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我国的哲学研究中,人们在所谓的“回归学术”的名义下时常表露出这样一种倾向,即不是从现实对象或问题本身出发而是像早已为恩格斯所批判的那样从原则出发来讨论哲学问题,热衷于用西方形而上学传统来诠释所有的哲学概念,甚至沉迷于到西方哲学的源头中去寻觅一切哲学问题的答案。这一倾向突出地表现在人们对于什么是哲学这一问题的解答上,以致于今天我们许多人对这一问题的理解仍然停留在古代哲学或近代哲学的水平上。作为对这一倾向的反拨,本文拟从哲学的实际境遇亦即从人文学科的视角对什么是哲学这一问题作一探索。
那么,什么是哲学呢?这个问题对于研究哲学的人来说是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但同时又是一个最困难的问题。说它最基本,是因为只要我们谈论哲学这个概念或讨论某个哲学问题,就必然要以对哲学的某种理解为前提,就必然预先设定了我们对于什么是哲学这个问题的某种解答。否则,我们就会连自己都不清楚我们到底在言说着一些什么东西。说它最困难,是因为古往今来人们在这一问题上从来都没有、也永远不可能取得完全一致的意见。套用英国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的话说,在哲学领域,如果说存在着有争议的概念并且要给最有争议的概念颁奖的话,那么,哲学概念自身就会当之无愧地名列第一。西方人喜欢把研究哲学或常作哲学思考的人称为philosopher,汉语中通译为“哲学家”。其实,按照中国人的语言文化习惯,这样翻译是不太妥当的,至少是不贴切的。Philosopher泛指所有搞哲学的人,他可能是一个哲学家,但也可能就是分工细密的现代社会中规模庞大的哲学专业队伍中的普通一员。尤其是根据中国的文化传统,成名成家是一件了不得的事情。一个人要真正成为一个哲学家,首先必须形成自己富有个性特色的哲学观,而哲学观的核心就是对于什么是哲学这个问题的解答。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哲学派别之成为一个哲学派别,也首先在于其对什么是哲学这个问题有着不同于其他派别的独到理解。如果我们把哲学史看作是由不同的哲学家和哲学派别的思想构成的逻辑链环,那么,我们也可以说,一部哲学史也就是人们对于什么是哲学这个问题继续不断地作出不同理解的历史。这样看来,要给什么是哲学这个问题作出一个大家一致同意的、确定的、最终的解答,是根本不可能的。因此,有人说,要想让哲学家出丑,最好的办法莫过于问他什么是哲学这个问题。
什么是哲学这个问题本身也是一个哲学问题,并且是一个最具基础性的哲学问题。也正因如此,一些重要的哲学或哲学史教材首先就会对这个问题作一番辨析。黑格尔的《哲学史演讲录》、文德尔班的《哲学史教程》、罗素的《西方哲学史》等都莫不如是。例如,罗素的《西方哲学史》上卷“绪言”的开篇就曾试图通过哲学、神学和科学的划界来回答“什么是哲学”的问题。他说:“哲学,就我对这个词的理解来说,乃是某种介乎神学与科学之间的东西。它和神学一样,包含着对于那些迄今仍为确切的知识所不能肯定的事物的思考;但是它又象科学一样是诉之于人类的理性而不是诉之于权威的,不管是传统的权威还是启示的权威。一切确切的知识——我是这样主张的——都属于科学;一切涉及超乎确切知识之外的教条都属于神学。但是介乎神学与科学之间还有一片受到双方攻击的无人之域;这片无人之域就是哲学。”[1]罗素对什么是哲学这个问题的回答是深刻的,但并不是清晰、精准的,因为读了上述这段话,我们好象明白了一些什么,但又好象仍然还不知道到底什么是哲学。连罗素这样的大哲学家都只能做到如此程度,这说明什么是哲学这个问题的确难于回答。不过,在我看来,这个问题难于回答、不同的人对于这个问题有不同的答案,并不说明哲学玄妙莫测、无法理解,恰恰相反,它本身就是哲学的特殊性质的体现。换句话说,正是哲学的特殊性质,决定了人们很难对什么是哲学这个问题提供一种一劳永逸的答案。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正是哲学的魅力之所在。
