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的发展本质上是人的主体能力以及作为其现实展现的实践的发展。实践作为主体的自觉能动的感性物质活动,以实践观念为内在灵魂。发展观念作为社会发展的理论构想和观念模型,是发展实践的精神导引。发展实践的前进与曲折、成功与失误,都可以从实践观念中得到诠释与说明。从总体上反思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总结当代社会发展的实践经验,揭示社会发展问题的深层根源,实现理性与价值、客观尺度与内在尺度的深层整合,构想新的发展思路和发展观念,促成发展实践的转型,是发展哲学的重要使命,也是当代人类的必然选择。
一、发展问题的深层根源:实践观念的偏蔽
马克思和恩格斯从现实的人与人的现实活动出发研究历史,将实践引入社会历史领域,建构了以实践为基石的新世界观即实践的唯物主义,实现了社会研究方法论和社会历史观的深刻变革。笔者曾将实践作为社会发展的历史起点和发展哲学建构的逻辑起点,致力于从实践的角度诠释社会发展的本质、方式、动力、目标、取向和模式。在此,则试图从作为实践之精神导引的实践观念入手研究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的思想根源及解决思路。
将对实践观念的分析作为探求社会发展问题深层根源的切入点之所以可能,是由实践的本质属性决定的。1、人的实践是一种能动的活动。人不是消极地依赖自然环境所提供的现成的条件生活,而是运用自己的身心能力能动地改变自然物质的自在状态,使之符合自己的需要。人类实践的这种能动性表现为自为性、自觉性、自由自主性以及开放创造性。人的实践活动是自为的。动物仅仅利用自然界,人则是通过他的活动使自然界为他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人的实践活动是自觉的。人作为有意识的存在物,不仅能够意识到自身的存在和外物的存在,而且能够认识外物的结构、属性、本质和发展规律,意识到自己的需要和欲求,并观念地和现实地建构主体与客体的应然关系。人的实践活动是自由自主的。人对于客体的认识和改造,是根据自身内在的评价尺度而有所选择的。如果没有选择的自主性,就不可能有认识和改造活动,不可能从必然性的奴役中解放出来而获得自由。人的实践活动是创造性的。人类的实践活动不仅创造了人化自然,生产了人类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资料,也创造了人类社会以及人的独特的生存和发展方式,创造了人类日益丰富的精神世界。人的实践活动是开放的和敞开的,其既向自然界开放,又向其他社会开放,同时还向未来开放。正是由于人类实践的这种能动自觉、自主自由、创造开放的性格,使人与社会的存在和发展成为一个生生不息的进步与上升过程。2、人的实践是一种双向对象化的活动。实践是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有机统一。一方面,作为主体的人通过有目的有意识的自觉能动活动,将自己的目的、意志和力量对象化到客体之中,使客体发生合目的性的变化,在对象世界中打上自己意志的烙印,使客体成为一种合目的性的对象性存在;同时,由于实践的返自身性,主体也通过改造对象的活动增进自己的体能和智能,实现客体的主体化。3、人的实践是观念活动和感性物质的现实活动的统一。观念活动和感性物质的现实活动是人类把握世界的两种方式,实践作为人类存在发展的本质和“真理”内蕴着这两种活动方式。马克思曾经指出:“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这种生产是人的能动的类生活。通过这种生产,自然界才表现为他的作品和他的现实。因此,劳动的对象是人的类生活的对象化:人不仅象在意识中那样理智地复现自己,而且能动地、现实地复现自己,从而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1]
实践作为人类存在和发展最本质的根据,与动物的活动有本质的不同。动物同它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它的活动是无意识的,它并未将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它就是这种生命活动本身,人作为有意识、有目的的存在物,能够使自己的生命活动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动物只是按照自然进化所形成的自己的种的尺度、受无意识的生存本能的驱使、依靠本能的活动维持生存,而人类则能够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进行生产,并将自身的内在尺度外化到客体对象中去,即能够在创造性的实践活动开始前,根据对于客体尺度和主体的内在尺度的认识和体察,观念地建构起理想的客体和应然的主客体关系,形成作为实践的目标指向和行动计划、行动方式的实践观念。
