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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腊奥林帕斯山上诸神与希腊神话之古典精神
 
 
希腊神话以荷马两部史诗为基础,但荷马的史诗既是文学,又是历史,这二者结合起来,实际上是表现一种对历史的理解方式,即以“神”对“人”事之支配作用,来“理解”既成的历史事实,因而荷马的史诗不是“虚构”的,近代考古揭示诗中所述的主线都是有史实为根据的;但“神话”之所以为“神话”,而非“史话”(“人话”),在于它对这些事实(史实)的理解,不是科学性的,而是虚拟性的,因而它对事实(史实)之间的关系的理解,不是知识性的,而是膜拜性的。就荷马史诗的情形说,它旨在揭示有一个超乎人类之上的另一个族类——“神”,在重要的问题上,规定着“人事”之进程,决定着“人”的命运。
荷马史诗中的“神”(诸神)是一个智慧型的“族类”,像“人类”一样,有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有选择、决策,有七情六欲,有自己的住处,大体也有自己的等级制度。诸神也像人类一样,互相争斗,而且通过积极干预人事而各显其能。诸神不是注定要“爱”人的,相反,他们时常要与人类作对,人类即使可以从某些神祗那里得点恩惠,也不一定完全出自神对人之爱,而是诸神之间斗争的产物。
“神”当然对于弱小的人类似怀有怜悯之心,但却不必“妒忌’,人间的欢乐,因为神尽可以享受人间一切荣华富贵,而不必顾忌所付代价。“神”为了取得在争斗中的胜利,甚至可以用尽可能的阴谋诡计,而调整诸神关系的最后准则,则是力量之平衡。
所以,荷马史诗中住在奥林帕斯山上的诸神,实际上是想象中的一个“超人”的“部族”,“神”是与“人”相对应的不同的“部族”。然而,“神”却是一个很特别的部族。不错,他们在许多方面都十分像“人”,但有一点是和“人”完全不同的,即“神”是“不死的”。
作为一个特殊的“部族”,希腊诸神,尽管仍有自然崇拜、动物崇拜、职能崇拜等痕迹,但已是很完善的“人形”,不是“动物形”;但这些人形的神,只有生,而无死,所以可以称作“不死者族类”。
对于“不死”的“崇拜”,来自“人类”的“有死”的本性。“死”是一个“有意识(有智慧)者”的终止,而不是自然事物之间的转换。“沧海桑田”是一种自然的觉悟,而“山河依旧,人事全非”则是人自身的感受。在远古的时候,或从本源上来说,一切相对于“人”的东西——作为“人”的“对象”的东西,都可以被“想象”为“不死”的。“他者”可能会是“不死”的,但“我(者)”则是一定“要死”的。世上万物,如作为“我”的生活环境来说,则可以通过“我”的智慧和技能,使之成为“为我”的,但“他者”那可能的“不死”性,则永远不能“为我”所“用”,不能成为“我”的“工具”,因而可能永远在“我”之“外”,所谓“他者”,亦即“在……之外”的意思。就希腊诸神言,这个“他者”即“他人”,而所谓“他人”,并非“另一个人”,而是“在‘人’之外”,“与‘人’不同的‘另一个’族类”,即“不死者的族类”——“神”。
“不死者的族类”不仅在“人”之外,而且在“人”之上,因为它永不能成为“为我(人)者”而显得比“我”(人)强大得多。所谓“强大”,就是说“人”无法与其“较量”。“人”既然在终极处不能与“自然”较量,因而也不可能与“他人”(神)较量。“神”的这种“不可较量性”,使它被排除在人的“知识”“技能”之外,而成为“崇拜”的“对象”。对“神”的“崇拜”,实即对“不死者”之“不可较量性”的“崇拜”。被“崇拜”的“对象”不同于“人”,是“神圣的”——希腊文ἵερος本也有“强有力”的意思在内——这样,那“不死的”“不可较量者”的“族类”,就是“神圣家族”。
“神”因其无比强大而规定着“人事”,保持着人类历史进程的最后决定权,因而也是“人”理解“历史”(人事)之“所以会如此”的最后依凭。“人”既然不能与“神”较量,那末它能“影响”“神”的唯一可能的方法,就是“祈求”。一切祭祀、娱神的节日舞乐都具有“祈求”的意味。
然而,希腊的神却很少听到人的呼声,只有“另一个”“神”才能真正“遏制”、“影响”“神”的抉择。从这个意义来说,希腊的“人”对“神”虽然“祈求”而无“信心”,因而从后世的眼光来看,希腊人只“崇拜”“神”,而不“信仰”“神”,“崇拜”是力量方面的事,而“信仰”则是道德领域里的事。
希腊诸神并非道德之典范,这是一个很值得重视的现象。柏拉图曾因荷马史诗中诸神无道德观念而要将诗人逐出他的共和国,而在哲学中提出一个“至善”观念,实在是对当时希腊传统的一种变革;现代不少学者亦指出希腊诸神之所以为“神”,初与道德无关[1],希腊的神不是“道德”的理想化,而是“力量”的理想化。
在希腊人心目中,“力量”来自于“知识”和“技能”。希腊的神大多有一些高超的“技能”,宙斯会打雷闪电,波赛东会翻江倒海,有的会造兵器,有的会使兵器,有些技能人根本不会,像“火”是普罗米修士偷给人的……,而神又都是“足智多谋”甚至“诡计多端”的,没有几个忠诚老实的,就连希腊人最推崇的友谊与爱情,在“人间”倒还有一些,而在“神圣家族”中则很难找到。
这就是希腊人心目中的“神”的形象,那是“知识性”、“技能性”的神,而不是“道德性”的神。“神”是“力量”的化身,而“道德”往往是“无力”的,只有“知识”与“技能”才是“力量”的源泉。后世基督教的“神”,“全智”、“全能”,而它尚有一个前提即“神”是“至善”的;希腊诸神没有这一前提,所以它们不拥有最高的“裁判权”,因而也没有“惩恶扬善”的“义务”。希腊的“正义女神”,主要维持一种“力量”的“平衡”或血缘之维系[2],“报复”就像“水往低处流”那样自然。
