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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共产主义思想的哲学意蕴
   

 

共产主义作为千百万人为之奋斗的伟大理想,长期以来一直附着在社会制度和社会形态的层面上,被设定为未来某一天可以跃上的平台。对共产主义的这种单一的实体性的理解,曾吸引人们去进行各种超前的实验,其中包括前苏联的“向共产主义过渡”和中国1958年的大跃进。类似实验的结果是众所周知的,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均以失败而告终。究其缘由不难看出,其直接原因是不理解共产主义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想一步跨入共产主义天堂,患了急性病和幼稚病,究其深层原因则是不了解共产主义思想、特别是马克思的共产主义思想的哲学意蕴,对共产主义作了片面的肤浅的理解。

法兰西是共产主义思潮的发源地。1842年马克思主编《莱茵报》期间曾同《奥格斯堡总汇报》发生了有关法国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问题的争论。马克思在争论中表现了应有的低调和审慎,他“坦率承认,我以往的研究还不容许我对法兰西思潮的内容本身妄加评判”[[1]]。从这时起,马克思逐步转向对共产主义的思索和研究。如果说此前的共产主义思潮体现了本体论思维方式的影响,那么马克思逐渐形成和确立起来的共产主义思想也是用哲学理念表达的,这尤其体现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神圣家族》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三本重要著作中。马克思当时从不同的视角,把当年在《莱茵报》上可以听到的“法国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带着微弱哲学色彩的回声”[[2]],发展为系统的共产主义思想,极富创意地表述了他对共产主义的理解和评价。综汇马克思在这三本书中的论述,可以看出,马克思的共产主义思想主要体现为以下两大方面:第一,共产主义思想源于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是先进的社会政治伦理要求的逻辑延伸和哲学表达。近代以来,哲学作为科学的科学是万能的思想库,任何有见地、有价值的思想都离不开哲学的滋养。而唯物主义作为正确的世界观向来与进步的阶级相携手,为他们提供先进的思想指引和行动坐标。18世纪的唯物主义首先在思想中铸造了一个资本主义世界,孕育并指导了轰轰烈烈的法国大革命,同时它又具有极强的历史穿透力,还为未来推翻这个世界打下伏笔。因为依据唯物主义的基本精神和实践准则,不仅封建制度应该被推翻,就是取而代之的资本主义社会也不会永远合乎理性和正义,它“也应该像封建制度和一切更早的社会制度一样被抛到垃圾堆里去。真正的理性和正义至今还没有统治世界”。[[3]]一个更完善的美好世界等待人们去争取,这就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提供了“逻辑基础”和思想前提。

马克思把唯物主义视为共产主义的思想根源,这就为共产主义奠定了深厚的哲学基础。一般来说,只要遵从唯物主义原则,理性地面对生活,就有可能在人性、环境、教育等问题上得出切近实际的结论。正是这些结论的延伸和追寻才把唯物主义与共产主义联结起来,并成为共产主义理想和要求的诞生地。这是马克思共产主义思想的第一层含义,即共产主义思潮是从哲学唯物主义中产生的。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中多次讲到:“傅立叶是直接从法国唯物主义者的学说出发的”;“成熟的共产主义也是直接起源于法国唯物主义的”;“比较有科学根据的法国共产主义者德萨米、盖伊等人,像欧文一样,也把唯物主义学说当作现实的人道主义学说和共产主义学说的逻辑基础加以发展”。[[4]]第二,马克思从哲学的形上境界对共产主义作了高远的理解和界说。19世纪以来的共产主义学说,存在着两大缺点:一是平均主义倾向,马克思批评说,这“不过是私有财产的普遍化和完成”[[5]]。一是不了解生产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意义,为此,马克思申明:“共产主义决不是人所创造的对象世界的即人的采取对象形式的本质力量的消逝、抽象和丧失,决不是返回到违反自然的、不发达的简单状态去的贫困。”[[6]]这种状态意味着人创造对象世界的本质力量的孱弱、沦丧和人的本质的异化,相反地,只有共产主义“才是人的本质的现实生成,是人的本质对人来说的真正的实现”[[7]]。这样,马克思在对当时共产主义思潮的批评中,由私有财产的普遍化而上升到私有财产的积极扬弃,由对贫困落后状态的扬弃而上升到人的本质和本质力量向人自身的回归,从而一步一步地把视野移向哲学、移向人和人的本质的现实生成,移向对象化过程中人与自然和人与人等各种矛盾的解决,最后把对共产主义的理解提到了一个超越现实经验生活的高远的哲学境界。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把自己业已形成的共产主义思想作了经典式的表述。他说:“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人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自觉的而且保存了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8]]马克思的这段至理名言明确无误地告诉我们,他所理解的共产主义并非只是一种实体性的平台,而且还是哲学视域中的意义、价值、情境。其核心是人作为实践主体在对象化活动中所面对的各种矛盾的“真正解决”,从而消除异化,实现人的本质向人自身的回归。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仍坚持对共产主义的哲学理解。他认为,未来理想社会的“自由领域,只是在由必然和外在目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开始;按事物的性质来说,也就是只存在于真正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9]]十分明显,马克思的思想已经完全超越以前各种共产主义思想的局限,是我们日常的经验思维所难以企及的。在逻辑中我们可以设想,自然主义和人道主义的“完成”和人的对象性活动所面对的人与自然、人与人、存在与本质、自然与必然、个体与类这诸多矛盾与斗争能够“真正解决”,但在现实生活中何时能够“完成”和“真正解决”?如果这些矛盾都“真正解决”了,人类将处于什么状态,社会还能不能前进,历史会不会中止?恩格斯在《费尔巴哈论》中说,人类如果达到这一天,那么“除了袖手一旁惊愕地望着这个已经获得的绝对真理,就再也无事可做了……历史同认识一样,永远不会在人类的一种完美的理想状态中最终结束;完美的社会、完美的‘国家’是只有在幻想中才能存在的东西”。[[10]]所以我们决不能用标准、条件等实体性尺度去衡量马克思的共产主义思想。这段话告诉人们,虽然对象化的各种矛盾难以在某一天“真正解决”,但是共产主义应该坚持解决这些矛盾的大方向,要具有这种意义、价值和功能,这是马克思共产主义思想的真实涵义。

