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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东美的文化观述评
   

    方东美在他早期研究文化问题的论文《生命情调与美感》中就提出“文化之全体结构至难言也”,表明自己不对文化问题的方方面面进行宽泛的研究。他认为任何学说都是“生命精神的符号”,文化研究作为一种学说,同样应该体现文化中的人类生命精神。因此他的文化研究,基本不涉及文化的物质方面和制度方面。换言之,他不考察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而只研究精神文化。现代新儒家普遍认为,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的危机,从根本上说是民族文化的危机。这种危机主要不是来自文化的物质方面,而是来自它的精神方面,是一种民族文化精神危机。方东美注重精神文化的研究,体现了现代新儒家的此种共识。

    在方东美看来,精神文化主要由科学、哲学、艺术和宗教构成。方东美的文化观,正是通过他对这四个方面及其相互关系、精神文化的不同层次及其价值结构等问题的论述而表现出来。

 

                 一、“平面的宇宙观与层叠的宇宙观”

                        —— 科学与哲学

 

    科学与哲学的关系问题,是“五四”时期中国思想界的一个重要议题。方东美认为,二者的关系是“平面的宇宙观”与“层叠的宇宙观”的关系。

    方东美说科学是“世界形态的改造者”,它能帮助人类征服自然,增加人们的物质享受,具有“改造世界,利进人生”的重要作用。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肯定科学的崇高价值。但是,科学并不能解决人生的所有问题。各种科学是不同的知识系统,但人类生存不仅要靠知识,而且要靠智慧。从“智慧”的高度来看,人类还需要哲学。

    哲学兼综人生的“情”和“理”两个方面。所谓“理”,指宇宙人生的种种事理。对人类来说,“理”属于“境的认识”,即对于生存环境的认识。方东美说,哲学不仅应该“契理”“纵览宇宙理境”,而且应该“含情”“发舒人生情蕴”。所谓“情”,并不等同于人们生活中的七情六欲。方东美所说的哲学中的“情”,是人类在对真、善、美的追求中所产生的价值意识和情感,它是人类生命精神的表现。“须知人性是活跃的、创造的,不为现实所拘,处处要找着一种美的善的价值世界,为精神之寄托所。”(《科学哲学与人生》,台湾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80年版,第17页)方东美在其早期著作中就提出:情与理“浃而俱化”,构成哲学的研究对象。在晚年,他仍然强调这一观点,说:“现代学者尤其是学哲学的人,只是紧紧抓住一个‘理’字而把‘情’字疏忽了不去发挥。这对任何一个时代的哲学思想而言,都是一个致命伤。”(《新儒家哲学十八讲》,台湾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83年版,第96页)

    对于科学和哲学的作用,方东美同样予以承认,认为二者同为人类文化发展所不可缺。但他和现代新儒家的其他代表人物一样,面对当时方兴未艾的“科学主义”思潮,特别强调科学与哲学在人类生活中的不同适用范围。

   方东美说,科学是“一层同分”的思想体系( hemogeneous thought of Nature ),哲学则是“双层异分”的思想体系( heterogeneous thought about the thought of Nature )。所谓“一层”、“双层”是说,科学“直接针对自然客境”,哲学则“就科学取象自然所以成就的思想再度推敲其义蕴”。所谓“同分”、“异分”是说,科学思想是单质的、单相的( hemogeneous ),哲学思想则是多质的、多相的( heterogeneous )。哲学是批评的知识,它对于科学的成就作更深一层的形而上学的探讨,以寻求宇宙人生之“真源”。科学只求形成“客观的知识系统”,而哲学则要反观主体,“在人类心性上追求科学所由产生之理性作用的根源”,所以哲学是反省的知识。

    科学以分析法为原则,通过“构画各种自然现象的细密结构”而导向综合;哲学则“从一开始,就是以广大和谐的原则来玄览一致性”。因此从方法学来看,科学重分析而哲学重综合。

