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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传统物质观的变革
 

一、传统物质观的通义

我们直接认识的东西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各种形体在时空中存在、运动和变化;另一类是各种感觉、记忆、思想、情绪和意愿。我们的思想具有概括的功能,为了表达之需,则将各种大小样式的形体总称为“物质”,并将后一类东西总称为“精神”或“意识”。于是,物质与精神(或意识)便分别指称两类不同的东西,二者的性质具有明显的不同,凭直观的现象考察就可概括出四大差别:首先,物质的东西是有形体的并在空间和时间中存在,这是广延性;相应,精神的东西是无形体的并只在时间中存在,这是无形性。另一方面,物质的东西虽然可以运动,但其运动状态的改变要由别的东西来引起,即它们不具有自动性或能动性,此为被动性或惰性;相反,精神的东西则是自动或能动的,它们可以自由变化,无需别的东西来引起,此为能动性。第三,物质的东西是被感知的,它们本身有无感知能力凭直观不能确定;相对,精神的东西则是能知的,各种感觉和思想等都能知道自己之此在,此即能知性。第四,物质的东西是众人能够共同感知的存在,具有客观性;相反,精神的东西则只能个人自知,不能为他人所共知,此为主观性。以上四方面,构成物质与精神的四大性质:物质具有广延性、被动性、被知性、客观性;精神具有无形性、能动性、能知性、主观性。这四大性质构成物质与精神的四大差别,但它们是由现象的直观而概括出来的,故只有现象层面的意义,但这也是进一步考察的基点。

人的思想不仅能描述和概括,而且还具有推理的能力,能够从现象中推断原因和根据。历史上,先哲们从各种形体中概括出“物质”概念后,进而又将其上升为“实体”,这是推理的结论:即通过思想推理而认识到,各种自然形体之能连续而持久地存在和运动,它们必定是独立的实在东西,即是实体,否则将不能有持久和连续性。物质实体乃自然现象的根据,日常语言中称为“物体”。另一方面,先哲也对精神现象进行了类似的推理。因为精神现象是由许多内心活动所构成,活动应有其主体作支持;同时,人睡觉后经常做梦,梦中一个非肉体的自己能外出四处活动;另外,人们也看见或听说过一些离奇的心灵学事件(如灵媒附体、闹鬼事件、灵魂出窍或现身等)。由是,鉴于缺乏科学的人体知识和心理学知识,先哲们概括出精神概念后也将其上升为实体,即将“精神实体”作为感觉、思想、做梦和各种心灵学事件的存在根据,并将其称之为“灵魂”或“心灵”。这正如恩格斯所说:“在远古时代,人们还完全不知道自己身体的构造,并且受梦中景象的影响,于是就产生一种观念:他们的思维和感觉不是他们身体的活动,而是一种独特的、寓于这个身体之中而在人死亡之时就离开身体的灵魂的活动。” [1]p223

古代先哲们形成了“物体”和“灵魂”观念以后,也将上述的四大性质分别归于它们,即认物体是广延性、被动性、被感知的客观实体,灵魂或心灵则是无形性、能动性、能知性

实体(但主观性不能授予实体,故不能说灵魂是主观的东西)。这种观念形成后便长期在民间流传,构成了人民大众的一种普遍的日常文化心理结构,即形成一种民间心理学。这种民间心理学一方面把心灵和物体视为两种并存实体,另一方面则把能动性和能知性归于心灵而将物体视为无知无灵的惰性实体或死东西。此思想观念也在民间广泛流传,影响深远。笛卡尔的二元论哲学正是这种民间心理学思想观念的理论体现。

