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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思想的超协调性质
   

    超协调(paraconsistent)性,是相对于协调性来说的。协调性也称一致性,不矛盾性。协调性思想强调思想必须是一致的、不矛盾的,矛盾必须被排除,矛盾是不合乎逻辑的。超协调性思想则强调矛盾不必都要排除,由于世界本身就是不协调的,因而人们的思想和认识是可以容纳矛盾的。

一、中国思想传统的特点

在西方逻辑发展史上,存在着两种根本对立的传统:一是赫拉克利特传统,使用流变范畴,在逻辑中允许有意义的真矛盾,并依靠有意义的真矛盾;二是亚里士多德传统,使用固定范畴,在逻辑中禁止矛盾,认为矛盾律是一切原理中最为根本的原理(也称“无矛盾原理”)。但亚里士多德传统后来基本上成为整个西方思想的主流。

在中国古代逻辑的发展中,思想的协调性和不矛盾性在许多思想家那里也得到了强调。比如中国先秦的墨家和法家就十分强调思想的协调性和不矛盾性。《墨经》说:“或谓之牛,谓之非牛,是争彼也。是不俱当。不俱当必或不当。”(《经说下》)“这是牛”和“这不是牛”这两个互相矛盾的命题,不能都真,其中必有一个是假的。《墨经》还充分运用矛盾律的思想,揭示“言尽悖”、“非诽”、“学无益”、“知不知”等命题所包含的逻辑矛盾。《经下》说:“以言为尽悖,悖。说在其言。”即认为“一切言论都是虚假的”是自相矛盾的,因为这句话本身也是言论。《经说下》说:“非诽者悖,说在弗非。”即“反对一切批评”是自相矛盾的,因为提出“反对一切批评”,就连自己“反对一切批评”的这一批评也否定了。在《墨经》看来,“学无益”、“知不知”等,都是“悖”,都是违反矛盾律的,都是自相矛盾的。韩非说:“楚人有鬻盾与矛者,誉之曰:‘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夫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韩非子·难一》)既说“不可馅之盾”,即所有的矛都不能陷我的盾,又说“无不馅之矛”,即我的矛能馅所有的盾,相当于断定了我的矛能陷我的盾,从而同时断定了两个互相矛盾的命题。所以韩非指出,两个互相矛盾的命题不能在同一可能世界中成立、不能同真。

但是,中国思想的主流传统却是超协调的。李约瑟博士曾经指出:“当希腊人和印度人很早就仔细考虑形式逻辑的时候,中国人则一直倾向于发展辩证逻辑。”[1]中国思想中源远流长的是具有超协调性的辩证逻辑和辩证思维传统。著名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普利高津等也有类似的看法。超协调逻辑学家普里斯特和卢特列指出,“与西方相比,东方哲学一般地更能容忍不协调,更愿意服从超协调方法。”[2](p5)

不过,中国古代的超协调思想并不是通过一系列命题作为超协调方法的证据来表明观点的,而是通过容纳矛盾的方式来陈述看法。比如,老子的“道”就包含着明确的超协调因素,《老子》一书包含着大量的悖论性命题。《老子》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需要注意的是,一个理论包含悖论或者明显的矛盾,并不意味着这个理论就是没有意义的。拿梅农(Meinong)的对象理论来说,包含“存在着不存在的东西”这样明显的悖论,但它还是存在着具有协调性的子理论,即梅农的对象理论并不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从整个《老子》来看,矛盾律在其中被极大地藐视。其实,墨者、辩者和刑名学家都有一些关于超协调的言论,整个古代中国的思想似乎都具有辩证逻辑或动态逻辑影响的痕迹。比如,以辩者或名家著称的惠施,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了世界和宇宙的矛盾本性。《庄子•天下》说:“惠施多方,其书五车”,尽管惠施的许多著作已经遗失,但是他提出的一些悖论性的论题却被保存在《庄子》一书中。其中,第六个悖论说“南方无穷而有穷”,具有明显的pØp形式。[2]P15-16下面围绕一些关键问题进行讨论。

二、容纳矛盾的宇宙生成论

中国古代哲学家对于宇宙是如何衍生来这一问题的探索非常执着,思想充满了辩证法。首先,《易经》就是一个包含矛盾的思想体系。“易”就是变化的意思。《易经》中的八卦和六十四卦,都是从阳爻和阴爻这对矛盾,通过同一种逻辑运算——并置而产生的。从阳—和阴--只能组成四个二画形象,组成八个三画形卦,由八个三画形卦通过每两卦的并置,可组合成六十四个六画形卦。中国传统哲学十分重视对宇宙生成的探讨。《易传》发展了《易经》形式化的逻辑思想,写道:“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业。”(《易传·系辞上》)

