德理想,一定时代的社会道德舆论和社会道德心理,对人们来说都是客观存在。然而现存的不一定是必然的。这里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现有道德是有积极进步意义,是促进社会发展和人的自身发展的推动力量。这种道德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反映,具有必然性、合理性。对此,人们自然理应自觉地受它们的约束,而不能幻想摆脱它们。另一种情况是,现有道德没有积极进步作用,相反地,成为社会发展和个人完善的思想精神障碍。这种道德已丧失现实必然性和合理性。对此,人们显然不应该再受它们的约束,而是应该起来打破它们的约束。并且用一种反映社会历史发展趋势的新道德来代替这种业已过时的、陈腐的旧道德,但是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也不能完全不受道德的束缚。一方面,人们摆脱和打破的是腐朽道德的束缚,而不是要摈弃任何道德约束。革命者、改革家都有自己恪守的道德和道德理想,这是他们的精神支柱,也是社会评价他们的标准。如果他们背弃了自己的崇高的道德理想信念,不再自觉地用自己所选择的道德原则规范和理想信念约束自己的行为,他们也就失去了革命者和改革家的尊严。另一方面,任何社会的革命变革,并不引起也并不要求道德生活上的整个中断,因此,人们在变革社会生活的活动中,不仅不能同人类的和民族的优秀道德传统相背离,而且只有借鉴继承这些优秀道德才能创建新道德。

在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看来,道德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产物。道德与人类社会同时产生以后,或者说在人类能够自觉地思考道德现象以后,一直充当着调节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集体之间,以及集体与集体之间相互关系的工具。调节职能是道德的最根本的职能,其不可缺的重大社会作用即在于调节、协调社会各种利益关系。因此,作为道德的主体,无论个人、集体还是国家、社会,都有一个正确处理利益关系的问题。所谓正确处理利益关系,就不能仅仅着眼于主体自身的利益,更不能不顾一切地膨胀自身利益,而是要按照一定社会或人们所认可的道德规范要求对自身利益加以必要的约束。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坚持人和社会、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相统一的观点,既反对用个人否定社会,将个人凌驾于社会之上,也反对用社会来否定个人,将社会变成同个人相脱离相对立的抽象存在物一一虚幻共同体;既反对对社会不负责任的纵欲享乐主义,也反对压抑个性的禁欲主义。并且在总结人类道德生活经验和道德意识发展规律,吸取历史上伦理学说的某些合理因素,特别是在共产主义运动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科学的共产主义集体主义的道德理论的原则和规范。它们随着共产主义运动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和完善。马克思和恩格斯所指出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在社会主义社会中,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集体主义道德原则,要求正确处理个人、集体和国家三者间的关系,如毛泽东同志所讲的,“提倡以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为一切言论行动的标准”。这是因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个人、集体和国家之间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国家代表整个社会的共同利益,各个“真实的集体”(“非虚幻的共同体”)都代表一定范围的共同利益,而作为社会集体成员的个人,其自身利益的实现和发展则既要由国家集体利益的发展为前提,同时又扩展和充实着国家集体利益。因此,在个人、集体和国家三者利益根本一致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社会集体成员个人的一切活功,都必须自觉地维护社会集体的利益,不能“个人至上”,“以个人为核心”,为膨胀个人利益而损害社会集体利益,也就是说要自觉地用共产主义集体主义道德约束自己。不仅如此,在社会主义义社会,个人利益和社会集体利益并不是完全一致、完全融合的。一方面,社会集体满足每个成员的个人需求要受到各种具体条件的限制;另一方面社会集体利益的发展需要每个社会集体成员为之艰苦奋斗,乃至做出种种必要的牺牲。毫无疑问,社会集体利益要高于个人利益,社会集体的发展比个人的发展更重要。在二者发生矛盾的时候,后者理应服从前者。列宁在论述个人和集体的关系时,曾援引过考茨基如下一段话:“无产者在他还是孤零零的个体时是没有什么力量的。他的全部力量,他走向进步的全部能力,他的一切希望和愿望,都是从组织中,从他和同志们有计划的共同活动中汲取来的。当他成为伟大而强有力的机体的一部分时,他就觉得自己是伟大而强有力的了。在他看来,这个机体就是一切,而单独的个体同这个机体比较起来是没有多大作为的”。这就是说,从历史唯物论的观点来看,个人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只有依靠集体和社会实践的主体一一人民群众的力量,才能为个人全面施展其聪明才智提供强大的实践力量和广阔的现实舞台。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与旧伦理学虽然都讲道德约束,但是二者是本质不同的。首先,旧伦理学讲道德约束,往往是从人和社会、个人利益和共同利益相互对立的片面认识出发的,因此往往片面地强调个人利益服从“共同利益”,压抑或抹煞个人利益。这种理论认识上的片面性反映了以往社会人民群众的个人利益和剥削阶级国家的利益(虚幻为“共同利益”)相互对立这一私有制社会的历史背景,如恩格斯所说的,“在历史上各个时期,绝大多数的人民都不过是以各种不同形式充当了一小撮特权者发财致富的工具”;也如马克思所讲的,在以往社会“种族的利益总是要靠牺牲个体利益来为自己开辟道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和剥削制度的消灭,为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统一创造了社会前提。

