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0月,中共中央十五届五中全会建议在十五计划中加进关于文化产业的内容;时隔一年,我国正式加入WTO,发展文化产业的问题引起了人们的进一步关注。究竟什么是现代文化产业?怎样看待入世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影响?这些问题已经到了不能不加以认真回答的时候了。
第一个问题,如何认识当代文化产业?
一、对当代文化产业的认识出发点是什么?
正确认识当代经济和文化的发展逻辑,是理解当代文化产业的出发点。
第一个出发点,经济发展的逻辑
经济学家对经济发展与文化的关系有一个可以追寻的认识过程。早在17世纪,西方经济家威廉·配第就已经发现,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产业中心将逐渐由有形财物的生产转向无形的服务性生产,工业比农业、商业比工业的利润要多得多。因此劳动力必然由农转工、而后再由工转商。本世纪40年代,另一位西方经济学家克拉克在对产业进行分类时又发现了一个经济法则:随着经济的发展,就业结构的中心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再向第三产业转移。它后来被称为“配第克拉克经济法则”。70-80年代以后,随着新兴知识产业的崛起,西方经济学家又提出将第三产业中的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分开,将脑力劳动称为第四产业或“以知识为基础的产业”。这一理论到20世纪90年代才为我国经济界所注意。紧接着,由于当代服务业异军突起,又有人将第四产业中的的满足人类心理感觉的服务业分出来,称其为第五产业。比如说,丹麦未来学家沃尔夫.伦森认为,人类在经历狩猎社会、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之后,将进入一个以关注梦想、历险、精神及情感生活为特征的梦幻社会。人们消费的注意力将从物质需要转移到精神需要,从科学和技术转移到情感和逸闻趣事。
1999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国家创新体系”研究小组完成了一篇关于知识经济的研究报告,其中提出,即将到来的知识经济时代是一个“高技术”与“高文化”联姻的时代。时隔一年,纳斯比特的新作出版,书名赫然便是“高技术、高情感”,与上述报告主旨不谋而合,这说明,在高技术的推动之下,正在到来的知识经济时代将实现经济与文化的高度融合。
有人将以上发展逻辑归纳为“经济下游化”趋势,也有人说这是“经济文化化”,都有一定道理。
第二个出发点,文化发展的逻辑
在文化学家眼中,现代文化的发展也有一个可以追寻的逻辑线索。
1)传统文化艺术的存在方式,传统逻辑:a—c
历史地看,在前现代社会,文化艺术的存在曾主要是两个环节:创作和保存(占有和消费)。少数人创作,同样是少数人在生活的很少时间里观赏。使用公式形式来表达就是:从“arts”(即文化艺术品),或者“artists”(艺术家)到“control” “consumer”(控制和消费),简称“a--c”。思想家们因此而抨击过精英和贵族阶层对文化的垄断。进入现代社会后,工业和城市文明给数量迅速增加的城市下层居民带来教育的因素,现代化推动了普遍的开化,以及普遍的分权,因此出现了广泛的文化分享需求,由此也提出了普遍的文化分权(甚至政治分权)要求。
这样,首先是在绝对数量总是很小的原创性文化作品与广大的文化消费者之间产生了巨大的供需落差。于是在城市走向富裕的同时,文化传播的市场和商业机会出现了,将供需双方联系起来传媒技术也发展起来。其次是在此之上逐渐建立起了文化传播自由的制度,从制度安排上切实落实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于是就出现了:
2)商业链条与“媒介”技术的发展,传统逻辑链条的分解和大众文化逻辑的出现:a—b—c
商业链条首先打破了传统文化艺术的存在逻辑,在“a”与“c”之间加进了一个“b”,即“business”。商业链条也可以称之为一种“媒介技术”,而现代“媒介技术”应该从社会和自然两个角度来看。社会性的媒介技术就是商品交换术。货币作为一种交换媒介,成为少数文化创作者作品的作价工具,使其批量销售给大多数文化消费者在经济上成为可能,从而在他们之间建立起了社会联系的桥梁。自然性的媒介技术就是复制与传播技术,复制与传播技术的发展使文化产品的批量生产和商业传播在技术上成为可能。于是,媒介技术的发展在原有的创作—保存两极格局之间,加进了一个大大扩张的第三项、一个不断向两极渗透的“现代传媒工业”环节。传统文化艺术存在逻辑环节从“a-b”发展为“a-b-c”。