笛卡尔哲学的存在论是在上帝之下设立了物体与心灵的并立存在:物体是物质实体,它以广延性为基本属性,是被动的,只能遵循恒常的规律而运动(以上帝为运动的始因),由此构成一切自然现象;心灵,又称自我,是无形的精神实体,以思维为基本属性,是主动而自由的存在,它的活动构成一切心理现象。进而,笛卡尔也在人体中设立了心灵与肉体的二元并立:肉体是广延性的被动物体,即一架依规律而活动的机器;心灵作为主动而自由的思想实体居于头脑的松果腺中,进行着怀疑、理解、肯定、向往、想象和感觉等心理活动,并在感觉肉体之活动的同时又引导着肉体的活动。“心灵没有广袤,肉体不能思维”,二者根本不同而又互相配合,共同支撑着人的生命。笛卡尔的哲学是二元论的典范,其物质观——无知无思的被动性广袤实体——代表着二元论的物质观。

与二元论不同,唯心论认为两种实体并存会破坏世界的统一性,因而主张精神与物质的关系为主从关系,即以精神实体为第一性存在,物体或物质则是派生的东西。然而,虽然精神与物质的关系在唯心论哲学中改变了,但在二者的属性或性质上,大多唯心论者基本上还是沿用着民间心理学的观念。例如,在绝对唯心论者贝克莱的哲学中,其精神实体“上帝”与“自我”是有“知性”有“意志”的能动实体,具有自由活动和感知观念的能力。作为感知内容或对象的观念只能在自我的感知中存在。外界物体是观念的复合物,贝克莱认为它们是被感知的被动的惰性东西。换言之,物体没有知性和能动性。在费希特的哲学中,其精神实体“纯粹自我”是能知能思的能动本原,在它的自我行动过程中设定了“非我”的存在。这“非我”也就是自然物体,它们是作为纯粹自我之行动的阻力因素而设定的,因而是能动的自我要作为,要克服的东西。那么不言而喻,自然物体就是被动的无知无思的东西了。在黑格尔的哲学中,物质的自然界是绝对精神的外化或否定环节。黑格尔作为辩证法大师,不把物质视为惰性东西,但一般物体也并无感知和思维的性能(知与思只在人身上才发展出来,这是精神复苏的结果)。诚然,黑格尔认为物质在时空中存在,以运动为本质,但这也不等于有自由,因为他已把“自由”述为精神的本质[2]p444。现代唯心论者胡塞尔的哲学认为,外界物体是纯粹自我的意向性活动所构成的东西,没有实在性,因而也当然没有能动性和知性,只是一种被感知的对象而已。纯粹自我才是有知性的活动主体。

唯物主义哲学主张物质是第一性实体,精神或意识是派生的东西。这是基本原则,但在具体物质观上,哲学史上的唯物论者的意见也不尽相同。这里我们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唯物主义的代表。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物质”的定义是:不依赖于意识而又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其物质观可以概括为这样几点:一是认物质为世界的本原,世界是物质的并统一于物质;二是认时空为物质的存在形式,二者不可分离;三是把运动视为物质的根本属性,不能有无物质的运动和无运动的物质;四是承认物质运动的规律性。这里,物质虽以运动为本质,但由于其运动是受规律性制约的(其运动状态的改变必由别的原因所引起),故不是自动或能动的。相反,马克思主义哲学承认精神意识具有自觉能动性。另外,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意识是人脑的产物或机能,但也认为一般物体和粒子是无感知、无意识的,非意识性乃是物质的本义。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观也是唯物论物质观的现代形式,它的特点是强调了物质的第一性和本原性,但在其他方面,此物质观也与上面所述的各种物质观并无太大不同,说物质是“无知性、非能动的广延性实体”也不违背其原则。

通过以上对民间心理学、二元论、唯心论和唯物主义物质观的考察,我们已可概括出传统物质观的通义,即物质是无知性、非能动的广袤东西。特别是“无知性”(没有感知与思维的灵性)这点乃物质与精神的本质区别所在,构成传统物质观的核心内容,除了少数哲学家外,绝大多数人都是这样认为的。这种物质观之形成,联系前面所述可看到,是基于两方面的原因:一是通过对物质现象的直观考察发现它与精神现象的四大区别;二是先民通过对做梦等现象的非科学推理而形成“心灵”观念。于是,先民(或先哲)就将感知、思维和能动性一并归于了心灵实体,物质实体自然就是无知无灵的被动东西了。加上历代宗教迷信势力的长期盛行和心脑科学知识的迟晚发展,致使民间心理学的物质观在历史上长期流传,成为了大众公认的基本常识。但随着文化和科学的发展,这种传统物质观(和精神观)的不当性也逐渐显露出来,质疑和变革之声慢慢产生了。

