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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希特: 《全部知识学的基础》
 

约翰·戈特利布·费希特(Johann Gottlieb Fichte17621814)是德国古典哲学的主要代表之一,他以其充满辩证法思想的唯心主义哲学,热情讴歌法国大革命,激烈抨击封建专制和反动教会,坚决捍卫新兴资产阶级提出的自由和人权理念,在德国哲学发展史上写下了极其辉煌的一章,成为当时最杰出的思想家。用黑格尔的话来说,在当时,“在康德、费希特以及谢林的哲学以外,没有别的哲学。” [1]

一、

费希特的一生是为哲学事业奋斗的一生,是为自由奋斗的一生。

费希特于1762519出生在德国上劳齐茨(Oberlaositz)的一个名叫拉梅瑙(Rammenao)的乡村。其父是一个手工业者,一共有九个子女,费希特在众兄弟姊妹中居长。贫寒的家境,再加上家中人口多,费希特从小就为家里牧鹅,以维持生计。费希特最初接受的教育是在父亲和家乡的教堂里,最先接触的书籍是圣经和教义解答。他天资聪颖,牧师和村里人都知道,他在听牧师布道以后第二天还能够准确地背诵布道的内容。附近的一位贵族米尔提茨(Ernst Haubold von Miltitz)在得知和证实此事以后,决定资助这个天才的孩子上学。从1770年开始,费希特先后在尼得劳(Niederao)和迈森(Meissen)上学。1774年,12岁的费希特进入普佛尔塔(Pforta)贵族学校。这个学校是大学的预备科,学校里的生活如同修道院一般,而费希特出身低贱,常常受到纨绔子弟的欺辱。他决定逃跑,去过鲁滨逊式的生活。在半路上,他想起父母的期望,想起自己的经济状况,他不得不放弃逃跑。回到学校后,他向校长坦率地说明自己的想法,得到校长的原谅,处境也得到一些改善。

1780年,费希特进入耶拿大学,学习神学和法学,此外,他还经常去听古典文学课。可能是希望早点取得文凭,他在第二年转学到莱比锡大学,继续学习神学。对于大学时代的费希特的经历,至今人们知道的仍然不多。从费希特的早期作品来看,对他影响比较大的老师是佩佐尔德(C.F.Pezold)。费希特从他那里主要是学到了捍卫意志自由、反对普遍因果性的理论。此外,莱布尼茨和著名教育家佩斯塔洛齐(Pestalozzi)的著作对他也有影响。

然而,费希特并非如其所愿地尽快拿到文凭,1784年,由于其资金赞助人米尔提茨去世,助学金断绝,为了餬口,他不得不为私人补课。收入低,又没有保障,使他不可能完成学业。这样,他实际上就此从大学辍学了,只是个挂名学生而已。1788年,走投无路的费希特决定弃学回家。恰好在此时,诗人、《儿童之友》杂志的编辑魏瑟(C.F.Weisse)推荐他到苏黎世一个家庭当教师。从此,费希特开始了当家庭教师的时期。在苏黎世上任不久,他发现在如何教育孩子问题上与这家主人有矛盾。他一面教育孩子,一面观察记录主人在教育孩子时的错误,每周拿出来请主人看,让主人改正。他因此写出《错误教育目睹记》,受到主人的敬重。他在苏黎世结识了许多朋友,其中就有后来成为他的妻子的玛丽·约翰娜(Marie Johanna)。玛丽是车辆制造商的女儿,虽说玛丽并不是费希特最理想的恋人,但她认可和欣赏费希特。果然玛丽后来对他的事业帮助很大。

1790年费希特回到莱比锡,继续给人当家庭教师。由于一个偶然的原因,他开始接触康德哲学。这是费希特一生中最大的转折点。他在几个月内就读完了三大批判,研究速度简直是令人惊奇。他不仅因此彻底放弃了原有的决定论思想,而且发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理性的自由,这对他创立知识学体系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费希特原本打算写一些关于康德哲学的论著,但因为家中发生变故,他不得不改变计划,在1791年去了华沙,担任一位公爵夫人的家庭教师。由于双方合作不愉快,他离开华沙前往寇尼斯堡(Königsberg)。74,他拜访了康德,而康德并没有特别接待他。为了能进一步认识这位思想界的巨擘,他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赶写了《试评一切天启》,于818寄给康德审阅。康德阅后发现这篇论著表述的正是自己的观点,而文笔之流畅又是自己所缺少的,感到非常满意,于是热情地接待了费希特。在康德的推荐下,这篇论著出版了。不知什么原因,当初出版的这批书上没有刊印作者的名字,这使不少读者误以为这部按照批判哲学精神研究宗教问题的著作出自康德之手。康德在得知此事后在《文汇报》上发表更正声明,说明这部书的作者是费希特。伴随着这个声明,原来默默无闻的费希特一下子声名大振,成为德国学术界天空升起的一颗新星。