长期以来,我们只是囿于日常生活经验来理解共产主义,看到了其标准、条件、社会制度等实体性平台的一面,而对于马克思从哲学和意义的应然视角对共产主义的界定不甚了了。马克思的共产主义思想为我们全面理解共产主义提供了一个新的维度,是我们应该在对共产主义平台式理解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刻领会和反思的。

马克思的共产主义思想虽然是一种意义、价值、境界,但与以前的各种共产主义流派不同,它是实实在在的,具有可操作性。扬弃私有财产就是共产主义所必需的步骤。马克思说:“如果我们把共产主义本身———因为它是否定的否定———称为对人的本质的占有,而这种占有是以否定私有财产作为自己的中介的”。[[11]]但是,消灭私有财产也并非易事。马克思认为:“要消灭私有财产的思想,有共产主义思想就完全够了。而要消灭现实的私有财产,则必须有现实的共产主义行动。历史将会带来这种共产主义行动,而我们在思想中已经认识到的那个正在进行自我扬弃的运动,实际上将经历一个极其艰难而漫长的过程。”[[12]]消灭私有财产尚且如此,以其为中介对人的本质的占有和对象化中各种矛盾的“真正解决”,就更是遥远的事情了。

十六大新党章规定实现共产主义是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既然是“最高”和“最终”,其意当然是指共产主义是“无上”“无后”的终极事业,这就已经进入哲学境界,具有归终至极的意义。实际上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和“真正解决”自由和必然、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这些一直伴随着人类存在的诸多矛盾,需要付出整个人类的历史,而决非是一个时期或某个阶段所能做到的。因为这些矛盾以人的存在和活动为前提,与人类历史相始终,只有在全部历史运动中才可以设想这些矛盾的消除和解决。所以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共产主义作了经典的哲学表述以后,紧接着就指出:“历史的全部运动,既是这种共产主义的现实的产生活动即它的经验存在的诞生活动,同时,对它的能思维的意识说来,又是它的被理解到和被认识到的生成运动。”[[13]]人类历史是从民族史和地域史走向“世界历史”,这是人类历史的全过程。如果说共产主义必须伴之以人类的全部历史活动,那么“世界历史”的形成过程也就是共产主义经验的诞生过程。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精辟地阐述了共产主义对“世界历史”的依赖关系,指出,共产主义不能“作为某种地域性的东西而存在”,“交往的任何扩大都会消灭地域性的共产主义”,共产主义“只有作为‘世界历史的’存在才有可能实现”。[[14]]这样,马克思通过“世界历史”思想再一次向人们阐示,他所理解的共产主义不仅是实体层面的共产主义社会制度,而且还是哲学层面的共产主义,而共产主义作为人类恒久追求的意义、价值,在人类全部历史中存在,在“世界历史中生成”。谁要企图剪断历史,把共产主义当作当下的、切近的目标,化为一时具体的实践追求,就必然冒犯历史、超越历史,犯浅薄的“左”倾冒进的错误。

