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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与自然科学——以康有为、谭嗣同思想为中心
   

中国近代是一个启蒙的时代,维新派的启蒙分为自由与平等两个路径:如果说梁启超、严复侧重自由的话,那么,康有为、谭嗣同则侧重平等。就西学渊源而言,与梁启超、严复的自由思想热衷于孟德斯鸠、卢梭等人的社会契约论、天赋人权论等社会科学有别,康有为、谭嗣同的平等思想则更青睐西方的自然科学。这使自然科学作为理论来源乃至思想内容在康有为、谭嗣同的平等思想中占据重要地位,成为中国近代启蒙思想的一部分。本文以康有为、谭嗣同的思想为中心,通过解读近代平等思想与自然科学的关系,探究自然科学在近代平等思想中的作用和局限。

一、平等的权威和地位

在中国近代,康有为、谭嗣同极力张扬平等,其共同做法是:奉仁为世界本原,进而宣称仁的基本内涵和特征是平等。在此,用来证明仁是宇宙本原以及仁的基本内涵是平等的证据是从西方传入的以电、以太、力为代表的自然科学。康有为直接宣称仁是宇宙间的最高存在,天地万物皆源于仁,仁“为万化之海,为一切根,为一切源。”(《孟子微》,第9页)谭嗣同对仁的推崇无以复加,不仅将自己的代表作命名为《仁学》,而且宣称“仁为天地万物之源。”(《仁学》,见《谭嗣同全集》,第292页)在此基础上,康有为、谭嗣同断言仁的内涵是平等。在中国近代,如果说首倡仁—平等的是康有为的话,那么,对仁之平等内涵从形而上学的高度进行系统论证的则非谭嗣同莫属。按照谭嗣同的说法,“仁以通为第一义”,“通之象为平等。”(《仁学》,见《谭嗣同全集》,第291页)就概念出处而言,仁源自中国古代的儒家,平等则是近代西方的社会理论。然而,康有为、谭嗣同阐释仁之概念并赋予其平等内涵的主要理论武器之一却是以太、电、力为首的西方自然科学。在他们的思想中,仁与电、力、以太相互诠释、相提并论,后者还往往被用来论证仁的内涵和特征是平等。

首先,康有为、谭嗣同都借鉴西方东渐的自然科学概念来比附、说明仁,这种做法在概念、范畴上使仁具有了诸多名称,如“爱质”、“爱力”、“热力”和“吸摄之力”等。对此,他们不厌其烦地断言:“仁者,热力也;义者,重力也;天下不能出此二者。”(《康子内外篇》,见《康有为全集》第1集,第107页)“无以名之,名之曰‘以太’。其显于用也,孔谓之‘仁’,谓之‘元’,谓之‘性’;墨谓之‘兼爱’;佛谓之‘性海’,谓之‘慈悲’;耶谓之‘灵魂’,谓之‘爱人如己’、‘视敌如友’;格致家谓之‘爱力’、‘吸力’;咸是物也。”(《仁学》,见《谭嗣同全集》,第293-294页)可见,康有为、谭嗣同将仁尽可能地与自己所接触到的各种自然科学相对接,用得最多的还是以太、电、力等概念。在他们的著作中,仁往往与以太、电、力如影随形、相互论证。在这方面,康有为、谭嗣同的认识相同,甚至连话语结构也如出一辙。例如:“仁也,电也,以太也,人人皆有之,故谓人性皆善。”(《孟子微》,第9页)“以太也,电也,心力也,皆指所以通之具……以太也,电也,粗浅之具也,借其名以质心力。”(《仁学》,见《谭嗣同全集》,第291页)