按照1998年5月联合国新闻委员年会的最新定义,互联网是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大众媒体之后新兴的第四媒体。因此可以认为,“现代传媒”的第一种技术形态是印刷媒介,这是一项在前工业社会就已经产生了的技术(如中国发明的印刷术),但直到工业动力和机械技术出现,才使它得以实现真正的大规模复制。纸质传媒的出现极大地刺激了创作和保存两个传统的文化艺术环节,推动了“工业革命”发展,并使人类文明开始进入了“大众文化”时代。
“现代传媒”的第二种技术形态是电磁传媒,即将广播与电视并称,加上录音、录象等一组技术,总称“播放式媒介”。这组技术极大地拓展了各类文化“创作”和“保存”的可能性和“现场”空间。由此而出现了所谓“文化工业”。
“现代传媒”的第三种技术形态是数码技术和网络技术传媒,进入“传播媒介”时代。数码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使复制与传播技术登峰造极,并实现了所有传媒手段技术基础的统一。它从最高层次上向下整合资源,造成各种媒体的汇流趋势,改变着传统媒体和整个文化产业的产业格局,并进而改变着整个商业模式和经济生活的面貌。
3)现代文化与产业链条延伸:文化工业的逻辑:(a b,b,b,-B c)
商业传媒以市场不断扩大刺激了技术传媒的不断升级,到了“数字传媒”出现,迎来了一个传媒手段过剩,传媒内容紧缺,需求日益多样的时代(a——b,b,b,-B——c)。覆盖全球的各种网络(天网、地网,等等),日新月异的宽带技术、数字压缩和传播技术(可以在数秒钟内将美国国会图书馆的全部藏品传遍美国),日益普及的消费类电子产品,所有这些“传媒手段”在我们身边堆积如山,无孔不入,目不暇接。因此,只有将人类社会迄今为止积累下来的全部文化成果“上载”并制成数字文化消费品,并调动所有人的文化“消费”需求,才能实现其潜力。这就刺激了对文化遗产的大规模整理,以及在几乎所有传统产业领域对文化符号的普遍的应用(A B C)。
这就使一国的文化资源第一次成为经济资源,并使所有物质消费活动成为对负载于物质产品之上的文化符号的消费活动。现代化曾经使现代人遗忘传统,而在数字传媒时代,文化传统第一次在真正的意义上成为财富。
有人将这个发展过程称为“文化经济化”,也有一定道理。
以上分析的第一个逻辑是从经济走向文化,第二个逻辑是从文化走向经济,两个方面构成了现代社会的整体特征:经济与文化的普遍的和全面的互渗,文化的经济化和经济的文化化。这是我们认识当代社会的文化产业的基本出发点。
二、当代文化产业概念的完整定义
基于历史与逻辑一致的方法,我们可以认为文化产业的概念就是文化产业的历史发展逻辑的概念化。从经济发展的逻辑出发,我们能够理解为什么今天要发展文化产业;而从文化发展的逻辑出发,我们就能够理解现代文化产业的整体面貌。以一句话概括,文化产业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工业化的方式生产文化符号以满足人民大众精神文化消费需要的产业,而按照前边所讲的A-B-C三层逻辑,以文化符号的积累、生产、交换和消费为主线,按照产业发展链条的不同环节,可以将其区分为“文化意义本身的生产与再生产”,“负载文化意义的产品的复制与传播”,以及“赋予一切生产活动和产品以文化标记”三重圆圈,从而构成现代文化产业群的整体面貌。
1)“产业基础层”:文化资源整理和内容创作,文化意义本身的生产和再生产。这里包括从文化资源的积累、保存,到文化艺术作品的创作、教授、展示,再到文化艺术的接受活动。这里包括一些传统的和现代的领域,从博物馆、档案馆、图书馆,大学与研究机构,文学艺术创作,音乐创作,到摄影,舞蹈,以及其他各种创造性的艺术活动团体,还包括创造性文化艺术活动的生产和展示、销售系统,如艺术场馆,展览馆,歌舞剧院,艺术展示和拍卖活动,以及各种形式的文化娱乐、演出、教育传播活动。
2)“核心产业层”:负载文化意义的产品的制作与传播,即生产和销售以独立形态呈现的文化产品。在这个概念下,文化产业可包括随着现代“记录”与“复制”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闻出版业、广电业、影视业、音像业、电讯业、网络业,等等。我们注意到,在“产业基础层”和“核心产业层”之间可以有交叉,如,现代展览馆和博物馆可以视为一种“展示传播”的过程,现代教育已经越来越成为依赖于网络和通讯的,可以真正实现大规模产业化生产的“教育复制与传播产业”。
3)延伸产业层:这个概念包括所有向其他行业提供流行文化符号,从而使之具有文化附加值的产业,从服装设计、建筑装饰、装潢、到工业设计,文化咨询业,以及具有现代品牌的一切产品。这里特别要说明的是,现代旅游业越来越成为文化旅游业,对文化意义的消费需求带动了作为旅游吸引物的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经营,带动现代博物馆进入展示和营销的新阶段,旅游业的文化附加值因此获得了极大提高。
