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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蒙太格语法的局限性看DRT的理论价值
   

DRTDiscourse Representation Theory的简称,有人将之译为“话语表征理论”(沈家煊,第112页),也有人将之译为“篇章表述理论”(蒋严、潘海华,第454页)和“话语表达理论”(方立,第360页),还有人将之译为“话语表现理论”(邹崇理,2000年,第95页)。这一理论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由荷兰逻辑学家汉斯坎普(Hans Kamp)提出的,是继蒙太格语法之后出现的又一种极具代表性的自然语言逻辑理论,这一理论在西方不仅受到了逻辑学家与语言学家的广泛关注,还引起了越来越多的人工智能学家和心理学家的极大兴趣,有些学者甚至已经设计出了基于这一理论的分析软件。DRT为什么能有如此的吸引力呢?坎普是在一种什么样的背景下提出这一理论的,这一理论究竟能够解决一些什么问题呢?本文将从蒙太格语法的局限性的角度来分析DRT的历史背景,并围绕蒙太格语法的局限性来阐述DRT的理论价值,再在此基础上给出衡量对自然语言的处理是否准确的标准,揭示自然语言逻辑研究的方向。

 

一、蒙太格语法的局限性

 

坎普是美国著名逻辑学家蒙太格的弟子,DRT的提出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的老师所提出的、被人称为“蒙太格语法”(Montague Grammar)的理论存在很大的局限性。

 

蒙太格语法的出发点是通用语法思想。所谓通用语法思想,其基本点就是认为自然语言和逻辑人工语言不存在实质上的差异,因而,“在一个自然而又具有数学精确性的理论框架中,概括这两大类语言的句法学和语义学不是不可能的。”(Thomason, p.222)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蒙太格尝试用现代逻辑的形式化方法对英语进行了处理,这种处理是这样进行的:先在范畴语法的基础上构造一个英语部分语句系统的句法部分;进而用包含英语范畴毗连运算的句法规则来形成英语句子;然后再给出一个严格意义的翻译函数,把作为范畴语法的英语翻译成逻辑类型论语言,这一翻译所体现的就是英语语形与其语义表现间的同态关系,因为这里的逻辑类型论语言相当于英语表达式的语义表现;最后再通过逻辑类型论的语义学来解释这些翻译式,从而使英语表达式真正获得了它的语义解释,使英语语义的系统化描述成为现实。美国逻辑学家托马森(R.Thomason)曾评价说:“这种情形格外优美,一个语言的所有结构运算都被指派为该语言的一个解释——特别是与范畴语法的结合——它应用了一条令人惊异的简单方法使得语义学框架系统化”(同上,第47)。蒙太格因为开创了全面系统地运用现代逻辑工具研究自然语言的方向而被视为自然语言逻辑的创始人,蒙太格语法也因此而成为自然语言逻辑诞生的标志。蒙太格语法实现了现代逻辑和现代语言学的完美结合,在逻辑史上和语言学史上都是一座不可替代的丰碑。但是,蒙太格语法也有很大的局限性,其局限性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表现:

 

(一)蒙太格语法对句子语义的分析是静态的。

 

蒙太格语法在分析句子的语义时,采用的是严格的形式翻译方法,这种方法贯彻了语形与语义对应的原则,通过这种方法可以透过自然语言的外在形式来把握其内在的语义特征,这正是蒙太格语法的精髓所在。然而,蒙太格语法从句子到逻辑公式的翻译是一步到位的,也就是说,把单个句子翻译成逻辑公式后就不再增添新的内容了。以语句“Mary owns a dog. She likes it”来说,蒙太格语法对它的处理就是把该语句中的两个小句分别翻译成如下的两个逻辑公式:

1$x $y [ Mary = x dogy ownx, y]

2likex, y

 

而这两个公式是互不相干的,公式(1)一经形成后就不可更新,不能把公式(2)的信息添入(1)中(邹崇理,2002年,第34页),尽管后一小句“She likes it”明显与前一小句“Mary owns a dog”是有关联的。