哲学是一门学问,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有些人为了强调哲学是一门学问、是一门真正的学问,竟这样那样地断言哲学是一门科学,如说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最高的科学或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最一般规律的科学,那就大谬不然了。即使是在我们这个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已被科学所彻底改造、科学已成为人类文明的主旋律的现代社会里,科学也并是任何人为事物的恰当标准。例如,如果一首诗写得“很科学”,那么它决不会是一首好诗;而像李白“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这样的名篇佳句却一点也不科学。其实,学问并不必定是科学,也根本没有必要为了表明哲学是一门重要学问而牵强附会地把哲学说成是科学。恰恰相反,为了说明哲学是一门重要学问,为了阐释哲学这门学问的特殊性质,首先必须明确哲学与科学的根本区别。
作为一门学问,哲学属于人文而不属于科学。根据我国现行的学术体制和学科分类,我们习惯于把所有的学科分为人文社会科学(文科)与自然科学(理工科)两大类,这种分类是相当混乱的。这种分类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它把人文也视为科学,并称之为“人文科学”;二是它认为所谓的“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是一类的东西,有时甚至把“人文科学”完全并入社会科学;三是它认为社会科学比较接近于所谓的“人文科学”而区别于自然科学。
实际上,人文之学与科学是有根本区别的。今天,我们所谓的“人文科学”的英文对应词是“humanities”,而“humanities”根本就不属于科学(science),相反,从某种意义上说,它还是与科学(science)相对待的东西。从西方古典时代以来,“humanities”主要包括哲学、史学、语言文学、艺术等等,《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中文版将它翻译为“人文学科”,这是比较准确的。该书指出,“人文学科是那些既非自然科学也非社会科学的学科的总和。一般认为人文学科构成一种独特的知识,即关于人类价值和精神表现的人文主义的学科。”[2]在人文学科之外,自然科学也好,社会科学也罢,则都属于科学(science),也就是说,社会科学是比较接近于自然科学而区别于人文学科的。那么,humanities 与science、人文学科与科学(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到底有些什么区别呢?在我看来,这种区别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旨趣不同。一切科学,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其目的都是要揭示对象的性质和规律、获取关于对象的尽可能普遍的知识,其所要回答的主要是对象“是什么”、“怎么样”、“为什么”等问题。与此不同,人文学科的根本目的不是要获取关于对象的知识,而是要探寻人的生存意义、人的价值及其实现问题,并由此表达某种价值观念和价值理想,从而为人的行为确立和提供某种价值导向,其所要回答的主要是对象“应如何”的问题。可以说,科学是一种纯粹的知识体系,一切科学都是一种“物学”;而人文学科则是建立在一定知识基础上的价值体系,一切人文学科都是一种“人学”。科学(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也研究人,但它们并不把人当作人来看待,而是把人当作一种“物”即当作一种完成了的存在物或既成的事实性存在来研究,致力于发现支配人这种事实性存在的社会的、文化的、心理的甚或生物学的规律,因而它们对人的研究与对别的存在物的研究并没有本质的不同。与此不同,人文学科不是把人当作一种“物”、当作一种既成的事实性存在来看待,而是把人真正当作人即当作一种始终未完成的存在物来研究。可以这样说,科学研究和人文学科的研究都是要探寻某种东西,其中,科学研究所要探寻的是某种既成的事实,如电子、光谱、细胞、人的生理或心理活动特点和规律等等,它所要探寻的东西本身是确定可寻的,一旦探寻到了这种东西,一项具体的科学研究的任务即告完成;人文学科的情况则很不相同,它所要探寻的东西从一开始就注定是找不到的,或者说,先前的探寻者总是以为他们找到了而后来的探寻者却总是认为先前的探索者并未找到或并未完全找到。