其次,更为重要的是,以太、电、力为首的自然科学在康有为、谭嗣同的论述中被用来说明仁是何以相互感通而臻于平等的。康有为解释说:“其欧人所谓以太耶?其古所谓不忍之心耶?”(《大同书》,第34页)人皆有不忍之心,不忍之心可以感沟和传递,于是可以人人平等。早在北游访学期间,在上海见到傅兰雅初遇以太时,谭嗣同即产生丰富联想,将以太与仁的无所不在、彼此沟通相互印证,这成为他以后一贯的主张,也奠定并形成了其借助以太论证仁相互贯通而臻于平等的基本思路。鉴于以太对于仁的至关重要,谭嗣同专门作《以太说》,对以太予以夸大和推崇。以太的无所不在尤其是“胶粘”、“贯洽”和“筦络”功能使其足以胜任仁心的传递、善念的沟通,于是臻于通人我的平等境界。对此,谭嗣同拿以太的质点振荡说明人心的相互感应,具体如下:人心发出一善念,这一善念传入空气,使质点(以太)产生震荡,从而传入众人的神经(谭嗣同称之为“脑气筋”)。其间虽然重重阻挠,也遏制不住这种感通,人心与人心的感通是没有界限、跨越时空的。对此,谭嗣同宣布:“天下人之脑气筋皆相连者也。此发一善念,彼必有应之者,如寄电信然,万里无阻也。”(《上欧阳中鹄十》,见同上,第462页)此外,谭嗣同把以太、电与人脑相联系,利用生理学、解剖学和神经学的知识进一步证明仁—通的必然性:就一人而言,人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是神经支配的,人的周身神经又是相连的;一个手指受伤,大脑就会感觉全身不适。就天地人我而言,众人的神经同出一源,是相通的;天地人我彼此相互感通,恰如人的周身神经相通一样。既然天地万物人我原本是相通的,那么,原本就应该相互感通,如果妄生分别就是麻木不仁。于是,他写道:“任举万事中之一事,如一言,如一动,如一歌泣,如一思念,其为事亦至庸无奇矣,而要皆合全体之脑气筋发动而显。以我之脑气筋感我之脑气筋,于是乎有知觉。牵一发而全身为动,伤一指而终日不适。疾痛疴痒,一触即知。其机极灵,其传至速……以我之脑气筋感人之脑气筋,于是乎有感应。善不善,千里之外应之;诚不诚,十手十目严之……本合天地人我为一全体,合众脑气筋为一脑气筋,而妄生分别,妄见畛域,自隔自蔽,绝不相通者,尤麻木不仁之大者也。”(《以太说》,见《谭嗣同全集》,第433-434页)循着这个思路,谭嗣同坚信,通过仁和心力的相互感通,可以达到洞彻彼此、不分人我的境界,这种境界就是“一尘不隔”的绝对平等境界。

二、平等的必然和境界

康有为、谭嗣同将平等提升到形而上学的高度张扬了平等的至上性和普适性,却引发了一个新的问题:既然平等是世界法则,现实社会为什么还会处处存在着不平等现象?既然如此,为什么说平等是必然的?为了证明平等的必然到来,康有为、谭嗣同一面宣称进化是世界的必然规律,一面断言人类社会进化的法则是从不平等到平等,历史进化的最高阶段——大同社会就是一个消除一切差异而人人平等的社会。他们借鉴牛顿力学、星云假说和地质学等自然科学阐明了这个问题。