希腊诸神没有绝对的“责任”观念,因为它们都“有生”,所以也是“被造者”,不是“创造者”;更因为它们都“无死”,所以即使有了“错误”(包括道德上的,知识上的),也可以永远地“修改”下去。希腊人来到欧洲这片土地上时,克里特、迈锡尼文化已有根基,“世界”已就是那个样子,他们只要“打天下”、“管理天下”就行,不像到了不毛之地一切从“0开始,要“创造”一个世界。希腊的神也不相信“从无到有”。对这个“有”的改变和管理,他们的“责任”是有限的,不是无限的。我们将会看到,从这个意义来说,希腊诸神是很有“乐天知命”的精神的,它们是“快乐主义者”。
这样,就希腊诸神——奥林帕斯山上诸神的特点言,希腊的“神”,是最具有“人”性的,它们不是“抽象”出来的“观念”(理念),不是抽象“人格”(personality),不是“理性”的“悬设”,而是活生生的、具体的,一般说,也是“有限的”;它们拥有的“无限”是由“不死”带来的“力量”的“无限”,但因为它们是“有生”的,因而这个“无限”也不是“绝对”的、“抽象”的,而是“有限中的无限”,是“时间中的无限”——因而希腊的“神”也有“历史”,也要努力做事,在时间过程中体现自己的“力量”。从这个意义说,基督教的“神”归根结蒂是“不可想象”的,而希腊的“神”恰真正是“可以想象”的,而且真是“想象”的产物,因而只有希腊的“神”,才能真正进入“神话”的领域,不仅是“宗教”性的,而且也是艺术性的[3]。同样,荷马史诗也既是宗教性的,又是文学性的,它“说”的是“人”如何在“神”的支配、统治、干预下,体验着自己的历史命运,是“凡人部族”和“神圣家族”的关系的历史。
然而,正如品达所说的,“神”和“人”这两个族类原本来自于一个“母亲”[4],即希腊诸神既亦有生,则同是“大地之母”的后代,这种被崇拜的“始母”,不但早于“凡人”,而且早于奥林帕斯诸神,这是许多希腊古典学者所共同肯定的看法。
一、     宙斯作为“神圣家族”的家长
希腊古典神话诸神的首领是宙斯,但从成熟时期希腊人的观点来看,宙斯当然不是“选举”(推选)出来的,他靠武力和计谋夺得了自己的统治权,很有点“僭主”的味道,但他不是“僭主”,而是“征服者”。
希腊诸神的来源很复杂,各种传说纠葛不清,需要很专门的古典学训练才能掌握其来龙去脉,但宙斯的来历却比较清楚,他可能是诸神中唯一有较纯的印欧系统的神,因而可能是后来叫“希腊”这片土地上最初移民所原有的神祗。Zeus在古印欧语系中为“光明”之意[5];这就是说,最初的移民,以自己的宗教信仰,以自己的“神祗”“征服”了当地土著“神祗”,从而建立了自己在宗教信仰领域中的权威,这就是宙斯牢牢地居奥林帕斯诸神之首的历史原因。
按照赫西俄整理的《神谱》,世界最初的状态是“混沌”(χάοςchaos,实际是“裂口”),由“混沌”产生:“地”(Ge),“地府”(Tartarus),“爱”(eros),“昏暗”(ἔρεβος)和“黑夜”,其中只有“地”是真正的“人形”的“神”,享受人的祭祀;在这个最初的阶段,人们看不到一点“光亮”。
χάος原是“裂坑”的意思,引申为万物将分未分的“混沌”状态,实际上它也可以理解为一个“空间”,“等待”着“容”(纳)“物”(人)。希腊人最初这个“混沌”不是“空无”,而是“空间”,不是“无”,而是“有”,“空间”是“有间”,“有”一个“混沌”。这就是说,“万物”原本是“有”“地方”(空间)可以“容纳”的。
“人”生活在“地”上,“万物”最终“附着”在“地上”,所以“地”是最重要的基础,为““万物”之“母”。据不少学者研究,“地母”的观念是原始民族比较普遍的信念,克里特、米索不达米亚地区亦不例外。“地”为黑,为玄,就像“人”在母胎中见不到天日一样。“人”出于“玄黑”,复归于“玄黑”,万物出于“大地”,复归于“大地”。在“玄黑”的“大地”中,“人”(万物)只知自己有一个“存身”之“处”(空间),或者说,“必定”有个“存身之处”,此外,则无由置一词。于是这个原始的空间(chaos),正是那个“历史的先天条件”(historical a priori)。
“地”并不知如何才会“生产”,“地”“生产”万物原本是“自然而然”的,但“地”(母)“生产”“婴儿”,却有一种特殊的状态,于是有“爱”。“爱”常伴随着“母”的“生产”。“生产”可以不“知”有“父”,但“爱”却是切身的体会。所以在“chaos”之下,在诸多(赫西俄说为五种)“玄黑”因素中,“爱”必据其一。
在赫西俄的谱系中,由“大地”“产生”了“天”、“山”和“海”,即我们常说的“日月山川”。我们看到,“天”出现了,在“生产”的次序上是先有“地”,后有“天”。
然而,在希腊神话中“天”要从一个“观念”到一尊真正的“神”还要有一段过程。
在赫西俄的谱系中,“天”(uranos)当然很重要,但又很模糊。“天”是“地”“生”的,但“天”又与“地”一起“生”了许多后代,这种“乱伦”的关系,被接纳为希腊神话的初始阶段,或可说明这个传说的远古性,但也因为这个原因,“天”(uranos)在神的谱系中就不便于过于突出,因而这时希腊古代的“神圣家族”虽已粗具规模,已分出性别之阴阳,但毕竟尚处于“蒙昧”的时期。uranos这个“天”还没有“亮”起来,希腊并没有什么地方把它当作“神”来祭祀[6]
然而,我们终于有了一个“天”,尽管尚未“明亮”,但毕竟与“地”相对,和她生出了十二个“提旦”(Titans)和另外两族被镇压在地府的独眼族西克罗帕(Cyclopes)、百智族赫卡通克尔(Hecatonchires)。
在十二个提旦族中我们发现有好几族是和“日”、“光”有关的,如HyperionPhoebe,而其中继承UranosKronus,虽然可能是外来的神而只是节日庆典时才有祭祀,但他与Rhea相结合,被认为是UranosGe的复制,因而仍意味着“天”“地”之交,只是此时“地”已非“天”之“母”,而是“天”的“姊妹”。
提旦族中Kronus一支最为强盛,他和Rhea生下六个子女,HestiaHadesPoseidonDemeterHeraZeus,经过两代神,终于生出了奥林帕斯山的主神宙斯。