人们按照事物的客观尺度和自身的内在尺度建构作为目的、计划的实践观念,进行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但无论是客观尺度,还是内在尺度,都是作为系统而存在的。由于自然界、人类社会以及作为主体的人的存在与规定的系统性,实践观念应当在全面认知和把握自然、社会和人本身的整体结构与规律系统的基础上建构起来。全面认识客观尺度和内在尺度,建构导引人类实践的全面、系统和真实的实践观念,是一种理想的追求。而这种理想性追求却是在不甚完善、不甚理想的现实的历史进程中实现的。人类实践的上升性和开放性,肯定了社会发展的上升性和开放性,而人类实践的现实性和历史性也确认了人类实践观念和现实实践的不完备性状况出现的历史必然性和可理解性。确认实践观念的不完备性,并不意味着实践观念的偏蔽是不可批判的。恰恰相反,人们正是在检视历史上和现实中实践观念的偏蔽以及由此导致的实践活动的负效应的过程中,调整着对客观尺度和内在尺度的认识,以期建立比较完备的实践观念,并在实践中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实践的负效应。实践观念是由客观尺度和内在尺度整合而成的。但无论是客观尺度,还是内在尺度,都是通过认识的中介,以知识和理论的形态由实践主体所理解、接受和运用的。通过知识和理论的中介对两个尺度的观念把握与尺度本身就有一种符合、一致的要求和事实上存在的不一致和偏差。在人类历史上的一个很长的时期里,由于人类主体能力的低下,社会实践的广度和深度尚未达到使自然、社会的规律比较全面而深入地展开的程度;作为人们对于规律的认识的知识还在经验的水平上,因而对于事物的本质、规律以及事物之间关系的认识和掌握都是有限的。人们往往只看到作为系统而存在和发生作用的规律的一个方面或某些方面而看不到其他方面,只认识到了一些规律而尚未认识到另一些规律;只看到了规律对于人的正效应而看不到规律的负效应或经过长期累积的过程才能显现出来的负效应;只看到了规律与人的活动的直接效果而看不到其间接效果。这是对客观尺度的认知和观念把握的偏蔽。另外,由于生产力的不发达以及由此决定的以利益分化和阶级对立为特征的私有制社会的存在,使人们总是主要关注自身的利益而忽视他人的利益,关注局部利益而忽视整体利益,关注暂时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关注物质需求而忽视精神需求,关注经济的增长而忽视社会综合的和协调的发展,甚至对于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采取绝对人类中心主义的态度,否认其他生物物种在生物进化过程中的固有尺度与价值,完全以人类的狭隘需要为依据来对待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为追求局部的和一时的利益而干预甚至改变生物进化过程。这是对于内在尺度的体察和认识的偏蔽。而理性与价值的分离,人们对于客观尺度的认识以及关于客观尺度的知识体系的建构和运用没有合理的内在尺度和价值体系的导引,人们对于内在尺度的体认和价值体系的建构缺少关于客观尺度的知识体系的支持,则是作为客观尺度和内在尺度的知识体系之整合的实践观念的偏蔽。任何事物都是一种系统性存在,并且与其他事物交互作用构成更为复杂的系统。因此,作为实践主体的人,应当充分考虑实践活动近期和远期、直接和间接的效应,按照客体对象的综合尺度进行对象性活动。同时,实践主体是多极的,每一极主体的活动都关涉其他主体的生存与发展的利益。在交往日益普遍化的现时代,多极主体的相互作用和利益关涉更成为一个普遍的事实。在这种情况下,每一极主体对于内在尺度的体认与把握,就不能仅仅局限于自身的需要和利益,还应放眼于他人和社会整体的利益;每一代实践主体就不能局限于当代人生存与发展的利益,还应当考虑到其实践活动对于后代人长远而深刻的影响,关注作为一个动态整体的人类世代相续、长远发展的利益。否则,只顾一己利益而不顾他人利益、只顾当代人的利益而不顾后代人的利益的对内在尺度认知上的偏蔽,亦必将导致对人类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损害。
二、发展问题的理论解决:理性与价值的内在统一
