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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我国生态文明理论研究范式的转换
 

对于如何理解和把握生态文明的理论基础和内涵,近年来我国学术界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些积极的研究成果。但是应该看到,目前我国生态文明理论研究主要还停留在借鉴和认同西方中心论和现代人类中心论的理论观点的基础上,并由此形成了生态文明理论研究中的“后现代研究范式”和“可持续发展研究范式”。在笔者看来,上述两种研究范式不仅在理论上存在着内在缺失,而且无法真正有效地指导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转向“历史唯物主义研究范式”是我国生态文明理论研究和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的内在要求。

我国生态文明理论研究的“后现代研究范式”是建立在对西方生态中心论的生态文明理论的借鉴和认同的基础上的,其基本特点是坚持生态优先论和生态本位论的基本原则,为西方生态中心论的“自然价值论”和“自然权利论”辩护。要揭示后现代研究范式在理论上的内在缺失,就必须弄清生态中心论的理论主张和理论性质。

从生态中心论的理论主张和理论性质看,它在本质上是一种“后现代生态文明理论”,以这种理论为基础的研究范式理所当然是一种“后现代研究范式”。生态中心论是西方非人类中心论的生态文明理论发展的第三阶段,是当代西方生态文明理论研究中的主流话语,其代表人物主要有美国学者奥尔多·利奥波德、霍尔姆斯·罗尔斯顿以及挪威学者阿伦·奈斯等人。其主要理论观点是强调近代以来的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把人看作是唯一具有内在价值的存在物,而人之外的其它存在物只具有相对于人的工具价值,造成了人类和自然之间的工具性关系以及科学技术对自然的滥用,并由此导致了生态危机。生态中心论依据是生态科学所揭示的生态整体性规律,强调人类不过是生态系统中的普通一员,并不具有相对于其它存在物的特殊利益和权利,应该把道德关怀的对象进一步拓展到人类之外的自然界,以维护地球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因此他们主张“生物圈平等主义”,强调只有“当一个事物有助于保护生物共同体的和谐、稳定和美丽的时候,它就是正确的,当它走向反面时,就是错误的。”[1]基于强调生态整体性和优先论这一目的,生态中心论进一步提出了“自然价值论”和“自然权利论”,强调人类之外的自然界具有不依赖于人类需要的内在价值和按生态规律生存下去的权利,因此解决生态危机的途径就在于走出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树立以生态为本位的生态中心主义价值观,平等地看待人类之外的自然界存在的价值和权利。

生态中心论在理论上的后现代性质是因为其理论主张与后现代主义具有完全的契合这一特点所决定的。众所周知,后现代主义是在批判现代主义的过程中形成的一股哲学文化思潮,其理论的基本特点是批判自笛卡儿以来的西方理性主义哲学的理性主义、主体性和人道主义、本质主义和基础主义,主张相对主义、神秘主义、多元和多样性、差异和不确定性等理论观点。生态中心论和后现代主义在理论上的契合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生态中心论认为正是建立在近代主体性哲学的主、客二分思维方式基础上的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导致了人类和自然之间的控制和被控制、利用和被利用工具性关系,把自然仅仅看作是满足人类的需要的被动客体,从而导致了人类对自然的滥用。由此,他们要求颠覆传统的人际关系伦理学,将道德关系拓展到人和自然关系上,上述理论观点的本质是反对近代理性主义的主体性哲学,并把人降低为生态系统中的普通一员,以贬损人的尊严的反人道主义方式来强调生态整体性和生态优先性。第二,生态中心论反对以近代理性主义哲学为基础的科学技术,认为科学技术是生态危机产生的另一根源,并坚持反科学技术、反生产主义和反经济增长的价值立场,对此,佩珀所指出,他们“缺乏对现代大规模技术、技术与官僚精的信任,而且,他们憎恨中央集权和物质主义。”[2]生态中心论这种反科学技术的立场与后现代主义把理性和科学技术看作是现代社会一切弊端产生的根源的看法具有一致性。第三,生态中心论对“自然价值论”和“自然权利论”的论述不仅在理论内涵上具有含糊性,而且不是建立在科学严密论证的基础上,而是主要诉之于直觉和体验。在生态中心论者那里,对于“自然价值论”的理论内涵的理解不仅各不相同,而且其理论根据主要是依据生态科学的生态整体性规律,面临着如何以科学的逻辑形式从“是”推出“应该”,从事实判断如何推出价值判断的难题,因而最终只能诉之于人的直觉和体验。“存在着对自然内在价值理论的各种异议:它的理论与含义、它的归诸于直觉而不是理论论证、它的不可能性(我们不知道自然是否赋予本身以价值,我们作为人类只能从一种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谈论自然)以及它试图建立一个自然——社会二元论的倾向。”[3]生态中心论者阿伦·奈斯在论述他的“生物圈平等主义”时就明确指出:“生存和繁荣的平等权利是一种直觉上清楚明白的价值公理”,[4]而他在论述如何践行“生物圈平等主义”时,强调人类需要实现从“狭隘自我”到“宇宙大我”的转换,然而到底何谓“宇宙大我”,以及如何实现这种转换,却最终只能依赖于个人的体验,这必然会陷入神秘主义和相对主义中,充分显示了其理论的后现代性质。

