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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生问题的若干理论思考
 

【提要】根据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来诠释“民生”,“民”就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生”就是实现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就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目标。这是在民生问题上,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与形形色色的唯心主义民生史观的本质区别。中国共产党关于民生的一系列主张和观点,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其理论基础,以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人的需要与人的发展学说为其直接依据,同时继承了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合理因素,吸取了西方人本主义的理论精华,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党在领导全国人民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历史进程中,不断深化着对民生的理论认识,不断进行着解决民生问题的实践探索。按照邓小平同志设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三步走”的战略构想,这个过程大体分为三个阶段。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领导全国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并在此基础上将民生问题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其主要表现在:从横向视角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从两位一体发展到四位一体,民生的位置越来越突出;从纵向视角看,将发展的可持续与民生的可持续紧密联系在一起;从内向视角看,人是发展的主体、发展的动力和发展的目标,改善民生的核心和实质是以人为本,目的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新的历史时期,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保障和改善民生,需要采取一系列对策措施。

 

自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就业是民生之本”以来,“民生”成为我们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政府各级负责同志频繁使用的关键词汇。党的十七大更将民生问题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努力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这是我们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的新期待,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任务所做出的新论断和新部署。

在现阶段的中国,民生是最大的政治,民生问题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实质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正因为此,我们需要思考:民生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我们党的宗旨是什么样的关系,我们党对民生的认识和实践是如何在探索中不断深化的,现阶段民生存在哪些主要问题,有何对策建议?本文试图对上述问题做出回答。

一、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基础之上的科学认识

“民生”在中国是一个十分古老的概念。[1]现代社会对民生内涵有广义和狭义的不同理解,本文所论述的“民生”,其涵义是指在一定历史阶段所要实现的人的生存和发展。同时,民生还是一个动态的概念,民生的初级层面或初级形态的民生即是人的最基本和最基础的生存和发展,主要是指人的基本生存和发展需求。民生的高级层面或高级形态的民生是指人的生活质量的极大提高、人的潜能和特长的发展,特别是指人的创造性的发展。与社会和历史的发展相一致,民生的发展从初级形态到高级形态,呈现出阶段性和层次性,是一个循序渐进、不断提高的过程。

民生问题是人类社会的一个根本问题。人类历史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人类不断改进生存条件,解决民生问题,实现自身发展需求的历史。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有特定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而民生状况及其解决的程度往往决定了人心向背乃至政权的得失和国家的兴衰。于是,历朝历代的圣贤哲人,从巩固政权基础和维系社会稳定的立场出发,提出了形形色色的民生主张、观念和解决民生问题的方案。

“以民为本”的民生思想是我国封建统治阶级的政治观念。孔子主张“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2]老子认为“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3]孟子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4]这些思想反映了古代思想家和政治家对民众疾苦的体察和对民众力量的认同,体现了他们朴素的“重民”的价值取向和“民惟邦本,本固邦宁”[5]的为政治国理念,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思想资源。但是,这些民生的说教,是与以封建纲常为核心的整个封建意识形态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站在封建统治阶级立场讲民本、爱民,其实并不是以民为“本”,而是一种“驭民”、“治民”的“帝王之术”,是为了使君主的专制统治更加稳固。

近代西方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主义、推进人的解放中提出了人本主义的民生思想。这些主张及其方案揭露和批判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违背人道、摧残民生的现象,包含着合理的积极的因素,对于当时的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是,人本主义离开具体的历史条件和人的社会性,主张用抽象的永恒不变的人性去说明社会历史,其理想是使人性得到充分实现,建立所谓适合人类天性的自由、平等、博爱的人间乐园;其价值观坚持以个人为单位,在处理个人和社会、他人的关系问题上以个人的需要和利益为出发点、目的和中心,以实现自我为主要的价值追求。人本主义的民生主张,其实质是资产阶级为获得对资本主义有利的剥削资料,以人类自由与人道尊严的名义,把工人阶级从封建桎梏中解放出来,因此说到底是为资产阶级取得和维护统治地位服务的。