理性与价值作为两种主要的文化形式,其冲突、整合与统一是人类在生存与发展的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理性作为一种客观的态度,以客体的本质、规律和他律为基本尺度与根据,要求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来理解事物。理性作为一种思想视野,是通过实证方法获得的对客体对象的实然描述,它揭示了客体对象的客观必然性、规律性和本质规定。而与理性相对称的价值,既不是一种有形的、具体的实体性存在,亦不是主体需要与客体对象之间的满足与被满足的关系,而是人对于自己的本性、特质和生存发展需要的体认以及对于主客体关系的实然状态的超越性指向,应然性、目的性、理想性和批判性是价值的鲜明表征。
理性与价值以人类的二重化结构和人的本质的二重性为深刻根源。人类作为一个矛盾体,既是物质、肉体,又是精神、心灵;既是现实性存在,又是超越性存在。人类是以认识的方式和实践的方式体现其理性和价值的二重化的。马克思说:“人双重地存在着:主观上作为他自身而存在着,客观上又存在于自己生存的这些自然无机条件之中”。[2]人为了维持自己的生命过程,必须进行以自然客体为对象的物质生产,因而受客观必然性制约,要遵循客观尺度。为此,就要以理性的态度和方法,认识外部世界的结构、联系、本质和规律;同时,人作为有意识的存在物,能够意识到自己的本质、需要和不同于一般自然物的存在意义,能够在体知客观尺度和内在尺度的基础上实现对于主体、客体以及主客体关系观念的和现实的双重超越,从而既使自己从自然界中提升出来,又创造了适合自己生存和发展的属人世界。因而“人不仅仅是自然存在物,而且是人的自然存在物,也就是说,是为自身而存在着的存在物,因而是类存在物”。[3]理性与价值这两种不同的文化形式是与人类存在的二重化结构相一致的。人类所赖以存在的整个自然界按照因果必然性运动变化,人类必须以理性的方式解读自然,认识自然的本质和规律,为变革自然事物的结构、状态和性质以适合人类需要的实践活动服务。如果说人的肉体存在使人必须受客观必然性的制约,那么,人的精神存在则使人在肯认并利用客观必然性的前提下,不断超越自然事物的实然存在而创造出应然的属人世界,从而使人的存在方式具有应然、创造、开放和日生日成的性质。人类就是自身的产物和结果,并处于生成和变化的绝对运动之中。
理性和价值对于人类的生命活动都是重要的,但二者中的任何一项都不是唯一的和自足的。理性只是一种事实描述和实然判断,只具有手段的规定,而不具有目的性规定。理性若没有价值的赋予和规约,就无从显示其对于人的存在和发展的意义,就无法作为实践观念被纳入实践的构成要件之中。理性在性质上是非自足的,如果将理性作为人类实践观念的唯一内涵,就会导致理性的僭越和泛化。这一方面表现为理性的独断化,将理性凌驾于价值之上,取消价值的合法地位,使理性成为不受价值约束的绝对原则;另一方面表现为理性超越其适用范围,变成自然、社会乃至人生唯一的、独断的诠释方式,并试图使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理性化、技术化。理性僭越与泛化使其从人类肯定、发展自身的一种手段变成了目的本身和不受人的价值取向规约的规定性和力量,人却失去了价值主体的目的性意义而成为技术操作的对象。与理性的非自足性一样,价值也是不自足的,它需要理性的支撑。如果拒斥理性,把价值尺度当作超越历史、脱离现实的抽象目标,拒绝社会发展实际进程的研究,就不能揭示社会发展的规律,探索社会发展的现实道路,人们所追求的价值目标就只能是不切实际的空洞幻想。
要实现人与社会全面而协调的发展,必须克服理性与价值的分裂,达成二者的互补与整合。而人既是处于此在的、现实状态中的具体的人,又是处于历史发展过程中的普遍的、整体性的人。对于理性与价值的整合,应当从现实的、认识论的意义上和历史观的意义上来理解。人类的实践活动要遵循客观尺度和内在尺度,客观尺度和内在尺度是以理性和价值的方式为人们所把握的,只有将二者加以整合,才能构成实践观念。理性作为对客观事物的实然状态的认知判断和逻辑描述,向人们昭示了人类活动的客观可能性空间,但理性尚不足以指导主体在各种可能性中作出选择并将这种可能性实现出来。主体只有在价值观念的支配下,才能对各种可能性进行评价和选择,把符合主体需要的可能性变为现实。离开了以价值的方式揭示的主体内在尺度的引导以及理性与价值的整合,以理性的方式揭示的客观可能性和客观尺度就无法进入人们的实践活动,无法转变为现实性。正是由于理性与价值的观念整合以及目的的形成,使人的活动具有了不同于自然界的盲目力量的运动的本质规定,并成为人类从认识世界向改造世界过渡的前提条件。如果说理性与价值的整合构成的实践观念是人们对于主客体关系的观念把握,那么,在实践观念驱动下的感性物质活动则是对主客体关系的现实的改造与重构。具体的认识主体是在特定的时空坐标中和现实条件下从事认识和实践活动的,其所致力的理性与价值在观念层面和现实层面的整合具有当下性、直接性和不可避免的局限性。往往只注意实践的当下显效而看不到长远的潜在的影响;只看到理性与价值的直接的、表层的统一而看不到二者潜在的、间接的、经过长期的积累才显现出来的深层的冲突和负效应。理性与价值的直接的表层的整合遮蔽了其深层的冲突与对立,实践的结果和影响远远超出了人们从事观念活动与现实活动的价值预期。当代人类社会发展所面临的一系列全球性问题就是理性异化以及理性与价值深层冲突的表现。
