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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荣有、宋小兰】论经济伦理主流
   

伦理主流是伦理领域时代精神的集中体现,是现实社会经济关系的本质反映。随着市场经济在中国的崛起,体现新时代精神,反映新经济本质关系的新伦理主流必然会应运而生。那么在当代中国,经济伦理主流有哪些呢?

一、经济伦理主流的本质

经济伦理主流,是一定民族在其特定生存空间的社会生活环境基础上,在其历史发展进程中,逐渐形成、积淀起来的一种以善恶形式来从根本上集中地反映社会经济利益关系的特殊社会意识形态现象;是经济伦理意识和经济道德准则的结晶;是为广大民族成员所景仰和称道的整合性的经济道德价值体系;是居于经济伦理意识和经济道德准则群核心地位的稳定性的价值观念,对人的经济道德活动和经济道德行为起着根本性的导向作用。[1]

经济伦理主流的本质主要从下列三个方面来理解:

首先,经济伦理主流作为一种“精神”现象,属社会上层建筑范畴,是社会存在尤其是社会经济基础的反映。经济伦理主流作为一种社会意识现象,本质上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社会存在主要包括地理环境、人口因素和生产方式三大要素。但从根本上来说,对伦理主流起到决定性影响的主要因素,是社会生产方式。生产方式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体,决定着社会的生存和发展,也决定着经济伦理主流的性质、内容和特征。生产方式中,直接对伦理主流发生决定性影响作用的,是生产关系。生产关系的总和称之为经济基础,与此相对应的是社会的上层建筑。经济伦理主流作为思想上层建筑现象,本质上是社会的经济基础的反映。因此,要了解一个民族、一个社会的经济伦理主流,不仅要了解一个民族、一个社会所特有的生产方式,更重要的还必须要了解一个民族、一个社会所特有的经济基础。

其次,经济伦理主流是以善恶的形式对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通过伦理道德去认识世界,反映社会经济关系,总是以善恶的形式去进行的。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人们总是从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及其立场出发,把一切符合于一定的社会关系要求的行为叫做善;反之,则把一切不符合于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要求的行为叫做恶。从而肯定善,否定恶,达到扬善抑恶,维护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的目的。

再次,经济伦理主流是通过善恶矛盾来从根本上集中地反映社会的经济利益关系。经济伦理主流正是通过善恶矛盾来反映社会的利益关系的。但是,它不是一般的反映,而是从根本上集中地去反映。也就是说,经济伦理主流反映一定社会的利益关系,不是从表象上去反映,而是从本质上去反映;不是从次要的方面去反映,而是从主要的方向去反映;不是反映这种利益关系的外在要求,而是反映这种利益关系的内在要求;不是反映这种利益关系的偶然性要求,而是反映这种利益关系的必然性要求。因此,这种反映不是非根本的、零星的,而是根本的、集中的。这种反映的成果——经济伦理主流,也无疑是伦理意识的结晶,是经济道德准则体系的内核,对人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起着根本性的价值导向作用。

经济伦理主流作为以特有的善恶形式从根本上集中地反映社会经济利益关系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现象,必然有着其自身独具的基本特征。这些基本特征,反映在空间上,经济伦理主流具有民族性和社会性;反映在时间上,经济伦理主流具有历史性和时代性;反映在表象上,经济伦理主流具有共同性和稳定性;反映在地位上,经济伦理主流具有内核性和支配性;反映在结构上,经济伦理主流具有整合性和系统性。

二、中外经济伦理主流的探寻

20世纪70年代末起,中国经济逐渐从计划经济转入市场经济的轨道,这个转变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市场经济要获得健康的发展,一方面要同旧体制及其观念进行顽强的抗争,另一方面它必须建立起自身内在的价值力量。如果市场经济没有内在精神支柱的话,则无法获得迅速发展的动力。

那么,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是什么?人们往往注重物质的推动力量,几乎所有的经济学家和大多数伦理学家都认定利益是市场经济的内在动力。这一理论的来源是亚当·斯密的“经济人”和利益导向论。斯密认为,市场经济是一种利益导向经济,所有的经济活动皆以追求利润为目的,求利必然产生竞争,必然扩大生产规模、增加积累、开拓市场,从而推动整体经济的发展。与此相应的是经济活动中的“经济人”的存在及其活动。在斯密看来,生产与交换的经济主体都是追求自利的理性人,每一个“经济人”都试图以最小的成本去获得最大的收益,这样也就增进了社会总利益。斯密的这一理论成为“利益动力论”的经典诠释。斯密的理论在我国引起共鸣的原因还在于,我国20多年来社会经济的巨大变化印证了利益的无穷魔力。在此之前的中国,利益,特别是自利一直是被否定的价值意识,是改革开放打破了传统价值观念的束缚,肯定利益追求的合理性,激发了亿万劳动者的积极性。“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致富浪潮极大地推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国民生产总值连续高速增长,中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一切都证明利益导向在经济发展中的驱动作用。