二、传统物质观的早期变革者

由于传统物质观将有知和能动的生命特性归于心灵而使物质成为愚顽呆滞的死东西,这引起了一些唯物论者的不满。因为根据世界和生命均由物质构成的唯物论原则,物质应是富含潜质的本原,故传统物质观显得不合事理。有史可据的第一个起来变革这种物质观的人是古希腊哲学家泰勒士,他宣称,万物都是有生命的并充满了各种精灵[3]pp22-23。泰勒士是唯物主义者,他所说的“精灵”乃是某种神妙的性质和活动的原则(而非精神实体),实际是指神妙的内心活动。因此,泰勒士乃是主张一切物体都具有能动的心理性质(和物理性质),这是两面论的先声。持类似观点的人还有古希腊哲学家阿那克西美尼(认为“灵魂是气”)、经院哲学家邓斯·司各脱(认为“质料同时具有形体和思维两种属性”)、文艺复兴时期的唯物主义者布鲁诺(认为“万物有灵”)。

近代早期唯物主义哲学家霍布斯也是传统物质观的变革者,他反对把感觉直接视为物质或肉体的运动效应,而主张感觉为物体的内在状态,广延和运动则是物体的外显状态。这是一种很有见地的思想,预示了一种合理的心物关系,也是两面论的先声。

著名的近代唯物主义哲学家斯宾诺莎则是一个变革传统物质观的伟大旗手,他的哲学提出了一个系统而逻辑严谨的两面论理论体系,将心理现象和物质现象巧妙合理地归并到同一物质实体之中,成功地克服了二元论的悖谬,建构了一种新型的物质观。其理论要旨是:世界的本原乃是一绝对无限的实体(即物质实体),(物质)实体具有无限多的属性,其中包括(人们能够认识到的)广延属性和思想属性;每一种属性又表现出许多样态,广延属性的有限样态是各种自然物体,思想属性的有限样态是各种心理观念。由于样态乃实体的分殊(具体存在状态),因而每一样态也应具有广延与思想两个方面,即它们既是广延性物体又是思想的观念。于是,自然物体和心理观念就共处一体而构成每一具体存在物的两个方面,而非两种独立的东西了。同时,广延物体与思想观念又是完全不同的存在现象,它们各自遵守一条因果链条而活动,互不相干,但二者又是同一因果序列的两个方面而对应平行。整个世界按照必然的规律而存在和演化,又是一个充满精神生命的物质世界。这里既保证了精神观念和自然物体的存在地位,又使二者具有统一的起源,并保持了自然规律的普遍性,合情而合理。再将此原理具体应用到人身上,将是一种一体两面的心身关系:生理现象和心理现象为同一身体(同一大脑)的两个方面,二者对应平行,和谐共处,为心身问题提供了一个合逻辑的解决。斯宾诺莎创立两面论哲学原理的初衷之一就是要克服笛卡尔的二元论,此二元论其实乃是传统心物观的哲学版本,故而克服笛卡尔的二元论也就是要变革传统物质观(和心灵观),他的两面论哲学体系因而也是一个变革传统物质观的卓越范例。

斯宾诺莎变革传统物质观的两面论思想在近代哲学史上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它首先得到了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的拥护,拉美特利、爱尔维修、狄德罗和霍尔巴赫他们都步其后尘而认为物质本原中潜含心理发展的根据,一切物体中都有感觉和思想的属性或“胚芽”。后来费尔巴哈和普列汉诺夫都推崇斯宾诺莎的哲学,并用两面论的观点来看待世界和人身。恩格斯也肯定斯宾诺莎的两面论原理“是完全对的”[4]p404。这表明。许多唯物主义哲学家都看到了传统物质观的不当性,并主张或赞同变革之。