这个定义是将文化产业从意义到价值上看作不断扩大和增殖的过程。当最后一个定义在社会生活中成为现实的时候,一个重大的发展趋势就显示出来了:为知识经济所推动的全球化发展,已经进入“后工业时代”,非物质性的、符号的交换与消费已经成为超越民族国家的典型的增长领域,文化竞争已经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主要领域。
三,当代文化产业发展的国际趋势
文化产业的国际发展状况是对国际文化产业空间分布状况的一个分析,我们将把历史与概念的逻辑重新放入具体的经济空间中去。
目前,经济的“国际化”已经向经济的“全球化”发展,以国家疆界为基础的产业布局正在向超越国家的全球经济格局发展。与此同时,历史已经表现新的规律:首先实现了产业升级的国家主导国际性产业结构的变动,它们依靠大型跨国企业,不断地将产业结构低端转移到次级国家,从而形成国际性产业结构的新格局。我国加入WTO的实质就是将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纳入全球性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运动之中去,由此寻求新的发展机遇。
从战后来看,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产业有三次高潮。第一次大约是在60年代初,在全球新技术革命的推动下,一些发达国家致力于利用科技新成果发展收益更高的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而将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步转移到劳动力成本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当时的亚洲“四小龙”就较好地把握住了这样一个机会,充分利用自身的廉价劳动力优势,建立比较发达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如轻纺工业,进入国际市场,迅速扩大了出口贸易,从而加快了经济发展速度和资本积累。第二次高潮出现在70年代,由于两次世界能源危机的冲击,使能源与矿产资源价格上涨,发达国家又再一次调整产业结构,把一部分大量消耗能源和矿产资源、污染环境较为严重的重化工业部门向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转移,韩国和台湾又抓住时机发展了汽车、造船、钢铁、石化等重化工业。进入80年代出现了第三次产业转移高潮,随着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正在经历从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过渡,它们再一次地进行了大规模的产业结构调整,将重点放在发展知识、技术密集型的高科技产业上,除继续转移劳动密集型产业外,并将一部分资本密集型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
以数字化信息技术为主要特征的第三次产业转移高潮是新一轮国际性产业调整和升级运动,国际经济发展态势已经为这一动向所重塑。发达国家正在以强势媒体整理文化资源,推动文化传播,进而以文化设计和文化品牌整合国际市场,占领国际经济链条的高端位置,并根据这一发展需要修改游戏规则。美国未来学家托夫勒最近的一篇文章称:“现在,‘第三次浪潮’正席卷全球。‘第三次浪潮’以知识为基础,带来了创造革命性财富的系统和生活的变化,正在制造一个‘一分为三’的世界。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位于上层,利用廉价劳动力的大量生产型经济位于正中,而农业经济依然位于最底层”(《参考消息》,2002年10月9日,第三版)。
托夫勒所谓“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的根本特征就是“高技术”和“高文化”的联姻(如上述),其整合全球经济的态势已经极为明显。一位西方学者指出,买一双耐克鞋要花100美元,其中的物质和技术的成本只有1美元,其余的99美元所购买的只是一种历史、一种文化感受。迪斯尼公司的一切都是由一只小老鼠开始的,今年,迪斯尼公司的市值折合人民币已有4000多亿元,米老鼠的特许经营权已经成为迪斯尼公司一项重大财源。日本在世界上最知名的流行文化符号是卡通猫HELLO KITTY,“凯蒂猫”的拥有者三丽鸥公司在开发卡通之余,将其注册为许许多多相关产品,以至于自己都不能肯定到底有多少,据说是在1.2万种到1.5万种之间,由此而形成的全球年销售额达到了10亿美元。(《参考消息》2002年6月8日,“日本文化在全球影响力悄然攀升”)
