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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之美与自然之境——生态美的城市建构
 

城市化是当代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在改革开放以后加快了步伐,自2007年始,这一进程步入全面、快速的发展阶段。从整体上看,城市化给中国带来了经济结构、人力结构、资源结构的巨大变迁,使中国的民众福利有了大幅度提高。据报道,中国现在城市人口已超过乡村人口,这在中国历史上是史无前例的,可以说是一个历史性的突破。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令人痛心的失误,如大气、土地和水体严重污染,城市交通异常拥堵,房价飞涨,个别城市治安恶化……这些都促使我们不得不直面城市化建设中的问题。我们看到,近年来,各地兴起了美化城市运动,各地都大量建设巨大的城市广场,铺设人工草坪,建造大喷泉,移植古树,拓宽道路,制造“古文化”街区,街道两旁装置霓虹彩灯,甚至在各街心花园置放一些人造的假花、假树,把立交桥栏杆漆成绿色等,不一而足。但这些所谓“美化”运动不但没有达到“美”之目的,反而使各城市失去了原有的个性,变得面目雷同,千城一面,显出一种浅薄、庸俗的“暴发”气息。同时,它也没有给百姓生活带来舒适、方便,没有使百姓有一种真正的家园之感和归宿之感,反而常常把普通百姓拒之于“美化”了的景观之外。客观地讲,导致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美学的视角看,是因为城市决策者在设计和建设城市过程中存在一些美学观念的误区:一是以大为美,城市缺乏明确定位。城市无限制地扩张,盲目求大。马路越修越宽,广场越造越大,楼房越建越高,城市里普通百姓的生活质量却并没有得到相应提高,反而相对贫穷了。普通人在生活、出行、购物各方面都变得更加不方便。以北京为例,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北京市区环环外扩,建设用地“摊大饼”式增长,形成城市“热岛效应”,城市噪声、热岛面积不断增大。除了个别孤零零地被作为文物保留下来的建筑,北京城原有的风貌荡然无存。然而,城市并不是越大越美,越大越好,城市里的楼房也不是越高越美,马路也不是越宽越美。有时候,盲目求大便会出现“大而无当”。二是以整齐划一为美,缺乏个性。在城市化浪潮中,小城市模仿中等城市,中等城市以北京、上海为榜样。城市的决策者似乎认为,现代化就是水泥钢筋,就是高楼大厦。于是,所有城市最后都长成了一个模样:大广场、大喷泉、洋草坪,路边修剪得整整齐齐的低矮的冬青树、霓虹灯、玻璃墙、大高楼等,这些都是中国当代城市最醒目的符号。城市不再有个性,从前那些各具特色的城市几乎消逝殆尽。戴望舒《雨巷》中那散发出古老气息的隽永小巷,那似乎听得见的脚步声敲击地面发出的略带清脆的声音,那似乎弥漫在周围的丁香气味,那一幅多么富有诗情画意的画面,现在已很难见到了。城市在飞速运转中让人眩晕,单调生硬的高楼大厦与水泥丛林让人透不过气来。人失去了自然之根与自然之性,变得浮躁粗野,几千年文明发展的成果被现代化城市的生硬与冷漠消耗殆尽。大自然中千差万别、万紫千红、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生命之美在城市中再难寻觅踪影。三是以矫揉造作、人工造假为美,失去自然。近年来,出现了一种新的“美化”城市的方法,在道路两旁、街心花园里“种植”假树假花。看起来这是个省时省力又“讨巧”的美化城市的方法。不是吗?隆冬季节,一派寒风肃杀之中,那“盛开”在路边的一排排梅花,那一派蒙蒙灰暗之中新鲜的绿色,不让人眼前一亮吗?而且这种“花”可以常开不败,无需施肥浇水,岂不是一本万利?