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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伦理学的学科依据
   

经济与伦理是什么关系?经济学与伦理学有何联系?经济伦理学作为学科能不能成立?这些问题长期困扰着人们的思想,甚至理论界的一些人也在怀疑经济伦理学的学科依据和研究价值问题。因此,厘清这些问题,不仅有利于经济伦理学学科建设的顺利开展,而且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将会更好地发挥其独特的学科作用。

一、经济伦理不是经济与伦理的人为结合

一般说来,完善意义上的经济是理性经济。经济问题虽是一物质及其数量问题,但又不是一个纯而又纯的投入产出问题,因为它也内含着精神及其伦理问题。如果经济不内含着精神及其伦理问题,这样的经济既无法理解,也不可能存在。从西方学术史上看,从古典经济学派强调经济范畴在一定意义上也是道德范畴,到近代经济学家的“经济人”假设及随后的“新经济人”的提出,他们都从不同的角度揭示了经济与伦理关系的关联性。尽管其观点的前提和宗旨本身是形而上学的、甚或是错误的,但至少不会使人们走入经济和伦理毫不相干的认识误区。正如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印度的阿马蒂亚·森指出,尽管忽略了伦理方法,经济学照样能获得相当丰硕的成果,更未必使经济学失败,但经济学的更强的说服力在于对经济行为中的社会相互依赖关系的更深刻的思考[1]。在经济伦理学研究方面颇有建树的德国学者彼得·科斯洛夫斯基更明确指出:“经济不仅仅是由经济规则来控制的,而是由人来决定的,在人们的意愿和选择中,经济上的期望、社会规范、文化的调节和道德上的善良表象的总和一直在起作用。因此,这种总和在经济行为和经济理论中,也必须得到考虑并反映到经济行为的道德特性上来[2]。”这些观点对于我们理解经济和伦理的关系很有参考价值。

其实,理解和把握经济现象离不开对其伦理内涵的认识。同时,理解和把握伦理问题必须建立在对当时经济状况尤其是经济关系的分析上。否则,对两者的理解和把握难以做到具体而科学。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研究的不只是资本主义经济现象,更注意对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研究[3]。马克思的《资本论》从商品范畴出发,揭示的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本质,剩余价值理论揭示了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尤其是工资理论,第一次透视到工资背后的不合理的利益关系。纵观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形成过程,不难发现,马克思在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现象时,始终在着力揭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并由此来展示资本主义经济的本质。换句话说,只有对资本主义条件下的政治和伦理关系尤其是阶级利益关系有一个充分认识,才能真正弄清什么是资本主义经济。

因此,从宏观上来看,可以说,经济和伦理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在现代条件下,经济和伦理的逻辑关联体现得更为明显。

第一,经济作为一种生产和再生产活动,是人的素质的物质体现,而经济成就是人的思想观念的物化。生产是主体为了达到一定的物质利益而形成的一个经济行为过程,它必定是在人的思想观念的指挥和操纵下进行。而这种思想观念的核心是人的伦理道德观念,人的价值取向、人生态度以及劳动态度直接影响到经济发展的速度和经济建设的成就。为此,经济成就也总能折射出人的素质的高低、道德觉悟的高低等等。

第二,就行为主体追求经济效益、实现自身价值、造福他人和社会来说,经济行为本身就是一种伦理道德行为。因此,经济问题说到底也是一个伦理道德问题。

第三,所有经济成就都是人际协作的结晶。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依赖大协作,没有协作就没有生产力的发展。所以,—个地区经济发达不发达,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地区的体现为现代伦理精神的协作精神和协作程度。

第四,伦理道德作为社会意识形式,反映着复杂的社会人际关系。当然,这种反映最集中的是人的利益关系,社会人际关系中最核心的经济关系。正因为如此,伦理道德才不会是抽象和空洞的。科斯洛夫斯基认为:“在道德和经济的决策中,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道德不是其他观点之外的一种观点,而是在经济伦理学,首先是在经济理论的情况下获悉、整理、评价科学观点,并使之用于实践的一种形式[4]。”