宙斯的出生,经过了一番磨难,因为他的祖父Uranos预言他的子女将夺取他的王国,故为父亲Kronus所憎恨,发誓要在他们出生后一一将他们吃掉,所以他的母亲Rhea在生到宙斯时将其隐匿,而以石块代替被Kronus吃掉。宙斯长大后,夺得其父之王权,迫使他吐出他吞噬了的兄弟姊妹,拯救了他们,并娶胞姊Hera为妻,以HestiaHadesPoseidonDemeterHera为核心,加上自己的子女——ApolloArtemusHephaestasAphroditeAthnaHermesDionysus,最终形成奥林帕斯山十四(或除去HadesHestia为十二)位“神圣家族”成员。
宙斯家族和它的先辈不同,宙斯的子女没有一个造反取代他的地位的,虽然这些子女并非一母所生,有时也有很多矛盾和争斗,但最终尚能和解,相安无事;而企图要为宙斯生一个造反儿子的计划并未成功,所以宙斯比较牢固地掌握了自己的权力,造成了希腊神话的黄金时代,同时也是终极的时代。宙斯的主要对手不是自己的子女,而是提旦的后代普罗米修斯。
普罗米修斯原本和宙斯联合推翻了父亲Kronus的统治,但宙斯却过河拆桥,压制一切提旦族支。普罗米修斯为和宙斯作对,转而创造了“人族”,并以“火”、“智慧”赋予了这个族。因而受到宙斯的永久性的惩罚。
按照这个传说,“火”、“光明”和“智慧”、“技能”原本是“神族”的特权,“人族”在分享这些特权前,生活在“黑暗”之中,无所谓真假美丑和善恶,“人族”的“死”,也像“睡眠”一样,没有痛苦可言。“人”和“智慧”使“人族”像“神族”一样也有了七情六欲和喜怒哀乐,于是也像“神族”一样纷争遂起,但“人族”却是“要死的”、“弱小的”,必须在“一次性”的生命中不断地树建自己的世界;因此“神族”一旦确定了自己的地位(如宙斯一支),则不必再有自己的“后代”。于是,尽管“神”是“不死的”,“有头无尾”的,但“神话”(故事)则是“有头有尾”的,“神话”有个“结尾”(终结);但“人族”的“历史”则是“无限”的,代代相传,只要有“人族”,则世续不绝。“有限的光亮”和“有限的智慧”需要世代相继,才能传诸(存诸)久远。
我们看到,“神族”的秩序一旦最终确立,“神族”内部的斗争,就转化为“神族”与“人族”的斗争,而斗争的焦点在于争夺“光亮”。
“神族”为确立“光亮”的地位,经过了两代神,到宙斯宣告完成。“奥林帕斯山诸神”除地位很不确定的Hades外,都与“光明”、“智慧”、“技能”有关,因而这座“神山”成了世界的“光源”。
然而,“奥林帕斯山”的“光亮”对“人族”原本是“隐匿”的,这可以理解为在古代希腊人心目中,“智慧”和“技能”并不是“神”们“恩赐”,而是通过提旦从主神那里“窃取”来的。宙斯族与提旦诸族的斗争,固然可以看作“神族”内部的矛盾,但“光明”和“智慧”不是宙斯的恩赐,而是提旦的“礼品”,普罗米修斯是“人族”的朋友和导师;但“人族”对这位伟大的师友却有很多的同情和较少的“崇拜”,这并不一定要理解为“人族”的“弱小”或“无力”,更不是一种“负义”行为,而说明“人族”并不把“智慧”和“技能”的“光亮”看作一种“恩赐”,而看作一种“努力”和“抗争”的结果。“人族”要保持这个“光亮”和“智慧技能”,不使被天神宙斯“收回”,则没有一劳永逸的办法,而只有不断地努力和斗争,以求代代相传,并不断发扬。这就是古代希腊人对自己的智慧技能的基本态度。
以宙斯为首的“奥林帕斯山诸神”固然是“人族”值得羡慕、甚至嫉妒的,因为他们拥有不会丢失的、已牢牢掌握在手的“光亮”,更因为他们强大无比而令人“敬畏”,但也许对那个为首的宙斯并没有多少“感激之情”。
宙斯允许“人族”有了“火”,是他的失误。“人族”很“幸运”地拥有了原为天神所有的智慧和技能,“人族”也想用包括“祭祀”在内的各种办法(机巧)来平息他的怒气[7],麻痹他而让他多多失误;“人”“祈求”和“庆幸”“神”的“失误”;但更为重要的是设法保持和发展自己已拥有的智慧和技能,增强“光明”的“亮度”。
这样,在古代希腊人的心目中,宙斯并不是一个“仁慈”之君,而是“暴虐”之君。他时常发怒,以雷鸣闪电整治“人族”。在这个意义上,“宙斯”虽然是阿开亚人自己的神祗,但却具有相当程度的“外来”性质,这可能与希腊神话中“宙斯”这个名字的两种来源有关[8],更主要的是和希腊人对“人族”与“神族”的关系有自己的、不同于别的民族的理解。
然而,宙斯虽对“人族”没有多少善意,但他的子女们却大都与“人族”相当友好,其根源也许正在宙斯本身。
和他的祖父、父亲不同,宙斯的情人中竟包括了“人族”女子 Semele,她是Dionysus的母亲,在荷马史诗中虽不占重要地位,但毕竟身列“神”班,因而在实际上是希腊神话中主“神”之一。宙斯的其他子女们、狄奥尼斯的兄弟姊妹们,对“人族”都不像他们的父亲那样抱有成见。所以,在希腊人的心目中,宙斯固然是这个神圣家族的族长,但由于他的暴戾和严厉,而被“架空”,而实际“崇拜”和“仰慕”的,反倒是他的那些子女们,这从古代希腊各地祭祀的普遍、隆重程度可以见出这种趋向。没有任何神庙像德尔斐神庙那样香火旺盛,而那里供奉的不是宙斯,而是阿波罗和狄奥尼斯;雅典的神庙曾举世瞩目,但那里供奉的是宙斯和Metis生的女儿雅典娜,Parthenon是“女神庙”。宙斯当然住在奥林帕斯山上,但据研究,叫这个名字的山在希腊有两座,一座在东北的Thessaly,一座则在西南的Elis[9],前者叫Olympus,是荷马史诗诸神的住所之原本,后者叫Olympia,则是节日祭典(包括体育竞技的地方)。
