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韜》是關於姜太公思想資料比較豐富、比較集中的著作,可是,關於該書的作者與成書,歷來卻存在著不同說法。宋代以來,不少人認為該書成書很晚,屬於偽書,對其疑而不信。二○世紀七○年代,西漢墓葬中出土了《六韜》等太公兵學著作,從而使人們不得不反思從前的研究結論。於是,學術界不少人繼續傾力進行研究,齊國故地的學術界還舉辦了“姜太公學術討論會”,並先後出版了《姜太公新論》、《姜太公與齊國的軍事文化》等文集,推動了姜太公及其著作問題的研究。但是,直至今日,人們在《六韜》的成書問題上依然分歧很大,看法各不相同。
那麼,《六韜》的成書情況具體如何?除了《六韜》之外,它還有《金版六弢》、《周史六弢》、《太公六韜》、《太公兵法》、《太公》等名稱,此外,有關太公的的兵書還有不少。這些名稱包含著怎樣的學術資訊?學者們的看法還有一定分歧。因此,本文擬在學界研究的基礎上,專門從文獻學的角度對《六韜》進行考察,希望能有助於對該書成書問題的理解和認識。
一、《六韜》成書认识的種種分歧
本來,《六韜》一書舊題為周呂望撰,《隋書·經籍志》就著錄有《周史六韜》五卷,注:“梁六卷。周文王師姜望撰。”《六韜》與姜太公的密切聯繫是不容抹煞的。
但是,由於較早的《漢書·藝文志》所著錄的《周史六弢》(顏師古注謂“即今之《六韜》也”)六篇後,有班固自注曰:“惠、襄之間。或曰顯王時,或曰孔子問焉。”所以不少學者對此書表示懷疑,認為它不過是作偽者依託太公,借重姜太公的大名而已。正因如此,關於《六韜》的作者才存有很大爭論,自宋代疑古思潮肇端以來,尤其是明清時期,學者們基本否定了《六韜》的可靠性。例如,宋代王應麟的《漢書藝文志考證》以為是戰國孫、吳之後的謀臣策士所托;明代胡應麟的《四部正訛》認為“《六韜》稱太公,厥偽了然”,指出《六韜》是魏晉以後談兵之士掇拾古兵書剩餘而為;張萱《疑耀》認為今之所傳《六韜》和《三略》一樣,都是楚漢間好事者所補;黃震《日鈔》同樣以《六韜》為偽書,多掇拾眾兵家之語而成;清代姚鼐《讀〈司馬法〉〈六韜〉》也以《六韜》系“繳取兵家之說,附之太公”;崔述的《豐鎬考信錄》則以為是秦漢間人所偽。
考古資料在結束學術的紛爭中往往扮演著仲裁官的角色,有關《六韜》成書的不正確的看法有的就是被新出材料所否決的。一九七二年山東臨沂銀雀山西漢前期墓葬中出土了部分《六韜》竹簡,其中殘存的內容與今本的《文韜》、《武韜》、《龍韜》中的相應篇章大多相合。據推斷,該墓葬的時代為西漢前期,研究者認為具體年代不晚于漢武帝元狩五年,即西元前一一八年。墓中隨葬竹簡的書寫年代當然要早於墓葬的年代,竹簡中並不避漢初幾個皇帝的名諱,有“邦”、“恒”、“啟”、“澈”等字,看來,竹簡書寫的時間最晚應在西漢以前。由此,那些所謂《六韜》為漢代以後託名太公而作的種種說法便被證明是錯誤的。
無獨有偶,就在銀雀山西漢墓葬出土《六韜》的次年,又有河北定縣四○號漢墓發現了被定名為《太公》的著作。據報導,《太公》共發現篇題一三個,其中只有《治亂之要》等三篇的內容見於今傳本,另有六篇見於傳本,卻未見篇題。此外,尚有相當一部分記有“武王問”、“太公曰”的簡文,內容不明;有的句子或片段曾為初唐以前的文獻所引錄。“有的說出自《六韜》或《金匱》,有的又說來自《陰符》。從整理出來的殘簡情況看,《太公》的篇幅應當不少,佚亡的恐怕也不少,不少簡上只見篇目,未見內容”。史書目錄中著錄的太公兵書較多,“簡文究竟抄錄或選錄太公的哪一種或幾種書,都還難於確定”,但整理者認為,“簡文比今天所見到的有關太公書的內容要豐富得多,廣泛得多”。[1]
