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辛苦,做哲学,有自己一些特别的辛苦,趁着《人民政协报》“学术家园”副刊办到一百期的机会,来在自己的“家里”谈谈苦经。
做哲学的辛苦,有什么“特别”之处?
当然,认真说来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大概做“文科”的都有这种辛苦。这就是哲学史上许多的书,从年轻时候读起,读到现在垂垂老矣,仍是不放心,还要读,一读,还就真的感到有收获,有时间还得读。这一下,上下几千年,古今中外,有多少书要你一遍又一遍地去读,更何况还有那没有读过的书呢。
最近读了什么样的书,又勾起了这种感叹?
这些日子我在读一本极薄极薄的书,是柏格森的《时间与意志自由》,是从英文译过来的中译本(法文原书名为《论意识的直接材料》英译时经柏格森同意改成这个书名),中文共165页,1958年(商务)出版时的定价为人民币六毛钱。书中夹有当时新华书店的发票,没有具体日期,但印有195 年 月 日,没有填写,可以考证出来,我买此书,不超过1959年,也就是说,这本书在我手里已经40年了。我读了多少遍?不记得了。不过最近我还在认认真真地读它,好象第一次读它一样。
冒昧地说,柏格森的思想我并不很陌生的。自从1956年大学毕业后,有一个很长时期我喜欢做美学,悲剧和喜剧是美学里两个重要的范畴,所以我读过柏格森的名著《论笑》。我也知道他研究笑的现象是从他整个哲学的“直觉主义”出发的,不是一般的艺术理论。因为这个缘故,我对柏格森的哲学还是比较注意的,还在旧书店买过他的法文原文的《创造的进化》,不过因为我的法文不好,这本书没有仔细读过。
现在反省起来,过去读《时间与意志自由》,我的主观性较强,自己觉得“不要紧”的地方,就“浏览”过去了,再加上,柏格森自己在序言里说,他这本书的目的是要阐述“意志自由”(第三章)的问题,前两章是为这个问题作“引论”的,于是,我大概重点就去读第三章。这当然并不错;不过,这次再读,才觉得,第一、第二章也不能“浏览”过去,因为没有前两章的“引论”,第三章主要论题出不来。
尤其是第一章,我想。我过去一定是不太耐烦读它。
我们知道,柏格森是个知识面很宽的学者。他的哲学,固然是要努力与“物理-自然”的“科学”问题划一明确的界限,但为了做到这一点,他对当时的“物理-自然科学”却一点也不“外行”,在这本书的第一章里,他用了不少自然科学的成果来说明他要阐述的区别,即“数(量)”和“(性)质”的区别,没有这层,他的全部理论就有被架空的危险,所以,不认真读这个部分,对于他的哲学,就只能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了。
这一次,我可相当仔细地读了这部分,尽管很惭愧,对于他书中引用的一些自然科学的学说和材料,我一无所知。我只是深深感觉到,他是如此地坚持住“数量”和“性质”的区别,以此来阐述“空间”和“时间”的原则的不同,真是“一条道走到了黑”,没有半点含糊的地方。你可以不同意他的理论,但你却不能不倾听他的论说。
在这一部分里,柏格森仔细地划分了“广延-数量”和“性质”的区别,指出“性质”不能归结为“数量”,“性质”本身自成系统,但把“性质”归结为“数量”是人们会犯的一种自然的错误倾向,然后他就从“物理-自然”以及“心理学”内部的问题入手,揭示这种错误所在,因而先在科学的自身事实上把握住这种区别。他说,我们通常总是说我们的“感觉”有数量上的不同,有大小、强弱的区别,可以相加和相减,实际上这只是一种错觉,我们相加、相减的只是我们身体肌肉神经所受刺激的量的增减,因注意到这种量的关系,而忽略了“感觉”实际只是有“性质”的变化。于是细想起来,我们平时常用数量的观念来说“感觉”,只是一种“象征”性的用法,习惯的说法,而于学理上则无根据。