理性与价值的直接整合所遮蔽的深层冲突,只能在社会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得到解决。马克思揭示了人的存在的理性与价值的二重化的生成、冲突与最终消解的过程。社会分工是人的理性与价值二重化结构分裂的社会形式。人的二重化是自古以来就有并和历史一同发展起来的巨大对立,但人的二重化只有借助于社会分工才得以彰显。“分工不仅使物质活动和精神活动、享受和劳动、生产和消费由各种不同的人来分担这种情况成为可能,而且成为现实”。[4]“分工只是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的时候起才开始成为真实的分工”。[5]社会分工一方面使人类为满足生存需要而从事物质生产,另一方面为探寻人的意义和价值、满足精神需要而从事精神活动。分工也使人类的二重化结构分别体现于不同的人们、不同的社会阶级和阶层身上。社会分工使劳动者同自己的劳动产品相分离,使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相分离。在私有制社会中,劳动产品失去了对劳动者的肯定的意义,变成了外在于劳动者、甚至支配劳动者的异己力量。消灭被迫的社会分工,消灭不自主的劳动,是消除理性与价值的分裂与对立、实现二者深层整合的前提,也是实现人类解放和开创真正的人类历史的前提。理性与价值的深层整合是通过现实的历史过程来实现的。在这一过程中,非但不能剔除理性与价值的冲突、背反与不一致,反而是以此为中介的。因为人的理性认知和价值体察都不是一次完成的,人的实践活动也总是带有试错的性质,人们需要从实践的正效应中获得经验,从实践的负效应中吸取教训,历史也只能在对立与冲突中前进,在片面性和不完备性中为自己开辟道路。社会发展中的理性与价值的分裂和对立,不仅有认识的原因,而且有由生产力的不发达所决定的社会制度的原因。为了扬弃人的二重化结构的分裂和对立,也必须在发展生产力的前提下进行制度变革。恩格斯指出,要能动地、自觉地调节我们的生产活动的间接的、比较远的影响,只靠认识是不够的,“这还需要对我们现有的生产方式,以及和这种生产方式连在一起的我们今天的整个社会制度实行完全的变革”。[6]
三、当代人类的必然选择:发展观念与发展实践的转变
社会发展到今天,人类的主体能力有了巨大提高,社会财富有了巨大增长。然而,由于人的理性认知与价值体察的片面性以及由此构成的实践观念的偏蔽,由于社会制度与体制的不合理以及整个世界经济政治秩序的不平等,使社会发展实践在取得巨大进步的同时,也出现了环境污染、生态恶化、资源耗竭、人口剧增、军备竞赛、国家和地区之间发展的不平衡这样一些全球性问题。这些问题无论就其规模来说,还是就其危险程度来说,都是前所未有的。面对这些问题,审视以往的发展理论与实践,确立新的发展观念,实现发展实践的转型,以使社会发展具有有利于社会个体和整个人类的性质,是当代人类的必然选择。
其一,要确立整体的、综合的、全面的发展观念。社会发展是综合的和全面的,其中包括经济增长、政治民主、社会公平、文化进步等各个方面。生产力发展、经济增长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居于优先和主导地位,但经济增长并非发展的全部内涵。人们在谋求经济增长的同时,还在追求社会公平、政治民主和文明的提升,以消解有增长而无发展以及增长与发展负相关的悖论。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之间具有内在相关性和互相促动的关系,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政治民主、公众参与、社会平等、文化发展又为经济发展提供了社会保障和精神动力。单纯追求经济增长难以获得成功,只有经济与社会协调互动才能获得真正的发展。邓小平曾经指出:“为了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任务很多,需要做的事情很多,各种任务之间又有相互依存的关系,如像经济与教育、科学,经济与政治、法律等等,都有相互依存的关系,不能顾此失彼。……现代化建设的任务是多方面的,各个方面需要综合平衡,不能单打一。”[7]讲发展是整体的、综合的和全面的,并不是做概念平衡的游戏。实际上,发展是有重点的,但重点目标的推进也必须与其他目标配合协调。如果没有重点,发展就是低速度、低水平和低层次的;如果只追求重点的发展而忽视了整体的推进,就有可能导致社会发展其他目标的失败,重点的发展也难以保证。