正是因为有上述理论和实践的依据,利益的道德意义愈来愈被人们所肯定,功利主义的理论由此而产生。今天,对利益的种种推崇本不足为怪,在一个曾有“重义轻利”悠久历史的国度里,为了冲破影响市场经济发展的旧观念,高举功利的旗帜是完全必要的。问题是,利益能否成为市场经济永恒的动力?它能否作为一种价值导向赋予人们时代的道德精神?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对价值导向要有正确的理解。价值导向虽然也根源于人们的利益需要和利益关系,但却是在更高的层次上反映社会普遍性的道德意向,指导人们对“应当”性的目标追求,因而价值导向必须具有道德的合理性,至少要符合下面三点:第一,应当具有值得大多数人认可的道德合理性。第二,必须具有较恒久的激励力量。第三,应该有良好的激励效果。而利益导向不完全具备这些条件。利益导向虽然在市场经济中是客观存在的,而且也不能否认它对人们经济活动的激励作用,也就是说,它有合理的方面,但是其合理性是有限度的;单纯的利益导向对劳动者或经营者的生产积极性的激发通常局限于眼前的、短期的时域范围,不具有永久激励的道德魅力;利益导向难以产生单一良好的激励效果,事实上它的后果是双重的。一方面人们对利益追求释放出个人最大的能量,推动中国经济迅猛的发展,另一方面唯利是图破坏了最基本的道德信誉,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利益导向的道德缺陷使其不能成为市场经济的价值导向。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否认利益在经济发展中的原始动力,利益永远是人们从事经济活动最初的动机。不然的话,我们又会回到无视客观物质利益的“左”的思维模式,不承认人们的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2]

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同时有物质和精神两种不同的力量在起作用。一方面,对利润的贪婪与疯狂成为经济活动最原始的动力,马克思援引登宁的话说:资本家“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贱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3]另一方面,西方的文化传统特别是宗教意识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合理发展。西方学者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对此作了充分的论证。韦伯认为,经济行为有合理与不合理之分,合理的经济行为是资本主义获得不断发展的生命源泉。经济合理主义首先体现为资本主义劳动组织的合理性,并依赖于法律和管理制度的合理性,但经济合理主义产生的源泉却是文化的合理主义,“尽管经济合理主义的发展,部分地依赖合理的技术和法律,但它同时也取决于人类适应某些实际合理行为的能力和气质。”[4]他认为,西方在宗教改革运动中诞生的新教及其伦理,始终是影响合理经济行为最重要的构成因素。新教,特别是加尔文教的禁欲伦理所倡导的“天职”观,客观上成为资本主义经济合理发展的精神力量。新教伦理的“天职”观使信徒坚信,只有节俭勤勉,拼命地劳动和赚钱,才能得到上帝的恩宠,完成自我的世俗义务。对信徒来说,劳动不是一种无奈,而是一种渴望,一种天职,“是他们对上帝应尽的义务”。而无论是劳动者还是企业家那种在职业责任引导下的永不懈怠的发奋、勤俭、恪尽职守的美德,确实符合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毫无疑问,韦伯是站在资产阶级立场上来评价新教伦理的,对此我们要用批判的态度对待之。但他提出的伦理文化对经济发展重大影响的观点极具启发性。首先,他提出了非经济因素对经济发展的深刻意义,尤其强调道德文化激发的精神动力对经济发展的至关重要。“自从禁欲主义试图重造尘世并在俗世中实现它的种种理想以来,物质财富获得了一种历史上任何阶段都未曾有过的、愈来愈大且最终变得不可抗拒的统治人类生活的力量”。“当禁欲主义从修道院的密室中出来,并且开始支配世俗的道德观念时,它便在建设现代经济秩序的巨大宇宙中发挥它的作用”。[5]其次,他指出了只有那些合理性的伦理文化才能真正地推动经济的发展。韦伯认为,并不是所有的伦理文化都有合理性的价值,只有那些与社会经济发展具有一致性价值内涵的伦理文化才具备合理性,才可能发挥经济动力的作用。再次,上述的逻辑推演则说明了道德价值导向对于经济活动指导的必要性。正如韦伯所指出的:“如果完成某种职业不能与最高尚的精神和文化价值观念直接联系,或者从另一方面说,假如它根本无需使人感到是一种经济强迫力量,那么人们一般就不会做出任何努力,去为它寻找存在的根据。”[6]那就是说,只有当那些人们认为值得追求的令人崇尚的东西,转化成人们经济行为的动机时,才能变成人们强大且持久的行动力量。缺乏对生活理想追求的价值观念,经济活动对人来说就显得乏味、没有色彩,除了迫于生存而不得不应付之外,难以激发热情,更谈不上奉献和追求。韦伯对新教伦理特别是加尔文教的推崇,不仅在于他对加尔文教伦理合理性的认可,更在于他看重新教伦理精神对指导人们经济行为的意义。应该说韦伯的新教伦理动力论更多着眼于对早期资本主义发展的分析,并且也遭到了一些学者的反驳和批评。例如,功利主义者抨击禁欲苦行主义违背了人类“自然”的享乐天性,但没有否定其经济动力的作用。随着资本主义进入现代以后,当膨胀的消费成为资本主义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之后,禁欲节俭的新教伦理被享乐主义所取代,“资本主义制度也因此失去了它的超验道德观”,其结果并不是资本主义发展甩掉了道德对其的束缚,相反,资本主义保障经济增长的能力出现了疑问,而“一旦社会失去超验纽带的维系,或者说当它不能继续为它的品格构造、工作和文化提供某种‘终极意义’时,这个制度就会发生动荡”。[7]50年代以来西方社会出现的生态危机、颓废主义等各种社会灾难,在贝尔看来是与文化精神的缺乏相关的。他认为“现代主义的真正问题是信仰问题”,“就是一种精神危机”。[8]因此,西方的许多学者致力于文化精神的再建,无论是新自由主义还是新保守主义,皆力图要为资本主义提供新的精神动力和伦理主流。