但是,这丝毫也无损于人文学科及其研究的重要性,人文学科及其研究的重要性也不在于其探寻的结果而在于其探寻的过程。这是因为,人文学科所要探寻的东西是人的生存意义或人的价值,而人的生存意义、人的价值并不是现成地摆在什么地方而等待我们去发现的,而是在人文学科的探寻过程中不断地被开掘出来的、不断地生成着的。正是通过对于人的生存意义、人的价值的永无止境的开掘和追问,人文学科不断地从新的方面、新的高度展示出人不同于任何其他存在物的始终未完成状态。
当然,人文学科也会研究物、研究各种事实性存在的性质和规律。例如,语言学非常重视研究语言的结构和功能及其发展规律,文学艺术一向注重运用写实手法,史学历来讲究对史料的考证,而近代以来的思辨的历史哲学则一直孜孜不倦地致力于历史规律的探索。但是,人文学科决不满足于、决不止于发现对象的性质和规律,而总是要进一步追问如此这般的对象、对象如此这般的性质和规律对人的生存和发展、对人的价值及其实现有何意义。
第二,致思方向不同。对于科学与人文学科在致思方向上的区别,新康德主义弗莱堡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李凯尔特曾作过说明。李凯尔特把人文学科称为“文化科学”并分析了它与自然科学的区别。他认为,“自然科学是‘抽象的’,目的是得到一般规律,人文研究是‘具体的’,它关心个别和独特的价值观。”[3]李凯尔特有时又把人文学科称为“历史科学”。他说:“有一些科学,它们的目的不是提出自然规律,甚至一般说来也不仅仅是要形成普遍概念,这就是在最广泛的意义上而言的历史科学。这些科学不想缝制一套对保罗和彼得都同样适合的标准服装,也就是说,它们想从现实的个别性方面去说明现实,这种现实决不是普遍的,而始终是个别的。而一旦对个别性进行考察,自然科学概念就必定失去其作用。因为自然科学概念的意义恰恰在于它把个别的东西作为‘非本质的’成分排除掉。历史学家可能引用歌德关于普遍的东西的话:‘我们利用普遍的东西,但是我们不喜欢普遍的东西,我们只喜欢个别的东西。’”[4]
李凯尔特的上述看法是有道理的。就致思方向而言,因为要发现一般规律,自然科学在研究对象时总是致力于“抽象化”或“普遍化”,也就是说,它总是致力于把个别事实归结为某种规律的作用和表现,并把特殊规律提升为一般规律,从而抽象出越来越普遍的规律、获取关于对象的越来越普遍的知识。例如,在人类历史上,人们关于各种运动形式之间的关系的科学认识曾先后形成了三个判断:(1)摩擦是热的一个源泉。这是一个个别判断,它反映了摩控可以生热这样一个事实。(2)一切机械运动都能借摩擦转化为热。这是一个特殊判断,它反映了一种特殊的运动形式(机械运动)在特殊情况下(经过摩擦)转变为另一种特殊的运动形式(热)的性质。(3)在每一种情况的特定条件下,任何一种运动形式都能够而且不得不直接或间接地转变为其他任何运动形式。这是判断的最高形式,即普遍判断。恩格斯说:“到了这种形式,规律便获得了自己的最后的表达。由于有了新的发现,我们可以给它提供新的证据,提供新的更丰富的内容。但是,对于如此表达的规律本身,我们是不能增加什么了。在普遍性方面——其中形式和内容都同样普遍——这个规律是不可能再扩大了:它是绝对的自然规律。”[5]自然科学是如此,社会科学也不例外。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等社会科学学科都旨在发现支配某一社会生活领域的尽可能普遍的规律,并力图用这种普遍规律去解释个别的社会事件。在19世纪后期这些学科刚刚独立的时候,为了获得成为“科学”的入门券,这些学科甚至还不得不服从自然科学的“科学”标准,并大量借用自然科学的方法。20世纪以后、特别是当代以来,各门社会科学逐渐形成了与自己的独特研究对象相适应的研究方法,但在致力于探索和发现支配本学科研究对象的普遍规律、获取关于本学科研究对象的本质和规律的普遍知识这一点上,却没有任何变化。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变化,那就是它们比以往做得更好。美国学者卡尔·多伊奇等人曾作过一个统计:在1900年至1965年期间社会科学方面的62项重大贡献中,定量的问题或发现占总数的三分之二,占1930年以来重大成就的六分之五。