其二,要确立社会与自然协调发展、共生共荣的发展观念。人与社会并不是外在于自然界的孤立的存在。人类社会赖以生存与发展的所有物质和能量都来源于自然界,自然界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永恒的和唯一的家园。人类在谋求生存与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审慎地处理与自然界的关系,与自然界和谐相处、共生共荣。为此,就要改变过去那种人与自然对立的观念和征服、统治、索取的方式,尊重自然规律,维护自然界的动态平衡;要清醒地认识到实践的双重效应,注意和重视实践过程的合理性,综合开发、利用资源,建立高效低耗的经济发展模式,实现适度的经济增长,尽量减少发展的资源、环境与生态代价;使经济社会的发展与环境的净化能力、资源的再生能力以及生态系统的支持能力相适应,在与自然界的和谐相处中谋求经济社会的发展,在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解决环境、资源和生态问题。
其三,要确立以人为中心的发展观念。人是社会发展的中心,一方面表现在人是社会发展的活动主体、核心动力和先决条件。社会的发展需要物质资本的投入和现代制度的创设,更需要人力资本的投入。当代经济的发展,不仅表现为物质资本的增加,更表现为人力资本的增加,物质资本只有在具有现代科学文化素质的人的掌握和运用下才能发挥其应有的效益,当代世界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归根到底是科技、人才和智力的竞争。另一方面,人是社会发展的中心表现在人是社会发展的价值主体,经济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是改善和提高人的生活质量,全面满足人的需要,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其四,要确立可持续的发展观念。作为整体的人类是一种共时性和历时性的存在。从共时性的视野来看,人类是由不同的个体、群体以及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人群组成的。从历时性的视野来看,人类是由不同世代的人群组成的。无论是代内的不同群体,还是代际的不同群体,都繁衍、栖息于同一个地球。人们在谋求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必须遵循协同与公平的原则。所谓协同,是指社会进步的目标、经济增长的目标以及环境保护与生态有机进化的目标三者之间的协同,即在任何一个时期,都要使人们的生活质量和消费水平、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以及环境质量和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之间保持协调状态。所谓公平,就是在代内和代际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使用以及公平的发展。在代内,任何个体、群体、国家、地区的发展,不能以危害其他个体、群体、国家和地区的发展为代价,不能剥夺其他个体、群体、国家和地区发展的权利,尤其是要尊重贫困人口生存与发展的权利,尊重后发展国家和地区发展的要求,在全球范围内消除贫富两极分化的根源,避免富裕者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和满足日益膨胀的消费欲望而滥用资源,也要采取积极的措施防止贫困者为维持生存而掠夺性地利用资源。在代际,要在世代之间合理分配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份额,保护人类世代赖以生存发展的自然资源基础和生命支持系统。总之,可持续发展是不断提高人群生活质量和环境承载力的、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子孙后代满足其需求能力的、满足一个国家或地区人群的需求又不损害别的国家和地区的人群满足其需求能力的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实质就是人与自然共同进化,当代与后代永续发展,局部的、现实的利益与整体的、长远的利益辩证统一。