據研究,定縣漢墓的年代約在西漢五鳳三年(西元前五五年),它似乎有意與臨沂銀雀山漢墓相呼應,從而證實了漢、魏時代偽撰太公兵書說之不確。然而,《六韜》成在漢朝以前的什麼時候,人們的看法仍然有不少分歧,大致說來,即有以下幾種觀點:
第一,根據《莊子·徐無鬼》的記載:“女商曰:‘先生獨何以說吾君乎?吾所以說吾君者,橫說之則以《詩》、《書》、《禮》、《樂》,從(縱)說之則以《金版六弢》,奉事而有大功者不可為數。’”判定《六韜》成書在戰國時期,其下限在戰國中期。[2]
第二,根據班固《漢書 ·藝文志》自注的三個年代:“惠、襄之間。或曰顯王時,或曰孔子問焉。”以及《六韜》有騎戰的記錄,認為該書成書“上限不會早于周顯王時,下限決不遲于秦末漢初”。[3]
第三,根據《史記·留侯世家》中所記張良從下坯圯上老人處得《太公兵法》,張良“數以《太公兵法》說沛公”的記載,認定《六韜》為“秦始皇在位時寫成”。[4]
第四,認為今本《六韜》根據漢時舊本刪削而來,而今本《六韜》“大量移植兵學言論”,“具有濃郁的法家論兵特色,很可能是《六韜》抄自《尉繚子》、《吳子》,或者三書皆抄自某一秦晉兵學著述”。[5]
第五,認為該書的作成有其複雜的演變過程,從古籍由零星流傳到輯本定型的質變意義上看,《六韜》的真正“著作權”應當屬於戰國中期齊威王在位時的稷下大夫們。[6]
第六,認為今本《六韜》成書的時間,只有班固《漢書·藝文志》自注所說“惠、襄之間”是正確的,乃是齊桓公“複修太公法”時,整理周室舊檔案中的太公言論而成。戰國後期又有過一次重大的改動,或者說又重新進行整理過,並加了序。[7]
按照筆者的看法,以上幾種意見中,第六種比較接近實際,也就是說,今傳《六韜》很可能即是根據周室舊檔案整理而成。而這個所謂檔案不是別的,而是周初流傳下來的鑄于金版上的《六韜》。今傳本中春秋、戰國以後的痕跡,都是傳抄過程中造成的,今本《六韜》實有極高的資料價值。
二、《六韜》書名的演變與太公兵書
關於《六韜》的書名及其所蘊含的時代資訊,已經有學者進行了很好的探討。如陳青榮同志認為,“弢”(韜)章是古代軍隊的九章之一,它標誌著軍事行動的開始。所謂六韜,即是以六種不同的獸皮製成的其上繪有不同紋章圖案的武器袋,其涵義一是示軍威,二是別行伍。“韜”本作“弢”,二者音同義同。弢,《說文解字》謂“弓衣也”,《管子·小匡》:“弢無弓,服無矢。”所以,陳青榮認為“弢”即弓袋不會有錯。[8]
關於《六韜》的書名,學者們大都認為它與《金版六弢》、《周史六弢》、《太公六韜》等實際是同一部書在不同時代的稱謂。但問題在於它們之間是怎樣的一種關係,或者說它的名稱何以在不同時代有不同的稱謂。
首先,我們認為《金版六弢》是今傳《六韜》最早的本子的看法是正確的。《金版六弢》之稱首見於《莊子·徐無鬼》,從其中的敍說看,《金版六弢》與《詩》、《書》、《禮》、《樂》並提,可見其影響之大,流布之廣。《莊子》中女商所言的《金版六弢》未必是以金版形式記錄的《六韜》,因為金版的《六弢》應為周代史官記錄下來,並鑄之金版之上,其數量一定很少。戰國時期一般人所見到的很可能是從原來的《金版六弢》傳錄而來。