首先,康有为、谭嗣同之所以认定人类社会是不断进化的,是由于秉持进化理念。借助牛顿力学、星云假说、日心说和地质学等一系列自然科学成果,他们揭示了人类社会的进化,使平等作为人类进化的趋势具有了某种必然性。康有为是中国近代为数不多的运用康德-拉普拉斯的星云假说来系统解释天体演化的思想家,利用牛顿力学解释了太阳系及地球的形成和演化,肯定地球本身也有一个演变和进化的历史。在此基础上,康有为进一步指出,人类社会的具体进化过程是:“由独人而渐立酋长,由酋长而渐正君臣,由君臣而渐为立宪,由立宪而渐为共和。”(《论语注》,第28页)这个过程即从不平等逐渐变得平等的过程。不仅如此,人类社会由不平等进化为平等是一种普遍规律,即“盖自据乱进为升平,升平进为太平”是“验之万国,莫不同风”(同上)的。根据当时地质学的新发现,谭嗣同认识到,天地万物无时无刻不处于变化之中,并且通过“地学者”“考察僵石”的成果领悟出生物进化的阶梯。“而究天地生物之序,盖莫先螺蛤之属,而鱼属次之,蛇龟之属又次之,鸟兽之属又次之,而人其最后焉者也。”(《石菊影庐笔识·思篇十五》,见同上,第131页)在此基础上,谭嗣同指出,生物在进化,人类在进化,社会历史也在进化。人类社会的进化按着从“逆三世”到“顺三世”的程序进行,将来“地球群教将同奉一教主,地球群国将同奉一君主”,全球出现“大一统”的局面,进入“升平世”;再向前进化,“人人可有教主之德而教主废,人人可有君主之权而君主废”,全球通地为民主,进入“太平世”。这个阶段才是真正的太平盛世。太平世是一个没有国界、没有等级的社会,是一种绝对平等的社会状态。(《仁学》,见《谭嗣同全集》,第370页)总之,康有为、谭嗣同之所以坚信中国可以由不平等走向平等是因为秉持进化理念,认定平等是历史进化的必然结果和最高阶段,世界万国概莫能外,中国当然也是如此。在这个前提下,牛顿力学、日心说和地质学则从不同角度印证或充实了这一结论。

其次,康有为、谭嗣同不仅论证了从不平等到平等是人类社会的进化法则,强化了平等实现的必然性,而且专门论证了平等的理想境界。为此,他们将平等与大同社会联系起来,断言平等的大同社会就是历史进化的最后阶段。大同社会消灭了一切等级和差异,没有上下、尊卑乃至没有文化、政治之别。对于大同社会的平等景象,康有为、谭嗣同如是畅想:“太平之世,人人平等,无有臣妾奴隶,无有君主统领,无有教主教皇。”(《大同书》,第343页)“人人能自由,是必为无国之民。无国则畛域化,战争息,猜忌绝,权谋弃,彼我亡,平等出;且虽有天下,若无天下矣。君主废,则贵贱平;公理明,则贫富均。千里万里,一家一人……殆仿佛《礼运》大同之象焉。”(《仁学》,见《谭嗣同全集》,第367页)大同的提法古已有之,康有为、谭嗣同的独特之处有二:一是将大同社会与平等联系起来,将平等视为大同社会的主要标识;一是离不开自然科学,自然科学对于大同社会成为平等乐园起了决定作用。在这方面,如果说大同社会作为人类社会的最高阶段是平等的理想境界的话,那么,自然科学的新成果、新方法则共同支持了大同社会的平等和美好。早在对社会进化过程的说明中,康有为就将科学技术支持的物质文明的进化视为人类社会从野蛮到文明的主要内容之一,指出人类曾经“废席地而用几桌,废豆登而用盘碟”,“后此之以楼代屋,以电代火,以机器代人力。”(《礼运注》,见《康有为全集》第5集,第568页)这表明,科学技术是进化的保障,科学技术支撑的物质文明是进化的主要内容。基于这一理念,在康有为描述平等的《大同书》中,科学技术占据显要位置,甚至成为其中的主角。例如,大同社会之所以“所愿皆获”,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的各种愿望,是因为其建立在高度的电气化、机械化和自动化之上,以科学技术的高度发达作为前提。再如,康有为、谭嗣同不约而同地提到大同社会全球统一而同化语言,这一提法本身即是进化理念在语言文化中的运用,而同化语言的方法和措施更是加入了众多的自然科学要素。对于如何同化语言文字,谭嗣同多次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其中贯穿着由繁入简的进化原则:“文化之消长,每与日用起居之繁简得同式之比例……教化极盛之国,其言者必简而轻灵,出于唇齿者为多,舌次之,牙又次之,喉为寡,深喉则几绝焉。发音甚便利,而成言也不劳;所操甚约,而错综可至于无极。教化之深浅,咸率是以为差。”(《仁学》,见《谭嗣同全集》,第361-362页)“是故地球公理,其文明愈进者,其所事必愈简捷……又如一文字然,吾尚形义,经时累月,诵不盈帙;西人废象形,任谐声,终朝可辨矣,是年之不耗于识字也。”(《延年会叙》,见同上,第410页)在康有为那里,世界语的创立处处本着科学精神,容纳了各种自然科学要素。他提出的创立世界语的方案与谭嗣同一样因循语言由繁入简的进化规则,其中包含许多自然科学要素,并且流露出同一语言与国家平等、人种平等之间的内在联系。