此外,唯心主义哲学中也有反对传统物质观的声音。先是莱布尼茨,他的哲学(“单子论”)认为人的心理知觉不能通过无知觉东西的复杂结构来产生,它只能存在于单纯的实体中(这实际也是因果同一性原理的意旨),由是,他提出在最简单的物体中也有“微觉”的观点,明显的知觉则存在于高级生命体中。因此,一切物体都不是无知性的被动东西。后来谢林的哲学主张自然与精神的同一,认为无机物中也有原始的精神品质(原始的感觉),“一切性质都是感觉,一切物体都是关于自然的知觉;自然本身,连带它的一切感觉和知觉,是凝结了的智慧。”[5]p494这也是对传统物质观的反叛。

总之,传统物质观因其有不当性,必然会被发现,以上所述乃是历代哲人从事理逻辑上对它的批判与改造,构成物质观变革的先声。

三、生物进化论对传统物质观的变革要求

世界上的各式物种怎样形成,生命如何产生的?这是人类智慧长期关注和思虑的重大问题之一,但历来纷争不断。自1859年达尔文发表了《物种起源》之后,生物进化论的思想迅速传布,很快取得了科学的地位。书中达尔文以大量详实的事实向世人证明了,地球上的一切生物都是从某一原始类型传下来的,高级物种由低级物种进化而来,生物最初从非生物发展出来。但进化是一个渐变过程,也是一个因果演变过程。因此,按照生物进化论的原理,具有心理机能的人脑也应是由原始物质经过漫长的因果演变而逐渐进化出来的。但因果演变中有一个因果同一性原理,即自然界不是“一切产生一切”的(即不是什么东西都可由其他任何东西来产生或随便用什么东西都可以产生所需之物的),结果与其原因之间具有着同一的本质,是同一本质的不同现象。这样就要求,原始物质与人脑不能是本质完全不同的两类东西,它应潜含有发展出人脑心理机能的因果根据。换言之,原始物质也不能是毫无知性的,它应具有某种极弱的“微觉”,否则将进化不出有知的心理机能来。于是,这就对传统物质观提出了变革的要求。

普列汉诺夫说,如果仅用物质的运动来说明一切现象(即认为物质实体只有运动这种单一性能)的话,那么将会如某些人所批评的那样,说唯物主义“要解决物质运动怎么能够产生有意识的感觉,永远是无法克服的障碍”。心理意识现象的产生应该有其本原上的根据,否则,就会导致“突然创生”的理论困难。施泰恩言道:“完全不可理解的是,在动物的细胞中,感觉这一心理生活之基本要素怎么会像手枪的发射一样突然地出现;必然断定,即使是无机的物体也有心理,当然是最低限度的、简单的心理,当我们沿着生物的阶梯一级一级地向上攀登的时候,这一心理也就随着成长并复杂化起来”。[4]p396这正是根据生物进化论原理对传统物质观提出的变革要求。

WK.克利福德也提出类似观点:进化论应用于心灵的必要条件是:意识的某种要素存在于全部物质之中。他言道:“我们不能假设:在进化过程的任何一点上发生了从一种造物向另一种造物的巨大飞跃,……在上溯的路线上,没有人能说出那事件被假设发生的特定位置。如果我们完全接受进化的学说,那么我们能够达到的唯一结论就是:即使是在最低级的有机体中,即使是在漫游于我们血液的阿米巴中,对我们来说,也存在着某种或别的难以想象的简单东西,它与我们自己的意识具有相同的本质”[6]pp409-410有意识也即有知性(知觉或觉知),若追溯心理进化的因果根据,物质就不能是本质无知的东西。