對《莊子·徐無鬼》中提到的《金版六弢》,清人王先謙疏引晉人司馬彪云:“‘金版’、‘六弢’皆《周書》篇名。”把“金版”與“六弢”分開,顯然不當,這是由於其不瞭解周初記錄“善言”的方式所致。《群書治要》卷三十一所錄《武韜》云:“太公曰:‘天下有地,賢者得之;天下有粟,賢者食之;天下有民,賢者牧之。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也,莫常有之,唯賢者取之。’文王曰:‘善!請鑄之金版。’於是文王所就而見者七十人,所呼而友者千人。”有學者分析認為,這條材料雖不見於今傳本的《六韜》,但在用字用詞上,《群書治要》本與銀雀山本較為接近,銀雀山殘簡的《虎韜》部分,今見於《群書治要》而不見於今傳本。所以,《群書治要》所引的這條材料應則當視為一條內證。[9]
其實,西周時期將善言書之金版的習慣還有不少資料可以證明。沈欽韓《漢書疏證》中就記有這樣的話:“《言》者,即太公之《金匱》,凡善言書諸金版。”一般說來,凡是“書諸金版”(或者“鑄之金版”)的東西,其內容一定比較重要、比較珍貴,常常在收藏、保存時也放在特殊的地方,如文獻中提到的金匱(櫃)之類即是。《說文》:“匱,匣也。”可見匱即櫃。《尚書·金縢》中,周公為武王祝禱之文便放置于金縢櫃中。《莊子·胠篋》篇曰:“將為胠篋、探囊、發匱之盜。”可見“匱”是篋、囊之類的東西。除金版以外,一些重要的東西有時也製成玉版,置於匱中。《楚辭·謬諫》所說“玉與石同匱兮”便可說明問題。
將重要文件鑄為金版是周代的習慣,西周初年即有此習。《逸周書》中就有相關記載,如《大聚》篇記武王曾向周公請教調和殷政的辦法,周公所言受到武王的讚賞,武王便令冶官把周公的話“冶而銘之金版,藏府而朔之”;《武儆》篇記武王命周公立後嗣時,曾“出金枝《郊寶》、《開和》細書”,其中的“金枝”即為“金板(版)”之誤,是說《郊寶》乃是鑄在銅板上的文件。
記重要文件于金版也有考古材料的證明。清朝光緒年間由章文華等人編纂的《嘉祥縣誌》卷之四《藝文志》中著錄了“魯武公金簡冊命”的金文,據介紹,該簡發現于嘉慶十二年(一八○七年)。這年大雨時,嘉祥境內魯宅山中忽陷一古墓,縣令封培得玉片數種、銅冊兩版,但當時只知玉片寶貴,而將銅冊漫府官庫。過了幾年,一庫吏覺得銅冊異常,便拓其銘文,求嘉祥學者曾衍東辨識,經辨認,知銅簡為周宣王賜魯武公冊命。可惜的是,該簡為一官攜去,終不知所歸。
但是,銅簡的規制畢竟被記錄了下來。該簡冊長周尺一尺二寸許,寬如其半,銅質塗金,外面飾以雲螭,其內以銀線界作豎格,好像清代的殿試策,“字痕皆赤,所謂丹書也”。《縣誌》中記,當時就有人說道:“考冊文年代,義意符合,文亦大似周誥。”冊文文字質古,確與周代誥文相近。該屬冊命之文,金文中亦載有冊命儀式者,如上海博物館所藏頌鼎銘文即是。兩相對照,知簡文所述都與周代“冊命禮”儀式相符,銘文格式亦頗相似。該冊命金版在魯武公死後作為隨葬品埋於墓中,足見被視為珍品。周初被鑄于金版上的重要文件,其形制可能大體與之相近。
作為周初重臣,姜太公在興周滅商的過程中建立了很大功勞,他的論兵之言一定會受到重視。作為當時的重要文獻,《六韜》最初即被鑄于金版,故有《金版六弢》之名。史料所記將太公之言書諸金版不會是憑空臆說。