1) 数字革命、传媒汇流、产业弥合:文化产业核心领域新优势的形成
首先,由于数字化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推动了传媒、通讯、网络几大传媒的汇流,实现了所有传媒手段技术基础的统一。传媒技术手段已经成为推动新一轮全球化的最重要的力量,并使世界各国、各民族名副其实地生活在“地球村”中。其次,由于传媒手段汇流而引发了传统的“传媒业”、“通讯业”、“网络业”的空前规模的产业弥合,并由此而推动西方发达国家以“非管制化”为名的制度创新运动。这一轮发展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到90年代末基本结束,结果是主要西方国家传媒产业迅速膨胀,占据了国际文化产业核心领域的优势地位。
2) 传媒手段过剩,传媒内容不足,引发全球性文化产业整合新浪潮
由于传媒技术手段革命而传媒汇流,现代传媒、通讯、网络几大支柱性产业领域制度障碍迅速拆除,产生弥合运动,迅速使发达国家传媒手段出现过剩,向“上游”和“下游”延伸,推动传媒内容的汇流,以及信息产业与文化产业在更大范围的弥合。“内容产业”被西方发达国家视为“信息社会第二阶段”的主导,而文化内容的上载和文化遗产数字化成为新的发展阶段的“基础设施”。于是,发达国家着手整合全球文化资源,将世界各国的文化遗产数字化并转变为其下一轮发展的战略资源。各民族国家传统文化的集中地如图书馆、博物馆、科研院所在产业价值上被重新定位。
去年美国纳斯达克高科技股崩盘,集中表现出传媒汇流后发达国家传媒手段过剩,内容不足,市场狭小的矛盾。
3)全球文化产业新格局的特点是:发达国家集中传媒手段,垄断传媒内容,进占全球传媒市场,经济、文化利益不平衡局面正在形成
传媒手段的过剩与对传媒内容的需求不但刺激了对文化遗产的大规模整理,而且刺激了在几乎所有传统产业领域对文化符号的应用。于是传统的“文化产业”部门不但向“上游”发展(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而且向“下游”迅速扩展,传统工业也根据其与文化产业的关系而被重新定位,文化产业的价值链条于是进一步向传统产业延伸。如在服装业中,文化品牌所占价值越来越大,而建筑业中艺术设计也越来越重要,这两个产业的价值越来越大的部分归入“文化符号”,因此在国外越来越被视为文化产业。
发达国家集中全球绝大部分传媒手段,垄断了文化内容的传播,并进占全球性文化市场,不但收取“以独立形态出现”的文化产品销售的红利,而且以文化品牌整合不发达国家的传统工业,通过文化影响攫取超额利润。
某些西方学者一针见血指出的,“一件有利于理解文化全球化性质的新奇事物,即资本主义卖的不仅仅是商品和货物,它还卖标识、声音、图像、软件和联系。这不仅仅将房间塞满,而且还统治着想像领域,占据着交流空间。”(注:阿兰·伯努瓦:《面向全球化》,载《全球化与世界》,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10页。)
我们正在进入一个普遍整理文化遗产,以生产和消费文化符号带动物质产品的生产和消费的时代。经济与文化普遍的互渗已经成为全球性的趋势,但是目前还仅仅服务于发达国家的利益。这种总体上的不平衡态势已经形成。
三,几点结论
1)国内关于文化和文化产业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观点是从国家对文化和文化产业管理的的角度提出问题,具有政策性指导价值,但是不能代替对当代文化产业的科学分析。我们要根据国内外迅速发展的形势,将事业管理和企业管理手段尽快转化为“赢利”和“非赢利”组织模式,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结合和统一起来,以便完成文化产业的产业定位,建立统一有效的文化产业管理体制,应对入世的挑战。
2)由于文化产业国际性的发展趋势,经济的和政治的传统的竞争正在转化为经济、政治、文化的新型竞争。以信息和文化产业为主导的国际性产业升级运动正在发生,趋势是再一次将后发国家纳入国际性产业新格局的“低端”位置,以确保发达国家高端产业的稳定发展。因此我们更需要及时调整我国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战略,应对挑战。
3)由于国际性产业升级和技术发展具有一种“后来居上”和“逆向整合”的趋势,因此超前发展文化产业这一朝阳产业,可能对我国面向21世纪的“国家发展战略”产生重大影响,可能使我国出现一种可持续的、跨越式的发展。这可能成为我国的“后发优势”。
第二个问题:怎样看待入世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影响?