如果用1表示阳爻,用0表示阴爻,则四象就是:11100100,分别表示太阳、少阳、少阴和太阴。八卦就是:111110101100011010001000。六十四卦就是:111111111110111101,……,000010000001000000。八卦和六十四卦的挂形,就是一种由基本符号阳—和阴--组成的形式系统。这一形式系统的详细情况最终是由宋明理学家邵雍在《观物外篇》中给出的。[3]《易经》对八卦和六十四卦的顺序安排也是按照矛盾对的形式出现的。如八卦的顺序是111000001100101010011110。乾和坤,震和艮,离和坎,兑和巽。乾和坤,即天和地是一对矛盾;震和艮,即雷和山是一对矛盾;离和坎,即火和水是一对矛盾,水火不相容;兑和巽,即泽和风是一对矛盾。六十四卦的顺序是:111111000000010001100010,……,110011001100010101101010。乾和坤,屯和蒙,……,中孚和小过,既济和未济,同样是以矛盾对的形式出现的。

《易经》对每一个卦及每一个卦中的每一个爻都给出了语义解释,即卦辞和爻辞。以乾卦为例。“乾(111111),元亨利贞。初九,潜龙,勿用。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九四,或跃在渊,无咎。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上九,亢龙有悔。用九,见群龙无首,吉。”“元亨利贞”是整个乾卦卦辞。元,大也。亨,享也。举行大享的祭礼,有利于占筮。九,阳爻的名称,在筮法中,九为老阳之数,阳进于九,就达到了极点,要转变为阴,所以凡阳爻都称为九。卦爻辞也充满了矛盾和转化的思想。初九,指最后一爻,此时隐而不见、静而不动之象,不可有所施行。九二,倒数第二爻,此时龙出潜离隐,处在地上,有利于见上等之人。九三,倒数第三爻,此君子每天勤勉不倦,孜孜以求,危险但没有灾难。九四,倒数第四爻,此时或者在地下跳跃但还未飞上天。九五,倒数第五爻,此时龙飞于天,表示升腾之象,有利于见上等之人。上九,第一爻,穷高之龙有悔恨,即物极必反。用九,在筮法中,如筮得六爻都是老阳,六爻皆变,则由乾卦变坤卦,要看“用九”卦辞。此时,全是阳爻,群龙中没有居首位的,表示没有亢龙的过失,所以吉。

《易经》可以说是通过阴和阳这对矛盾,衍生和构造出来的一个卦爻辞相统一的超协调逻辑系统。《易经》思想是整个中国文化的活水源头,中国后来的哲学和科学可以说都是以周易所包含的这个逻辑体系做基础来展开的。

《老子》一书继承和发展了《易经》辩证法思想,也是包含矛盾的辩证思想体系。《老子·四十二章》指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道,宇宙的本原。一,天地未分化的混沌状态。二,天和地。三,阴气、阳气、和气。万事万物都是背负着阴而又怀抱着阳,阴阳二气相荡而处于和合的状态。事物是阴阳二气的矛盾统一体。《老子》所说的“一生二”,相当于《易传》的“太极生两仪”,但这个“太极”是怎么来的呢?《老子》认为是“道生一”的结果,“太极”就是“一”,是由“道”所派生出来的。那么“道”是什么呢?《老子》说:“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抟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道”是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而且这三者混而为一,不可追问的。

《老子》的“道”被魏晋玄学的开创者王弼解释为“无”。他说:“凡有皆始于无,故未形无名之时,则为万物之始。”(王弼《老子注》)万事万物这个“有”是由“无”中生出来的,无中生有。宋明理学的开创者周敦颐继承了《老子》关于宇宙生成思想的说法,他指出:“无极生太极,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我们可以用数学级数思想来大致刻画这一宇宙生成关系,即20=121=222=423=824=16,……。“无极生太极”也就是《老子》的“道生一”。“无极”就是“道”,就是“无”。那“无极”之上又是什么呢?周敦颐说“无极而太极”,“太极本无极”,无极就是太极,按照朱熹的说法,太极指理,无极表示理无形迹。中国哲学家关于“有生于无”、“无极而太极”的思想,与上面所述梅农的观点“存在着不存在的东西”异曲同工。古希腊哲学家巴门尼德说:“存在者存在,不存在者不存在”,似乎一切都是协调的。但是柏拉图却否定了这种观点,指出,“不存在在某种意义上必定存在,否则不存在会是什么呢?”[4]最后发展出梅农“不存在者存在”的观点。“无极”、“道”等概念都充满了矛盾,所以《老子》说:“反者道之动”,矛盾是世界万事万物运动变化和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邵雍将周敦颐关于宇宙衍生的思想进一步细化,同时也进行了片面性的诠释。他说:“太极既分,两极立矣。……是故一分为二,二分为四,四分为八,八分为十六,十六分为三十二,三十二分为六十四。”将宇宙的生成关系描写为按照数学级数在增加:20=121=222=423=824=1625=3226=64。程颐将邵雍的这种思想方法概括为“加一倍法”。世界的发展千变万化,绝不可能完全按照公比为二的几何级数进展。[5]邵雍的做法过于刻板,朱熹的做法就要灵活得多,他说:“一分为二,节节如此,以至无穷,皆是一生两尔。”(《朱子语类》卷六十七)总之,强调矛盾对立面是宇宙生成的总根源,这是中国传统思想的一个重要特征。