 

蒙太格语法还有一种做法是把几个句子构成的序列当作并列复合句,采用替换方式来进行生成,以同时获得整个句子序列的逻辑式。这样,上面的句子序列也可以当作并列复合句“Mary owns a dog and She likes it”来处理。当按这一方式来处理的时候,所得到的逻辑式是一个合取式,这个合取式的两个支命题形式分别是(1)和(2)。在获得这一合取式的过程中,(1)和(2)的获得是不分先后的,是同时获得的。这种方式有个最明显的缺陷:若再在该句子序列后增加一个小句,我们只能是把加进这一小句后所形成的新的句子序列再当作并列复合句来进行句法生成,从而得到其逻辑式,而不能简单地把新增加的小句的语义信息添加到已有的合取式中,尽管序列中的前两个句子没有丝毫的改变。显然,这样的处理过程是不符合人们理解自然语言的实际过程的。

 

()蒙太格语法对不定摹状词的处理是不恰当的。

 

在对不定摹状词的处理上,蒙太格沿用了罗素对不定摹状词的解释,把不定摹状词看作是具有存在意义的量词,把英语中的不定摹状词“a / an”译为逻辑公式(3):

3lP lQ $x [ PxQx]

 

事实却是:并非所有的不定摹状词都应作存在之意解释,如语句“if Pedro owns a donkey he beats it”(这就是通常所说的“donkey-sentences”,即“驴子句”)中的“a donkey”,这一语句的直观意思应该为(4):

4"x [ donkeyx ownPedro, x® beatPedro, x]

 

4)的意思是说,对任意个体x而言,如果x是驴且Pedro 拥有x的话,那么Pedro x。显然,“a donkey”在(4)中是用全称量词来表现的。这说明蒙太格语法对不定摹状词的解释并不符合人们对“驴子句”的语感。

 

()蒙太格语法无法刻画出语篇中的指代照应关系。

 

指代照应关系即代词的文内照应关系,指代词的所指存在于上下文中,不需要离开上下文去寻找。如“杨威在学日语,他希望有一天能去日本”,“他”的所指就是上下文中的“杨威”,其中“杨威”是先行词,“他”是照应词。指代照应关系是自然语言中十分普遍的一种语言现象,它是构成句子与句子之间,篇章的一部分与另一部分间粘连的重要语法、语义手段之一,是构成篇章连贯性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大部分的文内照应都是跨句子的,要想对句中的代词进行语义解释的话,显然是不能把句子序列中的一个个句子割裂开来对待的,否则就无法把代词和其先行词间的联系体现出来。蒙太格语法的静态分析模式恰恰是针对孤立的语句的,这就注定它不可能具备解释这种语言现象的能力。仍以语句“Mary owns a dog. She likes it”来说,我们已经知道,这一语句中的两个小句的逻辑公式分别为(1)和(2),(1)和(2)的合取就是该语句的逻辑公式:

5$x $y [ Mary = x dogy ownx, y] likex, y

 

在这一公式中,“likex, y)”并不在存在量词$的辖域内,这意味着“likex, y)”中xy不一定与“Mary = x dogy ownx, y)”中的xy同指。不仅如此,由于“likex, y)”中xy自由出现,(5)还不是一个合式公式,也就是说,(5)作为一个逻辑公式是不正确的。

 

蒙太格语法中所存在的这些问题,尤其是驴子句中的指代照应关系问题,使坎普萌发了建立一种新的自然语言逻辑理论的念头,这就是DRT

 

二、DRT的理论价值

 

DRT由“句法规则”、“DRS[1]的构造规则”和“DRS在模型中的解释”三部分构成(Hans Kamp1981)。“句法规则”给出的是英语的句法算法,“DRS的构造规则”给出的是英语语句的语义算法,“DRS在模型中的解释”给出的是DRS的真值条件,其中“DRS的构造规则”是核心部分。和蒙太格语法一样,DRT也贯彻了语形与语义对应的原则,力图通过自然语言的外在形式来把握其内在的语义特征。在DRT中,对应于每一语类都有相应的DRS-构造规则(Hans Kamp & Uwe Reyle1993pp.121-124),如针对专名有规则CR.PN,针对不定摹状词有CR.ID,针对代词有CR.PRO,等等。有了这些规则,任何人都可以根据英语句子的句法结构,在有穷步骤内得到其DRS

