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研究陷于困境,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外部归因,自然可以找出许多因素,但我认为美学研究自身的理论误区却是更重要的内因。其中,对美学学科性质把握或定位上的失误是便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翻开任何一本美学史,尤其是中国人编著之中外美学史,几乎中外古今所有名家涉及“美”的学术言论艺术思想统统被纳入视野之内,横串纵联,网络成篇,似乎人类历史上真有那么一门以“美”为探究对象之统一学科,似乎这个学科真有某种与哲学、伦理学、文艺学比肩平坐之学术地位。其实,这只是近现代人,尤其是专冶“美学”学者自作多情地主观架构。从严格意义上讲,人类只有一部“美”的“话语”史,而没有一部美学“学科”史。同样“美”的“话语”,在不同时代、不同民族、不同学者那里,其语义所指、逻辑意义、哲理内涵是大不相同的。无论在鲍姆嘉通创立独立哲学美学之前,还是在其后,人类都不曾有过统一性质的美学学科。在表面统一的美学学科中,依据各自研究的向度,实际上存在着两大类性质不同的美学:一类是从属服务于纯粹哲学研究,属于特定哲学体系的哲学美学,另一类是服务于审美实践,旨在对审美现象作出经验或科学阐释的经验或科学美学(注意不是作为部门美学的科学美学)[1]。在现代学科体系中,通常所谓独立的美学,是指后一类:经验或科学美学,即作为社会科学的美学。当然,这两类美学是有关联的。经验或科学美学也有哲学基础,但它的哲学基础一般是科学主义的哲学尤其是唯物主义的本体论和认识论,这些哲学只是探讨美的本质、美的规律的理性工具;哲学美学自然也要摭拾一些美的经验羽片,但那只是它用来进行哲学思辨的素材,它们的哲学往往是所谓唯心哲学或生命哲学或人本哲学,其哲学体系是完全自足的世界。这两类美学基本上是平行存在,彼此并不能兼容统一的。这便是所谓美学不同于其它学科的特殊之处。
强调这一点是很重要的。我自己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也将哲学美学视为正宗美学,似乎只要沿着既往哲学美学思路探寻下去,便能走出美之迷宫。於是,对哲学家任何一句关于美的本质之话语都视若神启,总希望将它们相互通约公度,发现美的本质奥秘。现在终于明白了,这原本就是不可能的。古典和现代(唯心)哲学家们,之所以都钟情于美学、都钟情于诗学,实际上并非出于对科学美学的热心,而是由于他们建构哲学思想体系的需要。美学是他们思辨苦海中的一叶扁舟、心灵索道上的一根青藤。只有凭籍它,哲学家才获得思辨的自由、才能进行自由的思辨;只有抓住它,哲学家才能寻到自由的灵魂、才能体验到灵魂的自由。试想,如果撤去这叶扁舟、砍去这根青藤,黑格尔、康德、尼采、海德格尔等伟大的哲学家,其思想、其体系是否还能完善,还能称得上伟大,是大可怀疑的。正因如此,对于这些哲学家所论之美、所下美之定义,是切不可胶柱鼓瑟地理解的,更不可脱离其固有思想体系哲学语境去宽泛操作机械套用的。须知,那扁舟那青藤都属于那特定哲学灵魂,并不是随人都可乘坐或攀援的。因此,对于哲学美学没有提供严谨之美学学科范式、没有诠解美的本质之迷,我们是大可不必责怪的。从本质意义上讲,纯粹的哲学美学都是“意义”美学,“灵魂”美学。而人类对灵魂的自我拷问、对意义的终极追求,实际上是永无止境的。它作为人类的一种精神操练,将伴随人类整个的生命历程。所以,哲学美学探讨也是永无休止的,哲学意义上的美的本质也是永无终极之解的。维特根斯坦宣称,美在不可言说之列,我想是很有他的道理的。但对于通常的科学美学或经验美学来说,诠解美的本质,阐释美的发生、生成规律,却是其题中应有之义,是其不可回避的理论使命。美的本质规律阐释对于它来说,不应是只能容许某种信仰生存的狭小载体,而应是能“普渡众生”抵达美的世界的宽畅通道。它应当能够经受住形而下的证伪,应当具有公度性,具有可复验性,应当能给勃兴的大众审美文化以积极的理论支持。