一,我国发展文化产业,入世是外部促进因素
在2001年的《文化蓝皮书》中,列举了我国文化产业的兴起的四个原因,其中只有一个与入世相关:
1)需求结构的变化刺激了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
2)科学技术革命推动了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
3)新一轮全球化浪潮拉动了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
4)改革启动了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
因此,我们的观点是,我国发展文化产业是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刺激下,在迅猛到来的科技革命的推动下,并经过改革的启动,才“浮出水面”,并初步形成发展规模的。入世是在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在多种国内因素推动之下,经过长期发展,正在走进快车道的时刻来临的一个外部推动力,发展文化产业是我党和国家抓住“入世”这个历史的契机,扩大开放、深化改革的一个重大战略举措。因此,看不到入世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影响不对,而过分夸大入世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影响也是不对的。而且,利用好入世这个外来影响,将其转变为内生性动力,我们就能获得新的发展机遇。
因此,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将遵循与我国改革开放相同的发展规律:以开放推动改革和发展,以改革和发展扩大开放。不断循环往复,走向新的阶段。
二,入世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影响,几个估计
就迄今为止的发展而言,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内因是根据,外因是条件。但是,入世使国内与国际市场融为一体,外因部分地转化为内因,国际环境逐渐转化为国内环境,“以我为主”和“有限开放”的政策可能逐步转化为“以我为主,分步骤全面开放”。由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我国的文化产业发展还处在新生期,我国文化产业与国际文化产业发展的落差将迅速突显,面对入世的中国文化产业是有危机的。
我认为,由于近20年来以发达国家为首,国际经济已经在很大程度上经历了一次新的产业升级运动,“入世”后的中国面对的是发达国家文化产业对中国文化产业具有“不对称优势”,因此,入世后在在我国文化产业领域发生的竞争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不对称竞争”,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国际性产业发展格局的不对称:以夕阳产业换我朝阳产业
从产业结构整体比较来看,近20年来,由于数字化信息技术的发展,在国际范围内发生了规模空前的产业结构升级运动。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在整体上进入了知识经济时代,以知识为基础的第三产业已经占GDP的70%左右(据OECD1996年《知识经济》和1997年《国家创新体系》提供数字)。相比较而言,尽管我国在1992年提出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后来又提出加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特别是信息产业,但是在我国传统第一和第二产业仍然居于主导,第三产业发展严重不足,甚至以人均GDP计算还低于印度(2000年占33%左右,低于印度越7个百分点),其中文化服务业尤其弱小。
从国际贸易优势产业比较看,随着发达国家产业结构向文化产业升级,出口优势产业也开始向文化产业转移。1998年,美国的消费类视听技术文化产品出口达到600亿美元,取代航空航天工业的位置,成为第一大出口产品。这说明,美国已经完成了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再一次抢占了国际性产业升级运动的制高点。相比较而言,我国近年来尽管信息产业成为带动出口的支柱产业,但是仍然以硬件为主,软件产业、特别是文化内容类的软件产品十分薄弱,几乎微不足道。