在中国近代历史上,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吸收西方思想,结合古代民本观念,提出了“民生史观”。他将“民生”提升到主义的高度,与“民族、民权”并列,形成了著名的“三民主义”。他认为,“民生为历史的重心”,“是一切社会活动中的原动力”,“建设之首要在民生”,革命“就是要除去人民的那些忧愁,替人民谋幸福”,将民生之要义概括为“耕者有其田”、“节制资本”和“平均地权”。应该说,这是处于进步方向的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历史观,是当时最先进的解决中国民生问题的主张,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当时中国广大人民的利益。孙中山为此不屈不挠、殚精竭虑、无私奉献了一生。特别是当中国革命历程进入新民主主义阶段时,孙中山接受了中国共产党和国际无产阶级的帮助,确立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把旧三民主义发展为新三民主义。遗憾的是,孙中山没有能实现他的民生主义。很明显,在当时半殖民地、半封建、军阀混战、民不聊生的政治条件和社会环境下,离开生产资料归属和阶级斗争问题,片面、抽象地讲“民生”、讲“人的互助”,怎么可能去指导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怎么可能搞现代化建设,求得国家富强、实现人民的福祉呢?

真正科学的民生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的民生观。马克思主义关于民生问题的思想是以唯物史观为其理论基础,以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学说、人的需要和人的发展学说为其直接依据的。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其一,人的历史主体性。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在于其社会性。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的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6]“既然人天生就是社会的生物,那他只有在社会中才能发展自己的真正的天性,而对于他的天性的力量的判断,也不应当以单个人的力量为准绳,而应当以整个社会的力量为准绳”[7]。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劳动人民是社会历史的主人,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决定力量。其二,人是现实的、实践活动的人,是处在生产关系中的人,在阶级社会中是隶属于不同阶级的人。马克思认为,人由其社会实践产生需要,并依据需要进行实践活动;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所以满足人们需要的物质生产资料的生产活动是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由人的劳动生产形成了人和人的联系即生产关系;在生产关系为社会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出各种社会关系和社会现象;在产生阶级以后,人们即隶属于一定的阶级,处于一定的阶级关系之中。其三,人的需要与人的发展。马克思关于人的需要学说认为,需要是人类实践活动的内在的直接动因,正是人们在生产中形成的社会需要的增长和变化,引起生产活动的不断调整和进步,需要与生产的矛盾运动促使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发展。人们的需要的发展水平及其丰富的程度,是人的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马克思关于人的发展学说认为,人的能力的全面发展是人的全面发展的核心内容,其本质性的核心内容就是人的物质生产能力、精神能力和审美能力的全面和高度的发展。其四,人如何实现自己的生存、解放、发展。唯物史观认为,最终实现人的彻底解放和全面发展需要具备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工人阶级通过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赢得工人阶级和全人类的彻底解放是其社会前提;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是其物质基础;共产主义制度的确立是其制度保障;丰裕的自由时间是其基本条件。上述社会历史条件的实现,将是一个长期和曲折发展的历史过程。

根据上述的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来诠释“民生”,我认为,“民”就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生”就是实现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就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目标。这是在民生问题上,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与形形色色的唯心主义民生史观的本质区别。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的,“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

中国共产党关于民生的一系列主张和观点,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理论基础,同时继承了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合理因素,吸取了西方人本主义的理论精华,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人民群众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中取得的重大成果。

二、中国共产党人对解决民生问题的不懈探索

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者,也是带领人民群众共同创造幸福美好生活的领导者。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不断深化着对民生的理论认识,不断推进着解决民生问题的实践探索。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领导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推翻“三座大山”,铲除了产生民生问题的最大根源,取得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建立了社会主义新中国,为实现国家繁荣富强和人民共同富裕的历史任务扫清了障碍。在这一历史进程中,毛泽东创造性地提出关于“人民”的思想,提出要关心和改善群众生活的观点,这些论述成为后来的共产党人进行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探索的重要思想的来源和依据。毛泽东第一次提出了“为人民服务”的概念,要求全党同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并将其确立为党的宗旨。他始终关注民生,强调“要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利益”,指出“一切群众的实际生活问题,都是我们应当注意的问题。假如我们对这些问题注意了,解决了,满足了群众的需要,我们就真正成了群众生活的组织者,群众就会真正围绕在我们的周围,热烈地拥护我们。” [8]要求“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他还把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作为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显著标志。中国革命的历史经验证明:中国共产党一心为人民谋利益,切实解决民生问题,赢得了人民的支持和拥护,这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的根本原因。

新中国成立后的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在曲折中前进,其间既有经济建设的辉煌成就所带来的民生发展,也有探索道路的严重失误所引致的民生艰难。直到改革开放,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30年来,我们党按照邓小平同志设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三步走”的战略构想,对解决民生问题进行了积极的探索。这个过程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施第一步战略目标,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在领导全国人民实现生活温饱的实践中提出的民生思想。