史籍中又著錄有《周史六弢》。《漢書·藝文志》將《周史六弢》著錄在“儒家類”中,唐朝的顏師古說《周史六弢》“即今之《六韜》也,蓋言天下軍旅之事。‘弢’字與‘韜’同也”。也有人因《周史六弢》被列入“儒家類”,而認為《周史六弢》不應該是一部兵書,不應該涉及兵法問題。它應該與《六韜》並不是同一本書,因為今傳本《六韜》所記,乃是文王、武王問太公兵戰之事。
其實,這是一種誤解。以《周史六弢》被列入“儒家”而否定它與《金版六弢》和《六韜》的關係顯屬不當:
首先,從名字上看,“弢”字與“韜”相同,意思都是盛裝武器的袋子,《周史六弢》被列入“儒家類”,並不妨礙其中記述兵戰的內容。況且,史料中已經明顯地顯示出了《六韜》屬於周代史官的記錄,從中亦可見《周史六弢》與《六韜》的因襲關係。
其次,《莊子·徐無鬼》所記有人將儒家的《詩》、《書》、《禮》、《樂》與《金版六弢》並稱,似乎也能說明二者在思想上並不牴牾。《六韜》中以《文韜》為第一部分,《武經七書匯解》便解釋說:“韜者,弢藏之義,此內雖有兵端,而本于道德,故曰《文韜》,謂文事先于武備也。”《六韜》中記述的內容與周朝文王、武王有關,而儒家不僅“祖述堯、舜”,而且“憲章文、武”,文王、武王等人是孔子、儒家所尊崇的古代聖王。在現在所看到的《六韜》中,除了個別少數的“陰謀權術”等內容外,大多數與儒家的經書《尚書》有相通之處,如書中反復申論的觀點是:“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也。同天下之利者則得天下,擅天下之利者則失天下。”又認為,仁、德、義、道所在,才能使天下人歸從。這些思想,與儒家的民本思想以及孔子“天下歸仁”的主張是一致的。
第三,《漢書·藝文志》的分類與我們今天的認識有一定差別。例如,我們現在視為兵書的《司馬法》、《尉繚子》,在《漢書·藝文志》中就分別被列入了“禮部”和“雜家”。與其他兵書比較,《六韜》中主要談論政治問題,把治國作為治兵的根本,《漢書·藝文志》把《六韜》列入“儒家”也是可以理解的。
金版的《六韜》為周初所傳留下來,《周史六弢》出於周朝史官,二者同為一書不成問題,而且,他們都是今傳的《六韜》。今本《六韜》出於周朝史官也有不少的蹤跡可尋。對此,學界論述已多,無須贅述。
除了《金版六弢》、《周史六弢》,與《六韜》有密切關係的首先是《太公六韜》,筆者認為,它與《金版六弢》、《周史六弢》都是《六韜》一書在不同時期、不同抄本所採用的名稱而已,其內容基本都是一致的,只是其表述的意義有所側重。《金版六弢》是因《六韜》一書最早鑄于金版而得名;《周史六弢》當然是因為寫作者或整理者為周代史官,或許已經據金版的《六韜》而抄寫於竹帛,故而不宜再用“金版”字樣;《太公兵法》之名,顯然是因《六韜》之中主要記錄太公言兵的內容。這些名稱都可簡稱為《六韜》,其間應無什麼神秘之處。
除了“《六韜》系列”,史書記載中列于太公名下的兵書還有很多名目。如《漢書·藝文志》在《周史六弢》之外,就著錄有《太公》二百三十七篇:《謀》八十一篇,《言》七十一篇,《兵》八十五篇。班固自注曰:“呂望為周師尚父,本有道者,或有近世又以為太公術者所増加也。”班固此處所言,實際揭示了太公兵書較多而且大都在內容上有些類似的原因。