总之,离开了伦理道德,经济就不能正确的认识和把握;离开了经济,伦理道德也会变为空洞无物的虚幻的东西。

二、经济伦理学不是伦理学与经济学的简单相加

科斯洛夫斯基指出:“伦理经济学的概念超出了经济伦理学作为经济的伦理学的研究目的,趋向于伦理学理论和经济学的一体化。伦理经济学的含义肯定超过‘经济学+伦理学’[5]。”他同时指出:“经济伦理学或伦理经济学的一方面是符合伦理学的经济理论和伦理制度及规则的经济学的,另一方面与经济的伦理学也是相符的”。“伦理经济学或经济伦理学也是一种以经济文化的伦理为前提条件的理论,是一种以发挥市场调节和价格体制作用为前提的伦理规则和行为的理论”,且伦理经济学和经济伦理学的概念在逐渐融合[6]。据此,完全可以作出另一种判断,即经济伦理学的含义肯定超过“伦理学+经济学”。不难看出,科斯洛夫斯基的观点对于我国创建当代经济伦理学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这在于,它不仅能纠正一些诸如经济伦理即是经济中的道德问题或经济伦理学即是伦理学+经济学的片面观点,而且还有利于我们在更深层次上认识经济伦理学的学科依据及其性质。

应该说,伦理学和经济学是角度不同的相通(在更宏观意义上可称之为相同)学科。在此意义上,正如科斯洛夫斯基所认为的:“对经济理论和道德理论之间的界限根本不能做严格的界定,因为一般的行为与这两种理论必定都有联系[7]。”事实也是如此。对任何一种经济行为的完整评价和理论分析都离不开对其进行应该不应该的确认,都需要作价值论证;同样,任何一种伦理道德观点的表述和伦理道德的阐释都离不开对人的经济行为的深层次考察和分析。

对此,有的学者明确提出,伦理学和经济学不能分离或分裂。美国的G·恩德利认为,伦理学和经济学的分离会导致两种危险:一是“忽视经济学作为一种分析手段的贡献和经济刺激对实现伦理目标的帮助”;一是“工具化”,“即伦理被误用来仅仅作为取得目标的手段”。所以,“来自机械论、生物学和进化论的研究模式在此是完全不够的,因为它们否认人的行为的特殊性,即否认人的行为的反思的自我参照和价值导向,而不把它们看作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宁愿说,我们需要一个更为宽泛的经济学的概念,一种与伦理相关的研究途径,它包括人的动机和对社会成就的判断问题,并且允许把伦理问题纳入到经济模式和功能性的领域中去。”为此,“经济学应该明确地考虑人类行为反思的自我参照和价值导向[8]。”

伦理学和经济学的分离,带来的学科建设的后果是严重的,反顾我国理论界的现状确实如此。经济学理论过去对于伦理问题和伦理学理论的关注十分不够,以至有的经济学家提出“等经济发展了再去抓道德建设还不迟”的庸俗观点。同样,伦理学理论亦很少关注经济问题和经济学理论,至少是对经济方面的实证分析较弱,以至我们提出的许多伦理道德命题和伦理道德原则有时很难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共鸣。其实,有些命题和原则并不存在什么问题,问题是疏忽了对经济问题的思考和对经济学理论参照,削弱了一些伦理道德命题和原则的说服力和吸引力。阿马蒂亚·森也曾经指出:“经济学与伦理学的分离已经导致了福利经济学贫困化,也大大削弱了描述经济学和预测经济学的基础[9]。”“随着现代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隔阂的不断加深,现代经济学已经出现了严重的贫困化现象[10]。”“在经济学经常使用的一些标准方法中,尤其是经济学中的‘工程学’方法,也是可以用于现代伦理学研究的。因此,我认为,经济学与伦理学的分离,对于伦理学来说也是一件非常不幸的事情[11]。”应该承认,尽管伦理学和经济学的确是两门学科,但正如前面所述,只有经济观念(理论)和伦理道德观念(理论)相互渗透,伦理学才不会“空洞”,经济学才不会“贫困”,才能促使经济行为实现最大和最好的效益。而渗透的必然结果必然孕育出经济伦理学的学科视界。因此,“经济伦理学不是矛盾的修饰法、不是生硬的铁、也不是由两种不协调的理论组成,而是通过互相交流和补充而形成的一个学科整体[12]。”