 

坎普创建DRT的初衷主要是解决驴子句中的指代照应关系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先摒弃蒙太格语法的静态分析方法,为此,坎普提出了一种全新的动态分析模式。在DRT中,句子意义的理解被看作是一个渐进变化的过程,一方面,新句子的语义分析要依赖其已经得到处理的上文,但反过来新的分析会更新已获得的信息内容,同时更新过的信息内容继而又成为处理和理解其后续句子的前提和依据。这一动态过程是通过句子序列S1,S2,…,Sn[2]DRS构造过程体现出来的,因为DRT处理这一句子序列的过程正好是不断增添新内容的一个过程:先处理S1,得到DRS1;再处理S2,对S2的处理就是把S2所含的语义信息加进DRS1中,从而得到DRS2……Sn的处理就是把Sn所含的语义信息加进DRSn-1中,从而得到DRSnDRSn就是整个句子序列的DRS。可见,DRSn是累积DRS1DRS2……DRSn-1所有语义信息的结果。以句子序列“Mary owns a dog, she likes it”来说,要得到它的DRS,应先处理S1,即“Mary owns a dog”,若把处理的结果用线形方式表示出来的话[3],其形式为:

6á{x, y}, {Mary(x), dog(y), owns(x, y)}ñ

 

接下来处理S2,即“She likes it”,对S2的处理结果为:

7á{x, y, u, v}, {Mary(x), dog(y), owns(x, y),u=x, v=y, likes(u,v)}ñ

 

显然,(7)中的话语所指集是在(6)中话语所指集里添加话语所指uv构建起来的,(7)中的DRS-条件集是在(6)中DRS-条件集里添加DRS-条件u=xv=ylikes(u,v)构建起来的。(7)就是该句子序列的DRS。不难看出,对句子序列S1,S2,…,Sn而言,DRSn是累积DRS1, DRS2, …, DRSn-1所有语义信息的结果,话语表现理论处理句子序列的这一动态过程是非常贴近人们对自然语言的实际理解过程的。

 

有了动态的分析方法,DRT在解释指代照应关系这种语言现象时游刃有余。从(7)中可以看出,语句“Mary owns a dog. She likes it”中的指代照应关系在DRS中是通过“u=x”和“v=y”这两个DRS-条件来表现的,由于xyuv分别是由Marya dogSheit所引入的话语所指,所以这两个DRS-条件就分别体现出了She Mary之间以及ita dog之间的指代照应关系。驴子句“if Pedro owns a donkey he beats it”中的指代照应关系也是通过类似的DRS-条件来表现的,因为该驴子句的DRS为:

8á{x}, { Pedro(x), á{y}, { donkey (y), owns(x, y)}ñÞ á{ u, v },{u=x, v=y, beats (u,v)}ñ ñ

 

所不同的是这里的xyuv分别是由Pedroa donkeyheit所引入的话语所指,它们分别体现的是he Pedro之间以及ita donkey之间的指代照应关系。

DRT又是怎样解决蒙太格语法对不定摹状词的处理不符合人们的语感的问题的呢?我们看一下DRT对(8)的翻译就知道了。按DRT中所给出的翻译规则,可以将(8)翻译成如下的一阶谓词逻辑公式:

9$xx = Pedro & "y((donkey (y) & owns(x, y)® $ uvu=x & v=y & beats (u,v))))

 

这一公式的意思是说:至少存在一个个体xxPedro,并且对任意个体y而言,如果y是驴子且x拥有y的话,那么至少存在个体uv,其中u等于xv等于y,且uy。从这一公式中可以看出,不定摹状词“a”被译成了全称量词“"”,这和人们的语感是一致的。