然而,现在也有能够支持传统物质观的理论,即突现论,它根据“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原则而认为一个整体结构可以产生出其部分元素原所没有的全新性质,这样,人脑的整体结构产生心理机能就无需在其组成元素中追溯因果根据了,即本无知性的物质在“脑”这样的整体结构中就能够“突出”出全新的有意识心理了。果真如此吗?进一步的研究表明,整体结构所“突现”的新质现象,其实乃是整体之元素在孤立或分散状态下所未曾表现但却已内含于身的潜在性质在整体结构条件中之表现而已,而并非是其组成元素原所根本没有的全新性质。因为根据性质与表现的关系,一切表现出来的现象都是事物内含性质在一定条件下的表现,即性质之表现是需要相应条件的,这为内外因法则所规定。由于物质或元素都是内含有许多性质的,又由于元素的分散状态与整体结构状态分别构成两种很不同的外因条件,因而将会造成不同性质的分别表现:当物质元素孤立或分散存在时,它们是处于一种外因条件中,它们只能表现其一部分性质;而当许多元素集聚在一起发生复杂的相互作用时,它们就获得了另一种不同的存在条件,这会使它们的另一些不曾表现的潜含性质得以表现出来,好象出现了新质现象。由是,上面所说的整体结构突现的“全新性质”,其实乃是整体元素的某种潜含性质在新的条件下获得表现而已,并非是真正的全新性质。没有内因根据的突然创生不异于无中生有,这是内外因法则和因果同一性原理所不允许的事情。整体结构突现“新质现象”的事件实际也是一种因果关系,它要求作为结果的突现现象(“新质现象”)与作为原因的整体结构中相互作用的元素不是本质不同的两类东西,否则将会出现“一切产生一切”之事。

一度盛行的“突现论”主张只要具备一定形式的整体结构就能够创造新质现象而无需内因根据的观点,实际是一种唯形式论或外因论,它常以“多重实现”或“多因一果”现象为支持。其实这乃是在一些类似的因果事件中剔除了许多差异因素后所剩的假象(即只抽取不同结果中的相同部分来与其不同的原因相对应)。世上并无真正严格的“多因一果”或“多重实现”之事[7]pp297-299。例如,虽然手摇打字机和各种电脑都能够实现打字任务(这是由于这些机器都具备将颜料按字形涂于纸上的机制),但不同的机器在“打字”的速度、排布和字迹等方面都是不相同的,这实际上还是多种结果,而不是严格意义的“多重实现”。所以,原因与结果是有对应关系的。没有因果根据的整体突现作用实际并不真正存在,故而整体突现论并不能有效反对生物进化论对传统物质观的变革要求。

四、心身问题的困境需要变革传统物质观

与进化论呼应,现代心身问题的研究也对传统物质观提出了变革的要求。我们已在《心身问题与物质观变革》[8]一文中对此作了较系统的论述,现将其要点简述如下:心身关系研究现已陷入了进退维谷的困境,需要通过变革传统物质观来开拓出路。心身问题的困境由下述三个方面所构成。一方面,现代科学的高度发展充分证明了因果关系和质能守恒定律在物体和粒子的世界普遍成立,由此达成了一个“物质世界的因果闭合原则”,它规定:物质世界的一切因果演化事件或过程均受质能守恒律制约,不能接受非物质东西为原因与结果(否则将会破坏物质系统的质能守恒性),物质只能与物质的东西互相作用,其因果关系是闭合的。将此原则用于人脑,则脑中的一切相互作用也都只能是物质元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其间的原因与结果都只能是纯粹的物质性事件,一切脑体元素既不能施作用于非物质的东西,也不能接受非物质东西的作用。这样,非物质的心灵或灵魂将在人脑中失去了存在的位置与意义,它乃非质非能的无形幽灵,因而不能对脑的物质元素产生任何作用或影响,既不能作为大脑神经活动的原因,也不能为其结果。一切神经—心理活动都只能是大脑组织的物质性活动,心灵无处容身!由是,随着这一科学原则的广泛传布,一场“解构心灵”的本体论变革运动于20世纪70年代在心智哲学界兴起并发展成主流学派,它包括心理取消主义、解释主义、心身同一论、功能主义和心灵自然化运动等学术思潮,其中虽有激进程度的不同,但都一致主张心灵或心理意识现象是虚构的或者只是对复杂大脑活动的一种概称而已,真正存在的东西乃是物质的脑及其生理活动。一言以蔽之,就是要解构传统的心灵观,变革心物二元本体论,坚持物质一元论。