中国人民过上共同富裕的生活,是邓小平社会主义观的最高原则和最终目的。他把“公有制占主体”和“共同富裕”作为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9];把“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归结为社会主义的本质[10];把“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 [11]和“发展生产力,逐步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 [12]概括为社会主义的目的和任务;把“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创造的财富,第一归国家,第二归人民,不会产生新的资产阶级”视为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主要区别。[13]后来,邓小平又将判断姓“社”姓“资”的标准归纳为“三个有利于”,即“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14];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确定为“使我们的各族人民都成为有理想、讲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人民”。[15]邓小平还提出了“小康社会”的新概念,将其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一个发展阶段[16];为实现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他还设计了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现实途径[17]。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邓小平着眼于人民的根本利益,着眼于全民的共同致富,着眼于人民整体素质的提高。他把共同富裕的民生、全面发展的民生与社会主义的本质、目的、原则、最大优越性和主要任务紧密联系在一起,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进程之中。

第二阶段: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施第二步发展战略目标,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领导全国人民总体上实现小康生活目标的实践中提出的民生思想。

首先,江泽民将改善民生提高到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和“三个代表”思想的最终体现,是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的高度。[18]具体来说,一是我们党在任何时候都要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与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坚持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与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我们想问题、办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要考虑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最终体现在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上。二是“三个代表”是统一的整体,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不断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归根到底都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其最终体现也是改善人民生活。三是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稳定的程度恰当结合起来,始终是我们党面临的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而这三者的恰当结合点就是不断改善人民生活。

其次,江泽民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科学论断。邓小平论及“小康社会”时,突出强调了经济发展,主要是用经济指标来界定“小康社会”;江泽民则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扩展为“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这就要求在更高水平上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谐发展,并惠及全国十几亿人口。从邓小平提出“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到江泽民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作的新阐释,体现了我们党在认识小康社会及其民生内涵上的扩展和深化。

再次,江泽民在继承前人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的基础上,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明确提出了在现阶段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就开始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和任务。他指出:“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我们进行的一切工作,既要着眼于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时又要着眼于促进人民素质的提高,也就是要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19]“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物质生活发展与精神生活发展的统一,既“要尽快地使全国人民都过上殷实的小康生活,并不断向更高水平前进”,又“要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实现人们思想和精神生活的全面发展。”[20]他还精辟地论述了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的辩证关系。他指出:“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同推进经济、文化的发展和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是互为前提和基础的。人越全面发展,社会的物质文化财富就会创造得越多,人民的生活就越能得到改善,而物质文化条件越充分,就越能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文化的发展水平是逐步提高、永无止境的历史过程,人的全面发展程度也是逐步提高、永无止境的历史过程。这两个历史过程应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地向前发展。”[21]

第三阶段:党的十六大以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施第三步战略目标,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领导全国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提出的民生思想。

步入新世纪新阶段的中国共产党人,面对的是正处于大变革大调整的世界,中国的前途命运日益紧密地与世界联系在一起;面对的是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变革的中国,发展中长期积累的一些矛盾和问题正逐渐显露出来。在这一阶段,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深入分析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针对新世纪新阶段城乡、区域、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及时地、创造性地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重大理论,并依据这一理论提出了一系列关于民生的重大战略思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从横向视角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从两位一体到四位一体的发展,民生的位置越来越突出。党的十二大报告提出,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一定要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党的十三大明确提出,把富强、民主、文明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目标。从十四大到十五大,党中央一再强调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从党的十六大开始,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十六届六全会进一步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使我国现代化建设目标从原来的三位一体扩展为四位一体。到党的十七大报告,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远发展出发,对四位一体总体布局进行了系统阐述,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战略任务作出了全面部署。同时,十七大报告第一次正式提出了“生态文明”的概念,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成了协调发展、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完整而全面的文明体系。其中生态文明是前提,物质文明是基础,政治文明是保障,精神文明是灵魂,社会文明是目的。不论是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还是五个文明的协调发展,民生都被提升到了重要位置,即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社会建设的重点,把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理顺分配关系,加快社会事业发展,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四个重要着力点,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从纵向视角看,将发展的可持续与民生的可持续紧密联系在一起。我们党从提出“发展才是硬道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到提出“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发展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全面发展”,再到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对什么是发展、怎样发展,发展为了谁、发展依靠谁、发展成果由谁享有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进行了探索和回答。从中可以清晰地看出我们党对发展问题的认识轨迹: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以后,我国的发展在呈现出巨大潜力和广阔空间的同时,承受着来自人口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巨大压力,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经济发展不均衡、人与自然关系失衡、社会利益关系不协调等问题日益严重。根据新世纪新阶段的新形势和新问题,我们党不断深化对发展的认识,进一步明确发展不是单纯地追求经济增长,而应该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是人与自然相和谐的可持续发展,是好字优先、又好又快的发展,其目的是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发展的可持续实质就是民生的可持续。因为人既是社会的存在物,也是自然的存在物。人只有在与自然的关系上,并在与他人、与社会的关系上,都达到协调与和谐状况,才能有自己的充分发展。正如胡锦涛同志所说:“坦诚地讲,我们不希望也不追求有过高的速度,我们更看重的是发展的效益和质量,更看重的是增长方式的转变和资源的节约、环境的保护,更看重的是民生的改善。”[22]