柏格森在这里所做的工作,对哲学来说,又有什么进一步的意义呢?我要说,他是为“感觉(感性、直觉等等)”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从哲学的传统来说,“感觉”、“感性”都具有被动性,都是外界“刺激”在人的“感官”上的“反应”,就这个意义来说,“感觉”实际是“物质”性的,是“人”与“客观世界”的一种“物质”性的“交往”,而只有“理智”、“理性”才是“非物质性”的,这样的理解,一直到康德,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感觉是杂乱的,要经过“先天的( a priori)”东西(直观和范畴)的“构建”才能成为“经验知识”。后来,那些没有经过“构建”过的“感觉”,就被叫做“感觉材料(sense-data)”。既曰“data”,当然就是“数学”的对象了。
柏格森就是要把“sense”与“sense-data”区别开来,前者是“性质”的,后者才是“数量”的。这样,我们就有了完全新型的“感觉”观念,在这种新观念理解下,“感觉”就决不是处于人类心智的“低级”阶段,而相反的,它高于机械的“理智”形态。
无论如何,我们终于有了一个新的“感觉”的观念,这个观念,之所以新,乃在于它不是被动地接受刺激,而是主动地“组织”自己的内在状态,使之产生新的“性质”。譬如我们听到一首乐曲,我们不是先“数”有多少“声音”,然后加起来做总的感受,而本来就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的性质,所以它是“有质”的“感觉”,而不是“无质”的“数”。外在给予的任何数量的增减,在内在的感觉中都是不同质的变化。
“非数”的“感觉”确立之后,柏格森过渡到第二章叫“意识状态的众多性-关于绵延的观念”,对这个“质”的“感觉”做出进一步的“规定”。这里提出了柏格森著名的“绵延”观念,即对“时间”的一种新的视角。
柏格森的“时间”“绵延”的观念做哲学的几乎尽人皆知,但熟知非真知,往往太熟悉了就掉以轻心。过去我觉得“绵延”是很好懂的,无非是“不可分割”,“绵绵不断”而已,中国人常说,“不绝如缕”,象一根“线”那样“延长”下去。慢慢地就有点疑惑起来,如果这样的说法,又有什么新鲜的地方?也许就是那样简单?不是的。“绵延”的观念,并不象初看那样简单。“绵延”不是“线”状的,这是柏格森自己强调了的。
什么叫“不可分割”?我们不可想象,好象粘得太紧,或者象“铁板一块”那样,或者象“原子”那样“没有缝隙”,所以不可分。这些都是以“空间”的观念来比附(象征)“时间”的“不可分”。在阐述“时间”的“绵延”时,柏格森很强调“互相渗透”这一特点。这才是“绵延”之所以“不可分”的真正道理。因为它是“互相渗透”的,所以“不可分”。“互相渗透”了又为什么“不可分”?请注意,既然已经是“互相渗透”了,你要再一分,那么这个东西——这个“感觉”的“性质”就变了。这才是“绵延”“不可分割”的真正意义所在。所以,柏格森不说“绵延”如“线”,而说“绵延”象“流水-水流”,区别何在?区别在于“线”是“点”的“集合”,而“流水-水流”,则是“前浪”与“后浪”不能分清楚的,真的“互相渗透”的,“纠合在一起”、“乱成一团”地“前进”的。
这一次读书时,对这个“互相渗透”没有放过,琢磨了很久,觉得有些体会,但似乎还不够,还要继续琢磨下去。
我还记得,二十年前我在做古代希腊哲学的时候,认真地研究过“芝诺悖论”,搜集了各家的解释,也利用了柏格森的解释,但有点囫囵吞枣,实际并没有弄得很清楚。