其次,与上述片面性认识相联系,旧伦理学讲道德约束,又往往是从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情欲与理性、肉体快乐与精神快乐、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义务与幸福、现实与理想等等的对立来立论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在上述旧伦理学家仅仅看到矛盾对立的地方,却同时看到了它们之间的一致和统一。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坚持唯物辩证法,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克服了这一对立。正如列宁所指出的,“共产主义应该带来的不是禁欲主义,而是愉快活泼的精神以及也由完美的恋爱生活所产生的蓬勃的朝气。”

道德约束,是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一个普通常识问题。近年来,有些同志要重新思考它,审视它,是同我国经历过的一些历史生活分不开的。在十年动乱期间,共产主义集体主义道德被林彪、“四人帮”曲解成抹煞个性的禁欲主义;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在道德领域所面临的任务是拨乱反正,对被篡改歪曲的共产主义集体主义道德原则,做出科学的,完整准确的解释。斗争的任务决定了斗争必须在两条战线上展开。由于思想道德领域斗争的错综复杂性,以及人们在个性受到压抑、个人利益受到严重伤害的情况下,往往比较注重于对禁欲主义的批判,而对极端个人主义和无政府主义思潮的危害性则估计不足。同时,在对外开放过程中,一些人对西方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思潮和生活方式认识不清,这样一来,在一些同志当中,特别是在一些青年同志当中,便产生了爱讲“个性”、“自我”,不爱讲集体、组织,爱讲意志自由,不爱讲道德纪律约束,爱讲个人需求的满足,不考虑客观条件是否允许这样一种心理情绪和思想倾向,自觉不自觉地将道德约束视为消极的东西,视为同发挥人的主体自觉性,同人的个性,全面发展对立起来。

实际上,道德约束不仅同发挥人的主体自觉性、主观能动作用并不矛盾。而且同人的个性的全面发展也并不矛盾。一般说来,人的全面发展以物质生活的丰富,和精神文化生活的充实作为前提条件。共产主义道德指明了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协调发展的生活价值目标,引导人们在丰富充实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中多方面施展自己的聪明才智。道德并不排斥人们对物质文化生活的追求,但是它却规定了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实现这些需求的界限。也就是说,人们的生活追求是无限的,但它的满足却只能是有限的。个性的全面发展的实现既然是一个具体的历史的发展过程,那么,人们就不能超越社会历史条件及由它规定的社会原则和道德原则而抽象地谈个性的全面发展。即使在社会产品极大丰富的共产主义社会,仍然需要有人们所必须遵守的社会原则和道德原则,社会生活才能是有秩序的、和谐的,从而有利于人的个性的健康全面的发展。

当前,全党全国人民正在团结一致、同心同德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党中央号召我们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起抓,要求我们狠抓党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坚决抵制资产阶级“个人至上”、“金钱至上”的思想意识和腐朽的生活方式的侵蚀,努力把自己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在这种形势下,我们正确地理解道德约束的意义和作用,自觉地用共产主义道德约束自己,乃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原载《江淮论坛》,1986年第3期。录入编辑:红珊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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