然而另一方面,心灵解构运动也面临着难以克服的困境,这就是人的心理意识现象或活动之存在乃人所切身体验的直接事实,不容否认。上述心灵解构学派所致力解构的心理现象主要是各种“命题态度”,即相信……、希望……、认为……等意向性心理过程,但对于基本的心理现象,如颜色、声音、冷热、痛痒等心象的体验或感受,则是难以解构的,它们既不能直接归结为外界客体的物理性质,也不能同一于神经生理活动。同时,一切心理意识现象都是“有知”的——不仅存在而且知道其在,并伴随着相应的情绪和意愿。“知”乃心理意识的本质特性,当失去知觉时,心理也消失了。但“知”必有觉知的主体,即“我”或自我,一切“知”都是“我知”,如果觉知中没有“我”或不是“我”(为主体),那么此“知”就不是“我”所知,而“不是我所知”又同义于“我不知”(即无人所知,此“我”乃广义的)。这将导致“知”等于“不知”的悖论。所以,“知”系于“我”,这两者同在于心理意识之中,也是我们切身体验的明证事实,不容否认;但这也是传统意义的物质事物所不能具有的东西(无知无我乃是传统物质的基本规定)。由是,各种心象(色音痛痒等)、“知”与“我”构成心理意识存在的三大特征,与传统的物质事物判然有别,因而使得心理意识现象既不能取消,也不能还原或同一于神经活动或物理现象,它有着强劲的抗解构力。

再一方面,鉴于心理意识现象难以真正解构的现状,近二三十年来又出现了二元论再起的势头,一些人举“新二元论”的旗帜向物理主义阵营发起进攻。但由于科学的兴盛和物质世界的因果闭合原则的普遍确立,“新二元论”终是难以真正解决二元并立的心理活动与神经生理活动如何能够协调一致的问题,故也难以为心理意识的存在提供可靠的理论保证。新近还出台一种“信息两面论”,主张信息具有主观和客观两面性,其主观方面展现为心理现象,客观方面表现为物理事件[6]pp360-395。但由于心理现象都是“有知”的(为“我”所觉知的),而“知”必有承知的主体,信息作为一种非质非能的抽象东西(即无实质性),它是难以成为(或内含)觉知主体的。所以,信息两面论虽然设定了大脑的信息活动具有主观与客观两面性,给出了心理现象的存在位置,但它却难以说明主观觉知的根据问题,故也不是一个成功的心身关系方案[9]。问题依然存在。

至此,综以上三方面之所述,我们已经看到了一个十分矛盾的局面:心理意识现象明确存在但又无从存在——找不到其存在的理论根据!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让我们细心推敲一下吧。首先,在此矛盾的构成中,心理存在这点(有切身体验作保证)是不容置疑的,其次,求助于二元论也是没有出路的(这已为哲学和科学的历史发展所一再证明),再者,物质世界的因果闭合原则(有大量科学实践为根据)也是不能背弃的,这里唯一可以置疑的东西只能是现行的物质观了。实际上也正是现行的(即传统的)物质观念限制了心理意识现象可依于大脑物质而存在,这才导致了它既真切存在而又无从存在的矛盾局面。若是改变了现行的传统物质观念,承认物质本原内含有心理发展的潜在根据(某种极弱的“微觉”),那么当它向人脑进化时就发展出了能知能思的心理意识现象(鉴于上述心理进化需要因果根据之理,我们不宜直接设定人脑具有心理机能)。具体说,人的心理意识乃是有感知机能之脑的内向感知现象——脑本身的自观状态;客观的神经生理组织则是脑的外向感知的对象——脑体为他者所观察之表现状态。这样,心理与生理就为同一脑体之两面,二者对应平行,既保证了心理意识的存在,又无须违反物质世界的因果闭合原则,心身问题的两难困境由此拓开出路。换言之,心身关系的矛盾局面也需要通过变革传统物质观而开拓出路。