然而,这些假树假花不但没有美化城市,反而使得原本已经喧嚣不宁、矫揉造作不堪的城市更为矫饰和浮躁,脱离了自然,更为虚假。它们蒙蔽了人们的眼睛,模糊了人们的感官。在这种虚假世界的包围之下,不再有起码的常识与美感,不再能欣赏大自然给予我们的四季鲜明、风格不同的审美类型。人的感受力下降,以虚假为时尚,以低俗为潮流,明明无聊却沾沾自喜,分明鄙陋却自以为是。产生这些美的误区的根源在于失去了“自然”与“生态”之美。事实上,“生态美”也应该是城市美的核心与目标。生态美这一概念已为许多学者所接受,然而对于它的内涵却要么含糊不清,要么直接把“生态平衡”等同于生态美。但是,“生态”不等于“生态美”,“生态平衡”也不一定是“生态美”。生态美的哲学内涵是在“自然人化”基础上的“人自然化”以及“自然的本真化”。也就是说,生态美是对自然美和社会美的综合与超越,它属于后工业社会的范畴,是一个历史范畴[1]。生态美不仅涵盖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同时也涵盖了人与社会的关系,它所指涉的应该是整个世界。在后工业时代,在人对自然的“人化”已达到临界点的前提下,在人类的生产能力和生产规模空前提高的条件下,人类的任何决策与活动都会影响到整个地球的生存状况,这时,“生态”便不仅仅是自然界的生物多样性或生物链之间的平衡问题,也不仅仅是人类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问题,生态概念已经超出了自然界,辐射到了人类社会。有自然生态,也有社会生态。因而,“生态美”不仅存在于自然界,而且存在于人类社会。人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人类生活的环境、社会制度、文化创造等,都可以被包涵在生态美的范围之内。城市,作为一种典型的“人化”产物,本已脱离自然,但从根本上说人不可能离开自然,因此,城市之美,在其终极意义上说,都应该以“自然”作为其理想与目标。换言之,城市之美的核心,正是一种生态美。但是城市本是“人化”产物,要把“自然”作为其追求的理想,便是一件十分困难之事,却又是必为之事。人作为自然之子,不能长久地脱离自然,城市建设必须设法在“人化”环境中营造“自然”的气氛,塑造自然的感觉,在“人化”与“自然化”之间达到一种完美的平衡,这种平衡也就是李泽厚先生讲的“度”,它是一种自由的形式,即是“人类主体所掌握、使用的形式力量”[2](P40)。人化与自然化之间的这种“度”作为一种自由的形式正是美。城市的生态美应该包括直观感受形式、生活与艺术实践(生存与发展)、历史文化积淀三个互相联系的方面。从审美形式上说,一切有关形式和直观感受的因素都属于城市生态美的范围,这是城市生态美的外在形式方面。它是指一个城市在形式和直观感受方面所创造的美,即与人们的视觉、听觉、触觉、味觉等直观感受相关之美。它是一种形式之美,一种韵律、节奏、颜色、声音、味道之美。从城市对人的生存与发展关系来说,城市生态美还应该包括它所提供给人们在生活上的便利度和舒适度,如餐饮、居住、购物、交通、健身、娱乐的完善设施与配套建设,这些设施必须首先保证人们基本的生存权利得到满足。因此,首先要求合理,其次在合理的基础上要求美。从发展层面说,城市的建设不仅要为人们提供实用生活的便利,还要提供给人们精神生活质量的丰富与多层次,因此,城市的艺术馆、博物馆、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健身设施等也是考察城市生态美的重要指标。最后是一个城市的历史文化积淀和意蕴所产生的人文之美与精神之美。特别是那些具有深厚历史传统的城市,其建筑、街道、地名以及曾经在这个城市生活的人们所发生的故事,由这些人所形成的民俗、风俗等,更是构成一个城市之美不可缺少的条件。一个城市的美应该是由以上三个因素共同作用而形成的,具有这三个方面条件的城市才可以称得上美的城市,三个方面有机结合、融汇起来,才构成一个城市的生态美。