    各门科学研究特定的领域,恪遵一定的范围。哲学则会通各类知识,形成统一的“建筑学系统”。因此从理论构成来看,科学是专门的、局部的知识,哲学则是统贯的、全体的知识。

    科学将宇宙展布在“逻辑平面”上,只进行“事实构造”的探讨而不作价值鉴别,表现出“价值学的中立”。哲学则“以宇宙为层叠的构造,所以划分境界之后,即须鉴别各层价值,以求上达至于最高的价值理想”(《哲学三慧》,台湾三民书局1970年版,第57页)。因此从价值论来看,科学是“平面的宇宙观”,哲学是“层叠的宇宙观”。方东美认为,这是科学与哲学最根本的区别。依此区别,“我们可以划分科学的和哲学的宇宙观。”科学“超人生以立论”,它有对于宇宙之“秩序的信仰”,而无对于人生之“价值的信仰”。哲学则要追究人类生命之价值,“衡论生命的径向,以树立价值的标准。”(《科学哲学与人生》,台湾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80年版,第195页)正因为这样,“科学家的眼光是锐利而冷静的,哲学家的心情是强烈而温存的。”(同上书,第15页)

    科学只知探求“事理”,不从善和美的角度作出价值评判;哲学要将宇宙人生划分为不同的层次,鉴别各层的价值,追求最高的价值理想。因此自然科学“特具的方法”不能用来研究社会人生问题。方东美说,近代欧洲哲学对于自然科学,不仅采取它的方法,而且接受它的原则,用“因果律”和“齐一律”看待社会人生,结果导致哲学讲“理”不讲“情”、见“物”不见“人”。哲学成了“科学齐物论”、“科学唯物论”(此处“唯物”指见物不见人)。逻辑实证主义者卡尔纳普主张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语言都统一到物理学语言的基础上来。方东美批评说,这其实不是讲科学的真精神,而是讲科学主义。“科学是宝贵的,但‘科学主义’却是要不得的。”(《方东美先生演讲集》以下简称《演讲集》,台湾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80年版,第236页)近代西方社会非常重视发展科学技术,在“戡天役物”方面取得了辉煌成就。这是值得肯定的。但是西方社会在“科学主义”的影响下,忽视了人文理想,忽视了人的伦理价值,结果使人在精神上陷入虚无主义。这种“近代西洋民族的不幸”,正是“科学主义”的恶果。

 

                  二、“生命正是艺术,艺术富有生命”

                        —— 艺术与生命

 

    方东美不仅是哲学家,而且是诗人。他著有《坚百精舍诗集》,还曾应邀出席在台北举行的“第二界世界诗人大会”,发表了题为《诗与生命》的演讲。同时,他的学术论著也常以优美典雅的文笔,使读者置身于特定的“诗艺化境”而领略其中哲理。而更值得我们研究的,是他“依生命之表现,以括艺术之理法”而提出的见解,即他的艺术观。

    方东美常说,宇宙“美仑美奂”,人生是“充满纯美的太和境界”。那么,天地之美缘何而生?他认为,美“寄于生命”而“形于创造”。他说:“天地之大美即在普遍生命之流行变化,创造不息。换句话说,天地之美寄于生命,在于盎然生意与灿然活力,而生命之美形于创造,在于浩然生气与酣然创意。”(《中国人的人生观》,台湾幼师文化事业公司1984年版,第126页)美就存在于宇宙的普遍生命之中,它是“生意”、“生气”和“活力”的表现。方东美说,倘若没有丰富的生命充塞其间,宇宙中便无“美”可言。而生命的本性在于创造,在于“创造奔进,直指完美”。因此归根结底,“美”体现了充满“创意”的生命精神。这就是“美”的本质。

    由于美寄于生命、形于创造,因而人类的“审美的主要意向都是要直透宇宙中创造的生命,而与之合流同化”(同上书,第131页)。作为人类审美意向之集中体现的艺术,“不论它们是任何形式,都是充分的表现这种盎然生意(一切艺术都是从体贴生命之伟大处得来的。”(同上书,第132页)例如,注重节律音韵的诗歌,乃是一种“生命之律动”。抑扬顿挫的音乐,亦在表现“生命之旋律”和“丰富的生命情调”。各种艺术品,以中国的为例,早自仰韶文化中的白陶,殷墟中的骨器、玉器,到历代的青铜、陶器、雕刻、钟鼎、壁画等等,其造型、饰文和色彩,无不“象征生命的畅然流行与盎然创意”、“表现生命的活动力与繁殖力”。总之,各种艺术形式皆在于表现“生命之美、及其气蕴生动的充沛活力”。这就是艺术的本质。