1793年,费希特再次来到苏黎世。针对当时欧洲反动势力对法国革命的攻击,费希特撰写了《纠正公众对于法国革命的评判》和《向欧洲各国君主索回他们迄今被压制的思想自由》,这是全部德国古典哲学中对法国革命最直接的评价,对欧洲君主最激进的抨击,在当时激起巨大的反响。与此同时,他开始酝酿自己的以“自由的自我”为核心的知识学体系,并在苏黎世多次作哲学演讲。

1794年,他应邀来到耶拿,接任赖因霍尔德留下的哲学讲座,就职演说就是《知识学或所谓哲学的概念》。此后的5年,他集中精力构建自己的知识学体系,先后发表了《全部知识学的基础》,《略论知识学的特征》,《以知识学为原则的自然法权基础》,《以知识学为原则的伦理学体系》等,与其他人合办了《哲学杂志》。他的讲课在学校获得极大成功,得到普遍赞赏。此外,他还结实了当时德国许多知识界的精英,如歌德、维兰特、席勒、洪堡、荷尔德林等人。正如荷尔德林所说,“费希特现在是耶拿的灵魂”。[2]费希特捍卫人权、争取自由的激进民主思想,在得到耶拿大学师生欢迎的同时,也遭到教会和封建权势的仇恨。他们频频制造事端,屡屡诬陷费希特,最后以“无神论”的罪名迫害费希特。虽然费希特据理力争,写出《向公众呼吁》和《法律辩护书》,说明自己的无辜,但仍然在1799年被解职,被迫离开了耶拿校园,前往柏林。

到柏林以后,费希特撰写了《人的使命》,续完了他在耶拿时已经写了大部分的《锁闭的商业国》。从1802年起,费希特多次修改他的知识学体系。但他的工作重点不是写作,而是演讲,因为在他看来,当时世风不好,很少有人认真读书,与其著书立说,不如用生动直接的演讲去阐释思想,唤醒人心。他的听众不只是青年学生,还有很多是学者、官员和社会名流。1805年,他应聘在普鲁士的艾尔朗根(Erlangen)大学任教,冬季在艾尔朗根讲课,夏季仍回柏林演讲。他在这段时间先后演讲了《现时代的根本特点》、《论学者的本质》、《极乐生活指南》等。

1806年,普法战争爆发,费希特对原来寄予很大希望的拿破伦感到很失望。战争伊始,他就申请作随军演讲员参战,被国王委婉拒绝。普鲁士战败后,他随国王流亡到寇尼斯堡,后又流亡到丹麦的哥本哈根。直到18076月普法媾和后,他才回到柏林。面对德意志民族的沉沦,费希特不只是耽于痛心疾首,而是决心用实际行动唤醒人们的觉醒。他一方面发表公开演讲,另一方面参与筹建柏林大学。1807年底至18083月,在法国占领军的刺刀下,费希特将个人安危置之度外,连续14次讲演了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对德意志国民的演讲》,在当时确实是振聋发聩,对德国政治产生巨大影响。1810年秋,费希特成为他亲自参加筹建的柏林大学的第一任校长。由于大学生争斗和他的教学计划与当局意见不合,他在1812年任期未满之前就辞去了校长职务。

1813年夏,德国人民反抗拿破伦的自由战争爆发,在格罗斯贝伦战役中打败法军,保卫了柏林。当时,柏林全城却因为挤满了受伤将士而流行伤寒病。费希特的夫人满怀热情地参加伤员护理工作,但不幸的是在18141月感染上传染病,随后又传染给费希特。1814129,费希特因病逝世,留下他未竟的哲学和自由事业。

二、

《全部知识学的基础》是整个费希特学说体系的基础,“它在费希特的体系里的地位与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和黑格尔的《逻辑学》在他们各自的体系里的地位是完全一样的”。[3]虽然费希特后来多次重新阐述和改写知识学体系,但是,在他生前亲自发表过的知识学著作中,只有《全部知识学的基础》最完整、最系统,所以,这本书始终是研究费希特先验哲学的最主要依据。