丹尼尔·贝尔由此断言:“社会科学正在变成像自然科学一样的‘硬’科学。”[6]因为正是由于有了这种定量的研究,社会科学能够更加准确、深入地发现和把握对象的本质和规律,从而能够在现代社会生活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例如,弗洛伊德等人的“心理分析和精神心理学”、乔姆斯基等人的“结构语言学”、凯恩斯的经济学理论、冯·诺伊曼等人的“对策论”、沃尔德的“统计决策理论”、布莱克特等人的“运筹学与系统分析”以及萨缪尔逊等人的“计量经济学”等等,都曾对政府的决策、社会的改良和发展起过非常积极的作用,并在当代的社会生活中仍有广泛和深刻的影响。与一切科学的致思方向不同,人文学科在研究对象时总是致力于“具体化”或“个别化”,它强调和珍视各种个别的东西、富有个性特色的东西、独特的东西的价值,并借此来开掘人的生存的丰富意义。例如,用科学的眼光来看人,人必然被抽象为无差等的“类”,不同人之间的这样那样的差异总是被当作毫无意义的东西而忽略不计的;而用人文学科的眼光来看人,人总是具体的、各别的、有着不同境遇和生存状态的个体。即使是高度抽象的哲学理论,其对人的研究也仍然体现出“具体化”或“个别化”的致思方向。例如,马克思曾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7] 对于马克思的这一论述,与人们通常所作的理解不同,我认为马克思在这里不是要回答、并没有回答、事实上也不可能回答什么是人的本质的问题,因为只有对于那些业已完成的存在物或既成的事实性存在我们方可追问它们的本质是什么,而“什么是人的本质”或“人的本质是什么”这类知识论的提问方式是根本不适合于人这种始终未完成的存在物的,也就是说,既然人是一种始终未完成的存在物,那么,我们就不能将其作为一种既已完成的、其本质已定型的事实性存在来对待。正是由于深刻地洞察到了人是一种始终未完成的存在物,所以马克思在这里并没有去追问或试图回答什么是人的本质的问题,而只是提出了考察人的本质的根本途径和方法:现实的人的本质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生成并由一定社会关系决定的,因此,要了解一个人的本质,就必须考察其所置身于其中的全部社会关系。显然,马克思在对人的研究上的致思方向就是“具体化”或“个别化”。哲学研究是这样,文学、艺术、史学的研究也都莫不如此。总之,“抽象化”或“普遍化”与“具体化”或“个别化”是一切科学(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与人文学科在致思方向上的重要区别。
英国著名学者斯诺在他的名著《两种文化》一书中分析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的对立和区别时认为,科学文化是历时的,人文文化是共时的,它们“一种是积累的、组合的、共意的、注定了必然穿越时间而进步。另一种是非积累的、非组合的,不能抛弃但也不能体现自己的过去。”[8]他指出:“到2070年我们也不能说,任何活着的人都比莎士比亚更了解莎士比亚的体验,这样做也是愚蠢的。而那时一个像样的18岁的物理系学生将比牛顿懂得更多的物理学。”[9]斯诺的结论是,科学文化的进步是谁都不会怀疑的,而“人文文化没有内在的进步”[10]。斯诺否认人文文化的进步性是错误的,但他却提出了这样一个重要问题:科学(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总是致力于“抽象化”或“普遍化”,科学的发展表现为其所获得的关于事物的性质和规律的知识越来越普遍,因而科学的进步性是显而易见的;人文学科的研究总是致力于“具体化”或“个别化”,它们只有在表达了一种独特的价值观念、价值理想时才会受到人们的重视,因而在时间系列中先后出现的人文学科理论之间是不可比较的,既然如此,那么人文学科的进步性何以可能?显然,这个问题是由人文学科独特的致思方向引起的。我认为,就历史上人文学科领域中的每一重要理论或思想都表达了一种独特的价值观念、价值理想而言,它们在人类思想史上都占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因而都永远不会过时;但就各门人文学科研究在不断地从新的方面、新的高度开掘出人的生存意义、探寻到人的价值而言,各门人文学科又都在不断地实现着历史性的进步。