一、城市的直观形式之美

城市的直观感受形式之美,是指城市中的那些最直观、最外在、最直接的形式之美,即视觉、听觉、触觉、味觉等直接感官所能感受到的美,它是一个城市审美化的最直接、最具体的指标。打个比方,它大约相当于传统审美的外在形式方面。问题在于,城市作为一个巨大的系统,它的外观也是复合的、综合性的。下面我们试从视觉、听觉、味觉和触觉几个角度分别论之。

1.城市的视觉审美

所谓城市的视觉指一个城市给人们留下的视觉印象与感受。比如城市建筑的天际线、楼房、街道、寺庙、纪念碑、公园等建筑群所构成的整体布局,各建筑的个性与其周边建筑风格之间的协调等。实际上,一个城市的视觉审美牵涉到传统美学的所有审美元素:色彩、韵律、节奏、比例、多样统一。从这个角度来说,中国的现代城市大都是非审美的。比如节奏,城市应该有它自己的节奏,这种节奏应该给人以真正的美感。城市里,机动车道、自行车道、人行道之间有明确的功能分割和醒目的区分。人们走在城市的街道上,感到温暖、安全、舒适,如同在自己的家里。本来,城市就是大部分现代都市人的“家”。但是,这个“家”事实上已不再像家。仰望天空,密集的高楼大厦使得城市的天际线变得狭小、凌乱,极大限制了人们的视线。对于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们,“地平线”这个词似乎早已不存在,人们看到的只是由周边的高楼大厦围绕起来的巴掌大的天空,因而,居住在现代城市里的人们其实也就是现代化时代的“井底之蛙”。俯瞰大地,不仅沥青水泥地面隔绝了人们与土地之间的亲密接触,而且,川流不息的汽车之流也限制了人们看到真正的大地。在城市的许多地方,道路被挤到只剩下非常狭小的一小条,放眼望去,皆是各种不同颜色、不同类型的汽车,人们不仅看不到远处的地平线,也再难见到大片的开阔土地。人们看到的是一个由密集的车流组成的“车平线”,而被挤在汽车缝隙间穿行的人们更像是一群被围困在巨人中的矮人,不仅没有“家”的感觉,反而处处充满了危险。在城市的视觉审美中,还有一个重要的内容,光之美。《圣经·创世纪》记载,上帝在开天辟地时,创造了光。“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开了。”可见,“光”对于人类是至关重要的。无论东西方,都以“光”“光明”来表示希望、进步、善良、美好等正面、积极的意思,表达人对于理想生存境界的向往。在工业化之前,“光”基本上是一种自然现象,是由自然本身决定的。日出日落,昼夜更替,太阳的运行决定着光明与黑暗的分界线。白天,或晴或阴,或阳光普照,或风雨如晦;夜晚,或月光如水,银粉铺地,或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但无论阴晴,皆出自然,无论朔望,都是诗意。工业化以后,特别是电灯发明之后,在城市里,人类参与了对光与暗的设计。人工架设的路灯、商店前面的大招牌、巨大的霓虹灯广告,这些组成了城市之光交响曲,使城市变成一个不夜之城。居住在城市里的现代人常常不再区分昼与夜:晚上可以工作到深夜子时甚至更晚,白天可睡到上午巳时甚至正午。人们的生活节律被打乱,眼睛总处于各种光源的覆盖轰炸之中。更有甚者,一些城市由于使用玻璃等反光性的建筑材料,造成了极大的光污染。阳光本是生命之源,快乐之源和诗意之源,但经过这些玻璃墙面建筑的反射,却成为现代都市里人们的健康杀手。也许单纯从形式上说,玻璃等反光建筑材料有一种晶莹剔透的感觉,可以营造出一种天堂似的气氛,使人们感觉似乎居住在水晶宫里。但是,从生态美的要求来看,它首先对人的视觉造成了不健康的刺激,它带给人的不是“自然”之美,而是强迫人长期人处于一种非自然性的、紧张的状态之中。由于建筑的特殊性,它对人的视觉是强迫性的,因而这个“水晶宫”不再意味着光明、理想、童话,却代表着刺目、污染、伤害。它所给予人的不再是诗意,而是一种视觉暴力。这里便涉及“度”。玻璃之类材料,在小面积时是美,是诗意,是理想,是童话,但把它放大到整个建筑,并且在一个城市普遍使用,便超出了它的合理范围,逾越了合理的“度”。这时,美转化为丑,童话中的水晶宫转化成杀人的利剑,诗意转化了暴力。因此,实践美学特别强调事物的“度”,把“度”提高到本体论层面,使之成为一个具有本体性的范畴。