春秋戰國時期,長期的列國征戰,哺育並豐富了我國的兵學寶庫,作為兵家始祖,姜太公在後世的兵家文化中具有特殊地位,後世的人們從而託名和借重太公,以《六韜》為基礎,繼承與發展太公兵學理論就成為很自然的事情;經過秦火之後,先秦典籍散佚較多,漢初“大收篇籍,廣開獻書之路”[10]以後,出現的兵書之中,凡與太公有某種聯繫者,人們可能便以之出於太公。《隋書·經籍志》除了著錄了《太公六弢》,還有《太公陰謀》、《太公陰符鈐錄》、《太公金匱》、《太公兵法》、《太公伏符陰陽謀》、《太公三宮兵法》、《太公枕中記》、《周呂書》等十餘種。這些書可能多數即屬於前述情況下的產物。正因如此,古注、類書中所引《太公兵法》、《太公陰謀》、《太公金匱》等的內容,才會與《六韜》有一些相同或者相通之處。
三、《六韜》與其他文獻的比較研究
時至今日,大部分學者已經在這樣的問題上形成共識,即《六韜》雖非姜太公親自撰寫,卻源于周代史官對姜太公與周王對話的真實記錄,它是現今研究姜太公思想最為重要的一部著作。然而,也有學者認為《六韜》之中有所謂“與後世書籍相似的語詞”,認為它不會成書很早,對該書出於周初史官持堅決的否定態度。對此,我們有必要將《六韜》與現存文獻進行比較,以更好地觀察《六韜》的成書年代。
對《六韜》與其他典籍的相同、相通之處,已有學者加以注意,只是我們應當認真、細緻比較,才能據而得出正確的結論。
首先,《六韜》與《逸周書》相通的地方很多。
如《逸周書·常訓》有曰:“天有常性,人有常順。”《六韜·武韜·文啟》則有:“天有常形,民有常生。”《逸周書·文酌》有曰:“五大:一,大知率謀;二,大武劍勇;三,大工賦事;四,大商行賄;五,大農假貸。”《六韜·六守》中則有:“大工、大商、大農,謂之三寶。”將二者進行對比,顯然能夠看到二者的相通之處。《常訓》與《度訓》、《命訓》等“三訓”排在《逸周書》最前面,它們可能就是史書中常常出現的“訓語”、“遺訓”,或許即屬於《漢書·藝文志》所著錄的《周訓》。緊接“三訓”的是《文酌》篇,按照《周書序》的說法,《逸周書》的“三訓”和《文酌》都成在周文王時期。據研究,《周書序》的說法是沒有問題的。[11]
又如,《逸周書·王佩》有曰:“見善而怠,時至而疑,亡正處邪,是不能居,此得失之方也,不可不察。”《六韜》中的《明傳》則記太公曰:“見善而怠,時至而疑,知非而處,此三者,道之所止也。”《逸周書·殷祝》記商湯曰:“此天子之位,有道者可以處之。天下,非一家之有也,有道者之有也。故天下者,唯有道者理之,唯有道者紀之,唯有到者宜久處之。”《六韜》的《順啟》也記太公曰:“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唯有道者處之。”二者的一致性顯而易見。而《逸周書》的《王佩》與《殷祝》成篇不會較晚,其資料來源也較可靠。
《逸周書》與《六韜》在思想上完全相同,甚至一些提法也十分一致。例如,在《逸周書》中,有“同好相固……同惡相助”(《大武》)、“同好維樂,同惡維哀”(《大開武》)、“同惡潛謀……同好和因”(《文政》)、“如有忠言,竭親以為信;有如同好,以謀易寇;有如同惡,合計掬慮”(《銓法》)。這些表述,在《六韜》中也常看到,如“同惡相助,同好相趣”(《文啟》)、“同情相成,同惡相助,同好相趣”(《發啟》)。《群書治要》所引《六韜·武韜》也有同樣的句子。又如,《逸周書》的《大武》中有“美男破老,美女破舌”,《大明武》中有“委以淫樂,賂以美女”,這與《六韜·文伐》的“養其亂臣以迷之,進美女淫聲以惑之”也相一致。