三、“和”思想的超协调因素

容纳矛盾的思想不仅体现在中国哲学关于宇宙生成的理论中,而且也体现在中国思想的方方面面。中华民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在中华民族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创造了独具特色的传统文化,在博大精深的中国传统文化中,“和”的思想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6]

早在3000多年前,中国的甲骨文和金文中就有了“和”字。西周时期,周太史史伯提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观点。这里的“和”并不是盲从附和,不是不分是非,不是无原则的苟同,而是不同因素的矛盾统一体,表明不同性质或要素的结合,是“和而不同”。“和”的思想强调世间万事万物都是由不同方面、不同要素甚至矛盾构成的统一整体。所以,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与“和”相反的概念是“同”,它是单一因素的增加,不会产生新事物,所以说“同则不继”。比如,单一的声调不能成其为音乐,只有一种颜色的东西也就没有文采可言,单独一个事物对象也就无从比较好坏。这和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的思想是一致的。赫拉克利特说:“不同的音调造成最美的和谐。”[7]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更是经常运用“和”的概念来阐发他们的哲学思想和文化理念。管子提出“畜之以道,则民和”;老子提出“知和曰常,知常曰明”;孔子的《论语》提出“礼之用,和为贵”;孟子提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荀子提出“万物各得其和以生”;《中庸》提出“中和”的新概念:“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是天地间最高的原理、准则,“和”是天下人共同选择的道路。

《老子》一书从大量的经验事实出发,概括出矛盾原则,初步揭示了矛盾对立双方具有相反相成的关系,认为对立着的矛盾双方是相反相成的,失掉一方,另一方也就不存在了。《老子》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老子》第二章)有无、难易、高下、前后、长短、进退、美丑、生死、刚柔、强弱、祸福、损益、贵贱、阴阳、动静、攻守等对立着的矛盾双方,都是相互依存的。

墨家强调“兼爱”、“非攻”,也是一种强调矛盾双方能够共存共荣的超协调理想。墨子认为,社会混乱起因于“不相爱”,他说:如果“天下之人皆相爱”,则“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傲贱,诈不欺愚”,“祸篡怨恨不生”。墨家主张用“兼爱”来代替“偏爱”和“别爱”,人民就能实现“和谐相处”,社会也就能够协调发展。

四、奇异思维中的超协调精神

中国古代的一些思想家的思维,过去我们都以为他们是在诡辩或者根本就是不可取的,但从超协调思想的角度来看来,其实都是可以理解的。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公元前6世纪中国古代的一个哲学家邓析的思想。他是先秦刑名学派的创始人,“两可之说”是其学说的重要内容。据说,邓析当时是一位非常出名的“律师”,别人找他帮助打官司,他就收钱。

有一个诉讼故事说的是,当时郑国某富人家有人淹死,死者的尸体被他人所得。富人想赎回这具尸体,但是,得尸体的人索价太高,因而求告于邓析。邓析对他说:“你不用着急,他不会卖给别人的。”得尸体的人知道后着急了,他也求告于邓析,邓析又对他说:“你也不用着急,别的地方是买不到的。”

邓析在这里同时认可了三对互相否定的命题:富人应该买下尸体但是也可以不买,买与不买两可;得尸体的人应该卖掉尸体也可以不卖,卖与不卖两可;既说一个应当买一个应当卖,又说一个可以不买一个可以不卖,一买一卖与不买或不卖两可。用符号表示就是:pØpqØqpq,ØpØq

邓析在这里提出了一个“两可之说”,同时认可两个相互否定的命题,但并不因此认可一切命题。邓析的思想在历史上通常被指责为“诡辩”,主要原因就是指责者本身是站在协调性的立场上来看问题。但是,如果我们站在超协调逻辑的立场上看,邓析不过是对事物情况采取了超协调的态度而已。[8]