加入WTO以后,国内外对我国发展有一些乐观的评论,认为中国有可能成为新的“世界工厂”,这一点具有部分的正确性。从现代产业发展的逻辑看,新的国际经济关系中出现了新的不对称格局,发达国家由于率先进入知识经济时代而在国际分工中占据了朝阳产业的优势位置,而发展中国家在接受发达国家外移传统产业从而获得今天发展机遇的同时,可能失掉明天的发展机会。此外,发达国家在向不发达国家转移传统产业的时候,事实上将传统产业与文化产业相关的“高端”结构留在本国,而只将“低端”结构转移出去。不发达国家在新一轮国际产业升级运动中获得的可能仍然是国际产业价值链的低端位置。我国的服装业和玩具业就是明显的例子,外国资本以收取“品牌使用费”的方式,获得了90%以上的附加价值,留给我们的只是微薄的加工费。
2) 国内外文化产业发展的不对称:以产业实力搏我资源潜力
国际性产业结构的巨大落差尤其表现在文化产业本身。目前,信息与文化产业是发达国家最具比较优势的产业,而大量未开发的文化遗产与巨大而增长迅速的居民文化消费能力是不发达国家最具吸引力的资源。在这个领域里最可能发生的事情是,发达国家以产业实力搏我资源潜力。一方面以强大的产业实力整合我文化资源,另一方面以强大的产品竞争力进占我文化市场。于是,不发达国家在经历了廉价出口物质资源,高价进口制造成品的不平等国际经济关系历史后,又可能在文化产业领域经历廉价出口文化资源,高价进口文化产品的新的不平等国际经济关系。
根据我们在第一部分关于文化发展的逻辑,国际产业格局正好是“a-B-c”:美国占据了国际文化产业结构的中心位置“B”,而不发达国家的位置在“a”与“c”。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已经集中了全世界最大规模的传媒手段,形成了全世界最大的文化生产能力,目前已经开始整合不发达国家的文化资源,进占不发达国家的文化消费市场,以图进一步发展。
文化产业结构的巨大落差会成为对国家经济和文化安全的威胁。以目前我国第三产业,第三产业中的服务业,以及服务业中与文化相关的产业目前的发展水平,完全不可能满足人民群众已经形成的巨大消费需求,这就在客观上形成了必然为外国文化产业剀觎的市场空间。据《文化蓝皮书》的估计,目前这个我国文化产业无法填补的空间至少在5000亿元人民币以上。
3) 已承诺开放领域竞争的不对称性:以产业高端对我产业低端
就我们已经承诺开放的文化产业领域而言,存在第三种不对称。
A, 技术的不对称:以高技术对低技术(从科学技术说,在“大片”中多媒体数字技术广泛使用。从商业技术说,成功的全球性商业营销);
B, 规模的不对称:以国际性产业集团对散兵游勇;(国际传媒巨头一个公司的产值相当于我国行业整体的产值,如广电部门)
C, 产业的不对称:以产业价值链的高端位置对低端位置。信息产业与文化产业已经形成了两大现代基础性产业,在功能上互为表里,而在产业价值链上前后相继。相对于现代文化产业而言,信息产业目前的发展仅仅是初级阶段。信息产业最终要在文化产业产业中实现其全部价值。形象地说,目前我们还只是在做一些“铺路架桥”的粗活,真正的发展远景存在于所负载的内容之中。
我国2001信息产业的产值达到大约15000亿人民币,而且还在以每年40%以上的速度发展,而由信息手段所负载的信息内容产品的增长幅度又如何呢?这个巨大的差额是谁在弥补呢?我们今天所使用软件,我们明天所欣赏的节目,将是谁的产品?再过几年会不会出现依赖美国好莱坞文化产业发展我国的信息产业的局面?
三,深层影响:规则不对称
文化产业入世后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与我国经济领域中的形势相似,中国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将由有限范围和有限领域内的开放,转变为WTO规则框架下的宽范围和多领域开放;由以试点为特征的政策性开放,转变为法律框架下的按中国政府承诺的时间表开放;由单方面为主的自我开放,转变为中国与世贸组织成员之间双向的相互开放。
文化产业的知识经济时代的支柱产业,知识经济时代的竞争归根结底是规则竞争。中国文化产业因其特殊性,可能会在一个时期里出现政策法规的滞后,于是在中国的文化市场中出现中外文化产业竞争的规则不对称现象:以市场规则对仍然被计划体制割裂的分散被动应付。
中国文化市场不但可能受到外国文化产业的供给方冲击,更有可能受到国内文化产业的需求方冲击。由于我国目前居民文化消费需求旺盛,并且正处在一个更大发展的前夜,现行体制的脆弱堤坝很可能被很快冲破。近10年以来发生在我国音像制品领域的现象(1000亿以上市场效益流失)可能很快在其他领域重演,文化产业领域有限开放的局面可能很快被打破。
第三个问题:如何应对加入WTO后的挑战