三、当代中国经济伦理主流的内涵

推动当代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精神动力应该是什么,它源自何处?对此问题的回答,首先在思想方法上要有正确的指导,也就是说要从现实经济生活中去寻找其所需要的精神因素。当然并不是任何精神力量都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只有与中国市场经济具有一致性的伦理精神,才是我国市场经济合理发展的必要条件,才构成当代中国经济伦理主流。

1、尚义求利

中国传统社会,其经济基础是以农耕为主体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在这种经济关系中,生产的目的是自给自足,这种经济运行机制就先天地缺乏一种强烈求利的动力机制;而生产力水平落后所造成的物质财富极其匮乏的状况,又必须通过尚义的价值取向,去调节由此可能引发的各种矛盾。因此,重义轻利的观念成为自然经济条件下的一种基本道德理念。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生产经营活动都实行高度的计划管理,缺乏内在利益机制;“左”倾思潮不仅进一步强化了平均主义分配方式及其观念,而且把“利”看作“私”,“富裕”等同于“资本主义”,因此,也在实质上否认了求利的正当合理性,鼓吹精神万能,精神至上;从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承了以往“重义轻利”的传统观念。

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的高级形态,是与以往的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完全不同的一种经济体制。在市场经济活动过程中,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的直接目的,并非是为了商品的使用价值,而是商品的价值,商品使用价值只不过是为了获得商品价值的必要手段。而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也迫使市场主体必须尽可能地获得最多的商品价值、最大的经济效益和利润。因此,求利是市场经济发展的直接动力,市场经济内含着强烈的求利机制。当然,现代市场经济又是一种高度规范性经济,它不仅依靠经济规律这只看不见的手来调节,而且还要依托法律和道德等这只看得见的手来进行调节。因此,既求利又讲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义利统一观念是这一根本要求的本质反映。

随着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向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转轨,立足于经济关系之上的经济伦理主流也必然发生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历史变迁。适应这种转轨的要求,重义轻利的观念也向尚义求利的义利统一观念转变。无疑,在这种转变过程中,义利统一观念也会与重义轻利观念发生矛盾和冲突。这种矛盾和冲突,实质上反映了不同经济形态和经济体制内在要求之间的矛盾冲突。其焦点在于:是肯定求利的正当合理性还是否定求利的正当合理性,是肯定个人物质利益的正当合理性还是否定个人物质利益的正当合理性。传统的重义轻利观念把义利对立起来,把对物质利益的追求看作是小人之所为,看成是“私心杂念”、“个人主义”、“走资本主义道路”,严重地压抑了人们生产劳动的积极性,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精神障碍,必须实行根本性的变革。