从内向视角看,人是发展的主体、发展的动力和发展的目标。改善民生的核心和实质是以人为本,目的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胡锦涛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23]我们党从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出发,将马克思关于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进一步具体化、现实化,把真正树立和落实“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的科学发展观,作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现实条件和途径。我们党还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和要求,指出这样的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24]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坚持在全国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关心每个人的利益要求,体现社会正义、人道主义和人文关怀,满足人们的发展愿望和多样性的需求,尊重和保障人权,就是要关注人的价值,关注人的生活质量、生活潜能,发展潜能和幸福指数,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自鸦片战争以来的中国近代历史,是中华民族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斗争史,也是中国人民争取美好幸福生活的民生史。从1840年到新中国成立,经过了100年的浴血奋斗,完成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历史任务,为实现国家繁荣富强和人民共同富裕创造了必要前提,开辟了广阔前景。从改革开放到20世纪末,按照邓小平的“三步走”战略构想,到1990年实现了第一步即解决了人民的温饱问题;到2000年实现了第二步即人民生活达到了小康水平。目前我国正在完成第三步的历史性任务。这就是:从2001年到2020年,中国共产党建立100年时,建设成为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到2050年即21世纪中叶,新中国成立100年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完成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到那时,经过整整两百年的奋斗,中华民族将实现伟大复兴,中国人民将真正过上美好幸福的生活。

三、现阶段存在的民生问题及若干对策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经济创造了举世震惊的高速发展奇迹。2008年我国经济总量在世界的排名由第六位上升到第四位。[25]经济迅猛发展的直接结果是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迅速提升。尽管西方敌对势力加紧对我实施西化、分化战略,极力散步“中国威胁论”,利用人权、民族、宗教等问题对我进行攻击,但我国一直保持着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并越来越赢得世界的理解和尊重。之所以如此,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得益于人民生活的显著提高和民生状态的不断改善。