一个对现状的基本判断是,无论是产业发展总体水平,还是文化产业发展,以及已承诺开放领域的发展程度,我国均落后于发达国家。因此,所谓应对加入WTO后对我国文化产业的挑战,就是要针对现状,以及根据当代文化产业发展的特点,制订我国文化产业的特殊发展战略,
一,当代文化产业发展的新特点
根据我们的研究,当代国际性文化产业发展显示出以下特点:
1)产业发展的内在根据显示出内容和手段的矛盾
我们已经知道,当代文化产业的基本特征是与信息产业的融合与汇流。数字技术革命导致了传媒汇流和产业弥合,出现了传媒手段过剩,内容稀缺的局面,引发了信息产业与文化产业之间引人注目的产业关联运动,催生了信息产业与文化产业这一互为表里的超级产业群。信息手段的全球化发展已经完成,各民族文化正在由先进的信息手段负载,被制成消费类信息产品,走向全球化的传播。
如果说,信息传播手段由于具有一般的自然科学技术色彩,易于实现标准化和在不同国家之间转移的话,其所负载的信息内容则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信息内容,尤其是文化艺术信息内容,依赖于截然不同的历史和人文资源,为全然不同消费需要所决定,牵动共同体的各种深层利益,往往不是受市场规则一种机制制约。于是,在国际范围内,就出现了文化产业手段与内容的这一特殊矛盾。
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这一矛盾表现为发达国家以产业实力整合发展中国家文化资源,进占发展中国家文化消费市场所引起的各种争议;在发达国家之间,也出现了强势文化和弱势文化之争,从而演化为一种手段与内容的全面矛盾。从加拿大到法国与美国在WTO文化条款上的争论就是明证。比如,美国对加拿大的文化渗透相当严重,占领了其电影市场的95%,电视剧市场的93%,英语节目的75%,书刊市场的80%。欧洲与美国之间视听技术产品贸易连年持续逆差:1999至2000年度,欧洲亏损增加14%,达到82亿美圆。(见《欧洲视听观察-2002年度报告》)
芬兰是欧洲的一个典型例子,这个欧洲小国具有全世界最为发达的信息产业和人均上网率,但是由于人口稀少,使得其文化内容企业无法应对美国好莱坞文化产业的强大竞争。芬兰人于是发出了防止“技术先进、经济发达、文化退化”的警告,在欧盟发起了关于文化产业合作研究与开发的多国计划。
2)产业发展的阶段性更替显示出“后来居上”和“逆向整合”特点。
所谓“后来居上”是指,新技术的发明与传播速度越来越快,因此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越是后发国家,越能够直接使用最新的技术成果,加快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的速度。所谓“逆向整合”是指,由于技术升级和产业升级的速度越来越快,往往是前一个发展阶段还没有充分完成,后一个发展阶段便“叠加”其上,而且降低前一个阶段的发展重要性,于是出现根据后一个发展阶段的重要性重组经济发展的逻辑关系的情形。比如,网络出现以后,传统媒体的重要性下降,并需要重新认识其与网络的关系及经济地位。
所谓“后来居上”的最典型的例子已经出现在韩国。韩国的网络业由于起步晚而技术先进,因而普及和带宽程度反而高与美国,几年来在国家产业政策强力推动下,网络游戏产业异军突起,已经走在国际文化产业的前列。
由此可见,在知识经济时代,经济上的后发国家,可能通过产业政策的调整实现超前发展,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迎头切入产业发展的前沿。
3)产业发展的手段显示出公、私部门、政府和民间共谋的特点
文化产业作为一个概念,60年代代表了欧洲人对美国文化的批判,90年代再度提出已经变为欧洲人对新经济时代多元文化保存与发展的新战略定位。这一方面反映了产业本身的发展要求,一方面也是对不平衡发展现状的应对。
我们已经谈到,由于传媒汇流和产业弥合,人类社会已经进入了一个“传媒手段过剩”的时代,只有整理人类社会迄今为止积累下来的全部文化资源,并调动所有人的文化“消费”需求,才能实现其潜力。这就刺激了对文化遗产的大规模整理。文化遗产数字化已经被认为是当代文化产业,以至于新经济时代的基础工程。由于这项工作关乎民族文化的传承,依赖于公共资源的支持,并且只有在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企业界和知识界的广泛合作下才能进行,因此只有在公共政策领域加以实施。
在文化传媒手段发展相对落后的国家,上述客观要求甚至成为一种强制性命令,产业政策的紧迫性因此突显出来。守护自己的文化资源不转化为发达国家的产业资源,管理自己的文化市场不成为发达国家通俗文化产品泛滥的场所,是民族集体责任,因此必须建立基于公、私部门、政府和民间共谋的产业政策体系。
二,发展我国文化产业的战略思路