三、平等的途径

对于康有为、谭嗣同来说,平等的地位和价值作为宇宙公理是至高无上的,平等的实现作为人类社会进化的结果是毋庸置疑的。那么,如何通往平等呢?正如前面的做法一样,他们不约而同地想到了自然科学。其中,营养学、解剖学和生理学等作为主要的思想来源成为通往平等的凭借。

首先,康有为、谭嗣同将人种平等视为通往平等的前提或实现平等的主要途径,而人种的进化和同一则依靠自然科学。他们确信人种是不断进化的,并且坚信世代进化后的“新人种”是全球同一、毫无差异的平等人种。对此,康有为、谭嗣同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具体规划和描述:“故经大同后,行化千年,全地人种,颜色同一,状貌同一,长短同一,灵明同一,是为人种大同。合同而化……当是时也,全世界人皆美好,由今观之,望若神仙矣。”(《大同书》,第150页)“必别生种人,纯用智,不用力,纯有灵魂,不有体魄……可以住水,可以住火,可以住风,可以住空气,可以飞行往来于诸星诸日,虽地球全毁,无所损害。”(《仁学》,见《谭嗣同全集》,第366-367页)康有为、谭嗣同所设计的新人种不尽相同,其间的相同点却十分明显:第一,新人种提供了平等的前提,本身就是没有差异的全球同一的平等人种。第二,全球同一的新人种之所以会出现,之所以如此美好和平等,全靠自然科学的帮助。在人种进化和同一的过程中,营养学、医学、地理学、生物学、化学、力学、光学和农学等自然科学均功不可没。拿康有为来说,确保人种进化而不退化、坚信各种肤色的人种可以同一以及人能貌美如仙的是医学以及遗传学、营养学等新兴自然科学,正是日新月异、层出不穷的自然科学成果使康有为相信,人种可以不断进化而臻于完美。在名目繁多的自然科学中,康有为十分重视医学和营养学对于改良人种的重要作用。因此,除了“通婚”和“迁地”之外,他对通过“改食之法”改良、同化人种寄予厚望,“改食之法”是建立在以营养学为主体的自然科学基础之上的。与各种自然科学坚定了康有为认定神仙一般的大同平等人种可以出现的信心类似,谭嗣同之所以设计只有精神没有形体的新人种并非完全是突发奇想,而是基于林林总总的自然科学。对于用自然科学改进人种的具体思路,他进行了详细的论证和解释:“地学审形势,水学御旱潦,动植学辨物性,化学察品质,汽机学济人力,光学论光色,电学助光热。有学之农,获数十倍于无学之农。然竭尽地球之力,则尤不止于此数。使地球之力,竭尽无余,而犹不足以供人之食用,则必别有他法,考食用之物,为某原质配成,将用各原质化合为物,而不全恃乎农。使原质又不足以供,必将取于空气,配成质料,而不全恃乎实物。且将精其医学,详考人之脏腹肢体所以必需食用之故,而渐改其性,求与空气合宜,如道家辟榖服气之法,至可不用世间之物,而无不给矣。又使人满至于极尽,即不用一物,而地球上骈肩重足犹不足以容,又必进思一法,如今之电学,能无线传力传热,能照见筋骨肝肺,又能测验脑气体用,久之必能去其重质,留其轻质,损其体魄,益其灵魂,兼讲进种之学,使一代胜于一代,万化而不已。”(《仁学》,见《谭嗣同全集》,第366页)可见,谭嗣同与康有为一样意识到了营养、饮食与人的形体之间的关系,所不同的是,他不仅搬来了更为繁多的自然科学前来助阵,而且在“取于空气”供人食用的前提下使人“去其重质,留其轻质,损其体魄,益其灵魂”。