三、科学的经济伦理学的建立何以可能

尽管人们对经济伦理问题的思考由来已久,经济伦理学作为学科却很年轻。作为一门学科它在我国引起人们的关注才近20年的时间,在国外也是作为新兴学科的面目出现的。下面,我们从思想史的层面来透视,以证明经济与伦理的契合与其说一种可能,不如说是一种历史事实。这是对回答经济伦理学的建立何以可能问题的重要思想史的支撑。

历史地看,我国以儒家为代表的德性主义十分注重伦理道德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在经济与伦理的关系上主张经济是伦理的手段,伦理是经济的目的。这一观点虽不免有些极端,却将经济和伦理紧密结合,其思想史价值是显而易见的。这种主张“结合论”的“利以义取”的价值观影响了我国两千多年的思想文化发展史。在西方思想史上,“经济学与伦理学的传统联系至少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他“在‘对人类有益的东西’的分析中,也包含了各种经济管理问题,并提出了对经济学工程方法的需求。”西方历史发展到近代,从“经济人”假说和“看不见的手”的概念的提出,到后来功利主义、合理利己主义思想理论的阐释,逐渐形成了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经济伦理思想体系。当然,许多经济伦理思想有着明显的阶级局限,从本质上说,它是“资本主义制度的伦理卫士”,有着明显的虚伪性。但是有关公正与效率关系的论述,互惠互利原则的阐述等等,多少带有科学合理的成分,为科学的经济伦理学的形成提供了一定的思想资源[13]

值得一提的是,马克思恩格斯的经济伦理思想十分丰富。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政治经济学,透过资本主义的经济现象,揭示的是不同类型人的阶级本质,并通过对阶级关系和阶级利益矛盾的分析,尤其是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部矛盾运动的分析,揭示了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系统提出了解放全人类、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政治原则和伦理原则。可以说,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一部政治经济伦理学或称政治伦理经济学。这是我国创建科学经济伦理学的理论基础和重要思想资源。

现实地看,我国的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为科学伦理学的创建提供了坚实的社会根基。第一,因为作为经济活动的主体是社会的主人,公平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和道德权利使得每一位社会成员均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来实现自身价值。第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人与人之间的理性竞争和互利协作创造了独特的运行机制,弱肉强食和尔虞我诈等不道德行为将是社会主义制度所抑制的。第三,以德治国、理性经济是我国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道德建设的基本手段和目标,这给科学的经济伦理学的形成创造了必要的制度前提和现实基础。

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通过学界共同的努力,科学的经济伦理学一定会作为我国的显学展现在人们面前。

 

【参考文献】

[1][]阿马蒂亚•森:《伦理学与经济学》,王宇、王文玉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14-15页。

[2][]彼得•科斯洛夫斯基:《伦理经济学原理》,孙瑜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7年版,第259-260页。

[3]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22-23页。

[4][]彼得•科斯洛夫斯基:《伦理经济学原理》,孙瑜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7年版,第259页。

[5][]彼得•科斯洛夫斯基:《伦理经济学原理》,孙瑜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7年版,第2-3页。

[6]参见[]彼得•科斯洛夫斯基:《伦理经济学原理》,孙瑜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7年版,第2页。

[7][]彼得•科斯洛夫斯基:《伦理经济学原理》,孙瑜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7年版,第42页。

[8][]G•恩德利:《走向科学化的企业伦理学》,高晓兰译,载《国外社会科学》1996年第3期。

[9][]阿马蒂亚•森:《伦理学与经济学》,王宇、王文玉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79页。

[10][]阿马蒂亚•森:《伦理学与经济学》,王宇、王文玉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13页。

[11][]阿马蒂亚•森:《伦理学与经济学》,王宇、王文玉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79页。

[12][]阿马蒂亚•森:《伦理学与经济学》,王宇、王文玉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14-15页。

[13]参见乔洪武:《正谊谋利——近代西方经济伦理思想研究》,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13

 

(原载《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1年第2期。录入编辑:红珊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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