马克思深刻意识到共产主义之博大精深。他向往革命,对推翻资产阶级统治怀有热切的期待,他也曾在许多场合下谈论过共产主义的原则和前景。但是马克思从未把共产主义远景拉近,更未把共产主义作为当下的实践举措。相反,在他有生之年第一次从党的实践纲领方面接触到共产主义目标时,立即把共产主义推远,而把当下的实践水准降低。1875,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创造性地提出了过渡时期和共产主义发展两个阶段的原理,指出,共产主义作为统一的社会形态在其发展进程中区分为低级和高级两个阶段。低级或第一阶段是指经过长久阵痛后刚刚从资本主义母体中脱胎出来的社会主义社会,这个时期,它还保留着等价交换等资产阶级权利和一系列事实上的不平等。只有经过第一阶段的长期发展和完善才能进入高级阶段的共产主义。德国工人党当时把共产主义目标写进党纲,其实他们根本不了解共产主义的漫长和遥远。对他们来说,首先要经过过渡时期进入社会主义,然后再经过社会主义的长期发展,“在迫使个人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15]]达到这个境界是否就实现了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和自由与必然等对象化矛盾的“真正解决”呢?这里我们不能详察,但马克思从共产主义中区分出高级阶段,并附之以极高的条件而把它向后推远,仅此一点就足以给我们深刻的教益:要把共产主义锁定在“最高”和“最终”的理想和目标上,不可轻易地拉近和提前。

邓小平作为一代伟人的巨大贡献之一就是他深刻洞察“穷过渡”的严重恶果,把成熟的

社会主义推远到21世纪中期,而把中国当前的社会主义水准定为“不合格”,只能处在“初级阶段”。如果说马克思详解了共产主义,从中分出低级阶段来,那么邓小平则详解了社会主义,从中分离出初级阶段来。在马克思那里,共产主义是遥远的,必须经过社会主义长期发展才能实现。在邓小平那里,社会主义是漫长的,必须经过建国后一个世纪的初级阶段才能迈入合格的社会主义门槛。任何对社会主义的超越和浮躁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马克思的共产主义思想,境界高远,意义深长,但决非虚无飘渺,可望而不可及。马克思遵从辩证思维规律,肯定对立面的相互渗透,注重在对象中体现自己:有限包含无限,相对内蕴绝对,现象反映本质,偶然含有必然,一切终极的彼岸都要内化为现实的此岸,共产主义也是如此。共产主义并不束之高阁,游离于现实斗争之外,而是内存于现实活动中,关注和积极从事现实斗争就是为共产主义大厦添砖加瓦。所以马克思虽然对共产主义情有独钟,但更重视现实斗争,主张“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16]]。马克思也反对轻视当前的实际斗争,过分热衷于共产主义的空洞说教。早在青年时代,他就曾发下誓言:我们并不想以空论家的姿态,“向世界喝道:真理在这里,向它跪拜吧!……我们并不向世界说:‘停止斗争吧,你们的全部斗争都是无谓之举’,而是给它一个真正的斗争口号,……对当代的斗争和愿望作出当代的自我阐明”。[[17]]着眼于现实,把当下的工作和斗争看成是共产主义的实际体现,这是马克思与先前一切共产主义派别的重大区别,也是马克思的共产主义思想的根本特点。欧文就不懂得这个道理,抛开英国工人运动,跑到北美去建立什么共产主义新村,以为这才是真正的共产主义实践,结果破产而归,不欢而散。我们自己也吃过这种亏,一度中断了建国以后经济繁荣、政治稳定的良好局面,过急过快地完成了所有制改造,在大跃进中甚至在农村建立共产主义大食堂,把人民公社称为通向共产主义的金桥,结果也是损失惨重,不得不及早刹车。所有这类共产主义实验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不理解现实斗争与共产主义之间的内蕴关系,把二者人为地割裂开来,认为必须采取超现实的属于共产主义社会独有的政策才称得起共产党或共产主义者。马克思似乎有先见之明,针对后来可能产生的这种认识上的偏颇,明确地指出:“共产主义对我们来说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运动。”[[18]]这段话常常不被人理解;人们觉得共产主义应当是未来要确立的状况,也应当是一种理想,并不断地改造现实,使其与之相适应。其实,马克思在这里特殊地强调了共产主义的现实性,指出共产主义不在天边,也不是遥不可及的未来,当下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运动就是共产主义。马克思说共产主义不是理想和应当确立的状况,这是专指把理想和这种状况比作平台而言,指出在没有现实运动的情况下,单纯的理想和这种状况由于无法实现和确立而变得毫无意义。这就进一步加深了共产主义的哲学意义,再一次印证了马克思对共产主义的全面的理解。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命题:“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意思是说,共产主义并不玄妙,只要把唯物主义的社会政治伦理原则付诸实践,这就是共产主义,而践行这些原则和学说的人也就是共产主义者。过去我们把一切旨在推翻资本主义的工人运动和革命斗争统称为共产主义运动,今天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当然也就是在为共产主义奠定基础。所以,共产主义并不遥远和陌生,它就在我们身边,在我们的实践中。努力工作,积极实践,同时保持共产主义的操守和情怀,坚持共产主义的理想和风格,这就是马克思共产主义思想给我们的深刻启示。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32

[2]同上

[3]《马克思恩格35斯选集》第3,722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67-168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117

[6]同上,175

[7]同上,115

[8]同上,120

[9]马克思,962-963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216-217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139

[12]同上,140

[13]同上,120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687

[1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305-306

[1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8416

[17]同上,418

[1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87

(原载《哲学研究》2003年第4期。录入编辑:佳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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