2.城市的听觉审美

所谓城市的听觉审美指一个城市在声音方面的审美效果。听觉审美不同于视觉审美。视觉审美往往是复合的,可以有颜色、形状、韵律、节奏多样审美因素综合起作用。听觉审美却只有声音的高低、强弱、快慢之别。声音看不见也摸不着,它属于时间性的存在,无法停顿下来供人慢慢品味。同时它又具有一定的空间性,它在空间中扩散。周围声音的存在对于任何人都是一个既存的事实,一个无法回避的存在,一个环境,它具有强迫性。因此,城市的声音环境美与否对人也就显得格外重要。大自然常常是一首诗意的交响乐。虫声唧唧,鸟鸣啾啾,流水潺潺,风声呜呜。走在春天的山阴道上,眼前是百花绽放,耳边是布谷声声,鼻中是花草清香,那是真正地从身体到心灵、从肉体到灵魂的洗礼。前人早有描述:“从山阴道上行,山川自相映发,使人应接不暇。”(《世说新语·言语》)许多作家都曾耐心仔细地描述过大自然的声音。如“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杜甫《七绝》)。“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辛稼轩《西江月》)。“若夫霪雨霏霏,连月不开;阴风怒号,浊浪排空;日星隐耀,山岳潜形;商旅不行,樯倾楫摧;薄暮冥冥,虎啸猿啼;登斯楼也,则有去国怀乡,忧谗畏讥,满目萧然,感极而悲者矣。”(范仲淹《岳阳楼记》)欧阳修在《秋声赋》中以夸张、形象而不失贴切的描述赋予“秋”以听得的声音:“初淅沥以萧飒,忽奔腾而砰湃;如波涛夜惊,风雨骤至。其触于物也,铮铮,金铁皆鸣;又如赴敌之兵,衔枚疾走,不闻号令,但闻人马之行声。”最使人感动的是美国作家海伦·凯勒在她那本自传性的著作里描述了大量大自然的光与影、声与色之美。作为失明、失聪、失语的高度残疾人,凭着一颗敏感、细腻而善良的心灵,她却常常“看见”别人看不见的颜色,“听见”别人听不到的声音,感受到正常人通常没有注意的美景:“我常常想,如果每个人在他成年的早期有一段时间又瞎又聋,那倒是件值得庆幸的事,黑暗会使他更珍惜视力,寂静会教他享受声音。”“我曾经询问过那些能看见的朋友,问他们看到了什么。最近,我的一个很好的朋友来看我,她刚刚从一片森林里远足回来,我问她观察到了什么,她答道:‘没什么特别的。’如果我不是习惯了听到这种回答,我可能不会相信。很久以来我已确信:能看得见的人却看不到什么。”“我不禁会问自己,在林中散步长达一个小时之久而没有看到任何值得注意的东西,那怎么可能呢?我自己,一个不能看见东西的人,仅仅通过触觉,都能发现许许多多令我感兴趣的东西。我感触到一片树叶那完美的对称性。我用手喜爱地抚摸过一株银白桦那光滑的树皮。或一棵松树那粗糙的树皮。春天,我摸着树干的枝条满怀希望地搜索着嫩芽,那是经过严冬的沉睡后,大自然苏醒的第一个迹象。我抚摸过花朵那令人愉快的天鹅绒般的质地,发现到它那奇妙的卷曲,它们向我展现了一些大自然的奇迹。有时我很幸运,当我把手轻轻地放在一棵小树上时,还能感受到一只高声歌唱的小鸟的愉快颤抖。有时,我十分快乐地让小溪冰凉的水穿过张开的手指流淌过去。对我来说,一片茂密的地毯式的松针叶或海绵一样的草地比最豪华的波斯地毯更受欢迎。对我来说,季节的轮换是一部令人激动而永不谢幕的戏剧。这部戏剧的情节是通过的手指尖表现出来的。”[3](P57)