柏格森解决“芝诺悖论”是他的对于“运动”作“时间性-绵延性”理解的一个特例。他说,空间因其“广延性”和“纯一性-无质性”而永远只是“同时”,故不能理解“运动”的“过程”问题,因为“运动”的“过程”是“时间性”的,是“有质”的“多”,不是“一”。我们通常习惯于把“时间”的“绵延”理解为“瞬间”的“点”的“积聚”(加起来),用“空间”的观念来代替“时间”的观念,就会产生“芝诺悖论”那样的问题。“运动-过程-时间-绵延”不是“点”、“线”的关系,而是 “互相渗透”的“性质”的关系,运动必定是“有质”的,“阿格里斯”的“跑”和“乌龟”的“跑”,是不同质的,所以,前者一定会“追上”并“超过”后者。柏格森这个解释,你可以不同意它,但你必须倾听它。
然后,柏格森进入他的主要论题,意识的状态和意志自由。讲“时间”,似乎常常也会导致“决定论”,我们总认为是“过去”决定“现在”,“现在”又来决定“未来”。柏格森大概并不是说这种意思全错了,这是一个经验的常识,以此解释许多历史现象来取得一定的理解,还是有意义的,柏格森只是说,还有一种更为深入的理解方式,常为人所忽视。如果人们把他前面讲的“时间”和“空间”的区别贯彻到底,就会看到,在“时间”领域内,有跟“空间”完全不同的特点,这就是说,“空间”的事是“必然”的,“被决定”的,而“时间”里的事,则是“自由”的。按照柏格森,“时间”是“意识”的状态,则“意识”是“自由”的。
柏格森讨论“自由”,不是从传统哲学的概念角度加以梳理,而是从直接的经验体会入手,则是人人都能感受到的经验事实,只是人们又常常习惯于用“空间”的视角来看时间里的事,所以放弃了“时间”的特点。我们时常叹息,“时光如水”,“韶华不再”,这是真切的,但我们又时常感到“历史”的惊人的“重演”、“相似”这也是一种切身的体会,只是这个体会是把“时间”“空间”化了的结果。按“时间”的本性说,它是“一次性的”,“不可重复(演)的”,在这个意义上,它是“自由”的,不是“被决定”的。所谓“被决定”的,就是说,给出“相同”的条件,则就会有“相同”的结果,而这一点,在“时间”领域是做不到的,“时间”如“流水”,不可能有“相同”的条件。
“时间”的这种特点,“时间”的“自由”,概出于其“绵延性”,即“相互渗透性”,亦即我们通常说的“不可分割性”。
“时间”的“瞬刻”,不是“空间”的“点”,它不是“单一的”,而是“杂多的”,而且还是“相互渗透”的,“纠葛”在一起,“难分难解”,它的“组织-组合”是“随机-偶然”的,不是“被决定”的,在这个意义上,每一个“瞬刻”都是“不同”的。因而,就“过程”而言,我们的确不可能“两次”“(经)过”“同一”条河,就象我们不能“两次”“过”“同一”的“生活(命)”一样。“生命”的一次性,来源于“时间”的一次性,不可逆转性。我想,这也是通常大家有了共识的“时间”观念。
我们看到,柏格森谈论“意志自由-意识自由”和叔本华等人大相异趣,他不是从传统的哲学本体论的角度来讨论“自由”作为“本体”、“绝对”的意义,而是紧紧抓住“绵延”的观念,在“时间”和“空间”的区别中发展自己的思想,对于“时间”作为直接的经验体会这一方面,应该说,有比德国哲学家深入的地方;这个问题,从这本书的最后对康德“自由”观的批评,也可以看出,柏格森是考虑到了的。
一本很薄的书,需要这么多年反复的读,才有一点点小小的心得,遑论长篇巨著。
柏格森写这本书的时候是28岁,出版时为30岁,这还不算小的,谢林出版他的《先验唯心论体系》时,才25岁!而我已经65岁,还得要反复来读这些书,想想也真没有多大出息了。
(节选自《叶秀山文集》。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