 

是不是所有的不定摹状词都能刻画为全称量词呢?不是的。非驴子句中所出现的不定摹状词就只能刻画为存在量词,语句“Mary owns a dog. She likes it”就是一个非驴子句,这一非驴子句的DRS对应的一阶谓词逻辑公式是(10),显然,在(10)中不定摹状词“a”是作为存在量词“$”来解释的。

 

10$xyuvx = Mary & dog(y) & owns(x, y) &u=x & v=y & likes (u,v)

 

DRT所能够解决的问题并不只是局限于以上几个方面,但由此可见一斑,与蒙太格语法相比,DRT对自然语言的刻画更接近于人们对自然语言的实际理解。

 

三、结语

 

蒙太格语法虽然是逻辑发展史上一座丰碑,但它存在很多的不足,至少它对句子的静态的分析是不符合人们理解自然语言的实际过程的,对语篇中的指代照应关系它是无力刻画的,对不定摹状词的处理是不符合人们的语感的。正是由于这些缺陷的存在,才给了自然语言逻辑以极大的发展空间,DRT就是在克服这些缺陷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理论,这一理论打破了蒙太格语法的静态分析模式,因而就有了解释语篇中的指代照应关系的能力。这种理论还消除了蒙太格语法中关于不定摹状词的解释与人们对驴子句的语感间的冲突,对驴子句和非驴子句中的不定摹状词都做了与语感一致的处理。由于自然语言逻辑处理的是自然语言,所以处理的结果是否符合人们对自然语言的理解就成了衡量它是否准确的重要标准,显然,话语表现理论在很多方面都强于蒙太格语法。对自然语言做出更加贴近人们理解自然语言的实际情况的刻画,这也正是自然语言逻辑研究的一个方向,也是自然语言逻辑发展的动力,因为只有在这样的刻画的基础上,才能设计出能够准确理解自然语言的分析软件,这也正是有如此多的学者关注这一理论的原因所在。无论是蒙太格语法还是DRT,都极大地推动了自然语言逻辑的发展,也吸引了更多了学者来从事自然语言逻辑方面的研究,随着语言学家和计算机方面的专家的加入,这一领域的研究前景将是十分乐观的。



【注释】

[1] DRSDiscourse Representation Structures的缩写,即“语义表现结构”。任何一个DRS都含有话语所指集和条件集两个部分,以语句 “Mary owns a dog, she likes it”来说,其DRS的话语所指集中有四个元素:xyuv,这四个元素分别是由句中的Marya dogsheit根据相应的DRS-构造规则引入的;条件集中则含有Mary(x)dog(y)x owns yu = xv = yu likes v,这些条件也是根据相应的构造规则一步一步引入的。显然,DRS类似于蒙太格语法中的逻辑公式。

[2] n ³ 1.

[3] DRS还可以用框图的形式来表示,但用框图来表示时所占用的空间太大。(6)中的DRS若用框图来表示的话, “x, y”占一行,“Mary(x)”、“dog(y)”、“owns(x, y)”各占一行。

 

【参考文献】

沈家煊(译),2002年:《现代语言学词典》(戴维.克里斯特尔),商务印书馆。

蒋严、潘海华,1998年:《形式语义学引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方立,2000年:《逻辑语义学》,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

邹崇理,2000年:《自然语言逻辑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

邹崇理,2002年:《逻辑、语言和信息》,人民出版社。

Thomason, R.ed.),1974Formal Philosophy——Selected Papers of Richard Montague. Yale University Press.

Hans Kamp1981“A Theory of Truth and Semantic Representation”, in Paul Portner & Barbara H. Parteeeds., 2002, Formal Methods in the Study of Language.

Hans Kamp & Uwe Reyle. 1993From Discourse to Logic: Introduction to Model-Theoretic Semantics of Natural Language, From Logic and Discourse Representation Theory. Dordrecht: Kluwer.

(原载《哲学研究》2005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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