不错,宙斯在这个家族中保持着最高的地位和统治权,但他的子女们却比他更为接近“人族”,从而在“人族”心目中占有毫不逊色的地位。普罗米修斯从宙斯那里偷来的“火”害得这位提旦神永远替“人”受过,“人族”对他已无由更多祈求,但“人族”却可以从宙斯的儿子阿波罗那里求得太阳的光辉和爱情的雨露,从宙斯的子女那里学得知识和技巧,从他们那里还可以得到有益的预言和警告。宙斯的子女们才是“人族”的朋友,尽管他们也因内部的矛盾,引起人世的纷争,不过“人族”与“神族”终于取得了和谐和协作,此时“人”对“神”的奉献,则不仅仅增加了“感激”之情,而且是一种“友爱”。在古代希腊的艺术品中,宙斯的形象是严厉的,他的子女们的形象则常常是和蔼的、美丽的。
宙斯既然是“神族”之首,当然被设想为“永生的”,“不死的”,他的地位也未曾因为有一个子女来颠覆而丧失掉,但这个地位却因“人族”在提旦和他自己子女的协助下,“架空”了起来,因而被“永远”“终止”。Kronus“颠覆”了Uranos,也“继承”了Uranos,宙斯“颠覆”了Kronus,也“继承”了Kronus,“人族”未曾“颠覆”他的地位,但却使他的地位永无“继承人”,而被“永久”“终止”,因而“人族”是在最确切的意义上“颠覆”了“宙斯”的地位,使他永久地“退位”。在这个意义上,宙斯“无后”,没有后继者,也就没有了“历史”,宙斯的“神族”天国进入了一个只在想象中存在的“永恒”的“天国”(或“山国”),宙斯是最后一个“神族”的王。从此以后,“神族”没有“自己的”“历史”,而他和他的子女们只有在“参与”“人族”纷争中才能“显示”自己的存在,“荷马史诗”正是以“人族”的事来说那“神族”的事,因而只有“人族”在遇到难以解决(理解)的问题(事)时,才将“神族”请出来,作为解决和理解的“根据”,使那尚未理解的、在黑暗中的“事”,“明白”起来。
宙斯是“最高”的“神”,他未曾被他的子女们所“埋葬”、所“代替”,但他的子女们却真的永远性地“埋葬”了他。宙斯掌握着雷鸣闪电,左右着光明与黑暗,然而,不仅提旦普罗米修斯将“光亮”(火)给了“人族”,而且他的子女们要将日月星辰之光和农耕稼穑和争战的技术,一一传授给“人族”,“人族”靠着自己艰苦的奋争,也靠着诸神的福佑,保持着自己的“火”种,照亮自己的世界。“人族”的“火”为自身的“智慧”和“技能”,“神话”中诸神,宙斯的子女们无不在促进“人族”的“智慧”和“技能”方面,有所贡献。
二、     阿波罗和狄奥尼斯
阿波罗是希腊的主神之一,它的光芒在某种意义上说甚至超过了宙斯,但它却是早期的外来神。
关于阿波罗神的来源,西方学者有许多不同的意见,有的说是来自北方民族,有的则认为来自东南方面的小亚细亚,不过专家们都同意:荷马史诗中的阿波罗神和史诗作者荷马本人一样,来自东南方向的伊奥尼亚,而这个地区恰恰又是希腊哲学的发祥地。就这个方向来看“Apollo”这个字源,“狼(神)”(λύκοςλύκ[10],由此引申出为“牧人之神”,并由此引出阿波罗神之另一些基本特点。
“牧童吹笛”,中外皆然。“牧童”善“音乐”,而且是一种宁静、安详的音乐,于是有阿波罗为音乐之神,曾与“潘神”比赛音乐的传说;放牧当在白天,在大草原上守护羊群,而自身保持着一种悠闲的警惕性,“守护者”宁静而遐思,又是“智慧”的象征。这一切,说明阿波罗——至少荷马史诗中的阿波罗神来自东方,带有东方“宁静致远”的智慧型色彩。然而,这个东方的“客人”却早巳被希腊民族所接纳,成为宙斯的宠儿,当它出现于奥林帕斯山时,除了它的父亲宙斯和母亲莉托(Leto)外,诸神莫不肃然起立,因为它给诸神和希腊民族增加了光明和智慧,终于成为被公认为最富有希腊精神的神祗,是希腊重智慧,重理性的象征。
阿波罗神话之理性(理智)主义精神,相当集中地表现在德尔斐神庙中的两句格言上:“知己”、“毋过”。这两句话,自从柏拉图和苏格拉底提倡以来,成为希腊理智主义哲学的基本信条。德尔斐的这个神庙是希腊最重要的听取神的预言的地方,有专职的女祭司在迷狂状态中与神沟通,而受神之启示,为“人族”指点迷津。像苏格拉底这样的智者也会到那里去问一些疑难的问题。女祭司们回答的话,都是费解的、隐喻式的,有些话表面虽清楚明白,但却含有深意,如说“苏格拉底是最有智慧的人”,需要有很高的悟性才能体会出真意来。
这样,在德尔斐神庙就有两种教导,一种是墙上写的清楚明白的格言,一种是女祭司说的含混的话语;这两种语言,出之于不同的神祗,一来自阿波罗神,另则来自狄奥尼斯神。
狄奥尼斯神的来龙去脉似乎更使专家们伤透脑筋。它显然不是希腊土生土长的神,而且相当晚才为希腊人接纳。荷马史诗只是简单地提到它,它在那个奥林帕斯山毫无地位;但它却在德尔斐神庙中与阿波罗神分享着人间的祭祀。
关于狄奥尼斯神的传说来源于赫西俄的记载。据说它是宙斯和人族女子色默尔所生,因宙斯妻子希拉之嫉恨被害,宙斯将它救活,所以狄奥尼斯神名有“二次”复生的意思。
这就是说,狄奥尼斯神从出生时起就遇到了磨难,它被希腊人所接纳,是很费了一番争斗的,有的学者认为这位神祗始终没有完全征服希腊人[11]
我们看到,狄奥尼斯神的性格和阿波罗神是正相反的。如果说,阿波罗神是光明、智慧、理智的象征,狄奥尼斯神则代表了玄暗、野性和放纵,但这两种精神在希腊又是相辅相成的,它们的汇合处可以从德尔斐神庙中看到一斑。
当然,古典学专家们固然很熟悉这两位神祗的不同的性格特点,有过许多的研究和探讨,而真正揭示这两种精神特点的是哲学家尼采。尼采在他的《悲剧的诞生》及一系列有关文献中,集中阐发了阿波罗的理智主义和狄奥尼斯之悲剧精神之间的对立,为希腊哲学和艺术精神寻找思想方式上之根据,此种说法影响之深入,绝非他在古典学上之纰漏所能掩盖。不错,就其来源说,阿波罗不是“日神”,荷马史诗中的狄奥尼斯神亦非“酒神”,但就精神而言,这两个名称并无大错。所以尽管尼采的朋友Erwin Rohde在古典学上清理了尼采“日神”、“酒神”的错误,但他那本经典性著作《Psyche——希腊人中灵魂崇拜和对不朽的信仰》,在学理上仍不脱尼采学说的影响。