    生命正是艺术,艺术富有生命。”(《科学哲学与人生》,第167页)艺术的这种本质特征,决定了它不是生命现象的刻板记录,而是生命精神、生命才情的生动宣泄。各种艺术形式,都是“以精神染色相,浃化生命才情,而将万物点化成盎然大生机”。不过方东美说,这种“以精神染色相”或曰“以才情点化万物”,并不是西方美学家所说的艺术创作中的“移情”作用。他说“移情论”强调“将主观的感受透射于外”,这种“主观投射论”只能称为主观主义,其前提是“心理与物理的二元论”,其结果是在艺术创作的主体与客体之间造成隔阂和鸿沟。因此他不赞成“移情论”。

    艺术创作,……以自然之身心投向自然之怀抱,更将宇宙之奥妙摄入一己之灵台。……艺术家之理想,成了大自然之范型,大自然之条贯,转变作艺术家之意匠。艺术创造宇宙形象之美,乃竟契合天然;宇宙泄漏艺术神机之妙,适以完成自我。艺术天才之神工鬼斧,可以设想人类,趣令别出新鲜,剔透灵珑;又能创建世界,使之提升超拔,脱尽尘凡。”(《科学哲学与人生》,第221222页)可见,艺术创作中的“以精神染色相”,其前提是人与宇宙万物和谐浃化,浑然同体。艺术家透过慧心,将自己的灵感契合于大化生命,感悟宇宙人生之雄奇,然后在作品中表现普遍生命的盎然生意。方东美说,这就是董源所谓“外师造化,中得心源”,李白所谓“揽彼造化力,持为我神通”。这样的艺术创作,不是“将生命化成呆板的死物”,而是“总有一股神妙的机趣贯注其中,点化万物,激励人心”(《中国人的人生观》,第139页)。

 

                  三、人与神的“内在融通”

                        ——宗教与人类

 

    方东美的宗教观,可以说是一种“内在融通”的泛神论。他认为:“作为一种崇高的精神生活方式,宗教乃是人类虔敬之心的表达,人藉着宗教可以发展三方面的关系首先是与神明之‘内在融通’的关系,其次是与人类之‘互爱互助’的关系,第三是与世界之‘参赞化育’的关系。藉着神,我们得以存在于世,并且提升人性;在神之内,我们得知泛爱万有,尤其普爱人类;经由神,我们更能观照大千世界的无穷义蕴。”(《生生之德》,台湾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80年版,第323页)他否定人格神的存在,说神不是高居皇天的至尊,而是充满爱意、生生不息的宇宙创化力,是一种神圣的、深微奥妙的精神力量。这种精神力量“贯注下去,变做无所不在”,使宇宙六合之内的万物沛然充满神明的创化动力。这是一种泛神论的观点。

    在方东美所说的人通过宗教可以发展的三方面关系中,他最为注重的是人与神的“内在融通”关系。他认为,这种关系不仅是人与人的“互助关系”、人与世界的“参赞化育”关系的基础,而且正是宗教对于人类生活的根本意义之所在,是宗教精神的真谛之所在。

    神决非一样事物,它是一种能力,一种创造力;它是一种精神,充满了无限的爱,将宇宙万有消融于爱的汪洋中。”(同上书,第325326页)这种精神力量,是一种超越性的存在。因此,“一切宗教,对神的崇拜,总是从现实推到理想,从时间流变推到永恒,推到超越界。”(《演讲集》,第173页)但是,神不仅具有超越性,而且具有内在性。方东美曾描绘一幅“人与世界在理想文化中的蓝图”(《演讲集》第18页和《生生之德》第341页均有此图)。图中,人类以物质世界为起点和基础,发扬创进不已的生命精神,不断地向上追求更高的价值理想,从而使人生超升为理想的生命,使宇宙超化为理想的世界。方东美说,人类之所以这样无止境地追求生命境界的提高,“这就是因为宇宙在最高境界里面有一个精神的力量,拿那个精神力量去贯注在宇宙每一个角落里面的人、物、万有。这样,宇宙每一个角落里面的人、物、万有都贯注有神圣的力量里面,这个世界才可以提升,人类的生命价值才可以增进,人类的愿望才可以满足。”(同上书,第2728页)这表明,神既存在于宇宙的最高境界,又内在于人、物、万有之中,成为万物的创化动力。方东美举例说,花之所以开得美妙,就是因为有神奇奥妙的宇宙创化力(即“神”)贯注其中。