第三,思维方式不同。各门科学都以探寻对象的性质和规律、获取关于对象的知识为已任,这样一种旨趣决定了一切科学的思维方式都必然是实证的。例如,你要探索金属的导电性,要揭示水的沸点或冰点,要弄清商品流通和交换的规律等等,你就必须进行实证的研究,并用实验或实证材料来说服人们相信你的研究结论。与此不同,人文学科的旨趣在于表达一定的价值观念或价值理想,因而它的思维方式不可能是实证的,其中,尤其是哲学的思维方式是非实证的。人文学科中那些体现出某种人文精神的命题往往看起来是一些事实命题(作为对事实的描述,事实命题的典型特点是可以用“A是P”的句式来表达),而实际上却是一些价值命题(作为对某种价值观念或价值理想的表达,价值命题的典型特点是可以用“A应该是P”的句式来表达)。例如,普罗塔哥拉的“人是万物的尺度”、克罗齐的“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丹纳的“艺术是一种既高雅而又通俗的东西”等等命题,都莫不如此。这些价值命题既不能从事实命题中推导出来,也不可能用经验来予以验证,它们都是非实证的。
当然,我们说一切科学的思维方式都是实证的,并不是说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实证性或可证实度都是一样的。自然科学的命题都是价值中立的事实命题,它们原则上都是可实证的;与此不同,虽然社会科学的命题也是事实命题,但由于这些命题所意指的社会事物往往与研究者之间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利益关涉,因而这些命题在多数情况下并不完全是价值中立的,其实证性实际上比自然科学命题要低得多。不过,社会科学家们常常倾向于为他们所提出的社会科学命题的价值中立性作辩护,因为价值负荷的存在毕意会损害社会科学命题的科学性,它们本身是社会科学命题不完善的表现。按照其总的旨趣和致思方向,社会科学命题必然会不断地趋向于价值中立,不断地提高其实证性或可证实度。
同样,我们说人文学科的思维方式是非实证的,这并不意味着各门人文学科的思维方式都是一样的。虽然各门人文学科的根本旨趣是相同的,都是要揭示人的生存意义、探索人的价值及其实现途径,但它们的思维方式也是很不相同的。其中,文学和艺术是表达性或“显示”性的,关于这一点,鲁迅先生说得好:“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喜剧将那无价值的撕破给人看”[11];语言学和历史学是理解性的,也正因如此,严格说来,解释学(准确地说,应该叫做诠释学)即关于理解的学问和技巧仅仅与语言和历史相关;而哲学则是反思性的。从思维方式上看,反思性是哲学区别于各门科学和其他各门人文学科的根本特征。
那么,什么是“反思”呢?在哲学史上,黑格尔是最先意识到哲学在思维方式上的反思性特点并对之作过明确论述的哲学家。在黑格尔那里,“反思”一词有两层不同的含义:一是“纯思”,即对思想的思想,它“以思想的本身为内容,力求思想自觉为思想”[12];二是“后思”,即跟随在事实后面的反复思考,正如黑格尔所说:“哲学的认识方式只是一种反思,——意指跟随在事实后面的反复思考。”[13] 当黑格尔把反思理解为纯思时,他不过是要强调哲学所研究的一切都是人的思想的产物;而当他把反思指认为后思时,其要义则在于强度哲学是思想中所把握到的时代,而一个时代的哲学只有在这个时代成熟之时才会出现。在国内哲学界,人们往往没有注意到黑格尔所说的反思一词的两层含义的内在联系,因而要么单纯地强调反思即纯思,要么单纯地强调反思即后思。然而,单独地看,黑格尔对作为哲学的认识方式或思维方式的反思的这两种解释都是很成问题的:首先,把反思指认为哲学的思维方式,并把反思看作只是一种纯思即对思想的思想,虽然是黑格尔哲学所必然得出来的结论,但它与哲学发展的历史事实是相违背的;其次,把反思理解为后思,而认为后思即跟随在事实后面的反复思考,只是对反思所作的常识性理解,或者说只把握到了反思的最初级的含义。如果只在后思的意义上来理解哲学的反思,我们并不能从思维方式上把哲学与其他人文学科(如史学)区分开来,甚至也不能把哲学与各门科学区分开来,因为这些学科也都常常要跟随在事实后面反复思考。问题的关键在于:哲学到底是怎样跟随在事实后面反复思考的呢?只有作如是进一步的追问,我们才有可能明确哲学反思的真正含义。