全书分为“全部知识学之诸原理”、“理论知识学的基础”和“实践知识学的基础”三个部分。在第一部分,费希特从本原行动(Tathandlung)出发,详细论述了由本原行动展开的知识学三条基本原理;在第二和第三部分,费希特论证了由知识学三条原理推演出来的八条定理及其各个步骤,并且由此建构起他的知识学体系。

正如费希特在“前言”里开宗明义说得那样,他之所以要建立一门崭新的知识学体系,是因为他“已经发现了哲学上升为一门明白无误的科学所必经的道路”。[4]在他的眼中,这条道路就是:本原行动是一切思维与存在的本原,是绝对能动的自我,因而也是主客统一体,而把握这样的本原行动只能是人的理智直观。因此,建立知识学体系必须是经过理智直观到达普遍性,然后经过逻辑推演到达特殊性。可以说,这样的理路是费希特全部知识学的基本方法。

这样的理路也说明了费希特对康德哲学的继承和发展。费希特不仅像康德那样把认识论当作哲学的中心问题,而且还进一步地把认识论当作哲学本身。他据此认为,康德哲学在解决认识论问题方面做过重要工作并获得重大贡献,但还有两个缺点,一是作为认识来源的各种感性形式和知性范畴平铺并列,相互间缺少必然的关联,二是他假设了一个不可认识的物自体。这样,康德哲学虽然提出了一切知识的绝对原理的问题,但“他从没把它建立为基本原理”,[5]而费希特的知识学就是要将理性主义的唯理论贯彻到底,解决康德不可能解决的问题。

基于这样的理路,费希特在这本书的第一部分首先提出,“我们必须找出人类一切知识的绝对第一的、无条件的原理。如果它真是绝对第一的原理,它就是不可证明的,或者说是不可规定的”。[6]这就是说,费希特的知识学体系首先要求有一个最基础的、明确无误的出发点,知识学可以凭借它的独特性质而逐步推导出来。这个出发点就是费希特引以为自豪的重要发现——“本原行动”。在费希特看来,这个本原行动是一切意识的基础,是一切意识所唯一赖以成为可能的东西。既然这个本原行动是纯粹的一般意识,又是规定其他意识的原始行动,而且还不是他物所给予的,不受其他东西的规定,那么,这个本原行动就必定是自己设定自己的纯粹意识活动。这样,我们就进入了费希特的知识学的基本原理之中。

在费希特的心目中,“自我设定自己”是本原行动的第一个阶段,也是知识学的第一条原理,它是绝对无条件和不证自明的。费希特之所以这么说,是他认为这条原理就相当于最简单的逻辑规则“A=A”的表达式,这个表达式对任何有正常理智的人来说都是明确无疑的。它对我们具有效准性,不在于A是什么,而是在于AA之间的逻辑关联上。这个关联是由自我设定的,对此进行判断的也是我,所以,在这个表达式之中有某种东西永远是自身统一的。这种自身统一的东西说到底就是自我。在我的直观之下,“A=A”就是“我是我”,而且“我是我”还是绝对无条件的,因为自我设定自己是以自己本身为根据的一种直接的设定,只要自我存在,它就会作出这样的设定,反过来,它存在着,是因为它设定自己。因此,“我是我”与设定着的自我、与存在着的自我是完全相同的、统一的东西。我们在这里看到,费希特的“自我”既是行动者,也是行动的产物,它比一切存在和事实在先,是最原始的、预先设定的东西,是无意识的意识,是早于一切经验的先验。为了避免误会,费希特后来反复强调说,他所说的自我不是个体,也不是个人的意识,而是纯粹的一般意识活动,因此也叫绝对自我、纯粹自我等。在费希特的知识学演绎过程中,“自我设定自己”这个行动是古典公理化方法中的正题,强调的是同一性,所以,它是同一命题。由于“它建立了一个绝对无条件的和不能由任何更高的东西规定的绝对自我”,[7]知识学才能作为一个体系而成立。