    神对于人来说,既是超越的,又是内在的,因而人性与神性其实是相通的。神性乃是“人性典范”,人性中具有“神性本质”或曰“神性潜能”,人能够“把神性的至善至美展现于人性的美善品格中”。方东美说希伯来教的“在人性天赋的伟大中实现神性本质”的观念,大乘佛教的“人人皆有佛性”之说,印度教的“梵我一如”思想,都体现了如下启示:“人经由发现自己而发现神。”(《生生之德》,第326页)这种经由自己而发现神的途径,就是人不断地提升自己的人性,不断地向更高的精神境界超升,最终“同宇宙的最高精神光明化为一体”。这就是佛家所谓“般若与菩提相应”。人性的升华,就是神性的实现,就是人与神的“内在融通”的实现。

    方东美“特别强调宗教的情感性与宗教虔敬的自发表现”(同上书,第325页)。所谓“宗教虔敬的自发表现”,也还是基于宗教情感。因此在他看来,宗教的主要特征是情感性。他认为,宗教和哲学、道德都具有“提升人性”的作用。哲学和道德提升人性是通过理性的方式,而宗教提升人性则是通过情感的方式。所谓情感性,是相对于理性而言。“在人类文明的启蒙时期宗教出现较早,每易混杂过量的情感而与理性格格不入。”(同上书,第335页)就是说,宗教产生于人类文明启蒙、理性水平不高的时期,这导致它自然而然地倚重情感而疏远理性。这是宗教富于情感性的历史起因。此后宗教在其发展中,由于那玄之又玄的宗教奥秘始终是“超乎理性”或者说“内潜于理性”的,因而宗教信仰作为一种精神生活,便始终以情感为其基本方式。“宗教生活就是以炽烈凝炼的情感投入玄之又玄的奥秘之中。”(同上书,第323页)

    方东美自谓其宗教理论“皆与泛神论( pantheism )的真理相合,就是肯定神明普遍照临世界,肯定圣灵寓居人心深处。”(同上书,第329页)对于泛神论的基本精神,他作如下解释:“泛神论的观点是:神明的本质虽然远超一切经验界的限度,但仍能以其既超越又内在的价值统会,包通万有、扶持众类,深透人与世界的化育之中。……神明的理想虽非人间所有,却生机充盈于此世,且为人类生命之最高指引。”(同上书,第336页)神作为宇宙万物的创化力,作为“深微奥妙”的精神力量,是超越于经验世界之上的;但又正因为它是宇宙万物的创化力,因而又内在于宇宙万物的化育过程之中。所以,神对于包括人类在内的宇宙万物来说,是一种“既超越又内在的价值统会”。人可以通过提升自己的人性,实现与神的“内在融通”。

    方东美的这种泛神论思想,与他的哲学观是相通的。他认为,哲学的形而上境界,不应该是与现实人生隔离的“超绝”境界,而应该是一种“既超越又内在”、“即超越即内在”的境界,即“内在超越”的境界。而泛神论的“神”则同样具有这种内在超越性。因此,“泛神论与哲学精神较为相契。……泛神论的神乃以理性解说之哲学上的神。”(同上)宗教和哲学,同样追求“内在融通”、“内在超越”的精神。所不同者,宗教以情感性为主要特征,人们对于“神”的认识是基于情感而“超乎理性”的;而哲学以理性为主要特征,它的形而上境界乃是“以理性解说”的。

 

                    四、“形下文化”与“形上文化”

                       ——精神文化的层次和价值结构

 

    科学、哲学、艺术和宗教,同样作为“精神文化”而区别于物质文化、制度文化。方东美认为,这四个方面不是平列的,而是有层次的,文化体系是有价值结构的。他提出,由于生命有着形而下境界与形而上境界的区别,因而精神文化也可以相应地区分为形而下文化与形而上文化。科学是形而下文化,哲学、艺术和宗教则属于形而上文化。