另外,现象学家梅洛-庞蒂和米歇尔·亨利从现象学的深入发展或彻底化角度也提出了我们的身体也就是我们的心灵的心身统一观,并认为物质的自然“乃是一个活的宇宙”10  。这乃是现象学的发展对传统物质观的变革。

五、传统物质观变革的可能性

以上我们从三个方面论述了变革传统物质观的理论需要,即变革的必要性。然而,物质观乃世界观的核心内容,传统物质观已经传承了几千年,其之变革将会带来人类对世界理解的根本改变,真有变革的可能性吗?研究表明,这是完全可以的。首先,传统物质观并非天经地义的真理,也非明证的事实。人们对物质现象的观察属于外向感知,由此认识到物质是“被感知”的客体,但这并不表明物质本身没有知性或感知力。前面已述,是先民在科学蒙昧的状态下对做梦现象和各种心灵学事件作了错误的理解,由此而形成灵魂或心灵等精神实体的迷信观念,从而就把感知和思想功能以及能动性归于了精神实体,物质因此才成了无知无灵的惰性实体或死东西。由此看来,把物质视为“死东西”至少是没有可靠根据的,此观念的形成机制全无科学性和真理性。只是由于此物质观在历史上长期传承而被铸成了人类的基本常识,致使人们轻易不去怀疑它,甚至从未想到要去怀疑它。后来由于近现代的科学技术迅速发展,心物二分的传统观念之错误才日渐暴露,其理论体系与现代科学知识体系之冲突也日益明显和激烈化,特别是表现在心物和心身关系问题上,让其成了无从化解的谜团。因此,现在就到了变革旧观的时代,传统的心灵观和物质观均有错误,应该变革,也完全可以变革,因为它们并不是有可靠根据的真理。否则,若是不行变革,那么就会如上所述,我们将要处于一个充满矛盾的不合理世界之中。

另一方面,长期以来,人们是以心物结合来解释现象世界的,但现代科学知识已经驱除了鬼神迷信观念,学术界也根据科学知识而把精神实体的心灵观念解构或抛弃了,那么所剩下的物质实体的传统含义就也当作相应的修改,把“心灵”以往的部分有用职责承担过来。若是单只抛弃心灵而原封保留旧物质观,则会失去对世界的完整理解,就象一个人提起一足后若不调整站姿将会失去平衡一样。从逻辑上讲,如果说传统的心灵观念是错误的,那么与之配对的传统物质观也当不会完全正确,因而在解构心灵的同时,也应对物质观念适当变革。我们可以抛弃心—物二元并存的传统理论,但不可以否认心理与物理两种现象的实存,现在就要让物质实体来承担这两种现象的存在根据了,也即物质中含有心理意识的产生根据,此乃逻辑的结论。所以,传统的物质观不仅是可以或能得变革的,而且还是应该变革的,现在正差施行(变革)这一步了,但也到了不得不施行之的地步。

再说,变革传统物质观,虽然会引起对世界之看法的某种根本改变,但这只是一种思想观念上的改变而已,只会带来理论上和认识上的合理性而不会造成其他的代价和损害。人类已经经历过一些重大的观念变革,如天圆地方观、地球中心观、绝对时空观等都已先后变革,人类社会并未蒙受损害而是获得了进步。我们不应惧怕改正错误的常识与旧观,有变革才会有发展。再从原始物质演化出有序宇宙而又自行进化出神奇的人类生命这一科学事实来看,物质并不是呆死东西,而是富含生机的本原。因此赋予它以能知属性本并无什么悖理之非,阻力只是传统物质观在作崇。 一当我们大胆变革了传统的物质观,将会带来一个合理的新世界。