知识学的第二条原理是“自我设定非我”,这是本原行动的第二个阶段。费希特认为,与第一条原理一样,第二条原理同样是自我的一个无条件的行动,它既不能证明也不能推演。从逻辑上来看,这条原理就是“-A=A”这个表达式,它出现于经验意识的诸事实之间,不容有丝毫置疑。从“自我设定自己”到“自我设定非我”之所以可能,是自我具有同一性,换言之,在这里进行设定的自我是同一个自我,相对于第一个设定而言,第二个设定是自我的一种对设(Entgegensetzen),“而这种对设,就其单纯形式来说,是一种全然可能的、不须任何条件为前提的、不以任何更高的根据为基础的行动”。[8]但是,当我们换一个角度来观察“-A=A”的表达式的时候,就不难发现,由于-A是对设的产物,它在本质上是被A规定的,我们想知道-A到底是什么,首先就必须认识A是什么,又由于自我原初是直接被设定的,与自我相反或相对立的东西就只能是非我,这样,知识学的第二个原理在形式上是无条件的,但在实质上则是有条件的。在费希特知识学的演绎中,第二个原理是反题,在自我设立自我的对立面非我的同时,这个原理一方面是个矛盾命题,另一方面它又强调非我等于自我的同一性,从而为绝对的统一提供了对象。很显然,辩证法的对立统一在这里已经显露端倪。虽然后来哲学史家们对第二个原理有许多不同的解释,但我们从费希特自己的阐述中看到,这条原理的实质就是要从作为万事万物的本原的绝对自我去推演外边世界,这是他建立先验唯心论体系必经的一个阶段。

知识学的第三条原理是“自我在自我之中设定一个可分割的非我以与可分割的非我相对立”,[9]简单地说,就是“自我与非我的统一”,它是本原行动的第三阶段。按照费希特的逻辑,这个原理就是“-A+A=X”,而X“必定是自我的一种原始行动的产物”。[10]在费希特看来,第一条和第二条原理在形式上都是无条件的,而第三条原理则不同,它是由前两个命题所规定的,几乎是完全可以证明的,所以,它在形式上是有条件的。但是,第三条原理所要解决的问题则直接听从理性的命令,所以,从内容而言,它就是无条件的。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前两个原理是在同一个意识或绝对自我中既设定了自我又设定了非我,从同一律来说,是自我就不能是非我,是非我就不能是自我,前两个行动已经造成了矛盾。为了解决这个矛盾,保证意识的同一性,就要采取第三个行动,即对设定起来的自我和非我加以限制,使它们并不互相取消和互相扬弃。在费希特看来,限制不是否定,不是扬弃某个东西的全部实在性,而只是对其进行部分地扬弃。“因此,在限制的概念里,除实在性和否定性的概念以外,还含有可分割性的概念”。[11]通过对自我和非我加以分割,自我和非我就可以统一在那个绝对自我之中,同时又无损于意识的统一性。从逻辑上讲,这个原理是一个根据命题。在费希特的知识学演绎过程中,第三条原理就是把作为正题的第一条原理和作为反题的第二条原理综合起来的合题。

在这种“正题—反题—合题”的公式里,前两个行动都是下降,因为它们设定的是可分割的自我和非我,离开了原来的绝对自我,第三个行动则是上升,因为它是本原行动的自我返回的过程。此外,就它们的关系而言,如果没有树立对立面的对设行动,把对立面结合起来的行动就是不可能的,反过来,如果没有结合的行动,树立对立面的行动也是矛盾的,这两个行动在事实上是结合在一起的,所以,没有反题就不可能有合题,没有合题也不可能有反题;但是,它们所依据的根据都是原始行动,即作为第一个原理的正题,正是正题为全部体系提供了稳定性和完满性。在费希特看来,任何一门彻底的哲学都必须认识这三条原理,而知识学因为达到这样的认识,它才是一门彻底的哲学。

显而易见,费希特所建构的知识学颠倒了存在与行动的关系,在他那里,自我的纯粹活动是在一切存在之前,是最原初的行动,先于一切经验,自我不是以存在为根据,反而是存在的生产者,这就完全不同于人们的日常认识,所以,它是彻头彻尾的主观唯心主义。但是,我们在知识学里又看到许多充满辩证法的思想,如矛盾的对立统一,由下降到上升的渐进发展等。这不仅对克服康德的二元论作出巨大贡献,而且还为后来的黑格尔所吸收和发展。

本书的第二和第三部分,是费希特根据这三条原理、尤其是第三个原理推演出的八条定理。第三条原理是一个综合命题,它包含两层意思:其一,“自我设定非我为受自我限制的东西”;[12]其二,“自我设定自己为受非我限制的”。[13]第一层含义是实践知识学的基础,第二层含义是理论知识学的基础,从知识学的证明而言,实践能力使理论能力成为可能,但由于实践原理的可思维性是建立在理论原理的可思维性之上的,所以,这方面的考察或反省就必须从理论部分开始。理论部分的阐述构成第二部分,实践部分的阐述则构成第三部分。