阿波罗继承宙斯正统,如日照中天,万物皆明;狄奥尼斯则代表着更为远古之传统,在夜间暗中作法——举行仪式,信者如醉如狂,但虽在暗中,却不完全归于寂灭,故传统虽古,但却有新意:以“清醒”、“陶醉”喻之,则最恰当。狄奥尼斯神之信徒,并非“无意识”,而是“有意识”,只是不是“自我意识”,而是“他在(人)意识”,所以倒被认为是“神圣的”“意识”。
狄奥尼斯崇拜最主要的是集中体现了一种“出神”(ecstasis)和“入化”(enthusiasm)的特殊精神状态,而这种状态,的确与“酒”有着相当密切的关系[12]。阿波罗神和狄奥尼斯神反映“人族”的两种“精神”(心理,Psyche)状态,一为“清醒”的,一为“迷狂”的。
“清醒”的理智状态,是希腊神话从宙斯以来的主导方面,希腊神话不是呓语,不是神谕,而是描述,记载,是历史,以及从历史经验中总结、概括出来的“格言”、“教训”。
当然,考虑到希腊神话诸神来源的复杂性,阿波罗神本身也有自己的“狂欢”仪典,也有“出神”的状态,这方面学者们研究甚详细[13],这样,它才有与狄奥尼斯神共处一庙的基础。但这种迷狂的仪典形式,主要出现在狄奥尼斯崇拜方面,而且此神绝少接受阿波罗神“清醒”、“理智”的影响,这种情形,虽然以狄奥尼斯神晚于阿波罗神进入希腊为表面形式,但亦可能说明狄奥尼斯神之传统就人类信仰来说,却更为远古、渊源于亘古的“大地—母亲”崇拜亦未可知。
狄奥尼斯神的祭司皆为女性,当然并非全因为女性易于进入“迷狂”状态之故,而是也反映了此种信仰原本为母系大地崇拜遗风,女性更易于与神沟通,而孕育着最为深邃、最为远古的智慧——尽管这种智慧因时代之久远,对“今人”来说,已不十分清楚明白,如同梦中和酒后的呓语那样。狄奥尼斯“二次”生命,把那已然“死过”的最为远古、原始的、因而是最为深奥的、最为基础的“意识”“复苏”过来,表现出最顽强的“生命力”——“原动力”ψυχή。与这种生命和历史的“原动力”相比,甚至那“清醒”的理智也会变得“浅薄”起来。而希腊民族固然是一个清醒的、理智的民族,但绝非浅薄的民族,它在德尔斐神庙中供奉着两位尊神,说明了这个伟大民族的思想深刻性。这样,即使在远古时代,希腊民族不但有伟大的“科学”,而且也有伟大的“艺术”,更有在科学基础上探本求源的“哲学”,这一切都孕育在它的古老的神话之中。
阿波罗神是清醒的,它是希腊民族“自我”的觉醒。“我”在“世界”中,有一个确定的位置,而这个“世界”,同样包括了“他人”在内,是一个“我”和“他”分化了的世界,在这个分化的世界中,“我’,如何明智地、聪明地利用“他在”而“维持”自己的存在。“我”是“他在”的“守护者”,因为没有“他在”(羊群),就没有“我”(牧羊者),但“我”并不“是”“羊”。“我”“守护”着这个“世界”,“养育”、“浇灌”着这个世界,同时也“养育”、“浇灌”着“我”。“我”作为“守护者”如此地“理解”着这个“世界”。
然而,所谓“出神”、“入化”则恰恰相反,是“自我”的“丧失”或“遗忘”,进入一个“他在”的世界,“我”与“世界”“合一”,“我”与“神”沟通,但只有“忘我”,才能“相通”、“合一”。这种狄奥尼斯状态,不是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物我两忘”的怡然自得的状态,或者是“皈依自然”的“无意识”的状态,甚至也不是“自我”处于压抑的“潜意识”状态,狄奥尼斯状态是如痴、如癫、如醉、如狂,中国艺术中张旭、怀素的创作境界,或有相近之处。这是一种原始性、本源性的“疯”或“癫”。
理智是清醒的,而所谓“清醒”离不开“界限”,万物都有“秩序”,都有“界限”。阿波罗神是斯巴达的立法之神,而雅典之立法神则为宙斯。然而,狄奥尼斯神则给人以“无界限”,“无秩序”,“我”与“非我”之间并无一定的“界限”可划,“超越界限”,则为癫,为狂,为痴,为醉。“出神”为离开“自我”,为“异己”、“非我”;“入化”为进入“他在”,与万物——神与他人相通。
需要指出的是,此种“出神”、“入化”,并非“无我”,而是“非我”;“我”并非“无”,“我”自是“有”,即上文所说,“我”不归于“灭寂”,而我“意识”到“我”“在”,但“我”是“什么”?则并无“确定”之答案。没有规定性的“我”,正是一种原始的、本源性的“疯”、“癫”状态。“我”时而可为“人”,时而可为“兽”;时而可为“风”,时而可为“雨”……,真是变化莫测,转换无穷,而“变幻莫测”是为“神”,于是“人族”“晋升”为“神族”。此时这种“非我”之“自我感觉”,为“异己感”,为“他在感”。
“我”为“一”,“他”为“多”,“我”为“有限”,“他”则为“无限”。“我”“守护着”自身之“同一性”,才能与“他”对立,失去“同一性”之“我”,则为“他”,“我”被“他”征服,失去自身“同一性”,则非“疯”不可。“我”为“他”所“征服”,乃是“一”为“多”所征服,被“多”征服了的“一”,自觉是真正的“一”,因为只有这个“一”,才能生化万物,无所不能,而那个恪守(守护着)“同一性”的“一”,乃是虚假的“一”,因为它只能是“一”。
同一性的“一”为“有限”,“多”征服了“一”为“无限”,“无限”为“无规定”、“无秩序”,则为“自由”,有时竟是“放纵”。
狄奥尼斯崇拜中的“出神”、“入化”,是希腊人难得有的一种“自由”、“放纵”状态,信徒们在黑夜中狂欢雀跃,百无禁忌。这种“自由”即“自由”地“为所欲为”。“我”可以为“万物”,“我”可以为“非我”,因为“我”之同一性却不存在,“我”本已是“非我”。“我”可以为万种之“他”。这其实为“真我”,“真在”;真正的“我在”,乃是“自由自在”、“为所欲为”。此种“自由”,不是“理智性”的“自由”,并不是对一种“秩序”、对一种“规定性”的把握(认知)的自由,而是“存在性”的“自由”,是“摆脱”“一切”“规定性”而只是“存在”的“自由”,而“自由”,按其本来的意思说,乃在“摆脱”。“摆脱”一切“规  定性”,并不归于死灭之“无”,恰恰归于真正的、基础性的“有”(在、是)。并非“我”“无”,才“自由”,而是“我”“有”(存在),才“自由”。所以我们说,狄奥尼斯崇拜保存并恢复了人类远古时代的最为原始的存在性的“自由”,这种“自由”在科学性精神之中并不能充分体会出来,而在古代希腊艺术精神中却有更多的表现,因而狄奥尼斯崇拜这种“自由”、“放纵”的观念,本是一种“神灵附体”(inspire),在艺术创作中乃是一种“灵感”,这种“灵感”就是柏拉图也是不能否认的。