生态中心论的生态文明理论主要存在如下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生态文明建设的前提的是必须找到生态危机产生的真正根源,揭示生态危机的实质。在这两个问题上,生态中心论的问题在于它把生态危机的根源简单地归结为一个价值观的问题,即主要是人类对待自然的态度和价值观出现了问题。不可否认,以人类狭隘自我利益为基础的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是不利于人类保持对自然的敬畏和尊重的。但生态中心论把生态问题简单地归结为抽象的价值观问题,从理论上讲这根源于他们“忽视了社会思想与自然—物理环境之间的联系,因此切断了社会理论对人类和自然反应的真正联系”,[5]由此造成了历史观和自然观二者关系的割裂,当然也就看不到任何一种价值观的产生和社会效应都是由一定的社会制度和生产方式所决定的,因而无法真实地揭示人类社会和自然之间的物质能量交换关系。事实上,如果我们考察生态危机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就会发现,生态危机和资本主义工业文明的兴起与发展是同一历史过程,因此,应该到资本主义制度和生产方式中去探寻生态危机的根源,而不能把生态危机的根源简单地归结为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应当责备的不仅仅是个性‘贪婪’的垄断者或消费者,而且是这种生产方式本身:处在生产力金字塔之上的构成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6]而从生态危机的实质看,生态中心论没有认识到生态危机的实质也并非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危机,没有认识到生态危机本质上是以人和自然关系为中介的人和人在自然资源占有、分配和使用上的利益关系的危机,对生态危机产生根源和实质的错误认识决定了生态中心论不可能找到科学的生态治理之路。第二,生态中心论把走出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践行生态中心主义价值观和个人生活方式的改变看作是解决生态危机的关键,并由此得出反对科学技术和经济增长的结论。应当承认,走出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和改变消费主义的生活方式对于缓解生态危机具有积极的作用。但是,在以资本为基础的全球权力关系的支配下,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以及消费主义的生活方式不仅不会被改变,而且只会随着资本的全球化进一步强化和蔓延。更为重要的是,生态中心论的反科学技术、反经济增长的理论主张实际上是以牺牲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权利为代价来维护生态平衡,但这种反人道主义的做法不仅难以在实践中践行,而且还会强化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自然资源的掠夺和占有,向发展中国家转嫁和输出生态危机,损害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权和发展权。第三,生态中心论从其价值立场上看是属于西方中心论的生态文明理论。这是因为生态中心论脱离资本主义制度和生产方式,仅仅拘泥于抽象的价值观来探讨生态危机的根源及其解决办法,掩盖了当代生态危机起源于资本主义工业化和资本对发展中国家的殖民活动,以及资本利用其支配的不公正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对发展中国家自然资源的掠夺这一事实,模糊了资本在解决生态危机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客观上起到了为资本作辩护的功能。