《逸周書》有《大明武》一篇,據《周書序》說,該篇是周文王所作,其中提到帶兵之法“十藝必明”,十藝之中有所謂“三疑”。“三疑”何義?篇中沒有交代,朱右曾的《逸周書集訓校釋》認為可能是虛者實之、實者虛之、虛虛實實三種疑兵之計。其實,《六韜》中有《三疑》一篇,其中專論“攻強、離親、散眾”,這可能也是文王所說“十藝”中的“三疑”。
《逸周書》中的《官人》是成王訪于周公時,周公陳述“六征”之觀察用人的方法,其中有曰:“設之以謀以觀其智,示之以難以觀其勇,煩之以事以觀其治,臨之以利以觀其不貪,……醉之酒,以觀其恭;從之色,以觀其其常。”《六韜》中的《選將》記太公所言區別士之“賢”與“不肖”的“八征”,其中的內容有與《官人》相同者,如“使之以財以觀其廉”、“試之以色以觀其貞”、“告之以難以觀其勇”、“醉之以酒以觀其態”即是。
除了見於今本《六韜》者,還有一些《六韜》佚文也與《逸周書》的文句相同或者相近。如《群書治要》引《六韜·虎韜》曰:“夫民之所利,譬之冬日之陽,夏日之陰。冬日之從陽,夏日之從陰,不召而自來。故生民之道,先定其所利而民自至。”《逸周書·大聚》中的說法與之相似,曰:“水性歸下,民性歸利。王若欲求天下民,先社其利,而民自至,譬之若冬日之陽,夏日之陰,不召而民自來。” 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關於《逸周書》的成書,學術界尚有不同的看法,但隨著學術事業的發展,人們逐漸認識到此書的重要價值,發現並不像有些人所說的那樣出於“後人的偽託”。除了《逸周書》的“三訓”,筆者又探討過《大開武》、《大聚》、《官人》等二十幾篇與周公有直接關係的篇章,結果認為這些都可以看作周初歷史的真實記載。《周書序》所言與各篇所記史實大體一致,基本可信,只是由於長期以來經過後人的傳寫,各篇都會有一定數量詞語的改變與增減。[12]如果這樣的判斷沒有問題,則《六韜》與《逸周書》的一致,證明了《六韜》成書于周初也應該不成問題。
《逸周書》以外,《六韜》與後世的兵書如《尉繚子》、《吳子》、《孫子兵法》等也有相同之處。所不同的是,由於《六韜》與《逸周書》都成于周初,看不出它們之間孰先孰後;而《六韜》與《尉繚子》等後世兵書之間的先後關係卻不難分辨。
關於《六韜》與《尉繚子》、《吳子》、《孫子兵法》之間的聯繫,已經有學者注意到,遺憾的是,由於在今本《六韜》成書問題上的不恰當看法,有學者將這些文獻之間的先後關係搞顛倒了。[13]在這一點上,將《六韜》與相同或者相通的文獻稍加比較便很容易看出來。
《六韜·軍勢》有曰:“將以誅大為威,以賞小為明,以罰審為禁止而令行。故殺一人而三軍震者,殺之;賞一人而萬人說者,賞之。殺貴大,賞貴小。殺及當路貴重之臣,是刑上極也;賞及牛豎、馬洗、廄養之徒,是賞下通也。刑上極,賞下通,是將威之所行也。”《尉繚子·武議》的表述則是:“凡誅者,所以明武也。殺一人而三軍震者,殺之;賞一人而萬人喜者,賞之。殺之貴大,賞之貴小。當殺而雖貴重,必殺之,是刑上究也;賞及牛童馬圉者,是賞下流也。夫能刑上究,賞下流,此將之武也,故人主重將。”《六韜》一段論述誅、賞,詳盡細緻,《尉繚子》專談明武,有所概括。特別是《尉繚子》將《六韜》的“賞及牛豎、馬洗、廄養之徒”簡化為“賞及牛童馬圉”,透露了二書的先後關係。