其次,在凭借形形色色的自然科学改良人种、推出全球同一的平等人种的同时,康有为、谭嗣同兼采各种自然科学知识来铺设通往平等之路。为此,他们对化学、生理学和解剖学等自然科学倍加推崇。自然科学为康有为开阔了思路,自然科学的方法和因素在他所设想的平等方案中随处可见。谭嗣同认为,人与人不平等是由于每个人的意识、想法不同,想法不同的根源在于脑气筋的动法不同。基于这种分析而对症下药,他将平等的实现和推进归结为改变脑气筋的动法。改变脑气筋动法的前提是借助解剖学、生理学等自然科学成果对人脑的了解。依据当时传入的解剖学和生理学知识,他具体地剖析了大脑的构造和功能,并在《仁学》中阐述了人脑的生理结构、形状、分布和生理机能,对人脑给予了较为实证的描述。正是借助对脑的了解,谭嗣同设计了一套具体方案,幻想通过断绝意识而通向平等:“原夫人我所以不通之故,脑气之动法各异也……今求通之,必断意识;欲断意识,必自改其脑气之动法……意识断,则我相除;我相除,则异同泯;异同泯,则平等出。”(同上,第364-365页)可见,凭借自然科学对人脑的认识尤其是对脑气筋动法的了解,谭嗣同相信可以改变神经的动法。在这个前提下,鉴于人与人的脑气筋动法各异而导致的麻木不仁、塞而不通阻碍了平等,他将实现平等的希望寄托于改变脑气筋的动法。

四、康有为、谭嗣同的平等思想与自然科学

康有为、谭嗣同借助自然科学来论证平等及其哲学思想的做法带有鲜明的近代哲学的时代特征,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全球化语境中的多元文化并存心态。近代是中西文化交融、贯通的时代,近代哲学具有“不中不西即中即西”的特点。这使近代思想家习惯于利用东渐的西学来建构自己的思想,自然科学成果也在其中。第二,崇尚自然科学的价值倾向。利用自然科学论证包括平等在内的政治学说和形而上学是普遍的时代风气。康有为、谭嗣同用来论证平等的自然科学是舶来品。令人疑惑的是,既然自然科学与平等思想一样都是对西学的现学现卖,为什么不直接从西方输入平等学说反而要采取迂回的办法,让自然科学为属于社会科学的平等辩护?这种舍近求远的做法表面看来有些令人不可思议,其实却在情理之中:最简单的理由是,从现实处境来看,身处19世纪末的他们所能接触到的主要是一些工艺技术或自然科学知识,社会科学少之又少。梁启超回顾19世纪七、八十年代中国译书的情况时说:“彼时所译者,皆初级普通学,及工艺、兵法、医学之书,否则耶稣经典论疏耳,于政治哲学,毫无所及。”(《南海康先生传》,见《梁启超全集》第1册,第483页)从这个角度看,康有为、谭嗣同借助自然科学来论证平等思想有些迫不得已——至少是受客观条件的限制而不得不如此。其实,这只是表层原因。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深层原因,那就是:康有为、谭嗣同都对自然科学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与康有为“乃悉购江南制造局及西教会所译出各书尽读之”(同上)一样,谭嗣同“幼治算学,颇深造,亦尝尽读所谓‘格致’类之译书……又治佛教之‘唯识宗’、‘华严宗’,用以为思想之基础,而通之以科学。”(《清代学术概论》,第83页)事实上,他们都重视自然科学,从思维方式来看,两人都强调自然科学与平等思想密不可分,自觉利用自然科学为自己的平等思想做辩护。康有为认为,平等是人类社会的制度,属于公法,是从实理中推出来的。对此,他论证并解释说:“有实测之实。格致家所考明之实理是也。”(《实理公法全书·实字解》,见《康有为全集》第1集,第147页)“凡天下之大,不外义理、制度两端。义理者何?曰实理,曰公理,曰私理是也。制度者何?曰公法,曰比例之公法、私法是也。实理明则公法定,间有不能定者,则以有益于人道者为断。”(同上)