生态中心论的上述理论性质和内在缺陷决定了以它为基础的“后现代研究范式”不可能建立真正科学的生态文明理论,更不可能落实为一种发展观有效地维护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权和发展权,当然也无法有效地规范人类的实践行为,实现人类和自然的和谐共同发展。那么,这又是否意味着与生态中心论相对立的现代人类中心论为基础的“可持续发展研究范式”能够建立一种科学的生态文明理论呢?笔者认为,答案依然是否定的。

现代人类中心论是对生态中心论的批评进行回应的结果。在他们看来,尽管近代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存在着缺陷,但这决不意味着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本身存在什么问题。一方面,任何物种总是以自我利益为中心的,而不会以其它物种的福利为中心,因此人类中心论本身并没有什么错。“所谓人类中心就是说人类被评价得比自然界其他事物有更高的价值。根据同样的逻辑,蜘蛛一定会把蜘蛛评价得比自然界其它事物都高。因此人理所当然是以人为中心,而蜘蛛是蜘蛛中心论的。这一点也适用于其它的生物物种。”[7]另一方面脱离人类利益的生态运动是缺乏内在动力和不可持续的。因此,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抛弃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而在于改变那种要求人的任何感性偏好都应该得到满足的近代狭隘的“强式”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代之以建立在人类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和理性偏好为基础的“弱式”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生态危机就可以迎刃而解。生态文明理论研究中的“可持续发展研究范式”正是在现代人类中心主义基础上,提出了既要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的可持续发展理论,提出真正的发展应该是基于人类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实现经济—社会—生态三者之间的可持续发展。事实上,由于现代人类中心论本身的内在缺陷,决定了“可持续发展研究范式”依然无法建立科学的生态文明理论。

现代人类中心论的生态文明理论主要存在如下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虽然现代人类中心论和生态中心论在具体理论观点上存在着对立和差异,但是它们都秉承的是文化决定论,因而都是拘泥于抽象的价值观的视角力图在资本所支配的全球权力关系框架内解决生态危机,这就使得他们的生态文明理论无法建立科学的生态自然观,从而在人类和自然的关系问题各执一端。生态中心论强调的是生态整体性和优先性,现代人类中心论则偏向了人类的利益。不仅如此,他们的生态自然观都是与资本联系在一起的,这既决定了生态中心论所主张生态价值论只能是一种无法真正落实于实践中的乌托邦,同时也决定了现代人类中心论无法摆脱近代机械自然观,人和自然关系因此只能归结为服从于资本追求利润的控制和被控制、利用和被利用的工具性关系,因而无法真正克服资本为了追逐利润对自然资源的滥用。第二,以现代人类中心论为基础的“可持续发展研究范式”强调发展应该立足于人类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没有区分发展的“应然”和“实然”、“全球”和“地区”不同层面发展的要求,是一种无法落实于现实人类实践的抽象生态文明理论。从发展的“应然”和“全球”层面看,强调以人类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为基础的发展是必要的和重要的,它既反映了伴随着生态问题的全球性质以及人类共同利益的日益增多的趋势,也反映了人类在发展问题上的理想追求。从发展的“实然”和“地区”层面看,“可持续发展范式”却无法建立能够真正指导和规范人们实践行为的生态文明理论。这是因为,虽然在目前人类的整体利益呈现出日益增多的趋势,但是“可持续发展研究范式”所说的“人类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却远未形成,而且恰恰相反,全球化运动的另一后果正是民族国家和地区基于发展要求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自然资源利益关系上的矛盾冲突日益突出和紧张,特别是资本借助其支配的不公正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对发展中国家进行自然资源的掠夺,损害发展中国家无法维护自身的发展权和环境权更加突显了民族国家,促使了发展中国家在发展问题上的利益诉求日益高涨,突现了发展中国家维护自身的发展权和环境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也正是以保护全球生态环境为借口,一方面对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愿望、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横加指责,并借口环境保护制定各种绿色贸易壁垒实行贸易保护主义,以维护资本的既得利益。另一方面,他们又通过资本的国际分工将生态危机向发展中国家转嫁和输出生态危机,本质上不过是维护其自身的生态利益。在这种情况下,这就意味着以人类共同利益为基础的生态文明理论实际上只能沦为一种抽象的空谈而无法落实到发展实践中,更谈不上对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的指导。第三,“可持续发展研究范式”强调发展应该以考虑后代人的利益为基础,这一主张存在着认识论、伦理学和政治学三个方面的困难。从认识论的视角看,何谓“后代人的利益”是一个难以界定其内涵的概念。也就是说,我们当代人无法准确断定后代人的需求偏好,因此所谓保护后代人的利益当然难免流于空泛。从伦理学的视角看,虽然从直觉上看保护后代人的利益是必要的,但是如果从代际人群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关系看,“当代人”和“后代人”之间由于存在的时间差决定了他们之间不具备这种对等性。也就是说,一方面当代人的实践后果会影响到后代人,但后代人的实践后果却不会影响到当代人,另一方面当代人对后代人所做出的牺牲也无法得到后代人相应的补偿。因此,运用何种伦理原则能够保证当代人和后代人的权利的对等性也就成为了一个理论上的难题。从政治学的视角看,“后代人”在“当代人”的实践行为中处于一种缺席状态,在生态资源日益市场化和政治日益民主化的今天,何种政治力量能够保证后代人的利益也成为了一个难题。