这里还有三个问题应予说明一下。一是赋予物质本原以能知属性会损害唯物主义的纯洁性吗,因为“知”为精神品质,这是否会引出世界也以精神为本原的结论?二,它是否会有泛灵论或物活论之嫌?三是所谓属性二元论问题。关于第一个问题是完全不必耽忧的,因为唯物主义的导师恩格斯已经肯定斯宾诺莎的哲学原理(物质实体含有思想属性的理论)是“完全对的”[4]p404,哲学史上也是把斯宾诺莎划归正统唯物主义阵营的。赋予脑和物质东西以知性乃是斯宾诺莎哲学的基本结论(因为思想属性中已包含知性)。“物质”的本质为广延性的客观实在,在其内含的许多属性中增加一个知性也并不妨碍它为广延性的客观实在,并且也不妨碍已知物理运动与规律的物质性。物质本原内含微弱的知性(微觉)只是为心理理象的进化提供最终的因果根据,这是因果同一性原理的要求;但此“知性”已经是物质的属性而非精神东西,它当不应导致世界也以精神为本原的结论。世界仍然统一于物质,视知性为物质属性正是观念变革的内容。

其次,关于泛灵论问题,这乃是传统物质观的偏见。传统观念把感知与思想视为精神东西的灵性,认物质为惰性实体,它只能是呆滞无灵的。但这实际是错误的预设,现代科学的发展已经揭示出物质演化的大量奥妙,逐渐开显了物质内含的丰富与神奇,大千世界都是物质本身的杰作,因而现在应该纠正传统偏见、破除唯心迷信,将天地之间的灵性与活力复归于物质存在。这样,泛灵论与物活论就不能构成阻挠物质观变革的理由了。历史上,斯宾诺莎和霍尔巴赫等大智哲人早就旗帜鲜明地反对偏看物质的传统习见而提出整个自然界都充满活力的思想,并大胆发表了物质实体具有思想属性和感知能力的哲学理论。我们今当步其后尘,继续推进传统物质观的变革,还真理于本来。

第三.有人认为“脑有知性”的观点是一种属性二元论,仍属于二元论范畴。这实际是把一种基本属性当作一个存在之独立“元”了。我们认为此言不妥。如果一种基本属性就是一个“元”的话,那么传统的唯物主义也当是属性二元论或多元论了,因为传统意义的物质实体也并非只有一种基本属性,它至少具有广延属性和运动属性,这两种属性都是基本的,且不可通约(即不能由一者推出另者)。脑的“知性”也是脑物质的一个属性,它依存于脑体而存在,不能成为一个独立之“元”。有知性的实体仍是一元实体。鉴于一种基本属性不可能形成一个大千世界,依上所说,世界就不会有真正的一元论了。如果承认传统的唯物主义是一元论的话,内含知性的新物质观也是可以为严格的一元论的,因为它没有二元论所包含的理论困难,具有逻辑的自洽性,说它是“二元论”既无根据,也无意义。把觉知属性与广泛和运动属性分别归类乃是传统物质观的偏见,这正是我们观念变革的对象。

综上所述,变革传统物质观乃是哲学和科学发展所提出的要求,为心身问题之解决所必须,而且也是可能的,各种反对意见均能化解,我们当大胆为之。但我们也已看到,以上所述的物质观变革主要是改变视物质为呆滞无知之死物的成见,赋予其可进化出心理机能的内因根据(极弱的知性或微觉),因此,“物质”应该是以时空为形式、被知与能知相统一的运动实体。然而,物质观变革还有另一方面的内容,这是由现代物理和宇宙学发现宇宙空间没有真空之事实引起的。因为当空间不空而为充实一体时,则是一种“空实物实”的情形,这将导致空间与物质不能区分。由是,有论者提出空间为实而“物质为虚”(但仍是客观存在)的观点(这里的“物质”是指物理粒子与物体),即改变传统的充实物质观而认其为充实空间中的“虚泡”(及其组合体)。这样一来,根据“虚明灵觉”的哲理,就可以为物质内含知性提供本体论的根据。但限于篇幅,这里将不介述此观点,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参见《空实物虚论》(载于《科学》1999年第12期)和《精神与自我现代观》(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一书的附录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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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衡阳师范学院学报》社科版2009年第5期,录入编辑:乾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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