谭嗣同认识到自然科学(格致)尤其是数学(算学)是论证问题的基本方法,进而将自然科学中的公理、公式、方程等推演方法运用到社会科学乃至哲学之中。他特别强调,平等要从理解自然科学开始,平等的方法——破对待更是依赖声、光、化、电、气、重等自然科学。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谭嗣同一再申明:“算学即不深,而不可不习几何学,盖论事办事之条段在是矣。”(《仁学》,见《谭嗣同全集》,第293页)“声光化电气重之说盛,对待或几几乎破矣。欲破对待,必先明格致;欲明格致,又必先辨对待。有此则有彼,无独有偶焉,不待问而知之,辨对待之说也。无彼复无此,此即彼,彼即此焉,不必知亦无可知,破对待之说也。”(同上,第317页)基于这种理解,在《仁学》一开头,谭嗣同便用一系列令人目眩的数学公式和方程推出了仁—通—平等。在他那里,通而平等是仁的题中应有之义,生与灭平等,犹如数学的方程式两端永远平等一样,一切都如此简单而不证自明。于是,谭嗣同写道:“平等生万化,代数之方程式是也。其为物不贰,故生物不测。不贰则无对待,不测则参伍错综其对待。代数如权衡然,参伍错综之不已,必平等,则无无。试依第十四条‘不生与不灭平等,则生与灭平等,生灭与不生不灭亦平等’之理,用代数演之。”(同上,第292页)康有为、谭嗣同之所以不遗余力地搬来各种自然科学为平等辩护,是因为他们都夸大自然科学的实证能力和适用范围,认为自然科学具有无可辩驳且适用于一切领域的实证能力,通过自然科学论证的平等可以变得放之四海而皆准。这里隐藏着一个理论前提:世界有公理,这些公理具有普世性和普适性,可以贯通中西适用于全世界,当然也可以从自然界推广到人类社会。这表明,完全可以从自然科学中推出人类法则,事实领域的真与社会领域的善、美完全同一,是即应当。基于这一理念,康有为写《实理公法全书》伸张平等、自主的正当性,理由是“人类平等是几何公理”(《实理公法全书·总论人类门》,见《康有为全集》第1集,第148页)。基于相同的理念,“人有自主之权”是“公法”,因为“此为几何公理所出之法……最有益于人道。”(同上)

进而言之,康有为、谭嗣同确信宇宙公理既适用于自然界又适用于人类社会,由此使自然科学方法成为万能的。当他们利用自然科学论证平等思想时,流露出浓郁的自然科学情结。无论他们本人是否注意到了这一点,用自然科学来论证平等的缺点毋庸讳言,并且引出了看似矛盾的结论:一方面,平等是宇宙本体——仁的特征,作为宇宙的一部分,人类社会也应以平等为原则。另一方面,由于不是专门从人与人的关系入手探讨平等的,康有为、谭嗣同所讲的平等远离人类社会甚至显得牵强;更致命的是,人类社会存在不平等的事实本身即雄辩地反驳了平等是宇宙法则、贯穿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等一切领域的说法。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硬要说平等适用于人类社会,也只好像康有为、谭嗣同所承认的那样只能存在于未来,即平等作为——甚至只能作为人类进化的最终结果才能存在。这等于在现实性上取消了平等,与其提倡平等的理论初衷背道而驰。

 

【参考文献】

[1]《独秀文存》,1987年,安徽人民出版社。

[2]郭颖颐,1995年:《中国现代思想中的唯科学主义》,江苏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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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康有为,《论语注》1984年,中华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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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严复集》,1986年,中华书局。

[11]《章太炎全集》,1985年,上海人民出版社。

       (原载《哲学研究》20107。录入编辑:之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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