费希特制定的知识学第一定理就是“自我设定自己为受非我所规定”。在他看来,这个定理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自我通过绝对的活动规定自己,但被规定的自己是被动。这样,在同一个命题中就出现了规定与被规定、活动与被动的矛盾。为了消除这个矛盾,就必须对它们予以扬弃,让自我的一部分实在性渡让给非我,成为否定性,在这里通过严格确定渡让的量,使自我的实在性和非我的否定性达到相互规定,从而实现一次新的综合。但是,这样做只是在解决困难的方法上立稳了脚跟,但矛盾并没有得到消除。在接下来的分析中,费希特发现相互规定是有方向性的,活动的一方是原因,受动的一方是结果,于是,从活动与受动的相互规定中就产生原因与结果的对立。要使因果的对立达到统一,就必须对它们实现第三次综合,即对因果关系进行相互规定,使它们在效用性中达到统一。费希特由此进展到理论知识学的最后一次综合,即实体与偶性的统一。自我即是实体,同时也具有实体的偶性,它们之间的依存关系是十分显然的。所以,费希特以为,借助实体的概念可以对此作个完满的回答。第二部分的论证非常纷繁复杂,但费希特对这里的关键是十分清楚的,他说,“我们的任务曾经是去统一对立物,统一自我和非我。通过想象力,它是统一矛盾双方的东西,自我与非我现在可以完全统一起来了”。[14]此语可谓是一语中的,它既表明理论自我是如何使自我与世界相统一的,也使康德和他所代表的先验哲学与独断论划清了界线。

在第三部分,费希特以“自我设定自己为规定非我的”这个知识学的第二定理为出发点,阐述实践知识学的演绎过程。他认为,阐述这个定理,揭示自我的实践能力,就可以说明作为纯粹自我的本原行动是如何返回自身的,从而完成实践知识学。在费希特看来,这个定理中包含着许多矛盾和对立,而其中最主要的对立是自我与非我的对立,只有自我的实践能力可以使这个对立的自我和非我结合起来。在这里,一方面,非我是由自我设定的,绝对自我是非我的原因,而非我是绝对自我的产物;另一方面,如果只说明其存在于自我之中,并不会产生处于时间中的现实的和经验的生活,而这样的东西又是先验哲学不可能思维的,“要说这样一种生活是可能的,自我就还需要一种特殊的阻力,一种来自非我的阻力”。[15]一方面,自我是一种努力返回自身的纯粹活动,“这种无限的努力向无限冲击,是一切客体之所以可能的条件,没有努力,就没有客体”;[16]另一方面,自我一旦规定非我,它就是实践自我,并因此使自己成为有限的。费希特在这里充分展示了自己的辩证思想的才华。他认为,自我与非我是相对立的,它们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互相转化和渡让,但实现自我与非我的完全一致是不可能的。自我就是在永远不停地规定自我的努力中显示自己的无限性。具体地讲,自我对客体的规定就是从前提、动力和方向三个方面进行的,由此实现自己的实践能力。

在实践知识学中,知识学的第三至第八定理从属于第二定理,它们主要是从努力与反努力的设定和平衡,对感觉的设定和限制,对冲动的设定和规定及对各种感觉加以对立统一的综合等方面补充第二定理,并且以此完成知识学的阐述。

费希特的实践知识学实际上贯穿在理论自我的发展过程中,它是自我创造世界,又从所创造的世界重返自身的过程。它所突出的思想是,尽管实践自我在意识中达不到纯粹的自我理念,但在哲学反思中却被认为应该达到这个理念,这就是努力的目的。正如列宁所说,这种推论其实是主观目的论的观点。

三、

《全部知识学的基础》原来是费希特在耶拿大学讲授的课程,其中所提出的崭新内容、所表现的独创精神、所进行的寓意深刻的剖析,特别是费希特的滔滔不绝的雄辩口才,使他很快赢得青年学生的热烈欢迎。[17]但是,这本书出版以后,它的艰深内容和一些特有的表达,使不少人觉得它晦涩难懂,不仅遭到一些人的抱怨,而且还引来不少非议。就连费希特一生所景仰的康德也误解了知识学,他公开批评费希特,说“我认为费希特的知识学是一个完全站不住脚的体系”。[18]