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我国现实生活中存在的诸多不稳定因素,都直接或间接与有些民生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相关。其突出的表现有:收入分配不合理,城乡居民收入、区域收入和行业收入的差距日益扩大,不同社会阶层出现贫富分化;城乡就业形势严峻,相当一部分人缺少获得公平参与经济发展的机会;突发公共事件频发,社会安全隐患加大,一些地方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公共消费不平等、教育机会不均等的矛盾突出,特别是城乡困难群体子女上学难、看病难、住房难的问题亟待解决;社会保障体系覆盖范围窄、保障水平低、法律不够健全、监察执法不严;人口增长迅速、资源大量浪费、环境日益恶化,对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等等。这些矛盾和问题大都是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的反映,大都涉及民生问题,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如果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就会激化阶层矛盾,形成群体事件,导致社会的不和谐、不稳定乃至局势动荡;就会使我们党失去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损害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影响国家的长治久安。对此,必须树立高度的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现代化建设的各个领域和各项工作中,使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成为不断造福民生的过程。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保障和改善民生,就要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平发展。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的。在我国人口多、底子薄,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生产力不发达的状况总体上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只有不断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极大地增加社会财富,才能为改善民生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现代科学技术水平,促使经济增长模式由粗放型、外延型、数量型向集约型、内涵型、质量型转变,纠正各级领导干部以GDP增长为中心的不正确的政绩观,努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保障和改善民生,就要合理调节收入分配,逐步缩小城乡与地区差距,维护和保证社会公正。要强调初次分配讲公平,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遏制收入分配不公严重恶化的状况。在从分配领域入手,对初次分配机制进行必要改革和调整的同时,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制止贫富差距向两极分化的推进趋势。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保障和改善民生,就要正确处理现阶段的社会阶层关系,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要高度重视和优先保证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工农基本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防止公共权力的滥用和资本权力的过度膨胀伤害社会大众特别是弱势阶层的利益;同时,要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团结、引导和规范个体经营者、非公有制企业经理、民营企业家等社会阶层,鼓励他们积极创造社会财富,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美好民生。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保障和改善民生,就要切实解决好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实现十七大提出的 “五有”目标。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加大政府财政对教育的投入,为全体人民提供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和条件,做到“学有所教”;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做到“劳有所得”;把提高人民健康素质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目标,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做到“病有所医”;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安邦兴国的根本大计,突出抓好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重点,做到“老有所养”;加快建设适应全体居民需要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特别是健全廉租房制度,做到“住有所居”。“五有”民生目标的实现,将使提高人民群众生活保障质量和健康水平进一步具体化,使充分保障人民群众享有的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权益得到实际体现,使人们从亲身实践中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达到一个新的境界。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保障和改善民生,就要加强执政党的自身建设。现阶段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在党。我们党只有切实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才能更好地代表和实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提供可靠的政治和组织保障。因此“解决民生问题,必须进一步转变作风。要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了解群众心声,倾听群众意见,关心群众疾苦”[26]。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时刻把人民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不断提高解决民生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坚决惩治损害民生的腐败分子,把纠正损害民生、排除民忧、解决民难、化解民怨,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贯穿于反腐败斗争的全过程。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保障和改善民生,就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发展与环境、经济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协调、平衡发展和良性循环。生态环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必要前提。必须改变“重经济轻环境、重速度轻效益、重局部轻整体、重当前轻长远、重利益轻民生”的传统发展思维和模式,实施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思路,转变传统工业文明的经济发展方式,坚持经济、社会、环境、资源、民生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发展,使“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27]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编审。200811410日,作者率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代表团访问越南,出席主题为“民生问题与和谐社会”的中越第六次双边学术研讨会,此文系作者提交的会议论文。全文被译成越文在越南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主办的《哲学杂志》2008年第11期上刊登。后收入论文集《社会主义理论新探索——从中国和越南的视角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9月出版。)

 

注释
[1] 早在两千多年前,我们的先人就有关于民生的论述。《左传·宣公十二年》说:“民生在勤,勤则不匮”。即老百姓的生计在于辛勤劳作,只有勤于劳作,财物才不会匮乏。
[2] 见《颜渊篇第十二》。
[3] 见《老子·四十九章》。
[4] 见《孟子·尽心章句下》。
[5] 见《尚书·五子之歌》。
[6]《马恩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6页。
[7]《马恩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167页。
[8]《毛泽东著作选读》(上),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60页。
[9]邓小平指出:“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见《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1页。
[10]邓小平说:“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见《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3页。
[11]《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0111页。
[12]《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6页。
[13]《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23页。
[14]《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2页。
[15]《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408页。
[16]1991年,我国《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依据邓小平的小康社会理论,明确描述了小康社会的内涵:“我们所说的小康,是适应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体现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人民生活的提高,既包括物质生活的改善,也包括精神生活的充实,既包括居民个人消费水平的提高,也包括社会福利和劳动环境的改善。”
[17]邓小平提出的政策构想是:“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一部分生活先好起来,就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这样,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后来他又说,“共同富裕的构想是这样提出的: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如果富的愈来愈富,穷的愈来愈穷,两极分化就会产生,而社会主义制度就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解决的办法之一,就是先富起来的地区多交点利税,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到那个时候,发达地区要继续发展,并通过多交利税和技术转让等方式大力支持不发达地区。不发达地区又大都是拥有丰富资源的地区,发展潜力是很大的。总之,就全国范围来说,我们一定能够逐步顺利解决沿海同内地贫富差距的问题”。
[18]这是江泽民在200011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里提出的。
[19]江泽民于2001630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20]《江泽民论“三个代表”》,第179页。
[21]《江泽民论“三个代表”》,第180页。
[22]20064月,胡锦涛在两岸经贸论坛上会见国民党名誉主席连战时的谈话。
[23]胡锦涛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04311
[24]胡锦涛于2005年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05627
[25] 20071011,国家统计局发布《从十六大到十七大经济社会发展回顾系列报告之十五:国际地位进一步提高》。
[26]温家宝总理在2007年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
[27] 《江泽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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