正是由于“可持续发展研究范式”上述内在缺陷,因此虽然它追求生态和经济的共同发展,但是由于它既认识不到生态危机和资本的全球权力关系之间的内在联系,也忽视社会内部在自然资源占有和使用上的利益关系的公正性追求,因此它势必不可能实现其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追求。

“后现代研究范式”和“可持续发展研究范式”的共同缺陷意味着单纯从抽象的价值观的视角探讨生态危机的根源及其解决途径,既不可能认识到生态危机的本质,也找不到解决生态危机的可行之道,这是由生态危机反映的是以人和自然关系为中介的人和人在自然资源占有和使用中的利益关系这一本质所决定的,这也意味着生态文明理论研究必须引入制度维度,一方面分析社会制度和生产方式是如何决定人们在自然资源分配和使用上的利益关系和矛盾冲突,以及这种矛盾冲突是如何影响人类社会和自然之间物质和能量交换关系的;另一方面分析由社会制度和生产方式所决定的价值观和科学技术的生态效应。注重从制度和生产方式入手,分析生态问题恰恰是历史唯物主义突出的理论特点,我国生态文明理论研究转向“历史唯物主义研究范式”具有必然性。这是因为:

首先,“历史唯物主义研究范式”所主张的生态自然观为建立科学的生态文明理论奠定了基础。“后现代研究范式”和“可持续发展研究范式”不仅在人类和自然的关系问题上各执一端,而且没有认识到“自然的用处和观念随着生产方式的改变而改变。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不像以往的生产方式,改变自然是为了获得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因而自然往往以商品的形式被客体化。”[8]这就决定了无论是生态中心论,还是现代人类中心论既无法建立科学的生态自然观,也无法改变“自然”在资本主义制度和生产方式下必然被滥用的现实。历史唯物主义自然观的突出特点是一种坚持人和自然辩证统一,一方面它不仅强调人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自然界,“无论是在人那里还是在动物那里,类生活从肉体方面来说就在于人(和动物一样)靠无机界生活”。[9]而且它始终强调自然生态规律对人类实践行为的制约性,“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和受限制的存在物,就是说,它的欲望的对象是作为不依赖于他的对象而存在于他之外的。”[10]违背了自然规律就必然会受到自然规律的惩罚。因此。“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11]另一方面,历史唯物主义强调自然的社会历史性,以及人类社会和自然之间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关系。对于自然的社会历史性,历史唯物主义不仅强调“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人来说才是存在的;因为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人来说才是人与人联系的纽带,才是他为别人为他的存在,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人的存在的基础,才是人的现实的生活要素”,[12]而且强调自然史和人类史的辩证统一关系。对于自然和社会之间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历史唯物主义强调“自然及其对自然的看法影响和改变人类社会——人类社会改变自然,被改变的自然又影响着社会进一步改变它。”[13]历史唯物主义的这种强调自然和社会辩证统一的生态自然观,意味着生态危机的根源不仅应该到人对自然的认识关系和价值关系中去寻找,更应该从人和人的社会关系,即资本主义制度和生产方式中去寻找,这意味着历史唯物主义的生态批判必然会导向对资本主义制度和社会的批判。“历史唯物主义研究范式”生态自然观的上述理论特质为为建立科学的生态文明理论奠定了理论基础。