中国古代的辩者曾经提出过许多被指责为“诡辩”的论题,如“火不热”、“目不视”、“规不可以为圆”、“鸡三足”、“牛羊足五”、“龟长于蛇”等等,从超协调逻辑的立场看来,也都是非常自然的。“火热”只是我们的感觉,而火自身并不热,所以“火不热”。眼睛是见物的器官,光线是见物的条件,如果只有见物的器官,而没有见物的条件,同样不能看见物体。就“规”所画出的个体的圆来说,不是绝对的圆,所以“规不可以为圆”。“鸡”有左足和右足,再加上作为集合的“鸡足”,总共就是三足了,所以“鸡三足”。牛和羊都是有四只足的,但是如果再加上作为集合的“牛足”或“羊足”,就有五只足了,所以“牛羊足五”。这里的关键问题是,辩者构造了非正常集合,即集合本身同时又是这个集合的一个元素,如“鸡足”是一个集合,但辩者却又将它作为一个元素属于它自身。龟的身长比蛇短,但龟的寿命却长于蛇。墨家还专门解释了一个奇异命题“一少于二而多于五”。墨家说,“一少于二而多于五,说在建住”。一少于二,这是容易理解的,但一多于五就不好理解了。墨家解释道,“一多于五”是指,五个手指头里“一”总共有五个,而“五”却只有一个,可见是“一比五多”。整个来说就是,单纯地建立“一”个集合和单纯地建立“二”个集合,显然是前者少于后者;但是如果在同样一个整体里安住“一”个元素的次数和安住“五”个元素的次数比较起来,则是前者多于后者。这里充分体现了墨家能够以超协调的眼光来看待数本身的矛盾性。

中国东汉末年,有一位名叫司马徽的学者。他的道德和文学修养都很好。当时荆州的统治者刘表心胸狭隘,司马徽怕刘表害他,于是不管对任何人的问答他都用“好”来表示。有一次,有人死了儿子来告诉司马徽,他也说:“很好!”妻子实在忍不住了,于是责备他说:“人家认为你是个有道德的人,所以来告诉你,哪有听见人家死了儿子,反而叫好的!”司马徽也不争辩,他对妻子说:“你说这些话也非常好!”于是人们根据司马徽这个习惯,给他起了一个很恰当的外号,叫“好好先生”。

当然,我们今天说某人是“好好先生”,显然是一个贬义词,指一团和气、与人无争、不问是非曲直、只求相安无事的人。人家儿子死了,显然是“不好”,司马徽却说“很好”,这不是不讲道德吗?但是,司马徽的道德却是很好的,这不是矛盾吗?所以,当妻子批评他时,他又说妻子的批评“非常好”,这也就相当于断定了自己所说的“很好”并不好。司马徽当时的做法是有目的的,反映了他当时处理问题的一种态度。由于司马徽并不认为所有的东西都是好的,都是对的,所以,我们也可以把他当时所采取的态度看成是一种超协调态度,而这种超协调态度的逻辑基础便是超协调逻辑。

五、中国传统超协调思想的现代价值

超协调思维的基础是超协调逻辑。超协调逻辑是非经典逻辑的一个重要分支。它是能够容纳矛盾,但是从矛盾却不能推出一切的逻辑理论。在超协调逻辑看来,矛盾律不普遍有效,即矛盾不一定都需要排除,有时矛盾也是可以容纳的,可以承认有意义的矛盾。条件就是矛盾不会扩散,矛盾并不能推出一切,即从A和非A两个互相矛盾的命题一般不能推出任意命题B。这样在经典逻辑中,作为重言式的邓斯·司各脱定理(从矛盾能够推出一切,即如果矛盾是真的,则一切都是真的)不再有效。

在现实生活中,有时要立刻分清是非和矛盾是很难的,甚至在很长时间之内也难以分清究竟谁是谁非,这时最好的做法就是超越矛盾,谋求发展。

中国在设置深圳特区之后,曾经有关于特区经济究竟姓“资”还是姓“社”问题的争论。邓小平指出,我们应该向前看,发展才是硬道理,矛盾和争论可以暂时搁置起来。因为我们的目标是要发展,而分清谁是谁非并不是根本目的。那么,是否就不应该分清是非了呢?不是的。是非总有一天是要分清的,但目前我们还分不清楚,所以,应该着力解决我们当下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

邓小平没有专门学习过超协调逻辑,那为什么他也能够对特区经济发展做出超协调思考?我认为这正是他的思想中传承了中国古代超协调思维传统的结果,从而在实践上证明了中国传统的超协调思想具有巨大的生命力。

【注释】

[1][]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第三卷)[M],北京:科学出版社,1978545.

[2]Priest G., Routley R., Norman J., Paraconsistent Logic: Essays on the Inconsistent[M]. Philosophia Verlag, 1989.

[3]北京大学哲学系中国哲学史教研室选注.中国哲学史教学资料选辑(下册)[M],北京: 中华书局,198223.

[4][]斯蒂芬·里德.对逻辑的思考——逻辑哲学导论[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153.

[5]宋志明.中国传统哲学通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106.

[6]李瑞环.学哲学用哲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574.

[7]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23.

[8]摹物求比——沈有鼎及其治学之路[C],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293.

(原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8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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