其五,要确立全球性和开放性的发展观念。人类社会的发展是通过人类主体能力的提高和实践的进步,不断拓展生存与交往的空间、冲破自然的和社会的局限、从狭隘的民族和地域的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的过程。20世纪世界新技术革命所带来的生产力的巨大进步,大大提高了生产的社会化、专业化和协作水平,促进了国际分工和世界市场的深度发展,加强了世界各个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联系,形成了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都要受到国际环境和世界市场的影响与制约。全球化的趋势对于每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是双重的。从其正效应来说,它有助于吸取和利用最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社会改革和社会转型,为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创造制度的和环境的条件;有助于扩大交往与合作的空间,促进经济、社会与文化的发展;有助于根据世界范围内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动向和新趋势,制定有利于国家和民族发展的战略和政策。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全球化趋势为后发展国家和民族提供了难得的实现跨越性发展的机遇与契机。在这种情况下,每一个国家和民族要生存和发展,都必须对外开放,与其他国家和民族进行经济、政治、文化和环境等诸方面的交流和合作。从负效应来看,经济、金融的全球性流动,西方文化和意识形态的全球性渗透,大国的强权政治、谋求世界霸权的野心及其军事力量在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存在,又威胁着一些国家的主权、经济、政治以及文化独特性的安全。现行的主要根据发达国家的利益构建的世界经济政治秩序对于发展中国家也是不公正、不合理的。值此全球化的时代,每一个国家和民族要谋求自身的发展,就必须打破封闭保守和自我中心主义的观念,以宽广的视野和开放的心态,关注世界发展的新情况、新动向和新趋势,审慎地评估和处理世界发展与本国发展的关系,寻找并抓住发展的机遇,学习其他国家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本国生产力的发展、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转型,同时又要正确估计风险和应对挑战,尽量避免全球化的负面影响;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世情”与“国情”的关系,既要充分认识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和趋势,又要认清本国的历史与现状,建构适合本国国情的社会发展模式。各个国家和民族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全球化时代多极主体的存在,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致力于建设公正、平等的国际经济政治新秩序和全球伙伴关系,谋求作为一个整体的人类的发展。在当代世界,存在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社会制度,其间既有交往、合作与借鉴,更有对立、冲突与斗争,“一球两制”将是一种长期存在的事实。但两种社会制度不可能趋同,社会主义代表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方向,将在与资本主义的交往与竞争中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并最终在全球范围内战胜资本主义,以实现人类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当然,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其间必将经历许多矛盾、冲突、反复、挫折、痛苦、失败,但这是历史扬弃自身的片面性和异化状态而展开自身和完善自身的方式与途径之一,是人类在追求解放和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前进过程中所付出的代价。历史过程中的一切负面规定,都构成了人类走向至善之域的中介环节。那么,“既然痛苦是快乐的源泉,那又何必为痛苦而伤心?”[8]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97页。
原载《山东社会科学》2000年第3期,《哲学原理》2000年第8期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