其次,“历史唯物主义研究范式”在生态价值观上坚持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但又有别于现代人类中心论建立在资本利益基础上的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同时也反对生态中心论在自然价值论上的神秘主义和相对主义,避免了生态中心论的反科学技术、反经济增长的错误。历史唯物主义反对自然价值论,认为依照自然价值论必然导致荒谬的结论。“如果水螅由于身上有自然界生命在微弱地跳动,就有生存的权利,那么,体内有生命奔腾怒吼着的狮子又怎么会没有生存权利呢?……每一特定的生活方式就是特定自然的生活方式。要狮子遵循水螅的生命规律,这难道不是反常的要求吧?”[14]也就是说,遵循自然价值论的必然结果是违背自然本身的规律,无法解释自然界不同物种之间固有的食物链,因此,历史唯物主义坚持基于人类利益的主观价值论,只承认自然相对于人类需要的工具价值。对此,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格伦德曼和福斯特都强调,马克思关注的是人类而并非自然,他不仅嘲笑生态中心论者各种形式的自然崇拜和感伤主义,而且充分肯定生产力和技术进步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但这并不意味着马克思和历史唯物主义由此走向忽视生态的技术决定论,这是因为一方面马克思所说的“工具价值”具有其特定的内涵,“马克思确实把自然的价值视为相对于人而言是工具性的,但对他来说,工具性价值不仅仅意味着经济或物质价值。它还包括自然是审美、科学和道德价值的源泉。”[15]另一方面,马克思认为即便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也并不意味着生态问题会自动解决,这是因为共产主义社会依然会受到自然的限制以及人类对自然规律的认识程度的限制。

历史唯物主义所持的人类中心主义价值立场决定了它必然会肯定科学技术和发展生产力对人类社会历史的巨大推动作用,西方绿色理论正是以此为借口,把历史唯物主义同生态学对立起来。但由于历史唯物主义所说的“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具有其特定的内涵,即它不是建立在资本和狭隘个人主义基础上的人类中心主义,而是建立在以满足人们基本需要和集体利益基础上的人类中心主义,因此这种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不会服从于资本追求利润的需要,而只会服从于人们物质和精神的自由全面发展,因此它既致力于实现人类和自然的可持续发展,也有利于实现人类和自然的可持续发展。同样地,由于历史唯物主义强调人的自由实现应该以遵循生态规律为基础,因此摆脱了资本控制的科学技术不仅不会导致对生态的破坏,而且恰恰有利于增强生产者的控制能力,这也决定了历史唯物主义所追求的生产力发展和经济增长是服从于生态和集体利益的理性增长。