《六韜·教戰》有曰:“故教吏士:使一人學戰,教成,合之十人;十人學戰,教成,合之百人;百人學戰,教成,合之千人;千人學戰,交成,合之萬人;萬人學戰,教成,合之三軍之眾。大戰之法教成,合之百萬之眾,故能成其大兵,立威於天下。”《尉繚子·勒卒令》也有相似的論述,其曰:“百人而教戰,教成,合之千人;千人教成,合之萬人;萬人教成,合之三軍。三軍之眾,有分有合,為大戰之法。”二者同是敍述由單兵到合成的循序漸進的訓練兵士的方法,後者的敍說要簡要的多。顯而易見,《尉繚子》是簡括《六韜》的說法而來。
關於察看敵情,適時攻擊,《六韜》與《吳子》都有論述。《六韜》的《發啟》篇曾談到所謂“三觀”之法,即“吾觀其野,草菅勝穀;吾觀其眾,邪曲勝直;吾觀其吏,暴虐殘賊”。這是從大處著眼,瞭解對手。另一方面,在《武鋒》篇中又從細微處著手,談論了可以攻擊敵人的“十四變”,即“敵人新集,可擊;人馬未食,可擊;天時不順,可擊;地形未得,可擊;奔走,可擊;不戒,可擊;疲勞,可擊;將離士卒,可擊;涉長路,可擊;濟水,可擊;不暇,可擊;阻難狹路,可擊;亂行,可擊;心怖,可擊。”
《吳子》的《料敵》篇中記武侯問敵人可擊之道,吳起的回答提到了“十三可擊”。這“十三可擊”論述用兵必須審察敵人之虛實以趨其危。可是,關於《吳子》,人們多視其書為偽,但不論如何,這裏所說的“十三可擊”應當本於《六韜》的“十四變”,二者相同處多,但也有所不同。
另外,《六韜》作為周初的兵家著作,其影響後世不僅深遠而且廣泛,以後的不少兵家論述都本於此書。如今本《六韜·三陣》中說:“凡用兵為天陣、地陣、人陣。”《群書治要》卷三十一所錄《龍韜》也記有武王與太公討論用兵之時天、地、人何者為先的問題。《孫子》的《計》篇中發揮說:“故經之以五,校之以計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將,五曰法。”道、將、法屬於人事系統,它與天、地合在一起,其實談的正是天時、地利、人和三要素,《孫子·地形》篇中的名言“知彼知己,勝乃不殆。知天知地,勝乃不窮”,說的也是同樣的問題。到了《孫臏兵法》則說得更為明確,其《月戰》篇中說:“天時、地利、人和,三者不得,雖勝有殃。”
四、結語
章學誠在《文史通義·詩教上》中說過:“古未嘗有著述之事也。官師守其典章,史臣錄其職事,文字之道,百官以之治而萬民以之察,而其用已備矣。是故聖王書同文以平天下,未有不用之於政教典章,而以文字為一人之著述者也。”章氏此言頗適用於《六韜》一書。殷商時期,早已“有冊有典”,但在那時,學術官守,職其事者為官師、為史臣,太公之論兵善言自不是其本人所錄,其出於當時的史臣可知。
在當時,周朝滅商,驚天動地,人們不會不反思和總結滅商的經驗與體會,所以,不論《詩經》還是其他史書,都讚揚和稱頌太公在滅商中的巨大功績。《史記·齊太公世家》說:“周西伯昌之脫羑裏歸,與呂尚陰謀修德以傾商政,其事多兵權與奇計,故後世之言兵及周之陰權,皆宗太公為本謀。”又說:“天下三分,其二歸周者,太公之謀計居多。”這當然不是空話。在具體謀劃和實施攻擊商朝的過程中,姜太公立下了汗馬功勞,他也會有許許多多的名言高論流傳下來,《金版六韜》本文之著錄成書應在此時。