“这是一个美丽的春天早晨。我独自在凉亭里读书,我感觉空气中有一种奇妙的芳香味。我一下子跳起来,本能地伸出手,似乎春之神经过凉亭。‘这是什么味?’我问,过了一会儿,我马上分辨出这是含羞花的香味。我摸索着走到花园的一头,因为我知道,含羞花树长在栅栏边的小路拐角处。啊!它就在这儿,整棵树在温暖的阳光下颤动着,开满鲜花的枝条弯弯地垂下,几乎碰到了地上长得高一点的青草。世界上哪里有过如此绝妙的美景!轻轻地碰一下,它的花瓣就会敏感地蜷缩,似乎是从天堂乐园移植到人间来的。”[3](P77)在城市里,我们常常听到的是另一些声音:所谓“市声”——车声、机器声。城市的声音有不同于自然的另外一种美,那是一种人间的声音,生活的声音,尘世的声音,是城市里的人们生生死死、欢乐与悲哀、幸福与痛苦、希望与失望、现实与理想等生活和精神状态的反映,是百姓的日常生活所组成的城市声音交响曲。早先的城市里常常能听到的各种小贩的叫卖声,更是活灵活现地体现出人们的日常生活状态,充满了生活的韵味。许多相声演员都模仿过都市里的市声。著名的相声大师侯宝林曾经有一段相声,专门学小贩的叫卖,给人以极大的亲切之感。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和现代化程度的加强,这些曾经给我们以浓厚生活气息的叫卖声再也听不到了。过快增长的城市如一个大怪兽,吞噬着其中生活着的人们活泼的生命,人们不但听不到自然界的虫鸣鸟语,也不再能听到自己的声音,感受到自己的气息。日夜响彻于耳边的是汽车马达的轰鸣声,是建筑工地推土机肆无忌惮的吵闹声,是各种歌舞厅传出来的荒腔走板的“卡拉OK”的歌声,是各家电视里传来的各种庸俗的肥皂剧噪声,是广场上刺耳的“广场舞”的伴奏声……这些声音构成了现代城市的“交响曲”,只是,这首“交响曲”不但没有带给人们以精神的滋养,心灵的慰藉,灵魂的陶冶,反而使人们变得精神焦虑,心灵失衡,灵魂躁动。建设城市的生态美,便是要让城市恢复人们的生活家园的定位,让人们感觉这是他们自己的城市,自己的家,而不是冷冰冰的甚至是压迫心灵的荒漠,无人的建筑群,威胁人的高楼大厦,包围人的汽车喇叭与马达。