然而,狄奥尼斯崇拜这种“非我”之境,表现出来的不是“无我”之境,不是“自然天放”之理想境界,而是“我”被“他”所“征服”后的一种“疯”、“癫”状态。这种“自由”,是以“牺牲”(遗忘)“自我”原已具有之“同一性”为“代价”,因而表现为一种“悲剧性”的境界。从这个角度来看,把狄奥尼斯崇拜之“出神”、“入化”与希腊“悲剧”之诞生联系起来研究,也还不是完全牵强附会的。
就希腊的艺术而言,由荷马之史诗,发展为表现“自我”的“抒情诗”,而当这个“自我”又回归于史诗之“历史”中,“自我”被“他在”所“征服”,“自我”虽未完全被毁灭,但却要导向于“毁灭”,则产生古代希腊的悲剧。阿波罗的艺术精神,是抒情性的,但狄奥尼斯的艺术精神,则是悲剧性的。
在原始的粗糙状态,此种悲剧性并无艺术可言,乃是一种宗教的“狂热”,“出神”、“入化”,“疯狂”到可以自残、自戮的地步。可以想象,在一场狄奥尼斯祭典活动之后,如同经历一场“灾难”,个个筋疲力尽,各自回到“自我”之同一性,“回家”过正常的生活。但这短暂的“放纵”、“自由”,虽然付出了代价,但却给人带来一种本源性的满足:原来“人族”本也是可以“变化莫测”,可以“为所欲为”的。“人”本就是“在”,而各种“规定性”却是不可“限定”“人”之“存在”的。“人”喜爱“悲剧”,需要“悲剧”,并非“人族”之“无病呻吟”,或“多愁善感”,而在于对“自由”之“向往”。我们看到,那在古代希腊科学思想甚至哲学思想中并不很为突出的“自由”观念——这虽是一个很令人惊异的现象,因为西方人向来愿意高标“自由”的旗帜——,却在希腊的悲剧中有相当充分的表现。
然而,狄奥尼斯崇拜中这种“疯”、“癫”、“狂”、“痴”的状态,这种“出神”、“入化”的状态,只是暂时的,“人族”毕竟要回到现实中来,因而在这里尚没有“人族”的“永存”、“不朽”的问题。这个问题,当在“奥菲斯”教派中获得进一步发展,由这个教派生出“灵魂不朽”的观念,从而再由“不朽”进入“永恒”观念。
三、“奥菲斯”教派与“灵魂不朽”和“思想永恒”
希腊的神话,除了荷马史诗记载的奥林帕斯山诸神系统外,还有一支为奥菲斯系统,这个系统据专家们研究,就其渊源说,可能比荷马史诗还要早些,而就我们研究的侧重点来看,则更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看到,荷马史诗宙斯系统与奥菲斯系统之间的相互交叉的关系对希腊的哲学性思想可以说都具有奠基的作用。奥菲斯系统作为教派看,对毕达哥拉斯、恩培多克勒、柏拉图这些哲学家的影响,则早已是公认的事实。
古典学的学者们一般认为,奥菲斯作为神或传奇英雄人物和奥菲斯教派(Orphic)无论在时间上或思想内容上都是不同的。关于奥菲斯神或英雄是一个美丽的传说。据说,奥菲斯是缪斯(Muse)神之子,他的可能的父亲中有阿波罗神,这和他同样具有神奇的音乐能力有关。奥菲斯深爱他的妻子欧莉迪克,可惜她短命夭亡。奥菲斯为救亡妻,追至地府(Hades),以他美妙的音乐感动了地府神祗,允许其妻复生,条件是不许在路上回头看他的妻子,但奥菲斯因爱妻心切,破坏了协定,永远失去了妻子。以这样一个传说为核心的奥菲斯的形象和性格,后来成为希腊一个教派的始祖,在古代希腊的精英人物中(包括哲学家、医生等)受到崇拜,是一个很值得探讨的历史现象。
从时间上说,奥菲斯本人的传说,似乎略早于荷马史诗。专家们认为,奥菲斯是从希腊到色雷斯去“传教”的,所以一开始在色雷斯也是少数人的宗教[14]。所以,从一方面来看,奥菲斯神具有希腊文明、理性、智慧的特点,从另一方面来看,它又和当地的原始信仰结合了起来,最主要的是吸收了“灵魂不朽”的观念。我们将会看到,正是这种“结合”、“融会”的方式,在公元前6世纪反馈回希腊来时,成立奥菲斯教派[15],使希腊本身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早期传说中的奥菲斯神和奥林帕斯系统中阿波罗神极为相似,是智慧、文明、理性和爱心的化身,而在吸收了色雷斯的“灵魂轮回”(transmigration)观念后,则将“神”之“不朽性”集中于“灵魂”观念上,专家们认为,这对希腊人来说,是一个新的观念。
当然,“灵魂”是远古时代的一个相当普遍的观念,古代希腊人也不例外。从荷马史诗中表现出来的观念来看,“灵魂”固然是“人”的“生命”的原则,但“灵魂”如果离开了“肉体”(“人”“死”了),则处于悲惨、无力的状态,这个“灵魂”不是“活”的,而也是“死”的,它就好像“人”的一个“影子”、“影像”,它只有通过“祈求”“活人”为它做一些“未了之事”(主要像埋葬它的躯体等类的事),而不能直接影响、干预“活”人的生活,等这些“未了之事”完成之后,则消散于茫茫天地间,或到一个地府中隐匿起来。荷马神话中“人族”的“灵魂”似乎并没有“不朽”的观念,因为在这个神话系统中,只有“神”才是“不死”、“不朽”的。
从这个观念来看,“灵魂”不能与“身体”分离而单独成为一种持久的状态,它只有和“身体”结合在一起时,才有生命力。“身体”没有“灵魂”固然是死的“躯壳”;“灵魂”没有“身体”,也只是一个“幻影”。“灵魂”“凝聚”于“身体”之中,离开“身体”只会“魂飞魄散”。“灵魂”也会“消散”,这和后来苏格拉底所谓“灵魂”为“一”,为“单一体”,故不会“解体”的观念[16]是不同的。希腊人这种“灵”、“肉”并重的观念是它清醒地认识到作为“人族”的特点的“要死性”分不开的。而我们看到,希腊人的这种觉悟和认识开发得是相当早的,这个观念,维系着希腊人对“人族”的美好的、历史性的基本意识,使他们的原始宗教、神话传说带有很高的文学性和艺术性。