    人的一切生命活动无不“以物质世界为基础”。科学的作用,在于认识物质世界之事理,“拿人类的理智征服外物,控御自然。”这就决定了科学文化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人类生活的物质方面,它所认识的事物限于自然界。“这个自然界是形而下的境界”(《演讲集》,第20页),因此科学文化是形而下的文化。科学所体现的人类理性,是属于生命形而下境界的“自然理性”,而不是生命形而上境界的“神圣理性”(即道德理性)。方东美说,近代西方国家由于片面地发展了科学文化,结果是在“戡天役物”方面非常成功,而在人生的价值理想方面却极为贫乏。“艺术才情所欣赏之美,道德品格所珍重之善,哲学宗教所覃思之真,以及其它种种价值都失其根据而流为主观的幻想。这却是文化发展上一种极大的危机。”(同上书,第193页)这种文化,正是德国哲学家凯萨林( Hermann Keyserling )所说的“能力文化”。它使西方文化由古希腊“观念的文化取向”演变为“文化中的实感取向”。科学重视“利用价值”,在近代西方社会,这种利用价值又被变成纯粹的“商业价值”。方东美说,这是文化价值取向中的“浅薄的利用主义”。它导致了社会文化生活中的价值危机、精神危机。因此,任何民族的文化建设,一定不能片面地发展文化架构中属于“形下文化”的科学。

    至于“形上文化”,则包括艺术、哲学和宗教。方东美说人在形而下境界的物质生活中“即使各方面的要求都满足了”,其生命精神“还要提升向上,向上去发见形而上的世界的秘密”,即进入形而上文化的领域。“从历史上面看,许许多多最好的文化,代表文化的优良精神,第一层是宗教,第二层是哲学,第三层是艺术。这些都是高尚的精神构成的形而上境界。”(同上书,第12页)这就是说,形而上文化仍然存在不同的层次,人的生命精神仍然处于不断的超越、提升之中。

    艺术领域,这是形而上世界的开始。”(同上书,第20页)方东美说艺术通过种种表现手段,展示生命创进之美。但是艺术创作,是离不开艺术家的“主观感受”的。这就导致了艺术既可以表现美,也可以表现丑,是“美丑杂居的艺术世界”。特别是有些现代艺术,在不健康的乃至丧失理性的情绪和意志的支配下,甚至可以变成“疯狂的艺术世界”。因此,艺术文化“在价值上面不能代表美满”。这就要求“在艺术上面再加上道德的精神”,把艺术文化提升到道德境界。

    生命精神由艺术境界上臻于道德境界,依靠的是人性的进一步超升。其途径有二:宗教的途径和哲学的途径。宗教通过人与神的“内在融通”,造就崇高的道德人格。但宗教富于情感性而远离理性,这使得宗教所追求的“善德”、“美德”,是一种“自然灵魂的道德”,而不是“理性的、反省的道德”。宗教文化的这一欠缺,可以由哲学来弥补。因为宗教排斥理性,“这理性却正好构成哲学的本质。”(《生生之德》,第335页)哲学兼综人生的“情”与“理”两个方面。就提升人性、塑造道德人格而论,哲学情理交融的方式正是对于宗教的自发虔敬和情感方式的补充。而另一方面,由于近代哲学(指西方哲学)在“科学主义”的影响下过于注重理智,结果用“科学唯物论”损害了“宗教经验中至为重要的精神价值”。宗教则有益于纠正哲学的这一流弊。因此,“宗教与哲学应该相辅相成,才能使整全的宇宙充实圆满。”(同上)方东美认为,唯其如此,才能使人类的生命精神由艺术境界提高到道德境界。

    上述表明,艺术、哲学和宗教都是追求形上理想的价值文化,是人类创进不已、追求理想人格的生命精神的表征,因而它们是“文化的决定因素”。而这三者的结合方东美谓之“三者合德”则组成了“文化的价值结构”。