3.城市的嗅觉与触觉审美

由于受到审美无功利观念的影响,传统美学的主要感官是视觉与听觉,因为视听感官的主体与对象之间可以构成非功利关系,主体可以欣赏对象单纯的色彩、线条、旋律、节奏等外在形式而完全不涉及其功利性的内容。在后工业社会条件下,视听感受仍是审美感受中最重要的内容。但是,后现代社会里审美感受的范围大大扩展,从单纯的视听感官提高到视、听、触、嗅、味多种感官。像触觉、嗅觉、味觉这种传统美学认为是低级的感官,也可以产生美感。特别是对于一个现代城市来说,城市的形式审美不仅应该包括作为视听对象的线条、颜色、声音,还应该包括作为嗅觉对象的气味、作为触觉对象的软硬度等内涵。这是因为,生态美本身就是一种复合形态的美,而城市作为人的生存环境,它与人的关系是全面的,多方位的,立体的,因而,城市的气味、道路等也都应该包括进城市的审美内涵之中。现代心理学研究已经证明,洁净的空气、芳香的气味不但可以对人的身心健康和精神状态产生良好的影响,它也同样也可以提升人的精神境界。这种精神境界其实便是由于芬芳的空气所产生的人在情感上的愉悦,而情感的愉悦,人与自然的相互欣赏,正是一种审美。然而,现代城市里,川流不息的汽车,高密度建筑群,群集的人群,绿色植物的稀少,周边环境的沙漠化,排水系统的年久失修和设计上的缺陷,所有这些因素均使得城市的空气变得污浊。长年生活在其中的人们嗅觉越来越迟钝。据统计,北京城里有十分之一的人都患有鼻炎,这正是长期生活在污染的空气下的结果。从触觉审美来说,城市作为一个既定的环境,它所提供给人们的是一种巨大的空间,人们对城市的触觉不是以手,而是以脚去感知的。当代城市几乎所有的路面清一色都是水泥沥青路,一种人工合成原材料所构成的道路。这种道路便于汽车行驶,却不利于人们的双脚行走。事实上,城市的设计规划者很少把人们双脚的感觉纳入考虑之中。人们生活在城市里,居住在钢筋水泥的碉堡中,奔波于各种坚硬的建筑材料构成的冰冷的“丛林”之间,常常忘了双脚的功能,忘记自己可以用脚在大地上行走,用双脚去感受大地,触摸大地。事实上,在城市里,连脚下的土地也消失不见了。人们不再能接触到泥土那柔软的质感,更感受不到泥土那潮湿中略带咸味的气息。早先城市里常常有一些石头铺成的道路,青白颜色,有时在黎明的晨曦或黄昏的余晖之中闪着微光,蜿蜒向前,伸向一条条小胡同,消失在一户户人家里面。或者,有时候,也会有一些鹅卵石铺成的小路,那时人们还穿着布鞋,走在这样的路上,微微凸起的小石头提醒着行人路面的存在,提醒人们用心去感受。但是,在现代都市里,所有这些都消失了,看不到了。城市,使人彻底地与自然隔绝,使人变成悬在半空中的孤独原子,失却土地,失却根基,失却自然。人成为悬浮的存在者。

二、城市与人的生存、发展

这是城市生态美的内容方面。相比起第一方面,它更为复杂,因为它与人们的日常生活起居、人们的工作、事业密切相关。看起来人的生存与发展是一个“实践”的问题而非“审美”的问题。但是,我们所讨论的美学本身就是“实践”的而非单纯理论的。美学是在实践中建构的,所指涉的对象也是生活的、实践的。因此,在考虑城市的审美内涵时,必须考虑其与人的生存发展的关系,这是衡量一个城市美的前提性因素。换言之,城市之美,以其适合于人的生存发展为基础。适合于人的生存发展的城市,并不一定是美的,但美的城市却必然是适宜于人的生存发展的。基于这种考虑,作为城市之美的一个方面,人的生存发展似乎可以按照生存、发展、精神(人文生活)三个维度。当然,这也只是相对而言。因为生存与发展中本身就应该包含精神和人文内涵。但是,大体上生存指基本的生存,而发展指人在社会上的价值与位置,精神生活指人本身的精神生活。

首先,在基本生活层面,一个城市,必须让生活于其中的人们在餐饮、起居、购物、交通出行等方面得到便利,也就是说,这些方面的设施需有合理的布局,使人们不必为日常的柴米油盐花费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对于现代社会的个体来说,基本的生活只是人们生存的最起码的要求,只是一个“事实”或“事件”,这个“事实”或“事件”是保证人们的生存和工作顺利的前提。但这个“事实”绝不是一件小事,特别是对于城市设计与管理者来说,人们的生活起居是头等大事。如果连基本的生活条件都不能提供,还谈何幸福与和谐!2012年北京“7·21特大暴雨”之灾以一种极端形式说明了这一点。在这个层面,方便、实用是基本要求,而这些基本要求又影响着人们的心情与心理健康,而后者则是生活审美的一个部分。