然而,色雷斯却有另一个传统。“灵魂轮回”本是一种原始迷信观念,认为有生命的“肉体”都是有“前世”和“来世”的,即同一个“灵魂”可以而且必须历经不同的“肉体”,如此才能形成“生”“死”的循环,“死”而“复生”。“另一个”“生命”,原本是同一个“生命”的不同形式——不同的“肉体”。
我们看到,“灵魂轮回”说已可以蕴含着“灵魂不朽”的观念。“灵魂”离开“身体”之后,并不会“消散”,而且永不会“消散”。它先到地府去过一个阶段,等候着“转世投生”。今生为“人”,前生可能是狗,来生也可能是马,要经历许多的“转世”,或仍可为“人”。这种观念,在毕达哥拉斯那里,仍然可以看到。
从这方面,我们还可以进一步看到,在奥菲斯系统中,“人”和“神”就不像在荷马史诗中为两个“族类”,而有着更多的可以沟通的地方,所以这个教派的始祖奥菲斯可以看作传奇中的英雄,也可以看成“不死的”“神”,而即使是牛羊马狗畜类的“灵魂”,同样是“不死的”,可以参与“轮回”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奥菲斯系统可以被看作远古时期的“灵魂”崇拜,“灵魂”即是“神”,所以这个系统并没有荷马史诗中那样有血有肉的“神族”,“灵魂”也不仅仅是“人形”的(Anthromorphy)。   
在奥菲斯系统中,不仅“肉体”“要死”,“灵魂”“不死”,而且“肉体”与“灵魂”是对立的。据后来的记载,这个教派,已经有“肉体为灵魂之坟墓”的思想,这个思想,在苏格拉底和毕达哥拉斯学派以及柏拉图那里得到了发挥。
“不死性”归于了与肉体截然不同的“灵魂”,将“人族”的“灵魂”抬举到“神性”的地位,这对希腊的思想传统来说,无疑是很大的变革。
就宗教形式来说,奥菲斯教派引进了一个新的信仰,即引导人们不再信那些具有“人形”的奥林帕斯山的诸神,而相信那有前世、有来世的“灵魂”。这样一个新信仰,在具有荷马奥林帕斯传统的希腊——特别是雅典,是“离经叛道”的,所以控告苏格拉底的罪状中有一条就是“不信原来的神,而引进新神”。说不定就是指的那对“灵魂”的神化,因为苏氏是最强调“灵魂”不朽的。就宗教信仰来说,“灵魂轮回”固然是很远古的迷信,但“灵魂不朽”——而不是“神(族)不朽”,则是一个新观念,不为一般希腊人所接受,信奉这个学说的人只是一个“小集团”[17] 
然而,这个“小集团”却是有知识、有文化的贵族青年团体,从毕达哥拉斯开始,就把这种信仰和他们的科学性活动结合起来,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现象。
原始的“灵魂轮回”说,在古代希腊竟然产生一个意想不到的结果:即由对“灵魂”的崇拜,转化为对“思想”,对“理智”的崇拜。早期希腊哲学以及苏格拉底、柏拉图哲学著作中的“灵魂”主要的内涵在突出其“理智性”,以致要亚里士多德来批评他的老师过于忽视“情感”的因素。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相当积极的效果,乃在于从远古奥菲斯神话传说中发展下来的奥菲斯教派并未抛弃它的始祖的那种理智性的阿波罗精神,从这种精神来理解原始的“灵魂轮回”,从中突出了理智的“不死性”,为毕达哥拉斯的宗教信念和科学活动找到了一个理解上的过渡的桥梁,使他可以心安理得地信奉那个教派并同样心安理得地从事着自己的科学活动。
从这个意义来看,奥菲斯教派作为宗教集团,固然对希腊的科学思想有相当的消极作用,但同时通过对“思想”、“理智”(灵魂)的崇拜,也容忍并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不同于经验技术的科学性学说的发展,使科学性的活动成为一种“智慧”,成为一种“思想性”、“理解性”、“理智性”的活动。当然,奥菲斯教派之所以能够在希腊产生这样一种效果,是和它的特殊环境及特殊传统有关,即这个教派在希腊是以更为远古的奥菲斯传说为基础,或者说,是以与阿波罗的智慧、启蒙的精神为内涵,故能将对“灵魂”的崇拜,改写、转化成为对“理智”和“智慧”、“思想”的崇拜。
奥菲斯教派这种“新阿波罗”精神和原先传统阿波罗精神与狄奥尼斯精神相协调共主德尔斐的情形不相同,奥菲斯教派将其始祖奥菲斯与狄奥尼斯的相互排斥性发展了开来,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它们相互之间的对立,其中包括了性别方面的:狄奥尼斯崇拜以女性为主,而奥菲斯则崇尚男性,所以尽管奥菲斯神本身精通音乐,但与阿波罗一样,它的乐声是宁静柔和的,因而它虽也为希腊的艺术家所崇拜,但狄奥尼斯才是希腊的艺术之神;奥菲斯和阿波罗则主要为理智或智慧之神。
我们知道,狄奥尼斯精神是一种“自由”的精神,它甚至带有某种“放纵”的意味在内,但奥菲斯精神则是严肃的,有许多“条规”不容“触犯”。用文化人类学的话来说,奥菲斯教派立有许多“禁忌”(taboos),但狄奥尼斯崇拜则是“百无禁忌”的。
就本质而言,远古的“禁忌”观念,当然带有很重的神秘和迷信的成分,而奥菲斯教派的一些“禁忌”,如今已不易考出其确切的意义。譬如“不食肉类”可能与“人”与“动物”有共同的灵魂这个信念有关,但祭祀时不许用毛织品以及毕达哥拉斯学派的“不食豆类”等,则已失去其初立时之意义,变成独断的条规,或一种单纯的迷信。
然而,就“禁忌”与“放纵”的对应关系来看,我们还可以看到它们的精神上之区别的特点。“禁忌”反映了一种对“规则”的敬畏、服从、遵守的意思在内,而“规则”是形成为“条文”的,是明白、清楚的,即使是失去初意的独断的条例,也是人人可以懂得,要求人人必须遵守的。“禁忌”不是“梦呓”,不是神的“谕言”,而是神的“律令”,然而“人”不是去“猜测”(divition),而是毫不含糊地去“遵守”。