    在“三者合德”的文化价值结构中,方东美认为哲学起着主要的决定作用。哲学以“情的蕴发”与艺术相通,以“提升人性”的理性方式与宗教相辅相成,从而“与艺术和宗教连成一系”。这使哲学在“三者合德”的文化价值结构中,处于核心地位。而更为重要的是,在方东美看来,所谓文化归根结底是人类生命精神的表现,而哲学则以“情理交融”的方式,最充分地表现了人类生命精神。因此,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形态及其发展,首先取决于其哲学形态及其发展。“要觉悟到在文化形成,尤其是文化价值的形成里面,主要的决定因素,乃是哲学智慧。”(《原始儒家道家哲学》,台湾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85年版,第198页)方东美说,希腊文化的发展,甚至希伯来宗教之所以流传到近代欧洲,都是凭借了希腊高度的哲学智慧。而各民族不同的文化价值取向,如希腊文化之“契理”(探寻事物之理)、欧洲文化之“尚能”(崇尚科学技能)、中国文化之“妙性”(注重提升人性),都能在其哲学形态中找到根据。“哲学之成立,……决定整个文化之理论结构。”“哲学实为民族文化生活之中枢。”(《生生之德》,第146、156页)方东美还提出,正因为哲学最能把握和体现人类生命精神,所以它又具有“批导文化生态”的功能。“哲学问题之中心便集中于人类精神工作之意义的探讨,文化创作之价值的评判。”(《科学哲学与人生》,第9页)在对“整个文化的价值结构”进行研究之后,方东美得出如下的结论:“构成文化的基本精神,理当在哲学上去追求。”(《新儒家哲学十八讲》,第42页)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方东美的文化观,是一种以哲学为核心的文化观。这种文化观所注重的,是人文价值的追求。

    方东美文化观的这种致思趋向,体现了现代新儒家的共识。熊十力在《文化与哲学》中说过:“夫言一国底文化,则其所包络者,广漠无垠,一砖一石,亦莫非其文化的表现。然究其根荄,必于哲学思想方面。”近代以来,特别是“五四”以后,来自西方的科学文化猛烈地冲击着中国传统文化。对于这种冲击,一方面,现代新儒家承认它暴露了以道德伦理为本位的中国传统文化的不足。例如,方东美承认中国传统文化应当“从形上与道德的层次落实到自然世界的层次,以学习欣赏现代科学的成就”(《生生之德》,第339页),即发展科学技术。而另一方面,现代新儒家又坚持认为近代西方文化漠视了人文价值,存在着“科学与人文之间不平衡”的弊病。中国文化在发展科学技术的同时,应避免重蹈此种复辙。唐君毅在《文化意识与道德理性》中,便声明他写该书的宗旨之一,是“对自然主义、唯物主义、功利主义之文化观,与以一彻底的否定,以保人文世界之长存而不坠”。他所谓“自然主义、唯物主义、功利主义之文化观”,指的就是被现代新儒家视为见物不见人、重“科学利用”、轻“人文理想”的近代西方的科学主义文化观。

    现代新儒家认为,近代西方科学技术的高度发达给人们带来了物质利益,但西方社会又面临着精神、道德方面的严重危机。这种弊病使近代西方人只知道“戡天役物”,注重物质利益而漠视价值理想,在精神上陷入虚无主义。方东美说:“生活在二十世纪的人类,最大的一个精神危机是什么呢?就是把我们幼弱的心灵、青年的心灵、到壮年的心灵一齐使之色盲,使它再也看不出任何价值理想。”(《中国大乘佛学》,台湾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84年版,第293页)特别是,西方文化对中国社会的巨大冲击、影响,更促使现代新儒家鉴于西方文化“科学与人文之间的不平衡”,而主张中国文化在发展科学技术的同时,坚持人文主义的精神传统。牟宗三在《人文主义的完成》中提出,伦理本位的“儒家式的人文主义”只要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转出”民主和科学,那就“足以成为文化生命前进之最高原则”。方东美则提出:“我们这一个时代,最需要所谓人文学者来谈人生上面各种不同的价值理想。”(同上)他强调科学与哲学的划界,认为“人”的价值问题应是哲学思想关注的中心,认为艺术是人生情趣的象征,宗教的意义在于实现人与神的“内在融通”。他将精神文化区分为“形下文化”与“形上文化”,将艺术、哲学、宗教的“三者合德”视为文化的价值结构,而以哲学为文化价值的“主要的决定因素”。凡此,都表明了作为现代新儒家的方东美对于文化价值中的人文精神的追求。

 

(原载《中华儒学》第1辑,时代文艺出版社200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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