然而,太公的著述可能開始並不像今天看到的這樣豐富、繁多,不僅有《六韜》其書,還有其他的名目。而且,《六韜》其書也會有後世添加的成分,今天看到的所謂《六韜》佚文,有一些說不定就屬於後來增入的東西。究其原因,就是司馬遷所說的“後世之言兵及周之陰權,皆宗太公為本謀”。例如,《敦煌遺書》唐人手抄《六韜》有曰:“維正月,王在成周,召三公、左史戎夫曰:‘今昔朕語遂事之志。’戎夫主之,朔如聞舍。志曰……”。這裏的記載,意思頗不明確。其實,這個記載倒是真實的,只是個別記錄可能並不正確。《逸周書》的《史記解》中有曰:“維正月,王在成周,昧爽,召三公、左史戎夫曰:‘今夕朕寤,遂事驚予。’乃取遂事之要戒,俾戎夫言之,朔望以聞。”原來穆王夢見了歷史上的事情驚嚇了自己,便讓人采輯歷史上重要而且值得警戒的事,使左史戎夫論說它們,每月的朔日和望日講給自己聽。《今本竹書紀年》則記載說:“穆王二十四年,命左史戎夫作記。”可知此事發生在周穆王時期。很顯然,這應當是後人將左史戎夫論說歷史事件的話附到了《六韜》之中,它與《六韜》的論兵之言有明顯區別。
《金版六弢》作成後,自然受到周人的重視,後世言兵者理所當然地奉為經典,傳抄、繕寫者也一定大有人在,像齊桓公任用管仲“複修太公法”時,更會注意到《六韜》這一太公留下來的重要遺產。在這樣的背景下,《六韜》其書的其他名目便應運而生。
【注释】
[1]定縣漢墓竹簡整理組:《定縣四○號漢墓出土竹簡簡介》,《文物》一九八一年第八期。
[2]劉宏章:《〈六韜〉初探》,載《中國哲學史研究》一九八五年第二期。
[3]《中國軍事史》第四卷《兵法》第一○四頁,解放軍出版社,一九八八年。
[4]張烈:《〈六韜〉成書及其內容》,載《歷史研究》一九八一年第三期。
[5]劉慶:《〈六韜〉與齊國兵學》,載徐樹梓主編:《姜太公新論》,北京燕山出版社,一九九三年。
[6]徐勇、邵鴻:《六韜校注·前言》,載《齊文化叢書》七《文獻集成·齊兵書》,齊魯書社,
[7]陳青榮:《〈六韜〉作者及成書年代》,載徐樹梓主編:《姜太公新論》,北京燕山出版社,一九九三年;《重新認識〈六韜〉的資料價值》,載《管子學刊》一九九三年第四期。仝晰綱贊同此說,見其《〈六韜〉的成書及其思想蘊涵》,《學術月刊》二○○○年第七期;又見其所著《青銅的戰神—齊魯兵家文化研究》,學林出版社,一九九九年。
[8]陳青榮:《〈六韜〉書名辨析》,《齊魯學刊》一九九八年第三期。
[9]陳青榮:《〈六韜〉作者及成書年代》,載徐樹梓主編:《姜太公新論》,北京燕山出版社,一九九三年;
[10]《漢書·藝文志》。
[11]楊朝明:《周訓:儒家人性學說的重要來源——從〈逸周書·度訓〉等篇到郭店楚簡〈性自命出〉》,載東日本國際大學儒學文化研究所編:《關於二一世紀的儒學文化國際會議報告論文集》,日本福島縣磐城市,二○○○年六月二二~二三日。
[12]楊朝明:《〈逸周書〉有關周公諸篇芻議》,待刊。
[13]如前揭劉慶先生文便認為《六韜》大量移植了《尉繚子》、《吳子》等的兵學言論。
(原载《中国文化研究》2002年第1期。录入编辑:之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