“禁忌”这种普遍性、必定性、清楚明白性和科学性的“学说”和“定理”,有一种跨领域的共同性,这是和原始的“自由放纵”精神完全不同的另一种境界。所以奥菲斯教派有一种荷马史诗中诸神所没有的“严格性”,这种“严格性”则有时是科学性活动中必须遵守的客观和必然性这种态度的歪曲的反映。
这样,我们看到,按照赫西俄的描述,奥菲斯教派的宇宙生成观在“混沌”之前尚有“时序”(Chronus),通过爱(Eros),从“卵”中必然产生万物[18]。而古代的“时序”,突出的是一个“序”字,事物之间有“序”,有一个必然性(ἀνάγκη),而不是“命运”(幸运)τύχη后者是荷马史诗的主题之一,而前者则是奥菲斯教派精神。
不仅如此,据古代的文献,奥菲斯教派是最早有“著作”——“著书立说”的“学派”,所以有些专家认为,严格讲来,奥菲斯教派这些书才是古代希腊人的“圣经”(Bible),但希腊人却把荷马两部史诗作为他们的“教科书”[19],这可能因为这个教派当时为极少数人的团体,书籍不能流传,而它的学说精神,又很快为一批哲学家的无关宗教教派的著作所代替的缘故。
这样,我们可以说,奥菲斯教派是希腊古代较早“立言”、“立训”、“立律”、“立令”的一个教派。荷马的史诗,即使在成文之后,也只是“说故事”,而奥菲斯教派则是已在“立规矩”,这些“规矩”(禁忌)都白纸黑字清楚明白地写在“书”上,人人必须遵守,就像躲避洪水猛兽一样。所以,在奥菲斯教派诸多的“禁忌”中,当有一定的数量反映了这个教派的“自然知识”,如禁食豆,或因为某些豆类有毒的缘故,于是,这些“禁忌”或许竟然可以吸引人们去作一种自然科学史的研究亦未可知。
无论如何,奥菲斯教派已是一种“λόγος”,而不仅仅是“μῦθος”,这一点也为西方一些学者所共同注意到了,在格思里、罗斯、罗德等人的著作中,屡有讨论。
不过,这里的λόγος主要的意思还侧重于“条例”、“规则”,是一种“清规戒律”的意思。“λόγος”是“律”,是“令”,人人必须遵守,它有“知识”同样的普遍性、必然性,它同时也是一种“尺度”,一种“标准”、“规则”,一种“戒”。
这里,正如许多学者所指出的,在奥菲斯教派中,希腊的宗教神话,增加了道德的色彩,它的“轮回”说与地府的左右两个通道的观念,反映了道德上的标准,“地府”和“轮回”,也都具有“惩恶扬善”的意义在内,因而有“裁判”的作用,这样,在奥菲斯教派的“律”“令”(λόγος)也有一种“道德命令”的意义;从“道德律令”进展到“知识尺度”,则还需哲学家的协助,来摆脱其宗教的成分,发扬“思想”的作用,将“道德律”转化为“自然律”,从“自然律”的角度来理解“道德律”,这正是古代希腊哲学家的任务之一。
 
【注释】
[1] 参阅格思里:“The Greeks and Their Gods”;伊利亚德:《神话与现实》等。
[2]最初专司惩罚弑母者(matricide),参阅Ben Kimpel:“A Philosophy of the Religions of Ancient Greeks and Israelites”,Lanham 1983版,第15页。
[3]参阅Kimpel:“A Philosophy of the Religions of Ancient Greeks and Israelites”,第1920页。
[4]参阅Kimpel:“A Philosophy of the Religions of Ancient Greeks and Israelites”,第11页。
[5]参阅格思里:“The Greeks and Their Gods”,第37页。
[6]参阅罗斯:“A Handbook of Greek Mythology”,E. P. Dutton & Co., Inc,第20页。
[7]参阅格思里:“The Greeks and Their Gods”,第39页。
[8]参阅格思里:“The Greeks and Their Gods”,第66页及该页注1
[9]参阅G. Murry:“Five Stages of Greek Religion”,第43页。
[10]参阅罗斯:“A Handbook of Greek Mythology”,第135页,及第82页注3
[11]参阅格思里:“The Greeks and Their Gods”,第181页。
[12]据说,狄奥尼斯神不为人接纳,只雅典王潘底翁承认它,故报之以栽葡萄技术,并以之酿酒。民人食酒而醉,以为毒药,杀王弃酒。狄奥尼斯神大怒,令其妇女皆疯。参阅格思里:“The Greeks and Their Gods”,第169页。
[13]参阅格思里:“The Greeks and Their Gods”关于Apollo的部分。
[14]参阅格思里:“The Greeks and Their Gods”,第315316页。
[15]参阅格思里:“The Greeks and Their Gods”,第314页。
[16]参阅柏拉图:《费多》篇。
[17]参阅格思里的著作,他指出奥菲斯教派不是民间下层的宗教团体,而是贵族上层的小团体。
[18]参阅格思里:“The Greeks and Their Gods”,第319页。
[19]参阅格思里:“The Greeks and Their Gods”,第313页。
 
(载于:《外国美学》第12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录入编辑:中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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