其次,人不但要生存,还要发展。所谓发展,这里指人的个性与潜能得到充分展示,人尽其才,各尽所能。一个城市应该给它的居民提供充分的展示其才能的机会。它不仅仅是一种“就业”,还是人实现其自我价值、完善其人格的重要途径。这里便不仅有工作机会问题,还有人的教育与再教育、工作(职业培训)、自我价值的提升等问题。也就是说,一个城市是否能为它的居民提供充分的工作就业机会,是否能让所有人的孩子都能平等地上学受教育,是否能让已经有了工作的人有机会参加培训,提高职业水平与素质,这同样是城市建设的基本内容,也是一个城市是否具有生态美的前提条件之一。

第三,人们不仅要生活,要工作,现代文明更应该为人提供一种能够自由而诗意生活的环境。在现代社会,诗意不仅是田园风光、小桥流水,现代化大都市同样也应该有自己的诗意。这种诗意体现在一个城市给人们提供的基本生存保障和工作就业机会,体现在城市的布局、设计、外观与整体的生活之中,还体现在一个城市的历史与文化积淀之中。中国学者近年来爱引用海德格尔所引荷尔德林的一句诗:“人,诗意地栖居,在这片充满劳绩的大地上。”现代人生活在都市里,田园风光式的大地已远离人的日常生活。但是,现代人同样应该有自己的诗意。诗意如何实现,它很多时候便体现在日常生活之中,体现在人所生活于其中的环境、人们的生活生存方式之中。城市是现代人的生活环境,也是现代人的生存方式。城市不仅要给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更重要的是要让人们健康快乐幸福地活着,让人有尊严有诗意地活着。但现代许多城市建设却不是以人的生存发展为目标。事实上,按照上面所说的标准,中国的城市很少真正是美的。以北京为例,在那里无论是吃住行的基本要求,还是视听嗅触的审美要求,都非常不美。北京的房价是全世界最贵的,北京的交通拥堵是世界有名的。北京的排水系统之糟糕,每逢下雨,交通便几乎要瘫痪。这与当初建设时的指导思想有关。因为,一直以来,我们以建设一个工业化的城市为傲,我们的城市规划始终是按照工业化的思想来进行的。因此,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离真正生态美的要求甚远。当代环境美学家阿诺德·伯林特认为,在现代化条件下,有害的环境会对人的知觉本身造成伤害,从而使人的审美敏感性退化,降低人的审美能力,这实际上也是一种审美伤害[4]