由此可见,科学美学与哲学美学之间基本是无法通约的。但共同的美的研究对象,共同的“美”的符号却往往使人们将其混同在一起,从而阻碍了科学美学的学科建设,甚至导致了美学的危机。其实,每个对美学现状进行过冷静思考的人,都应当提出这样的疑问:自鲍姆嘉通提出建立“Aesthetik”即“美学”以来,美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历史已经二百多年。在这人类发生历史性巨变的二百多年里,即使是新诞生的社会科学也都有了巨大的进步,如心理学、社会学、文化学、传播学等等;借助这些新兴学科,人类对自身本质的认识也达到了空前丰富、空前深邃的程度;为什么唯独美学依然在徘徊、为什么我们在司空见惯的审美现象面前依然束手无策昵?显然,问题既不能归结于先哲们智短才拙、探索无力,也不归咎于美学学科历史短暂、底气不足,原因只能从传统美学的学科定位、学科模式中找原因[2]。传统美学研究最大的失误就在于,人们总试图建立一种能超越哲学美学而又能兼容经验或科学美学之元美学。但由于这两类美学性质上的对立,这种元美学实际上是不可能存在的;某些主观认为属于元美学的理论建构,并不具有现实可操作性或实证性品格,而成为某种既非哲学美学亦非科学美学、既无哲学品格又无科学生命的僵死美学。
问题在于,我们的某些美学家并没有自觉地意识到这一点。在那些洋洋大观的美学著作中,他们一面言明要唯物地指导审美实践,一面却得心应手地操作着各派哲学美学语言建构着自己悖谬不通的美学体系,使美学越来越玄学化,越来越个人化。譬如美是自由象征之类的定义,对康德来说没有什么不合理之处,但对于需要美学提供理论支持的审美大众来说,则近乎处处通处处不通的谶语。这正是人们离美学越来越远或美学离当代生活越来越远的原因。但可悲的是,这类普通人读不懂、文化人也读不懂的美学著作,还正成为某些美学家借以自炫的资本,一些青年美学学者仍惟恐不能步其后尘而在承习模仿呢!如果说,在五十年代,诸派美学间的论争对我们尚有思辨启智功能的话,那么,几代传人下来,依然恪守各自派系,在这类缺乏定性的僵化美学中孜孜圪圪耗费自己的学术生命的话,那便不仅是美学的悲剧,更是美学学者的悲剧了。
因此,如果说传统美学学科因处于前科学状态缺少这种学科定位的自觉性而阻碍了美学发展的话,那么,对于当代美学学者来说,则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每一个志在从事美学研究的学者,首先都要确定自己的美学学科性质。如果你要从事哲学美学的研究,那么,必须亮明自己的哲学体系并操作服务于这一哲学体系的美学话语。你不必为美的本质之类的难题而焦虑,也不必要求他人认同或证实你的理论;你完全可以自由地进行美学符号的排列组合,在美的本质定义前加上一个又一个定语,然后在自己的哲学美学体系中自我陶醉,悠然自足:美就是吾心,美就是理念,美就是和谐,美就是自由的象征,美就是合目的、合规律、合……的统一,等等。这种美学真是美学家的精神乐园。但如果你要从事作为社会科学的美学研究,并志在为审美文化创造提供理论支持,那么,问题就复杂了,你就得从确定美学基本概念起准备接受事实的拷问,你的每一条关于美的定理和定律,都得经受住人们反复的质询、验证或证伪。你不能有“典型的苍蝇”或“自然的月亮”之类的致命弱点。而一旦你受到抨击,你也不能期望从美学史中为自己的理论找到辩护——包括马克思的《手稿》。如果美学史中已经有了解决美的本质之谜的理论武器的话,那么,今天便不会有世界性的美学危机了。“美是难的”,美的规律发现、验证更是难的,但这却是科学美学家责无旁贷的任务。这正是科学美学学科建设的艰巨性之所在。如果当代美学家准备接受这样的挑战,那么,就必须有思想准备:美学是美学家的精神炼狱。
当然,这并不是悲观的结论。只是我获得这一结论是在付出了十五年学术生命,走了许多弯路,终于完成自己的系统科学美学著作[3]之后。
【注释】
[1]作为部门美学的科学美学,即以科学领域中的美为研究对象的美学。
[2]中国当代“传统美学”研究中的最大失误在于把审美纳入认识论范畴中,对这一模式的批判详见拙著《审美鉴赏系统模型》(人民文学出版社94、6)。
[3]拙著系统科学美学由《审美鉴赏系统模型》和《审美价值系统》(即将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构成,本文系根据《审美价值系统》《序言》改写。
(本文系根据杨曾宪《审美价值系统》《序言》改写,录入编辑:莫得里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