2、强调平等

在自然经济条件下,由于小农经济和地主经济互为盈缩的经济结构 [9],造就了宗法制度和家国同构、君权至上的封建专制的官僚体制,它使社会的人际关系形成了宝塔式的等级制。“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纲常,则是这种等级森严的社会制度的必然反映。计划经济时期,由于经济、政治体制的不完善和“左”倾思潮的干扰,等级特权思想依然相当严重。特别在“文化大革命”中,“四人帮”一伙大搞特权,给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造成了极大的灾难。

随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崛起,平等观念日趋深入人心。从根本上来说,平等观念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因为市场经济的基础规律——价值规律,要求商品必须实行等价交换;在市场面前,无论何人都必须以平等的身份出现。所以,马克思特别指出,商品是天然的平等派。而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民主政治,也必须以全体社会成员的独立、自由、平等为前提。离开了平等精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只是一句空话。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平等观念是现代社会所必须的一种根本性的观念,因此,从等级观念向平等观念的转变,则是一种带有根本性意义的观念变革。

3、敢于竞争

传统社会,在以农耕为主体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条件下,在宗法制度的家庭生活中,把人际关系的和谐放在首位,强调人们的行为保持“中道”以求“和”为目的,从而把“致中和”作为最高的道德境界,将“和为贵”视为最重要的道德信念。在“中和”观念的熏陶下,人们善于忍让,重视安稳守成,甚至形成一种可怕的东方式妨忌心理,即一个人成功了,别的人不是想方设法去超越他,而是千方百计去整掉他;不是通过创新发展来求生存,而是以保守维持现实来求生存。到了计划经济时代,由于实行高度的“计划”管理,企业作为政府的附属物,一切经济活动听命于政府的指令,缺乏内在的竞争机制;而“左”的思潮则把竞争斥之为“资本主义的产物”,认为“竞争必然导致两极分化、尔虞我诈”,导致整个社会道德沦丧,从而反对竞争,搞“大锅饭”,刮“共产风”,实行平均主义,结果严重制约了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把国民经济推向了崩溃的边缘。

无疑,竞争观念不可能在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的土壤中生成,而只能在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大地上生长。竞争规律是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之一。市场经济的运作,依托于竞争机制,从而对整个市场经济活动起着杠杆作用和调节作用,使经济活动和整个社会生活充满生机与活力。在竞争机制下,人们为了自身的生存发展,必须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聪明才干,从而充分地调动起人们生产、劳动和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促进整个社会持续地高速前进。反之,没有竞争,就会死水一潭,只能导致社会经济发展迟缓,甚至停滞不前,造成贫穷落后。

因此,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崛起,竞争观念必然会愈加强化。敢于竞争的精神,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强大动力。

4、追求效益

人类社会的文明与进步,归根到底依赖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市场经济正是以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最佳经济形态这一角色登上世界历史的舞台。市场经济那推动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的巨大威力,是通过商品经济的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来发挥作用的。而这三大法则与规律无时无处不涵摄、体现着市场经济最基本的也是最核心的客观精神——效益精神。效益精神反映了市场经济求利性本质的根本要求。效益就代表着强者,就意味着优胜,就显示着发展。可以说,效益精神是市场经济的灵魂和生命。深圳特区最早提出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口号,正是对市场经济效益精神的认识和反映。

效益精神作为市场经济的内在的客观精神,在推动社会生产力迅猛发展的意义上有了充足的伦理意义和道德价值,成为一种升华了的功利精神。在这种功利精神面前,凡有利于效益的经济活动、行为、关系和体制,都是道德的和善的;反之,则是不道德的和恶的。但是,功利精神并不就此止步,当它以成熟的表现形态——功利主义出现时,就有了更为完善和系统的内容。其一,它把利益作为道德的基础;其二,它把行为后果作为评价道德现象的标准;其三,强调最大限度地趋利避害;其四,提出公正=最佳总后果之最大值。

追求效益作为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基本伦理主流,无疑有着重要的社会价值。在利益关系成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核心时,调整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就成为现代伦理学的重要任务之一;重视人们的行为后果,不仅使道德评价具有比较客观的标准,而且对于人们的务实精神具有极大的促进意义;强调趋利避害,这不仅符合现代社会复杂的生活本质,也符合现代人的基本心理趋向;提出最佳总后果之最大值,在客观上把社会利益作为首要价值取向,对于市场经济中膨胀起来的极端个人主义有抑制作用。