三、城市的历史人文之美

一个城市就如一个人一样,是有其个性的。这由城市的环境、它的建筑、它的历史、它的杰出人物、它的民俗、它的地方小吃、它的地方戏曲或其它地方艺术形式等多种因素汇集而成。历史越悠久的城市,其精神人文内涵越丰富。再以北京为例,作为上千年的文明古都,它本应是最有历史人文内涵和韵味的。每一个古老的街道,每一条胡同,每一条马路,每一个院落,每一种小吃,每一种习俗,都凝结着很多历史与传说,凝聚着很多精神与文化。老北京城严整肃谨的布局,堪称完美的对称式结构,极具民族特色的建筑风格,气魄宏伟的城墙,使得它曾经一度可能成为中国传统建筑和城市布局的完美的活标本。其间还有数不清的小胡同,传承悠久的民俗风情,使之曾经是一个底蕴极丰厚、极具特色的文明古城。老舍先生在他的作品中满怀深情地描述过北京的诸多民俗、风情。比如端午节。老北京人讲究礼数,端午节期间,再穷的人家,也要买一些平时不舍得吃的食物,要祭灶王。食物中樱桃、桑葚和粽子三样是最普通的。粽子一般是小枣粽,这是最普通的,也是北京人最为钟爱的。讲究的、注重体面的人家则买的是从广东进口来的甜粽,个儿大,价钱相对也贵一些。还有一种个儿头很小,没有馅的,醮着糖吃,这是生活在底层百姓过节的食物。还有其他一些点心,比如有一种“五毒饼”,在普通的点心上雕上青蛇、蜈蚣、蜘蛛、蝎子、蟾蜍等五种毒物。家里要贴符,以蝙蝠图案居多,因为蝙蝠之“蝠”谐“福”音。蝙蝠在西方文化中属于恶鸟,不吉祥,而在中国传统民间,它却象征着吉祥。在老舍先生笔下,中秋节到了,意味着季节轮换,一年中北京最好的季节——金色秋天的真正降临。中秋之夜,家家户户在庭院中摆起香案,放上西瓜密栈等水果和各种点心,在月光下祭拜“兔儿爷”。节前很早,小贩们便挑着装了各种造型、各种颜色的兔儿爷,大声地吆喝着:“兔儿爷——”引得小孩子们老远就引颈张望。那烧制得并不太精致的瓷做的“兔儿爷”不只是代表孩子们过节的心情,也盛载着孩子们对生活的憧憬与希望,因为,大部分兔儿爷还兼有储存罐的功能。孩子们把得到的零钱积攒起来,到年底,“哗啦”一声打破兔儿爷,心中的快乐和希望也正如同那些满地乱滚的钱币一样满世界乱飞[5]。现今,中秋节基本上成了商家的月饼大战之“节”。事实上,无论什么节日,都已成了商家促销甚至搭售各种伪劣商品的好时机。这个有着千年历史的古城,被肢解了,被拆毁了。不但它的建筑被摧毁殆尽,它的民俗、它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基本上也只剩下了一些传说。历史在它身后发出深深叹息!中国像北京这类古城极多,但也都像北京一样,很难寻觅古城的影子了。除了城市中少数被分割包围在现代化的钢筋水泥高楼中的个别古建筑,中国所有城市几乎都是千城一面,没有差别,没有个性。

形式之美、内容之美、人文和精神之美应该是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缺少任何一方面的城市之美都是残缺的。近年来美化城市运动的缺陷便在于单纯追求直观之美,忘记了城市首先是人的家,而不是一个观赏对象。而在直观之美之中,又单纯追求视觉的大、新、炫、酷,而对于城市的听觉、触觉、嗅觉之美忽视不顾。在人的生存与发展层面上,往往忘记了城市作为人的现代的“家”必须首先适宜于人的居住、生活、发展,在外观之美与人基本生存需要发生矛盾时,不是首先考虑人的生存发展,而是把被单一化甚至歪曲理解的外观之美作为首要选择,大量建造所谓“形象工程”,使人对于城市不是产生亲切感、家园感,而是产生被疏离、被遗忘感,直接导致城市越建越大、越建越炫但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们的幸福感却并不随之上升的怪圈。在对待城市的历史文化意蕴问题上,注重的不是历史文化本身,而是其可利用的商业价值和权力交换价值,导致一些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加速消失。

21世纪进入了第二个10年,中国的城市化也正在加速其进程。在审美走入生活、美学已从理论殿堂进入实践层面的今天,未来的城市建设必须考虑真正的城市之美,只有把“自然”作为城市这一人化产物的理想,才能使之真正成为具有理想型生态之美的人的诗意栖居之所,成为现代人真正的“家”。

【参考文献】

[1]徐碧辉.自然美·社会美·生态美[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6).

[2]李泽厚.实用理性与乐感文化[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

[3]海伦·凯勒.假如我拥有三天光明[M].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04.

[4]Arnold Berleant.Sensibility and Sense:The Aesthetic Transformation of The Human World[J].Exeter,Imprint Academic,2010.

(原载《郑州大学学报》201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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