对于这些批评,费希特采取了明智的态度,他在坚持知识学基本原理的条件下,坦率地承认知识学中的一些表述有缺点,比如,他所假设的一些不证自明东西在别人看来并不是那样清楚明白,理论知识学和实践知识学的划分与这个学说的本质不相适应等。[19]所以,为了完善自己的学说体系,费希特在此之后多次修改知识学,直到生命的结束。

但是,知识学中所蕴涵的智慧之光,如,费希特对康德先验唯心论的彻底发挥,他根据概念的矛盾所推演出的发展观点,他的对立统一观等,在当时对大多数学者起到振聋发聩的作用,受到他们的高度赞扬。著名诗人席勒准确地说道:“费希特……在哲学中创立了一个新体系,它尽管是建立在康德体系之上的,并且重新证实了康德体系,但是在形式上却具有许多新的、伟大的东西。这个新体系将激起许多轰动和争论;但是费希特的非凡天才将把一切打翻在地。” [20]荷尔德林则把费希特称作耶拿的灵魂,他说,“我在别处还从未见过这样一位精神如此深刻和能动性如此强烈的人物。他在人类认知最冷僻的领域里探索和规定这种认知的原则,由此而探索和规定法的原则;他以同样的精神力量从这些原则出发思维最冷僻、最大胆的结论;他激昂地、简单地、无视阴险的暴力而把这些结论写出来、讲出来,倘无这个范例,我这个可怜虫也许就会觉得这种激昂和坚定的结合是一个无法解决的难题。” [21]浪漫派的著名代表施莱格尔对费希特更是推崇有加,他激昂地说,“法国大革命、费希特的知识学和歌德的迈斯特是这个时代的三个最伟大的事件。对这个概括表示异议的人,觉得任何并非喧闹的、并非物质性的革命都毫不重要的人,就是还没有把自己提高到人类历史的高瞻远瞩的立场的人。” [22]在哲学界内部,无论是费希特哲学的追随者,还是这门哲学的反对者,他们都对费希特表示了应有的尊重。费希特的对手、著名的信仰哲学家雅可比就把费希特称为“我们时代最伟大的深刻思想家”。[23]德国古典哲学另外两个主要代表人物谢林和黑格尔虽然后来走的道路不同于费希特,他们是从客观唯心论方面发展了唯心论哲学,但他们同样肯定了费希特对康德哲学中的二元论的克服,欣赏费希特以统一的原则构造思想体系的功绩,他们从费希特那里受到启迪是不言而喻的。

对于费希特知识学的功绩,现代哲学家们不仅同样有着清楚的认识,而且还看到费希特对现代哲学的影响。阿多诺多次说道,德国哲学以主体建构体系的道路正是始于费希特。[24]哈贝马斯也坦承,费希特的主体思想对胡塞尔和他本人具有重要作用,使他们朝着主体间性的理论迈出了坚实的一步。[25]

费希特同时代人的反映和现代哲学家的评价都说明,费希特的知识学彻底地发挥了人的主观能动性的思想,充分显示了理性的无穷创造力,构成了近代欧洲理性主义哲学发展的一座里程碑!

 

【注释】 
[1] 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四卷,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308页。
[2]G.SchulteFichteDietrichs Verlag,慕尼黑,199663页。
[3] 梁志学《费希特耶拿时期的思想体系》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第16页。
[4] 费希特 《全部知识学的基础》 中文版,第1页。
[5] 同上,第15页。
[6] 费希特《全部知识学的基础》 中文版,第6页。
[7] 同上,第37页。
[8] 同上,第18-19页。
[9] 同上,第27页。
[10] 同上,第24页。
[11] 同上,第25页。
[12] 同上,第43页。
[13] 同上,第44页。
[14] 同上,第137页。
[15] 同上,第202页。
[16] 同上,第183页。
[17] 参见《同时代人谈话中的费希特》第一卷,斯图加特,1975年,第103页。
[18] 耶拿《文汇报》“知识界副刊”,1799828
[19]参见《费希特全集》第一辑第2卷,斯图加特,1965年,第187189页。
[20] 雅柯布斯《费希特》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第203页。
[21] 同上,第203页。
[22] 同上,第204页。
[23] 同上,第204页。
[24] 参见阿多诺《道德哲学的问题》,法兰克福,1996年,第58-59 页,第141-144页。
[25]参见哈贝马斯《后形而上学思想》,译林出版社,2001年,第180-182页。

 

     (原载《西方哲学名著提要》,江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录入编辑:乾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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