综观黑格尔对反思一词的运用,特别是依据哲学思维的本性对黑格尔所说的“反思”的第一层含义进行一种唯物主义的改造,我认为,哲学反思的最本质含义当是“反观”,但这种“反观”决不仅仅是对思想的思想,而是从人与世界的关系、特别是从人的对象性活动及其结果来反观人自身,包括人这种特殊存在物的性质、地位、作用、能力、生存方式、生存状态等等,以便求得人的生存自觉和人的价值的充分实现。这是因为,人的性质、地位、作用、能力、生存方式、生存状态等总是投射或表现于一定的人与世界的关系之中,特别是投射或表现于人的对象性活动及其结果之中;只有从反射着、反映着、映现着、表现着人的性质、地位、作用、能力、生存方式、生存状态等的人与世界的关系、特别是人的对象性活动及其结果来反复不断地反观人自身,才能实现对人的生存意义、人的价值及其实现问题的哲学把握。顺便指出,人们通常说哲学的研究对象是人与世界的关系,就任何哲学理论都绕不开人与世界的关系、都必须通过对人与世界关系的研究来解决自己面临的特定问题而言,这种说法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当我们这样说时,切不可忘记哲学反思的上述含义,切不可忘记哲学研究人与世界的关系乃是为了研究人本身、特别是人的生存意义、人的价值及其实现问题。
上述三个方面是各门人文学科区别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共同规定性,其中,第三个方面又体现出哲学区别于其他人文学科的特殊规定性,它们共同构成了我对什么是哲学这一问题的理解和解答。如果一定要给哲学下一个定义,那么,我们可以按照属加种差的定义方式说,哲学是一门特殊的人文学科,是旨在表达某种价值观念和价值理想的人学,是以反思的方式对人的生存意义、人的价值及其实现问题的理性把握。
【注释】
[1]罗素:《西方哲学史》上卷,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11页。
[2]《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第6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版,第760页。
[3]《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第6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版,第760页。
[4]H·李凯尔特:《文化科学和自然科学》,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50页。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48页。
[6]丹尼尔·贝尔:《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的社会科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情报研究所1982年版,第2页。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0页。
[8]C·P·斯诺:《两种文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123页。
[9]C·P·斯诺:《两种文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122页。
[10]C·P·斯诺:《两种文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122页。
[11]鲁迅:《再论雷峰塔的倒掉》,《鲁迅全集》第1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92-193页。
[12]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9页。
[13]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7页。
(原载《哲学研究》2009年第11期。录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