正如我们如上所说,国际性文化产业发展出现了手段和内容的矛盾,在产业发展阶段上具有一种“后来居上”和“逆向整合”的趋势,而且普遍运用产业政策手段制订赶超战略,这些情况构成了我国制订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的重要基点。
我国的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的基本指导方针是要实现可持续的、跨越式的发展,基本目标是要形成“后发优势”,基本手段是要“反其道而行之”。以下是几个原则性的要点:
1)以文化艺术的原创带动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
我们已经谈到,传媒汇流极大地刺激了对“信息内容”的需求,引发了“内容革命”,而“内容革命”在世界范围内的出现,引发了世界性的文化媒介迁移和资源整合运动,发达国家竞相将本国文化遗产大规模转换成数字形态,以便为未来的“内容”市场竞争奠定新的基础。随着“内容革命”时代的到来,一个凸显出来的问题是,使通信业、传媒业、信息业融合为一的数字技术,迄今为止未能在应用信息内容方面有所发展。应用信息内容的技术大大落后于信息手段技术的发展,已经成为瓶颈。
我国信息技术的发展应该从应用信息内容的技术着手,以发展文化艺术创作为动力,以文化原创带动数字技术发展,而不是发展传统意义上的、片面的“软件技术”。这样才能“迎头赶上”,成为技术发展的领军国家。
2)以文化产业带动信息产业
欧洲人认为,由于传媒汇流导致了传媒过剩,信息社会已经发展到了第二阶段:内容产业时代,于是媒体产业带动了文化产业的发展。2001年以来,美国以新经济成分为龙头的股市持续低迷,大批宽带提供商出现财务危机,已经表现出,宽带网天文数字的投入如果不以内容为依托,必将陷入过剩危机,并进而导致新经济的产业脱节和市场萎缩。
在我们看来,宽带网基础上的数字化凸现了内容产业的重要性,没有内容或缺少内容的宽带网将陷入资金和需求的双重危机。宽带需要内容,内容带动服务,服务进一步刺激对带宽与内容两方面的需求。这就是信息社会发展新阶段的产业运行规律。我国不应等到网络和宽带过剩后再来解决内容问题,而应该一开始就将内容提供摆在首位,以文化内容产业带动信息和传媒产业的发展。值得注意的是,国内已经有专家指出,我国已经进入传媒过剩时代,以内容产业带动信息和传媒业整合已经刻不容缓。
3) 以产业政策引导企业整合
欧洲和美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区别是,美国人以传媒企业巨头支配全球文化市场,而欧洲人以产业政策主导企业发展。我国的发展战略应该是集双方之所长,以产业政策引导企业整合,迅速打造大型多媒体文化产业集团,实行跨产业、跨媒体、跨地区、甚至跨国运作,在短时间里将我国的文化企业作大作强。
近两年来,中国的文化产业已经开始进入一个政府高度主导企业发展的时期,这是非常必要的。但是,这个时期应该是一个过渡性的阶段,应该不失时机地和稳妥地向建立一个制度基础转移。
4) 以制度创新应对制度竞争
一般地说,知识经济时代的国家间竞争已经从产品、产业、进入到制度领域。WTO作为规则体系,是一个约束政府的规制系统,它将文化事业纳入“服务贸易”范畴,其成员国政府在和约承诺的范围内独立做出决策、采取行动的权力有所削弱。但是特殊地说,由于西方国家刚刚于近年完成了针对传媒手段的制度创新(放松管制),进入新一轮针对传媒内容的制度创新时期,许多制度性规范还有待制订。比如说,在欧洲人与美国人之间还存在关于内容产业的国际贸易的大量争论,与我们可能存在许多共同点。
因此,事实上,西方发达国家与我们同样站在“新文化产业时代”制度创新的门口,我们不仅是规则的执行人,更是规则的创议人;我们与西方国家之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制度创新之争。以我们悠久的文化历史,最大规模的文化消费人口,这个“创议权”还将大于许多发达国家。
三,必须及时制定我国文化产业的国家发展战略
我国已经加入WTO,需要根据国际产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国内外文化产业竞争态势的优劣势比较,制订文化产业的国家发展战略,并将其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整体考虑。鉴于目前文化产业相关门类被分割在各个政府行政部门,受到部门利益的约束,应该联合有关学术研究机构的大学,以及政府政策研究部门,组成课题组,承担此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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