最后,“历史唯物主义研究范式”始终坚持历史主义和阶级分析的方法揭示生态危机的根源和实质,强调应当通过变革不公正的制度和生产方式,合理协调人们在自然资源占有和使用上的利益关系,规范人们的实践行为来解决生态危机,为我们建立科学的生态文明理论提供了方法论指导。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德意志意识形态》和《资本论》等著作中系统批判了资本主义制度和生产方式为了追求利润,对自然资源进行掠夺性使用,既损害了无产阶级的身心健康和生存环境,也造成了人类和自然之间物质能量交换关系的断裂,因此,变革资本主义制度和生产方式就成为解决生态危机的关键。[16]马克思、恩格斯的上述思想为我国生态文明理论研究和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指导。具体来说,从当代生态危机的根源和实质看,一方面,正是资本所支配的不公正国际政治经济秩序造成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对发展中国家自然资源的掠夺,另一方面,资本的全球化运动和资本的国际分工造成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输出和转嫁生态危机,从而导致了不同国家和地区在自然资源占有和使用的利益关系的矛盾日益突出,既使生态危机呈现出全球化的特点,也日益强化了发展中国家追求发展的诉求与资本追逐利润的矛盾冲突,如何规范不同国家在解决当代生态危机问题上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权和发展权,实现环境正义已经成为当代世界的突出问题,这也决定了我国的生态文明理论不能仅仅停留于价值观的维度,而应该立足于制度维度从全球和地区两个层面展开。从全球层面看,我国的生态文明理论的着眼点应当着力探讨如何变革由资本所支配的不公正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冲破资本的霸权话语,通过调适不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以及民族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不同民族国家在生态利益上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的统一和环境正义的追求;从地区层面上看,我国的生态文明理论不应当仅仅停留在倡导抽象的生态价值观上,而应该立足于维护我国的环境权和发展权,使生态文明理论作为一种发展观真正落实到我国现代化建设实践中,追求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就要求着重处理好如下三重关系。具体说,一是要处理好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二是要处理好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三是要处理好社会经济发展与人的发展之间的关系。上述三重关系的核心就在于要处理好人和人之间在占有和使用生态资源上的利益关系。因为人和人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不仅直接决定了社会如何进行物质财富的生产和分配,而且也决定了社会生产的目的以及人们将如何处理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人和人之间不合理的物质利益关系,会导致社会生产的目的偏离满足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和“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使社会生产服从于特殊社会利益集团追求私利的欲望,既会造成自然资源的巨大浪费和社会经济的不协调发展,也会使那些穷人不得不以破坏自然的方式维系自己的生存。因此,处理好人和人之间在占有和使用生态资源的利益关系,是科学的生态文明理论得以成立的关键,也是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得以成功的关键。

(原载《哲学研究》2009年第12期。录入编辑:乾乾)

【注释】

[1]奥尔多·利奥波德,2000:《沙乡年鉴》,吉林人民出版社,第192193页。

[2] 戴维·佩珀,2005:《生态社会主义:从深生态学到社会正义》,山东大学出版社,第48页。

[3] 戴维·佩珀,2005:《生态社会主义:从深生态学到社会正义》,山东大学出版社,第7页。

[4] G·希尔贝克等,1999年:《跨越边界的哲学:挪威哲学文集》,浙江人民出版社,第58页。

[5] 约翰·贝拉米·福斯特,2006:《马克思的生态学:唯物主义与自然》,高等教育出版社,第22页。

[6] 戴维·佩珀,2005:《生态社会主义:从深生态学到社会正义》,山东大学出版社,第133页。

[7] W·H·墨迪,1999:《个现代的人类中心主义》,载《哲学译丛》第2期。

[8] 戴维·佩珀,2005:《生态社会主义:从深生态学到社会正义》,山东大学出版社,第156页。

[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2002年,第272页。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2002年,第324页。

[11] 恩格斯,1984:《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第304页。

[1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2002年,第301页。

[13] 戴维·佩珀,2005:《生态社会主义:从深生态学到社会正义》,山东大学出版社,第155页。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1995,第190页。

[15] 戴维·佩珀,2005:《生态社会主义:从深生态学到社会正义》,山东大学出版社,第96页。

[16] 王雨辰,2009:《生态批判与绿色乌托邦: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人民出版社,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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