当然,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主流的社会主义效益精神和资本主义效益精神,既有着因共有市场经济的一般而产生的共同要求,又有独有的特殊性而产生的特殊要求。这些特殊的要求主要有:其一,它把人民根本利益和共同利益作为道德的基础;其二,它虽然侧重以行为后果作为评价道德现象的标准,但也注意兼顾行为动机的评价意义;其三,主张效率与公平的统一,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5、大胆致富

致富意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主流的特殊形态,反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

在传统自然经济基础上产生的经济伦理主流,重义轻利,竭力渲染“富能败德”的愚民观念,把义与利、富与德对立起来;在传统计划经济基础上生长起来的经济伦理主流,浸透了“左”的错误思想,同样把义与利、富与德对立起来,大肆渲染富不仅败德,导致人的腐化堕落,而且还会导致资本主义复辟,最终亡党亡国。而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上形成的经济伦理主流,反映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本质要求,鼓吹个人主义的发财致富观念,肯定由私有制和恶性竞争所造成的两极分化状况,同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上萌生的共富意识背道而驰。因此,致富、共富意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有伦理主流。它承认贫富差别的相对性和过渡性;而贫富差别的合理存在,只在于唯有通过这种相对的贫富差别,才能达到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因而,致富、共富意识也成为评价经济行为的一种道德标准,成为规范经济行为的一种道德准则。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机结合体,是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和社会主义生产手段的统一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各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不同经济成分还可以自愿实行多种形式的联系经营;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兼顾效率与公平,运用包括市场在内的各种调节手段,既鼓励先进,促进效率,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因此,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占主体地位情况下,社会主义生产的最终目的,必然要服从广大劳动者的共同利益,尽可能地满足他们经常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实现共同富裕。故而,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0]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包含着社会主义本质所规定的社会主义最终价值目标和根本目的——大胆致富、共同富裕,又包含着社会主义本质所规定的社会主义最终目标和根本目的的实现的最佳手段。

正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兴起,致富意识逐步确立起来,“想富、敢富、能富、善富,勤劳致富、合法致富、正当致富,富而有德、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共同富裕”的意识日益深入人心。因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富裕不仅是个人幸福的前提,而且还是安邦兴国的必由之路。富能安民、富能悦民、富能福民;富能安国、富能强国、富能盛国。同时,富裕也不等于社会主义,社会主义不仅讲富裕,而且讲文明,讲以正道致富,讲先富带后富,先富帮后富,后富赶先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6、讲究互利

经济伦理主流,本质上是经济活动的内在规律之根本要求与人的发展之根本要求相统一的结晶。因此,经济伦理主流的确立,必须以经济活动的内在规律之根本要求和人的发展之根本要求为依据。

把个人正当物质利益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巨大推动力,这正是市场经济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秘密武器。因此,充分肯定个人正当物质利益的合理性和道义性就成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伦理因素。正是在这种条件下,个人物质利益原则,不仅具有了伦理意义,而且也成为了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一条重要道德准则。

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价值规律告诉我们,商品交换实行等价交换原则。这条经济法则提升到经济伦理的层面上,就成为了互利精神。也就是说,这种伦理主流要求,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每一个市场主体都应当在相互平等的基础上,去追求个人正当物质利益的同时,兼顾他人利益,乃至集体和社会的利益,从而获得互利共进。

如果说,互利精神已经作为一般市场经济运行的内在法则要求而提了出来,那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互利精神还反映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本质要求。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关系中,决定了在经济活动中每个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本质上不是你死我活、弱肉强食的对立关系,而是一种互利共进、竞争共荣、协作共生的关系。因此,它既反对否定个人正当物质利益的思想行为,也反对损人利己的利己主义思想行为;既反对不思进取、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的思想行为,也反对视人为敌、与邻为壑的思想行为。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互利精神,从根本上不是通过损人利己的手段来获得自身的利益,而是通过利人利己的方式来获得自身的利益。一个企业,为了获得自身最佳经济效益,它不是采用假冒伪劣、尔虞我诈、坑蒙拐骗、挖人墙脚等卑鄙手段,而是通过发展科学技术和生产力,提高劳动效率,提高产品质量,提供优质服务等正当、合理、合法和道德的方式,从而水涨船高,共同发展。

【注释】

[1]吴灿新:《当代中国伦理精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110月版,第45页。

[2]《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46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21页。

[4][5][6]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6页,第171页,第172页。

[7][8]丹尼尔·贝尔:《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67页,第67页。

[9]李宗桂:《中国文化概论》,中山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46页。

[10]《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3页。

(原载《企业经济》2005年第3期。录入编辑:红珊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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